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爱末
每个人都有一段雕刻在身体里的回忆。海水无法浇灭,大火焚烧不尽。
我一定不会原谅我自己走过的人生。
可是我无法后悔。
在胡辛冉不止一次跟我提起结婚这个话题后,我终于忍不住问他那句我担忧过很久的问题。
“我手臂上刺的那枚别人生辰的纹身,你确定自己接受的了吗?”他安静的那几秒钟我心中十分不安。怕他在意,又怕他不在意。在意多多少少证明了他无法接受我的过去,而如果一个男人不在意你,那么结果只是他不爱你。
“你去洗了不可以吗?”我揣测不出他语气里的情绪,可我实在是无法面对他这般直白的提问。
已经不止一次这样不欢而散。自己的二十七岁,还没有真正褪去那些源自轻狂的秉性,不愿意为了自我做出丝毫的让步。
我承认从小到大自己都是个固执的人,所以二十二岁跟顾子非分手,我执意把那天的日期刻在手臂上了。还发了条极其恶毒的短信给他:“顾子非,以后每年你生日这天,你都要想起来有个女人把它刺在手臂上了。老天看着你如何摧毁了我的人生。当然,以后因为这刺青带给我的种种苦难,都是我自作自受。”
的确是我自作自受,无非是刚出了校园步入职场,好骗的无知少女被一个有着正牌女友的混蛋上司骗了感情的狗血戏码。那时候我确实是足够很傻很天真,被几捧玫瑰花就哄得神魂颠倒一点不自知。爱起来轰轰烈烈无法自拔。拎着亲手烘培好的生日蛋糕傻乎乎跑到顾子非住的小公寓给他庆生,正牌女友的一个掌掴都把我没打清醒。
“林嘉洛,你别缠着顾子非了行吗?要点脸不可以?”女人尖锐的嗓门快把我耳膜刺聋了,可我林嘉洛从小就不到黄河心不死,还抱着一线生机去冲她喊:“滚你丫的,让顾子非自己来跟我讲,你什么东西?”
我早该知道一个女人可以随意出入男人的房子是什么身份的待遇,顾子非走出来的那句“嘉洛,你以后还是别找我了”着实给了我一个晴天霹雳。
已经记不清当时充满恨意和屈辱的神情了,只是除了这些不甘,还有痛。
那是我第一次掏心掏肺爱一个人,爱得视死如归电闪雷鸣。所以纹身师反复问了我很多遍:“确定要纹吗?以后洗会留下疤痕,真的确定纹吗?”我斩钉截铁地告诉他:“纹深一点,我不怕疼。”
机器有规律地从皮肤表面刻近肉里,伴随发出嗡嗡嗡的声音。让我始终都没有分清,肉体上的疼,和心里的疼,到底哪一个更疼。
失恋像席卷而来的海啸肆意洗礼着我的神志,喝得酩酊大醉之间也分不清到底哭闹着给顾子非打过多少次电话,终于酒精在胃里翻云覆雨吐出血后让我彻底安静了。
没有人帮得了我,救我的人抛下我一去不复返。躺在满房间消毒水气味的病床上我依然贼心不死面如死灰般祈祷着浪子回头。可哪来的什么浪子回头,那人分明是戏子。戏耍了我的感情我的期盼我的念想后潇洒挥衣袖。
出院当天我才真的承认,我异想天开的爱情,不过是对方一时新鲜的生活调剂。鹅毛黄般的日光挥洒进我的眼眸,只觉得浑浑噩噩做了一场梦,久病初愈。
当即便辞掉工作退了出租房,扔掉大学一直跟着我不离不弃的老款诺基亚。拎着行李逃一般离开了那里,彻底做到了对这座城池的告别。
上天待我不薄,起码让我活着。
我遇到了May,年长我十岁的企业家。在机场捡到还魂不守舍的我。
“身体不舒服么?”
我神情呆滞地看向他不做声。他热情地向我介绍自己,话锋又巧妙地转回来,“方便留个电话吗?”
