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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大旅行的开始

从异教徒到基督徒
From Pagan to Christianity

毕业后,我到北京清华大学任教。住在北京就等于和真正的中国社会接触,可以看到古代中国的真相。北京清明的蓝色天空、辉煌的庙宇与宫殿,愉快而安分的人民,给人一种满足及生活舒适的感觉,朝代已换,但北京仍在那里。有卧佛睡在西山,玉泉山喷射出晶明的喷泉,而鼓楼使守夜者警醒。人何求于上帝?有了生命的恩赐,人在地上还能求什么?北京,连同它黄色屋顶的宫殿,褐赤色的庙墙,内蒙古的骆驼以及临近的长城、明冢,这就是中国,真正的中国。它是无神论的,有无神论者的快乐和满足。

在中国做一个基督徒有什么意义?我是在基督教的保护壳中长大的,圣约翰大学是那个壳的骨架。我遗憾地说,我们搬进自己的世界,在理智上和审美上与那个自满而光荣的异教社会(虽然充满邪恶、腐败及贫穷,但同时也有欢愉和满足)断绝关系。被培养成为一个基督徒,就等于成为一个进步的、有西方思想的、对新学表示赞同的人。总之,它意味着接受西方,对西方的显微镜及西方的外科手术尤其赞赏。它意味着对赞成女子受教育、反对立妾及缠足,保持鲜明而坚决的态度(基督教妇人首先要放脚,而我的母亲,自小是一个异教女孩,曾放了脚,改穿袜子)。它意味着赞同教育、普及民主观念,且以“能说英语”为主,较佳教养的态度。它同时意味着文字罗马拼音化,废除对中国字的知识,有时且废除一切对中国民间传说、文学及戏剧的知识,至少在厦门是如此。罗马拼音法是一种奇妙的东西,我们在厦门有一套七声的完整罗马拼音系统,它是对反对它的汉学家的嘲讽。我的母亲可借罗马拼音法把全部《圣经》读通,此外也曾借此自习汉字的圣诗,而且她用完全清楚的罗马拼音字写信给我。罗马拼音并非不能实行,但在心理上我们不愿意接受它。

而同时基督教教育也有其不利之处,这一点我们可以很快看出来。我们不只要和中国的哲学绝缘,同时也要和中国的民间传说绝缘。不懂中国哲学,中国人是可以忍受的,但不懂妖精鬼怪及中国的民间故事,却显然是可笑的。刚好我童年所接受的基督教教育太完美了。那是因为我的教会是加尔文派,不准我去听那些漳州盲人游吟歌手用吉他伴奏所唱的古代美丽的故事。这些盲歌手,有时是男的,但多数时候是女的,他们晚上在街上经过时,手上拿着一副响板与一个灯笼,讲述中国古代的魔法故事与历史上的奇事。我的母亲是在异教家庭中长大的,告诉过我这一类的故事,但我从来没有从那些游吟歌手那儿听过这些故事。当我们这些男孩经过鼓浪屿广场上一个戏台时,我们以为该直向舞台观看而不是边走边看。现在,舞台是教育中国人(包括文盲和非文盲)知道他们的历史的普通媒介。中国的任何一位洗衣工人都比我更熟识三国时代的男女英雄。我甚至在童年就已经知道约书亚的角声吹倒了耶利哥城。当我知道喜良的妻子因发现喜良被征筑长城而死,哭倒了一大段长城时,我十分愤怒。我被骗去了民族遗产。这是清教徒教育对一个中国孩子所做的好事。我决心反抗,沉入我们民族意识的巨流。

我灵性的大旅行于是开始。我们经常留在基督教的世界里面生存、活动及安身立命,我们也是满足的,就像北京异教徒的满足一样。但身为中国基督徒,移进一个我所称为真正的中国世界里面,敞开了他的眼和他的心,他就会被羞耻感刺痛,面红耳赤,一直红到耳根。为什么我必须被剥夺?事情并不如我描写的这般简单。甚至那个缠脚及立妾的问题也不是如我所想象这般干脆和简单的。在我没听辜鸿铭为这二者有力地辩护以前,事实上我并不欣赏立妾及缠足的伦理学与审美学。在本书结束之前,我将会谈到许多关于辜鸿铭的事。

在这里我必须提及两件事:鸦片与祖先崇拜——其中之一导致中国人的一种深重的屈辱感及对西方的厌恶,另外一种使一个中国基督徒在某一方面有被剥夺国籍的感觉。中国基督徒不近鸦片,那些传教士当然谴责它。它的戏剧性和悲剧性成分,是传教士的同胞们把它带进中国而且用枪逼迫我们接受的。那位伟大无畏的中国官吏林则徐(我的著名同宗)在督办广东事务的时候,在广州各码头上销毁了许多箱鸦片,引发了鸦片战争。鸦片战争失败后,林则徐被充军新疆,死于戍所,而中国国门因此大大开放。一箱箱的鸦片,厚颜无耻地大量滚入。但问题是,传教士进入中国时正是中国人被鸦片恶臭熏醒的时候。再加上第三个因素——传教士与鸦片都在战舰的荫庇之下得益,使这一情形变得不但可叹,而且十分滑稽可笑。那些传教士十分反对那些商人,而那些商人极端反对那些传教士,大家都认为对方疯狂。一个中国人所能看得到的是,传教士曾关心、拯救我们的灵魂,所以当战舰把我们的身体轰成碎片的时候,我们当然是笃定可上天堂的,这样便互相抵消,两不相欠。

