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这些男人不能嫁

女人总是在渴望恋爱,这种渴望也许刚开始和婚姻无关。多数女人刚开始与一个男人交往时都是非常小心谨慎甚至有些过于谨慎,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当女人爱上这个男人时就表现得异常亲密和依赖,但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恋爱最终都会取得成功。女人最不愿意承受的莫过于失恋,虽然最优秀的女人也许诞生于最痛苦的失恋之中,但是没有任何一个女人愿意为了实现成功的幻想而专门去找失恋。

结婚,有时就像炒股,买对了股称心如意,买错了美梦落空,最倒霉的是买了“垃圾股”,那就等着狂跌到底吧。

可见,选择一个男人,就意味着选择一种生活方式。一般,女人在结婚前以为有了爱情,什么都可以不顾,结婚后才发现生活没有那么简单。对于一个女人来说,为一个男人牺牲一切是可能的,反正她现在也一无所有,而前方又有的是光阴,因此她的婚姻机会成本为零。这也正是一个女人往往沉醉在爱情的迷酒里,看不到明天的原因。可光阴荏苒,转瞬间梦尽灯残,这时再来后悔,受伤害最深的女人往往只有对影自怜了。

因此,作为一个聪明的女人,一定要在婚前擦亮慧眼。以下列举了几种类型的男子,女人们可千万要警惕哦!

1.花花公子

这种男人极其花心,也很随便,随时都会去追求美丽女人,追到了就上床。或许这种男人在一开始确实也是深爱着对方,但一般过不了多长时间,他绝对又会爱上了别的女人。这种男人是女人最不值得爱的人。

一个花心的男人,绝不会甘心为一棵树而放弃整片森林,所以,别指望他会在和你结婚之后修身养性,从此只对你一个人专情。一个花心惯了的男人,总是会情不自禁地被不同的女人吸引,这样的男人,嫁给他之后,你会感觉很累。

2.阴险型

这类男人说话假仁假义,外人看去并不觉得他有多大不妥,其真实为人残忍、不宽容,为达目的,可以使用卑劣手段而不以为耻。与这类人共同生活,会感到生活阴森可怕,危机四伏,心中蒙上阴影,终生无法抹去。

3.狂妄自大型

狂妄自大的男人总是傲气十足、盛气凌人。这种男人自命不凡,好高骛远,而又没有实际才干,骨子里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人。同时,这类男人虽然看似优秀,往往不服气别人的成功,自己却又高不成低不就,做不出任何成绩,总是惯于诉说自己如何怀才不遇,如何壮志难酬。嫁给这样的男人之后,除了天天要听他发牢骚之外,还得一个人独自担起养家的责任。和这样的男人生活,女人根本没有什么安全感和幸福可言。

4.酗酒赌博型

这种男人一般染上不良嗜好就会屡劝不改,容易被他人或环境所摆布。他们对妻子自然缺少温存,在干他们喜欢的事时,会全然忘记妻子的存在。这类男人往往还易怒、好胜,爱用强制暴力手段支配他人。女人要是和这样的男人生活在一起,那就永无宁日了。

5.小心眼

当一个男人对你说他因为太爱你,所以不能忍受你和其他的男人说话的时候,千万不要被他的深情打动。如果你嫁给这样的男人,就等于亲手把自己送进一座无形的监牢,你的一举一动都会处在他的监视之中了。

6.自恋型

这类男人自命不凡,好高骛远,又没有实际才干。他们喜欢夸夸其谈,自我炫耀,有了一点成绩就沾沾自喜,到处胡吹。本质上缺乏稳重的气质,显得虚浮,使人对他缺乏信任感。这类男人终生不会有太大出息,绝对不值得女性终身相托。

7.事业机器型

事实上,有事业有地位的男人最受女性青睐,但若过分看重名利,尤其是出身贫寒却一心想出人头地的男人,他们往往会牺牲感情,而选择那些能在金钱、权势、能力等方面助他们一臂之力的女性。这种男人的择偶是有条件的,不是真正可患难与共的伴侣。

8.虚荣型

对于物质享受怀着轻蔑、嘲笑态度的男子,有很多女性正是为此点“不凡”而委身相嫁。但是,结婚后所要面临的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却让你和你的夫婿不能再在嘲笑中打发过去。因为肉体之躯,岂能只呼吸空气便永葆生存呢?“无米之炊”的巧妇可是很难做的哦!

9.不懂爱

这种男人绝对不是女人的首选对象。如果女人爱上了这样的男人,在恋爱的过程中往往会越陷越深,而这样的男人最后往往就甩出这么一句话:你不是我想象的那种女人。事实上,这种男人怕是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究竟爱什么样的女人。但无论结局如何,受伤最深的肯定还是女人。

10.暴君型

一言不合或是一件小事惹得他不高兴就有可能招来一顿暴打——

天哪,你会选择和这样的男人生活在一起简直就是一场噩梦!你必须要搞清楚,暴力绝不等同于男子汉气概,一个甚至能够把拳头伸向自己爱的,至少是曾经爱过的女人的身上,这样的男人……另外,你不要抱有任何你可以用自己的爱来感化他的美丽幻想。如果你总是逆来顺受,天长日久,当打人变成一种习惯之后,他根本不可能再改变自己的这种习惯。即使他爱你,但是他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拳脚。 2TGSoq9/viIrd4a40L1RTPfNxn965TO1hpWIowgjRVUEtMyKhNDquBm1bD5rolIH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