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非常不愿意写这一章,但是我深知,在本书写作的过程中,还有许多类似的苦涩经历需要我讲述出来。既然自居为一个追求真理的人,那么对此,我别无选择。虽然不愿承认,但我确实是十三岁结的婚。现在,每当看到和我当时年纪相仿的小辈,生活在我的照顾之下,我都会想到自己的婚姻,不禁为自己感到惋惜,也为他们能够幸免于我所遭受的苦难而感到庆幸。在我看来,这荒谬的童婚制度是极不道德的。
读者请不要搞混:我当时确实是结婚,而非订婚。因为在卡提亚华德,订婚和结婚是两种不同的仪式。订婚只是父母有意让孩子们结婚的初步约定,是可以解除的。男孩如果不幸过世,女孩也没有义务要守寡。订婚只是父母之间的协定,和孩子们毫无关系。很多时候,孩子们对此都毫不知情。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好像订过三次婚。听说前面两个和我订婚的女孩都相继去世了,所以我猜测我应该订了三次婚。我好像依稀记得,第三次订婚是在我七岁那年,但是,在我的记忆中,当时好像没人告诉过我这件事。本章要说的是我结婚的事,这件事我当然记得。
大家应该还记得,我们家有三兄弟。大哥已婚,长辈们决定让我二哥、我的一个堂哥还有我同时成婚。我二哥大概比我大两三岁,堂哥大概比我大一岁。这样做既没有考虑我们的意愿,也并非为我们的幸福着想,仅仅是为了方便和省钱。
印度教徒的婚礼很麻烦。新人的父母亲常常都搞得身心俱疲,他们得花费大量的财力,并投入大量的时间来筹备婚礼。准备工作常常耗时数月,包括制作衣服首饰、筹办酒席等等。在婚礼宴会上,人人都想菜色的数量和种类比别人家的多。女人们,不论是否有演唱天赋,都扯着嗓子拼命歌唱,总要唱到嗓子干哑,甚至生病之后才会停下来,常常搞得邻里鸡犬不宁。这些混乱和喧嚣、不洁与污秽,以及这场盛宴带来的其他种种不便,邻居们都默默地忍下了,因为他们知道,总有一天,他们自己也得这么折腾一回。
长辈们认为,如果把三次婚礼放到一起举行,一次性经历这些麻烦,不仅婚礼总体花费较少,还可以办得更豪华。要是把三次婚礼的钱放到一次来花,花起钱来也可以少些顾虑。父亲和叔叔都上了年纪,而我们三个是小辈中仅剩的未婚青年,他们大概也想在生命的最后时光里好好地欢喜一场。基于以上种种考虑,他们决定给我们办一个三人集体婚礼。当然,准备时间长达数月。
在这漫长的准备过程中,我才渐渐感受到,自己是真的要结婚了。但是,对当时的我来说,婚礼不过是穿漂亮衣服,鼓乐齐鸣,列队迎娶,然后在大吃一顿之后,多了一个陌生女孩一起玩耍。肉体欲望是后来的事了。除了几处必要的细节,在接下来的章节中会提及以外,我认为关于此事可以略过,以成全我的羞耻之心,况且有些事情和本书的中心思想关系也不大。
为了举行婚礼,我和哥哥从拉吉克德回到了波尔班达。临近婚礼的时候还发生了一些很有意思的事情,我们浑身都涂满了姜黄膏,此处略去不提了。
我们的父亲是一个帝万,可再怎么说也还是一个仆从,由于深得王公的眷顾,就更得要唯命是从了。王公直到最后一刻才放父亲离开,走的时候还为他订好了几辆特快马车,可以提前两天到家。然而,命运似乎对此另有安排。波尔班达距离拉吉克德有一百二十英里,乘马车需要五天的时间,父亲只用了三天,但在最后一段路的时候,马车翻了,父亲也受了很严重的伤。他到家的时候,浑身都缠满了绷带。所有人对婚礼的热情都因此大打折扣,但是婚期无法更改,仪式还得照常举行。或许是因为当时我还小,在婚礼愉快的氛围中,并没有对父亲的伤势感到十分难过。
我全心全意地孝顺父母,对肉体的欲望也不亚于此。当时我尚未认识到,为了更好地孝顺父母,我应该准备好牺牲自己全部的幸福和快乐。像是上天要惩罚我纵情欢愉,后来发生了一件让我久久无法忘怀的事情,将会在后文中详述。尼什库兰纳德 曾在歌词中写道:“ 摒弃某物,而未摒弃欲望,即使百般尝试,亦无法持久。 ”每当我唱起这首歌,或者听到这句歌词的时候,那痛苦的往事就会涌入脑海,使我陷入深深的羞愧之中。
尽管受伤了,父亲仍然表现出很坚强的样子,全程参加了婚礼。即使今时今日回想起来,我脑海中还可以清晰地记得父亲在婚礼上的诸多细节,甚至他坐的地方都还历历在目。当时,我根本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埋怨自己的父亲,在我这么小的年纪让我娶妻。婚礼当天的一切看起来都那么的恰当而美好,我自己甚至也急于成婚。我当时还远未能看清父亲的过错,所以对婚礼上的事情才记得这么清楚。我至今都还清楚地记得:新婚的小夫妻坐在婚礼宣誓台上,举行了“七步礼” ;我们还互相把甜卡萨 喂到对方嘴里;婚后我们开始生活在一起。噢,对了,还有新婚之夜的事情。两个孩子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就这么被投入了生活的洪流之中。我嫂子曾仔细地教了我第一夜的种种做法,我不知道谁教过我的妻子,我从未问过她,现在也不打算问。读者们一定可以想象我们如何紧张到无法面对彼此,我们确实都很害羞。我该怎么和她说话,又应该说点什么呢?嫂子的教导并没有说这么多。但是在这件事上,教导其实是没什么用的,前人留下的经验已经让一切教导显得毫无必要了。我们渐渐对彼此熟悉起来,可以随意地交谈了。我们一样大,但很快我就以丈夫自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