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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爱情、婚姻的结晶。在一段幸福的婚姻中,孩子传承的是血浓于水的亲情,维系的是执子之手的浪漫。然而,当爱已成往事,孩子却成为爱情的牺牲品,他们被父母无情地抛弃,谁来关注他们的成长?

在本专题中,律师将为你解读生活中出现的极端案例。用情与法的视角向破碎的家庭阐释,当夫妻情缘已尽,身为家长的义务却依然存在。孩子们有权利享受呵护、享受爱,健康成长。倘若父母对孩子进行无辜的责难,那么他们面临的将不仅是道德的谴责,更是法律的制裁。

爸爸再爱我一次

关键词

宣告死亡的条件 宣告死亡撤销对婚姻效力的影响 误帮他人养子索要赔偿问题

北方某城市的一家儿童医院内,安静的走廊里突然传来一阵争吵声,一个男人说:“我没钱给她交住院费,我自己还不知道怎么活呢。”女人却满脸焦急:“小月的病已经很严重了,不能再耽误了呀。”男人瞪圆了眼睛大吼道:“这事我说了算,你一个外人在这里瞎嚷嚷什么?管好你自己就行了!”女人也急了,喊道:“有你这样的吗,再怎么样,孩子喊你爸爸喊了八年了,大人再有错,孩子是无辜的呀!”“我说了,这事不用你瞎掺和。”那男人怒吼着,一转身气呼呼地走了,扔下女人一个人站在那里发呆。半晌,女人回过头,却猛然发现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躲在柱子后面,偷偷地在抹眼泪,这个小女孩身材瘦小,面色苍白。女人连忙走过去,怜惜地抱着女孩,心疼地说:“小月,你怎么跑这来了,别再冻着。”女孩带着哭腔说:“阿姨,我有病要花很多钱,爸爸不高兴了是吗?”那女人鼻子一酸忍住眼泪,坚决地说道:“小月,你放心,阿姨管你,你的病一定会好的。”

这是怎么回事呢?这个小女孩得了什么病?这对男女之间是什么关系,他们又是小女孩的什么人?难道他们没钱给孩子看病吗?

原来,这对争吵的男女是刚刚再婚不久的夫妻,怎么刚结婚就激烈争吵呢?他们之间有什么不可调和的矛盾吗?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这个女人叫赵曼曼,今年38岁,三年前她有一个非常幸福的家庭,自己和丈夫共同经营一家洗衣店,生意一直很好,夫妻二人也十分恩爱。两个人还有一个宝贝儿子多多,一家三口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没想到天有不测风云,在多多4岁那年,赵曼曼的丈夫突然被查出患了胃癌而且是晚期,尽管全力救治,可不到半年,癌症还是夺走了这家男主人的生命。万分悲痛的赵曼曼,面对上有老下有小的状况,只能收起悲伤,强打精神。好在洗衣店生意一直不错,赵曼曼的经济状况倒一直还好。一晃三年过去了,家里家外全要赵曼曼一个人亲力亲为,她感到身心疲惫,亲朋好友都劝她再找个心爱的人重新组建家庭。

一天,赵曼曼的母亲突发脑溢血住院,她放下所有的工作守在母亲旁边寸步不离,父亲则在家帮忙照顾多多,没想到母亲住院,倒为她牵了红线。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赵曼曼妈妈的邻床,是一位60多岁的老大娘,一直由儿子吕新亮精心照料着。吕新亮40岁出头,从日常言谈举止中看得出他对母亲十分孝顺,母亲生病期间端茶倒水忙前忙后的,照顾得无微不至。吕新亮8岁的女儿小月也经常和爸爸一起来病房看奶奶,吕新亮对女儿更是好得没话说。一个大男人给女儿扎辫子,剪指甲,丝毫不逊色于任何母亲。两位老人是邻床,又得的是一种病,有事没事交流一下病情,相处得很融洽,自然,来照顾的子女们也都往好了处,每当一方忙不开时,另一方总能帮忙临时照看一下。

在两位老人闲聊时,曼曼妈了解到老大娘的儿媳妇也就是吕新亮妻子,两年前因车祸去世了,留下了8岁的女儿小月,现在父女俩相依为命。

两位老人心有灵犀,一个丧夫,一个丧妻,都少个伴儿,就极力撮合他们在一起。而赵曼曼与吕新亮,通过观察,对彼此的人品也都特别认同,相处中,两个人也特别投缘,说话总能说到一起去,就这样,当两位老人出院时,两个人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很快,赵曼曼带上儿子多多,吕新亮带上女儿小月一起见面了。小月和多多平时都是自己玩,突然多了个小伙伴,都非常高兴。而且失去母爱的小月一想到温柔可亲的曼曼就要成为自己的妈妈时,更是激动得又蹦又跳,多多也非常喜欢吕新亮,这使得赵曼曼和吕新亮的关系更近了一层,结婚登记也很快提上了日程。

成家之后的吕新亮和赵曼曼着实过了一段幸福的日子,在生活上你帮我衬,回到家两个人抢着做家务,两个小孩子也因多了伙伴格外高兴。一家四口其乐融融,亲戚朋友都羡慕这样一个幸福的重组家庭,都以他们为榜样。

可既然一家四口美满幸福,怎么又会到医院来呢?夫妻俩又为何发生激烈争执呢?

原来,在二人婚后不久,小月却突然被查出患有严重的血液病,医生通知他们,必须立刻住院治疗,而且要准备一大笔医药费。就在这个时候,吕新亮却提出没钱,不想给小月治,但赵曼曼却坚持应当尽全力给孩子治病。

这是怎么回事,吕新亮这个当爸爸的为什么这么狠心,宁舍孩子不舍钱,反倒是赵曼曼这个当继母的,坚持给孩子治病呢?其实,吕新亮原本是个百里挑一的慈父,是什么让他如此狠心?真的是因为缺钱吗?还是这其中有什么隐情呢?

吕新亮这么做的确是另有原因:一天上午,正在上班的吕新亮突然接到小月班主任的电话:“小月在课堂上突然昏倒了,我已经把她送到儿童医院了,你快过来吧!”听到宝贝女儿上医院了,吕新亮吓坏了,急急忙忙赶到医院。大夫初步诊断后,结论是:小月的白细胞大量减少,很可能患了白血病,需要紧急输血。吕新亮立即冲上前:“快抽我的,我是她爸爸,我的血型肯定最适合。”大夫说:“那也要先验血,这是必经程序。”可令吕新亮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就是这次验血开始了他的噩梦。

验过血后,吕新亮不停催促大夫快点给女儿输血,别把女儿的病耽误了,可半个小时后大夫却说:“经过化验,你们的血型不符,不具备输血条件。”好在医院找到了备用血,解除了小月的险情。

可吕新亮却百思不得其解,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血型与女儿血型不符。经过好一番查证,最后的结论是,无论小月妈妈是什么血型,他们的女儿也不可能是这种血型。那么答案只有一个:小月不是吕新亮的孩子!这怎么可能?自己是看着女儿出生,看着她一天天长大的,叫自己爸爸都叫了8年了,血型怎么会对不上呢?会不会是医生弄错了?为了查清真相,也为了给自己一个说法,吕新亮立即带着女儿做了亲子鉴定,可结果更是让吕新亮的心跌到了谷底:小月和吕新亮的确没有血缘关系!

看到这个结果,吕新亮大脑一片空白,他回到家,呆坐在窗前,久久回不过神儿来。他拼命回忆,到底是怎么回事?哪儿出了问题呢?难道是生孩子时,在医院抱错了?可小月明明就是她妈妈的浓缩版!难道,难道……他不敢往下想。恍惚间,他看着女儿熟悉的面孔觉得那么陌生,以往看到女儿就打心眼里高兴,可如今却不知道是个什么滋味!

吕新亮无论如何想要知道真相,可是前妻夏朦已经死了,难道这个谜底就永远石沉大海了吗?他实在不甘心,于是吕新亮又跑到了前妻母亲家。简单寒暄过后,吕新亮直奔主题:“妈,小月到底是谁的孩子?”丈母娘一下子愣住了,转而又笑道:“你瞎说什么啊,当然是你的了。”“你别骗我了,妈,她跟我毫无血缘关系!”“瞎说什么啊?小月不是你的孩子还能是谁的?”“难道你想看看亲子鉴定书吗?”吕新亮说着就把鉴定意见书扔在了桌子上。看到鉴定书,丈母娘一下子沉默了,屋内安静极了。好一会儿,吕新亮先开口说道:“妈,你就实话实说吧,我死也得死个明白!再说小月我都照顾这么多年了,难道还能因为这个鉴定就甩手不管了吗?我只想知道真相!”看到前女婿诚恳的态度,丈母娘终于开口了:“哎,事到如今,夏朦死了,你又拿着亲子鉴定来,我也没法瞒了,但你得答应我,我说出真相,你可不能不管小月啊,这孩子太可怜了。”“你放心吧,任何情况,小月都永远是我的女儿。”终于,在吕新亮的一再保证下,丈母娘说出了真相:原来夏朦在与吕新亮结婚前有个男朋友,因为那个人没稳定工作,家里又不富裕,于是夏朦最终选择嫁给了各方面条件都不错的吕新亮。可她却一直背着丈夫,与前恋人藕断丝连。刚开始连她父母也不知道,还是在夏朦怀孕那会儿,有一天她哭哭啼啼地回娘家,和母亲说:“我怀孕了,可我不知道孩子是谁的,我可怎么办啊?”当妈的这才知道夏朦还和前男友有联系。可错已经造成了,再骂女儿也没用啊,就根据怀孕时间帮夏朦推算这孩子究竟是谁的。这算来算去,认为孩子是吕新亮的可能性比较大,而且夏朦身体不太好,如果这次做流产,可能会影响生育,这才将孩子生了下来。并且,如果不是吕新亮做亲子鉴定,连夏朦自己也不确定孩子究竟是谁的。没想到……“哎,实在是对不住你了,如今朦朦出了车祸,也算是受惩罚了。”丈母娘无奈地说道。吕新亮目瞪口呆,半天才反应过来:“那小月亲生爸爸是谁,让他把小月领走。”“要是能领走就好了。”丈母娘接着说道:“也死了,一年前那场车祸,不是死了好几个人吗,夏朦和那个男的都一块儿死了。”“他俩一起坐车,一起死的?”吕新亮惊讶地问道。“我早就劝朦朦和他断了。”丈母娘接着说道:“可她不听我的,一年前,朦朦说最后和那个男的出去玩一次,回来就彻底断了,可谁想到居然一起去了西天,这真是报应啊!”

自己养了8年的女儿,当作心肝宝贝一样的女儿居然是妻子与情人生的,而且妻子还是与情人出去私会时死的,这顶绿帽子戴得也太大了。而且丈母娘一家都知道,只把自己当傻子瞒着,气急败坏的吕新亮砸碎了丈母娘家的很多东西,然后扬长而去。

从此,吕新亮一看到小月就气不打一处来,尤其是看到小月眉宇间像极了前妻,他把对前妻的恨都转嫁到了小月身上。不但从不去医院看望小月,而且告诉赵曼曼立刻接小月出院,不再给她花钱治病。善良的赵曼曼实在不忍心,所以才会有本文开头那一幕!