现在我回头谈祖先崇拜,它是中国人的一种基本习俗,中国基督徒被禁止参加,便等于自逐于中国社会之外,而使那所谓“吃洋教”的控告属实。这是一个根本而核心的问题,而且质问一个草率的教会能将它的教徒伤害到何等程度。祖先崇拜是在儒家被视为一种宗教时唯一可见的宗教形式,在孔子庙崇拜孔子常是学生考试得中者的事。但即便如此,中国基督徒没有理由不参加,且无论如何,没有理由自摒于本土文化之外。

祖先崇拜在孔子之前就已经存在,任何读过中国经典的人都应该知道。当孔子试图重建在他之前七世纪周朝创立的祖先崇拜的形式及规律时,他事实上是在做考古的工作。周朝的创立者距离孔子比乔塞距近代学者更远,比贝奥武夫史诗则近一点。祖先崇拜,在中国人看来,是对祖先的崇敬和与过去的联系,是源远流长的家族系统的具体表现,因此更是中国人生存的动机。它是一切要做好人、求光荣、求上进、求成功而应遵守的准则。事实上,中国人行为的动机是:“你要做好,这样你的家人可因你而得荣耀;你要戒绝恶事,这样你就不至于玷辱祖宗。”这是他要做一个好儿子、一个好弟兄、一个好叔伯、一个好公民的理由。这是中国人要做一个中国人的理由。至于崇拜的形式,只有把想象力尽量扩张,才可以称它为如中国教会所谓的“拜偶像”。把它和在某些基督教大教堂供奉神像的陋习(特别是在意大利与法国)比较起来,这些写上了某一祖宗名字的四方木牌,看起来好像某些毫无想象力的理性主义者的作品。上面只有几个字,比基督教墓碑上的字还少。祖宗祠堂有一张祭桌,后面摆满了一堆这样的木牌。这些木牌,看起来好像一把把特大的尺,上面的记号是每一个男女祖宗之灵的座位。崇拜的时候,祭桌上点着了烛和香。至于跪在这些木牌前叩拜,实在就是基督教教会反对的主要一点,因为他们忘记了中国人的膝常比西方人的膝易屈得多,我们在某些郑重的场合中也常向在世的父母与祖父母跪拜。屈膝是一种顺服的表示。孔子说:“践其位,行其礼,奏其乐,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你把一个人洗擦干净,你将发现有一种洗擦不去的以祖宗为荣的骄傲。

现在,在厦门的非基督徒对我们是宽容的。在那里没有社会排斥。基督教社会在厦门及漳州和当地人亲密地相处,好像所有人都是一个教区的一分子一样,他们取得进步和成功,他们的孩子,不论男孩或女孩,求学都享有较大的便利。如果彼此有敌意,我想是因祭祖的问题而起的。我们没有被人囚禁,我们把自己囚禁起来而自绝于社会。在一个现代城市里,这倒没有什么关系,但在乡村中,这对一个中国基督教信徒而言可是最尴尬的个人问题。有些基督徒曾以最诚恳的态度来问我父亲,他们可否为社会节庆中的表演捐一点钱。这些基督徒真正想问的是他们是否要在他们的堂兄弟、叔伯及族里其他人的眼中把自己逐出社会。这是基督教教会所禁止的,但他们却在父母生前欢乐地庆祝母亲节、父亲节,而在父母死后做近乎偶像崇拜的事——用实际的相片来代替米尺般的木牌。中国有一句俗语,“饮水思源”。中国基督徒是只可以从自来水龙头饮水,而不被准许去想水的源头吗?

孩童时代,我年纪太小,不会感到任何敌意及中国基督徒已自绝于他们自己的社会的事实。在学校的日子里,我们愉快地求学,以致不能觉察到其他任何事情。但我记得,在我村中某些非基督徒的领袖对教会是有敌意的。这些偶发事件是琐屑而有趣的——并没有爆发为像被称为“义和团之乱”这样的暴行和仇恨。我父亲完成教堂建筑的第二年,一个考试落第而又失业的吸食鸦片的文士,意图集款在教堂所在的同一条街道上兴建一座佛庙,他这样做了。他是一个可怜人,不知是他的老婆拒绝替他洗衣服,抑或是他自己想看起来囚首垢面以表示他通灵,我记得最清楚的是他满口黑牙,穿一件污秽而只扣了一半纽扣的长衫,不论他想不想洗干净,总有意让人看见他永不洗濯的面容。我相信他是想保留以后在佛教的天堂中做海绵浴的乐趣,尽管有一道澄清的溪流刚好流经他的庙。但这个可怜人至少很机智,他是赖此为生的。我们的教堂有一口某个美国人捐赠的钟,我们为它在前门建了一个约五十尺高的钟楼。而这位失业的文士后来有了一面装设在他佛庙里的鼓,这种事是不常见的(佛庙里常用他无法提供的钟来计时)。当教堂礼拜日鸣钟时,他也注意去击他的鼓。如他所说:“耶稣叮当佛隆隆。”我们孩子们决心不让他赢。我们轮流帮助拉绳,倾听鼓声何时停歇。我们继续这种竞赛,直至父亲以为我们疯了,来制止我们。一年后,我从学校回来,那面鼓不见了。那个长着黑牙齿的人大概已把它卖掉买鸦片了。于是我们胜了。

