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院又称为国际法庭,是联合国的司法裁决机构,根据《国际法院规约》于1946年4月成立。院址在荷兰海牙的和平宫,亦称“海牙国际法庭”。
国际法院的主要机构有简易程序分庭、预算和行政委员会、关系委员会、图书馆委员会、修订国际法院规约委员会和国际海洋法庭等。
国际法院由联合国大会和联合国安理会选出15名不同国籍的法官组成,包括正副法院院长各一名。
法官人选由常设仲裁院的仲裁员组成的国内团体或各国政府专为国际法院选举而委派的团体提名,联合国大会和联合国安理会选举产生。法官任期9年,并且可以连任,每三年改选1/3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