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飞坐在茶楼中靠近里面的座位上,注视着大街两侧的铺子。茶楼的正对面是一间卖绸缎绵丝的大店。好冷的二月天,刮着风沙,门上厚重的布帘也垂了下来。右侧是一间羊肉餐馆。夏天时馆子前门是完全敞开的,但是天冷的时候就用隔板和小门将它封起来,上半截装上玻璃窗框,可以看到里面的动静。
狂风从那已被骡车压成沟槽的人行道上刮起尘土。下雨的时候,污水流不进人行道与柏油路之间的水沟,于是把骡车的压痕化成一片泥沼,天一放晴,轻风又扬起灰尘,抹得行人一脸的灰。在传统的束缚下,老骡车仍行驶在人行道上,避免走上中央的柏油大道。或许是当局严禁他们行驶柏油路吧!也可能是这些骡车夫走了一辈子的泥浆路,习惯了。这条街有四十尺宽。为什么市政府只铺设中间呢?李飞向来爱发问。也许把整个街道铺设起来太昂贵了,也可能是当局认为这些骡车生来就注定该走泥路。箍着铁的大木轮会弄松嵌好的石块,破坏这条专门行驶汽车和黄包车的道路。这条路像是件进行了一半的工程,把人行道弄上了两三尺的泥土,这座城也脏脏的。他不喜欢这个样子,他向来不喜欢半途而废的东西。
刚才他的心里并非特别在意地想这个问题。他是在古城西安长大的,以它为荣,希望看到它改善和现代化。他觉得眼见这座城随着自己的成长而改变是件有趣的事。他记得在念书的时候,曾经为了南北大道装上街灯而兴奋不已。中央公园的设立,几条铺上柏油的道路,橡胶轮胎的黄包车和汽车都曾经令他兴奋过。他看过一些外国人——主要是路德教会的传教士、医生和老师,还有不少穿着西裤和衬衫的长腿的欧洲旅客或工程师,他们的脸像是半生不熟的牛肉。他常常在思索那牛肉肤色的起源。
他看着这座沉静的古城,唐朝的首都,犹豫、不情愿地,但又显而易见地改变。西安位于内陆,是中国西北的心脏。他称西安是“中国传统之锚”。这是他的故乡,他爱这里的一切。西安不会温文地转变。人们、风气、政治和衣着的改变都是紊乱的,他就爱这一片纷乱的困惑。
现在他听到乐队在演奏,心中正纳闷。今天是星期五,又不是假日。他移向门口想看个清楚。警察乐队刚过去,后面接着一大排学生,朝东大街走去。这条街已经正式改名为中山路,以纪念孙中山先生。但是,对当地老百姓来说这条街仍是东大街。尽管有一位热心拥护国民党的年轻好事者写信给报社,建议警察该处罚那些把中山路说成东大街的人们,没用,连警察都继续用东大街的名字,除了正式的公文以外。
李飞凝视着街上,那是一幅活动的画面。尘土飞到学生的脸上,太阳也照耀着他们。高举的竹竿上横着白布帆,学生手上拿着的纸旗在风里飞着,上面写有壮观的标语。“支援第十九军!”“全国上下一致团结!”“支援抗日!”“毋忘九一八!”这是拥护一九三二年第十九军抗日的示威,结果并没打成。
李飞暗自欢喜,尤其是看到警察乐队。这表示有市政府在后面支持学生的行动,听说在北平警察殴打学生呢!
他走出门外。学生们的脸在阳光下微笑着。队伍有些乱,不过并无妨。人们都围着街道看游行,兴奋地谈论着。也有小学生参加,每一队都由校旗引导。有一队男童子军,制服被厚厚的内衣弄得鼓涨起来,大多数的人都被他们的笛子和铜鼓吸引住了。还有一列中学生的队伍里,一个男生敲打着煤油桶,把群众逗笑了。
有一队女师范学院的学生。大部分穿着冬季长服,但是前面有十二个女生头发剪得短短的,穿着白领衬衫、黑灯笼裤和布鞋。她们是排球队的。看到她们白白的小腿,几个老妇人连忙用手遮脸。
“羞死人了!这么大的姑娘也不穿长裤!”其中一个说。
男人——店员啦,街上游荡的小伙子啦——一个个都看得呆了。一切都显得混乱——就像近代中国——新旧错综,杂乱不堪。
李飞转身跟在女学生行列的后面。他喜欢这噪声、乐队、学生脸上的阳光、童子军和煤油桶。新的中国正向前迈进,虽然困惑,但是却怀着希望。他感到和第一次看到汽车飞驰过东大街时同样的兴奋沸腾。
少女们在咯咯大笑。几位稍长的女生穿着高跟鞋,似乎有些吃力地跟在队伍后面,当她们随着大家微弱地喊口号时,有点害羞。他也喜欢这点。不过多数的女生都年轻,十七岁到二十岁之间。她们的短发、笑脸、各种羊毛围巾——深红色居多——看起来好美。狂风不时由后面吹乱她们的头发,打到脸上,风沙滚过街道,吹进了她们的眼睛。有些人用围巾遮住鼻子,有些人在咳嗽。她们的辫子和鬈发看起来像煞了风中的牧草。
李飞是国立新公报社的西安特派员。他纯粹是为了兴趣才跟在队伍的后面,而不是因为记者的身份。他觉得一定会有妙事发生,如果游行完全平静地进行,不出事,那才是奇迹呢!
警察大队队长热忱地派出管弦乐队,因为他自己也是拥护抗日的青年。这并非意味着西安的警察局一定赞成这项举动,事实上西安是一省的省会,省主席是个半文盲的军阀,他早听说学生将要示威,于是打电话给警察局局长,也就是他的小舅子,要他去驱散游行的队伍。
游行的队伍来到了“满洲城”的东南角。因为清朝总督和他的满洲侍卫都住在这里。义和团之乱时,慈禧太后逃出八国联军的重围,曾经到过这里。所以才取了这个名字。
李飞看到一条巷口站着有三五十人的警察队伍,用长竹竿武装着。乐队已经走到弯路前五十码处。一声哨音,警察从各条巷子冲了出来,一边喊着“嗬!嗬!嗬!”,一边追赶学生。
李飞向后退了一些,双手在胸前交叉,观看着。好怪。他自忖。竹竿的劈啪声和“嗬!嗬!嗬”的吼叫,好像是赶鸭子嘛!
接着发生一场滑稽可笑、故作英雄状的战斗。竹棍打不死人,学生们便英勇地对抗了一番。有些学生抓紧竹棍的尾端不放,展开了一场拔河赛,双方谁也不肯放手。一根竹竿被弹了起来,在空中翻了二十尺的筋斗。很多棍子被弄断,更危险,会把人刮伤流血的。双方肉搏、刺戳、拖拉、拔河、拍打、脚踢了一会儿。灰尘遮住了双方的视线。大致上学生觉得棒透了,警察就显得荒唐可怜了。
混乱开始的时候,女师范的学生已经走到街角。她们不能前进,又不愿意回头。
现在有几个警察转向她们。
“我们去抓女生!”
“不要。”
“当然要去。我们的任务不就是要阻止示威游行吗?不是挺好玩的吗?”
“我们去赶那批娘子军!”