另一位中国领袖,因为他的年纪和他的胡子而较为可敬。他是整座河谷的绅士。我父亲和这位“金公公”保持着友好的关系,但金公公从来不来教堂,且阻止别人来教堂。那条河从山上流下来,在河曲建有一道桥。在河面的一旁,有许多商店的坂仔街就高踞在堤岸之上,经常受河水侵蚀的威胁,因为当洪水来的时候,它会受到漩流的全力冲击。在河的另一旁有一个多石的浅滩,这个地区的轮回市集,每五天在这里举行一次。在浅滩那一边的桥脚是金公公的家,在这种情势之下,他大可说那道桥是他的。桥是木做的,上面草率地用圆木条铺平,但没有铺厚横板。因为那些木条不是完全直的,人可透过那些间隙看见下面的河水,而那些缠脚女人必须小心行走,以免她们的鞋跟被桥面上的洞卡住。我知道那道桥是金公公收入的来源,因为他也吸鸦片,需要钱去买。若来了一场大洪水,那道桥不是被冲走就是需要修理。每次洪水过后,金公公便出去向乡民募集款项来修桥,而桥完全被冲走时,当然是一次意外的收获。现在秋水泛滥在我们村里相当常见,为金公公提供了源源不绝的金钱。还有,由于经常注意那道桥构造上的裂痕,知道桥本身接榫的脆弱,金公公可以断定这道桥对河水水平线的些微变动都很敏感,唯一要等待的是天公公和金公公的合作而已。我记得金公公是一个斯文而讲理的人,他对基督教有敌意的唯一理由是他开了一个赌局,而我父亲极力阻止基督徒赌博,因此他也不得不阻止那些赌徒成为基督徒。

对一个有知识的中国人来说,加入本国思想的传统主流,不做被剥夺国籍的中国人,是一种很自然的期望。我是在全国英语最好的大学毕业的——那又有什么了不起?我因为幼承父亲的庭训,儒家经典根底很好,而我曾把它铭记于心,每一个有学问的中国人都被期望铭记孔子在《论语》中所说的话,它是有学问的人会话的重要内容。但我的书法很糟,是中国缺乏教养的人最显著的标记。我的关于中国历史、中国诗、中国哲学及中国文学的知识,充满漏洞。现在我是在北京——中国文化的中心。我觉得好像剑桥大学一年级的一个英国学生和他的导师谈话一样。那个导师用烟喷他,并且喋喋不休地谈及斯温伯恩、济慈及霍斯曼。对于这些文学家,那个学生只是一个泛泛之交。一个有才智的小伙子经过这样的会谈之后的第一件事,是去图书馆读斯温伯恩、济慈及霍斯曼,这样他在第二次会谈时才不会显得那般土气和无知。这是我们所称的真正大学教育正常的程序,通过心与心的关联,甚至也可以说是通过传染来进行的。我带着羞愧,浸淫于中国文学与哲学的研究。广大的异教智慧的世界向我敞开,真正大学毕业后的教育程序——忘记过去所学的程序——开始。这种程序包括跳出基督教信仰的限制。

外表上,我是一个有成就的教师,我在清华大学做得不错。清华大学是用美国退还的赔款建立的。这所大学发展迅速,成为中国最现代及设备最好的大学之一,而它那时正开始建筑一座壮丽的图书馆。它有一位不平凡的中国籍校长与一批本土及美国的好教授,它坐落在北京郊外一个从前满洲王公的花园。但心智上我是笨拙的,而且不善适应。直到那个时候我仍有时被胡适博士视为清教徒。我是一个清教徒,我对一位非基督徒的诗人或学者报有和善、友爱的期望。我的体质不适于饮酒,酒可使我眼睑干涩、闭合。至于烟斗,我愿为这可靠的精神安慰者永远辩护。虽然我自称为异教徒,但像罗马酒神节这样的东西,那时仍非我的能力所能理解,现在仍是如此,在罗马将领的宴会中斜倚在卧榻上吃用金盘送上来的一串葡萄,我一直是一个旁观者。在对待女人方面,在清教徒教育中的训练则有某些益处。当礼拜天我的某些同事去嫖妓时,我却在清华大学主持一班主日学,而清华是一所非基督教大学。一位同僚教授称我为处男,直到结婚时我仍是如此。这就是我喜欢巴黎夜总会的脱衣舞的原因所在。没有一个人能像一个好的清教徒这般正当地欣赏脱衣舞。我永不会像大学里的富家子弟那般文雅和自信,虽然我在后来的日子里学习在男人与女人的社会中安详、自然,我仍学不会在一个家伙背上猛地一拍的动作。我想这是因为高山的精神永远不会离开我,而我本质上就是来自乡村的男孩,这是“异教徒”一词语源学的真意。直到现在我仍喜欢穿着袜子在我办公室的地毯上行走,并视之为生活中最奢侈的享受之一。我以为人的双脚,即因为上帝为了叫人行走而创造了它们,所以是完美的。对它们,不能再有什么改良,而穿鞋是人类退化的一种表现。托马斯·沃尔夫曾在《天使,望故乡》一书中亲切地写,天使脚趾跷起,因为他生来就是如此。有时,晚上在曼哈顿区的街上散步,我因妻子一个大声的哈欠,或突然的、故意拖长的尖叫声而对她表示愤怒。因为我虽然在曼哈顿水泥铺的行人道上行走,我的眼仍能看见山巅未受拘束的天空,我的耳朵仍能听到山泉甜蜜的笑声,而我并不害怕。

