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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成长的脚步

1 年轻有为的父亲

我出生在弗吉尼亚的阿尔贝马尔县。弗吉尼亚州位于美国东部,当地最早的居民是印第安人。1570年,西班牙人最先到达这里。随后,1606年12月,在获得英王的特许后,英国伦敦公司选择、组织了144名男子和男孩,从英国本土出发,于1607年5月来到弗吉尼亚,在弗吉尼亚的詹姆斯河河口安营扎寨,并将此地取名为“詹姆斯敦”。从1608年1月至1609年8月,英国本土先后将三批共790名新移民补充到弗吉尼亚,还随船带来了不少给养。于是,弗吉尼亚的詹姆斯敦便成为了英国在北美的第一块永久殖民地。

我的祖先是英国人,他们从英国威尔士的斯诺登出发加入了当时的移民潮。历尽千辛万苦,经过长途跋涉,来到了弗吉尼亚。我的祖父有三个孩子,其中一个夭折;另一个在罗阿诺克,结婚后生了不少儿女;第三个名叫彼得·杰斐逊,他出生于1707年,就是我的父亲。

父亲彼得是一名真正的勇士,在阿尔贝马尔县甚至是弗吉尼亚都是响当当的人物。他年轻时因身体强壮、勇猛无比而出名。有一次,父亲让三个奴隶把一棵被毁坏的树拉倒。那三个奴隶用绳子套住树身,用尽浑身气力,那树却纹丝不动。看到他们那副狼狈样,父亲跑上前去,伸手抓住绳子,使劲一拉,那树就被连根拔起。他是个打猎专家,还是一个游泳好手,他还可以吃生肉,可以在猛兽出没的森林中坦然睡在空心的树上。因此,平少时期父亲在同龄人中已经出类拔萃,是移民中的佼佼者。

父亲性格和蔼、善解人意,又善于交际,与所有的邻居都和睦相处,并且还和有名望的威廉·伦道夫上校交往甚密。伦道夫上校被公认为是18世纪中叶殖民地社交和经济生活中的中心人物。两人的关系非常之密切,据说,当父亲需要一块地建造新家时,有钱的伦道夫上校仅以一钵潘趣酒(当时弗吉尼亚当地一种普通的酒)就换给了他四百英亩的土地。而我的母亲简·伦道夫,正是伦道夫上校的堂姐,可见两人之间的感情非常深厚。

父亲虽然没有接受过多少正规的教育,但非常喜欢读书,志向远大。他非常善于学习,而且异常刻苦,所以年纪轻轻已经很博学了。其中,他通过自学,学到了土地测量技术,成了一名有成就的勘测员和地图绘制人。

要知道,当时北美有大片的土地尚未开发,而测量员由于掌握着土地测量技术,是当地政府最需要、最受人们欢迎的人才。父亲从事测量工作的一个重要成果就是与他人合作绘制了第一张弗吉尼亚地图。这张地图于1751年在伦敦出版发行,地图非常详尽、权威,上面包括了与宾夕法尼亚、新泽西和北卡罗来纳毗邻的大片地区。当谈及第一张弗吉尼亚地图是父亲和乔舒亚·弗莱伊一起绘制的时候,我感到无比的骄傲和自豪。父亲不怕吃苦的精神使我深受熏陶。

他毕生信奉“万事不求人”的理念,崇尚个人奋斗。凭借自己的努力和勤劳,在年轻时就拥有了一个叫沙德威尔的庄园。它地处弗吉尼亚殖民地居民区的西端西南山脉山峡下游,远眺蓝桥,密林山坡,景色壮丽。到过沙德威尔的人一看便知这里是经过精心选址后建造起来的。1735年,经政府批准,父亲在肥沃的里范纳河沿岸4平方千米的土地上经营,这一区域即成为后来的阿尔贝马尔县,也就是我的出生地。

由于父亲掌握了一手好的测量土地和绘制地图的技术,有一定的文化知识,而且人品又好,人缘也不错,因此,他渐渐成为当地公认的头面人物。父亲还热心政务,当过地方治安法官,负责过与印第安人交界地区的秩序维持工作。由于他能够与印第安人公平友好地相处,乐于助人,从而保障了一方平安。他对黑人奴隶也比较友好,不允许监工用鞭子打奴隶。

我的母亲叫简·伦道夫,上面提到的父亲的好朋友威廉·伦道夫上校就是她的堂弟。1739年,32岁的父亲与母亲结婚,此时她刚刚19岁。

父亲和母亲的结合是父亲个人发展历程中的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我的外祖父家是弗吉尼亚殖民地最富有、最有权势、最有名望的伦道夫家族,其祖先和著名的苏格兰默里伯爵有着血缘关系。外祖父艾沙姆·伦道夫是位年轻的船长。他有11个孩子,而母亲是家里的老大。艾沙姆·伦道夫由英国辗转来到弗吉尼亚并定居下来。他多次贩卖过奴隶,自己也拥有100个奴隶,是当地首屈一指的富贵人家。和伦道夫家族的联姻使父亲增添了不少土地,奴隶也增加到一百多。他也一跃成为弗吉尼亚最富有的贵族之一。结婚后第五年,即1743年4月13日,母亲生下了第一个孩子,就是我。