十一二个年轻人冲向那些女生。“嗬!嗬!嗬!”他们拿着长竹棍前进,有的仍完整,有的已经断裂了。
少女们尖叫着转身逃跑。谁都忍不住要看看排球队丰润雪白的膝盖。
说起来这些警察脱下制服,和其他年轻人没啥两样。也可以说,当他们穿着制服集体行动时,往往会做出单个人穿便衣时不会做的事情。再说,一个优秀警察应该具有追赶任何逃犯的本能。他们之中有很多人从来没有机会和女大学生说话,更别说为公事追捕她们,抓她们的身体,从她们雪白的手臂上夺下旗帜,和她们腰、臂如此接近了。
李飞热血沸腾,这根本连逞英雄都谈不上,卑鄙懦弱。他冲向警察,消失在拳打脚踢的混战中。
一个年轻警察追着一个排球队员,抱住她的大腿,一块儿跌倒在地上。
少女坐起来,发怒地对他吼道:“你不要脸!”
“奉命行事嘛。”年轻警察边说边笑着站起来,懒洋洋地拍掉制服上的灰尘。
少女看到警察的帽子落在地上。
“这可好了!”她起身捡起帽子,挂有校徽的白衬衫肩膀被撕破了。
“别发火,小姐。我们是奉命维持和平与秩序的。帽子还给我。”年轻的警察说道。
少女仍然狂怒。“不!”她绷着脸、撅着嘴。
“给我!”
“过来拿呀!”
警察走过去。少女挥舞着帽子,用帽子掴他耳光,随着优美的旋律一左一右,然后转身就跑。李飞大笑。她跑得很快,可是有一群人横在她面前。警察跑来从后面抱紧她,根本看不见他是否在和她抢帽子。李飞看准了用力把那个人踢倒,少女挣脱了他的纠缠。
李飞若无其事地走开,像个没事儿人似的。警察爬起来,啪的一声戴上帽子,向周围张望,神情很激动。
“是你踢的?”
“没有哇,我干吗要踢你?”
少女们一面尖叫、咒骂、呻吟,一面快速地解散。有些女孩子跛行。那位警察也跛着脚。他神情激动,显示着雄性野兽肉搏中的原始乐趣。
有位警官旁观。一声哨音,浑身脏兮兮的警员都退回巷子里。
“这些摩登的女大学生妙透了!”一个人说。
“什么时候还会有女学生加入的示威游行,长官?”另外一人问道。
警官看看李飞。
“你在这儿干吗?”
“我是记者。”李飞说着,转身走开。
警官追上他:“你不会把这些都写出来吧?嗯?我们可是奉命制止示威的。”
“可是你们大可不必对女孩子那么粗鲁呀。何况,她们在跑。”
“我向你保证,这只是执行任务。”
警官转身,招手示意其他人跟上来。
混乱结束了。真是一大讽刺,警察乐队又开始演奏了。因为乐队在街上就是要吹奏音乐,正如警察应该追捕逃犯,这些都是理所当然的。
女学生不见了。地上满是刚刚还神气地在阳光下飞舞的纸旗。中国年轻一代的神圣进展,竟落得如此沮丧的下场。还有女性风味哩!到处都有发夹和发带。李飞还看到一小撮头发,必定是哪个女孩头上掉下来的。
他看到一位穿黑棉袍的少女独坐在树下的一张长椅上,头发散落零乱,正用手揉着膝盖。
李飞朝她走过去。
“需要我帮忙吗?”
女孩抬头看了他一眼。她右边太阳穴上有一抹滑稽的污泥,但是她的眼睛又大又黑。
“不用了,谢谢你。”
“受伤了吗?”
“不很严重。”
他看到她耳朵后面有个伤痕,正渗着血。
“流血呢?那儿。”
“不知道什么东西从后面打了我一下,我正在找我的手表,应该就在这附近。”
“只要没被踩碎,应该是不难找。”李飞巡视零乱的现场,踱来踱去,有秩序地把纸片踢开。
“金的吗?”他转向少女。她已经卷起长袍在检查膝盖上的淤伤,此刻立刻盖住膝盖。
“是的,金壳的。一定是掉在这里。绝不会掉在路上。”
树叶将片片飞舞的碎影投射在光亮的地上。少女站了起来,想要走动。显而易见,膝盖上的淤伤一定很痛。
这地方不大,发亮的东西应该是不难找到。一阵风吹过,把大部分的纸片刮起来旋转。李飞把剩下的碎片堆积起来,仍未看到手表。他慢慢地走向少女。她弯着身,一只手捂着膝盖。他看到摇曳的树影中有个东西在发亮。
“在那边!”手表有一部分被埋在土里。他拿起来,把它靠在耳边。停了。
“真谢谢你!”当他把表递给她,她感激地道谢,跛着走向长椅。她有一张小圆脸,匀称的下巴,苗条而优雅的身材。
“你的伤口还在流血。”
“没关系。”她咬着唇,拂着发丝,想把它弄整齐。
“你的太阳穴上有一块污迹。”
他把自己的手帕拿给她擦污斑。她没能把污斑全部擦掉。
“我帮你擦吧。”他轻轻地用手帕擦她的太阳穴。
“我看起来一定很恐怖。”
“不。你看起来很勇敢。”
她对他笑笑:“刮点伤算不上勇敢。”
他想开个玩笑:“你是为国家流血呀!来,伤口一定要洗干净,包扎好。隔三条街那儿有一家医院,我带你去。”
她眼中现出犹豫的神色,勉强地站了起来。他招来一辆黄包车,扶她坐上去。
“我陪你去,你不能单独去。”
“那么再叫一辆车。”
“不!我宁可走路去。不远嘛!”
李飞告诉车夫拉慢一点,他要用跑陪着她。
“我还没好好地谢你呢,你也还没告诉我贵姓。”
“李。”他说。
她又看看他,不过没继续问下去。
“你呢?”
“我姓杜。”
“我如果知道你的名字,到了医院比较方便。”
“柔安。温柔的柔,安详的安。”她脸红了一下。
她脸色苍白,耳朵后面的伤口痛得很。激动、流血、蓬乱的仪表使她觉得很不舒服,现在她感到有点冷。她咬紧牙,在风里前进,然而有这次经验也蛮有意思的。李飞走在她身边。被人家看成淑女真好。
她试着找个话题。
“你在这儿出生的?”
“是的,我在这儿长大的。住在北城。”他的声音坚定、自信,有点粗率,他的态度潇洒自在。
“我听得出你的口音。”李飞自从上海回来之后,又开始讲本地的方言。“住”的发音像“十”。
“我也听得出你的口音。”
“你做什么工作?”
“我是记者。”
采访、特派员、编辑都算记者,连名编辑也自称记者。
“原来你是作家呀!”
他们来到市立医院的门口。有些受伤的女生脸上、手上缠着绷带走出来,柔安向一位同校同学打招呼。她觉得下车要比上车还困难,伸出一只手要人搀扶。李飞把手伸给她,她慢慢地滑下来。他扶她上台阶。
他们走进候诊室。还有一大堆男女学生等着疗伤。进到屋子里,避开了冷风和尘土,柔安觉得舒服些了。
“恐怕要等很久才轮到我们哟!”李飞要她把头靠着椅子后的墙壁,自己到挂号台去替她挂号。
“她住哪里?”护士长问道。
他想了想,写下“女师范”。护士长很多事,爱挑剔。她已经被这突而涌至的大批病人弄得很光火了。
“她的身份证明,拜托。”
“她的伤口就是她的证明。”他不耐烦地说。
护士长抬头看他:“我没时间跟你瞎扯。她父亲的名字、年龄和地址呢?”
