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怎么熬过了这场大病后的那个月,我已经不大记得了。只知道我要么是坐在母亲的腿上,要么在她做家务的时候一直攥着她的裙子。我用手感知东西的形状,“观察”物体的移动,用这种方法我学到了不少东西。很快,我感到自己需要交流,于是开始做手势。摇下头表示“不”,点一下头表示“好”,把手收回来表示“过来”,手往外推表示“走开”。如果我想吃面包呢?我会做切面包片然后涂黄油的动作。如果我想让母亲在晚餐的时候做冰淇淋,我会做出开制冰机的动作,然后装作打寒颤的样子。更妙的是,母亲也能很好地让我理解她的意图。如果她想让我拿点东西给她,无论指示我跑到楼上或者其它什么地方,我总能知道是哪儿。事实上,我要感谢母亲用无私的爱与智慧照亮了我的漫漫黑夜。
虽然身处黑暗,我还是能明白周遭发生的事情。五岁的时候,当一堆衣服从洗衣房送来的时候,我能分辨出哪些是自己的衣服,我学会把干净的衣服叠好收起来。我可以从母亲和姨妈的穿戴分辨出她们是否外出,我总是会祈求她们带我一起出去。客人来的时候,我会主动跟他们打招呼,客人走的时候我会跟他们招手,我想我还隐约记得这个手势的意思。有一天,几位绅士们来拜访我的母亲,从关门时的震动和其他一些信号,我知道他们来了。我突发奇想地趁没人注意跑到了楼上,穿上了招待客人的小礼服。我学其他人的样子站在镜子前,在头发上抹了发油,在脸上拍了厚厚的粉。之后把一条长及肩部的面纱盖在脑袋上,遮住我的脸。然后在纤细的腰间系了件肥大的裙撑,但它太肥大了以至于在我身后上下摇摆。我就穿着这么一套可笑的装扮下楼招待客人了。
不知道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意识到自己跟别人不一样的,但一定是在我的老师到来之前。我发现母亲和朋友们在想让别人做事情的时候并不像我一样用手势,而是用嘴。有时候,我会站在两个谈话的人之间,用手感觉她们的嘴唇,但还是无法理解她们的行为,为此,我会感到焦虑。我试着动嘴唇,想跟她们一样谈话,但是这种努力徒劳无功——她们毫无反应。有的时候我会又急又躁,大发雷霆地又踢又闹,直到把自己折腾得精疲力竭。
我知道自己很无理取闹,我知道踢到我的保姆艾拉时她很疼,当怒气消失以后我也会对自己此前的种种行为感到后悔。即便如此,这次的悔恨并没有在下次怒气发作时起到什么作用,在不能如愿以偿时我仍然继续无理取闹。
在那段童年时期,我有两个亲密的伙伴,一个是我们黑人厨子的女儿玛莎·华盛顿,另一个是老猎犬贝拉,它年轻时可是打猎的好手。玛莎·华盛顿明白我的手势,基本上她能毫不费力地理解我吩咐的事情。差使她是我的一大乐趣,她也很服从我的蛮横专制,从来不敢跟我对着干。我亢奋好动,做事从来不考虑后果。我了解自己的个性,总是由着自己的性子做事,即使动武也在所不惜。我们经常在厨房里消磨了大半光阴,揉面团、帮忙制作冰淇淋、磨咖啡或者端着蛋糕模子就吵起架来了,有时候也会喂一喂在厨房里踱步的母鸡和火鸡。许多鸡都很温顺,它们会从我手中啄食吃,任由我抚摸。一次,一只大火鸡从我手里抢走了一个西红柿并快速逃走了。也许是受火鸡先生的启发,我们从厨房偷出一块刚刚撒上糖霜的蛋糕,逃到柴堆里分而食之。可是之后我的身体非常不舒服,不知道火鸡先生是不是也遭受了同样的报应。
珍珠鸡喜欢把它们的窝藏在偏僻的位置。这样,在草丛里寻觅它们的蛋便成为了我的一大乐趣。当我想进行寻蛋活动时,我没法用语言跟玛莎描述,于是我把手交叠着放在地上,表示草丛里的圆形东西,玛莎总是很快理解我的意思。如果我们幸运地找到了珍珠鸡的窝,我从来不会让玛莎把蛋带回家,总是用手势跟她说如果她跌倒了,这些蛋就会被打碎。