我常想,作为一个富家子弟,要文雅,要知道在什么时候闭嘴,要懂得静待升官,真不知道这其中的滋味是怎样的。因为在中国,作为学生,就要成为统治阶级的一员。我曾看见一位来自官宦家庭的同事,他的出身和前途无可怀疑地是官场。但我来自福建——不是来自上海或北京。我们在整部中国历史上出产诗人、学者及美人,但没有产高等官吏。

在外交部的短暂时期,我发现这位同事已学会闭嘴,对任何人都彬彬有礼,态度自然。他在办公室,把时间都花在喝茶及看报纸上。我对自己说,这个人将来一定会成为一省的首长,结果果然不出我所料。我常想彻底弄清楚这种不说话的神秘与闭嘴魔术和升官主义的关系。而我所得的结论是,一个兵把他的血贡献给国家,但永不放弃他的荣誉;一个真正成功的官吏为他的国家放弃他的荣誉,但永不奉献他的血。一个兵的责任是只去做及去死;一个好政治家的责任是只去做而永不谈及它,他所做的只是爱他的国家。

短暂的神学研究曾动摇了我对教条的信仰。有一位教授想用如果这里有A和B,则二者之间必有一条关联线C,来使我相信圣灵在神学上的必要性。这种经院派一法的傲慢和精神上的独断,伤害了我的良心。这些教条产自迂腐的心,在对待灵性方面的事情时像对待物质方面的事情一样,甚至把上帝的公正和人的公正相提并论。那些神学家充满自信地认为,他们的结论会被接受,成为最终的盖上了印并装入箱子保留至永恒。我当然予以反抗。这些教条中有许多是不相关的,且掩蔽了基督教的真理。按典章编成的次序而论,保罗比彼得知道得多,而第四世纪的教父比保罗知道得多。按他们真言的比较而论,耶稣知道得最少。

我已失去对信仰的确信,但仍固执地抓住对上帝父性的信仰。圣诞节在清华大学主领主日学班时,那颗大星怎样准确地把三位东方博士引领到马槽所在的那条街,我已经很难作出这种想象了。我只能在桑塔亚那 的感觉中欣赏天使们夜半歌声的象征美。圣诞老人是失去了魅力的神话,但仍是一个美丽的神话。虽然如此,但在我自己切断和基督教会的联系之前,还必须遭遇某些事。

在北京,我和两位具有一流才智的人接触,他们给了我难以磨灭的影响,对我未来的发展有不同的贡献。其一是代表一九一七年中国文艺复兴的胡适博士。文艺复兴,和其他较重要的事,严格说来就是反儒学。胡适博士,当时是哥伦比亚大学的研究生,在纽约放出第一炮,这一炮完全改变了我们这一代的中国思想与中国文学的趋势。这是文学革命,在中国文学史上是一个路标,提倡以白话取代文言文,以白话作为文学表现的正常媒介。同时,国立北京大学有一个信奉共产主义的教授陈独秀,编辑《向导》机关报。胡适回国在北京大学任教,博得全国的喝彩。我和他在清华大学相会,是触电般的经验。对于这个运动的整体进步,我直觉地予以同情。同代的中国大学者,梁启超、蔡元培及林长民,都参加这个运动。然后保罗·门罗、约翰·杜威,在我出国留学之前,又来北京大学访问。(我一九二三年从德国回国在北京大学任教,毛泽东在那里当图书馆管理员——但没有人注意他,我也从来没有见过他。)

总之,文艺复兴是一种解放的力量,是中国知识分子与过去所做的一种全面的分裂。一方面军阀们在交战,另一方面中国知识分子被他们自身挑战及斗争的紧张情绪支配,北京是充满活力的林纾——那位我姐姐曾读过他的作品的伟大译者,同时也在北京大学,谴责白话为“引车卖浆之徒”的语言。哪里有斗争,哪里便有活力,便有思想及研究的推动,有为它而战或为它而反抗的主义。年轻的中国彻底地被震动。共产主义者陈独秀继续谴责儒家的整套系统,特别反对祭孔及寡妇守节。而胡适,一个典型的理性主义者,以科学考据为依准,其实较为温和,写文章像一位学者。陈独秀谴责迷信,如通灵人用它写出诗句的中国扶箕。当然,那个机关报能轻易地作反对缠足的努力,因为我们已经生活在民国时代,所以这种努力有点像马后炮。一个热心的学生写着:“我们大家都要肩负起所有中国女人的小脚(的责任)。”——这对新的自由战士而言确是一种不寻常的任务。你想,事实上至少有五千万双中国女人的小脚要肩负,而这位青年可能有一双软弱的膝头。我不免被北京大学吸引,我出洋回国之后便在那里任教。在这思想大动乱中,我为自己的得救而埋头研读中国哲学与语言学——每一种我可以抓得到的东西。我漂浮在中国觉醒的怒潮里。