思来想去,赵曼曼最终决定,再怎么样,孩子是无辜的。再说了,什么也没孩子的命重要啊,先给孩子治病要紧!于是赵曼曼没再征求吕新亮的意见,而是拿出自己的积蓄,告诉大夫给小月用最好的药。终于,小月的病情得到了缓解,赵曼曼把小月接回了家。好久不见女儿的吕新亮却看也不看小月,小月主动走过去说道:“爸爸,我可想你了,你怎么不去看我呢?”吕新亮却粗暴地推开小月:“别烦我,没看我正忙吗?”说完就走回自己的房间,还砰的一声关上了门。小月愣在那儿,赵曼曼安慰小月:“你爸爸最近工作不太顺利,脾气大,你千万别怪他。”小月含着泪点点头,赵曼曼赶紧喊自己的儿子多多:“快过来陪姐姐玩。”小月毕竟是个小孩子,不一会儿,就和多多玩得满屋跑起来了。

事到如今,吕新亮会怎么做?他能善待小月吗?小月的命运又会如何呢?本以为,过一段时间吕新亮心情会好些,可自从小月出院后,吕新亮有事没事就会训斥小月,每当小月想象以前那样和爸爸亲近,吕新亮就极其厌烦地把她推开。而赵曼曼为此没少和吕新亮争执,有一次还为了小月挨了两脚。一家的气氛越来越紧张,一次,吕新亮喝了点酒,又变本加厉,大声辱骂小月:“你为什么还不滚!总在我眼前晃什么!”赵曼曼一边把小月推进房间,一边气得大喊起来:“新亮啊,你不能没完没了啊,孩子有什么错,你不能老这么出邪火啊?你再这样下去我们就离婚。”一听到“离婚”二字,小月一下子从房间里冲出来,并抱住赵曼曼,哭喊道:“阿姨你别和我爸离婚,我害怕,我想和你在一起,我不离开你!”赵曼曼抱着小月抱头痛哭,吕新亮看到这一幕不知心里是什么滋味,转身摔门走了。

这日子可怎么过啊,这么多年吕新亮养了别人的孩子,他一肚子的怨气无处发泄,对孩子充满了怨恨!而赵曼曼呢?还是吕新亮再婚妻子,与小月更是一点关系也没有。有心帮小月,都有些名不正言不顺。就在赵曼曼不知道如何是好时,一件令所有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吕新亮的前妻夏朦突然死而复生了,她突然出现在所有人面前,令大家吃惊不已。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她不是死了吗?

原来,当年她说是去外地看老同学,实际上是和情人偷偷约会去了。二人想着出去玩几天再回来,没承想半道出了车祸,情人当场死亡,她幸存下来,可她怕万一回家,事情就有可能败露,干脆她就不辞而别,去了外地打工。公安局宣布她在车祸中失踪,而家人都认为她如果活着当然会回家,所以一定是死了。

到了外地的夏朦,举目无亲,既没什么特长,也不愿意吃苦,结果是一事无成,所以她在外边晃了两年多,因为太辛苦就回来了,这才发现丈夫已经与别的女人重新组成了家庭。自己这不成了孤家寡人了吗,所以她想着能与丈夫恢复夫妻关系,并要回女儿,找回三口之家的幸福生活。

那么,与赵曼曼争吵不断的吕新亮能同意夏朦的要求吗?小月是否愿意重回母亲的怀抱呢?

夏朦找到吕新亮哀求着:“新亮我错了,你原谅我吧,从今往后,我做牛做马伺候你。”“你还真好意思来找我,你不但找情人,还生下你和情人的孩子,又让我养了近十年,如今情人死了,你又想起我来了,你不觉得你太过分了吗?”此时的吕新亮对夏朦恨得牙直痒痒,怎么可能原谅她!因此,无论夏朦怎么哀求,吕新亮坚决不同意再与她有任何瓜葛。这个结果应当是预料之中的,那么小月呢?她应当愿意回到母亲身边吧!但是她的反应却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她对夏朦哭喊着:“你不是我妈妈,我恨你,是你不要爸爸,不要我。都是因为你,爸爸才不爱我,才讨厌我。现在你又回来找我,可我生病时,你在哪?你怎么不管我?我要和赵阿姨在一起,她才是我妈妈,你们谁都不要我,只有她一直要我!”听到这儿,所有大人的心里都是五味杂陈,吕新亮也羞愧得无地自容。是啊,自己怎么能那样对待一个孩子呢,同时,他越发觉得,赵曼曼是自己此生最大的宝。

夏朦见自己已经众叛亲离,却仍不甘心,干脆将吕新亮与赵曼曼作为共同被告一并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吕新亮与赵曼曼的婚姻无效。很快,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离奇的案件,在庭审过程中,夏朦拿出自己与吕新亮的结婚证,说道:“我们是领了结婚证的,虽然我离开家了,但并没有和吕新亮办离婚手续啊,我才是吕新亮的合法妻子,这是谁也改变不了的事实,所以赵曼曼才是第三者,她应当退出。”面对她的主张,吕新亮却坚决不同意,他气愤地说:“夏朦出了车祸,两年多杳无音信,我完全有理由认为她已经死了,而且连她父母都认为她死了,我这才与赵曼曼结婚的,而且我们是到民政局登记了的,所以我们才是合法夫妻啊。”

听起来,这两个人说得似乎都合乎情理,那么我国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说法:宣告死亡

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会因意外事故或其他原因失踪,致使其家人以及与其他利害关系人处于尴尬境地。对于这些人的合法权益将如何保护呢?宣告死亡制度的设立为我们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护途径。

根据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本案中吕新亮与赵曼曼认识时,夏朦失踪已满两年,且是因为交通事故,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此时吕新亮应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夏朦死亡。公民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等同于自然人死亡的法律后果。这样,吕新亮与夏朦的婚姻关系不复存在,与赵曼曼的婚姻关系亦不会因为涉及重婚而被宣告无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二十三条 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律师说法:宣告死亡撤销对婚姻效力的影响

宣告死亡是一种法律的拟制状态,现实生活中被法院宣告死亡的人可能并没有死,一旦“亡者归来”那么对于他目前婚姻状态所处的法律效力如何,法律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民法通则第24条的规定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宣告死亡被撤销后,配偶尚未再婚的,婚姻关系自行恢复;配偶已再婚的,再婚效力不受撤销宣告死亡的影响,即使再婚后离婚的,婚姻关系也不一定恢复。

所以本案中,如果吕新亮向法院申请了宣告夏朦死亡,那么即使夏朦回来,吕新亮与赵曼曼的婚姻依然有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二十四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

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可见,在一方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情况下,只能通过到法院申请宣告一方死亡,而法院经过审查相应证据,最终作出是否宣告其死亡的判决,一旦一方被法院宣告死亡,其法律后果则与自然死亡的法律后果是相同的,即夫妻关系自宣告死亡时终止,另外一方可以再婚。

但本案的情况是,夏朦的家人及丈夫都误认为她死亡了,但却没有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认定,所以夏朦与丈夫的夫妻关系并没有自动解除,最终法院判决吕新亮与妻子夏朦的夫妻关系仍然存在,所以吕新亮与赵曼曼的夫妻关系无效。

但是强扭的瓜不甜,在法院判决后,吕新亮又立即起诉夏朦,坚决要求离婚,尽管夏朦不同意,可由于夏朦背叛丈夫有明显过错,丈夫又不能谅解,属于婚姻法所规定的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故法院判决准予二人离婚。同时,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由于小月与吕新亮并无血缘关系,因此夏朦才是小月唯一的法定监护人。故判决小月归夏朦抚养,吕新亮则无须支付抚养费用。

律师说法:误帮他人养子索要赔偿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父亲通过DNA的鉴定发现原来与他们朝夕相处,一直拿其当亲生子抚养的孩子并非自己亲生。此时他们不论在经济与精神上都承受了巨大的打击。对于此种情况,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法律该如何救济呢?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可以得出结论:父母仅对未成年的亲生子女和形成抚养关系的养子女或继子女负有法定的抚养教育义务。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关于不当得利的规定,本案中夏朦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生育一子,吕新亮与其之间没有法定抚养教育义务。吕新亮在基于错误的父女关系对其抚养教育,在夏朦失踪期间原告不仅支付了小月的抚养费用以及医疗费,而且在精神上遭受损害。故本案中如果吕新亮想向夏朦讨个说法并向法院起诉的话,可以要求夏朦支付抚养费、鉴定费,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根据相关法律以及司法实践是可以得到支持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后来,小月无意当中看到了这份离婚判决书,这才知道吕新亮不是自己的亲爸爸,以前只是朦朦胧胧知道因为妈妈走了,爸爸才恨妈妈而不喜欢自己。此时她才真正了解了原因,所以当夏朦来接小月与爸爸告别时,她哭着说:“爸爸,您以前那么爱我,后来却那么讨厌我,我真的好难过,我知道都是因为妈妈不好,可爸爸,我真的真的一直都很爱您,希望你也别忘了我,因为在我心里,你永远是我最最可爱的爸爸。”吕新亮听到女儿的这番话,泪流满面,他一下抱住小月:“好女儿,是爸爸错了,是爸爸太糊涂,正是因为爸爸太爱你了,所以才会受不了这一切,爸爸以后一定经常去看你,你也永远都是我的好女儿。”就这样,吕新亮与女儿虽然是哭着道别的,但却约好了再见面的时间。而吕新亮也终于恢复了自由身,迫不及待地又向赵曼曼家走去,因为他已经决定要重新向赵曼曼求婚,此生一定要和她成为真正的夫妻。

婚姻的稳定,需要三分爱与七分责任,因为它容不得背叛、欺瞒,更不允许以爱的名义纵容个人的私欲。夏朦放弃了为人妻、为人母的责任,也丢失了爱与被爱的权利。相反,没有私欲的爱,却能释放无限的温暖:赵曼曼对患病的小月如亲生女儿般的爱;没有血缘的父亲,与小月重拾父女情。其实,在道德与法律的看护下,得失从未违背公平,只要我们经受住人性的考验。

借腹生子酿悲剧

关键词

事实婚姻 故意伤害罪 重婚罪的构成

2011年8月的一天,一个很平常的工作日。早上八点,人们像往常一样匆匆忙忙地赶往自己的单位,同样急匆匆地蹬着自行车的还有木匠张军,可他赶去的方向不是工厂却是家。张军刚到家门口,突然传来一声撕心裂肺的哭喊,张军忍不住打了一个冷战,脱口而出“糟了!”也来不及多想,三步并作两步飞奔进屋,可里屋门却被反锁了,他用尽全身力气踹开了门。然而眼前的一幕把他吓傻了。刚刚45天大的宝贝儿子身上插着一把大剪刀,满身是血。此时孩子的哭声已经很微弱了。一个40来岁的妇女瘫坐在地上,目光呆滞,手上还带着血迹。张军的妻子艾琴哭着抱起孩子递给张军,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快,快去医院。”张军也顾不上别的,抱起孩子踉踉跄跄向医院跑去……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谁会对这么小的婴儿下此毒手?那坐在地上的妇女又是谁?难道她与这家人有什么深仇大恨吗?

原来,瘫坐在地上的那个妇女就是行凶者,但她不是外人,正是张军的表姐陈晓玲。陈晓玲是昨天晚上刚来张军家的。张军似乎和他表姐之间有些矛盾,一晚上两人都别别扭扭的,而且二人还不停地用家乡话争执着什么,张军的妻子也听不懂,不过当晚倒也相安无事,再说了姐弟之间能有什么解不开的结呢?可是没想到,今天一早张军刚出门,陈晓玲就走进艾琴和孩子的屋里,悄悄地反锁上门。正在给孩子换尿布的艾琴一回头,不禁吓了一跳。只见陈晓玲愤怒地盯着她。“表姐?你怎么了?昨晚看你和我家张军不太高兴,是不是出什么事了?”艾琴关心地问道。可是表姐却咄咄逼人地说:“你家张军?他是我的……”艾琴不禁有些糊涂,可还没等她缓过神来,就见陈晓玲猛地向她扑来,掐住她的脖子,嘴里还嘟囔着:“你算个什么东西,看我不教训你……”艾琴被掐得脸色发紫,用脚使劲地蹬开了陈晓玲,没想到怒火攻心的陈晓玲顺手捡起放在桌子上的剪刀,扑向了那个45天大的孩子。当艾琴意识到孩子有危险,要去阻拦的时候已经晚了。只听孩子哇的一声尖叫,锋利的剪刀,已经插到了那幼小孩子的身上,鲜血直流。艾琴疯了一样怒吼:“我的孩子!”她冲向陈晓玲,用尽全身力气将陈晓玲甩到了地上。张军进屋看到的正是这样骇人的一幕。

可陈晓玲和张军夫妻之间到底有多大的仇恨,她会用如此残忍的手段伤害一个孩子?