李飞没想到挂急诊还跟病者的父亲有关。他勉强按捺住怒气,拿着挂号单走回长椅边。
柔安把头靠着墙,这是第一次仔细打量这个年轻人。他中等身高,英挺的姿态。轮廓清晰突出,感性的嘴唇,眼睛闪着一股特殊的光辉。迅捷的动作,举步果决灵敏,还带着一股毫不在乎的味道。一撮任性的头发落在额头上。
四目相交,她垂下眼睑。认识这么一位青年真好。她仍然用他那条沾满血迹的手帕按在头上。
“你看,他们想知道你父亲的名字和你家地址。我可以帮你填写。你住哪里?”
“东城,大夫邸。”
李飞的眼睛闪着惊疑。住在西安的人都知道“大夫邸”是杜恒大夫所建的古老宅寓。大夫邸就是“大官的官邸”,“大夫”是她爷爷的官衔哩!李飞一面快速地想着,一面写下地址。他真希望自己救的不是前任市长杜范林的女儿。他离开西安直到一年前才回来,他并不知道杜范林有个女儿。
“你父亲的大名是?”他的声音有点颤抖。
“杜忠……忠心的忠。”她很快地加上一句,看着他的表情。
李飞听说过杜忠是个大学者,杜范林的哥哥。杜忠在民国初年写过些激烈、锐利的文章,以表达他对“君主立宪”的信心,李飞曾经熟读过这些作品。杜忠是保皇党,自从参加猪尾将军张大帅拥立幼皇复辟的事失败以后,就没再发表论说,完全脱离了政治圈。虽然有过那一段不幸的际遇,大家却仍尊敬他的诚信忠心,当一个王朝极不受欢迎的时候还如此狂热地拥护它。他又是一位大学者,帝制时代做过翰林,是殿阁大学士。他和梁启超交情很好,但是当梁启超转向拥护共和时,他还固执地效忠那个大势已去的王朝。他是最后才剪掉辫子的人之一。
柔安察觉到李飞在写下她父亲名字时迅速地向她看了一眼。
他拿着卡片去挂号,然后走回来:“你看起来很苍白,真希望能弄到一杯水给你喝。”
她轻松地笑了笑:“医院的候诊室是没有茶水供应的。”她脸又红了。
李飞四处走动,听说有个男生肚皮给戳穿了,要花很多时间,护士都忙得很。他满面怒容地回到她身边。
“个个都是笨蛋。”他说。
“不是笨,他们必须先医治病重的人。”
“我不是说护士,我是指警察。一些警察领头游行,而另一些却来破坏。这就是西安,什么怪事都有。他们应该砸烂自己的乐队!”他突然高谈阔论。
她大笑,这一笑引发了伤口的疼痛。她猛然吸了一口气。
“对不起。”
“没关系,说下去,我喜欢听。”
“还有,如果警察知道大夫邸市长的侄女也受了伤,局长一定会亲自向你叔叔道歉呢。市长是你叔叔,对不对?”
她的脸突然紧张了起来:“是的。这也正是我所不希望的。不能让我叔叔知道这件事。”
他向后仰首大笑。
“你不了解他。”她说。
“这个我知道,不过我想警察也没工夫去清查伤者的名单……他们真不该让你等这么久。”
他又走到医疗室,敲着玻璃门。有个护士走出来。
“这儿有个女孩。她已经等了半个钟头,血还没有止住。你能不能替她想想法子。”
护士抬头看看他,含着笑说:“带她过来吧。”
李飞愉快地回来告诉她。他只能待在玻璃门外。当她进去时,回过头来对他笑了笑。
过了几分钟,她走出来。脸擦洗过,头发也梳理好了,耳朵后面贴着一块干净的纱布。他看着她那深邃抑郁的眸子。她伸出手向他道谢。她黑长的睫毛、圆小的脸庞、诱发哀愁的眼神,都令他觉得不该就此分手。
“我还不知道你名字呢。你帮了我这么大的忙,我应该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她说。
“单名一个飞。李飞。”
“飞翔的飞?”
“是的。”
“奇怪!我一直不晓得,你就是那位名记者!”她默默地看了看他。
“别损我了。现在你真的该好好休息。一定饿了吧?”他看了看手表,“早就过十二点了。经过这么一场混乱,他们该不会等你回去吧?”
她虚弱地回答:“不会。”
“午饭时间过了,而且这里离你家还有一大段路。我有这份荣幸请你吃饭吗?”
她欣然接受了,就像面临一次奇遇。他们来到一家馆子,他叫了壶热茶、饭、鲜鲤鱼汤和葱炮羊肉。柔安觉得自己复原了。她欣赏他的文笔,却做梦也没想到会遇见他本人。她发现自己正坐在一个内心思想都为她所熟悉的男人身边。
她说:“我想起来了,你有一篇讨论有关磕头的文章。”
“你喜欢吗?”
“我一面读,一面大笑呢!”
他记得自己曾大谈磕头对身体柔软度的价值。他把磕头看做一种体操。下跪、手臂外弯而后合掌,加上一再地伏倒,使得全身的肌肉都运动了。这和游泳差不多,不过比游泳更妙。有人凭磕头可以找到一份差事,游泳可起不了这么大的作用。他奉劝凡是有志于从政的人都要练习磕头,尤其是可靠的官员更该每天勤练。他还附带地建议女士们把它当做减肥韵律操。他引用了先圣的名言:“听到皇上下令,第一声则低头,第二声则俯胸,第三声则弯腰。接着贴墙而走,别人也不敢对我无礼。”
“做官的人都该读读这篇文章。”他说。那是一篇轻松、诙谐,具有讽刺意味的文章。
“你怎会替报纸写东西呢?”她的眼睛黑亮,声音充满热诚。
“不知道,人往往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做那件事……特别是一些对生命具有重大意义的事。其实我是在偶然的机会下进去了。我毕业的时候,刚好有家报馆缺人,我就接受了这份工作。”
“难道你当初志不在写作?”
“也许我曾经想过吧。我真的不知道。接受这份工作只是因为我必须养活自己。”
“现在你喜欢上了这份工作?”她天真地追问道。
“喜欢。它使我有机会到处旅行,我爱旅行。特别是现在我发现有一位这么漂亮的女孩爱读它,我更喜欢写了。”
她想谢谢他的恭维,但是没说出来。她喜欢他用简单、自然的态度来谈论自己的作品。她又好奇又兴奋,但是不能不克制下来。
“别谈我了。你父亲人呢?”
“他住在三岔驿。”
“那是在哪里?”
“甘肃的南部。我们在那边有一块地。”
他的眼睛表露出对她的心意。李飞不是保皇党——而且恰好相反。然而身为一个作家,他不由自主地被这个知名度极高、又能使读者感受强烈的学者的女儿所吸引着。
李飞招伙计来结账。柔安说由她来付钱,但是他坚持要请客,同时准备离开。
“帮个忙好吗?如果你要报道今天早上的事情,别提到我的名字。”她的声音微颤着。
“为什么?”
“因为我叔叔会生气的。他一向是和市政府站在同一条线上。如果他发现他的侄女参加示威对抗警察而见了报,他会不高兴的。”
“难道你回到家,他还会不知道吗?”
