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1年3月16日《人民日报》报道,从3月开始,哈尔滨市民下馆子,再也不用多交那一块钱的“消毒餐具”费了。哈尔滨市工商局通过媒体宣布:坚决叫停消毒餐具费,如果再发现餐饮企业有收取餐具费的行为,工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规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其停业整顿或吊销其营业执照。
所谓的消毒餐具费,其实并不是哈尔滨一地独有,几乎全国的大中城市,都是随处可见。高档酒店看不上那些粗陋的餐具,用的少些;大量中低档餐馆,几乎都在用这个“消毒餐具”。请一桌客,多花个一二十块的“餐具费”,那也是家常便饭了。最恼人的是,这个所谓的“消毒餐具”,消没消毒,你根本就无法查验。有时,食物残渣一类的脏东西粘在餐具上都没有洗掉,你还能指望他会给你认真消毒?而有关这类事件的报道,媒体上并不罕见。政府查处这种违法乱收费的行为,完全是“有法可依”。而多年来,有关部门却没有“执法必严”,甚至根本就没有去“执法”。所以,要说“纵容”,要说“惯”,那也只能说,“消毒餐具”的毛病就是有关部门惯出来的。很简单,是他们的失职,才导致了“消毒餐具”的星火燎原、遍地开花。
素材运用
一个消费者,不可能单打独斗,去和千万个餐馆理论,他们只能依靠政府去管理。政府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是其职责和义务。要取消 “ 消毒餐具 ” 收费,也只能由政府通过各种渠道多管齐下,遏制这一危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多维解读 权益 职责 饮食 卫生 有所为有所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