要说起来,这表姐陈晓玲和夫妻俩的关系原本是非常亲密的,而且二人能结为夫妻还是表姐介绍并撮合的呢。

一年半之前,陈晓玲通过朋友认识了艾琴,了解到艾琴已经离异,没有孩子,一个人在这个城市打工。陈晓玲对艾琴特别热情,直夸艾琴人长得水灵,做事麻利,并推荐说自己有个表弟叫张军,也是离了婚,比艾琴大5岁,是个木匠,人能干手艺也好,说两个人特别般配,并找个时间撮合两个人认识了。刚见面时,张军对长相姣好、温柔大方的艾琴一见钟情。可艾琴对身材瘦小,性格内向的张军却是有一搭无一搭的。一看这样,张军的表姐陈晓玲着急了。她不时在艾琴面前给张军说好话,背地里还告诉张军如何讨女人开心。这当姐姐的为了弟弟的人生大事还真是煞费苦心。也多亏了陈晓玲,艾琴也慢慢发现了张军的优点,虽然身材瘦小,性格内向,但是还挺能干的,还会做一手好菜。艾琴心想,找个合适的也不容易,能好好过日子就行呗。于是两人走到了一起。由于张军的户口本丢了,两人也没办登记手续,而且又是二婚也没办什么仪式,两人住到一起就算是夫妻了。

律师说法:事实婚姻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亦发生了变化。许多年轻人不登记结婚就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同时也有一些缺少法律常识的人认为只要办了婚礼,得到大家的认可就算是夫妻了,那么事实真的如此吗?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法律也予以认可的情形。相反,如果法律不予以认可,则仅属于同居关系。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也就是说,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之间的关系,有条件地予以认可:

对于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生活的,法律是予以承认的,认定为事实婚姻;但是对于1994年2月1日之后同居生活的,法律不认可,按照同居关系处理。本案中,艾琴与张军未办理结婚登记,且张军根本未离婚,所以二人并非登记的婚姻关系,也非事实婚姻,仅是同居关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再婚后的二人都希望能早点有个孩子,毕竟年龄都不小了。也真是天公作美,三个月后的一天,艾琴轻轻地将张军的手放在自己的肚子上,温柔地说:“大军,你要当爹了!”张军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说什么?真的吗?”“我还能骗你吗。我怀孕了!我们有孩子了。”艾琴红着脸说。张军兴奋得紧紧搂住艾琴,竟然高兴地哭出声来:“真是太好了,我终于可以当爹了,老天厚待我呀。”这当爹至于这么激动吗?

原来张军和“前妻”结婚10年,没有孩子,到处求医,民间方子也没少用,可就是没动静,他是做梦都想要个孩子呀!也正是为此,他才与“前妻”离婚的,所以现在听妻子说有孩子了,他别提有多高兴了。

和他们一样开心的还有张军的表姐陈晓玲,一听说艾琴怀孕了,第一时间提着水果和营养品就来到了张军家。“小琴呀,你可真争气呀,这么快就怀上了,这真是大喜啊。”陈晓玲盯着艾琴的肚子,脸上笑开了花,就像自己怀上了似的。眼看着艾琴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陈晓玲来看艾琴的次数也一天比一天频繁,这表姐当得比亲姐姐还体贴呢。张军和表姐一直以来的细心照顾,让来自外地的艾琴感到无比的幸福和温暖。

这样看来,作为表姐的陈晓玲还真是够热情细心的,可她后来怎么会做出那么残忍的事情呢?难道这中间发生了什么变故吗?

在艾琴怀孕七个多月时,一天傍晚,张军下班回来沉着脸说:“小琴,我这边和一个客户闹了些纠纷,待不下去了,正好有个老乡叫我去他那帮忙,离这不远坐火车四个多小时,明天咱们就走。”艾琴有些不情愿:“多大的事呀,不能商量商量吗?这有表姐照顾挺方便的,现在挺着大肚子,行动也不方便,万一磕着碰着了怎么办。”谁知道一向听媳妇话的张军这次却特别坚决:“实在是商量不了,非走不可,你就别问了,总之我会照顾好你的,一会儿收拾下东西,我都订好车票了,明天早上5点的车。”丈夫决定的这么突然,艾琴有些疑惑,但她没多想,丈夫肯定有他的难处,也就答应了。可再怎么样,也该和表姐道个别呀,就提出来请表姐吃顿告别饭,可张军却说他已经和表姐打过招呼了,而且表姐最近遇到些事,太忙了,不好打扰她。就这样夫妻俩匆匆忙忙去了另一个城市。

两个月后,艾琴生下了个胖小子,张军天天捧着他的大儿子,别提多幸福了。很快孩子已经长到1个月了,满月这天夫妻俩喜气洋洋地屋里屋外忙活着,床上小宝宝也很听话,不哭不闹的。这时,张军的手机突然响了,接起电话的一刻张军的笑容僵在了脸上,“听说孩子生出来了,恭喜呀!该把孩子给我抱回来了吧!”对方阴阳怪气地说。为了回避妻子,他立刻走进卫生间,并带上门,对着电话说:“这是我和艾琴的孩子,我不能给你!”对方一下子恼了:“你以为你跑得掉啊,我既然能问出你的电话来,就能找到你的人!再不把孩子交出来,我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别,别,你冷静点,这事我们慢慢商量,别激动!”张军一再央求着对方。“没什么好商量的,给你10天时间,必须把孩子抱回来,否则,别怪我无情!”还没等他回复,对方已经把电话挂断了。

这是怎么回事啊,那个人是谁?为什么向张军要孩子呢?孩子身上难道还有什么隐情吗?

自从张军接到恐吓电话后,一直坐立不安,而且从此之后,张军几乎隔两天就能收到恐吓者的信息,内容就是要孩子。张军当然不能轻易把自己的心肝宝贝给别人,可看得出来,他的确很怕对方,但他又心存侥幸,觉得对方就是吓唬他。这期间作为妻子的艾琴也发觉张军有些反常,可是问张军,他却说没事。

可这件事真的能风平浪静吗?张军没想到一场劫难已经在酝酿中了。

事发前一天傍晚,张军下了班刚到家门口,就看到门口站着一个人。仔细一瞧,张军惊恐得往后退了一步,打了个趔趄,差点没摔倒。“你,你怎么来了?”张军几乎是颤抖地问。

那是一个女人,体态微胖,走近张军,看起来比张军还要魁梧一点儿。她恶狠狠地瞪着张军:“我说过,你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时间已经到了,你还没把孩子给我送去,非要等我来接是吗?”“那是我的孩子,我不能给你!”张军小声说道。“你的孩子?连你都是我的,你忘了吗?怎么有了新人忘旧人,你后悔了?”那女人瞪圆了眼睛,涨红了脸,一脸杀气。张军看她如此激动,也不敢继续顶撞。“好,好,你别冲动,我们以后慢慢商量。”“都这么晚了,我也没地方去,晚上就住你这儿了,正好看看孩子。”那女人不容反驳地说道。没有办法,张军只得带着她走向自己的家门。张军与这个女人到底是什么关系?她为什么会来要孩子呢?

那女人一进屋,艾琴先是一惊,随即笑脸相迎:“表姐!你怎么来了!好久没见了,真想你呀。”表姐?原来一直恐吓张军要孩子的人竟然是张军的表姐陈晓玲。张军和他表姐到底有什么约定?张军的表姐要这孩子干什么呢?

面对艾琴的热情,陈晓玲却冷冷地没说什么,直接奔着孩子去了。看到孩子才说道:“这孩子还挺像张军啊。”“嗯,可不是吗,要不是像他爹,还能更好看点。”艾琴开玩笑似的说道。陈晓玲却瞪了她一眼,艾琴不知怎么回事,回头看了看张军也是一脸严肃的样子。于是便不作声去准备饭菜了。张军和陈晓玲一直争执着什么,然而在艾琴面前却用家乡的方言,似乎有意避着艾琴。艾琴也听不懂,问张军和表姐是怎么回事,两人都不说。艾琴只有劝张军让着点儿表姐。这一晚相安无事。而善良的艾琴却不知道危机正一步步向她靠近。

事发当天,张军一早去上班了,但他在路上不停地想昨晚陈晓玲说的话,再想想早上她那愤怒的眼神,越想越觉得不放心,干脆又折了回来。可没想到,张军进屋便看到开头时那惊人的一幕。

张军抱着孩子以最快的速度来到当地一家权威医院。孩子立刻被送进了抢救室,张军和艾琴焦急地在外面等着。张军走向艾琴想要抱住她安慰她,可艾琴甩开他的胳膊,用恐惧和怨恨的眼神看着张军。张军顿时泪流满面,蹲在地上哽咽地说:“是我对不起孩子,对不起你们娘俩,都是我的错!”艾琴没说话,默默地流着泪,眼睛死盯着抢救室的门。艾琴现在担心的只是孩子。那边,陈晓玲已经被警车带走了,到了公安局她倒是很快交代了事实的真相。

“你是张军的表姐吗,你们有矛盾吗。”办案人员严厉地问道。“我?他表姐?”陈晓玲呵呵苦笑了两声说:“我是他妻子啊!”这个回答让办案人员大吃一惊。是呀,她怎么会是张军的妻子呢?

可她说得的确是实话,原来陈晓玲和张军根本就不是姐弟关系,而是夫妻,并且还没有离婚。

10年前经人介绍,张军和邻村的陈晓玲结婚了。陈晓玲性格粗犷,是个很能干的女人,下地干农活都能顶得上个男人。张军性格内向不爱吱声,但很顾家,两个人还真是过了一段幸福的小日子。可有一件事,却一直困扰着他们。两人一直想要个孩子。可是两年了一直没有动静。后来两人去做了检查,发现陈晓玲受孕机会很小。从那开始,陈晓玲到处寻医,用尽了各种方法,家里的钱大部分都用来给陈晓玲看病,可是5年、7年过去了,陈晓玲的肚子依然什么动静都没有。陈晓玲的婆婆更是着急,成天在陈晓玲面前唠叨,谁谁家生了个胖小子,谁谁家的鸡又下蛋了。我们家这是作了什么孽呀,怎么找了个不下蛋的……陈晓玲的脾气,哪听得了这些,经常和婆婆争吵,甚至破口大骂。后来,陈晓玲就提出到外地生活,而张军想也许换个环境没准还能要上孩子呢,于是两个人离开家乡,来到县城打工。到了县城后日子过得倒是挺清净,两人一直都想要个孩子的事也一直心照不宣。陈晓玲曾提出要领养个孩子,可是张军不同意,说别人的孩子不会和自己一条心的。可张军又特别喜欢孩子,一见邻居家谁抱个孩子就走不动道,看也要看上半个小时,还时不常地喝些闷酒,嘴里不时念叨着:“我这是要断子绝孙呢!”话里话外透露出想离婚再找一个,要个孩子。陈晓玲越来越扛不住了,所以她就想着怎么能如了丈夫的愿保住这个家呢?

有一天,陈晓玲神秘地和张军说:“要不然咱俩找个女人替咱们生个孩子吧。”“找女人替生,你什么意思?”张军一头雾水。陈晓玲又解释说:“咱们都10年夫妻了,我也信得过你,你呢找个条件差不多的女人。和你生个孩子。然后咱们养这个孩子,实在不行,给她点钱也行。”“这也太荒唐了!”刚开始张军还不同意,可后来妻子陈晓玲不断做他工作,他要子心切也就同意了。

所以陈晓玲才会主动撮合艾琴和张军,并骗艾琴说自己是张军的表姐。可是她事先和张军说好了,要完孩子,就得找个理由和艾琴分开。

原来一切都是计划好的,可她没想到,计划不如变化快,事情出现了意料之外的变化。

张军和艾琴交往后,谈到了结婚的事,可张军和陈晓玲根本就没有离婚,哪里还能办得了结婚登记。张军谎称户口本丢失,等户口本办好了再补证。艾琴也没想太多,两人就以夫妻的名义住到了一起。善良温柔的艾琴和粗犷暴脾气的陈晓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原来在家经常被陈晓玲呼来喝去的张军,在温柔体贴的艾琴面前真正体会到了作为一家之主的感觉。张军竟然渐渐爱上了艾琴,加上艾琴怀上了自己的骨肉,两人常在一起向往一家三口的幸福生活,张军的心越来越向艾琴靠拢了。

而这边,一听到艾琴怀孕了,陈晓玲就以照顾艾琴的名义经常来监视他们。可看到别的女人和自己的丈夫恩恩爱爱,那滋味可真是不好受呀。为了孩子,陈晓玲忍耐着,克制着,她也怕张军变心,所以每次来都要和张军说孩子的事。张军刚开始还答应得好好的,可看到艾琴怀孕那么辛苦,张军开始犹豫了。陈晓玲也隐约意识到了这些,开始来得越来越频繁,每次都要提醒张军,甚至还带着点威胁:“你要是不把孩子给我,后果自负。”

经过几天几夜的辗转反侧,张军终于下定决心要和艾琴在一起,于是在艾琴怀孕七个多月的时候,张军又联系了一个外地老乡,匆匆带着艾琴投奔了那个老乡。并为躲避陈晓玲换了电话号码,想彻底摆脱陈晓玲。

在张军和艾琴突然消失以后,陈晓玲简直疯了一样,这不是偷鸡不成倒蚀把米吗,孩子没要到,连丈夫也丢了。她满城找人,到处托人打听。没有不透风的墙,她很快打听出张军的去向,又千方百计托人问出张军的电话号码后,就不停地打电话、发短信威胁张军,没想到张军仍然没有回心转意,可她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就干脆坐车来到了张军的住处,于是就上演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张军和艾琴还在抢救室门口焦急地等待,医生出来了,长舒一口气:“这孩子真是命大啊,性命保住了,只是肺部受伤严重,以后可能会有呼吸方面的障碍,还有就是会留下永远的疤痕。”不一会儿孩子被推出来了,小小的身躯上插着各种管子。艾琴哭着扑上去:“我的孩子呀,这么小就遭这么大的罪。”接下来的几天张军一直陪在医院,看着孩子一天天好转,艾琴的情绪也稳定了许多。张军才将事实真相陆陆续续告诉了艾琴。

听到这些艾琴哭着说:“原来你们是拿我当生孩子的工具?你们骗我也就罢了。怎么能这样对那么小的孩子!”

