在人类社会工业化的进程中,是以科学技术的发展为社会进步的驱动力的。我们看到,一方面,社会化大生产以及市场经济向科学技术提出了无尽的要求,赋予科学技术发展不竭的动力;另一方面,科学技术的发展又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并促进了生产和生活的每一个方面都发生了改变。在政治生活领域,官僚体系的形成和发展就是工业化和科学技术进步的成果。反过来,工业社会之所以能够进入加速发展的阶段,科学技术的发展之所以能够得到制度的支持,又是与这个官僚体系的贡献联系在一起的。在韦伯建构起官僚制理论之后,官僚体系因为有了官僚制理论的指导而得到迅速的发展,成为最具合理性的组织形式,而且被广泛地应用于社会生产和生活的每一个领域之中。在韦伯看来,科学、工业和官僚制是人类社会走向合理化的整体进程中的三个重要方面。科学代表了人类认知行为的合理化,工业反映了经济及其生产的合理化,官僚制则是人的社会活动的合理化,三者共同构成了工业文明的体系。基于这种认识,韦伯试图让官僚制体现出科学和技术进步的成就,努力在官僚制模式的设计中反映科学和技术的特征,希望证明官僚制是工业文明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总之,官僚制适应工业文明的需要而产生,反过来,又增益于工业文明。
在整个20世纪中,如果就一种理论对社会实践产生的影响来看,可能任何理论都没有像官僚制理论那样,得到了广泛的实际应用。这不仅是因为韦伯所概括的合理化进程客观地反映了历史发展的趋势,而且也是由于合理化和合法化的概念得到了政治学、社会学和管理学等学科的广泛认同,从而使官僚制成为科学研究和实践发展之路径依赖的必然指向。在某种意义上,韦伯所提出的合理性、合法性的概念已经成为西方现代政治学等学科的公理。一种理论能够拥有这样广泛的社会影响绝不是偶然的,这与这一理论的提出者渊博深广的学识和学术努力是分不开的。也就是说,韦伯的合理性、合法性概念之所以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并成为常识意义上的思维坐标,是与韦伯综合地运用哲学、历史学、社会学、政治学的知识去全方位地、动态地对东西方社会史的发展进行比较研究分不开的。正是通过这些研究工作,韦伯向人们证明了现代官僚制的出现是合理化进程的结果。同样,也正是有了这样的学理分析做基础,他关于现代官僚制的合理性设计才能够被人们广泛接受。
所谓合理性,也就是指一个东西合乎理性。然而,如果我们说一个东西合乎实质理性即具有实质合理性,那么,全部判断都是无法得到科学证明的,只有让位于伦理的叙述和宗教的启示。与之不同,如果说一个东西合乎形式理性即具有形式合理性,那么,就是可以作为科学认识的对象来看待的,就可以对这个东西作出科学规定并制作成科学化的模式,从而成为一个技术性的体系。最为重要的是,它因技术化而具有可操作性。因此,建立在形式合理性基础上的统治也就是最具技术含量的支配类型。形式合理性的获得无疑是科学对神学的胜利,然而,在官僚制的纯粹功能主义和技术主义的工具理性追求中,却回避了价值理性。既然回避了价值理性,也就是在官僚制的设计中放弃了对人的作用的肯定。这样一来,正像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制度时所讲的把人淹没在冷冰冰的金钱关系的冰水之中一样,在官僚制的形式合理性设计中,也把人淹没在冷冰冰的技术主义的冰水之中了。官僚制成了一个纯粹的技术体系,人在其中成了无关紧要的因素,近代以来哲人们所有关于人的主体性的人文思考,都被消解殆尽。
从实践的角度看,官僚制导致了普遍的官僚主义和腐败问题。因为,在官僚制得到实施的国家中,一方面,证明了官僚制的必要性,即通过官僚制的建立而促进了现代化的进程,实现了政府对社会的充分管理,并提供了可靠的公共秩序;另一方面,又反映出官僚制与官僚主义是相伴而生的,官僚制越是得到充分的发展,官僚主义的问题也就越严重,即使建立起了再完善的法律制度,也无法扭转官僚主义恶化的局面。特别是在对官僚制所作出的严密的合理性设计背后,普遍存在着公共权力的滥用和以权谋私问题,以至于世界各国都在官僚制的实践中承受着官僚主义和腐败问题的困扰。也许有人不愿承认腐败、权力滥用或权力不作为等问题与官僚制之间的必然联系,而且,实践中的一个主导倾向也是通过对官僚制的进一步完善来寻求治理这些问题的方案的。事实上,上述问题与官僚制之间的逻辑联系是不容怀疑的。
首先,官僚制是一个形式化的集权体系,这种集权在剔除了价值理性的作用之后,又使政府行为渗入社会生活的每一个方面,除了部分的经济资源是通过市场来加以配置的之外,其他(诸如政治的、文化的等等)各种社会资源的配置都是由政府来进行的,政府实现了对各种资源的直接垄断。即便是经济资源的市场配置,也是在政府的强力干预下进行的。由于政府可以通过公共政策和直接的行政行为垄断社会资源的配置权,所以,对于官僚制中的具体执行公共权力的官僚(行政人员)来说,就有着巨大的以权谋私的机会。
其次,由于形式合理性取代了实质合理性,由于价值理性的缺位,使官僚制无论是在整个体系上还是在官僚个人方面,都有着自我膨胀甚至随心所欲地行使公共权力的可能性。因而,一旦在“公共的”与“私人的”问题上失去了价值标准,就会把一切不利于本部门或个人的东西都变成“公共的”,而把一切有利于本部门或个人的东西都变成“私人的”。“公”与“私”本身就是从属于价值判断的,如果祛除了价值理性,仅仅从形式上来看问题的话,其实是搞不清“公”与“私”的区别的,即使来自于政治部门的政策以及既定的法律对“公”与“私”作出了严格的区分,到了行政人员这里,也是需要作出二级判断的。他个人以及他所在部门的理解和判断,都会不断地移动“公”与“私”的边界,甚至会把“公”与“私”倒置过来。即使“公”与“私”的区分不发生改变,行政人员在“公”与“私”的问题上也会因其行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同,使“公”与“私”的实现表现出极大的差异。
再次,形式合理性的设计在实践上极易走上自己的反面,即非理性。那就是,在官僚制的整个体系上拥有了形式合理性的同时,却在具体的部门或个人那里为非理性行为的发生和蔓延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致使官僚们追逐个人利益的非理性行为泛滥。不是说官僚们实际上拥有影响法律和政策制定的能力,因为,这种影响能力在发挥作用的时候还可以被纳入理性过程中去,而是说官僚们完全可以在合理性的名义下作出非理性的行为选择。比如,官僚组织各部门间的职能分工设计是具有合理性的,它要求任何一个部门都不能僭越权力,然而,在一个正处于萌发中的危机事件还处于本部门职能范围之外的时候,完全可以以理性的名义而置身事外,直到危机蔓延到本部门的职能范围之内再去采取行动。如果作出了这样的行为选择,可以说是理性的,而在实际上恰恰是非理性的。所以说,官僚制意味着行政集权,而行政集权如果缺失了价值理性的话,单纯依靠外在的形式化设置,就不可能保证权力总在正确的道路上发挥作用。
应当说,韦伯也意识到了官僚制的缺陷,也试图探寻弥补这一缺陷的出路。但是,由于近代以来一切关于社会科学的思考都是建立在科学与价值的不可融合的认识之上的,韦伯也就无法超越这一近代以来所有思想家共有的思想局限。因而,韦伯对于自己所构建的官僚制技术合理性体系的要求,也就是不允许价值因素的涉入。所以,在如何救治官僚制的缺陷的问题上,韦伯的出路是在官僚制的外部寻求人文回护。具体地说,韦伯医治官僚制弊端的主要措施可以概括如下:
