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以尧舜禅让、祁奚荐贤、腹䵍诛子几个事例,从不同角度说明何谓去私;指出君主只有“诛暴而不私”,才能成就王霸之业。文中记述的几则故事,今天仍可作为借鉴。
天无私覆也,地无私载也,日月无私烛也 〔1〕 ,四时无私行也。行其德而万物得遂长焉 〔2〕 。
〔1〕烛:动词,照明。
〔2〕遂:成。
天覆盖万物,没有偏私;地承载万物,没有偏私;日月普照万物,没有偏私;春夏秋冬更迭交替,没有偏私。天地、日月、四季施其恩德,于是万物得以成长。
黄帝言曰:“声禁重,色禁重,衣禁重,香禁重,味禁重,室禁重 〔1〕 。”
〔1〕“声禁重”六句:大意是,音乐、色彩、衣服、香料、饮食、宫室都要适当,禁止过度。重,过甚。按:这段意思与上下文无关,通篇也无此意,疑为后人转写错误而混入本篇。
黄帝说过:“音乐禁止淫靡,色彩禁止眩目,衣服禁止厚热,香料禁止浓烈,饮食禁止丰美,宫室禁止高大。”
尧有子十人,不与其子而授舜;舜有子九人,不与其子而授禹 〔1〕 :至公也。
〔1〕尧、舜、禹:都是传说中上古时代的圣王。
尧有十个儿子,但他不把帝位传给自己的儿子而传给了舜;舜有九个儿子,但他不把帝位传给自己的儿子而传给了禹:他们是最公正无私的了。
晋平公问于祁黄羊曰 〔1〕 :“南阳无令 〔2〕 ,其谁可而为之?”祁黄羊对曰:“解狐可 〔3〕 。”平公曰;“解狐非子之雠邪 〔4〕 ?”对曰:“君问可,非问臣之雠也。”平公曰:“善。”遂用之。国人称善焉 〔5〕 。居有间 〔6〕 ,平公又问祁黄羊曰:“国无尉 〔7〕 ,其谁可而为之?”对曰:“午可 〔8〕 。”平公曰:“午非子之子邪?”对曰:“君问可,非问臣之子也。”平公曰:“善。”又遂用之。国人称善焉。孔子闻之曰:“善哉!祁黄羊之论也,外举不避雠,内举不避子。”祁黄羊可谓公矣。
〔1〕晋平公:春秋晋国国君,名彪,公元前557—前532年在位。祁黄羊:晋大夫,名奚,字黄羊。据《左传·襄公三年》的记载,祁奚荐贤的事发生在晋悼公之时。
〔2〕南阳:古地名,在今河南济源一带。令:县官。
〔3〕解(xiè)狐:晋大夫。
〔4〕雠(chóu):仇敌。
〔5〕国人:居住在国都的自由民。焉:指示代词兼语气词。这里相当于“于彼”、“于此”。
〔6〕居有间(jiàn):过了一段时间。
〔7〕尉:军尉,平时管理军政,战时兼任主将的御者。
〔8〕午:指祁午,祁黄羊之子。
晋平公问祁黄羊说:“南阳缺个县令,谁可以担任这个职务?”祁黄羊回答说:“解狐可以。”平公说:“解狐不是你的仇人吗?”祁黄羊回答说:“您问谁可以担任这个职务,不是问谁是我的仇人。”平公称赞说:“好!”就任用了解狐。国人对此都说好。过了一段时间,平公又问祁黄羊说:“国家缺个军尉,谁可以担任这个职务?”祁黄羊回答说:“祁午可以。”平公说:“祁午不是你的儿子吗?”回答说:“您问谁可以担任这个职务,不是问谁是我的儿子。”平公称赞说:“好!”就又任用了祁午。国人对此又都说好。孔子听说了这件事,说:“祁黄羊的这些话太好了!推举外人不回避仇敌,推举家人不回避儿子。”祁黄羊可称得上公正无私了。
墨者有钜子腹䵍 〔1〕 ,居秦,其子杀人,秦惠王曰 〔2〕 :“先生之年长矣,非有他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诛矣,先生之以此听寡人也 〔3〕 。”腹䵍对曰:“墨者之法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人也。夫禁杀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王虽为之赐 〔4〕 ,而令吏弗诛,腹䵍不可不行墨者之法。”不许惠王,而遂杀之。子,人之所私也 〔5〕 。忍所私以行大义 〔6〕 ,钜子可谓公矣。
〔1〕墨者:指战国时的墨家学派,创始人为墨翟。钜子:等于说“大师”。战国时墨家对本学派有重大成就的人的称呼。他书或作“巨子”。腹䵍(tūn):人名。腹,姓。䵍,名。
〔2〕秦惠王:战国秦国国君,名驷,公元前337—前311年在位。
〔3〕“先生”句:本书《不屈》篇这句话作“欲先生之以此听寡人也”。之,介词,这里的作用是把主谓句转化为偏正词组。以,相当“于”。
〔4〕为之赐:赐给我恩惠。之,代腹䵍自己。
〔5〕私:偏爱。
〔6〕忍:忍心。这里是忍心杀掉的意思。
墨家有个大师腹䵍住在秦国,他的儿子杀了人。秦惠王对腹䵍说:“先生您的年纪已经很大了,又没有别的儿子,我已经下令给司法官不杀他了,希望先生您在这件事上听从我的话吧。”腹䵍回答说:“墨家的法律规定:‘杀人者处死,伤人者受刑。’这样做为的是严禁杀人、伤人。严禁杀人、伤人,这是天下的大理。大王您虽然赐给我恩惠,命令司法官不杀我的儿子,但是我腹䵍却不可不执行墨家的法律。”腹䵍没有应允惠王,最终杀了自己的儿子。儿子,是人们所偏爱的。墨家大师腹䵍忍心杀掉自己心爱的儿子去遵行天下大理,可算得上公正无私了。
庖人调和而弗敢食 〔1〕 ,故可以为庖。若使庖人调和而食之,则不可以为庖矣。王伯之君亦然 〔2〕 。诛暴而不私 〔3〕 ,以封天下之贤者,故可以为王伯。若使王伯之君诛暴而私之,则亦不可以为王伯矣。
〔1〕调和:指调和五味。
〔2〕王伯之君:成就王霸之业的君主。王、伯,用如动词。
〔3〕私:占为己有。
厨师调和五味而不敢私自食用,所以可以做厨师。假使厨师调和五味而私自把它吃掉,那么这样的人就不可以做厨师了。成就王霸之业的君主也是如此。诛杀暴君,自己却不占有他的土地,而是把它分封给有德之人,所以能够成就王霸之业。假使他们诛杀暴君而把他的土地占为己有,那么这样的君主就不能成就王霸之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