2 .父爱无疆

在我的成长过程中,父亲对我的影响非常大。父亲对我像朋友一样,我们之间的深厚友谊无处不在,田野中、书房里、集市上……父亲的爱在点滴之间,无时无刻不为我照耀人生前进的道路,他的勇敢、坚韧、善良的品质无一不是我学习的榜样。我非常崇敬自己的父亲,他是终生我奋斗的目标。

我记忆中最早的童年往事,也是我儿时经历中最为难忘的是我们全家搬迁到距沙德威尔80公里的堂舅的农场。3岁那年,住在塔卡霍的堂舅威廉·伦道夫去世了。由于父亲彼得是遗嘱执行人之一,为了帮忙照顾堂舅年幼的孩子,我们不得不举家迁往距沙德威尔80公里的堂舅的农场,这里离里士满市只有几英里的路程。在塔卡霍,我们一家住在一幢陌生的房子里。陌生的生活环境让我难以适应。其实,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难以接受这些变化,经常感到很不自在。

搬到塔卡霍之后是个大家庭。堂舅威廉有3个孩子,分别是9岁和7岁的女孩及一个4岁的男孩。那时我已经有了两个妹妹,而且小妹妹伊丽莎白则刚刚出生,还在妈妈的怀里。搬到塔卡霍一年后,母亲又为我生了一个妹妹。我5岁那年,母亲又为我生了一个弟弟彼得·菲尔德。然而,小彼得出生5周后便夭折了。

父亲对我细心培养,用心良苦。虽然自己读书不多,但他坚持认为自己的后代应该享有比他们更好的受教育的机会,因此,在我5岁时就决定把我送到阿尔贝马尔地区最好的学校去学习,同时还请来一位家庭教师,教我读书写字。

作为一名成功人士,父亲一心一意想按照自己的形象塑造我,教给我一个年轻富有的绅士所应具备的一切品质。他向我灌输严格要求自己的做人原则及勤学苦练的思想,教导我认真仔细地读书、写字、记账和工作。他还常教导我:“你自己能做的事,千万不要让别人替你去做。”父亲的谆淳教导对我以后的生活和成长起着巨大的影响作用。后来我在威廉斯堡求学时,在纨绔子弟成群结队、花天酒地的环境中,不但没有随波逐流,反而洁身自好,力求上进,发奋读书,这完全归功于父亲的教育。

父亲不但要求我向书本学习,而且注意培养我向大自然学习的兴趣和习惯。就像他的行为,父亲认为勇敢是男人的重要品质,男孩子10岁时就应当有枪,然后就该送到森林中去,靠自己的力量应对一切挑战。像其他望子成龙的父亲那样,父亲也教我骑马、打枪。我的记忆中有这样一件童年趣事:当里瓦纳河涨水时,父亲带我逆流而上。这是我第一次到山上打猎,因没有经验,一无所获。不过在回家路上我们发现了一只被困在一个小围栏中的野火鸡。于是,父亲用自己的吊袜带把火鸡捆在树上,然后举枪瞄准、开枪,最后把被打伤的火鸡吊在枪筒上,得意洋洋地扛回家去。

受父亲的熏陶,我从小就非常热爱大自然,爱好户外运动,因此我有许多荒野情趣的回忆。那时,我时常上山或钻到森林里去狩猎,或是在溪流山涧中垂钓。正因为如此,我积累了非常丰富的自然知识,比如各种鸟兽的名称及其习性,甚至连野地及森林中的各种昆虫的生活都了如指掌。我也认识许许多多的植物、花草,对它们的特性、用途等有所了解。大自然对我来说充满了魔力,简直是一本敞开的引人入胜的大书,极大地满足了我的好奇心。

9岁那年,父亲决定把家迁回沙德威尔,并送我进入威廉·道格拉斯牧师的拉丁语学校,专门学习拉丁语、希腊语和法语。这期间,我寄住在这位牧师家里,父亲每年要为我交纳住宿费及学费16英镑。我在这里一住就是5年,直到父亲去世。由于远离家庭,长期寄宿在牧师的家里,这5年的学习生涯对我的意志是极大的磨炼。

在童年时期,我接触到了许多印第安人,并且成为他们的好朋友。其实,我从小就同黑人奴隶和印第安人生活在一起。我家有一百多个奴隶,所以我早年的朋友都是黑人。生活告诉我:白人是统治者,黑人与白人是不同的,黑人是被统治者,即使是儿童也是如此,白人的孩子能上学,而黑人儿童则不可以。但父亲对印第安人非常友好,经常无私地帮助他们,而且他善待奴隶,从来不体罚他们。父亲用言传身教告诉我生命的价值是相同的,无论你是黑人还是白人。