“我没有电话。”
“哈哈,那真是太巧了,我这刚有部朋友送的SAMSUNG不知道怎么处理,能麻烦你帮我解决这个头疼的问题吗?”说罢就真的掏出来了一款市面上新款的新机。
一系列的举动足够我膛目结舌,问题十分棘手简直无从应对。
“别对我的冒失感到害怕,就帮帮我这个忙吧。”
这些道貌岸然的衣冠禽兽骗小姑娘的手段也无非如此这些,人海茫茫天下之大,我又落魄地狼狈打紧,出了机场谁又能认识谁,不拿白不拿。想到这些我也毫不避讳就接过他递来的盒子拍屁股走人。
连句感谢都舍不得多说。
陌生的城市总会让人快速陷入困窘,比如贫穷。
我很快就花光了积蓄,租住在破旧的一居室里只剩下一把零钱,和一直陪伴着我那泛了旧的行李箱。这城市对我并不友好,已经不记得投递过多少份简历石沉大海。可我对生存抱着一份生机,连份加肉炒面都舍不得吃的自己,还是破釜沉舟地用那把零钱在街边买了支最廉价的口红去面试。
这世间有个词叫天意弄人。我又遇见了May。
在我仓惶卡着时间冲进面试大楼那一刻他叫住了我。
“嘿,还记得我吗?”
May那友善的语气让我在这城市喧嚣中突如其来鼻子一酸。可与生俱来的疏离感还是让我排外地回了句:“你是来找我要回手机的吗?我已经卖掉把钱花了。”
“哈哈哈,你真的好有意思!你准备去哪儿?”
“应聘,就在这栋大楼。”
May的表情有些惊讶,我确定我看出来了。
“你准备去应聘什么?”
“扫地阿姨,运气好也说不定混个文员当当。”
“哈哈,第二次见面问你名字应该不算冒昧吧?”
“林嘉洛。”
我发誓告诉他名字是我这二十余年的人生里最正确的事情。因为这让我的面试变成了走马观花的过场,顺利成为了May的行政助理。薪资待遇高得过分,这让我一度惶恐又难以割舍。失恋给予了我精神上的全部摧毁,当啃了很多天馒头咸菜以后我仍然选择不能跟温饱较劲。我要生存下去。
小人之心的想法并未如期而至。他没有随我想象中那样把我挂在身边当那些老板的私人女秘书,工作时间甚至很少能见到May几次,而我工作的性质,的的确确是一份超高薪的扫地阿姨。我无法理解May这种行为,这对我是一种侮辱。对,这是女人尊严上的侮辱,没有什么比年轻女人无法吸引男人打击最大了。更何况这个男人给予你帮助却不图丝毫回报,除非这个女人一点个人魅力都没有。
我无法忍受他像施舍路边乞丐一般帮助我的行为。终于在任职两个月之后爆发了。
“我要辞职。”
May淡定地就像早已预知到一切,这让我很不舒服。
“辞职要去给主管递辞职信做工作的交接,不能跑来我办公室打个招呼就走人。”
“我需要什么工作交接?我已经冲了两个月的拖把了!”