“我告诉他全体学生都去了,他就不会怪我。只要我的名字不见报,就没关系。”
李飞听说过这个肥胖、乖僻的前任市长杜范林,他是西安社会的支柱,也是舆论、法治的热心拥护者。“我了解。”李飞体谅地看着她说,“你很好。”他带着倾心的眼神加上一句。
他为她叫了一辆黄包车。她转过身来投给他一个刻骨铭心的微笑。她的眼睛好黑好黑。
短短的上海战役,丝毫没有惊动到内地,却给西安带来了巨大震撼。南京国民政府暂迁到洛阳,大批的政治领袖、常务工作人员、将军们、报社记者,和一些所谓的“知识分子”——大学校长啦,外国政治专家啦,经济学者啦,名学者,等等——都蜂拥而至。
几乎每天都有重要人士到达车站,军乐队在月台上奏乐迎接他们。如果来者太重要,那么就会有两组乐队,一组是警察局派的,另一组是省政府派的。从火车入站直到那位重要访客离开月台,特别是当他跨上轿车的那一刻,两组乐队一齐吹响不同的曲子和不同的调子,反正声音愈响,就表示愈热烈的欢迎。
一次全国紧急会议计划在洛阳召开。代表团正考虑建西安为“西都”。因为西安是中国古代的名都,从洛阳坐火车来只要花几个小时而已,大多数的首长都趁机来访参观,乘陇海铁路运行的钢铁车身的“蓝色特快车”。那位不识字的军阀、西安警察局局长、铁路管理局局长,都忙得不可开交。警察穿上崭新的春季制服。街道上的汽车也明显地增加。军队也大幅度地调动。满身灰尘、衣衫褴褛的士兵打着绑腿,穿着草鞋,在城里游荡,有些还戴着那种毛茸茸附有耳罩的“满洲帽”。
国际联盟指派李顿调查团来调查“九一八事变”时,日本正继续对东北各省进行大肆侵略。而当李顿爵士奔波于日本和上海之间时,废帝溥仪遭挟持,“满洲国”宣布独立。满洲的中国士兵被逐出故乡,越过万里长城到内地来,变成了一支没有根据地的军队。很多人流寓西北。有位著名的满洲司令也来了,暂时驻在离西安不远的潼关。戏园、茶楼、饭馆生意都很兴隆,因为有很多男女优伶和女艺人也逃到西安。
和柔安吃完午饭,李飞花了二十分钟走到家。他爱散步。虽然他生长在这里,这个城市仍然令他迷惑。从上海回来之后,他开始用成熟的眼光来看它。整座城充满了显眼炫目的色彩,像集市里村姑们的打扮那样,鲜红、鸭蛋绿和深紫色。在西安的街上你可以看到裹小脚的母亲和她们在学校念书、穿笔挺长裙、头发烫卷的女儿们同行。这座城市充满了强烈的对比,有古城墙、骡车和现代汽车,有高大、苍老的北方商人和穿着中山装的年轻忠党爱国志士,有不识字的军阀和无赖的士兵,有骗子和娼妓,有厨房临着路边而前门褪色的老饭馆和现代豪华的“中国旅行饭店”,有骆驼商旅团和堂堂的铁路局竞争,还有裹着紫袍的喇嘛僧,少数因没有马匹可骑而茫然若失的蒙古人和数以千计包着头巾的回教徒,尤其是城西北角处更易见到这些对比。
李飞回到家乡,替那家国立报馆写“西安通讯”,至今已一年了。在此以前,他曾写过一系列的“洛阳通讯”。他的报道很不凡。他向来不喜欢把任何事情写得记录化、统计化,而是在字里行间表达他个人的感触。上海的编辑为此抱怨了好多次。有一回,当他寄出一篇文章之后,收到了编辑打来的一份挖苦的电报:“亲爱的李飞,可否请您慷慨地来电告知这段插曲发生的地点和时间,以及当事人的全名和籍贯?您的文中只说明事理和起因而已。”令编辑感到意外的是,读者纷纷来信说他们喜欢李飞的文章,说是他的文体和评论中体现出他个人的感觉,这使得他写的故事独具风格,值得一看。李飞真的塑造出他自己的格调,半认真、半捉弄,往往带有讽刺意味,读者喜欢他的评论意见甚过他报道的事实。他替自己立了些名气,编辑也就任他写些自己独特的报道。他仍不喜欢当个新闻特派员,他想写小说。他之所以继续干下去,只是为了谋生,况且,毕竟报社的工作是以写作为主。他爱写作,有些作家把小说写得像市政报告,而李飞却喜欢把他的新闻报道写得像小说。虽然这对记者写作的规则而言是不正确的,非职业性的和不被承认的。但是他喜欢这样。
其实他写过只有两百页的短篇小说,是根据他追随国民党自广东北上讨伐各省军阀的亲身经验。心怀着青年对国民革命的狂热,誓讨军阀、统一全国,他放弃了大学第三年的学业,和许多大学生一样投入这个行列。这本书描写政工人员的口号、独特的仪式和讲演方式,把政工人员变成了人们的笑料,几乎有点像是政工人员的手册似的。当国民党的军队一路打下来收复城池之际,主角却高谈张贴标语的技术,糨糊的制作方法,偏爱选用蓝色的糨糊刷、糨糊罐和扶梯,以及如何在城墙和桥梁上漆上大字;简言之,就是要引人们注意标语。还有些逗趣的段落描写国民党的仪式、行礼、鞠躬,特别是在演讲之后的“鼓掌”。党员会议中的会议事项往往包括了这几个部分:主席致词;观众鼓掌;介绍上级指导员;观众起立鼓掌欢迎;上级指导员致词;观众鼓掌;主席赞美上级指导员的演说,并称颂孙中山先生。
因为老百姓对标语生厌,痛恨看到四处张贴的海报破坏了城市和乡下的景观,所以那部小说大受欢迎,甚至政工人员也暗地观赏。那本书成了北伐时期最好的讽刺文章。
李飞厌烦了革命,回到学校去完成大学学业。他已经稍有名气。他毕业的时候,一位在北伐时认识的朋友把他介绍到《新公报》工作。现在他已经当了三年的特派员,由他自行选择工作的职务和地点,因此他从未重复其他记者的报道。
他家在古城墙的东北角里,是一块比较便宜的地段。屋子后街上有些蔬菜摊子,是由邻近的农人经营的,还有几家肉铺、杂货店,一间回教清真馆和两三家平民小吃店。
房子是用黏土或干砖盖的,有些刷了洋灰,有些没有。蜿蜒街道的那边有个大池塘,邻家的鸭鹅常泡在水中,池塘边长满了浮萍和沼泽植物,他小时候常来这里玩耍。夏天一到,池塘就枯缩一半。他常在烂泥上走,掘取贝壳。把双脚浸泡在凉快的泥浆里,让软泥透过脚趾缝,这股感觉真令他难忘。他爱这个池塘、古城墙以及延伸着的墙被沃草覆盖的这幅美景。
他家的房屋比别家的好些,是一幢古老、坚固的红砖房,坐落在寂静的巷子里。他可以闭着眼走过巷子,摸索到家门口。他在这长大,也是在这和邻居男孩玩耍,念大学时每次他从上海回来,总是明显地看出这条巷子愈来愈短,愈来愈窄。
大门边有两根红砖柱子,伸出白粉墙。小时候他喜欢闭着眼,沿着墙拿根棍子划。当棍子碰到红砖柱子,就知道到家了。当他母亲叫他去买青菜豆腐,他就这样走,母亲会在门口看着他。他睁开眼,往往会撞进母亲的怀里,母亲总是笑笑,即使他压碎了手中的豆腐,她也不生气。
现在他母亲已届中年,而他也不再闭着眼走回家了。他稳健快速地走上去敲门,通常都是老妈子李妈来开门。小时候,家里请不起女佣。他父亲是个铁路局的员工,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过世了。他母亲洗衣煮饭,一手把两兄弟抚养成人。现在他们请得起用人了。小时候他说过要送给母亲“一个地球的铜板”。当他第一次把稿子卖给报馆,把三块半稿费换成了一毛、两毛的零钱。他买了个地球仪,在北极的地方穿了个洞,开始存铜板。念大三的时候,地球仪几乎满了,他把它带回家送给母亲。
“妈,这是我送你的一球铜板。”他把球摇得叮当响。母亲笑得脸皱成一团了。长大后他仍继续寻母亲开心,用各种故事来愚弄她,有真有假,她被弄得糊里糊涂,从来不知道该不该相信他的话。而这种顽皮不羁、真假参半的个性,不知不觉地塑造成他的风格。
有时候是他大嫂端儿来开门。她的身材娇小,声音像银铃般悦耳。端儿是个零售商的女儿,是他母亲做主替哥哥娶过门的。他觉得,这么一个小女人竟生下了三个男娃,简直是不可思议,他哥哥一百八十厘米,还比他高出两厘米呢。他哥哥李平不常开口,很少让情绪表现在外。他现在是个成功的羊毛皮货商了。他母亲辛辛苦苦地抚养两兄弟长大,让大的能在商场上立足,小的能够完成大学学业,这是他认为女人比男人强的许多原因之一。至少在养育子女方面,父亲根本可有可无。李飞深信自然法则,人类永远无法达成大自然所预定的一切。公鹅无法抚育小鹅,公鸡也是滑稽的父亲。他还相信,即使是个没教养的街头少女,只要她有良好的天赋,不论他是名将或是学者都能获得男人的心,因为自然界从未要求女孩子用文凭去赢得男人呀!