5岁那年,我听说俄勒冈县附近的种植园一个名叫伊夫的奴隶被指控要毒死她的主人,被判以火刑烧死了。这件事情对我触动很大,同样是人,为什么却有不同待遇,为什么白人要野蛮对待黑人!这世间的不公激发了我的善良性情,当时,许多奴隶主家庭中的白人儿童都趾高气扬地对待黑人儿童,但我认为他们都是我的朋友,并且像父亲一样善待他们。

3 没有父亲的日子

我人生最黑暗的一段时期恐怕就是父亲去世。1757年8月17日,正当壮年的父亲突然去世,时年50岁。他留下了妻子和6个女儿、两个儿子。这一年,我刚刚14岁。

父亲去世后家里一下子失去靠山,什么都不一样了。作为长子,我继承了沙德威尔庄园,成为一家之主,担负起照看家人的责任。从那以后,一下子都变了,什么都得自己拿主意,照顾自己,找不到什么亲戚朋友能给予忠告或指导。作为家庭中的支柱,我意识到了自己的地位和责任,感到了自己肩负的担子是多么沉重。一夜之间,我仿佛长大了许多。

父亲去世时留下3000公顷土地、90多名奴隶。按照遗嘱,母亲得到1000公顷的种植场及六分之一的奴隶和物品。6个女儿各继承六名奴隶及200英镑现金(必须到结婚或年满21岁时才有权使用)。剩下的土地和奴隶归我和弟弟所有。遗嘱还规定,在母亲去世后,我还可以继承母亲的种植场,但要负起教育幼小弟妹的责任,对姊妹的嫁妆也要负责。还有,在我年满21岁以前,我在生活用度上必须听从父亲的遗嘱执行人的指示。父亲在遗嘱中还特别嘱咐我应该受到充分的古典教育。对我而言,父亲的这个遗言,比遗产对我更重要!如果让我在财产与自由教育之间做出选择的话,我宁愿要自由教育。

在父亲去世不久,我进入了阿尔贝马尔县的一所由詹姆斯·莫里掌管的学校读书,开始了我在青少年时代度过的一段最美好的时光。莫里先生人品极好,被认为是弗吉尼亚受过最好教育的人。我对莫里老师非常尊敬,钦佩地称他是个“当之无愧的权威学者”。好的老师犹如人生道路上的指针,使人受益终生。莫里教授我希腊文和拉丁文。入学两年后,我便开始读古希腊、罗马原著,而且一直没有荒废。我甚至可以用希腊文来欣赏荷马史诗,毕竟读原文比读英译本更让人兴趣盎然。更为重要的是,莫里还向我传授了阅读方法:要靠理解、深思熟虑、评论和消化所读的作品,进入到作者的精神和作品构思之中去,这让我体会到了阅读的乐趣,受益终身。

但是,由于我身在沙德威尔就少不了各种应酬,朋友来访影响我的学习。为了能够遵从父亲遗愿,学习更多的文化知识,最终我离开家乡来到了威廉斯堡的威廉-玛丽学院就读,这对我的一生来说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转折。在这里,我可以开阔自己的视野,获得更广泛的知识。

由于从来没有离开过家庭,因此当要孤身一人离家到外地去上学时,我心中充满了深深的焦虑和不安。置身于一个崭新的天地,置身于完全陌生的世界,没有朋友,危险无处不在,我告诉自己:“我必须靠自己求得平安……”

4 我的威廉斯堡岁月

作为弗吉尼亚州的首府,威廉斯堡是“新大陆”最富裕、最繁荣的城市。威廉斯堡静静地坐落在弗吉尼亚的东南角,宽阔的詹姆斯河从它的南面流过,四周是一片片茂密的树林,挡住了外面喧闹的世界,犹如一个小小的“世外桃源”。

其实,威廉斯堡最古老、最有历史意义的地方还不在城内,而是在城外詹姆斯河上的詹姆斯岛。1607午5月,一批英国人带着货物来到这里,他们砍倒树木,建起了自己的城堡。这是殖民者在北美的第一个安居点,比另一批英国殖民者在马萨诸塞州朴茨茅斯港登陆还早13年。后来,这里扩展为詹姆斯城,并成为弗吉尼亚的首府,直到这个首府于1699年迁到威廉斯堡为止。

威廉斯堡是一个贸易城市,由一位市长和几个市政官治理。镇上本来人口稀少,加上不少人都住在自己的种植园里,只有议会开会或是其他重大事情的时候才回来,所以平常非常清静。

我所就读的威廉-玛丽学院建于1693年,因英王威廉三世和王后玛丽二世而得名,是北美大陆北部历史悠久的大学之一。如果按照后来的标准,这所学院根本算不上是大学,甚至算不上一所真正的学院。像殖民地的大多数学校一样,它的成立目的在于使弗吉尼亚的教会有一个培养传播福音的牧师的神学院,使年轻人顺从地接受培养良好的文学修养和礼貌的教育。因此学院里的学术界人士不多,也没名气。当时整个学院连校长在内只有7名教授,都是英国圣公会牧师。院内分法语部、印第安语部、哲学部和神学部,学生不到100人。虽然很多富裕的弗吉尼亚人不愿意把孩子送到这里,但迫于战争冲突,又不得不选择让孩子在这里接受教育。