“嘉洛,如果你真的需要这份工作并且想做好它,为什么这两个月以来你不去了解清楚这个职位到底需要你做什么呢?你是成年人了。”
我是成年人了。May一句话点醒了我这些日子所有的混沌,我太不该混天度日伤神在一些已经于事无补的过往里。而他在我深陷泥潭最需要帮助时递了一把手给我。我的行为太任性了。
好在他并不在意我这种情绪而来的闹剧。可我不能让他看贬我,我要胜任他开的薪资要得到他的认同,甚至,我更期望他是赞许我的。我花费了很多时间去了解整个公司的文化背景甚至包括每个岗位所有的规章流程,也很快掌握了应该会的全部技能。
我没有白下功夫,从做报告总结时看到May嘴角扬起的弧度笃定了这点。
我全身心把精力投入在工作上,它淡化了我精神上曾有的所有坍塌。时间真的不是药,药都在时间里,关于我最初赤诚浓烈的爱。如果不抬起手腕看那刻印在手踝间的刺青,我想我真的会忘却,就仿佛不过做了一场梦。
二十四岁那年我再度恋爱了。或许是因为身边的人都有一个伴,又或许是因为参加酒会时我不小心碰倒红酒杯,Harry绅士般微笑帮我擦拭酒水撒在礼服上的污渍,那瞬间的感触想来只是多巴胺效应的产物。只是那一刻,自己很想靠近一颗真实跳动的心脏也需要一个温暖的臂膀。
当我不再满足于我那破旧的一居室时,Harry的出现水到渠成成为我搬进他公寓的最好理由。Harry待我极好,我们在一起一年里几乎没有什么大的争吵。加上工作的顺风顺水我的物欲同时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可都市夜晚的光太过灯红酒绿,尘世间又有太多事物值得贪恋。比如我对May的感情,三年下来的接触他不仅教会我太多人生信条,还给予我太多心灵鸡汤。我所有风调雨顺都是在他庇佑下得来的。所以当他决定和我一同参加公司在海外的一个展会时,我没犹豫就简单收拾了日用跟他踏上旅程。
更没有犹豫地在他午夜敲门时开了酒店的房门。
“嘉洛,要不要陪我喝两杯。”
到底还是来了。今时今日我已经学会从容面对一切问题且报以微笑回应。May不单单是我的领导,他是我来到新的城池里唯一的引路人,我早已不知不觉就依恋于他。以至于酒过半响关系就这样自然而然发生。
“把我养在身边那么久,为什么一直没有碰我?”这个问题我太多次卡在喉结止于口间,现在我终于能毫无顾忌地向他提问。
“嘉洛,你有没有考虑过你和Harry以后的关系?”
“噢?个人经历和恋爱关系好像不是一回事吧?”
“哈哈哈,你还是跟当年一样凛冽果敢。”说罢May点起床头的烟。刚准备点燃却被我一把抓灭。
“你不知道跟女人上床后立马吸烟会让对方觉得你像个嫖客吗?我拒绝你这种不礼貌的行为,我从未认定我像个妓女。”
“哈哈,我真是太喜欢你这一点!你知道吗,如若不是当年你那刺青那么显眼露在手踝,你不会给人留下如此过目不忘的印象。”
呵,又是这个刺青,难道要我托他的福气报以感恩?简直可笑。我低下头盯着那纹身不语。不知该喜还是该悲,好像冥冥之中所有人生的体验都从这个刺青的到来变得深刻,它带给了我整个山峦坍塌,又迁徙我从根底慢慢生根发芽。短暂的三年里让我体验了生来二十年中没有过的经历。我被迫看透了生存的残酷考验又无奈成长,真是挖苦。
这场短期的旅途并没有使我和May的关系有什么改变,在成年人的世界里好像有一种规则是静默。它是一种对隐私的尊重,对这嘈杂城市的宣泄。
可我还是和Harry分手了。他没有预料到我会提前回家,所以推开门的刹那他甚至是惊慌的。我看到他身后那个笑起来媚眼如花般的姑娘正甜甜地唤他去餐桌吃饭。一桌菜肴香气扑鼻,我甚至有冲动跟他们一起小酌一杯。
在我收拾行李准备搬离他公寓时,Harry竟然哭着挽留起我,“嘉洛对不起,真的对不起,你要相信我和她真的没什么,我只是把她当妹妹。”
“不要走好吗?我以后再也不会了,我发誓。”
“嘉洛,我是爱你的。”
我承认我被感动,男人的眼泪证明了他真的爱了。可我无法接受彼此都背叛的事实,我们是否是爱情这一点我从来没有考虑过。
“Harry你别这样。我们都是成年人,换做那个姑娘会把你照顾得更好,而不是我每天都忙于应酬连碗饭都不会煮。”
我说的都是真心话,我被那女孩子的厨艺感动,也被她仓惶而悲伤的眼神刺伤。彷如看到曾经我笨手笨脚去亲手烘培一个蛋糕,只为了博心上人一笑。我好像突然明白了人和人之间复杂模糊的感情,以至于有太多无法善终。我并没有如此大度可以分享男人,只是不够爱,这份感情不足以称得上爱情才使我在遥远的异国也偷吃了禁果。那么为什么还要留下,早早分开是最正确的。
成年人的感情是理智的,我执意要走之后,Harry也仅仅发了几条短信便不再过多挽留。我想冷静下来,Harry也权衡了利弊,哪个男人不想拥有一位完完整整全心全意爱自己的姑娘。
May得知我和Harry分手的消息后试探性问过我需不需要帮我换一间住所,我想也没想就拒绝了他。
“你认为你在购买一件商品?还是我看起来急于要把自己卖掉?”