他回到家总是先去看母亲。
“吃过午饭了吗?”虽然他已经二十五岁,她仍然把他当小孩子看待。因为他是幺儿,而且还没成亲。
“是的,我和一个漂亮的小姐一齐吃午饭。”
母亲的眼睛露出阴郁不相信的神色。他又说:“学生和警察发生斗殴。妈,你知道吗?真可笑。警察乐队引导学生游行,却偏又有警察来阻止游行。”
“干吗游行?”
他母亲不识字。他不想作太多的解释,因为那只会弄得她更糊涂。在她窄小的天地里,只有西安和她的亲人。
“我们在上海和日本人打仗。有一部分军队在和日本对抗,有一部分却没有。学生们想要支持那支在对抗敌人的军队。”
“你说你和女孩吃午饭,别又是在骗我的吧?”
“不,妈。很多男女学生都受了伤。有一个女孩受伤被落在后面,我只好帮她的忙。我带她上医院,之后请她和我一块吃饭。”
“是不是个好女孩呀?”母亲真不该用这个字眼,天底下的女孩都应该是好的。
“是的,我想是吧!”
母亲很重视这件事。幺儿成亲她看得比什么都要紧。她不是那种专制的女人,她只是静静地等着。
“你应该多多留意女孩子了。你哥哥已经给我生了三个孙子,而你还不结婚。告诉我,她是谁呀?”
“一个大学生。”
“长得什么样子?”
李飞虽然很会说话,却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她。“叫我怎么说呢?她是个很端庄的女孩,漂亮的脸蛋,乌黑的眼睛。”
“你喜欢她吗?”
“喜欢。我看她独自坐在树下揉膝盖,表情有点难过。”
“你会不会再见到她?”
“噢,妈,别催我嘛!我今天早上才认识她。她父亲是位学者,是大夫邸杜市长的亲戚。”
“这我不喜欢。我不认为一个有钱人家的女儿会成为我们家的好媳妇。”她母亲绷着脸。
“但是她不一样,您还没见过她呢!”
“我只是不想再看到你受伤害,记得吗?”
她母亲记得很清楚。他在上海念大学的时候,有个同窗好友叫做蓝如水。他曾经全心地用柔情和理想去爱蓝如水的妹妹。但是蓝如水的父亲是个工厂老板,一心想找个有钱的女婿。女孩对他的印象不错,总是对他微笑,他们也曾约会过几次。然而他一直没有机会。那女孩和一个有钱的少爷定亲了。他尝到了心碎、失眠、绝望的滋味。
那年夏天,他可怜、难过、失魂落魄地回西安。他没告诉任何人,只是单独受折磨。他大嫂看得出来,他母亲也看出来了。
在一个夜晚,全家人都入睡了,他醒着躺在床上。他祈祷那个少爷善待她,使她快乐,祈求老天别让她吃苦。这是他唯一的期望。那样他就感到快乐了。
他听到母亲的床嘎吱作响,然后是划火柴的声音。她的脚步向他接近,手上拿着蜡烛,走过来坐在他的床边。
她温柔地抚摸着他:“孩子,你到底有什么烦恼?”
经她这么抚摩,泪水不禁夺眶而出,他伤心地哭,像小时候那样大哭。自从长大以后,那是他第一次哭。
他把一切告诉母亲。她温柔地只想帮助他。
“你一定要回上海去吗?你可以留在家里,我替你找个好女孩。”
他还是回上海了,表面上忘记了这件事。但是他母亲一直牢记在心里。
“飞儿,你还是小心一点的好。”现在她端详儿子的表情说。
她没有多说什么,但是心里一直惦记着这件事。说起来她很高兴见他又恋爱了,自从那次失恋之后,他就一直对女孩提不起兴趣。
现在他并不想写稿子。他知道读者想明白刚才的事件,可是他不急着写。他和《新公报》约定每个月至少写六篇稿件,他是按件拿最低的稿费。除非有特殊的事故,他才打电报。他的文章可以依靠其他记者的报道,在看完当地第二天的晨报,再去找一切的实情、当事人的名字和出事地点。他把这叫做“记者的骑墙作品”。他提纲挈领地记载事实之后添油加醋,再用空邮寄出稿件。西安每个星期只有星期三递送一次航空邮件,现在离星期三还早呢。这次学生示威评述起来真没意思,不过倒是个很精彩的戏本哩!
他可以把一连串这种戏剧写成一本《西安史录》。西安大大小小的事他都知道。很多事情不但他知道,而且每个人都知道,清楚得不用在报上发表。省主席是个不识字的军阀,身高一百七十八厘米,在爬上今天这个地位以前,吃过多少风沙。民国初年有许多人大字认不了几个,却高居省府和中央的要职,他就正是其中之一。有一回他亲自颁布了戒严令,自己想通过一个哨岗,却因为穿着便服受到哨兵的盘问。
“干你娘的!”他咆哮着。
哨兵又再次盘问:“口令!”
“干你娘!”他又说那句脏话,把哨兵推到一边,当场就把他枪毙了。
所以其他官员也学他。凡是有勇气咒骂他们老娘的,哨兵们都不敢拦阻了。后来连老百姓也依样画葫芦。可怜的哨兵又怎么知道哪个才是穿了便衣的长官呢?