陈晓玲自然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晓玲有期徒刑7年。

律师说法: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要求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伤害行为并且造成轻伤以上的后果,在主观上具有犯罪故意,且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正当化事由。本案中陈晓玲怒火攻心,刚开始掐住艾琴的脖子,实际在客观上已经实施了故意伤害的行为,主观上具有故意伤害的故意,但是艾琴的伤情并未达到轻伤标准,故这个行为中陈晓玲不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陈晓玲拿剪刀刺伤婴儿的行为,造成了婴儿重伤的结果,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所以,最终陈晓玲以故意伤害罪被定罪处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以为这件事就这样告一段落,可是没有想到的是,陈晓玲以张军构成重婚罪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在庭审中,陈晓玲说:“我们还没离婚,我还是他妻子,他又与别的女人生活还生了孩子,应当构成重婚罪。”张军却一百个不服:“这件事从始至终都是原告陈晓玲一手策划的,我是按她的意思和别的女人共同生活,怎么还能构成重婚罪呢。”

最后法院以重婚罪判处张军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

律师说法:重婚罪的构成

重婚行为包括如下情形: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或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情形;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处理。本案中张军与陈晓玲并未办理离婚手续,就与艾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张军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综上所述,张军的行为构成重婚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经过了这些事之后,陈晓玲和张军也深知两人是不可能再生活下去了,诉讼结束后,两人协商办理了离婚手续。虽然陈晓玲做出如此恶毒的事情,但张军假戏真做也难辞其咎,所以张军决定净身出户,将财产都留给了陈晓玲。随后张军找到艾琴,恳请她的原谅。艾琴回到家后,日夜以泪洗面,看着孩子身上的疤痕,再想想如果自己和张军分开,孩子又面临没有父亲的局面,但是自己内心的伤害就像孩子身上的疤痕一样永远抹不去。这样的心情让他们如何走下去呢?她真是左右为难。最后艾琴能否接受张军,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本案给人们带来的启示却是意味深长的。

一个新生命的到来,原本应充满无尽的欢乐和希望,而本案中,这个小生命却不得不用他的鲜血给我们敲响警钟。本案中的成年人,并非遇到什么无法解决的生活难题。如果张军和陈晓玲能够跳出传统束缚,认养一个孩子,他们的生活可能会平静如常;如果他们两个人正视现实,和平分手而不是波及他人,也许会多出两个幸福的家庭;甚至如果本案中的艾琴,哪怕有起码的法律意识,及时办理结婚登记,也不会出现让人心痛的一幕。可惜,任何的如果也没能阻挡现实的残酷,不学会用法律在生活中自我保护,则可能遍体鳞伤。

妈妈出轨之后

关键词

隐私权 绑架罪 犯罪既遂 未遂的标准

2011年冬季的一天,一个十四五岁的男孩,头上裹着厚厚的围巾,鬼鬼祟祟跟在一对中年男女后面。这对男女进入一家咖啡厅后,那孩子就掏出手机,在窗外偷偷地开始拍照。

男孩连续拍了几张照片后,收起手机,走进了咖啡厅,径直来到这对男女面前。男人见到孩子,愣住了:“你怎么来了?”“爸,这就是你的‘二奶’吧?”男孩直截了当地说。男人“啪”一个巴掌抽在了男孩的脸上,那个女人和服务生赶忙拉住了愤怒的男人。“别拦着我,我今天要好好教育教育这个臭小子,竟敢跟我这么说话!”“好,你够狠,为了她,你赶走我妈又来打我。”孩子哭喊着,伤心地跑开了。

这是怎么回事啊?难道这对男女真是婚外情人吗?男孩又是怎么找到他们的呢?

这事儿还得从两天前说起。男孩名叫刘亮,正念初三,由于中考在即,所以父母将他送到了江北的重点学校住校,每周末才回家一次。两天前,他从学校返家,刚到家门口,就听见屋内激烈的争吵声:“你就没错吗?”屋内传来男孩妈妈的声音,还带着哭腔。随后又听到爸爸愤怒地吼道:“你还要不要脸,好意思说我有错?”过了一会儿,妈妈缓和着语气,怯怯地说:“不离不行吗?”“少废话,非离不可。”这是怎么了,父母一直很恩爱啊,很少吵架,即使吵架,也一向是妈妈数落着,爸爸基本上耷拉着脑袋只管听着,按他自己的说法那是“好男不和女斗”。可今天怎么一反常态,而且怎么还提到离婚,一定是出什么大事了。刘亮推门进屋,看到妈妈满脸泪水,爸爸也是脸红脖子粗的。见儿子回来了,夫妻二人的争吵戛然而止,妈妈背过身拭去泪水。

原本刘亮每次回家,家里都要准备一桌好吃的,可今天却是这样一个场面。“你们怎么了?”刘亮问,可半天谁也不吱声。过了一会儿妈妈哽咽着说:“儿子,你别问了,大人的事你不懂。”边说边从里屋拎出个大皮箱,走到刘亮身边说:“儿子,妈妈要去姥姥家住一段时间,你在家听爸爸的话,好好学习,知道吗?”“妈,你拎皮箱干吗?你不回来了吗?你们是不是要离婚?”听到儿子这样说,妈妈的眼泪更止不住了,却什么都不说。“妈,你别走。”刘亮虽然不停地央求,可妈妈还是头也不回地冲出了家门。

屋里只剩下了刘亮和爸爸。“吃饭吧,儿子。”“我不想吃,爸,你到底跟我妈怎么了?我妈为什么非走不可?”刘亮追问,爸爸却不回答,而是径直进了自己的房间。

刘亮的爸爸刘大伟今年47岁,自己开了一家公司,一年收入几十万元,也算小有成就。他的妻子肖阳阳比他小8岁,原本是企业白领,自从刘亮上初中,为了照顾儿子学习,就辞职在家做起了全职太太。丈夫主外,妻子主内,夫妻恩爱,儿子又懂事好学,这样的一家人,真是让人羡慕。可如今这是怎么了,是什么让夫妻突然反目呢?

刘亮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妈妈那么伤心?一定是爸爸犯了错。可会是什么错呢?爸爸平时总说忙,就算是周末,也难得见一面。会不会是爸爸外面有人了?人家都说男人有钱就学坏,爸爸是个大老板,恐怕也不会例外吧?这个念头在刘亮的脑中不断闪现。于是刘亮决定要查个明白。

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两天的跟踪,刘亮居然真的看到爸爸和一个年轻女人进了咖啡厅,还有说有笑的。刘亮想:“她一定就是爸爸的‘二奶’。”所以刘亮才用手机拍下了那个女人,然后径直走了进去。也就发生了开始那一幕。

想着爸爸为了“二奶”当众打自己,刘亮又气又恨。他打通了妈妈的电话,约她见面。一见到妈妈,他像发现新大陆似的汇报:“妈,我找到了。”“你找到什么了?”“爸爸的‘二奶’啊,你看,这是她的照片。你们不就因为她才吵架的吗?”刘亮一边把手机递给妈妈,一边说道:“妈跟我回家。我给你撑腰,爸爸背叛了我们,凭什么你走!”“儿子,你错怪你爸爸了。”“妈,你就别替我爸打掩护了,我什么都懂。”“你确实误会了,这个女人,妈妈认识,只是你爸的一个生意伙伴。”妈妈仍旧站在爸爸一边。“那你为什么非走不可,你们究竟怎么了?”听儿子这么问,肖阳阳满脸通红,好一会儿才艰难地说:“哎!是妈妈错了,我总打麻将,又总不按点回家,你爸说我这是赌博,太不像样了。”肖阳阳想了想又请求儿子:“要不,你回家替妈妈求求情吧,就说我改,以后都听你爸的。”

“这事包在我身上。”刘亮一听爸爸没情人,妈妈也一心想和好,很高兴,一心想撮合父母和好。

刘亮回到家,见到了爸爸,两个人见面后忍不住相视一笑,就算尽释前嫌了。“还疼吗,儿子?爸爸一时冲动……”“爸,是我不对,我妈说了,那个女人她认识,她还批评我了。”

刘亮见爸爸笑了,就又说道:“爸,你原谅我妈吧!我妈说她会改的。”刘大伟一听,脸一下沉了下来说:“别说了,大人的事你不要管。”说完就回房间了。

刘亮见爸爸不听自己的,就使出浑身解数,劝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分别去做爸爸的思想工作,希望他能原谅妈妈。可刘大伟面对双方老人的轮番劝说,却更直接地回绝,而且不多说,就三个字“没法过”。刘亮见都不奏效,就又逼着妈妈自己去求爸爸,可没想到仍然被拒之门外。

刘亮真生气了,他恨爸爸太小气,太不近人情,也太不为这个家考虑了。没办法,他只能用杀手锏——冷战、绝食,以前用过一次,立马就见效了。“我就不信了,当爸的能瞅着儿子挨饿?”于是他把自己一个人关在房间里,一句话没有,一口饭不吃,急得爸爸团团转。坚持到一天半的时候,刘大伟实在挺不住了,央求刘亮:“儿子,既然你非逼我,我就和你说实话吧,咱是爷俩,你从男人角度想一下,这个婚该不该离?”这刘大伟说得太严重了吧,什么事至于非离不可啊,妻子都认错了,与其让家散了,就不能再给她一个机会吗?

可是,当刘大伟把离婚的真正理由告诉儿子以后,刘亮居然沉默了,不再劝爸爸不离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自从刘亮住校后,肖阳阳不用再照顾儿子了,刘大伟忙着挣钱,回来的时候少,肖阳阳一下子成了闲人,就这么在家待着。刘大伟看到年轻的妻子整天宅在家里,也觉得不是个事儿,别再憋出病来。于是就特意叫上几个朋友的妻子,来家里陪肖阳阳打打麻将、逛逛街。很快,在朋友们的带动下,肖阳阳的日子充实起来了。每天健身、打牌、逛街、做美容,忙得不亦乐乎。刘大伟看到妻子这样,也就放心了。由于公司正处于上升阶段,所以他经常要应酬、出差,夫妻二人总是聚少离多。

大约半年前,刘大伟偶然发现妻子撒谎。那还是去年10月末的一天,正在外地出差的刘大伟接到妻子的电话:“老公,晚上回来吗?”刘大伟看了看表说:“太晚了,开车到家也得后半夜了,我就不回去了。你晚上锁好门,早点休息。”“哦,那我去小云家打牌,就不回家了。”“好,别太贪玩,早点休息。”

也真是无巧不成书。第二天,刘大伟就在酒会上碰到了小云的丈夫。小云的丈夫见到刘大伟就说:“大哥,你咋还不让嫂子去我家玩牌了呢?都快俩月没去了。”刘大伟心里咯噔一下,昨晚不是刚去过吗?难道小云丈夫不在家,不知道妻子去他家打牌了?他不知该怎么回答,敷衍着:“她身体不太好,所以我让她少玩。”虽然刘大伟尽量往好了想,可却总觉得心里别扭,放不下这事。而且越想越没底!

