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文明的进程中,我发现许多令人钦佩的事情,同样也发现许多令人失望的事情。美国人,乃至所有西方人,与感官所作的斗争,就属于令人失望的事情。有一个术语叫做“低级感官”,表示轻蔑、贬损的意思,也意味着存在一个高级感官,尽管这个高级感官是什么,还没有人完全搞清楚。
味觉,或是口尝食物的感官,属于最声名狼藉、最让人轻蔑和贬损的感官之列。我们将其斥为“低级的”肉欲感官,随后,尽管充满歉意,仍然坚持贪婪地进食,并假装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你要么忘记掉自己的哲学,尽情品尝肉汤,要么一边牢记自己的哲学,一边带着一种耻辱感把自己的哲学理念吞食掉。我们大多数人喜欢前一种做法。这样的“哲学”毫无实用价值,因而变成了“无用”哲学,实际上,学院派哲学一直以此为豪。
东方人的做法与此大相径庭。他也认为,我们只了解,我们只可能了解感官生活;但是,倘若真的如此,为什么不重视感官呢?我在这里举一个例子来证明东方人热衷食物的情形。中国古代最伟大的诗人屈原(约前340年至约前278年)曾经极度绝望,并徘徊在自杀的边缘。在这种情况下,他写了一首诗说服自己应该好好地活着。在《大招》中,他催促自己的灵魂回来,不要从他的躯体离开。他向他的灵魂描述了人死后其灵魂所要经历的可怕的深洞和荒野;
可同时他也运用了一个更加有诱惑性的方法——他对他的灵魂回顾了他在尘世生活中所看到的许多美好事物,比如食物、葡萄酒、美女和音乐。诗中描述了数量巨大、品种繁多的食物,这是能够说服他的灵魂继续留在尘世间最有力的论据之一:
魂乎归徕,乐不可言只。
五谷六仞,设菰梁只。
鼎臑盈望,和致芳只。
内鸧鸽鹄,味豺羹只。
魂乎归徕,恣所尝只。
鲜蠵甘鸡,和楚酪只。
醢豚苦狗,脍苴莼只。
吴酸蒿蒌,不沾薄只。
魂兮归徕,恣所择只。
接下去,屈原继续用一种更加广阔的视野描述生活的各种荣耀。我尚未发现英语作品中有哪篇散文或哪首诗能够与屈原的这首诗媲美。假如美国人是美食大师,他们的诗作也没有把这一点记述出来。在所有美国作家中,《早餐桌上的霸主》的作者最有可能讲述牛排、羊排、色拉混合物的话题。实际上,他对食物的话题一言不发;当谈到自己喝红茶的时候,他甚至“脸红了起来”。霍姆斯,温文尔雅的绅士,锦衣美食的追随者,酒精饮料的爱好者,对于品尝牡蛎炖菜或者龙虾色拉也许提供了某个专门表达用语。然而,他没有,即使他当时生活在波士顿。
一位伟大的作家能够成功地描述一顿丰盛的晚餐,具有高品位和鉴赏力并充满敬佩和热爱之情的人士热情享用餐桌上热腾腾、香喷喷的美味佳肴;究竟是什么样的羞愧感——我认为,一个清教徒的良知才使他产生了羞愧感——阻止他这样做呢?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在爱默生身上寻找这种羞愧感。布朗森·阿尔科特在他密切联合的家族中也不会产生羞愧感。至于梭罗,他却担心享用一杯咖啡会使清晨的希望破灭!“我认为,”他在《瓦尔登湖》中写道,“一位智者只能选择水作为他的饮料;葡萄酒并非高贵的饮料;我觉得,一杯热咖啡会使清晨的希望破灭,一杯热茶会使晚上的憧憬化为泡影!”他固守着自己的“高级生活法则”!“污损一个人的不是填进嘴里的食物,而是品尝食物的胃口。不是食物的质量或者数量,而是味觉的喜爱程度;这时,我们所吃的食物不是营养我们肉体或者激励我们精神生活的一种食品,而是为掌控我们的蠕虫所准备的食品……我们不清楚,他们,还有你我,究竟是如何度过可悲的野兽般的一生,只知道吃喝的一生。”
“烹调术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一门艺术——可以与诗作相提并论,并得到人们的大力喜爱,”格雷森说,“可以想象一下。找到一位为你提供富有表现力的十四行诗的诗人是很容易的,找到一位为你提供一块味道鲜美的牛排的厨师却是十分困难的事情。”
格雷森是一位诗人,尽管他本人并没有意识到。假如有更多的格雷森提醒我们关注生活中美好的事物,我们所拥有的普通事物,那么,美国人的生活难道不会更加丰富多彩吗?难道美国人不会感激他们吗?在哪里能够读到关于感恩节的代表作?难道仍然要按照屈原的风格去创作吗?