想着今天早上认识的那个女孩,他突然有个巧妙的主意,傍晚他就去找蓝如水。蓝如水是个很特殊的人,大约二十八岁。当李飞参加北伐时,蓝如水为了继续他的学业,到巴黎念艺术去了。回国时他带着满腹的法国菜烹饪技术和法国“油炸苹果”的做法。
说起来,他们个性完全相反。蓝如水像个富家少爷,整天玩照相机、画画、下下棋和逗逗他的金鱼。但是他有一张敏感的脸孔,雪白的皮肤。他对生意和政治都不感兴趣,连只苍蝇也不敢打。回国之后,他深深认为中国的生活方式中一定有某些地方优于别的国家,只不过他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李飞却刚好相反,他从来没到过外国,可是他认为中国必须改变才能在现代化的世界中生存。李飞会对军阀的作为感到可笑或者愤怒,但是蓝如水却平淡冰冷,根本没兴趣。虽然对事情看法不同,他们还是最好的朋友。两个人都酷爱旅行。李飞劝蓝如水来古都西安看看。如水本来打算只住几个月,结果快一年了还没走。
李飞招了一辆黄包车直奔东大街。他在接近满洲区的地方下了车,走过几条窄巷,穿过拥挤的人群,才来到如水和一个朋友麻子范文博的屋前。
文博的个儿不高,声音沙哑,有一头浓密、粗硬的头发。虽然有点麻子,不过他的五官匀称,长得不算难看。你若经常看一个朋友的脸,就不会注意他的缺陷了。通常长麻子的人都很能干,但也很顽固,很难打交道。也许他们从小习惯了被人咒骂、愚弄,于是长大后采取攻击的姿势。文博就是老练世故,对人冷淡嘲弄,对自己充满信心,并且很健谈。他没什么特殊的成就,但交游广阔。他打进了艺术圈、社交名人圈,并且结交了不少朋友。
李飞和他很熟,文博是个单身汉,住着一幢大房子,所以李飞托他招待蓝如水。文博爱交朋友。他对李飞很直爽,常给他坦率的建议,偶尔也会讽刺地幽人一默。
“怎么啦?”李飞一进门,文博就问他。
“我想和如水谈谈。”
“为什么不跟我谈谈?如水在睡觉。”
他们的说话声把隔壁的如水弄醒了。他揉着眼走出来,扣好长袍的扣子,粗厚的毛线袜鼓在大布鞋的外面。他放弃西装,走路摇头晃脑的,好像老学究似的。嘴角留有两道短髭,一小撮胡子,加上那锐利、有趣的眼神,更令人们觉得他是个有教养的人。如水从不像文博那么粗率,他用温柔的声音说话。他椭圆形的脸,白白的皮肤以及眼中发出来的温柔高雅,让人一看就认为是个艺术家,也就是一个情绪丰富、不假思索、没记性的人。
他坐在一把罩着黑罩的硬椅上,就在这把椅子上,如水和文博曾经下了几小时的棋,直到入夜。
一个男佣走进来倒茶。
“有什么有趣的事吗?”如水问道。
“没有。今天早上我去看学生示威游行,吃了午饭没事做。我想顺道来看看你。”
“他可有特别的事要跟你说,不想让我知道。”文博说。
“我没这么说呀!”
“差不多啦!”
“他们和警察打了起来。很多学生和警察受了伤。他们拿竹棍打。有些女生的衣服都被扯破了。”
“我真恨不得能看看。”文博说。
“别这么没良心。他们是为了上海的战事示威的。”
“不会打很久的。”
“你怎么会这样想的?”
“不可能嘛!别欺骗自己了。没错,日本鬼子是已经被赶到边界,但是他们的海军还没开动呢。我们何不到市集逛逛,在那儿喝杯茶?”
三个人走出来。如水和李飞喜欢走路,文博说什么也不肯劳动双腿。他们乘黄包车来到市集的一间茶馆,找了张桌子坐下来,透过玻璃看着午后的人群。说书的时候还早,屋里客人只有五成满。他们坐在棉垫发硬了的木椅上,前面摆着一张摇晃的方桌,上面放着几碟瓜子、花生、榛果和五香豆腐干。如水叫了些高粱酒和一盘熏鱼,他喜欢在午后浅酌一番。
李飞啜了一口高粱酒,觉得很舒服。他酒量小,必须要慢慢喝才行。
“昨晚你真该来听听崔遏云姑娘说书,她是从北平来的。”文博说。
文博一向爱捧戏子。崔姑娘是个说书的,随着小鼓的节奏叙述着历史逸事。奇怪的是这面鼓叫做“大鼓”。
“小小年纪还真不简单,你真该来听听。她在笛笙楼。”
“她说的是哪段书啊?”
“李香君的故事。”
“那应该不错。”李飞带着兴趣说。
“她怒斥阮大铖强逼李香君,折磨她。说得好极了。”
“你们在女师范有没有熟人?”李飞突然问起。
文博正眼看着他:“是和你记者的身份有关,还是别的事?”
“也许两者都有。你有没有熟人在那儿?”
“女师范没有。如果你是替报社找新闻,我可以帮你挖到一点资料。”
“别费事了。我和一个女师范的受伤学生吃午饭。”
“不过你是个和尚。我从来不晓得你会对女孩发生兴趣。”
李飞不喜欢他的语气。他本来想和如水谈柔安的事。对文博来说天底下的女人都是一样的,但是如水会了解,也不会拿这事寻他开心。他觉得自己像个天文学者,必须找个人谈谈刚刚发现的一颗彗星。
“她的膝盖受了伤,所以落在队伍后面。我送她上医院,之后又请她吃顿饭。”
“长得怎么样?”如水问道。
“年纪很轻,个子娇小,不过眼睛好黑,好美。她是那种看了一眼就不想失去的女孩子。”
“完了。”文博咋舌说道。
“会不会再遇到她?”如水问道。
“试试看,也许可以。她是前市长杜范林的侄女。”
“这下真完了。你根本不会有机会,除非你开工厂,开银行。”
“不过我可以试试呀!”
“是的,你可以去试试。但是我可不鼓励你到这位杜小姐的叔叔家去找她,门房会把你丢出来的。”
李飞感觉出自己目前的处境。他深信,如果柔安能自己做主,一定会给他一个再见的机会。他相信彼此之间有很多话要说。他几乎敢确定,她虽然畏惧叔叔,但是在某些地方,一定有她自己独立的思想。在告诉他别把她的名字登在报纸上时,他看出了在那双灵巧的眼睛后隐藏着的忧虑。
“你见过她父亲杜忠翰林吗?”
