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有一种我们看不见的能量,一直引导着整个宇宙规律性地运转,正是因为它的作用,地球才能够在 46 亿年的时间里保持着运转的状态;也正是因为它的作用,太阳系乃至整个宇宙中,数以亿计的星球,都能相安无事地停留在各自的轨道上安分地运行,这样一种能量引导着宇宙中的每一样事物,也引导着我们的生活,这种能量就是——吸引力。
是的,这是我们可以感觉到的宇宙间的能量,就像美丽的月亮东升西落,它被地球的吸引力俘虏着,永远不能逃脱。但我们现在讲到的吸引力则是另一种潜在的能量:它同样来源于宇宙,可是却藏在我们的心灵之中,掌控着我们的生活,甚至控制着我们的命运。这种吸引力产生作用的机制,就是吸引力法则。
吸引力像磁铁一样能把所有的东西吸附在我们的身边吗?很显然不是的。它表明了人的心灵对人的一生发挥作用的过程,以及一个人对于外界事物的感召力量。
作为一个正式的科学术语,“吸引力”的诞生不过才一百多年的历史。在 1877 年,“吸引力法则”作为一个专业术语,出现在了赫莲娜·布拉瓦茨基的关于神秘密教的《揭开伊西斯的面纱》一书中,在当时,这代表着一种神秘的力量,不被科学所接受,能够理解它的人也很少。可以说,尽管通神学向人们表述了吸引力的存在,但人们对它并不了解。
直到 1879 年 4 月 6 日的《纽约时报》上,一篇关于在科罗拉多州淘金热中吸引财富的文章里提到了“吸引力法则”,告诉人们那些一夜暴富的人靠什么样的力量将金钱变成了他们的囊中之物:“他们拥有对财富的疯狂向往,所以他们成为了让人忌妒的大富翁。”这是“吸引力法则”这个概念第一次出现在大型的报刊媒体之上,它正式走进了人们的视野,并在“获得财富”的强烈吸引力下,被人们普遍关注。
1906 年,《新思维》的杂志编辑威廉姆·沃尔特·阿特金森在他的《新思维》书籍《思维波动或思维世界的吸引力法则》一书中介绍了“吸引力法则”,这意味着人们对于吸引力更深入研究的开始。转眼在 1907 年,这个惊天定律的推动者布鲁斯·麦克莱兰就出版了他的伟大著作《想象力带来富有》。在书中,他对吸引力法则作了全面的总结,提出了“你是你所想,而非你想你所是”的概念。麦克莱兰说:“你所想到的,一定是你能够成为的,渴望会帮助你向前走,也会让你向后退却,一无所得。这一切,都取决于你内心的欲望。”
之后,有关吸引力定律的研究开始层出不穷,成为一种全新的思维科学或者精神科学。比如,欧内斯特·赫尔姆斯所著的《心灵科学的基本思想》,雷蒙德·霍利维尔博士所著的《让吸引力法则伴随工作》,杰瑞·希克斯和埃丝特·希克斯出版的包括《亚伯拉罕的教义》、《情绪的惊人力量》在内的一系列著作,都开始对吸引力的神奇魔力进行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