基督教徒对于生活的观点是自相矛盾的。他们对生活的正统看法似乎是这样的:“我们在人世间受苦受难,可我们在天堂里将会感到快乐无限。”——大多数基督教徒都相信这一点。基督教教义似乎往往如此:在人世间历经磨难,在天堂里就会尽情享乐。爱默生曾经在他的著述中谈到一位牧师对于天堂的看法:“我们将要过上现在地球上的罪人所过的幸福生活……你们现在犯罪,我们不久也会犯罪;如果我们愿意,我们就会犯罪;我们今生没有成功,我们期待明日再来。” 另外一些宗教教徒的做法也是这样;他们把感官的快乐推迟到进入天堂以后,在天堂里,他们有望享受到醇香的葡萄酒、甘甜的水果、可口的食物以及一群国色天香、翩翩起舞的美女,而且每位美女笑起来都有一对迷人的酒窝。这似乎并非理想的感觉;此刻在地球上食用一只珍珠鸡,比起期待将来在天堂里享用两只珍珠鸡,显得更加容易,更加稳妥。难道一个人无法做到在地球上过快乐生活的同时,贮存将来在天堂里的幸福吗?本杰明·富兰克林的思想比大多数美国人都显得更加睿智。他期待着与布里昂夫人共享天堂的幸福,他们两人在天堂里将会品尝“用黄油和肉豆蔻烘焙的苹果”,但是他的这种期望并未阻止他在尘世中享用丰盛的早餐,早餐包括“加有乳酪的四杯茶,一两块蘸有黄油的烤面包和几片牛肉”。
有时候,我认为,如果我们能够拥有第六感官和第七感官,如同蝙蝠或帝王蛾或知晓归途的鸽子一样,那将会是多么美妙的事情。然而,拥有五种感官,而后又人为地缩为三四种,在我看来,这并非智慧的标志。一个人最好闭上他的眼睛,以便更好地思考精神上的法则!与感官的所有争执似乎毫无意义。一些最健谈的西方哲学家很有可能从来都不清楚他们舌头的功能。假如一位作家谈论奇妙的气味(比如,某些鲜花的气味)时回忆起儿时的情感和画面,却丝毫想不起新鲜的自制面包或者饼干的味道,那么,无论他是谁,他必定有冒名顶替的嫌疑,或者由于健忘,他在防止我攻击的胸甲上留下了一个大洞。
阅读格雷森的任何作品,都不可能不读到关于哈里特的南瓜馅饼的情节。这一情节随时都会出现——山间散步结束的时候,因病住院几周后回来的时候;我不记得这一情节是否有助于他理解马可·奥勒留的作品,但是它很可能会如此。我认为,我们迄今为止一直在追求精神上的享受,现在我们可以花五分钟的时间观察格雷森从医院回来后用餐的情形。
戴维·格雷森
在那个难忘的场合,晚餐时分,在我一生中所能见到的最棒的南瓜馅饼端了上来,它完美无瑕,光彩夺目。它宛如一轮满月,波纹状的表面上凸起的是薄而小巧的馅饼皮,它刚刚由烤箱里取出来——我不喜欢湿冷的馅饼——它散发出的热气仿佛神赐的食物似的。在地球上,除了在新英格兰地区,再也没有其他地方的南瓜馅饼能够做到如此完美的地步。因为在新英格兰,人们的思想不再墨守成规,他们大胆创新,这标志着最高工艺的发展;在这里,人们制作馅饼的原料并非南瓜,而是其他南瓜属植物的果实。
因而,它惬意地躺在特意为晚餐准备的大盘子里,闪烁着金黄色的光辉。褐色、黄色的小气泡在它的表面勾画出一种秋日的图案,波纹状的馅饼边缘的颜色极富有诱惑性,吃到嘴里后,它一定会很快溶化掉。
“这馅饼真不错。”我对哈里特说。
“等一下,你品尝一口。”她说。
于是,她开始用小刀切割馅饼,她切下一大块,把它举起来——我敢说整个馅饼有两英寸厚!——小心翼翼地放入一只小碟子里,递给我。它躺在碟子里,最初是深黄色,渐渐变为橘黄色,温暖、湿润、鲜艳、香气扑鼻。
“这的确是,”我说,“人生很不平凡的一个时刻。”
“真是滑稽,”哈里特说,“吃吧,吃吧!”