但是有一个人不加入呐喊的行列。他一八八五年从柏林大学、爱丁堡大学及牛津大学回国,他比我高一代,在他看来,我们这些民国时代的青年新贵是无知而鄙陋的,即使不被现在称为民主的近代群体崇拜所腐化,灵魂也已被玷污得鬼鬼祟祟。他说我们是“近代没有辫子的时髦中国人,回国的留学生”,“曾向英美的人民学习,不是循规蹈矩,而是‘行为不端’的人”。他是一个怪物,但不令人讨厌,因为他是具备一流才智的人,而且最重要的是他有见识和深度,不是这个时代其他人所具备的。在中国没有一个人能像他这样用英语写作,他挑战性的观念、目空一切的风格,那种令人想起马修·阿诺德的泰然自若,有条理地展示他的观念和重复申说某些话的风格,再加上托马斯·卡莱尔的戏剧性的大言,以及海涅的隽秀。这个人就是辜鸿铭。辜鸿铭是厦门子弟,像是料理中国人文主义大餐前的一杯红葡萄酒。由于他把一切事情颠覆,所以在我信仰的方向上扮演着一个吹毛求疵者的角色。

我觉得最好是引用萨默塞特·毛姆对他的描写。毛姆没有提及辜鸿铭的名字,而在他那本《在中国屏风上》中用“那个哲学家”来代替。毛姆在扬子江上游的四川省 见过他,那时大约是一九二一年。下面是一篇生动的描写,极能显示这个人性格的要点。

这里住着一位有名的哲学家,我这次有点艰苦的旅行动机之一就是想见一见他。他是中国儒学的权威。据说他英语、德语都说得很流利。他曾多年做皇太后总督之一的秘书,但现已退休。每星期的几天里,他家大门都为那些寻求知识的人开放,宣讲孔子的教训。他有一班门徒,但人数不多,因为那些学生大都喜欢他简朴的住宅及朴实中的高贵。如果向他提及外国大学的建筑与许多野蛮人的实用科学,只会被他轻蔑地开除。从我对他的一切所闻看来,我断定他是一个有个性的人。

当我提出想和这位著名的绅士见面时,主人立刻安排,但是过了许多天还没有消息。我问起来,主人耸耸肩。

“我送了一张便条通知他来这里一趟。”他说,“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来。他是一个脾气很大的老人。”

我不认为用这般傲慢的方式接近一位哲学家是适当的,所以他对这种呼召置之不理的做法并未使我感到惊讶。我寄一封信给他,用我所能想到的最有礼貌的词句问他可否让我去拜访他。就在两小时后,我接到他的复信,约定第二天早晨十时会面。

当这位哲学家走进客厅时,我立刻向他的赐会表示感谢。他指给我一张椅子,帮我倒茶。

“你想见我,我感到很荣幸。”他说,“你们国家的人只和苦力与买办打交道,他们以为中国人如果不是苦力,就一定是买办。”

我想冒险抗议,可是我还不了解他话语的真意。他背靠在椅子上,用一种嘲弄的表情望着我。

“他们以为只要自己点点头,我们就一定会去。”

我知道他仍然对我朋友草率的通知而感到不满。我不知道该怎样回答,喃喃地说了一些恭维话。

他是一个老人,身材很高,留一条灰色的细长辫子,长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眼睑下有很重的眼袋。他的牙已有残缺,而且变色。他骨瘦如柴,手优美而小巧,干枯得像鸟爪。曾有人告诉我他吸食鸦片。他穿着一件黑长衫,戴着一顶小黑帽,长衫和帽子都已破旧不堪了,穿一条深灰色的裤子,裤腿束在脚踝上。他在观望,并不十分知道应采取什么态度来待我,保持着一种戒备状态。……我从他的态度上感到他松弛了下来。他像一个全身端严起来等待人家来替他拍照的人,听见快门咔嚓一响,才恢复他的自然本性。他拿他的书给我看。

“我在柏林取得哲学博士学位,”他说,“后来又在牛津大学读了一段时间。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要说,英国人对哲学没有很大的胃口。”

虽然他把话说得像有点歉意,但显然他还高兴说了一件大家多多少少不能同意的事。

“我们曾有过一些对思想界略具影响力的哲学家。”我提醒他。

“休谟和柏克莱?我在牛津时这两位哲学家在那儿任教,他们深恐得罪他们的神学同事。他们不会追求他们思想的逻辑结论,因为怕危及他们在大学圈子里的地位。”

“你曾研究过哲学在美国近代的发展吗?”我问。

“你是说实用主义?它是那些对不可思议的事深信不疑的人的最终避难所。我喜欢美国的石油甚过美国的哲学。”