刘大伟左思右想,终于下决心找了一个自称专管调查的人,支付了高额的费用,委托对方调查一下妻子最近的行踪。他想:“花钱买个放心吧,没事不是更好吗。”可如果真有事,怎么办,他不敢想。很快,刘大伟收到了调查方的快递,袋子里面的一张张照片,让刘大伟彻底崩溃了。袋子里面装的都是妻子和一个“肌肉男”的亲密照片。并且调查的人告诉他,这个“肌肉男”就是妻子常去的一家健身房的一名健身教练,二人的确来往密切。

怎么办?正在他不知该如何是好的时候,又接到肖阳阳电话,问他晚上回不回家,他想都没想就说道:“我晚上要出差,你一个人注意安全。”等到夜里11点,刘大伟的心狂跳着,朝家门走去,他拿出钥匙,却怎么也打不开门。刘大伟急了,用力地敲门,与其说敲,不如说砸更恰当。“哐、哐、哐”,还是没反应,他又打妻子的手机,在门外都听到了手机响,就是没人接。正当他准备打电话报警时,门开了。可眼前的一幕几乎让他发了疯,那个照片上的男人从室内走了出来,而肖阳阳穿着睡衣,低着头,躲在门后。刘大伟气得说不出话,挥拳就向那个男人打去,没想到的是,那个男人也不甘示弱,竟然还起手来。要知道,他可是健身教练啊,刘大伟哪是他的对手,反倒被对方给打了。等到邻居、警察来了好多人的时候,那个男人早跑了,只留下羞愧的刘大伟和泪流满面的肖阳阳。

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事像刮了一阵风似的,很快就尽人皆知了。刘大伟这次丢人可丢大了,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儿子,你知道吗?这次,我可彻底栽了。几天前,我去参加一个招标会,有个生意场上的对手,一直和我较劲呢,这次他可有把柄了。你知道他怎么说吗?他说:‘刘哥,您现在真是火大发了,连后院都着了吧?’我恨不能立刻消失掉。这还不算,现在这人到处毁我,不论是朋友、生意伙伴,但凡认识我的,都知道我刘大伟戴了绿帽子了!儿子,你让我这脸往哪放啊!”

看着爸爸痛苦、消沉的样子,刘亮不知道该说什么,默默地走开了。本想劝爸爸不离婚,可现在他说不出口了。他恨妈妈,更恨那个健身教练。是她和他毁了爸爸,毁了这个家,毁了他们的幸福生活!

两天后,一身疲惫的刘大伟回到家,看到桌上有张字条,是儿子留下的,可一看上面的内容,刘大伟腿都软了。字条上写着:“爸,我去做我该做的事,为了你,为了这个家。儿子刘亮。”这话可吓坏了刘大伟,想到几天前父子间的谈话,刘大伟恨自己说得太多了。他立刻给儿子打手机,可却是关机。他又立刻联系肖阳阳:“儿子跟你联系了吗?”“没有啊,怎么了?”“他留了张字条就走了,还有他房间的那把匕首也不见了,我担心他办蠢事。”“你怎么看孩子的啊!我才回娘家几天,就出了这档子事!”“还不都是因为你!行了,赶快回来吧,咱们一起找,不行就报案!”

肖阳阳火速开车回家,夫妻二人又发动了所有亲戚朋友,一起找儿子。孩子毕竟还小,这要是遇到什么坏人可怎么办!他可别真做什么傻事,这一辈子不就毁了吗?他们找遍了所有可能的地方,问遍了所有的老师、同学,可是没有任何消息。“我还是给小李打个电话问问吧。”肖阳阳小声地说。“小李是谁?”“还能是谁?小亮最可能去找的人。”“你早干什么了?现在才想起来。快打快打。”虽然刘大伟心里恨透了这个小李,可是为了儿子,他能怎么办。“怎么关机啊,这可怎么办?”肖阳阳着急地说。“报警吧!”就在这时,刘大伟的电话响了起来,竟然是刘亮的手机打来的!“儿子你在哪?”刘大伟激动地听电话。“想要你儿子平安的话,一天内给我凑够50万,等我电话。”对方快速撂了电话,刘大伟马上回拨了过去,可是儿子的手机又关机了。

“大伟,出了什么事?”肖阳阳问道。“不知道啊,让我准备50万,就什么都没说。”“怎么会这样?”肖阳阳差点昏过去。“我看还是报警吧。”肖阳阳建议道。“不行,儿子一定是去找小李报仇了,会不会是儿子想杀小李不成,反被人家给扣了,借机再敲咱们一笔?如果这样,报警不就等于把儿子送进了监狱吗!”刘大伟冷静地分析着。“那咱们怎么办?”“怎么办?赶快凑钱吧!”

于是,两个人很快到银行取出了50万元现金,接下来就是等待。儿子的处境怎么样?会不会有危险?各种各样的问题,各式各样的假设,不停地纠缠着他们。好不容易,熬过了一天,可是始终没有等到绑匪的电话,就在两个人被折磨得快崩溃时,电话终于又响了。

“钱准备好了吗?”对方开门见山地问。“齐了,齐了,我儿子怎么样,你一定要保证他的安全。”“爸爸快救我。”电话那头传出来儿子的呼救声。可还没等刘大伟说什么,儿子的声音就消失了。“兄弟,听见了吧,你儿子还活着呢,哥们儿我改主意了!再给你一天时间,凑200万来!”“你太过分了!你是不是小李?我儿子要有个三长两短我跟你没完!”刘大伟怒吼着,但电话的另一头依旧很平静,“别跟我废话,我是谁不重要,要想你儿子平安,要想见儿子,快点把钱准备好。”说完,就又挂断了电话,这不明摆着吗,儿子可比什么都重要,对方怎么说,就怎么做吧!可夫妻俩的现钱也有限啊,只能向别人借了。可动静大了又怕惊动警方,别再让儿子进监狱。俩人一合计,一定不能让任何人知道这件事,就说生意上需要钱,于是刘大伟找到两个要好的朋友,在一天之内就凑够了钱,就等绑匪电话了。可是一天、两天、三天过去了,却没一点消息。第四天一大早,电话响了,一个陌生的号码。

“你好,我们是公安局的。”“公安局的?”“是,我们核实一下,你儿子是叫刘亮吗?”“是,是,是。”“他在我们这里,你们快过来吧!”

儿子找到了?不是被人绑架了吗?不过听说儿子在公安局,总算松了一口气,可再一想,这心又提起来了,他不会把人给杀了吧?“完了,全完了,儿子一定出事了。”两个人提着心,驱车前往那个城市的公安局。

几个小时后,刘大伟和肖阳阳赶到了公安局,一眼看到儿子刘亮,只见儿子浑身是土,头发老长,狼狈不堪,人也瘦了好多。刘大伟腿一软,扑通一声跪在刘亮面前:“儿子,你太傻了!你怎么能去杀人啊!”肖阳阳也抱住儿子,一边哭一边说:“儿子,是妈妈不好。”警察看着这对父母,忍不住笑了:“你们误会了,刘亮没杀人,他是被绑架了。”“绑架?我知道他被绑架了,那个小李还敲诈我们,我这些日子一直在等他的电话呢。”听刘大伟这么说,警察也被弄糊涂了:“什么小李?什么敲诈?你儿子是被一个犯罪集团绑架的!”什么?不是小李,那是谁?没和谁结仇啊!刘亮到底被谁绑架了?警察又是怎么找到绑匪的呢?

原来,刘亮听了爸爸的话,恨透了那个教练,一心想教训他,就真的去健身房找他报仇。可谁知那个教练早换地方了,刘亮扑了个空,就想到外地姥姥家找妈妈去。于是只身一人,上了火车。

可是在列车上,他碰到了两个中年男子,他们见刘亮一个人,就有意搭话,并给他吃的喝的,刘亮毕竟还是个孩子,没什么戒心,加上这几天没怎么吃饭,还真有点饿了,就也没客气,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可吃着吃着刘亮就觉得特别困,他只是感觉迷迷糊糊地被几个人带下了车,坐着汽车去了一个不知道的地方,他想张口问,可是却又说不出话来。

当刘亮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绑了起来,而且绑匪用他的手机给父亲打了电话,索要赎金。而这两名犯罪分子,因另一起绑架案件,早被警察盯上了,所以在刘亮等父母来解救自己的时候,警察将这两个犯罪分子全部抓获,刘亮也就获救了。

听到儿子离奇的遭遇,刘大伟和肖阳阳都惊呆了。看着儿子身上伤痕累累,心疼极了,一个劲地向办案人说:“一定要严惩这几个坏蛋。”“是啊,不能轻饶了他们。”办案人安慰道:“你们放心吧,法律会给你们一个公正的交代。”

那些绑匪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案件侦查过程很顺利,检察院很快将绑匪以涉嫌绑架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公诉方认为:被告人用麻醉的手段,将被害人迷晕,又将其劫持,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绑架罪。而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则认为,被告人虽然劫持了被害人,但并未实际得到财物,故犯罪行为没完成,应当按绑架未遂给予从轻处理。

律师说法:绑架罪以及犯罪既遂与未遂的界定

绑架罪的行为人为已满16周岁,具有控制辨认能力的自然人。行为人实施的绑架行为,是具有强制性的行为,即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的方法控制他人,对于缺乏或者丧失行动能力的被害人,行为人采取偷盗、引诱等方法,也可成立绑架罪。

被告人绑架刘亮的行为构成绑架罪无疑,那么争议点在于被告人的行为是否为绑架未遂。根据刑法的规定,绑架罪要求行为人具有利用绑架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而这种勒索并不需要现实化,即不要求目的实现。因此,只要行为人开始实施以暴力控制他人的行为,就是绑架罪的实施;一旦控制住他人,绑架罪就已经既遂。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院最终没有采纳辩护律师的观点,认为被告人属绑架罪既遂,但考虑到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在量刑时予以从轻。两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和六年。

这起绑架案结束了,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刘亮又回到了父母身边,但想到儿子的遭遇,刘大伟和肖阳阳都心有余悸,他们决定暂时不离婚,但不知道这对夫妻,这个家,还能回到往日的温馨吗?希望所有的父母、夫妻,做事时能多考虑考虑,也问问自己,这么做,家人能接受吗?孩子能接受吗?你的良心能接受吗?

一位母亲的出轨,背叛了丈夫,也可能葬送孩子的幸福。从道德层面讲,身为父母有义务有责任去坚守道德底线,否则,孩子会失去对父母和家庭的信任,甚至误入歧途。从法律层面讲,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的、和睦的家庭环境,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需要学校、全社会的关注,但最关键、最有效的环节还是在于家庭关怀。因此,给予孩子一个健康向上的家庭氛围,就是给予他一笔幸福一生的财富。

卖子闹剧

关键词

贩卖亲生子女亦属于拐卖妇女 儿童罪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 儿童无罪的情形 收养的条件

2010年的一天上午,北方城市的公安局里,突然,跑进一个哭哭啼啼的妇女,只见这女人蓬头垢面,近40岁的样子,看打扮不像是本地人,她一进屋就大声哭喊着:“我的孩子没了,快救救我的孩子吧!”“怎么了?出什么事了?您先别激动,把话说清楚。”一个女干警走过来,一边安抚着这个中年女人,一边拿过来把椅子。那女人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擦了一下眼泪又接着说道:“我儿子刚半岁,就被卖了,他的命可真苦啊!”“被谁卖的?卖给谁了?什么时候的事?”女干警提出一连串的问题。“我丈夫,是我丈夫给卖的。他这挨千刀的,心太狠了!”说着又是一阵号啕大哭。

这究竟怎么回事啊,她丈夫不就是孩子的爸爸吗?这当爸的怎么会舍得把亲生儿子给卖了呢?这女人说的是真的吗?