“见过,他的书法很有名。当他在碑林观察古代铭文时,我遇过两次。”
“他应该是个很风趣的人。”如水说。
“对。如果你能引经据典,对古代思想表示同情,那么他会和你谈话。很多保皇党都过世了,他可能是最后的残余分子之一。”
“难怪他有个这么特别的女儿。”
话题转到柔安父亲的身上。杜忠是个暴躁、难相处,但是很特殊的人。身为儒家信徒,他对已逝的王朝具有莫名的忠诚,对民国毫无好感。虽然他坚持实行帝制,但是袁世凯称帝时,他拒绝为他做事。他认为袁世凯出卖了光绪皇帝,是篡位者。光绪被慈禧太后囚禁时,他和翁同龢、康有为都是保皇党,极力反对孙中山先生领导国民革命。
杜忠有两条信念。一是即使中国革新,也该和日本一样保持帝制。二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西学”,他是指汽船、枪炮、电气和水管之类的东西。后来这成为流行的公式,没有人能动摇他的这两条信念。
对这种坚决的保皇分子真是一点法子都没有,他宁愿被风暴淹没,也不肯随波逐流。现代乱世促使他对自己的信念深信不疑,他孤独地为目标奋斗,寂寞地支持着艰涩的理想。然而,高耸挺直的老橡树也许会被斧头砍倒,内部却不腐烂。面对混乱的共和政府、不识字的军阀、不学无术的官员,和受了现代教育却对自己国家的文化历史陌生的半文盲——好比他的亲侄儿祖仁,他当然鄙视这些了。他把这一切归咎于帝制的废止。原因也许不在这,可是国民政府的政治分裂使他坚信,中国已经没落了。他单纯地以为日本之所以崛起,是因为他们仍有个天皇,人们心中的忠诚尚未消逝。
晚饭后,他们到笛笙楼去听崔遏云说书。崔姑娘要八点才出场,但是茶馆已经座无虚席了。文博和茶房很熟,茶房特地为他们保留了一张台子。
范文博在这儿仿佛回到家一样,看起来好像城里的混混。他把毡帽歪着一边戴,直到屋里热得吃不消才脱下来。屋里充满了男男女女的喧嚷声,大家都是来听这个北平来的人说书的。茶房熟练地越过客人的头抛递热毛巾,忙着把铜壶里的开水倒进客人的茶杯里,分送瓜子、糖果、五香牛肉干,找零钱,搬凳子,为晚到的客人在新板凳上挤出个位子。没有人注意舞台上的动静。杂处的客人里从衣着华丽的妇女到一般的劳工,大家共聚一堂同享今晚的节目,准备为这位女艺人在完美旋律中的圆润嗓音所动容。
崔姑娘出场了。她前额覆着刘海儿,体态非常轻盈,穿着浅蓝色的衣服。观众热烈地鼓掌,打从丹田发出典型、有力的“哟嗬”声。喝彩声像一串炸裂的爆竹。西安的观众热情又疯狂。崔姑娘熟练地向小鼓走去。她对台下的观众扫视了一下,带着毫不掩饰的笑容看着观众,眼睛在灯光下闪亮。然后她收回笑脸,喝了一口桌子上的热茶,之后转向和她一块出场的老头儿。等他调好三弦的音,她敲了三下鼓,观众渐渐安静了下来。她宣布要说的是《空城计》,这是叙述孔明凭智慧以空城计退敌的故事。这个故事早就说过千百遍,可是观众百听不厌。在对白中她扮演各种角色,完美的手势,清晰的声音,抑扬顿挫的语调带给观众意想不到的美感。整段故事都是以显著的韵律道出,由鼓声当节拍。她稍稍地改变鼓声的节奏,就使得观众兴奋、心动。讲到情绪激昂的篇章时,她会突然大唱一首短短的歌。她的歌声一点都不像她的名字,圆润而不尖锐,有如大珠小珠落玉盘。观众感到心情舒畅,尽情地欣赏这柔美的音韵。
在寂静里,李飞被音乐、歌声、诗句和少女灵巧优美的手势弄得神魄出窍了。今天的遭遇,晚饭时喝的一点酒,这女孩的声音,使他陷入沉思中。他很少让自己沉浸在这么慵懒、舒服的状态中。他只是在欣赏女孩说书的声音,却没把内容听进去。他的魂都飘到柔安的身上去了,想到她低垂的头、她的眼睛——那双深邃、黑亮得令人窒息的眼睛——和她的笑容。当他清醒时,才发现崔姑娘已经打住了。
表演结束后,文博站起来,示意他俩跟他走。他领他们到楼上的一个房间,敲敲门,发现年轻的说书姑娘正在跟老头子说话,原来他正是她爹。文博说他是特地来道贺的,如果姑娘有什么需要,他都会尽力帮忙。他建议姑娘在城里该去些什么地方看看,譬如说戏剧学校,那里专门训练八岁以上的男童成为演员。
“这是你们头一次到西安来吧?”
做父亲的点点头。
“您的女儿真是棒极了,倒是西安亏待了她。”
老人虽有礼,但有些困惑:“我觉得观众对咱们很热情,很捧咱们的场。”
“观众是很好,但是那还不够,她应该要比现在更出名。你们要叫上流人士和大官都来听她表演,也该登个报。如果你们运气好,说不定主席还会请她到官邸表演呢。”文博热情地说。
“谢谢您的好意。我们这样也过得很好。”
“可是只要摸清门路,她应该会在西安造成轰动。这不需花什么钱,只要送几张招待券给一些显赫的人家就行了,茶楼掌柜的会替你们办妥。我开些名单给你们。”
他写下几个地址。杜家是其中之一,只是很简单地写着“东城大夫邸”。
他把那张纸交给老头儿,说道:“请老板去送票,下星期六晚上一定要保留几张好台子。我这位朋友是个记者,我会请他在报上写些东西。”
老头儿和崔姑娘颇为感动。
“真不知道该怎么谢您呢。”崔姑娘说。她才十七岁,在台下穿得很朴素。她的眼睛很明亮,脸散发着自然的光润。除此之外她就跟干活儿的女孩一样。她这一流的艺人不会装腔作势,也耍不起派头。和有分量的人打交道,是她们职业的一部分。
下了楼梯,李飞问他:“你为什么那么有兴趣捧她?”
“你真是白痴!我在帮你的大忙呀!何况我自己也想见见那位杜小姐。所以我挑了星期六,我希望杜小姐会来。”
柔安从学校出来后,第二天才回家。她心花怒放,声音也轻快多了。有人说,每个人的生命都相似,只是点缀在生命里的希望和梦想使它有所差异。柔安很任性。因为她空洞、梦幻的目光,学校里大家给她取了“观世音”的绰号。谁也不知道“观世音”在幻想什么。
她这次才认识李飞。他对她很好。他似乎不喜欢她的出身,但是他会骄傲且故作屈尊地说:“你很好。”如此而已,不过这已经使她心满意足了。多令人兴奋的经验。她抱着大胆的热情,希望他们还有机会再碰面。
她不费力地掩饰着微跛的动作。她知道绷带是自己勇敢的标记,而当叔叔联想到受伤的起因时,这绷带是绝对不受欢迎的,到家门口时,她故意把红围巾提高一点。
午后严静的阳光照着大夫邸高耸的大门。这是一幢六七十年前官邸格局的大宅,横卧在大门上的绿色匾额上写着烫金的“大夫邸”,顶端有“皇恩”两个小字。
这一类大宅都没有供马车停放的空地,现在停着一辆漆黑的派克轿车。面对大门口的是一面一百二十度角的照壁,两座石狮子并列在台阶的两侧。抄手游廊中是门厅。正门的后面,直通往正院,只有在正式宴会时才敞开,平时都是由边门进出。
朱红色的大门最近才漆过一层,那镀金的手扣环在门上闪闪发光。这座大门高约十二尺,宽约十尺,炫耀着建这幢大宅的大官气派。地砖泛着深红色,似乎不是现在铺的,每块是一尺半见方。门厅两侧的门房屋子特别宽敞,令人忆起几十年前,房子是房子,空地是空地的时代。正门上的隔板和边门都漆成黑色。杜范林很留意大门的外观,他要保持这股古典的高贵气派,指派门房老王保持门环的光泽。虽然有人揶揄说:“那幢房子连那对石狮子都令人唾弃。”可是看到门上的朱红色和金黄色,都会不由自主地羡慕这家人富裕。除了正式场合以外,这大门从不开放,可见它的装饰价值远超过实用价值,但是它确实博得了来访者的敬仰,被认为是这家人社会地位的显著象征。
第一个院子,铺着硕大精致的石板,走上三级台阶就是第一厅堂,这是接待客人用的。中央的镶板上挂着一张爷爷的水彩画像。细致的格子窗略泛金黄色和桃红色,可以进而瞥见第二个院子。家具都是雅朴的檀香木打造的,带有圆圆的角和大理石的面。墙上挂着几轴字体不凡的书法,西墙上挂的是柔安的父亲仔细临摹的“翰林”字体,东墙上挂的是光绪年间最后的忠臣之一,也是杜忠的好友——翁同龢题的对联,这副对联约有一尺高。对联的旁边是一幅马远的巨幅山水画,这可是稀世珍宝呢!