首先,通过进一步的权力集中来克服现代官僚制中依然存在着的非理性。在韦伯看来,既然官僚制的主要弊端在于它的形式合理性与非人性,那么,只要在进一步的权力集中中强化社会对人格化了的政治心理的认同,就可以让政治在弥补官僚制的缺陷中发挥作用。官僚制本身是技术主义的,但是,当一个国家能够不断提高其实力以及在世界上的地位,即通过经济发展、军事强化、政治建设等等历史的和现实的努力,就可以凝聚起人们深层意识和感情上的共同体情结。如果国家的政治领导人能够在这种集权的基础上运用行政的手段自觉地塑造共同体新的话语体系、风俗习惯以及政治记忆,并借助于民族荣誉去恢复已经失落的价值合理性传统,就能够重新建立起理想的道德信念,从而实现用国家价值目标整合社会公众的目标。官僚制本身就是一个集权体系,这种集权在近代社会一直受到种种政治理论的挑战和怀疑。在韦伯建构官僚制理论的时候,是不考虑社会以及政治的集权还是分权问题的,仅仅要求官僚体系自身集权。事实上,官僚体系也确实是民主政治生态中的集权系统。然而,当韦伯看到官僚制的形式合理性和技术主义会带来各种各样的弊端的时候,开始把视线推移到了官僚体系之外,希望把这种集权扩大到政治的以及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并通过这种集权来弥补或冲淡官僚制弊端所造成的消极影响。就此而言,官僚制理论是反民主的。虽然韦伯在建构官僚制理论的过程中做了一系列关于政治中的价值中立演讲,并围绕价值中立的问题与他人展开辩论,但是,在官僚制之外是否能够采取集权的问题上,并没有因为官僚制渗入社会以及政治生活的领域中而被人们所接受。
其次,通过政治领袖个人独立的政治人格的形成来弥补官僚制的缺陷。韦伯认为,官僚制使得几乎每一个政治领袖都湮没在技术绝对主义的情景之中了,这种工具主义的正当性甚至已经成为集体无意识,并得到人们的尊崇。在当代,培育有个性、意志坚定、目标明确、对自身行动充满信心和具有高度责任感的领导人,已成为十分迫切的任务。这种领导人应当是:对从事的事业保持充沛的热情;对从事的事业怀有持续的信仰;行动目标明确,意志坚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及献身精神。也就是说,通过对“卡里斯玛”精神的呼唤去弥补官僚制的技术主义所带来的各种各样的问题。这样一来,韦伯开始了向历史上的一些特定阶段的回复。
同样的道理,韦伯在根据工具理性的原则而对官僚制进行形式合理性建构的时候,对卡里斯玛精神作出了激烈的否定。韦伯不厌其烦地证明卡里斯玛精神的偶然性和过渡性,认为它仅仅能够为一种非官僚制的支配类型提供支持。一旦支配类型以传统官僚制的形式出现,卡里斯玛就将退出历史舞台。对于拥有形式合理性的现代官僚制而言,更不可能为卡里斯玛精神留下一丝一毫的空间。但是,在认识到了官僚制的技术主义局限性后,韦伯又开始呼吁卡里斯玛精神的出现,要求用政治领袖个人的那种独特的个性魅力和强烈的责任感来填充官僚制形式合理性中的价值空白。也就是说,韦伯在官僚体系之中,剔除了卡里斯玛精神。然而,当他走出官僚体系而进入政治系统后,又热情地呼唤卡里斯玛精神,并认为官僚制的缺陷可以由政治系统中的卡里斯玛精神来弥补。
可见,韦伯建构起了官僚制理论,也认识到了这一具有形式合理性的官僚制存在着一些根本性的缺陷,但是,他却无法找到医治这些缺陷的方法和途径。这个问题的解决,实际上留给了哈贝马斯。哈贝马斯是直接基于社会生活现实的“蓝本”进行思考的,从而在合理性的问题上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如上所说,20世纪处于官僚制的支配过程之中,在这个世纪的社会生活现实中的任何一个方面,都可以看到官僚制的影响。应当说,在20世纪社会生活的所有问题中,也都能够找到需要借助于官僚制来加以解决的根据。所以,哈贝马斯对现实的反思使他不自觉地走向了解决韦伯官僚制缺陷的途径上了。也正是这一点,表明了哈贝马斯的哲学思考与韦伯的社会学研究之间的联系。
韦伯所追求的形式合理性带来了整个社会生活的客观化、形式化,面对这一问题,哈贝马斯所持的却是一种乐观的态度。哈贝马斯认为,生活世界在当代尽管受到系统入侵的严重威胁,但我们并不能由此就对人类文明失去信心,更不应陷入悲观绝望的境地。在他看来,虽说生活世界受到如此严重的威胁,但在生活世界中仍有某些储备,使得历史进程可以得到控制,“功效标准”即“目的合理性”不可能无限地扩展到每一个角落。就政治实践而言,人们不可能通过系统整合而在每个方面都将个体束缚于社会上;从社会角度来看,生活世界不可能完全被客观化、对象化。换言之,在面对系统威胁的生活世界中,在系统和生活世界的冲突和危机中,也并存着同时改变生活世界及其控制媒介的希望,这种希望在当今西方的现实抗议潜力中显露了出来。哈贝马斯在对韦伯的批判中维护一种被他称为基于交往理性的现代社会的道德价值,并试图以此为条件,完成批判理论的社会构想。
哈贝马斯意识到,由于官僚制及其形式合理性的原因,在我们生活于其中的理性的社会里,存在着某些偏离、丑恶、病态的东西。一方面,我们的社会系统是相对稳定的,有着相对无冲突的共同生活方式;另一方面,这个社会又产生了很多令人惊惧的病症,这个社会在某些方面已深深陷入泥潭之中。所以,哈贝马斯要求在文化与理解方面建立联系,认为人们在文化和理解方面如果能够建立起联系的话,也许可以抗拒社会系统对人构成的理性压抑。哈贝马斯承认官僚化、法律化、中介化等等是社会合理化的一个方面,但是,他认为这种合理化进程不应当以削弱交往的合理性基础为代价。因为,片面的形式合理化由于削弱了公众话语,引起了社会的系统障碍,从而使技术问题与道德脱节、伦理要求与表达要求分离、个人进程与社会进程相冲突。一旦走到了这个地步,即使像韦伯所设想的那样去进一步集权,也不可能达致社会在公共事务上的共识,反而会使分歧越来越大。所以,在哈贝马斯看来,要走出困境,就必须打破使各个价值领域分离的片面技术理性,即努力使价值理性与科学理性交融为一体。也就是说,应当“证明道德批判和审美批判的观点而又不威胁到真理问题的首要地位” 。
为了避免官僚制对人们的生活世界造成控制和侵犯,为了避免形式合理性建构引发生活世界中可能出现的非理性互动,哈贝马斯认为,在官僚制及其形式合理性已经成为社会现实的条件下,需要通过建构“商谈伦理”来抵御其消极影响。根据哈贝马斯的意见,技术理性使公共生活中的意义感丧失了,要改变这种状况,就需要重新回复到通过交谈而组织起来的世界中去。具体的做法就是,通过改变话语和言谈途径,让所有处在既定情境中又对这一情境不满的人自由地进入讨论这个问题的言谈之中,以便得出一致的结论。这就是哈贝马斯与韦伯的不同之处,韦伯是要通过集权来建立共识,哈贝马斯则是要通过自由的交谈来达成共识。由于有了不同于韦伯的这个基点,哈贝马斯也就产生了建立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统一的构想,试图去发现使这两种合理性相融合的道路。
我们已经看到,韦伯在历史考察中发现了合理化进程如何一步步地走向了形式合理性得以确立的历史轨迹,然而,哈贝马斯在对韦伯理论的批判中分离出三种最基本的价值形式,认为这些价值也是在历史的合理化进程中逐渐分离开来的。而且,正是由于这种分离而派生了不同的领域,它们是理论领域—科学领域、道德领域—实践领域、表现领域—审美领域。在这三个领域中,交往都围绕着一个特定的有效性要求运转,有着不同的功能表现:理论话语涉及我们命题的真实性;实践话语与我们行动的公正性相关;审美话语则着重于使我们能真诚地表达我们的情感。