接着还有更多类似的尖酸话语。我想毛姆的人物造型是真实的(我曾立誓不用批评家爱用的曲词套语,“有洞察力”),他说:“他对西方哲学的研究,只能满足他所谓的‘智慧只能在儒家经典中找得到’的那种想法。”

有一次我的朋友看见辜鸿铭在真光电影院,他的前面坐着一个秃头的苏格兰人。白人在中国到处都受到尊敬,辜鸿铭却以羞辱白人来表示中国人是优越的。他想点着一杆一尺长的中国烟斗,但火柴已经用完。当认出坐在自己前面的是一个苏格兰人时,他用他的烟斗及张开的尖细手指轻轻地敲击那个苏格兰人的光头,静静地说:“请点着它!”那个苏格兰人吓坏了,不得不按中国式的礼貌来做。辜鸿铭被中国人熟悉,可能是因为他对立妾制度有巧妙的辩护。他说:“你见过一个茶壶配四只茶杯,可是你看见过一只茶杯配四个茶壶吗?”在我们之中也曾传说,如果你想看辜鸿铭,不要去他的住宅,到八大胡同红灯区便可以看到他。这不是一个老浪子的姿态,而是一种对某些重要哲学主张的信念。他劝那些无知的西方人去逛八大胡同,如果他们想研究真正的中国文化,可以从那里的歌女身上证实中国女性本质的端庄、羞怯及优美。辜鸿铭并没有大错,因为那些歌女像日本的艺伎一样,还会脸红,而近代的大学女生已经不会了。

辜鸿铭曾任张之洞的“通译员”(张之洞是十九世纪末叶主张维新的伟大官吏之一,是使长江一带不受扰乱的一个重要角色)。我曾见过辜鸿铭,留着稀疏的头发,在中央公园独自散步。有人会以为他是一个走霉运的太监,或者根本没有注意到他。多么孤独骄傲的心啊!虽然如此,但我觉得不配去接近这位精通马修·阿诺德、罗斯金、爱默生、歌德及席勒思想的专家。尽管当陈友仁(后来在一九二六年担任国民政府的外交部长)和辜鸿铭一九一五年在《京报》(一份陈所编的英语日报)大开笔战的时候,我在圣约翰大学里对他颇为仰慕,辜仍是一个公认的保皇党,而陈却是一个革命党。两者都精于谩骂,而且无懈可击地运用英语。陈称辜是江湖术士及抄经文士,而辜却称陈是走狗和一知半解的印度绅士(一个失去国籍,半英国化的印度人),因为陈生于特立尼达岛,说中国话时像外国人。当我在德国读书的时候,第一次世界大战刚要结束,我发现辜鸿铭在德国的那段时间还很有名气。他那本小书Verteidigung Chinas gegen Europa(如果我记得清楚,有一个德国人将他这本书译为《中国人的精神》),在文化界知者甚多。这本书写于一九一五年,大战爆发后不久,虽然他用很不含糊的话来谴责普鲁士的军国主义,但他把大战首先归咎于卑劣的英国帝国主义及伦敦的暴民崇拜。他说了一些同情德国人的话,说他们“热爱公义”,整洁而有秩序,有“德行”。他精通歌德与席勒的思想,而且是大腓特烈与俾斯麦王子的伟大仰慕者,所以虽然他在美国是完全寂寂无名,但他的话德国人很喜欢听。

辜鸿铭是一块硬肉,不是软弱的胃所能消化吸收的。对于西方人而言,他的作品尤其像长满硬毛的豪猪。但他有深度与卓识,这使人宽恕他的许多过失,因为真正有卓识的人是很少的。他了不起的功绩是翻译了儒家四书中的三部,不只是忠实的翻译,而且是一种创造性的翻译,一种深邃了然的哲学注入古代经典的光芒。他事实上扮演着东方观念与西方观念的电镀匠。他的关于孔子的言论,饰以歌德、席勒、罗斯金与朱贝尔的有启发性的妙语。有关儒家书籍的翻译,得力于他对原作的深刻了解。中国古代的经典从来没有好的译本。那些外国的汉学家译得很糟,中国人自己却忽略了这件事。把中文翻成英语是非常困难的。观念不同,思维方式不同,而更糟的是,中文文法的关系只用句子的构造来表达,没有词尾变化,且没有常用的连接词与冠词,有时更没有主词。因此中国哲学的“源头”,直到今天,仍被覆盖在似雾的黄昏中。结果,剑桥大学前任中文教授赫伯特·吉利斯说,孔子可能只是一个好吹牛、平凡、陈腐的三家村老学究。在哲学观念上,翻译的陷阱是很大的。“仁”的真意(benevolence?mercy?humanity?manhood?),“义”的真意(justice?right?righteousness?),“礼”的真意(ritualism?courtesy?good form?social order?),甚至还不被人了解。