干警们又问了好一会儿,这女人断断续续地总算说清楚了事情的原委:原来,这女人叫刘翠兰,今年33岁,家住在外省的一个农村里,丈夫叫李大龙,五年前就到这座城市来打工。一年前,刘翠兰生孩子前期,为了方便丈夫照顾自己,才来到了这个城市与丈夫一起居住。后来她生下个男孩,她负责在家照顾孩子,丈夫则在外打工挣钱。两个月前,丈夫好不容易休假一天,她就上街转转,买些孩子要用的日用品,孩子就交给丈夫带。可回来就发现孩子不见了,她问丈夫孩子哪去了,丈夫就说:“我上趟厕所的工夫,回来孩子就没了,一定是被人偷了。”

听到这儿,办案人有些不解,就问道:“你说丢孩子是在半年前,怎么你现在才想起来报案。”那女人赶紧辩白道:“是他不让我报案,说孩子都已经丢了报案有啥用?可谁知道,后来他又非要和我离婚。我这婚也离了,可前几天,我偶然听朋友说,孩子是被我丈夫给卖了。他太缺德了,我这才来报案,你们可一定得给我做主啊。”刘翠兰又开始号啕大哭起来。

天底下真有这样的事,有这么狠心的爸爸?办案人真是义愤填膺,立刻传唤了在当地一家工厂上班的李大龙。可李大龙的回答却又让办案人大吃一惊。

李大龙听办案人说妻子举报他把孩子卖了,立刻满脸涨得通红。“我把孩子卖了?她是不是疯了,她这是看我跟她离婚了,存心想报复我。”李大龙矢口否认道。“那孩子是不是丢了?怎么丢的?”办案人又问道。李大龙一下愣了,半天没说话,然后耍赖似的说道:“丢了就是丢了,我哪知道怎么丢的?”

这夫妻俩真是绝了,妻子说孩子半年前丢的,她半年后才报案;丈夫说丢了就是丢了,不知道怎么丢的。他们装糊涂可不行,办案人决定一定要把这事查个水落石出。

那么孩子究竟哪去了?查明孩子的去处才是这起案件的关键。办案人开始在外围调查,包括李大龙一起来打工的老乡,他们周围住的邻居,并又与刘翠兰家当地的警方取得联系,要求他们协助调查。然而反馈回来各方面的信息,着实让办案人吃惊不小。

各方面消息汇总的结果是,他们夫妻二人对外宣称孩子送人了,包括收养孩子的是什么人家都说得清清楚楚的。而这两个人似乎突然有钱了,以往的债都结清了,尤其这李大龙父母家是当地有名的困难户,年年有陈欠。债主们都直犯愁,啥时能还清,可最近却全还了。大家伙也都在背后议论他们是不是把孩子给卖了呢。

看来,这两个人都没说实话。于是办案人再次分别传唤了刘翠兰和李大龙。在众多的证据面前,二人都不那么理直气壮了,可却全都一口咬定,孩子的确是卖了,但不是自己卖的,而是对方卖的。刘翠兰说:“孩子是我丈夫卖的,我是知道这件事,可我管不了啊,而且钱都被他拿走了。”而李大龙却说:“联系人家,谈价钱都是刘翠兰谈的,我只是在最后送孩子的时候陪她去过一次。”

这是一个什么家庭啊,夫妻俩彼此指认对方把孩子卖了,但却似乎并不急于找回孩子。

两个人还是各说各的,完全是两个版本。看来只能找其他证据、其他知情者才能把事情调查清楚。于是办案人决定必须先找到收养孩子的那家人,才能查清楚。

对于收养孩子那家人的地址,两个人都像是商量好了似的,都说不知道、不清楚。这个障碍当然难不住办案人,办案人又调取了两个人的通话记录,经过逐个排查,终于查出了抱走孩子那家人的电话号码。又通过特殊侦查手段,办案人很快找到了买孩子的这家人。办案人来到了本市郊区一个普通家庭,当办案人来到这家时,看到男、女主人正抱着个小婴儿坐在自家院子里给孩子喂小米粥。男的抱着孩子,女的则边吹着粥边小心地喂着,而那个男人怀里的小男孩不时咧开小嘴笑着,倒是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温馨场景。可是办案人的到来,显然破坏了原本的气氛,男、女主人立刻站了起来,变得惊慌失措。“你们别慌,我们只是来了解一下情况。”办案人忙安抚着他们,并示意他们坐下。在随后的调查当中,办案人又了解到了重要信息,案件也越来越清晰了。

这家男主人说,他们夫妻俩原本有个小男孩,可刚出生不久就得急症死了,所以夫妻俩一直想再收养一个孩子。半年前,一个中年女人经别人介绍找到他们。“是她主动找我们的呀。”男主人特意强调着,“她说她自己有个半岁的儿子,因为家里穷,养不起,想送人。我们觉得她不是人贩子,是把自己的孩子送给我们。这你情我愿的,我们才同意收养的。”

听到这儿,办案人惊讶地问:“你是说一个女人吗?请你看一下这张照片,是这个人吗?”随后,办案人将刘翠兰的照片递了过来。“是她,肯定是她,因为我们前前后后共见了三次面,我认得她。只有最后一次交接时,是她和她丈夫一起来的,那天,她们把孩子抱给我们,我们则给了他们5万元。”

通过这次调查,看来事情已经很清楚了。这卖孩子的事,无论是当妈的刘翠兰,还是当爸的李大龙都是心知肚明的,现在两人倒都揣着明白装糊涂了。可既然两人都参与了卖孩子,这刘翠兰为什么还要来报案呢?这不是往枪口上撞吗?

令办案人没想到的是,在接下来的侦查中,竟然又牵出了一起刑事案件,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办案人再次分别询问刘翠兰与李大龙,开始两个人还都重复着以前的谎话,可当办案人说出了抱走孩子那对夫妻的姓名、家庭住址、电话号码时,二人全都老实了,收起了原先抵赖的样子,不得不交代了实情。李大龙突然说了句:“我根本不是孩子的爸爸。”他不是爸爸,那这孩子是谁的呢?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刘翠兰与李大龙是一个村的,五年前经人介绍相识,觉得各方面条件都相当,于是在相处半年后就结婚了。可是两个家庭都不太富裕,婚后两个人的生活也过得很困难,两个人就商量着怎么能多挣点钱。正好有几个同乡要一起到外地打工,于是李大龙也跟着来到这个城市打工了,倒是很快找到了一个纸箱加工厂做工人,收入不算高但也比在家强。李大龙从不乱花钱,每月定期往家汇款,逢年过节,别人往家赶时,李大龙却很少回家。一是这个城市离他们的家乡比较远,回趟家要倒两趟车,走上近24个小时,短暂的假期几乎都在路上了;又考虑到每次回去费用也比较大,而且假期如果留在单位值班就会挣到平时两倍的工资,所以李大龙每年回家,都是有数的一次两次。夫妻两个虽聚少离多,但感情一直还不错,经常通过电话沟通。

还是一年前,眼看要过年了,李大龙已经好久没回家了,所以特意请了假早一点回来。可一进村子,就发现别人看自己的眼神都有些不对劲儿,他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可到家,他就一下子明白了。

一进家门,他大声喊道:“媳妇,我回来了,看我给你买什么好吃的了。”可等了半天,刘翠兰才磨磨蹭蹭地走出家门,而且居然挺着个大肚子。李大龙一下子愣在那,指着刘翠兰的肚子:“你……你怀孩子了?”李大龙已经很久没回家了,所以这孩子显然不可能是他的,难道妻子背着他怀了别人的孩子?

刘翠兰没说话却开始哭起来。“别哭了,这孩子究竟是谁的?”李大龙愤怒地问道。“我,我不知道。”“你,你不知道,你挺着个大肚子,居然告诉我你不知道孩子是谁的。好,不管是谁的,肯定不是我的,对吧?我们离婚,明天就离。”李大龙简直怒不可遏。“我,我不离婚,你打死我也不离。”

既然连别人的孩子都有了,为什么又坚决不同意离婚呢?在刘翠兰的哭诉当中,李大龙终于了解了事情的真相。

几个月前的一天晚上,刘翠兰已经睡着了,迷迷糊糊当中,似乎屋里有人,她被惊醒了。只见面前站着一个彪形大汉,手里还拿着一把菜刀,对她低声恐吓道:“你敢出声,我就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大龙,我没办法啊,我被他给糟蹋了啊。”“可你在电话里为什么不和我说。”“我怕你嫌弃我,我不敢说,我以为这事过去就算了,可谁知道……开始我也没在意,你也知道,以前我的生理周期就不太正常,所以两个月没见红,我也没理会。谁知道等发现怀孕就已经晚了,做不掉了,我只能留着了……”

听到这些,李大龙真是一肚子气,可事已至此,能怎么办呢,想发火都找不到人。想冲妻子发,可毕竟妻子也不愿意这样。他原想认命吧,和妻子还得好好过,可打算得好,却做不到。一出家门看到别人指指点点,听到别人窃窃私语,一回到家呢,又看见妻子的大肚子,这别提有多难受了。终于有一天,他借着点儿酒劲,再一次和妻子提出离婚:“我知道这事儿不该怪你,可我实在受不了别人的议论。”妻子刘翠兰则心平气和地说道:“这事我也替你考虑过了,我知道这样对你不公平,你看这样行不行,这次你出门打工我和你一起走,等我把孩子生下来,就卖了他。卖点钱到你那儿做个小本生意,以后咱们再要个自己的孩子。”

听妻子这么说,李大龙觉得这也是个办法,一方面避开了村里人的议论,一方面也妥善处理了孩子,不至于让自己替别人养一辈子孩子。就这样,夫妻俩一拍即合,都同意这么做。于是刘翠兰和李大龙一起来到了这个城市,租了间小房子住了下来,而刘翠兰自打搬到这,就开始到处打听谁家想要孩子,并最终联系到了现在这家人。

刘翠兰提出:“我们家挺困难,要不也不至于把孩子送人,外面欠了不少债,你看你们能不能帮我还还债。”对方则问道:“钱我们肯定要给的,毕竟生孩子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你看拿多少合适吧?”这双方最终谈妥,给刘翠兰5万元补偿。前期一直由刘翠兰与对方联系,只是在最后交易时,她才和丈夫李大龙一起与对方见面,一手收钱,一手给孩子。

可既然如此,刘翠兰又为什么要来报案呢,夫妻二人又是怎么反目成仇的呢?

当办案人问到这个问题时,刘翠兰又哭了起来,接着说道:“他太没良心了,我提出卖孩子就是想和他好好过日子,可到最后他还是把我给甩了,我当然不能就这么便宜他。”

刘翠兰这么说,似乎也在理,她的确是为了不离婚才出此下策的,李大龙不是也答应与妻子重新开始吗?又怎么出现了变故呢?

的确,孩子卖了以后,李大龙再也看不到孩子,也没先前那么“堵心窝子”了,可是与他一起打工的几个老乡也都从家里人那听说了刘翠兰怀了别的男人的孩子,经常用这件事来取笑他:“李大龙,你小子行啊,自己没费力气,就白得一大儿子。”“是啊,是啊,还是你小子有本事啊。”然后是一阵哄堂大笑。

李大龙是又气又恨,同时他才意识到,自己戴得这顶绿帽子根本摘不下去,而且夫妻俩因为这件事没少吵、没少骂。所以,他违背承诺又一次提出离婚。而刘翠兰虽然是个受害者,可在潜意识里她一直觉得是自己理亏,觉得是自己让丈夫在人前抬不起头,所以她只好同意离婚了。而丈夫又提出那5万元,要还账,再拿出一部分弥补他的精神损失,最后只给了刘翠兰7000元钱。等刘翠兰稀里糊涂地离婚了,两手空空回到老家时,家里人全都责怪她:“自己的孩子没了,钱也没得着,你脑子是不是有问题啊?这可真是赔了孩子又赔钱啊!”