哈贝马斯认为,虽然从分析的角度可以把人类的交往形式归结为这三种话语,但是,在现实的人类交往活动中,这三种话语是交织在一起的。真实性要求虽然是在科学话语中起决定作用的要求,但在道德、审美的领域中,也是存在的。其他两个领域亦如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按常规断言事实,诉诸规范,表达真挚。也就是说,我们提出并一再确定我们关于真理、正义和坦诚的有效性要求。通过这样做,我们不断地复制、延续着我们的规范的、文化的、私人的世界。这三个世界是我们的意义的根源,也是科学、道德、法律、艺术的母体。总之,现实世界中包含着可以对形式合理化的片面性进行纠正的因素,只要我们把视角转换到商谈伦理上来,官僚制的各种缺陷就可以得到救治。不过,我们在哈贝马斯这里看到的依然是一种信心,而不是能够真正现实地解决问题的行动。所以,与韦伯在官僚制之外寻求人文回护一样,哈贝马斯在整个社会系统的普世意义上提出的三种价值的统一和融合,都是在官僚制组织外部寻求救治方案的做法,都是无法得到落实的。因为,对于哈贝马斯而言,其实是需要去找到科学与价值得以统一和融合的基点的,然而哈贝马斯并没有找到这个基点。
总之,韦伯的官僚制理论是存在着一些根本性缺陷的,而且,在实践中造成了官僚主义和腐败等诸多社会问题。面对官僚制及其形式合理性的各种缺陷,韦伯和哈贝马斯都作了思考,并提出了人文救治的方案。但是,韦伯的方案只不过是在官僚制外部寻求补救,而哈贝马斯提出了交往合理性,但交往合理性如何内在地包含着整合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目的合理性与价值合理性的动力,却是不清楚的。所以,他们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其实,科学的发展已经展现出了其走向与文化重合的客观趋势,即使是在过往的科学发展和社会理性建构中,如果进行哲学追问的话,也可以看到文化与价值(特别是信仰)的意义。
科学是与技术联系在一起的,或者说,科学自身就包含着直接转化为技术的内驱力,必然要通过技术去作用于世界,通过技术去推动人类社会的进步。整个科学发展史甚至人类社会史都证明了这一点:科学总是不断地转化为技术。官僚制作为一种基于工具理性原则的技术主义体系就是近代科学发展的结果,是科学思维在社会生活领域中的直接体现。但是,科学又总是与人联系在一起的,任何时候,一旦在科学和技术体系的建构中放弃了对人的关注,就必然会脱离人类进步的正轨。应当说哈贝马斯深深地意识到了这一点。在他看来,在科学发展的进程中不应忽视人类社会这个大背景,不应否定人的主体性。具体地说,官僚制作为现代社会的技术体系是“发生在文化上根深蒂固的预先理解之背景中的。这一背景毫无疑问是作为整体延续的;知识储备中只有行为参与者在特定时间里使用和陈述的那一部分才被检验。在由参与者自己所作的环境定义内,这个生活世界中的(被检验的)陈述部分是由参与者们以对自我更新的环境定义的协调来处理的” 。这样一来,在官僚体系中,首先应当看到的是人的主体地位,如果没有人这个参与者,官僚体系可能连一台休闲中的机器都不如。
既然把视线转向了人,那么,就有可能逻辑地走向价值合理性。但是,作为韦伯难题的价值合理性与目的合理性的分立,在哈贝马斯这里其实也没有得到解决。虽然哈贝马斯试图整合出交往理性并通过交往理性来使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目的合理性与价值合理性融合到一起,但是,如果没有一种普遍的理性认同的话,仅仅在交往理性中又如何能够实现这种融合呢?所谓自由交谈,也只不过是一种幻想而已。我们知道,人类的一切矛盾和冲突,都恰恰是在交往过程中发生的,即使我们把人类社会中的战争等称为非理性的,但战争的安排、有计划的殖民等等,哪一件不是在理性的支配下进行的呢?所以说,仅仅提出交往理性,并不能够从理论上解决分立着的合理性的交融问题,更不用说能够指望在实践上有什么收益了。所以,还需要有进一步的形而上学追寻,才能使这个问题变得清晰起来。
我们并不否认官僚制理论是科学发展进程中的一项伟大成果,但是,对官僚制科学特征的认识,恰恰在于指出它只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特定阶段中的组织形式,它的科学的和技术主义的合理性,只能满足特定历史阶段的社会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事实上,官僚制是建立在近代物理学的思维范式上的,是一种机械模式在社会领域中的反映,随着信息科学的出现,这种机械模式显然已不再具有适应性。就人类发展史来看,大致会经历这样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觉识的阶段;第二个阶段是摹仿的阶段;第三个阶段将是创造的阶段。
觉识的阶段是人类从混沌的世界中开始觉醒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中,人类惊羡于世界的伟大和崇高,朦胧地感知世界,虽然它的一切认识都是初步的,但是,在它的认识中,是把自然与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的,是把自己融入这个世界的,或者是把自己作为这个世界的一个部分来看待的。总的说来,人类在这个阶段中并没有把自己与世界区分开来。作为对世界的一种整体性的把握,这种认识使人的观念形态更加接近于实在,即使是在关于世界的神话描述中,也包含着比近代科学更多的科学真理。
在摹仿的阶段中,认识的对象化特征被突出了出来,人们把认识对象不断地进行区分和加以抽象,试图从中发现客观性的规律,形成科学知识。然而,所形成的知识是从属于摹仿自然的目的的,从实际来看,也确实运用了关于世界的知识实现了对自然的摹仿。近代以来,人类充分展现了对世界加以重建的能力,在所有可以摹仿自然的地方,都进行了惟妙惟肖的摹仿,在一切可以对摹仿加以再摹仿的地方,也都取得了成功。我们看到,在人类认识和实践史的摹仿阶段,首先是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和原则得到了人们的普遍承认。根据这种方法和原则,人们必须尊重研究对象的客观性,科学的研究也就意味着排除人的价值观念的影响。越是这样做了,人们就越能够深入自然内部而发现自然的深层奥秘,并作出有益于人类的贡献。
随着自然科学取得巨大成功,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和原则不断地渗透到人们的人文思考中,从而使人文体系分裂为人文的和科学的两个部分。人文学的范围被不断压缩,与此成比例的,是社会科学范围的不断扩展。几乎所有关于人的和人类社会的思考,都开始被纳入社会科学的范畴中。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极力模仿自然科学的特征,极力去按照自然科学的原则进行理论建构,让社会科学也从属于摹仿的目的。
现在,人类的科学技术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我们把它称为一个全新的创造阶段,这个阶段要求有新的社会生活模式与之相适应。人们可能会提出这样的疑问,有什么理由能够证明科学已经进入一个新的时代呢?我们认为,如果说在以往的觉识与摹仿的阶段中,科学表现为认识世界,同时,科学在社会生活中的功能是征服世界,那么,当代的科学则表现为建立新的世界。比如,信息科学就在创立一个与我们一直生活着的世界相对应的另一个在今天尚被称为“虚拟世界”的世界。在今天,虽然这个被创造出来的世界还是一个虚拟性的世界,但它却表现出向真实世界转化的因子。再比如,克隆技术的出现就改变了人类关于生物繁衍问题上的科学态度,由认识而转为创造。如果说试管婴儿反映了对自然生育技术的摹仿,那么,克隆技术则完全是对生命的创造。