或许还在对他只因我手踝上的刺青对我印象深刻而不平。我说话的口气实在不好。
“你呀,就总是一副拒人于外的样子,真是只小刺猬。”
你看,成功男人和成熟男人又显得实在不同,换做Harry定是会跟我争执,May却不以为然。我只能耸耸肩回一个微笑。
我已经被打磨得足够圆润,在我物质匮乏的时期,我想他的提议我定然会不加以思考连连答应,可是我现在什么都不缺,我为什么还要急于讨好May?
胡辛冉进公司那天,正好晚上要庆祝我二十六岁生日。他像个孩子一样兴奋地对我说:“林主管我们同一天生日啊!”我被他浮夸的表情逗笑,“那你多大啊?”
“二十七啊!林主管你多大?”
噗,二十七岁活得如此鲜少的男人我真是打心眼的服气。他话语里散发着一种朝气与蓬勃,让我十分羡慕不自觉地贴近他。
“你猜猜看啊?”
“三十?呃,不像啊,二十五?也不对,做到这个职位怎么也得好些年功夫。”
他手抓头的样子让我心情好得不得了。感觉自己年轻了不少。是啊,我不过二十六岁,为什么看似已经那般年长。我不能这样。
胡辛冉是个工作能力极强的男人,当然我发现这一点的时候我已经不觉得工作变得死板枯燥。我甚至认为每一天跟他工作像是注入了新鲜氧气。
以至于当他捧着玫瑰花抓头的憨样出现在我面前时,我竟夸张地捂住嘴怕笑容太浮夸吓跑这个男人。
“呃,这个,那个……我在网上搜,上面说女人都喜欢玫瑰。”
“所以呢?你是在告白么?”
我没看错的话,他脸竟然红了。
“我,我这个人挺木讷的。之前交过的女朋友都觉得跟我在一起太无聊了,不过,那个,我会煮饭,我做红烧肉很好吃。咖啡也会煮,调酒会一些,我不会让你辛苦做家务的,这些都我来。”
噗,真是疯掉。天下怎么还会有如此天真的男人。老天是如何庇佑他长大的?
可我被感动。
喜无言表,接受这样的捧花让我难得情绪激昂。
他真的做到待我极好,我感受着他带给我所有生活细节上的温柔。荤素搭配有序的四菜一汤和饭后一份亲手调制的杨枝甘露都让我暖在心底。只是时间一久,他越这样待我好,我的不安就越使我忐忑。尤其是他不经意地问我手踝上的日期是纪念什么时,我总被噎得无所适从。
人不是动物,是因为我们要学会对自己所做的一切负责。
我坦白后一瞬间的如释重负随即就被他那闪烁着温润的瞳孔再度击垮。那悲伤又无可奈何的神情直叫我心碎。
“嘉洛对不起,我听着心里好难受,我也不想表现出来。”
我的心一下就揪着疼了起来,他分明没有任何错,却还第一时间去顾及我的感受。我真是造孽。
埋着头眼泪就一颗一颗砸了下来。
回忆如泉涌般翻江倒海,从这刺青分明成了我自己的蛊。哪里又会给一个戏子带来诅咒,就连在我最潦倒绝望时遇到的贵人May,也是因为这刺青而对我另眼相看。
呵,日后带来的一切苦难,真的,是我自作自受。
想到这里更是哭得一发不可收。
胡辛冉被我的举动吓了一跳,揽住我一个劲儿地道歉:“嘉洛是我不好,是我太笨了,你别难受,我们结婚好不好?我们结婚。”
二十七岁这年,人生中真实接触到婚姻这个字眼。
它来的太无法预知让我怀揣不安。
我从没考虑过这个问题。这些年来行走于职场把婚姻这个话题搁置太久,它活生生跳到台面来我实在措手不及。
可在这冷冰冰的城市里,胡辛冉递来的一杯温水都让我足以融化心里千座冰山。他如此呵护着我的一切,这些都是我人生中从未体会过的温暖。我无法冷静面对同他的婚姻,它实在太诱惑我。
宣布婚约那天May叫我去了他办公室。
“辛冉是我好朋友的儿子,借调过来只是为了让他学习些管理上的经验。”
“你是在告诉我该离开他了?”