威廉斯堡当时的社会风气不是很好,放荡享乐成风,年轻的富家子弟整天沉溺于斗鸡、赌博、酗酒、赛马及风花雪月的风流场合之中。我的许多同龄同学、朋友大多随波逐流。由于所处的环境,我时常不得不与各色人物为伍。但我时刻提醒自己牢记父亲的教诲,严于律己,即使时常和那些不良分子交往,也不能和他们一样误入歧途。也许,正是因为不断地和诱惑作战,我迅速地成熟起来,在没有亲戚朋友、没有人能给我指点生活道路的这个陌生的地方,我学会了决断和自制。

回想起这段经历,我总是感慨万千。在身受诱惑或困境时,我会扪心自问:“如果我被环境侵染了,父亲会怎么想?”我只有勤奋刻苦学习才能告慰父亲的在天之灵。我一天要学习15个小时,通常凌晨2点才熄灭蜡烛。当天边露出第一缕晨光时,我就翻身起床,重新开始了一天紧张的学习,只有在黄昏的时候才出来活动活动。同学们都在课程间隙轻松地休憩时,我还是习以为常地把希腊文法书拿在手中拼命地读。即使在假日,我也把大部分的时间用在学习上。在学院的第二年,我比以前更努力学习了,很少再参加社交活动,甚至不再拉小提琴。尽管酷爱音乐,我还是暂时割舍了这份闲情逸致。

为了锻炼自己的体魄,磨练意志,我还养成每天清晨用冷水洗脚的习惯,即使在冬天也不间断。因此,虽然我身体看起来稍显单薄,但身体一直不错。在我印象里,我一生中从未患过感冒,只发过两三次高烧,也许就和我坚持用冷水洗脚有关。

而且,我的学习兴趣异常广泛,一切事物都能引起我的兴趣和好奇之心。我既爱好希腊文法,又爱好牛顿的物理学,不仅学西班牙语,还学习微积分。我读希腊文的柏拉图著作,读拉丁文的西塞罗作品,读法文的孟德斯鸠著作。当然我还喜欢读英国小说家斯特恩、菲尔丁和斯莫利特的作品,同样也十分喜欢莎士比亚、弥尔顿及波鲁的诗歌。课余,我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这些历史和哲学书上。

为了让自己时刻保持紧迫感,使学习更加有效,我给自己制订了严格的生活计划。我的一天通常是这样度过的:

8点之前阅读有关自然科学、伦理学、宗教和法律的书籍;

8点至12点,学习法律;12点至下午1点,学习政治;

下午学习历史;从傍晚到睡觉前,学习修辞、演说技巧。

我建立了全部的生活计划,无论是生活的紧迫,抑或娱乐的诱惑,都没有使我背离这个计划。这种有条不紊的勤奋,让我生活得充实。我想我之所以一直能够让自己的头脑保持清晰,思路敏捷,很大程度上源自于学生时代形成的良好的学习习惯。

在威廉斯堡的岁月里,书籍是我的好朋友。我常常邀游书海,当同学、朋友们纷纷躲开或绕行那些深奥晦涩的著作时,我却执著无比。这期间我大量阅读了英国政治思想家约翰·洛克的著作,对洛克的宪政民主基本思想颇为敬仰。

洛克断定:人的基本天赋权利包括生命、自由和财产。按照自然法则,人本来就生活在一种“完全自由的状态”中。不过,人们为了享受同他人一起生活的好处,而去组成社会,限制某些自由并接受管理。人们和统治者之间达成一种社会契约,在这个契约的基础上建立起代议制政府。人们同意服从当局;政府则允诺代表组成社会的个人并为了他们的利益而公正地实施统治。任何政府违反社会契约并剥夺任何人的天赋权利,都会丧失其本身的合法性。

洛克认为国家有三种权力: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立法权是最高权力,国家必须实行法治。他把财产权看作是人的自然权利中最基本的权利,其他权利都以财产权为基础,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他认为倘若政府侵害了人民的人身自由、财产权利时,人们有权利运用革命手段建立新的政府,因为政府的权力是人民委托的。

多么伟大而富有智慧的思想啊!洛克的这些思想对我的影响很大,“天赋人权”“民主自由平等”深深地烙在我的人生信条里,指引我一生为之不懈奋斗。

5 良师益友们

在威廉斯堡我并不孤单。我很幸运,在威廉斯堡就学期间我认识了一些博学多才,且非常有教养的老师。他们成为我学习的榜样,他们是威廉·斯莫尔博士、乔治·威思先生、福基尔总督等。我将一一介绍他们。

刚进入威廉-玛丽学院,我选择在哲学部学习。在我入学的前两年,也就是1758年,才华横溢的威廉·斯莫尔博士从家乡苏格兰来到威廉-玛丽学院任教。斯莫尔博士担任数学教授,不仅如此,他更是一位在很多实用的分支学科方面都有很深造诣的人,也是学院里唯一一位非教士教授。