“慢着,慢着,”我说,“一次只能做一件事情。任何一种感官都不能独占这一时刻。这块馅饼不仅需要味觉的检验,嗅觉和视觉也得参与进来,我想触觉也不能例外……”
“别碰它!吃吧!”
“我还认为,”我说,“如果一个人的听觉足够灵敏——比方说就像蜜蜂的听觉一样——他还能从这块美味的馅饼里面传出的声音中获取极大的乐趣……”
“我从未见过像你这样的人。”哈里特打断我说。
“从烤箱里取出来时,馅饼上带有许多小小的气泡、颗粒和沉淀物。如果他的视觉十分发达,他就能看到微弱的香气,馅饼真正的灵魂——我们可以称为有生气的薄雾——从馅饼里袅袅升起……”
“不要再说了,不要再说了!”
“正如我所说的那样,撒满阿拉伯半岛香料的馅饼里有生气的薄雾从它那溢香的里层飘散出来,袅袅上升……”
“你究竟什么时候开始吃那块馅饼?”
“我首先得从各个角度欣赏它,”我对哈里特说,“等欣赏到一定的程度,我才会食用它。我想问你一个问题:只要你有能力,为什么你不从自然界获取更多的乐趣呢?你有两条腿,为什么用一条腿走路呢?或者,你有五种感官,为什么只用其中的一种呢?在这个堕落、贪婪的时代,难道我们也要成为原始人,情愿囫囵吞枣似的吞食掉所有美好的事物吗?”
“而且,”哈里特兴致勃勃地插嘴说,“情愿一直进行哲学探讨,直到馅饼变凉。”
“那么,”我接着说,“只是吃掉我们的馅饼吗?”
我发觉自己的手在空中挥舞着叉子。哈里特的最后一句话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那是一句极有见解的话。所以,我开始吃馅饼——正如一些油腔滑调的老作家过去常说的那样——我不再谈论任何有关哲学或者诗歌的话题,而是把我那块三角形的馅饼吃得干干净净。
从此以后,我一直在想,我如何才能描述出那种幸福时刻的感受。我断定,语言是很不高明的方法,不论是使用形容词、动词,还是名词,对于我所经历的事情都无法作出解释,即使是模糊的解释也无法做到。我唯一的出路是请求可能阅读这些文字的任何一位读者仔细回顾自己全部的生命历程,回想最难忘的味觉经历的伟大时刻——在这一时刻,烹饪术曾给他以味觉上的最大刺激——我会让他确信,我与完美的南瓜馅饼在晚餐时的经历可以和他最辉煌的时刻相提并论,或者比他的那一时刻更加伟大。
“听着,”我最后拿起餐巾,说道,“这是我一生中难以忘怀的一次经历。”
“真滑稽!”哈里特评论说。
“我会终生记住这次经历,”我说,“上帝赐予获救者的灵魂的幸福没有比这次经历更大的了!”
有了这样的经历,难道我还不相信自己发现了全部真理?
