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子春秋》共八卷二百一十五章,其中只有六章涉及齐庄公。本章针对庄公矜夸勇力、不顾行义的行为提出批评。晏子认为,勇力必须受礼义的约束,必须为实行礼义服务;作为国君,如果一味崇尚勇力,不顾及道义,必将落个国危身亡的下场。从中体现了晏子以礼义治国的主张。
庄公奋乎勇力 〔1〕 ,不顾于行义。勇力之士,无忌于国,贵戚不荐善 〔2〕 ,逼迩不引过 〔3〕 ,故晏子见公。
【注释】
〔1〕庄公:齐庄公,名光,齐灵公之子,公元前553—前548年在位,为崔杼所杀,谥“庄”。奋:矜夸,夸耀。
〔2〕贵戚:指同姓的显贵大臣。不荐善:不进善言。
〔3〕逼迩:指近臣。不引过:指见过错不劝谏。引,称引。
【译文】
齐庄公矜夸勇力,不实行道义。有勇力的人在国内肆行无忌,同姓的显贵不进善言,宠幸的近臣不劝谏过错,所以晏子去见庄公。
公曰:“古者亦有徒以勇力立于世者乎 〔1〕 ?”
晏子对曰:“婴闻之,轻死以行礼谓之勇,诛暴不避强谓之力。故勇力之立也,以行其礼义也。汤、武用兵而不为逆 〔2〕 ,并国而不为贪,仁义之理也;诛暴不避强,替罪不避众 〔3〕 ,勇力之行也。古之为勇力者,行礼义也。今上无仁义之理,下无替罪诛暴之行,而徒以勇力立于世,则诸侯行之以国危,匹夫行之以家残。昔夏之衰也,有推侈、大戏 〔4〕 ;殷之衰也,有费仲、恶来 〔5〕 。足走千里,手裂兕虎 〔6〕 ,任之以力,凌轹天下 〔7〕 ,威戮无罪,崇尚勇力,不顾义理,是以桀、纣以灭,殷、夏以衰。今公自奋乎勇力,不顾乎行义,勇力之士,无忌于国,身立威强,行本淫暴,贵戚不荐善,逼迩不引过,反圣王之德,而循灭君之行 〔8〕 。用此存者,婴未闻有也。”
【注释】
〔1〕徒:仅仅,只。
〔2〕逆:叛逆。
〔3〕替:灭,废。
〔4〕推侈、大戏:都是夏桀时的勇力之士。
〔5〕费仲、恶来:都是商纣的谗臣,有勇力。
〔6〕兕(sì)虎:泛指猛兽。兕,犀牛。
〔7〕凌轹(lì):欺压。
〔8〕循:沿着,顺着。
【译文】
庄公说:“古代也有只凭借勇力就能在世上立身的人吗?”
晏子回答说:“我听说过,奋不顾身实行礼叫做勇,诛伐凶暴不避豪强叫做力。所以勇力的树立,是为了实行礼义。商汤、周武王起兵不能算作叛逆,兼并诸侯不能算作贪婪,因为这是符合仁义的准则的;诛伐凶暴不避豪强,消灭罪恶不怕人多势众,这是树立勇力的行为。古代实践勇力的人,是在实行礼义。如今在上位的没有仁义的准则,在下位的没有消灭罪恶诛伐凶暴的行为,却只是凭借勇力在世上立身,那么,诸侯这样行事国家就有危险,平民这样行事家庭就受损害。从前夏朝衰微的时候,有推侈、大戏那样的勇力之人;殷商衰微的时候,有费仲、恶来那样的勇力之人。他们足行千里,徒手打死猛兽,凭着力气被任用,欺凌天下诸侯,杀戮无罪之人,崇尚勇力,不顾礼义,因此桀、纣被灭掉,夏、商也衰亡了。现在您矜夸勇力,不实行道义,有勇力的人在国内肆行无忌,靠威武强横立身,行为凶狠残暴,同姓的显贵不进善言,宠幸的近臣不劝谏过错,违反圣贤君王的道德,却步亡国之君的后尘。这样做而能保全自身的,我没听说有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