斯莫尔博士总是仪表端庄、温文尔雅、心胸宽阔、思想开明,很乐于与人交流,又善于传授知识,因而受到学生的爱戴。在我来到学院不久,哲学教授的席位空了出来,他被任命为临时教授。他是学院第一位正规讲授伦理学、修辞学和纯文学的人。

我的大部分学科都接受过斯莫尔的指导。而对我而言最幸运不过的是,斯莫尔博士很快喜欢上了我,把我当作朝夕相处的伙伴。在与斯莫尔博士的交谈之中,我初次接触到浩瀚的科学和所处的这个万物运行的体系。斯莫尔博士像父亲一样对待我,对我来说是最早的启迪者和引路人。

乔治·威思先生对我影响巨大。他是威廉-玛丽学院的法律教授,也是弗吉尼亚州第一流的律师,他拥有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威思先生举止文雅,学识渊博、治学严谨、品行端正,这些品性深深地吸引着我。他虽然是法律教授,却对希腊文颇有造诣,谙熟希腊古典哲学,在希腊文和拉丁文方面是殖民地最有研究的学者。可以说,他是我年轻时最爱戴的教师,一生中最尊敬的朋友,是我最早、最好的朋友。他对我的教诲对我一生的事业产生了最有益的影响。

另外一位不得不提的挚友是福基尔总督。福基尔是个双面人物,他原是英国哈特福德的乡村绅士,慷慨大度、思想开明,在英国时就交游甚广,频繁出入于上流社会的交往圈。他的父亲福基尔博士曾在牛顿领导下的造币厂工作过,后任英格兰银行的董事。总督本人也担任过南海公司的董事,还是英国皇家学会的会员。他曾经写过一本有关税收知识的小册子,这本书再版了三次。遗憾的是他没有把其中的原理很好地应用于自己的理财,终日沉湎于赌博,曾一晚上就把家当输得精光,无奈,在朋友的帮助下谋得了一个到新大陆当总督的差事。

不过在教养、风度、学识和口才方面,福基尔算得上是杰出的人。他对科学很感兴趣。他刚到弗吉尼亚上任不久,发现总督官邸北面的窗户被狂风、冰雹毁于一夜,第二天地面上结满了冰块。心血来潮的福基尔翻箱倒柜,找出尺子、笔和纸,开始跪在地上测量起来,并做了详细记录,还把记录寄给了在英国的兄长。结果,这无心插的“柳”,竟被英国皇家协会出版。

斯莫尔博士、福基尔总督、威思律师和我形成了一个亲密的“四人集团”。我们还经常举行各种聚会,来参加聚会的人总是无拘无束,天南地北无所不谈,从文学到政治,从政治到自然科学,从自然科学到音乐美术,从音乐美术到日常生活,等等。

在这些聚会中我大开眼界,如饥似渴地吸收着新鲜知识。可以说,在这里,我听到的有益的知识,有理性、有哲学意味的谈论,比我整个一生所听到的还要多,这是真正文雅的聚会。

遗憾的是“四人集团”未能保持很久,因为斯莫尔博士于1762年便返回苏格兰,后来成为达尔文的好朋友,从此之后我再也没见过他。我与福基尔和威思的交往则仍然继续了许多年,直到这两位长者逝世为止。

这些就是我生平所接触过的第一批真正有教养的人,他们是我真正的老师。从这些人身上,我学到的东西比任何学生在威廉-玛丽学院学到的还要多。我对他们所追求的远大而崇高的目标心仪已久,因此,我丝毫也不怀疑,我所走的路就是他们想要走的路。更为难得的是,这些老师们时常给我学习和生活的指点,这让我变得理性,也让我在自己人生的道路上走得更加坚定。

6 刻骨铭心的初恋

丽贝卡是我的初恋,每次回忆起她我总能品味淡淡的苦涩和忧伤。那是1762年,我来到威廉斯堡的第三年,在一次聚会中,我邂逅了一个美丽活泼的姑娘——丽贝卡。她那俏美的面容瞬间扎进我的心扉,走路时抖动的发线一刻不停地拨动着我的心弦。丽贝卡的出现一下子打开了我感情的闸门,我无助地坠入了爱河。

那时丽贝卡刚好16岁,是个虔诚的基督徒。她和她兄弟是孤儿,住在叔叔家。在以后的交往中,我和丽贝卡渐渐熟悉起来,她便送给我一张自己的剪影。我把丽贝卡送给我的那张用黑纸剪成的侧面像放在表壳里随身携带,每天都要情不自禁地去看那张可爱迷人的脸。

