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我之境,人惟于静中得之;有我之境,于由动之静时得之。故一优美,一宏壮也。
【译文】
无我之境,词人只有在静思默想的状态中才能获得;有我之境则是在从激烈到静思的过程中获得的。所以无我之境呈现出“优美”的审美特点,而有我之境则呈现出“宏壮”的特点。
【评析】
此则在手稿中原居第三十六则,原与有我之境与无我之境之间隔开两则,但因为其内容是对有我无我之境的补充,故王国维拈出发表时,将此则置于第四则。
从动静关系来区别无我之境与有我之境,并将其纳入到西方优美、宏壮的风格类型之中,王国维中西融合的美学思想在此则也表现得颇为充分。所谓动、静,是就观物时候的感情状态而言的,“静”是指感情平和,没有很大的起伏,此时诗人心境平静宛如一物;“动”是指感情激烈,不仅指引着观物者的审美倾向,而且将物性也淹没在这种激越的情感之中。在静的观物状态下,因为情感的沉淀,我与物之间,没有明显的利害冲突,故物与我之间等闲相待,呈现出优美的风格;在动的观物状态下,因为情感的激越,我与物之间则具有强烈的利害关系,故物与我之间彼此不相对等,“我”的强势障蔽了“物”的本性,所以就形成了宏壮的风格。这应该是王国维的基本理路。
但王国维并非简单化地处理两种观物方式。实际上,任何一种境界,当要形成文字予以表达时,都已经部分脱离了当时情景,而或多或少带有一种“追忆”的性质,而处于创作状态中的诗人都需要持有一种“虚静”的心理状态。换言之,无论表达怎样的境界,诗人首先必须将自己处于一种静思状态,才有可能将所想要表达的内容予以清晰构思,从而予以准确表达。所以,在表现无我之境时,固然是“静中得之”;表现有我之境时,也同样要在“静”中得之。王国维特别说明有我之境是“由动之静”时得之,就在于强调虽然表达内容、形成境界各有不同,而在创作的虚静心理机制上,其实是相似的。有我之境也同样要在动荡的心理渐趋安静时,才能再度审视情感的特性,才能将“以我观物”的过程和心理完整地描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