听别人这么一说,她也越想越不对劲,于是又回来找李大龙要钱,而李大龙却一大堆理由等着她,最后就变成了“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这不是耍无赖吗?刘翠兰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一气之下,她才会跑到公安局来反告李大龙。

通过这一调查,公安局了解到在这起卖子闹剧中还隐藏着一起强奸案,如果这个色魔不除,还不知道要有多少妇女受害。所以当地公安局又立刻将情况通报给刘翠兰所在地的警方,两地警方决定联合侦破此案。

由于刘翠兰看到了那个色魔的样子,所以很快绘制了嫌疑犯的虚拟头像。经过一个月的排查,警方就锁定了刘翠兰邻村一个符合基本特征的男子,外号叫虎子。经刘翠兰指认,果然是他,而虎子也交代了整个犯罪事实。原来,这个人平时就游手好闲,有点小偷小摸的毛病。事发当天,他刚跟几个哥们喝完酒,在外闲逛时偷偷溜进了刘翠兰家。“我本来就想看看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拿两样,可我进去一看,家里边就躺着一个女人。我,我就起了歹意,再借点酒劲……”“那你当时是不是还带着凶器?”办案人严肃地问道。虎子又吞吞吐吐地回答道:“我,我是怕她喊叫,就从她家厨房顺手拿了把菜刀吓唬她的。”

这起案件很快查清楚了。虎子也很快被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决虎子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虽然刘翠兰是强奸案的被害人,可她与李大龙共同卖孩子的行为,也已经涉嫌拐卖儿童罪,被批准逮捕,并很快开庭审理。法庭上,公诉机关认为,刘翠兰虽然是被害人,可她也无权将自己的孩子卖掉,谋取利益,而李大龙虽然不是提意人,但他却同意并支持刘翠兰的想法,伙同其一起将孩子卖掉,故二人构成拐卖儿童罪的共同犯罪。刘翠兰为自己辩解道,我自己的孩子,我说了算。再说了是我被强奸有的孩子,我丈夫又不接受这件事,我能怎么办,自己没能力养还不如给别人养着啊。李大龙则辩解道,我们是收钱了,可那钱是收养孩子那家愿意给的,我们没强迫啊。

那么,这两个人的辩解能成立吗,亲生母亲卖儿子算不算犯罪呢?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说法:贩卖亲生子女亦属于拐卖儿童罪

众所周知贩卖拐骗儿童构成拐卖儿童罪,可竟然还有些无良父母,为了获取金钱,贩卖自己的亲生子女,那么贩卖亲生子女是否也构成犯罪呢?

拐卖儿童罪的犯罪构成,在主观上是以出卖为目的,在客观上则是使用各种手段让未满14周岁的儿童脱离家庭和监护人。

其所侵犯的客体则是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本案中,刘翠兰与李大龙以获利为目的,将孩子以送养为名贩卖给他人获利的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意见第16条的规定,构成了拐卖儿童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意见》

第十六条 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最终,法院采纳了公诉人的意见,判决二人均构成拐卖儿童罪,但考虑到本案的实际情况,毕竟不同于人贩子,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故从轻判决,判处刘翠兰有期徒刑六年,因李大龙是从犯,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那么收买孩子的人应不应当受到处罚呢?

律师说法: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无罪的情形

根据刑法规定,用金钱、财物买回被拐卖的儿童也构成收买被拐卖儿童罪。本案中,买孩子的那对夫妇给了刘翠云、李大龙5万元钱,但是在办案机关调查的时候,夫妇二人配合调查,并未出现虐待或者阻拦公安机关解救的行为。按照刑法第241条的规定,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就本案来看,买孩子的这对夫妇曾经有过失子之痛,是想再收养一个孩子,却因为不懂法,没通过正规的收养程序,不小心踩了雷区,但基于以上可不追责的相关规定,他们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说法:收养的条件

基于种种原因,有些人想要收养别人的孩子,但是并非将孩子抱来抚养就算收养,收养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根据收养法的相关规定,收养孩子需要收养人、送养人及被收养人达到法定条件,并且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本案中,收养孩子的夫妇双方均有收养孩子的意愿,且满足收养人的其他条件,送养人双方均进了监狱,也无力抚养孩子,属于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情况。但是,双方并未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欠缺形式要件,如果能补办手续,就完全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收养要件,双方的抚养关系自登记时正式确立。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十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征。

那么孩子又究竟怎么样了,亲生父亲因为强奸罪进了监狱,亲生母亲因为拐卖儿童罪也进了监狱,他该由谁抚养呢。经过当地政府协调,收养他的夫妻俩也希望能继续抚养孩子,而孩子的父母也都表态同意送养,故双方重新办理了收养手续。

在这起案件当中,我们看到刘翠兰由于不懂法,被强奸后本应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可她不但不维权反倒为摆脱困境又成了违法者。而李大龙呢,在妻子遭遇不幸时,不但不帮助妻子渡过难关,反倒嫌弃她、抛弃她,充当着一个不光彩的角色。而那个强奸犯当然是罪有应得,只是那个无辜的孩子,一出生就注定是罪犯的儿子,但幸运的是,他总算找到了一处好归宿。

刘翠兰遭人强奸后在屈辱中生下了强奸犯的孩子,然而,噩梦并未结束。作为受害者的她,面对非议与侮辱,尤其是丈夫的无情与冷漠。愚昧的她,却将这一切苦果都归罪于孩子。为了重拾旧爱,她竟然卖掉孩子,荒唐地认为孩子的消失,所有的不幸就灰飞烟灭,不承想,最后等来的不仅是丈夫的离婚,还因卖掉孩子面临法律制裁。刘翠兰遭人强奸是不幸的,但是她最大的不幸,是对亲情的漠视,对法律的无知!所以,女人除了要学会保护自己,更要懂得在面对伤害与挫折时,能自立、自强,因为命运从来都掌握在自己手中!

亲子之争

关键词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夫妻财产约定制 共同送养原则

2010年某日下午3点多,南方某城市一家宾馆的会议室内座无虚席,大家都在听专家的学术报告。张小光也在其中,他正听得认真,电话突然响了起来,他看了一眼来电显示是妻子的,应该没什么要紧的事,张小光把电话挂断,又回了个短信:学习呢……可手机再次响起,出什么事了?这么急。没办法张小光只好接通电话,压低声音说道:“学习呢,过会儿再打不行吗?”可电话那头妻子却带着哭腔说道:“不好了,儿子丢了。”“什么?儿子丢了?”张小光竟一下子喊出声来,可一抬头,发现四周的人全都看着他,他赶快走出会议室,急促地问道:“你刚才说什么?怎么回事?儿子怎么了?”张小光实在不愿相信他所听到的。

是呀,这怎么回事啊?孩子多大了?真丢了吗?又是怎么丢的呢?

张小光今年30岁,虽说不上特别帅,但长得白白净净的,也算是“小白脸”吧。在两年前的一次朋友聚会中,他认识了长相甜美的李萌萌。二人初次见面对彼此印象就都不错,交往当中,了解到李萌萌在银行工作,比张小光小两岁。两个人都是性格开朗外向的那种,重要的是共同爱好还真不少,总能说到一处,玩到一起去,所以很快成了恋人。不久二人就同居了,半年后李萌萌怀孕了,当张小光得知这个消息,高兴极了,抱着李萌萌直转圈,兴奋地说:“你看,咱儿子来给咱们报喜来了,他一定在说:‘爸爸妈妈你们快结婚吧,我都等不及了。’”于是两家人开始张罗着见面、装修新房。经过紧锣密鼓的准备,两个有情人带着肚子里的小宝宝一起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并在一年前生下个大胖小子,起名叫张欢乐。

张小光别提多高兴了,他特别喜欢孩子,也特别疼爱自己的老婆,是模范爸爸兼模范丈夫。他下了班就围着儿子转,喂水、喂饭、换衣服、哄睡觉几乎都由他来做。妻子一来帮忙,他就说:“老婆大人,你把我儿子生下来,已经够辛苦了,这些小事都让我来做吧。”便立刻将妻子推到旁边休息。

可是一周前,单位通知他到外地进行一次为期一周的专业培训,机会难得,因为张小光工作业绩突出,单位才特意选送他来参加培训的。他本来还有些犹豫,既不放心儿子也不放心妻子,可妻子李萌萌劝他:“你还是去吧,自从有了儿子,你也够辛苦的了,正好出去学习带休息一下。”“这儿子留给你一个人,能行吗?”张小光有些担心地问,“你放心吧,我一定照顾好宝贝儿子。”妻子调皮地保证着。可张小光临走时,还是好一番嘱咐妻子,什么“三注意八谨慎”之类的。

可谁能想到,他刚到外地第三天,家里就发生了这么大的变故。儿子丢了,这不如同挖他的心一样吗?他也顾不得什么学习了,便乘当晚的飞机飞回了家。到家时都已经半夜了,他一进家门,看到妻子也没睡,正坐在沙发上,眼睛红肿着,满脸焦虑。见丈夫回来了,妻子一下子扑到他怀里,哭诉着:“对不起,老公,我太不小心了。”“到底怎么回事,你别光顾着哭,快给我说清楚。”此时的张小光已经顾不得安慰妻子,他的心都已经被揪成一团了。

妻子说,她今天上午抱着孩子去医院打预防针。打完针后,她突然肚子疼,想上厕所,可又抱着孩子,她急得直冒汗。这时两个穿白大褂的人走过来,一男一女,问怎么了,是否需要帮忙。“我看他们都穿着白大褂,以为肯定是这医院的,就没想太多,我就说让他们帮我抱会儿孩子,我两分钟就好。我就把孩子交给那女人了,可等我出来却怎么也找不到那两个人了。”“你,你,我说你什么好呢,那是咱儿子,不是包、不是衣服可以随便让人保管。”张小光还想发作,可一看妻子脸色煞白,只好强忍着,安慰着妻子:“吉人自有天相,儿子一定会找回来的!”

“对了,你别光顾着哭,你报警了吗?”“报警?我没有啊,我当时吓晕了,就赶快给你打电话,你也没说让我报警啊,就说让我等你回来。”这话把张小光气得差点背过气去。他也没力气再说什么了,立刻拉着妻子去报警。到了公安局,办案人询问一些基本情况时,妻子李萌萌一问三不知,抱走孩子那两个人长什么样、个多高、有什么明显特征都说不出来。“我当时肚子疼得要命,就没顾上那么多,就知道是一男一女两个人,都穿着白大褂。”

这不如同大海捞针吗?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过去了,公安局一点线索也没有。而这边,张小光也没闲着,只要一有空,他就跑到丢孩子那家医院,他几乎问遍了所有的医生、护士,把孩子的照片给每个人看,可他得到的回答除了摇头还是摇头。

自从孩子丢了以后,家里就再没有过笑声,以前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可张小光从没放弃过,只要有机会,他就把儿子的照片拿给别人看。

这有用吗,张小光能找到自己的儿子吗?孩子的命运又会怎么样呢?

半年后的一个周末,张小光去参加同事父亲的七十大寿生日宴,宴会上他找了个角落坐下来,然后就挨桌看。只要看到有两岁左右的婴儿,他就仔细端详,这是他半年以来养成的毛病了,妻子说他都快走火入魔了。看着看着,突然他的眼睛盯着一个小孩子不动了。那圆眼睛、小鼻子还有那樱桃一样红的嘴唇像极了自己的儿子。可是这么小的婴儿,五官特征还都很模糊,他实在不敢断定。他找个机会走了过去,假装喜欢孩子的样子,问那个抱孩子的女人:“这小宝贝是男孩还是女孩啊?”“是小子。”“这孩子有两岁吗?”“一岁半了。”张小光的心一阵狂跳,情况与自己儿子完全吻合,他又仔细端详着,突然他看到这小孩的后脖子上有块指甲大小的红色胎记,自己儿子身上也有同样的特征啊!他再也按捺不住,立刻拨打了报警电话,“我找到我儿子了,你们快点来吧,来晚了这偷孩子的就跑了。”

半个小时后,那抱孩子的女人还有张小光一起被带到了公安局,为了确认孩子的身份,张小光把妻子也喊来了。可妻子来了之后,只瞟了一眼孩子就一口断定:“这根本不是咱们的儿子,我知道你想儿子,可也不能瞎认亲啊。”她埋怨起丈夫来。“不对,你看这孩子的后脖子,还有胎记呢,和咱们儿子一模一样啊!”张小光有些急了。可妻子却不以为然地说:“长胎记的有的是,几乎是个孩子就长胎记,还能都是咱们儿子啊。我说老公,你别找不着儿子,再得什么病啊。咱们还年轻,还可以再要一个啊!”