认识丽贝卡的第二年,正在攻读法律的我眼睛感染发炎,既不能看书,更不能写字,因此回到了沙德威尔老家去休养。这段时间让我体味到了相思之苦。我开始思念起威廉斯堡的生活,我觉得离开丽贝卡,生活便毫无兴趣,离开她一秒世界仿佛慢了一天。一切事物在我看来似乎是艰难地兜着圈子:早晨起床,顺次吃早餐、午餐和晚餐,然后再上床睡觉,以便第二天早晨起床,再如法炮制。我从来还没有看见过比我的昨天和今天更加一模一样的东西,寂寞阵阵涌上心头。

然而,春去夏来,我仍未能鼓起足够的勇气吐露自己的心事。痛苦和幸福一样,是藏不住的。丽贝卡的形象已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之中。我忍不住地想她,而一想起她,脑海的宁静再也找不到了。我意识到自己已经被一种外来的力量主宰了,天天心事重重,茶饭不思。要不要当面告诉丽贝卡呢?她知道我的心思吗?我很想回到威廉斯堡,向她求婚,听候对自己的判决,不能再悬而不决了。我忍不住给好朋友佩奇写信吐露隐衷,请求佩奇给出出主意,是就这样傻待在沙德威尔呢,还是应当去威廉斯堡找丽贝卡,向她“表示点什么”?我自己认为应当去找丽贝卡,不能再这样牵肠挂肚地持续下去了,我得接受她的审判。如果我得到的将是失望,那么,我越早知道,我的生命中就将有越长的时间来克服这种折磨……如果丽贝卡不接受我的爱,我永远不再将它献给别人。我可以最诚恳地向她祈求。但是理性又告诉自己,如果去了,希望落空了,将比以前感到十倍地沮丧。因此,初尝爱果的我犹豫不定,进退维谷,并有一种凶多吉少的预感。

1763年7月我预见到有可能遭到丽贝卡拒绝时,又给佩奇写了一封长信,我告诉佩奇:“我认为,上帝心目中的完美幸福,绝非是指他所创造的世界上的某一生物的命运而言。但是他赋予我们很大的力量,使我们去接近这种幸福,则是我一直坚信不移的。

“我们当中最幸运的一些人,在生命的旅程中,往往会遇到可能折磨我们的沉重的灾祸和不幸。如何增强我们的意志,使我们能经受住这种灾祸和不幸的打击,应当是我们生命中加以研究和努力做到的事情之一。要做到这一点,唯一的方法就是服从神的意志,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要认为那是必然发生的。要考虑,由于我们忧心忡忡,我们不但无法在打击降临之前加以防止,反而有可能在打击降临之后增加它的力量。这样的考虑,以及类似的其他考虑,有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克服我们所遇到的各种困难。在这样的生命重担下,以能够忍受的最大限度的耐心,坚持下来而不致气馁。继续抱虔诚而毫不动摇的服从态度,直到我们走到我们旅程的尽头。到那时我们可以把我们的职责交给当初托付给我们的人的手中,并获得在他看来与我们的功劳相当的报酬。亲爱的佩奇,这就是凡考虑自己人生境况的人所使用的语言,这也是每个希望使人生境况在其所容许的范围内尽量变得安适的人应该使用的语言。几乎没有什么事情能完全妨碍他;任何事情都不会严重地妨碍他。

“再这样下去,我就快死了。没有别的原因,只是我已厌倦生活。当我在给你写这封信时,我已差不多失去知觉,尽管我还活着。”

然而佩奇的回信使我下定决心去找丽贝卡。佩奇对犹豫不定的我说,还有不少人追求丽贝卡。他建议我赶快去威廉斯堡,“立即想方设法去追求”。

朋友的忠告使我有些难于接受,却又似乎没有别的更好的办法。1763年10月,我终于回到了威廉斯堡。

一天晚上在威廉斯堡雷利酒店的阿波罗厅举行了一次舞会,经过精心策划,我打定主意要鼓起勇气利用这次机会向丽贝卡求爱。我穿上最华贵的衣服,思想上对将会遇到的情况做好了种种准备。但一见到丽贝卡,预先构思好的台词却一句也记不得了,我张口结舌,颠三倒四,不知所云。

第二天,我情绪极为低落,我找到佩奇,对他说:“昨晚我同丽贝卡在阿波罗厅跳舞,本以为会玩得很痛快,没想到第二天我会变得这么可怜!当时想竭尽全力,而所能做到的一切,便是说出几句支离破碎的话,说得语无伦次,断断续续,连不出成句的话语,而且半天也接不上气,我这次少见的窘境真是太明显了。”而丽贝卡在整个过程没有说一句使我能够摆脱尴尬局面的话,没有以任何方式表明她理解我的目的。我开始怀疑丽贝卡对我持有什么样的感情。

佩奇极力劝我再去找丽贝卡一次,但我认为再去已不可能有什么用了。直到又过了好几个月,我才得到另一次表白自己的机会。这次我完美地表达了求婚的意图,我非常明确地陈述了自己的理由,甚至是太具明确的目的性而且太注意逻辑性了,因此没有给自己留下一点回旋的余地,剩下的只能是由她来做出决定。

真是一个少见的求爱者,我自己批判自己。我虽然像年轻人应有的那样狂热地爱着对方,但又过于尊重所钟情的人的意志,以致不去设法以十分频繁的约会和十分热情的请求来打动她的心。这次丽贝卡聚精会神地听着,但丝毫没有表示我的话说服了她并赢得了她的心。数周后,我这位局促不安的求婚者间接地听到了她的答复:她已决定同安布勒先生结婚……更加可笑的是,我那幸福的情敌仿佛是对我的单恋一无所知,竟然邀请我在婚礼上充当男傧相。对初恋的嘲讽莫过于此!

