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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毛弟的妈就是我们常常夸奖那类可爱的乡下伯妈样子的,会用蕌头作酸菜,会做豆腐乳,会做江米酒,会捏粑粑——此外还会做许多吃货,做得又干净,又好吃。天生着爱洁净的好习惯,使人见了不讨厌。身子不过高,瘦瘦的。脸是保有为干净空气同不饶人的日光所炙成的健康红色的。年四十五岁,照规矩,头上的发就有一些花的白的了。

装束呢,按照湖南西部乡下小富农的主妇章法,头上不拘何时都搭一块花格子布帕。衣裳材料冬天是棉夏天是山葛同苎麻,颜色冬天用蓝青,夏天则白的——这衣服,又全是家机织成,虽然粗,却结实。袖子平时是十九卷到肘以上,那一双能推磨的强健的手腕,便因了裸露在外同脸是一个颜色。是的,这老娘子生有一对能作工的手,手以外,还有一双翻山越岭的大脚,也是可贵的!人虽近中年,却无城里人的中年妇人的毛病,不病,不疼,身体纵有小小不适时,吃一点姜汤,内加上点胡椒末,加上点红糖,乘热吃下蒙头睡半天,也就全好了。腰是硬朗的,这从每天必到井坎去担水可以知道的。说话时,声音略急促,但这无妨于一个家长的尊严。脸庞上,就是我说的那红红的瘦瘦的脸庞上,虽不象那类在梨林场上一带开饭店的内掌柜那么永远有笑涡存在,不过不拘一个大人一个小孩见了这妇人,总都很满意。凡是天上的神给了中国南部接近苗乡一带乡下妇人的美德,毛弟的妈照例也得了全份。譬如象强健,耐劳,俭省治家,对外复大方,在这个人身上全可以发现。他说话的天才,也并不缺少。我说的“全份”,真是得了全份,是带有乡评意味的。

自从毛弟的爹因了某年的时疫,死到田里后(这妇人还只三十五岁),即便承担了命运为派定一个寡妇应有的担子。

好好的埋葬了丈夫,到庙中念了一些经,从眼里流了一些泪,带了三年孝,才把堂屋中丈夫的灵座用火焚化了。毛弟的爹死了后,做了一家之主的她,接手过来管理着一切:照料到田地,照料到儿子,照料到栏里的牛,照料到菜猪和生卵的一群鸡。许多事,比起她丈夫在生时节勤快得多了。对于自己几亩田,这老娘子都不把他放空,督着长工好好的耕种,天旱雨打不在意。期先预备着了款,按时缴纳衙门的粮赋。每月终,又照例到保董处去缴纳地方团防捐。春夏秋冬各以其时承受一点小忧愁,同时承受一些小欢喜,又随便在各样忧喜事上流一些眼泪。一年将告结束时,就请一个苗巫师来到家里,穿起绣花衣裳,打锣打鼓还愿为全家祝福。——就这样,到如今,快十年了,一切依然一样,而自己,也并不曾老许多。

十年来,一切事情是一样,这是说,毛弟的妈所有的工作,是一个样子,一点都不变。然而一切物,一切人,已全异——纵不全,变得不同的终究是太多了。毛弟便是变得顶不相同的一个人。当时毛弟做孝子那年,毛弟还只是两岁,戴纸冠就不知道戴的为哪一个人。到如今,加上是十年,已成半大孩子了。毛弟家癫子,当时亦只不过十二岁,并不痴,伶精的如同此时毛弟一模样,终日快快活活的放牛,耕田插秧晒谷子时候还能帮点忙,割穗时候能给长工送午饭。会用细蔑织鸡罩;鸡罩织就又可拿了去到溪里捉鲫鱼。会制簟席,会削木陀螺,会唱歌,有时还会对娘发一点脾气,给娘一些不愉快(这最后一项本领,直到毛弟长大懂得同娘作闹以后才变好,但是同时也就变痴变呆了)。

其他呢,毛弟家中栏内耕牛共换了三次,猪圈内,养了八次小菜猪,鸡下的蛋是简直无从计算数目,屋前屋后的树也都变大到一抱以外。倘若是毛弟的爹,是出远门一共出十年,如今归来看看家,一样都会不认识,只除了毛弟的娘,其他当真都会茫然!

至于癫子怎样忽然就癫了呢?

这事就很难说了。这是一桩大疑案,全大坳人不能知,伍娘也不知。伍娘就是毛弟妈在大坳村子里得来的尊称,全都这样喊她,老的是,少的是,伍娘正象全村子人的姑母呀。癫子癫,据巫师说,他是非常清楚的(且有法术可禳解)。为了得罪了霄神,当神撒过尿,骂过神的娘,神一发气人就癫了。

但霄神在大坳地方,即以巫师平时的传说,也只能生人死人给人以祸福,使人癫,又象似乎非神本领办得到。且如巫师言,禳是禳解了,还是癫(以每年毛弟家中谷、米收成人畜安宁为证据,神有灵,又象早已同毛弟家议了和),这显然知道癫子之所以癫,另有原因了。