可无论怎么样,张小光一口咬定这就是他儿子欢乐。办案人为慎重起见,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审查。

“这孩子与你是什么关系,说一下基本情况。”办案人问这抱孩子的女人。“这孩子是我半年前抱养来的呀。”这句话一下子让整个房间鸦雀无声,这也太巧了吧,一个说丢孩子,一个说这孩子是自己从别人那抱来的。张小光的眼睛都红了,哆哆嗦嗦地问:“大姐,这……这孩子是你从谁那抱来的呀?”“是我一个远房亲戚啊,他知道我们夫妻没孩子一直想抱养一个就送给我了。”办案人也觉得事情太凑巧了,就让这女人把送养她孩子的那个亲戚找来,协助调查。

等了足足一个小时,一个中年男子终于慢吞吞地走进公安局。只见这男人个子中等,但身材魁梧,面色黝黑,看上去倒是很有男人味,但却显得很紧张。而李萌萌一见到这个男人,却吓了一跳,脸都白了,而这个男人则有意躲避着李萌萌夫妻俩。

办案人问道:“你叫什么名字?这孩子是你送给这个女人的吗?”“我叫陈名扬,孩子是我送她的。”“那请你说一下,这孩子和你是什么关系,为什么要送人。”“我,我不认识这个孩子,是我在一家医院门口捡的,我看着怪可怜的,可我又没法养,所以我就送人了。”听到这儿,李萌萌突然冲了上来,边用拳头打这个男人,边哭喊着:“是你,就是你偷了我的孩子。”

这个举动,把在场的人都吓坏了,连办案人也都被吓了一跳。张小光和办案人一起拉着李萌萌,好一会儿才让她安静下来。办案人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刻找来其他办案人,将所有当事人员分开,分别进行询问。

难道这个孩子真是李萌萌和张小光丢了的儿子吗?而这个陈名扬就是那个偷孩子的人吗?

办案人将李萌萌带到另外一个房间,问道:“你认识那个叫陈名扬的男子吗,为什么你说是他偷了你的孩子?”李萌萌此时已经不像刚才那么激动,但仍看得出刚受过刺激的样子,她回答道:“我隐约想起来了,当时抱我孩子的一男一女当中,就有这个男人。”“你能确定吗?”“能,就是他。”李萌萌咬牙切齿地说道。办案人觉得有些疑惑,又问道:“你以前来报案时,说没注意那两个人长什么样,也说不清楚他们特征,怎么现在又这么肯定了呢?”李萌萌吞吞吐吐地说道:“我,我一见到人就全想起来了。”

与此同时,另一个房间里,办案人正在询问陈名扬:“这孩子你是哪一天捡的?从哪捡的?当时附近有什么人吗?”“半年前的一个早上,我在儿童医院门前捡的。”“你去儿童医院干什么?”“我去看一个朋友的孩子。”“你朋友叫什么名字?他孩子得了什么病?”办案人步步紧逼。“我,我不记得了。”陈名扬被问得有些招架不住,干脆就说不知道、不记得了。

当办案人对所有相关人员询问完毕后,发现陈名扬明显在说谎,他说的前言不搭后语,漏洞百出。难道这孩子真是他偷的?他是有意隐瞒自己的罪行。可问题是人贩子偷孩子是为了卖钱,而陈名扬是把孩子送给了远房亲戚,一分钱都没要。

难道偷孩子就为了送人吗?这不合逻辑呀。还是他们有金钱交易,故意隐瞒呢?

另外办案人发现,李萌萌也有些不大对头,如果她能肯定陈名扬就是偷孩子的人,又怎么会在以往报案时一问三不知呢?

而且细心的办案人从这两个人的眼神中看出,这两个人似乎早就认识,于是办案人决定就从这两个人入手。而接下来的侦查结果,着实让办案人吃惊不小。

办案人通过查明两个人的身份发现,这两个人实际上同在一家商业银行工作,只是陈名扬是省行的,而李萌萌则是下属支行的。由于工作关系,他们早在几年前就打过交道,也就是说,这两个人不仅认识而且还很熟悉。可为什么非要装成陌生人呢?

经过进一步的走访,办案人了解到,这两个人的关系还真不简单。原来,早在李萌萌结婚之前就已经给当时有家的陈名扬当过情人。当时略有耳闻的领导还劝过陈名扬注意影响。好在后来李萌萌有了男朋友,又很快结了婚,二人的情人关系才慢慢结束。

难道是由爱生恨,陈名扬故意偷走曾经情人的孩子吗?

办案人再次分别传唤了陈名扬和李萌萌,当办案人将同事的证言、单位的证明摆在二人的面前时,两个人终于低下了头,说出了实情。

陈名扬说:“我没偷孩子,这孩子是李萌萌亲自送给我的。”“送给你的?她好好的把孩子送你干吗?”

在接下来的询问当中,办案人终于了解了事情真相:原来,李萌萌的确曾经充当了“小三”的角色,与陈名扬保持了两年多的情人关系。可是在相处中,李萌萌发现“小三”并不好当,凡事总得偷偷摸摸,总也见不得光,无论幸福还是痛苦,既不能与人分享,也无人与她分担。在她与陈名扬妻子之间,她永远要隐身,要让行。这种相处,痛苦远远多于幸福,后来她遇到了张小光,也就是她的丈夫,她发现任何时候自己都不用躲、不用藏,光明正大的,而且她可以独占这个男人,这个男人也专属于她,这种感觉真好,所以在她与张小光相处一段时间后,终于下定决心与陈名扬一刀两断了,她想重新开启自己的生活。

可谁想到事与愿违,她与陈名扬分手不久,就发现自己怀孕了,更糟糕的是她无法确定这个孩子是谁的。她本想将孩子做掉,可是张小光太喜欢孩子了,说什么都不同意她做流产,当时她觉得,没准就是张小光的呢,所以还是把孩子生下来了。

孩子生下来后,李萌萌还是不放心,就找到陈名扬让他与孩子做了亲子鉴定,结果确定孩子居然就是陈名扬的。尽管谁都不希望得到这个结果,可事实就摆在面前。

李萌萌反反复复问自己:“怎么办,该怎么办?”可她越想越觉得这孩子不能让张小光养。一方面她的确想要一个和丈夫的孩子,否则她觉得太对不起丈夫了,而另一方面,孩子一天天长大,肯定不像张小光,迟早会露馅,到时候她的家就全毁了。可陈名扬呢,也不想养,他说:“我突然抱回家一孩子,我没法和我媳妇交代啊,要不然还是送人吧。”“你敢!”一听说陈名扬要把孩子送人,李萌萌急了:“你怎么和你媳妇说我不管,你是说捡的,还是领养的,怎么说都行,但你不能不养,孩子不能既没爹又没妈!你是孩子爸爸,你就得负责任。再说了,放你那里,我也可以随时看看,你要是敢送人,我就找你媳妇把咱俩的事都说出来,让她和你离婚。我再找单位领导说,你不是想升官吗,我看你怎么高升。”就这样,陈名扬只好同意孩子由他养,可怎么给他呀?张小光特喜欢孩子,怎么和他说呀?思来想去,李萌萌就想趁丈夫出差,把孩子送给陈名扬,再和丈夫说孩子丢了,于是才会发生本案开头那一幕。

可谁能想到,天底下还有这么凑巧的事,张小光居然还能再碰到孩子。

“既然是你和陈名扬联合起来骗你丈夫,为什么你又要诬陷陈名扬偷了你的孩子呢?”办案人又问道。

李萌萌气愤地说:“我生气,他答应我养我们的儿子,至少他是孩子的亲生爸爸啊,可谁知道他居然骗我,背着我又把孩子给送人了。要不是今天这么巧,我一辈子都被骗,所以刚才我就故意说是他偷了我的孩子。让你们好好治治他,也好解我心头之恨。”

事情终于查清楚了,原来这都是李萌萌一手策划的。头一次报假案,说孩子丢了,第二次做假证,说是陈名扬偷了自己的孩子,简直太无视法律了。但鉴于她认错态度较好,公安局最终没有追究她的刑事责任,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李萌萌拘留五日并处500元罚款。

可这场闹剧下来,最受伤的就是张小光了。他当作心肝宝贝、日思夜想、牵肠挂肚的儿子居然和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这么久以来,所受的折磨居然全是枉然。他实在无法忍受这一切,坚决要求与妻子离婚。李萌萌百般辩解:“求求你,老公原谅我吧,我知道我错了,可我这么做也是希望能和你要一个咱们的孩子啊!”张小光有气无力却异常坚定地说:“哀莫大于心死,我对你已经彻底失望了。如果你真想弥补我,就和我离婚吧!”话都说到了这种地步,李萌萌还能怎么样呢,于是夫妻最终以离婚告终。两个人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对夫妻财产进行了协商,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律师说法: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

离婚时如无特殊约定,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但本着民事行为自愿的原则,双方也可以协议约定如何分配。

根据婚姻法第30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本案中张小光与李萌萌双方都已经同意离婚,那么只需要携带相应证件以及结婚证书,即可到登记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手续。

根据婚姻法第39条,双方的共同财产可以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本案中张小光与李萌萌因达成财产分配的协议,所以到民政部门就可办理离婚手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与此同时,陈名扬的日子也不好过,他把孩子送人就是想瞒着妻子,可没想到最终还是露馅了。妻子与他好一番吵闹,双方父母、亲友全都出面了,经过再三协调,家是暂时保住了,可妻子提出,将现有家产全都变更到妻子一人名下,并约定如再发现陈名扬出轨,就让他净身出户。

律师说法:夫妻财产约定制

一方面,法律规定了夫妻财产权属的确定,但是本着民事自治的原则,我国法律同时规定,夫妻财产权属的确定可由双方自行约定,这种约定是合法有效的。

根据婚姻法对于夫妻财产约定制的规定可知,本案中陈名扬与妻子约定将全部家产变更到妻子名下的行为是有效的。如果夫妻双方想对财产权属作出约定,那么法律要求要采用书面形式,否则视为没有约定,仍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分割。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陈名扬当然只有服从的份儿了,可关键是,妻子十几年以来对他的信任已经荡然无存了,这个出轨的男人还能赢得妻子的心吗?

事已至此,李萌萌又成了孤家寡人,可她提出想要回自己的孩子,因为这段时间她也备受折磨,非常想念自己的儿子。可抱养孩子的夫妻俩却怎么都不同意,这段时间他们也与孩子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双方僵持不下,李萌萌一纸诉状将孩子的养父母及送养孩子的陈名扬一起告到了法院。在法院开庭时,李萌萌说道:“我是孩子的亲生母亲,我最有权抚养我的孩子。”被告却反驳道:“当初是你把这孩子抛弃的,再说了这孩子是他的亲生父亲送给我们的,也应当有效啊。并且这半年以来,我们对孩子视如己出,完全尽到了父母的职责,而如今你又离婚了,如果把孩子给你,你也是单亲妈妈,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所以从孩子的角度考虑,也是由我们抚养,对孩子更好。”听起来,被告说得是条条在理,法院又会如何裁决呢?

法院最终判决,陈名扬知道孩子母亲的下落,也知道孩子母亲指定交由本人抚养他们共同的儿子,在这种情况下,他却一个人偷偷将孩子送给他人抚养,该送养行为无效。判决收养人将孩子交由其母亲李萌萌继续抚养。而孩子的爸爸陈名扬则要按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律师说法:共同送养原则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父母由于种种原因,无法抚养自己的孩子,需要将孩子送给别人抚养,但是并不是说只要想送而又有人愿意养就行,送养在满足法定送养条件的同时还应当遵循共同送养原则。

因父母均为子女的第一监护人,在生理上是最亲近的人,所以在法律上享有排他的第一位的抚养孩子的权利,同时这也是为人父母的第一要务。

在本案中,李萌萌虽然导演了“丢孩子”的闹剧,可其本意也是让孩子的父亲本人来抚养,而并非无选择地由第三方来收养。

所以可以判断,其作为孩子母亲在主观上没有希望由他人抚养孩子的意愿,在客观上也不存在无能力抚养孩子的情形。至于孩子的养父母,虽然他们也真心喜欢孩子,对孩子好,但在法律上也不能违背孩子母亲的意愿。所以最后法院判决孩子由其生母李萌萌抚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十条第一款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很多时候,人做了错事并不可怕,毕竟大多数的错误最初还是可以挽回的,可怕的是错误发生,不敢承认,不敢担当,自欺欺人,从而走进死路。本案中的陈名扬、李萌萌,幸福的生活也曾向他们挥手,可惜,错误出现后,他们所做的却是制造新的错误来欺骗和掩盖。于是一场荒诞剧才像化学反应一样,被他们不断推进……最终导致了无法挽回的结局。 i5GrCHH13VOQZNBInqtgIVfk2VW4BhFKN/z6ryFcuX1JouN1gi6wSImuF6Z4Yt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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