丽贝卡恐怕并不知道我对她那如此刻骨铭心的思念,她只是把我当作一位朋友来看待,一位普通的追求者而已,并没想到过升格我们之间的关系。

几个月后,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见到了已经成为安布勒夫人的丽贝卡。当光彩照人的丽贝卡出现在面前时,我脑子一片空白,如同坠入深渊之中。我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丽贝卡的冷漠和不以为然使我感到屈辱,从此我把爱深深地包裹起来。

7 走进法律的大门

1764年,我21岁了。按照父亲的遗嘱,我可以拥有2000公顷土地和22名奴隶。这一年,我开始独立打理自己的家业了,我一边想办法把一些互不相邻的零散土地卖出去,同时,又买进了一些新的土地。在用心经营下,我在阿尔贝马尔的财产不断增加和充实。这时,我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继承的财产在家乡无忧无虑地生活一辈子。

但是,我不能仅仅满足于当一个农场主,过着乡绅般悠闲的生活,我对种植园外面的世界充满了无限的向往和憧憬。当时有抱负的青年都有成为牧师或律师的愿意,我思前想后,最终选择了后者。

实际上,我早在4年前就通过一位朋友接触到了法律。1760年初,在去往威廉-玛丽学院求学途中,我在一个朋友家遇到了身材高大、不修边幅的亨利。亨利也是出生在名门望族,父亲是苏格兰人,移居于弗吉尼亚的西部边疆。不过后来家道中落,亨利他自己也不擅长经商,所以生活贫困。他是突然决定进入法律界的,只借阅了一本《科克论利特尔顿》和一本《弗吉尼亚法案汇编》,准备了6个星期便通过了法律考试,获得了律师执照,同年秋季开始行业。1763年,亨利在“教区牧师薪金案”中做了言辞激烈的辩论,从而声名鹊起。我对于亨利的口才可以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我觉得他具有天生的雄辩才能。我被他那犹如荷马史诗般洋洋洒洒的讲话深深震撼。于是,在进入大学不久,我便在学习文学之余关注起法律来。大学毕业后,我便开始随威思先生学习法律。

当时学习法律并没有一定的途径可循,威廉斯堡也没有正规的法律学校,要取得律师执照的人必须在一位开业老律师指导下自修。当时审定律师资格的考试制度很宽松,没有正规的机构对他们进行考试,只要经一个特设的考试委员会面试后就能得到律师执照并挂牌行业。法庭开庭时他们出席,为他们的老师准备辩护状,这看起来似乎很实用。而我认为这种学习法律的方法并不能参透法律的真谛,也许是性格使然的缘故,我更倾向于从书本上得以系统地学习。

像当时攻读法律的其他学生一样,我一开始阅读著名法学家科克《英国法律学入门》一书的第一部分,即“科克论述利特尔顿”。刚开始接触这些书本时,我感觉很枯燥无味,我为此厌倦阅读。然而,法律这东西似乎也像甘蔗一样,越往后嚼就越甜。当我硬着头皮啃下去时,我逐渐佩服上科克那“古怪而精深的学问”了。

读完《英国法律学入门》一书后,开始学习威廉·萨凯尔德、罗伯特·雷蒙德、乔治·安德鲁斯等人编辑的英国高等法院审理的各种案例报告。因为当时的社会环境并没有将现有法律编纂成法典的意识,过往的判例往往被当成法律最高标准,要想成为胜任的律师,首先必须具备的条件就是熟悉大量的案件和判例。我通过笔记记下了各种判决、辩论、定义,以及一个地方律师必须了解的重要事物,如遗嘱、遗赠、商务契约、非法侵占财产的案例、侵犯他人土地、债务、损害赔偿、破产、租赁、诽谤等。我以那种追求彻底、明确的精神来钻研这些问题,对法律体制的历史发展表现了特别浓厚的兴趣,因为它是现代社会,特别是弗吉尼亚的殖民地社会赖以建立的基础。我仔细地研究了凯姆斯勋爵的《法的历史研究论文集》,从中学习了刑法的历史、承诺和契约、财产、土地的担保、法庭、辩护状等方面的知识。