[《孤独的冒险》(十五)]
然而,快乐、幽默的霍姆斯对葡萄酒大谈特谈。
“酒精带来的巨大兴奋感分为不同的形式和阶段。这些不同形式和阶段的狂喜状态,如果不考虑它们造成的后果,就它们本身而言,也许可以被看做受此状态影响的人们积极向上的表现。迟钝的大脑变得灵活了,慢腾腾的说话快了起来,冷淡的性格变得温和了,内心的同情感加强了,低落的情绪高涨起来——思维尚未混乱,意志尚未堕落,浑身的肌肉尚未放松——此时的人完全是一只植形动物,如盛开的玫瑰全面绽放,随时准备在认捐簿上留下姓名或者往募捐箱里捐献钱物——很难说,在这个时候,比起他倾其所有低劣的智力艰难进行一次交易来说,一个人表现得更差,或者更加不招人喜欢。问题是,酒精的效力不会被冲淡;但是只要酒里的水不冲洗掉酒精的颜色,酒的色彩就会如同真正的天堂之物一样赏心悦目。”(《早餐桌上的霸主》)
通过警告听众不要玷污“我们的宗教缔造者所创造的第一个奇迹”,他继续谈论自己支持理智饮酒的做法。
“在我认识的绅士中,只有少数几个人因为饮酒而堕落。我认识的这几位醉酒的朋友还没有变为酒鬼就已经自甘堕落。不可否认,饮酒的习惯往往是一种恶癖——有时候是一种不幸——正如深深陷入一种难以克服的传统习性时所造成的不幸——可它更经常是一种惩罚。”
“空无一物的大脑——大脑里缺乏足够多有益的思想以便为大脑的时钟装置提供食粮——管理混乱的大脑,大脑的各项组织不受意志的控制——这些组织操纵着大脑,而它们的拥有者通过引进我们一直在谈论的器具又往往损害这些组织。现在,当一位绅士的大脑空无一物或者管理混乱的时候,在很大程度上,这算是他自己的过错;因此这属于绝对的报应……”
下面的几段独出心裁、偏离主题的文字评论,读起来令人十分惬意。
让我们赞扬它的色调、香气和社交方面的好处。
——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
然而,所有这一切都不是我将要谈论的内容。假定我坐在这里——我们将在餐桌旁交谈——身边坐着一位睿智的英国人。我们彼此注视着对方——我们交换了一些思想。我们解决了一个问题:我们不打算冒犯彼此的感情——彼此的言行都十分谦恭——相当谦恭;因为我们既是给人带来快乐的人,也需要别人给我们以快乐,并且相互之间特别亲切友善。红酒的暗紫红色是优秀的色彩;如果我们体内温热的深红色血液颜色再加深一点,我们依然善良如初。
我认为,在用餐时讲话的人们并不愿意谈论十分重大的事情,尤其是在下面的情况下:他们因为饮酒,头脑稀里糊涂,随后就开始闲聊。
这位邦巴辛人讲上面一席话时带有一种酸甜的感觉,仿佛他的话在醋酸盐溶液中浸泡过。我那个时代的男孩子往往把这样的撞击称为“侧击”。
我一定要征服这位女士。
夫人,我说,当伟大的教导者面前摆满食物的时候,他似乎很喜爱说教。这件事情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而且发生地很遥远,因此你已经不记得事情的真相了——那是一些真正的食客,那里的人们饥渴难忍,在那里你碰到了各种各样的人。宾客们很可能都在自由地交谈;我们也许会认为,无论如何,总会有美酒相伴。
无论葡萄酒在保健方面可能会有什么样的利与弊——为某一个人,而不是为某些特殊的目的,我会相信水的价值,我也相信红茶的价值,说到这儿我感到有些脸红——毫无疑问,对于无聊的食客来说,葡萄酒都是刺激他们的难得的特效药。二十个人聚在一起,他们的身心状况各有不同。问题是,在大约一小时内,他们全都会进入同样微醉的兴奋状态。只是用餐,或者只是聊天,对某一个人来说也许是足够的;然而,葡萄酒,这个使人变得平等和友善的装置,刺激着各个辐射体达到最大的辐射效果,各个吸收装置处于最佳的接收状态,此刻,人们已经把它摆放在那里。制作它的过程是这样的:处于清醒状态的水加入酒精变为深红色——于是,六个大容器都装满水,一大桶也装不完,现在变为了酒中极品……
我在世上活的年龄越长,我对两件事情越是感到满意:首先,最现实的生活方式属于玫瑰——钻石型,从各个方面满足生活的不同需要;其次,社会总是以这样那样的方式试图将我们碾压到一个单一、平坦的表面上。抵制社会的这种碾压行为,绝非易事。——现在,我就想尝试一次。在过去,男人们酗酒成性,在外面喝得醉醺醺地回家,他们的妻子、母亲、女儿和姊妹们为此觉得羞愧,而她们本来应该为他们感到自豪。永远、普遍的戒酒要比他们的这种放荡行为好得多!然而,即使是过度饮酒也比说谎和伪善要好;假如人们已经把酒摆上餐桌,就让我们赞扬它的色调、香气和社交方面的好处,它本来应该受之无愧,而不要把自己关在小屋里,抱着一只酒瓶,假装不知道一只酒杯在宴会的公共场所的用途!我认为,你会发现,实实在在想说出真相的人说起话来往往前后一致,那些努力保持“一致”的人却常常自相矛盾。但是,我们所说的话语听起来有很多是不协调的,原因很简单:我们只不过说出了真相的一部分内容,开始时往往显得不一致,就像一张面孔的正面和侧面效果不同一样。
[《早餐桌上的教授》(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