玛莎和我总是能从下面几个地方找到乐子:储藏玉米的仓库、拴马的马厩、早晚给牛挤奶的牛棚,这些地方都可以给我们带来无穷的乐趣。挤奶的工人们允许我在她们挤奶的时候把手放在牛背上,而我因为过于好奇,有好几次被牛尾扇到。
筹备圣诞节是一件让我非常高兴的事情。尽管我不大明白圣诞节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整个房子里弥漫着醉人的香气,以及为让我们保持安静而贿赂的精美食物都让我异常欢欣。虽然对于保持安静这件事,我们不大乐意,但是丝毫不影响我们过圣诞节的欢快情绪。大人们允许我们研磨香料、挑拣葡萄干、把搅拌过食物的勺子上残留的美食舔干净。我把长筒袜挂起来只是因为其他人也这么做。这种仪式似乎对我并没有多大的吸引力,因为我不会像其他孩子一样天没亮就急着爬起来看袜子里是否有礼物。
玛莎·华盛顿跟我一样喜欢胡闹。在七月份一个烈日炎炎的午后,有两个小孩坐在游廊上。其中一个肤色像乌木一样黑,满头都是用鞋带绑起来的短辫子,硬硬地竖起来,就像螺丝起子一样。另外一个小孩皮肤白皙,满头金黄的卷发。一个小孩六岁,另一个只有两三岁。年幼的小孩是个盲童——就是我,另一个就是玛莎·华盛顿。我们一直专注地剪着纸娃娃,但是不久之后我们就厌倦了这个游戏。在把我们的鞋带都剪碎以后,我们把伸手能够到的金银花叶子都剪掉了。百无聊赖之际,我把注意力转向了玛莎的“螺丝起子”头。她一开始还在反对,但最终还是屈服了。我剪完她的头发以后,她为了公平起见抓起剪刀向我的卷发下了手。如果不是我母亲的及时介入,她大概会把我的头发剪光吧。
我的另一个伙伴是老狗贝拉。它又老又懒,相比跟我嬉耍,它更愿意独自待在火炉边睡觉。我曾经想教它我的手语,不过它实在是反应迟钝又漫不经心。它有时候会突然变得很兴奋,身体都激动得抖起来,随后立马定住,就像它正瞄准鸟之类的猎物似的。我不知道贝拉为什么这样,只知道它没有按我要求的做。这让我恼羞成怒,常常对它一顿捶打。贝拉只是站起来伸伸懒腰,在火炉旁嗅两下,然后慵懒地走到火炉另一边,趴下继续休息。而我呢,感到自讨没趣之后就会跑去找玛莎玩。
早年的这些记忆牢牢地镶嵌在我的脑海里,虽然只是破碎的片段,但是清晰而明确,让我这不分昼夜的生命更有意义。
有一天,我不小心把水泼到围裙上了,于是我把它解下来张开,拿到客厅火炉的余火前烘烤。我嫌围裙干得不够快,所以靠近了点,直接把围裙盖在了热灰上。结果火苗一下窜了上来,我的衣服立马着了火,周身都是火。我弄出噼里啪啦一阵响动,引得老保姆维尼赶来救我。她用一条毯子把我裹得紧紧的,差点没把我憋死,不过最后还是把火给灭了。除了双手和头发,我伤得不太厉害。
大概就是这个时候,我发现了钥匙的妙用。某天早上,我故意把母亲锁在了食品储藏室里。因为仆人们都在别的屋子里干活,没人给母亲开门,她被我关了足足三个小时。母亲一直“砰砰”地拍着储藏室的门,我则坐在门廊的台阶上,感受着拍门引起的震动,自顾自地笑个不停。这次放肆的恶作剧终于让父母下定决心尽快请个人来管教我。就这样,我的老师莎莉文小姐走进了我的生命。可是她一到我就给她来了个下马威:母亲让我拿点东西给楼上的莎莉文老师,我把东西递给她以后立马摔门而出,还上了锁,把钥匙藏在了大厅的柜子下面。无论他们怎么哄我,我都对藏钥匙的地方守口如瓶。父亲拿我没辙了,只好搬出一架梯子,让莎莉文老师从门上的窗户爬出来。我十分得意,几个月之后,才供出钥匙的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