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来有“以吏为师”的传统,官员是下属和百姓学习效仿的楷模,官员的道德修养至关重要。昏庸使官员决断错误,傲慢会丧失人心,贪鄙使官员目光短浅,狡诈使人对官员心生厌恶。因此,为官者对官场的忌讳一定要坚决杜绝。
不少居官为宦的人不得善终,有的是犯了罪,违了法,也有的稀里糊涂就被免职罢官,究其原因,是犯了官场的大忌讳。
居官而败具体原因多种多样,或是与上司、同僚关系处理不当,或与时代不合拍。但曾国藩总结的高官失位四点原因却带有相当的普遍性:即昏庸、傲慢、贪鄙、狡诈。他在给家人的信中说:以前把居官四败和居家四败写在自己的日记中用来自警。现在怕时间长久遗忘,所以再次写出。
居官四败是昏庸、傲慢、贪鄙、狡诈:“昏惰任下的人败,傲狠妄为的人败,贪鄙无忌的人败,反复多诈的人败。”居家四败则是:“妇女奢淫之家败,子弟骄怠之家败,兄弟不和之家败,侮师慢客之家败。”曾国藩认为,走向仕途的人如果不犯这八败,就会长久。
曾国藩认为要居官必须力戒四败,其中以戒昏惰任下为最紧要。欲不昏惰任下,必须要有知人之明。曾国藩在1853年给吴文镕的信中说:您说的“选择贤人委以重任,听其言而察其理”这两句话,我过去阅历很浅,实行起来时不免把握不准失去良才。不过,今年我在下辖的武职官员中发现了塔齐布这个人才。当时,军营风气不好,官兵遇事退缩,训练漫不经心,整日无所作为,纪律涣散,发现一个像塔齐布这样热血澎湃、立志杀敌的人,实在很不容易,因此我十分器重他。
除他之外,我缺乏可以信赖的心腹。有些人想要混淆黑白颠倒是非,将不同的人混为一谈,依着我的胸怀对此实在难以容忍。我认为造成今天社会动乱的原因是人们混淆是非,万事漠不关心,志士贤人心灰意冷,偷奸耍滑的人却得意洋洋。
所谓有知人之明,才能做到人尽其才,只有人尽其才,才能使事业兴旺。曾国藩确实有知人之明,曾说某人可以为营官;某人可以为大帅;某人福薄,当以死难著名;某人福寿,当以功劳善终。后来皆一一验证。如他保举塔齐布说“将来如打仗不力,臣甘同罪”。后来,塔齐布果然功勋卓著,最终战死沙场。曾国藩说左宗棠“才可独当一面”,说李鸿章“才大心细劲气内敛”,沈葆桢“器识才略,应堪大用”,后来都有所应验。
有知人之明,部下就有所顾忌,不敢为非作歹。曾国藩对陈国瑞问题的处理,即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在曾国藩剿捻的时候,陈国瑞率军驻扎济宁,力量薄弱,为了增加力量,曾国藩把刘铭传也派到济宁,驻守济宁城北的长沟集。陈国瑞为人暴虐,不把刘铭传放在眼里。但对刘铭传军配备着的先进的枪械羡慕不已,竟然产生了抢夺枪械的念头。
于是,陈国瑞率兵越过长沟杀人抢枪,竟连杀数十名士兵。刘铭传闻讯后恼怒不已,立即发兵将陈国瑞团团围住,并将陈国瑞的亲兵打死多名,将陈国瑞囚禁起来,连饿了三天,直到陈国瑞求饶为止。
事后,陈国瑞恶人先告状,向曾图藩控告刘铭传,刘铭传自然不甘示弱。于是,两个人在曾国藩面前打起官司。
曾国藩对于陈国瑞的蛮横、骄纵早已不满,对此次发生的火并事件深怨陈国瑞。于是,曾国藩召见陈国瑞,历数其半生的功过是非,并劝其悔过自新,最后与之约法三章:
第一条,湘勇必须大为裁减,不许超过三千人,免致游勇生变;
第二条,该军与淮勇及英、康等军,一年之内不准同扎一处;
第三条,该镇官衔,宜去‘钦差’字样,各省协饷,均归河南粮台转发,不准另立门户,独树一帜。
但陈国瑞借故并不执行。曾国藩丝毫不讲情面,连续三次弹劾陈国瑞,终使陈国瑞被撤去帮办军务,褫去黄马褂。这样,陈国瑞才不得不向曾国藩赔礼道歉,并表示愿意服从曾国藩的调遣,由济宁移驻江浦,再也不敢一意孤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