进一步的提问可能是,如果科学进入一个全面创造的时代,人类的社会生活应当是怎样的呢?毋庸置疑,当科学处于认识世界的时代时,无非是以发现自然秩序为基本要义的,这种关于自然秩序或者说自然规律的观念在社会生活中的意义表现为对社会运行规律性的强调,即参照自然秩序来确立社会秩序;当科学进入创造世界的时代时,社会的秩序要求将会降到一个次要的地位,代之而来的应当是对人类生活的一切美好形态的积极创造,突出人在一切社会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更加重视人的思想、意志、道德和信仰等一切价值因素。
网络技术、克隆技术以及纳米技术的出现,正在向我们展示一个创造时代来临的前景,它将意味着人类重科学、轻价值的时代的终结,以往关于科学与价值的对立都将成为历史,科学在其发展中将走向与文化的重合。因为,人在觉识的过程中尚不懂得把人的价值观念与世界分开。人在摹仿自然的时候需要排斥人的价值乃至文化的介入,否则,这种摹仿就会失真,从而背离追求真理的原则。但是,创造世界则完全不同,创造的过程如果没有价值和文化的介入,无异于胡闹,属于瞎折腾。综观人类今天对克隆技术的恐惧,不正是由于对人的价值和文化的介入的可能性的怀疑而造成的吗?所以,在人类即将走进创造时代的过程中,科学与价值和文化不仅不应当是对立的,而且恰恰应当是融为一体的。这样一来,人类社会在自我建构中所存在的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目的合理性与价值合理性的一切对立,都将失去发生的前提。
即使根据过往现实来进行理论思考,也能够发现,根据科学的原理构建起来的社会生活并没有被完全科学化。因为,科学原理一旦被用于社会生活中的具体方面的建构时,就必然会受到这一方面中的其他精神文化因素的影响,而且,只有在与其他精神文化的相互作用中,才能磨合成一种有现实意义的社会生活要素。所以说,韦伯笔下的具有目的合理性的官僚制从来也没有在实践中达到其纯粹的地步。从科学的发展史来看,植根于某种源远流长的文化传统的信仰和信念往往会对科学发展产生深刻而持久的影响。在近代科学中,可以看到它与希伯来甚至古希腊的西方文明之间的某种“基本”的联系,记得怀特海在《科学与近代世界》一书中曾揭示过这种联系。怀特海认为,现今科学思想的始祖是古希腊的伟大悲剧家埃斯库罗斯、欧里庇得斯等人。他们认为命运是冷酷无情的,驱使着悲剧性事件不可避免地发生。悲剧的本质并不是不幸,而是事物无情活动的严肃性,这种无情的必然性充满了科学的思想。希腊悲剧中的命运成了现代科学思想中的自然秩序,物理的定律等同于人生命运的律令,这不能不说是对某些偏执的科学追求的嘲弄。
怀特海强调,他的意思是指那不可动摇的信仰,即所发生的每一事件的细节都可以按照给一般原理作出例证的完全确定的方式而同它的先导联系起来,没有这个信仰,科学家的难以置信的劳动就没有希望。正是这种类似于本能的信念,活生生地悬在想象之前,成为研究的动力。怀特海认为,相信这里有一个秘密,一个可以被揭露的秘密,从而对这个信念是怎样被活生生地植入欧洲思想之中这样一个问题给予合理的解释。根据怀特海的看法,今天人们所拥有的科学信念与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各种信念相比较没有原则性的区别,科学信念一定是来源于中世纪对于上帝理性的坚持,这个上帝被想象为具有耶和华的个人能力以及某位古希腊哲学家的理性。所有的信念在社会生活实践中的表现都是,每个细节都被监督着和命令着,对自然进行探索的结果只能证明忠于理性的正确性。怀特海还进一步申明,他所谈的并不是几个人的明确信仰,而是指从几个世纪的坚信不疑中产生的欧洲思想上的印记,是本能的思想状态而不仅是字面上的教义。
在现代社会,科学技术对人的生活以及社会发展的意义已经得到了普遍承认。但是,迄今为止,科学技术给我们提供的是生活方式的改变,或者说,科学技术在改造和重建着我们的生活方式。然而,在各种生活方式的背后并作为各种生活方式共同基础的因素,却是由信仰提供的。比如,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政治、经济秩序和运行方式以及由它们所造就的人的生活方式等等,都是根据科学的原理来加以建构的。但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那就是资本主义精神,如对私人领域中人的天赋权利的信念,对公共领域中权力公共性质的信念,对自由、平等、公正的信念,等等,才是这个社会中最为基本的方面。所以,离开了对资本主义精神的理解而去谈论资本主义,就会有不得要领之感。
资本主义精神属于意识形态的范畴,是一种信仰而不是科学真理,但对于这个社会来说,却是必需的,甚至是最为基本的和最实质性的因素。在整个资本主义社会中,科学技术还只能被确认为这个社会中处于从属地位的组成部分。可是,就科学而言,科学真理的发现和技术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应用是一个问题,而人们在科学活动中有没有科学精神,则属于另一个范畴的东西。科学精神在本质上是一个信仰的问题,按照怀特海的意见,它与对宗教的信仰是相通的。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一些伟大的科学家能够终生保留着某种信仰,就是一个不难理解的问题了。对于这些伟大的科学家来说,他们对科学真理的追求并不妨碍他的信仰,在科学真理与信仰之间,恰恰是科学精神起到了桥梁的作用,是由于他们拥有了科学精神,而且是坚定的科学精神,从而把他们引向了信仰。
其实,我们也可以断言,一个没有信仰的科学工作者,无论多么努力,也不可能成为取得重大科学成就的科学家。在成为科学家的各项前提条件中,信仰是最为重要的一项条件。对于一位伟大的科学家而言,科学真理与信仰是可以实现完美交融的。但是,科学成就在走出科学家的著述后,往往受到了误解和歪曲。所以,当科学家们的成就流落到现实世界并作为实践的工具而出现的时候,信仰消失了,人的价值也被排除了。
虽然近代社会的理性化进程推动了科学技术的发展、工业文明的进步和经济的繁荣,但是,当理性在前进中走上了形式化和工具化的歧路时,出现了工具理性对价值理性的排斥。进而,工具理性征服了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现代官僚制就是工具理性的典型形式。官僚制不仅把官僚体系中的人变成了官僚机器中的齿轮,而且进一步推动了社会的工具理性化,把官僚制作用范围中的人都变成了片面发展的人。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正是由于官僚制的工具理性造成了整个社会的宗教化、行政官员的腐败等等。
在当代的政治学家、行政学家们对官僚制所作出的批评中,包含着对在当代环境下应当建立一个什么样的政府的问题的思考。由于韦伯在其社会史的考察中揭示了政治统治类型的合理化进程,并对近代以来的形式合理性的政府行政类型——官僚制给以充分的肯定,以至于官僚制的自然发展变成了自觉建构的过程。威尔逊是在政治—行政二分原则中植入了彻底地把公共行政的价值因素剔除出去的基因,从而使行政变成了纯粹的管理行为系统。也就是说,把公共行政变成了一个纯粹的技术领域。一方面,这是科学化的总体进程所使然;另一方面,也正是由于韦伯和威尔逊对现代政府的形式作了明晰的描述和规定,使20世纪的政府建构把科学化、技术化的进程推向了极致,以至于让工具理性中所内蕴的一切缺陷都暴露了出来。结果,人们开始对这种政府类型表示出怀疑,甚至不再能够加以容忍,因而,提出了希望改善公共行政和建构新的政府模式的方案。这样一来,政治学和行政学研究就不能不对韦伯的设计和威尔逊的思想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以便从中发现现有政府类型的一切缺陷的理论根源,并尽可能地去捕捉启动建构新型政府的灵感。