我认为,法律不是孤立的学问,它同所有的人文科学都有联系,必须下大力气研究各种各样的著作。所以除了阅读有关法律书籍,我还广泛涉猎了有关历史、地理、政治、文学及自然科学等方面的知识,比如卡麦斯勋爵的《历史上的法律论文》、约翰·达尔林普尔爵士的《大不列颠封地所有权的历史》,以及伯纳德·黑尔的《习惯法历史》;还读过洛克、西塞罗、孟德斯鸠、莎士比亚、弥尔顿·拉辛、伏尔泰、马基雅维利、塞万提斯的作品以及一些百科全书,等等。这些年的研读对让我具备了扎实的基本功和广博的知识,为我以后事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知识基础。

作为一个学法律的实习生,我非常注意观察州议会的会议进行程序,学习别的律师们如何进行诉讼、辩论和演说。那时候美洲革命正在酝酿阶段,威廉斯堡开始出现一些紧张的气氛,人们常常辩论英王和美洲13个殖民地之间的利益冲突。于是,我常去州议会大厦旁听辩论。这期间对政治事务上的接触让我眼界大开。

在学习法律的岁月里,我扩大了自己的人脉圈。除了和导师威思先生接触外,还和一些志趣相投的朋友交往。在学业上与我关系密切的朋友,莫过于达布尼·卡尔了。我们两个志趣相投,在学习之暇经常一起谈文学,谈哲学,谈法律,谈人生道理等等。后来,达布尼·卡尔与我的妹妹结婚,于是我们之间的关系更加亲密,之后也长期保持着良好的友谊。

8 出色的农场主和律师

18世纪,在弗吉尼亚这个地方,人们热衷于农业。如何选择耕作方法,改良种子,引进新的作物,成为先进的种植园主十分关心的事。在潜心学习法律期间,我便开始对植物的生长情况进行了系统的、精细的观察和记录。在当律师的前一年我就开始编写《园艺手册》,在《园艺手册》中详细记录了几十种蔬菜和水果栽种、发芽、开花、结果的时间。连蔬菜栽种的行列数目以及每一行列的棵数,我也做了记录,为了对比方便,我还专门绘制了图表。

在我的用心经营下,我的庄园出产作物的品种异常繁多,与那些先进的农场相比也毫不逊色。我的庄园中不但有美国人餐桌上最常见的时令水果,还有很多进口的品种,譬如婆罗门参、独荇菜、小胡萝卜、芦笋、各种莴苣、水芹、芹菜、草莓、爆裂豆、紫豆、白豆、甜豆、黄瓜、西瓜、樱桃、橄榄核、木莓、萝卜,还有大蒜、菊苣、野莴苣菜、春草莓等好几十种作物。为了增加家庭的收入,我还种植小麦、玉米、烟草。因为这些能够用来出售换取现金或交换到各种书籍、家具、高级服装、乐器和名酒。在庄园里,我还饲养了六七匹优良品种的纯种牝马。此时,我已经拟订了计划,要自己再新建一处庄园,那就是后来的蒙蒂塞洛庄园。

我的《园艺手册》一直记到1824年,整整坚持了58年,只有我外出时,才偶有中断。另外,我还撰写了一本《农艺手册》,从1774年开始,坚持记了52年,其中的内容包括种植、管理以及一些新的农机发明革新和100多个奴隶的分配使用情况。在这本记录中,详细地记录了在何年何月把多少鱼和牛肉、多少床和毯子分发给每个奴隶。此外,我还天天记录气象观察的结果,每天分三次准时观察。这个工作持续了好多年,甚至在我最忙碌的时候也没有中断过。我还有一本记录了32年的“袖珍账簿”,上面记载每天的费用开支明细。

作为农场主而言,我自认为自己是非常成功的。我从我的土地上每年平均可收入2000美元。这足以应付家庭开销。当然,我当律师的收入会更高一些。

1767年,我在威廉斯堡设立了一个办事处,我的导师乔治·威思将我推荐给威廉斯堡的州议会。一个月后,我就开始接受委托人代理案件。不久,我受理的案件范围从阿尔贝马尔扩大到了斯汤顿、温切斯特及其他邻县,后来又到了里士满,最后威廉斯堡的州议会也请我去代理案子。

我一直保存着我在弗吉尼亚法院出席过的所有案件的完整备忘录。在记载每个案件的背面,记着我服务的收入。这些费用与现今胃口最小的律师的要价来比似乎也要少得多,而且我还免费受理了一些案件。即便如此,平均每年总共也有3000美元的收入,这是相当可观的。在入行的头两年我共受理115起案件,两年之后就达到198件,到1771年,已经达到430多起。这个数字不比当地最出名的律师少。

虽然挣到了不少钱,但实际上,我更乐意做一个文学家、科学家、思想家、建筑学家或者植物学家。因为我不擅长演讲术、长句子、想象力这些东西,不会用动人和富于感情的言词去说服陪审团。但当我在威廉斯堡开始操律师业时,命运给我安排的最理想的前途,似乎就是成为一个像威思先生那样的正直而诚实的律师,或者一位像彭德尔顿先生那样优秀而博学的法律权威。 +Edp8OBcH0x/oAEOAcbHgbdEI16IuDSrehJPIey1DZ9slvbxTN9Ccusa2e0JTdB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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