“不,嘉洛,如果你能嫁给他我衷心为你祝福。不然我一开始就会阻拦你们的。”
“那你何必把我叫来多此一举?”
“我只是希望你对自己人生权衡清楚。”
我摔了门掉头走掉。真是好笑,他在提点我什么?阻挠本该属于我的幸福?他在用什么身份?上司领导?那未免管得太多了。
愤怒之余我的担忧却一点点蔓延出来。的确,没有男人能接受这些事实,胡辛冉连我过去那么久的纹身都计较得如此细致。如若我坦言告诉他我和他父亲的好友曾经……
我不敢想象。
背着胡辛冉再见了一次May。
“嘉洛,我以为这些年你看开了不少东西。”
“你是指什么?我不大清楚。我确实看开了太多,成长了太多,一切都归功这个刺青。”
“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脸苍白得就像要濒死之人一样,没有一点生气。可是你还小,真的年轻,所以做事情太固执。”
“我现在也一样固执,所以我要嫁给胡辛冉。”
“他有什么我给不了你的?你这样执迷不悟?”May似乎有点生气,可我丝毫不在意。
“什么叫执迷不悟?他给我的爱是彻彻底底的。而你呢?从一开始我只是把你当作贵人,不知不觉中为了赢得你的肯定把我自己全然投入到工作里,甚至生活上的细节都被我全抛开了,可你从未回应过我。”
“嘉洛,你一开始就知道,我是个商人。男人是需要事业的。”
“所以不需要爱情吗?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就是这样,哦不,人与人的区别,胡辛冉是特别的,他爱我宠我,他尊重我的爱情。”
“你什么时候爱上他的?”
“记不清了,总之遇见他,我可以不被你的一举一动分心,也可以不再对我过去那些恋爱耿耿于怀。他让我放下了偏执,想安定了。”
May不再试图说服我,可我始终无法向胡辛冉坦白和May这段畸形而怪异的感情。特别是看到自己手踝的刺青时更加让这种心情忐忑起来,每次话到嘴边又硬生生吞进喉咙。
从一开始这个刺青刻在身体时我就想到了,它是人生中的烙印,是无法更改的事实。对我来说像一把枪举在脑门,随时都会扳动扳机引爆。
我只能逃跑。
递过辞呈以后,胡辛冉高兴地认为我一心要去筹划我们的婚礼。迄今都不敢想象他知道我消失后会如何自愈这份伤口。
可婚姻于我而言是多么神圣的一个字眼,它包含着我内心理应最赤诚果敢的爱。我又如何带着不为人知的过往面对他。
我宁愿他恨我怨我去忘记我,也无法接受他给予我那份干净纯粹的爱被我的生活摧毁一点点瓦解。
我不再像当初那般离开得悲壮而决绝,却依旧拔掉了手机卡断掉一切联系方式。
年少时以为勇敢总可以成就多一份物语。如今看来,这些故事再也无法让我归于平淡。手踝上的刺青把一切过往都记载的历历在目,没人能抹去这真实上演过的人生。
漂泊了一座又一座城池,唯剩下那刺青牢牢地在我身体里,时刻提点我刻骨往昔再无法随风飘零。
作者简介:爱末,想永远活在二次元的三次元阿姨,总是怀念已故的事,未来想喝没度数的酒,操最野的狗。杂志低产渣污写手。作品常见于《南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