近代科学的数值化、定量化、规范化、精确化不仅是作为一种方法论原则而被广泛接受的,而且是作为一种理性精神存在的,并贯穿于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的,从而被结构成为一种理性的社会模式。所以,无论从社会的组织、社会的结构以及这个社会的每一个领域中和每一个构成部分中的制度来看,还是从具体的每一种社会关系层面去观察,处处都可以看到工具理性原则是如何深入地渗透到了这个社会的每一个毛孔之中的。当理性在畸形化的发展中演化成了工具理性的时候,就必然会把关注的重心放置到理性的形式方面,要求在对一切事物的审视中都去考察其形式合理性的状况,并按照形式合理性的标准去对社会进行重建。在近代以来的所有社会重建工程中,能够把工具理性应用到极致的,能够把形式合理性标准诠释到最为充分的地步的,能够在每一个事项中都自觉地按照科学化、技术化的追求去确立行动方向的,能够仅凭量化的数据以及表格去制定行动方案的,当数官僚制。
理性工具化是近代社会科学和文化发展进程所表现出来的一个基本特征,根据韦伯的看法,启蒙的历史就是一部工具理性高度张扬和价值理性黯然失色的历史。也就是说,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走到了实证主义思潮泛滥的境地,工具理性也取得了压倒一切的胜利,及至20世纪,工具理性几乎被等同于理性本身,价值理性被排挤到了社会生活的边缘,被工具理性所遮蔽而黯然失色。当然,理性的工具化进程与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一个互动的过程,或者干脆说,它们是一个统一进程中的两个方面。一方面,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使近代社会的理性建构走向了工具理性;另一方面,也正是工具理性推动了现代技术与科学的高度发展,带来了现代工业与经济的飞速进步,让上帝的角色也转变为救治心灵的工具。工具理性的基本特征就是要求人的行为必须选择最有效的手段去实现既定目的,或者说,工具理性要求以手段的最优化作为理性的最高追求。诸如工艺的运用、可计算手段的改进、科学方案的严格选择等等,都被用来服务于经济利益和政治生活的需要。所以,韦伯也把理性工具化的过程称为“祛除巫魅”的过程,认为现代化伴随着“祛除巫魅”的过程,它使一切都蜕去其最后的神秘性而落入理性的计算之中。
近代社会是在反对神学和高扬理性中踏上了现代化的征程的,但是,在近代社会的早期,启蒙思想家们是关注着人的价值、人的生存意义的,有着对人类痛苦及其解脱的思考和探索。然而,在合理化进程的后期阶段,启蒙思想家们所向往和追求的理性越来越蜕化为工具理性,包含在理性中的价值关怀被完全抽象掉了。结果,整个社会设置在根本结构上变成了对人进行宰制和支配的工具,人完全成了工具的奴隶而不是主人。工具理性使社会变成了片面发展的所谓“单向度”的社会,使人成为“单面人”,人不仅受到了工具的宰制,而且成了服务于工具理性和为了工具理性而存在的工具。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卢卡奇所指出的,具有合理性的“数学的和几何学的方法,即从一般对象性前提中设计、构造出对象的方法,及以后的数理方法,就成了哲学,把世界作为总体的认识的指导方针和标准” 。而且,这种量化“哲学的发展是和精密科学的发展不断地相互作用,而精密科学的发展又是和技术、生产劳动的经验的不断合理化相互作用的” 。
在理性退化为工具理性的进程中,它是以科学进步的名义而从理论上对工具理性作出了肯定。马克斯·韦伯在《学术与政治》一书中表达了这一看法,而且这种看法也可以说是贯穿于他整个思想体系的中心观点,那就是认为科学应当是完全形式化了的和工具理性化了的科学,是不应具有任何价值内容的科学。根据韦伯的意见,科学的目的就是引导人们去做出形式合理性的行动,通过理性计算去选取达到目的的有效手段,通过服从理性而控制外在世界,使外在世界接受工具理性的支配。因而,对于科学家来说,就应当是“为科学而科学”,他们“只能要求自己做到知识上的诚实……确定事实、确定逻辑和数学关系” 。韦伯甚至断言“一名科学工作者,在他表明自己的价值判断之时也就是对事实充分理解的终结之时” 。在科学研究中是这样,那么根据科学的原则去建构我们的社会和改造我们的生活时,也同样需要遵从这种工具理性。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们现在面对的世界,或者说,我们生活于其中的世界,是被刻意地克服了价值理性的社会,是我们按照工具理性的原则去加以建构而祛除了价值理性的社会。
所以说,工具理性得以张扬之时也就是价值理性的衰落之际。随着理性的工具化,早期思想家们所期望的人的自由和解放都成了幻想。用当代哲学家们的话说,那就是价值理性交出了它作为伦理道德和宗教洞见的代理权,正义、平等、幸福等所有先前几个世纪以来被认为是理性所固有的内容,现在都失去了知识根源,学者们甚至根据工具理性的要求和思维方式去对正义、平等、幸福等概念进行定义,希望用量化的方式来测定正义、平等和幸福。应当说,近代成长起来的科学技术本身就包含着工具理性的内容,是以支配自然为前提的,而且集中地表现在工具选择的过程之中,特别是当我们的社会进一步突出了工具理性的地位后,人生问题、价值问题、社会目标问题等等,都被排除在外了,以至于整个社会成了一种针对所有人的异己力量,窒息着人的生存价值和意义,造成了人类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困境与生存危机。在科学研究中,政府以课题发包的形式扼杀所剩无几的价值理性,学者以定量化的报告服务于政府,向政府证明他们作为工具的有用性。我们之中的每一个人,都在把他人作为工具来看待,同时,也乐于成为他人的工具。因而,这个社会就得到了工具理性的重塑。
从资本主义早期追求生产规模、经营手段、财会制度的合理化开始,到追求消费者结构的合理化,再到追求管理体制上的合理化,甚至追求精神文化的生产和消费的合理化,所留下的是一个朝着形式合理性方向不断努力的趋向。今天,整个社会已经被制作成无处不体现出合理性的人的生活和行为空间,在开展每一项行动的时候,我们都可以建立起一整套程式化的合理性作业程序;在选择一切人的欲望得以满足的方式和途径的时候,我们都可以通过合理性契约进行;在调整人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时候,我们都可以发现和建立起合理性的规则系统。总之,人的需要和目的被默认为我们的行为的绝对主宰和无上君主,而没有什么需要和目的是不可以在理性的合理安排下得到实现的。如果人的需要和目的积聚出一种力量,促进社会朝着某个方面运动了,我们也是可以通过理性的原则来对其作出判断的,是可以运用理性的手段促进其朝着那个方向运动的,也可以运用理性的手段阻止其朝着那个方向运动。理性的安排不断地开拓出光明前景,在给人以自信的同时,也把人的自信纳入理性的范畴之中。
然而,人类陷入一种技术疯狂的境地,人类对形式合理性的追求表现出了偏执狂的倾向。而且,所有这些,都是与工具理性相背离的,是从工具理性出发而对工具理性进行否定的过程。我们发现,工具理性以精密的可计算的方式去激发人的欲望,在激发出人们对一切可消费的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消费欲望的同时,也激发出了对公共产品的无尽欲望,引发出了对政府的非理性要求和批评。此时,理性已经完全成了欲望的奴仆和工具,基于理性设计的工具在人的非理性欲望面前总是显得迟钝。站在工具理性的视角上,一切都是可以合理化的,而且只有合理化才能获得成功,只有合理化才能使一切明明白白;一切都是可以拿到桌面上来谈的,哪怕事先要对它们做些“削足适履”的工作。这就是海德格尔所说的“技术的白昼”。