谈到这里,请大家宽恕我介绍一段经过翻译的迂回累赘的话。它是采自詹姆士·莱兹的儒家经典的译本,已被编入麦克斯·缪勒所编辑的《东方圣书》中。莱兹作了一次对文字的盲目崇拜,一种真正的外国远古气氛比文意更像是显明忠实的标志。孟子所说的在中文刚好是十二个字,当军队列阵拿着利矛坚盾攻袭敌人城堡的时候,“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The weather less important than terrain, and the terrain less important than the army morale.)如果有人宁愿逐字直译,那就可把它译为:“Sky times not so good as ground situation, ground situation not so good as human harmony.”对任何一个中国孩子而言,“sky times”是指天气而不能作别解,“ground situation”是指地势,而“human harmony”是指士气。但按照莱兹所译,则孟子是说:“Opportunities of time(vouchsafed by)Heaven are not equal to advantages of situation(afforded by)the Earth, and advantages of situation(afforded by)the Earth are not equal to(the union arising from)the accord of Men.”(天所惠赐的时间上的机会不如地所提供的形势上的好处;而地所提供的形势上的好处不如人的团结一致。)辜鸿铭的翻译却永远站得住,因为它们来自对两种文字的精通,以及对于它们较深奥意义的了解,是意义与表达方法愉快的配合。辜鸿铭的翻译是真正的天启。

受过马修·阿诺德、卡莱尔、罗斯金、爱默生、歌德与席勒等人的陶冶,辜鸿铭自信在他之前没有人能像他这样了解儒家。他的中心观点是绕着雅与俗的问题转。雅,是意指孔子对君子寄予的理想;而俗,用罗斯金的话,简单地说就是“身体与灵魂的死硬化”及缺乏感觉。使他的治与乱的辩论成为有效,是由于白人帝国主义一方面用武力攫取中国的土地,另一方面它的使徒(当然包括某些基督教的传教士在内)又武断地说“中国是信邪教的”,他们具有开化中国文化的使命,这种情形在“拳民之乱”以后特别明显,用“门户开放”的名义公然抢夺中国土地而伴以他所谓“英国的陈词滥调”来谈及文化。当白人在《中国北方每日新闻》辱骂皇太后的时候,辜鸿铭大大地被激怒。他狂猛地抨击他所谓“伪善的英帝国主义”,攻击那些迎合伦敦人经商攫取钱财及“暴民崇拜”的天性,更抨击英皇帝“吃人的殖民政策”。他说他们集“竖子”“小人”心性于一身,他们的灵魂十分需要拯救。这是充满了激情和报复心的国家主义,加之一种忠心拥护帝制、反对民主的偏见(卡莱尔的影响)。

辜鸿铭认为,“拳民之乱”是百姓之声。这些议论在他一九○一年出版的《尊王篇》一书中表露出来。这时他正处于从迷惑中觉醒的心态。当然,“拳民之乱”是由传教士、鸦片及战舰等三个因素引起的,才是不争的事实。我们必须记得,因为杀害一个传教士,中国要偿付“威廉大帝”青岛港口及山东全省的铁路建筑权。白色帝国主义是不受约束的。当中国的统一受到威胁时,辜鸿铭只是用全力来批评及攻击英国暴民崇拜的宗教及该撤走的殖民政策。他著《近代传教与新近动乱之关系》一书,声音喊得震天响。《尊王篇》包含了一篇最长的文章——《中国问题的新近纪录》(初在横滨《日本每周邮报》发表)。这篇文章已证明对英、法、德、美等国的文化及其衰颓作了一次历史性的考验,他的声音是尖锐的,他的灵魂中没有和蔼,充满了烈酒般的讽刺意味。下面这段话,是他对在中国的英国人的轻微嘲弄。

自贝康思菲尔特爵士死后,英国贵族阶级再度变得无望,他们的领袖索尔斯柏利爵士,遇见了一位有伦敦人才智的伯明翰青年。这个伯明翰的伦敦人曾企图以模仿贝康思菲尔特爵士的帝国主义旗号来谄媚英国贵族,并想在高处挥舞这面旗子以取悦盎格鲁撒克逊族的自信心!真的,如果美好的英国老贵族的情景不是这般悲惨地急需金钱、理想和主意,一个小伯明翰的伦敦人用他盎格鲁撒克逊自信心的破布来领导,将会造成像苏格兰“一个具有兰恩血统的一文不名的少女”一样滑稽的情景。

腓特烈之后,普鲁士就是德国。德国是欧洲的苏格兰,普鲁士人是住在平原的低地苏格兰人,缺乏想象力。普鲁士的气温冷酷得多,因此那些普鲁士人除了缺乏想象力外,还有一种可怕的食欲。俾斯麦王子说:“我们家庭中每一个人都是大吃家。如果许多人都有像我们这样的食欲,国家将不可能存在,我会被逼得迁居。”……腓特烈没有想象力。但他除了天才之外,有法国人的教养,那种源自法国的心灵颤动及清醒。腓特烈之后,普鲁士的清教徒因为缺乏想象力而不能继续做全德国的保护人。而拿破仑必须回来在耶拿光荣复职。……爱默生曾以伟大的卓见,谈及拿破仑被送到圣赫勒拿不是由于战败,而是因为他身上那种粗鄙的味道,中产阶级的气质及伦敦人的派头。当拿破仑以散布革命自由观念者的身份出现时,欧洲所有的绅士都向他高声欢呼。可是等他们发现这个科西嘉岛的小资产阶级不过是想建立一个帝国时,所有欧洲绅士都对他大倒胃口。然后普鲁士的清教徒穿着“Vorwärts”(前进军)的军服,加入欧洲绅士对这个科西嘉小资产阶级的追捕。……当“Vorwärts”把拿破仑逐出德国时,也想把法国革命伟大的自由观念也驱逐出去。为抗拒这一点,全德国的知识分子都起来和他作战。这就是“文化斗争”的开始。……法国革命真正伟大的自由观念是在政治上的“门户开放”及在宗教上的“开展”。但“Vorwärts”的低地苏格兰人自私的倾向使他们不喜欢“门户开放”,而普鲁士人想象力的缺乏,也妨碍他们了解宗教上“开展”的真正意义。