在伍娘私自揣度下,则以为这只是命运,如同毛弟的爹必定死在田里一个样,原为命运注定的。使天要发气,把一个正派人家儿女作弄得成了癫子,过错不是毛弟的哥哥,也不是父亲,也不是祖先,全是命运。诚然的,命运这东西,有时作弄一个人,更残酷无情的把戏也会玩得出。平空使你家中无风兴浪出一些怪事,这是可能的,常有的。一个忠厚老实人,一个纯粹乡下做田汉子,忽然碰官事,为官派人抓去,强说是与山上强盗有来往,要罚钱,要杀头,这比霄神来得还威风,还无端,大坳人却认这是命运。命运不太坏,出了钱,救了人,算罢了。否则更坏也只是命运,没办法。命里是癫子,神也难保佑,因此伍娘在积极方面,也不再设法,癫子要癫就任他去了。幸好癫子是文癫,他平白无故又不打过人。乡下人不比城里人聪明,也不会想方设法来作弄癫子取乐,所以也见不出癫子是怎样不幸。

关于癫子性格,我想也有来说几句的必要。普通癫子是有文武之分的,如象做官一个样,也有文有武。杀人放火高声喝骂狂歌痛哭不顾一切者,这属于武癫,很可怕。至于文癫呢,老老实实一个人寂寞活下来,与一切隔绝,似乎感情开了门,自己有自己一块天地在,少同人说话。别人不欺凌他他是很少理别人,既不使人畏,也不搅扰过鸡犬。

他又依然能够做他自己的事情,砍柴割草不偷懒,看牛时节也不会故意放牛吃别人的青麦苗。他的手,并不因癫把推磨本事就忘去;他的脚,舂碓时力气也不弱于人。他比平常人要任性一点,要天真一点,(那是癫子的坏处?)他因了癫有一些乖癖,平空多了些无端而来的哀乐,笑不以时候,哭也很随便。

他凡事很大胆,不怕鬼,不怕猛兽。爱也爱得很奇怪,他爱花,爱月,爱唱歌,爱孤独向天。大约一个人,有了上面的几项行为,就为世人目为癫子也是常有的事罢。实在说,一个人,就这样癫了,于社会既无损,于家中,也就不见多少害处的。如果世界上,全是一些这类人存在,也许地方还更清静点,是不一定的。有些癫,虽然属于文,不打人,不使人害怕,但终免不了使人讨嫌,“十个癫子九个痴”,这话很可靠。我们见到的癫子,头发照例是终年不剃,身上褴褛得不堪,虱婆一把一把抓,真叫人作呕。

毛弟家癫子可异这两样。他是因了癫,反而一切更其讲究起来了。衣衫我们若不说它是不合,便应当说它是漂亮。他懂得爱美。布衣葛衣洗得一崭新。头发剃得光光同和尚一样。身边前襟上,挂了一个铜夹子(这是本乡团总保董以及做牛场经纪人的才有的装饰)。夹的用处是无事时对着一面小镜拔胡须。癫子口袋中,就有那么一面圆的小的背面有彩画的玻璃镜!癫子不吃烟,又没同人赌过钱,本来这在大坳人看来,也是以为除了不是癫子以外不应有的事。

这癫子,在先前,还不为毛弟的妈注意时,呆性发了失了一天踪。第二天归来,娘问他:“昨天到什么地方去了?”

他却说,“听人说棉寨桃花开得好,看了来!”

棉寨去大坳,是二十五里,来去要一天,为了看桃花,去看了,还宿了一晚才转来!

先是不能相信。到后另一次,又去两整天,回头说是赶过尖岩的场了,因为那场上卖牛的人多,有许多牛很好看,故去了两天。大坳去尖岩,来去七十里,更远了。然而为了看牛就走那么远的路,呆气真够!娘不信,虽然看到癫子脚上的泥也还不肯信。到后来问到向尖岩赶场做生意的人,说是当真见到过癫子,娘才真信家中有了癫子了。从此以后因了走上二十里路去看别的乡村为土地生日唱的木人戏,竟一天两天的不归,成常事。

娘明白他脾气后,禁是不能禁,只好和和气气同他说,若要出门想到什么地方去玩时,总带一点钱,有了钱,可买各样的东西,想吃什么有什么,只要不受窘,就随他意到各处去也不用担心了。

大坳村子附近小村落,一共数去是在两百烟火以上的。管理地方一切的,天王菩萨居第一,霄神居第二,保董乡约以及土地菩萨居第三,场上经记居第四:只是这些神同人,对于癫子可还没能行使其权威。癫子当到高的胖的保董面前时,亦同面对一株有刺的桐树一样,树那么高,或者一头牛,牛是那么大,只睁眼来欣赏,无恶意的笑,看够后就走开了。癫子上庙里去玩,奇怪大家拿了纸钱来当真的烧,又不是字纸。

还有煮熟了的鸡,洒了盐,热热的,正好吃,人不吃,倒摆到这土偶前面让它冷,这又使癫子好笑。大坳的神大约也是因了在乡下长大,很朴实,没有城中的神那样的小气,因此才不见怪于癫子。不然,为了保持它尊严,也早应当显一点威灵于这癫子身上了。

大坳村子的小孩子呢,人人欢喜这癫子,因为从癫子处可以得到一些快乐的缘故。

癫子平常本不大同人说话,同小孩在一块,马上他就有说有笑了。遇到村里唱戏时,癫子不厌其烦来为面前一些孩子解释戏中的故事。小孩子跟随癫子的,还可以学到许多俏皮的山歌,以及一些好手艺。癫子在村中,因此还有一个好名字,这名字为同村子大叔婶婶辈当到癫子来叫喊,就算大坳人的嘲谑了,名字乃是“代狗王”。

代狗王,就是小孩子的王,这有什么坏? ZSzvjegbepT4mZjd6geNaVgrXoX8FYVy/sr0BhGi5w4iQUa0x2VtOPkVth7M+2Y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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