韦伯常常被人们提起的是他的官僚制理论大师的身份,就是因为他在近代社会的合理化进程中揭示了官僚制作为这个进程的终点及其与工具理性的关系。但是,官僚制在人的非理性的欲望面前陷入困境,在人的非理性渴求中制造出来的复杂的和不确定的世界却让理性显得渺小。比如,人的欲望的满足使全球变暖、灾害频发,而理性又如何在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案上找到自己的位置呢?再比如,官僚制以其理性的效率优势而推动了社会发展,官僚制通过有效地维护人与人之间的差异让每一个人都能在这个社会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并赋予整个社会不竭的发展动力。但是,随着差异的扩大化,经济上的不平等演化成了政治上的矛盾和冲突,也让官僚制显得无所适从了。
韦伯是出于让人不至于对合理性概念作出含混理解的目的而区分出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的,是通过历史描述的方式而告诉我们西方现代化的进程是如何走向形式合理性的,是通过官僚制的形式合理性设计来表明工具理性之于现代社会的必要性的。就“形式合理性”与“价值合理性”两个概念来看,所谓形式合理性,就是指一切由人建构的事物都合乎工具理性的原则,人在根据工具理性的原则去建构这些事物的时候,严格地按照科学态度进行,秉持一种纯形式的、客观的、不包含价值判断的思维方式和立场,主要表现在所运用的手段和程序具有可计算性和形式上的合逻辑性。所谓实质合理性,又叫价值合理性或信仰合理性,是在人的行动中表现为立足于某种信念和理想的合理性。当人基于康德所说的实践理性去开展社会活动的时候,往往关注人的行为的建构或适应过程是否具有实质合理性,从而把合乎人的价值的行为、行动以及结果判断为是具有实质合理性的。形式合理性和价值合理性的主要区别是,形式合理性不包含价值因素,而实质合理性却不可避免地会有着价值的表现形式,也许实质合理性并不把关注的重心放在形式是否具有合理性的问题上,但是,却相信按照价值原则和体现价值追求的行为、行动及其结果是具有形式合理性的。
拿韦伯与康德进行比较,可以发现,韦伯的官僚制理论建构是对康德思想的背离。也许人们会说韦伯忠实地继承了康德《判断力批判》中的形式主义美学主张,其实不是这样的。因为,康德的著述有着明确的解决其时代课题的任务意识。那就是,在康德的时代,审美领域还缺乏科学思维,他需要通过提醒人们对艺术形式的关注去使审美科学化。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康德表达了完全不同的意见,那是因为,在伦理道德的领域中,功利主义已经用科学思维冲击了道德价值,所以,康德需要通过义务论的建构去维护实践理性,以求把工具理性对道德价值的破坏降低到最低限度。韦伯很少谈到康德,但是,作为一个学术造诣深厚的学者和思想家,韦伯不可能不知道康德的思想。因为,对于一位德国学者来说,除了康德之外,还有什么德文著作是必须阅读的呢?只不过,韦伯为了形式合理性的官僚制设计而回避了康德。根据韦伯的看法,官僚制作为近代社会合理化进程的结果所体现的是形式合理性,官僚制的功能完全是建立在工具理性的原则下的,是根据科学性和技术性的原则而建立起来的。
康德是出于防范工具理性的目的而提出实践理性的概念的,韦伯则是通过对近代社会发展的客观描述而发现了工具理性成长的足迹。康德的思想尽管有着广泛的哲学影响却没有得到实践的响应,而韦伯的思想却支配了整个20世纪。其原因可能正是,韦伯所描述的近代以来的社会演进朝着形式合理化的方向前进的事实决定了其学说的应用状况。就此而言,康德还没有形成关于资本主义精神的认识,而韦伯则准确地把握了他所命名的资本主义精神。所以,韦伯关于官僚制理论的建构因为反映了资本主义精神而得到了实践的响应,因为最集中地体现了工具理性原则而满足了群体性社会活动的要求,因为拥有了形式合理性而与近代以来的科学追求相一致。可见,由于韦伯顺应了近代以来社会的发展,按照资本主义精神去进行社会建构,从而使官僚制理论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同,能够被广泛地应用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的建构中去。不仅在政府部门、国家的政权建设和公共权力的行使中,而且在企业等私人部门的经营活动中,也可以把官僚制理论付诸实践。
具有科学和技术特征的官僚制组织就如一架庞大的机器,官僚(行政人员)成了这架机器中的部件,就如一条汽车生产线,把众多的工人集中在生产线的特定部位,让他们重复着单一化的机械动作,目的就是高效地生产某一产品。根据工具理性的原则,在公共行政活动中也就像在生产线上进行作业一样,所需要的是“科学”态度,即排除价值因素的干扰。所以,在政府这一官僚制组织之中,行政人员虽然被称作行政管理的专家,但实际上,无非是这架庞大的官僚机器上的齿轮,是无意识的“行政人”。官僚制的形式合理性是行政人员行为的客观保证,如果行政人员在自己的行政行为中注入了个人意识,反而会破坏官僚制的顺畅运行,会破坏官僚制的工具理性设计原则,会对行政效率产生消极影响。即使就行政人员的素质要求来看,官僚机器这个技术系统也必须体现形式合理性的原则。打个比方,当一架机器的某个部位所需要的是一个由普通钢材制造的部件时,若用高强度的合金钢材去制作这个部件,它就会对与它直接关联的部件构成威胁。官僚制要求每一个岗位上的行政人员的素质能够满足岗位要求就行了,如果某个行政人员表现出很高的素质,也同样会对与这个岗位相关联的其他岗位上的行政人员构成威胁。
可见,在官僚制的技术系统中,人被要求完全从技术的视角去看待事物,完全受制于技术的视野,自觉或不自觉地按照技术的要求去行动,以至于现代政府中一旦出了任何一种类型的问题,也总是根据技术化的思路去谋求解决的方案。当行政人员滥用权力、腐败时,则寻求可以技术化的法制;当出现官僚主义时,则谋求机构改革和组织重建的技术支持。结果,现代政府陷入了技术追求的怪圈。也就是说,越是谋求科学化、技术化,出现的问题也就越多;出现的问题越多,就会在谋求科学化、技术化的解决方案方面表现得越迫切。根本原因就在于,官僚制在整个公共行政的领域及其权力运行机制中,排除了人的价值和人的行为主体意义,而且,也在整个社会的范围内进一步地推动了道德价值的衰落。
本来,工具理性是在人类支配自然的需求中产生的,当它被贯彻到官僚制的设计之中后,依然是保留了原先那种支配自然的方式,用支配自然的方式来支配社会了。所以,在官僚制的运行中,人们总是把注意力集中在对工具的选择上了,当选择工具成了最基本、最主要的行动目标时,人生问题、价值问题以及全部社会目标都被排除在了视野之外。工具化、技术化在官僚制的运行中的典型化,把整个社会都推向了窒息人的生存价值的方向,排斥了人类的价值追求和道德自觉。人类社会所应有的公平、正义等原则如果能够被纳入量化指标体系中来的话,就可以按照技术的方式进行操作;如果不能被纳入定量分析的范畴中来,那就让它去见鬼吧。
我们知道,公共行政是人类社会的一个构成部分,而人的社会生活之所以是属于人的,那是因为它无处不包含着价值因素,无处不存在着价值评价和价值判断。也就是说,属于人的世界就是一个价值的世界。经济是属于人的,那是因为经济的概念是不同于物质的概念的;政治是属于人的,那是因为政治领域中各种各样的活动与一个猴群中争做猴王的行为有着本质区别。官僚制是人的组织形式和组织人的社会活动的途径,当它用科学技术追求否定了人及人的价值,又怎么能够成为人的工具呢?所以,即使在工具理性的意义上来看官僚制,它也是一个“不称职”的工具。