辜鸿铭继续娓娓而谈。他连跳带跑通过了欧洲近代史的种种背景,而到达值得注意的结论:“今天世界的真正动乱不在中国——虽然中国忍受它的影响——而是在欧洲及美洲。”他向欧洲人大喊:“注意,欧洲人!照顾你们神圣的文化珍宝吧!”

辜鸿铭并不攻击耶稣基督的教训,他尊敬真正的基督教,但他猛烈地攻击耶稣会与法国军队以及德国主教与德国军在“拳民之乱”时的主动合作。下面是他痛恨的一例:

基督教最初是一种力量,足以减轻德国低地苏格兰人的自私心及庞摩尔兰尼亚省大吃家可怕的食欲。但现在德国的基督教像一个老顽固。他们已经正式设立一个主教安沙尔,胶州的名人,国家社会党,以及那些歌颂德皇所说“我们怎样处置那五万投降的中国人呢?养他们吗?不成!”用在名为《将来》( Zukunft )的诗篇中写最后一章的政客们的基督教来代替它。因此,当我们遇见五万毛毛虫的时候,我们怎样做呢?用一个滚压机来压死它们。讨厌的工作!但没有办法。我们不知道耶稣会怎样说。如果他不是生在一个和平的世界,而是战争的时代,依照这个牧师的见解,耶稣也会变成食肉的动物。

下面是他谈及真基督徒和真基督教的话。他引用孔子的话说:

“人能弘道,非道弘人。”无论你是犹太人、中国人、德国人,是商人、传教士、兵士、外交家、苦力,若你能仁慈不自私,你就是一个基督徒,一个文化人。但如果自私、不仁,即使你是一统世界的帝王,你仍是一个伪善者,一个下流人,一个非利士人,一个邪教徒,一个亚玛力人,一个野蛮人,一头野兽。

辜鸿铭进而引用歌德在《虚伪与真实》中的观点——歌德认为基督教是进步的,基督教的文化在乎仁慈、体贴他人,以人道胜过不人道。他说:

我们将会知道,无论是欧洲人还是美国人,在处理中国的问题时,采用歌德的关于文化的概念,抑或采用想使耶稣基督成为食肉动物的德国政客的滚压机!

真正的基督徒是因为爱好圣洁及基督教里面一切可爱的东西而自然成为基督徒的。而那些因为害怕地狱之火而做基督徒的,是伪善的基督徒。那些只是为了进入天堂饮茶及与天使们共唱圣诗而做基督徒的,是下流的基督徒。现在的那些耶稣会教士是那些自己不大相信天堂、天使及地狱之火,但却想让别人相信这些东西的基督徒。

这些言辞十分激烈,很容易刺激一个青年读者的心。它是好文章,但同时具有一种特别刺激灵魂的力量,因为人们常会问:“什么是基督教的本质?究竟什么是儒家?”这样他们就可以宽心和愉快地靠在椅子上,舒适地多读对不同国家的奇怪的批评。

美国人难以了解真正的中国人与中国文化,因为美国人通常宽容、单纯,但不够深刻。英国人不能了解真正的中国人与中国文化,因为英国人一般深刻、单纯,却不够宽容。德国人也不能了解真正的中国人与中国文化,因为德国人深刻、宽容,但不够单纯。至于法国人,在我看来是能了解并已经是最了解真正中国人与中国文化的。……因为法国人在灵性上曾达到一种卓越的程度,这是上文中我所提及的其他国家的人所没有的——那是一种想了解真正的中国人与中国文化所必须具有的灵慧,一种精细的灵性。

从我在上文所说可以看出,如果美国能学习中国文化,将会获得深度;英国人将会获得宽容;德国人将会获得单纯。而所有美国人、英国人、德国人,由于学习中国文化,研究中国的书籍及文字,将得到一种精细的灵性。我放肆地说,在我看来,他们通常都没有达到这样卓越的程度。

这是令人安慰而又真实的。对于中国宽宏或宽容这一点,我想提出异议,但他们的确单纯、精细,且有深度。但有人会被这样的文章所刺激,再去审视自己的国家,且在中国思想的茂密丛林中探索旅行,试着获得某种认知。 9YUTG8pqEyMNopHLr+kjZtOZPanLdrobtIx7A/X4m1gkdbs9eu0stbO8G+8vRX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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