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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若璧

(一)一九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往函

迭奉手书,未尝裁答,非懒也,以无甚可告,又复不能作虚语,故屡欲执笔而复阁置也。兄到吉月馀,未有着落,诚为焦灼。前函未照寄港签字者,防鲍督 有函复三水 ,不过三水未转寄来京,中间又催三水作函,似不甚妥耳。兄冒险出关,壮志可佩。然究属无把握,故去时弟尚为兄踌躇也。今竟若此,奈何!秋深关外气候严寒,旅馆凄凉,孑身无侣,得无有月落参横而动征人之感者乎?昨晚《国民公报》又被封矣,笔墨生涯实不堪再执。足下闻此,其又何如?专复,并请旅安,不一一。冷斋吾兄大鉴。陈垣上。十月廿五日。

〔原件藏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下同〕

(二)往 函

示悉。是皆二闰先生所为,与《顺天报》所常载者同一鼻孔出气,不足校也,明眼人自知之。垣今日在途上得二语,录出请政:“失于此者必得于彼,可以取偿。得于此者必失于彼,应当警觉。”二语极有哲理,可以息傲,可以平妒,可以解贪,可以制忿。《生命》一册请还向园。吾最喜者为《冯将军传》,真可为军人模范也。此请冷兄晚安。垣复。五日。 IO3gvnkn8FRIOUkWPwp+XpuDUbwDvpmpZXuol4InuKJ/jyC2rW0EGuJ7F/e9Vq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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