启蒙前期确实是高扬理性的时代,然而,到了启蒙后期,关于理性的认识就开始出现了分歧,思想家们开始沿着不同的方向去提出社会理性建构的方案。官僚制理论显然是基于工具理性而做出的一项社会建构,而且,它塑造了最为典型的工具理性建构范例。官僚制是工具理性的极端化的表现形式,它不仅使官僚体系中的人被抽象化为没有情感以及其他精神价值的系统构成要素,而且连那些作为官僚制支配对象的人,也同样被看作是可以通过工具理性加以分析和分解的人,看作是可以加以计算的数字。比如,官僚制仅仅承认其作用对象的功利要求,即便是看到了其他方面的要求,也会被还原成功利要求,并被纳入量化的解决方案中。这样一来,似乎政府只要能够满足官僚制作用对象的功利要求,也就可以实现对他们的完全控制。所以,在一些官僚制发展得比较完善的国家,政府基于这种工具理性的认识,总是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导到片面的功利要求方面来,并不惜通过制造泡沫经济的方式来激励人们的功利要求并使其满足。姑且不说这样做总是致使这个社会陷入周期性的经济危机、环境状况恶化等直接后果,从西方社会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情况看,还带来了许许多多无法解决的社会问题。
当然,西方国家由于有着完整的宗教信仰基础,使它在弥补官僚制的工具理性缺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果没有这样的宗教信仰基础,我们简直难以想象工具理性会把西方社会导入到一个什么样的境地。我们知道,对于一个社会来说,宗教信仰是一种纯粹的价值因素,尽管西方所信奉的宗教大都实现了形式化,但其相对于人的精神的价值功能,还是不可小觑的。事实上,在很大程度上,官僚制因其工具理性建构所产生的各种缺陷在西方社会都是通过宗教这一价值因素而得到了一定的弥补的。这也说明,工具理性最终还是需要得到价值因素的补充的,也只有得到了价值因素的补充,才不至于酿成对社会的毁灭性破坏。但是,宗教信仰虽然是这个社会构成意义上的价值因素,却不属于理性的范畴,不是以实践理性的形式出现的。所以,对于宗教信仰,如果进行专门性考察的话,人们会把它说成是精神的麻醉剂。康德在提出实践理性的概念时,其参照系也就是宗教,认为宗教是实践中的非理性状态。康德为了将伦理道德的价值与之相区分,提出了实践理性的概念。
就西方社会的状况而言,为什么当科学发展作用于社会建构而走向极端化的境地时需要宗教这样一种麻醉剂来加以补救呢?这是一个一直令人不解的现象。其实,答案再明确不过了,那就是当科学理性被工具理性所置换之后,就走上反科学的方向,尽管它还有着科学的面目,却由于它有了比科学更科学的形式而使它失去了科学的性质。这一点也迫使它必须在宗教价值的支持下才能得以持续存在下去。一个广泛存在的事实是,在一切官僚制比较发达的国家中,都可以看到其拥有比较发达的宗教仪式,而且在一切准备实现官僚制的国家中,宗教也都得到了迅速的传播,或者迅速地成长起一些新的宗教。所以,在改革的过程中谋求政府自身的科学建构时,不应仅仅遵从工具理性的原则,不应把拥有形式合理性作为唯一目标,而是应当恢复作为真正科学精神的价值。也就是说,应当告别官僚制必须在其外部寻求价值因素补充的局面,应当直接地把价值因素引入政府体制及其管理活动中来。而且,这个被引入的价值应当是理性的价值。如果公共行政的体系中缺乏这种价值的话,那么,就不可能遏制其体系之外的宗教发展,甚至有可能形成某些与之相对立的宗教势力。如果出现了这种状况,社会就可能会陷入一片混乱的境地。
就官僚制自身来看,由于它根据工具理性的设计抽象掉了价值的因素,从而用抽象的形式化的框架把人隔离和定位在一个个分立的单元之中。如果说这些人之间还有什么联系的话,那么,这种联系也只表现为由这个抽象的形式化的框架把它们捆绑在一起。这样一来,我们怎么可能想象这种框架下的人还是人呢?如果他们已经不再能够被称为人的话,他们怎样去过他们的社会生活呢?特别是当官僚制组织中的人已经不能够再被当作人来对待的时候,我们又怎么可以期望他们具有与社会的人相一致的人性呢?怎么能够设想他们会对人的社会进行有效的管理呢?怎么能够相信他们会为了人的利益而工作呢?怎么可以放心地把公共利益的实现寄托在他们身上呢?所以说,在那些根据工具理性的原则而建立起来的官僚体系中,已经没有人了,存在着的只是官僚,这些官僚失去了人性,他们的责任只是官僚制组织中的岗位和职位责任,而不是他们作为人的责任。事实上,官僚制的科学设计要求他们只承担岗位和职位上的责任,不允许到岗位和职位之外去觊觎责任,更无需承担对社会的任何责任。当这种设计理念转化成官员个人的意识形态时,他们也就成了失心的、专事钻营的官僚主义者,成了欲求无尽的公共利益“蛀虫”。
如果在政治生态之中去看官僚制,就会发现,对于“一党制”国家的政治来说,官僚制可能是一个极其危险的陷阱。特别是在一些一党制的国家中,当其学者对政治存有异见时,试图推翻一党集权状态时,往往并不直接发表对政治的看法,而是迂回到官僚制这个非政治的话题上来,用对官僚制的赞美去作用于这个国家的政治,让一党制在官僚制的建构中走向毁灭。对于官僚制所赖以建立的工具理性,在威尔逊关于政治—行政的二分原则中得到了较好的注释,那就是,官僚体系属于传统的行政执行的范畴,是相对于政治的工具,作为目的范畴的内容都是由政治提供的,官僚体系本身只是作为达到目的的工具而存在的,它只需要考虑达到目的的有效性,也就是效率,却不关心目的本身的内容。这是一个把目的与工具区分开来的思路,在理论上是具有形而上学的思维合理性的,而在现实中,则会产生完全不同的结果。
其实,政治与行政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相互作用的关系,政治与行政之间的互动或相互推动,是一切社会关系类型中互动性最强的一对关系。行政意义上的政府的状况如何,政府的行为选择等等,都对政治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政治不是存在于政府之外的,政府本身就是政治活动的最主要的实体,甚至政治在某种意义上是存在于政府之中的,不仅是政府行政执行的目标,而且是政府行政执行的基本内容。也就是说,政治与行政是完全融为一体的。在谈到中国的情况时,有些学者认为,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都取得了积极进展,而政治体制改革相对滞后了。这显然是一些不懂得政治是何物的人,或者说,是按照西方的标准来认识政治的。我们认为,中国的改革过程中根本不存在所谓政治体制改革滞后的问题,在中国的现实条件下,行政体制改革本身就是属于政治体制改革范畴的。而且,我国的政治体制是一种议行合一的体制,如果按照西方的标准而把中国的行政看作是独立于政治之外的机构,是完全错误的。
西方在20世纪所极力推行的所谓政治与行政的分离,只不过是一定程度上的政党政治与政府行政之间的分离。政党政治其实只是一个国家的政治中的一个极小部分的内容,如果在一党制的国家也盲目地谈论所谓政治与行政的分离,不仅是无的放矢的,而且可能是有害的。因为,一旦谈论政治—行政的二分,就会涉及政党在政府中的位置问题,而西方国家政党的政府外活动又是那么的清晰和明显,所以就会自然而然地提出政党与政府相分离的意见。在一党制的国家中,如果还是根据这个思路去思考问题,那么政党与政府相分离之后,行政与政治的关系又如何确定呢?一般说来,谈论这个问题的人,都必须完整地照搬西方政治与行政二分的做法,那就是在政治与行政二分的前提下要求党政分离。既然党政分离了,那么一党制是不可能构成一个完整的政党政治体系的,所以,就不得不倡导多党制。
