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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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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战争的政治目的和战争的具体条件是多变的一样,战争的目标也是多变的,战争的政治目的与战争本身毫无关系。因为战争既然是迫使对方服从我们意志的一种暴力行为,它所追求的必然是而且只能是打垮敌人,即解除敌人武装使之无力抵抗。
必须首先弄清楚敌人的军队、国土和意志这三个要素,它们是可以概括其他一切对象的总和。在这三个要素中,军队是用来保卫国土的,所以按自然的顺序应该首先消灭敌人的军队,然后占领敌人的国土,通过这两方面的胜利才有可能迫使敌人的意志屈服达到媾和的目标。因此,我们所说的“消灭敌人军队”,也是指必须使敌人军队陷入不能继续作战的境地;必须占领敌人的国土,否则敌人还会在那里建立新的军队。即使这两点都做到了,只要敌人的意志还没有被征服,也就是说只要敌国政府及其盟国还没有被迫媾和,或者敌国人民还没有最终屈服,就仍然不能认为战争已经结束。因为,即使我们完全占领了敌人的国土,敌人在他的国内或在盟国的支持下仍有可能重新武装起来斗争。随着和约的签订,目的就算达到,战争就算结束了。
使敌人无力抵抗这个抽象的战争目的,在现实中决不是到处都有其地位的,也不是达到媾和的必要条件,因此决不能在理论上把它当做一个定则。事实上,在许多和约缔结的时候,交战一方并没有陷入无力抵抗的境地,有时甚至连均势都没有遭到显著破坏。而且在许多具体情况下,尤其是当敌人比自己强大得多的时候,打垮敌人只是一种毫无益处的概念游戏。
从纯粹概念中推论出来的抽象战争目的,之所以不能普遍适用于现实战争,是因为抽象战争和现实战争不同。假定战争真的能像纯概念规定的那样,力量悬殊的国家之间发生战争不仅不合情理,也是不可能的,因为在纯概念中,只有双方物质力量的差距不超过精神力量所能弥补的程度时,才能发生战争。
在现实战争中,除了无力继续抵抗以外,还有两种情况可以促使媾和。一是获胜的可能性不大;二是获胜的代价过高。
实现战争目标的方法很多,并不止限于打垮敌人。消灭敌人军队、占领敌人地区、单纯占据敌人地区、单纯入侵敌人地区、采用直接同政治有关的措施和单纯等待敌人的进攻等都是方法。每一种方法都可用来挫伤敌人的意志,但哪一种比较有效,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要想增大战争制胜的可能性,首先是消灭敌人军队和占领敌人地区。这两种方法用于增大获胜可能性时和用于打垮敌人时是不尽相同的。如果以打垮敌人为目的,消灭敌人军队才是真正有效的行动,而占领敌人地区不过是消灭敌人军队的后果,没有消灭敌人军队就占领敌人地区,始终只能看做是迫不得已的下策。相反,如果目的不是打垮敌人,而且能够确信敌人害怕流血决战,那么占领敌人防御薄弱或完全没有防御的地区这件事本身就能带来利益。如果利益很大,足以使敌人对战争的结局担忧,那么占领敌国领土也可以看做是达到媾和的捷径。
战争的手段只有一个,那就是斗争。战争中的斗争不是个人之间的斗争,而是由多个部分组成的整体间的斗争。按斗争的目的,即斗争的对象划分,可以把斗争分成单位。我们把战争中可以相互区别的每一个这样的单位叫做一个战斗。既然军队的使用是以斗争这一概念为基础的,那么军队的使用就无非是若干次战斗的决定和部署。
战争中的一切都是通过军队体现出来的。同军队有关的一切,也就是同军队的建立、维持和使用有关的一切,都属于军事活动的范畴。建立和维持军队只是手段,使用军队才是目的。在战斗中,一切活动都是为了消灭敌人,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为了使敌人失去战斗能力,这是战斗这个概念所固有的。所以说,消灭敌人军队始终是达成战斗目的的手段。
战斗的目的就是消灭敌人军队。消灭敌人军队始终是一种比其他一切手段更为优越、更为有效的手段。但是,有些作为从属部分的战斗,即使它们最终是为了打垮敌人军队,也并不一定必须把消灭敌人军队作为自己的直接目的。
战斗是战争中唯一有效的活动。在战斗中,消灭敌人是达到目的的手段。消灭敌人军队是一切军事行动的基础,是一切行动最基本的支柱。因此,一切行动的前提是,如果作为行动基础的战斗真正发生,就必须对我方有利。战斗同一切大小军事行动的关系,就像现金支付同期票交易的关系一样,不管兑现的期限多么远,不管兑现的机会多么少,但最后总还是要兑现的。
必须着重指出,消灭敌人军队并不是仅仅指消灭敌人的物质力量,而是还包括摧毁敌人的精神力量,因为这两者紧密交织而不可分割。
与消灭敌人军队相对的一面,即是保存自己军队。消灭敌人军队和保存自己军队这两种企图是相辅相成的,因为它们是相互影响的,它们是同一意图的不可缺少的两个方面。消灭敌人军队这一企图具有积极的目的,能产生积极的结果,这些结果最后可以导致打垮敌人。保存自己军队这一企图具有消极的目的,能粉碎敌人的意图,也就是说可以导致单纯抵抗,这种抵抗最后只能是延长军事行动的时间以消耗敌人。具有积极目的的企图引起歼灭性行动,具有消极目的的企图则等待歼灭性行动。至于应该等待和可以等待到什么程度,又涉及进攻和防御。在此必须指出,等待不应该成为绝对的忍受,而且在等待时要采取行动,消灭正在同我们作战的敌人军队,也是我们的目标。因此,如果认为有了消极意图就只能寻求不流血的方法,就不把消灭敌人军队作为目的,在根本观念上就大错特错了。许多统帅犯过这种错误,结果弄得身败名裂。当消极企图占主要地位时,它的唯一的必然的作用是推迟决战的时间,使人们等待决定性的时刻。这样,结果往往是推迟军事行动的时间,而且,因为时间和空间是有联系的,所以只要情况允许,还能够变换军事行动的空间。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 : 在战争中达到目标,即达到政治目的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但战斗是唯一的手段,因此一切要服从用武器解决问题这个最高法则。敌人如果确实要求战斗,我们就无法拒绝。在战争所能追求的目的中,消灭敌人军队永远是最高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