由此可见,对多党制的鼓吹,可以在对工具理性的赞赏中进行,可以在提出官僚制行政体系的建构方案中达成走向多党制的目标,而在最为日常性的实践中,则可以在纯粹科学化、技术化的促进策略中进行。或者进一步地说,可以在对西方国家的所谓公务员制度的效仿中摧毁一党制国家的政治。我们可以断言,在任何一个一党制的国家,如果模仿和照搬西方的公务员制度,那么,它不需要很长的时间,就会逻辑地走向“两党制”或“多党制”的归途。这是政治思维的逻辑,也是实际行动的必然。所以,如果那些一党制的国家不希望在官僚制的建构中导致自身政治的解体的话,就必须对技术理性的追求保持一种谨慎的态度,就需要时时处处用价值理性塑造公共行政主体。
基于工具理性的官僚制建构之所以突出了形式合理性,是从属于效率目标的,而效率目标的达成,则取决于权力以及权力运行的有效性。所以,官僚制其实是一个权力本位和效率至上的组织体系。显然,工具理性只关心手段的有效性,它不关心也不愿意去证明目的的正当性,一旦公共行政的体系按照工具理性的原则建立起来,公共行政作为公共利益的维护者的身份也就仅仅是一种可能性而已。特别是在20世纪,随着官僚制的充分发展,官僚制作为工具理性的典型形式,又推动了整个社会的工具理性化进程,并进一步地按照工具理性的原则塑造了人的思维和行为模式。这也就是为什么官僚制会在行政改革中成为改革对象的原因。
也就是说,社会生活中的一切变动,都会向官僚制提出新的要求;任何一项社会变革,都必然要对官僚制提出挑战,要求首先对官僚制本身进行改造,把对官僚制的变革作为一切社会变革能够取得积极成就的前提和保证。不仅一切代表着社会进步方向的变革会对官僚制采取这种态度,而且,像当代西方那种在行政改革名义下所作出的一些小的技术性改动,也是在对官僚制采取了激烈的批判后进行的。总之,韦伯成了众矢之的,否定工具理性并提出从根本上改变政府性质的人批评韦伯,按照工具理性的原则或出于进一步强化工具理性的所谓“重塑”政府的改革者,也在对韦伯说三道四。
当然,工具理性的意义是不能全部抹杀的,问题出在工具理性被绝对化了,成了在社会运行中单独发挥作用的理性,从而使社会治理片面发展,也使整个社会的发展单向度化。社会的健全必须建立在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之上,或者说,工具理性是应当从属于价值理性的,需要在价值理性所提供的目标和前提下发挥作用。我们知道,价值活动是一个从价值主体的需要开始的进程,是一个经过价值意识、价值理念、价值创造再到价值物生成和价值实现的过程。所以,在公共行政体系的建构中,必须考虑价值理性的介入。政府不仅担负着有效实现政治目标的功能,而且本身就是政治目标的确立者;政府不仅需要考虑行政行为的效率,而且要考虑行政行为之于公共利益实现的水平;政府不仅需要按照工具理性的原则去增强行政管理的技术性含量,而且需要让一切技术性的操作都体现出价值判断,成为实现某种价值追求的行动及其过程。
对政府提出这样的要求是不是过高了呢?政府有没有能力去满足这样的要求呢?我们认为,当代社会,尽管人们在政治生活中、政府体制上和行政管理方式上受到了工具理性的支配,但是,在经济活动中,自由、平等等价值理念依然是不可移易的。这是因为,市场经济决定了人们必须遵循这些价值理念,需要根据这些价值理念来维护市场秩序。尽管存在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公共生活与私人生活的分离,但是,在近代社会普遍联系的情况下,这种分离并不意味着它们是一些孤立的存在形态,而是处在联系与互动过程中的。私人领域以及私人生活中的价值理性的状况,会反射到公共领域以及公共生活之中,需要让公共领域以及公共生活中有着同样的价值理性与之相对应。如果在公共领域以及公共生活的建构中排除了价值理性的话,那么,作为公共领域核心构成部分的政府就会失去将私人领域作为其治理对象的合法性,至少在理论上是这样的。当然,近代以来所建构起来的公共领域也是一个分工—协作体系,人们可以根据公共领域的结构而指认政治为价值理性的领域,而把行政看作是单纯工具理性的领域。事实上,从西方国家的情况看,就官僚制需要在其体系外部通过民主的强化来弥补其缺陷而言,也恰恰是为了在公共领域的整体上谋求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平衡。与其如此,为什么不去让公共行政自身的建构也包含价值理性呢?
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公共生活与私人生活的分离证明,工具理性在本质上是反普遍理性的。一旦公共领域和公共生活走上了工具理性化的发展道路,就会偏离普遍理性,在呈现出排斥价值理性的特征时,也就走到了反对普遍理性的地步。这样一来,在公共领域的形式合理性背后,就会普遍地包含着从业人员的非理性行为,官僚(行政人员)们就会在反映了工具理性的法律等规则体系所留下的每一个哪怕极小的缝隙间尽情挥洒以权谋私的热情,就会用官僚主义去准确地诠释非人格化的内涵。总之,通过滥用权力和腐败行为去嘲弄系统的形式合理性,从而造成了公共权力的异化。根据官僚制的设计理念,本应是公事公办和处处以合理合法为最高准则,而公共权力的异化,则使处于公共部门某个特殊位置上的个人、机构和部门,更多地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动机去开展公务活动,既能以互给便利、“私事公办”、“公事私办”等合法交易的方式,也能以贪污、贿赂、回扣、走后门等权钱情法间的非合法交易的方式,为自身谋求额外利益。在社会公共资源总量既定的条件下,这些额外利益只能是私化了的公共利益。结果,在社会资源消耗的过程中增进了某些个人利益和特殊利益,维护和促进公共利益的目标却在目的合理性的名义下迷失了。
可见,基于工具理性原则建构起来的官僚制在系统的意义上排斥了价值理性,而在作为这个系统要素的官僚那里,则排斥了他们作为人的道德。但是,官僚制却无法避免非理性价值的纠缠,特别是当官僚被要求根据官僚制的形式合理性设计而去把他们的行为纳入合理合法的框架中时,反而在官僚对个人特殊利益的关切中丧失了合理性。价值理性果真是韦伯所说的“巫魅”,希望用官僚制的形式合理性去祛除它,然而,在从前门将价值理性送出后,却从后门将非理性的价值迎入。所以说,在任何一项社会建构之中,无视价值因素或排斥价值因素都是不可能的。关键问题在于:应当选择什么样的价值因素?如果我们用“道德”一词来转换价值的概念,就会发现,所谓工具理性对价值理性的排斥,所谓基于工具理性建构的官僚制对价值“巫魅”的祛除,实际上就是在系统设计中放弃了对道德的关照,在系统的运行中排斥了作为系统构成要素的人的道德。然而,当在官僚制系统的设计中失去了道德理念和道德原则的时候,在官僚们不再受到道德规范的约束的时候,就会受到不道德行为的侵扰。
价值理性也就是理性的价值,每一个人都是理性和非理性存在的统一体,推广而言,一切在社会建构中生成的社会存在,也都有着理性的方面和非理性的方面。对理性的抑制,就会任由非理性登台表演。官僚制理论把理性拆解成了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用工具理性完全置换了理性,从而造成了价值理性的失落。结果,使官僚制系统中大量的非理性行为得以产生。这不仅会造成权力的异化、腐败的泛滥、公共利益目标的丧失,而且,一旦官僚制的分工体系出现了协作失调的问题后,它作为最高设计目标的效率也荡然无存。面对这一问题,如果说20世纪后期的新公共管理运动所提出的摒弃官僚制的要求并未得以实现的话,那么,要求公共行政体系的重建引入价值理性应当是可行的。具体地说,在行政改革中,自觉地超越工具理性的单向度思维,从道德的视角去思考行政体系的重建问题,就能够找到价值理性回归的切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