不过,整个古典庄严的气氛被廉价的油画复制品《巴黎之抉择》破坏无遗,画里是三个站在不同角度的裸体女神。这是前市长的儿子祖仁买回来当摆饰用的,他搬出去住在东城的住宅区。
一座椭圆镀金的穿衣镜框斜立在角落,是十八世纪闺房里摆的那种。这件进口艺术品叫做西洋镜,被人看成一种时髦高雅的玩意儿。据说平常看不见的妖魔鬼怪,一到镜子前就会现形,所以具有照妖驱妖的双重功用,又能让杜范林在出门办公之前,顾影自怜一番。他习惯在出门前站在镜子前面,捻捻胡须,研究一下他那圆肿易发胖的脸孔。
世上的事真虚伪。表面上,这家人都活在那位大政治家老祖宗的庇荫下。老祖宗那幅天庭饱满、和颜悦色、蓄留白须的画像正由墙上对子孙微笑呢!然而整个大厅的布置就像它目前的主人一样,刺眼、不调和以及充满了粗俗的自信。与其说这是大政治家、大学者后裔的房子,倒不如说是做咸鱼富商买卖——她叔叔就是——的房子更恰当。
她希望叔叔正在睡午觉。她迅速地穿过第一个院子,来到西边的回廊。春梅听到脚步声,从叔叔房里喊道:“三姑,是你吗?”
春梅本来是婶婶的丫环,因为替前市长生了两个孩子,所以叫柔安“三姑”,但并没有确实的地位。古时候的家庭喜欢把堂兄弟姐妹加起来排行,这样显得人口较旺盛。所以柔安虽是独生女,排在一起也就变成老三了。
柔安到了后院,进了拱门走向西厢,那是她自己住的庭院。这个院落整洁幽静,小径铺着一块块十五尺长的蓝木纹石板,上面放了两个大的金鱼缸,缸里长了厚厚的青苔。旁边的两棵梨树光秃秃立在冬阳下。她在门廊徘徊了一会儿,欣赏着盆里的秋海棠。
一回到自己的院子,她就感到孤单。她曾和父母度过了快乐的童年。她是独生女,对祖父母还有印象。十四岁那年,母亲过世了,当时他们住在北京。更早以前,父亲到南方嘉兴出任道台,所以他们住在那。
如今一切都变了。母亲过世后,她就一直是孤孤单单的。当时她父亲在上海孙传芳的麾下任职;孙传芳被国民革命军击溃后,她家的财产充了公,于是父亲远走日本,把她送回西安上大学,因为这里是她的老家。飘泊了几年后父亲回到大夫邸。兄弟俩合不来,杜忠生性倨傲,虽然经济情况不佳,也绝口不提祖产分家之事,而是选择了三岔驿祖产附近的一座喇嘛空庙,在那里隐居。
唐妈正在和其他用人聊天,一听小姐回来了,急忙走到院子里。唐妈从柔安七岁时带她长大,自从她母亲过世后,唐妈就成为小姐的忠仆和伴侣,觉得自己有责任像个母亲般地对待她。唐妈是北平人,和其他用人不大合得来——只对杜忠一家人忠心。她来自农家,对皇上钦点的“翰林”具有特殊的敬意。结果呢,她对市长一家人的看法就跟柔安一样,柔安有很多秘密只对她一个人说。唐妈有朴实的脸孔、宽厚的肩膀和扭摆的小脚。她对柔安很尽责,随时留心着柔安的饮食、穿着和利益。柔安对她的信赖,不下于对自己父亲的信赖。一年前当父亲还住在这里时,他们三个人就像一个祥和的家庭。
“小姐,你回来啦!”唐妈说。
“唐妈,你看,我在街上和警察打架受了伤,所以才打电话告诉你,说我昨儿个不回来。”柔安摸着脖子上的膏药说。
唐妈拉着一张脸,检视伤痕。柔安将膝上的淤青指给她看,还告诉她打架的详情。
“他们怎么可以这个样子!”唐妈咋舌说。
她直到替柔安清洗膝部,仔细包扎后,才放下心来。柔安一拐一拐地上床时,春梅正走进来。春梅是个二十八岁的少妇,有尖挺的鼻子,高耸的颧骨和灵活的眼睛,从她的衣着看来,谁都会以为她是这家的小姐。她留着短短的烫发,身穿黑缎长裙,衬托出她优美的身段。她精力充沛,常过来找柔安聊天,毕竟柔安是这幢屋子里唯一与她年纪相仿的女人。她跨上台阶,就大声宣布自己的光临:“三姑,真高兴你回来了。我听唐妈说你昨天没回来。”
她看到柔安的脚微跛,就说:“怎么,出了什么事?”
“梅姐,您坐。”柔安拍拍床说。她叫她“梅姐”,因她的地位比仆人高,又是市长孩子的母亲。
春梅坐在床边。柔安想了想,说:“梅姐,我想今天晚上吃晚饭时,和您换位子,不想让叔叔看到这个。”她指了指耳朵后面的纱布。
“怎么会受伤的?”
柔安把事情经过告诉她。
“那简单,你把头发放下来,老头子看不见的。”春梅总是在背后叫杜范林“老头子”。“老头子”比“老爷”亲密些,又不像“老古板”那么不敬。
“他昨天晚上问起你,我告诉他你要留在学校开会。”她对小姐眨了眨眼,接着说,“把手表拿给我,我会派人拿去修理。”
柔安好感激。春梅当家,总是为她做好事,并且替她节省开销。春梅继续说:“你不必谢我。大夫邸的财产不是你爹和你叔叔共有的吗?我想你爹也不必觉得是在花他弟弟的钱。虽然老头子爱发脾气,不过我们这可是在分享祖先的财产呀。我从来没见过这么不相像的兄弟。就算所有的钱都是你叔叔赚来的,也全是靠那口大湖。俗语说‘抓贼打虎靠血亲’,你爹自尊心很强,我知道,不过他是读书人嘛。家里面一个兄弟做学问,另外一个当商人赚钱,不是挺光荣的吗?”
柔安不好意思向春梅提起那个送她上医院的青年,告诉唐妈倒无所谓。
春梅起身要走:“我来安排今天晚上吃饭的位子。老头子正在睡觉,我偷空溜过来找你聊聊,现在我得回去了。”
春梅走后,柔安不由得佩服这个美丽又能干的女人,虽然不认识字,又只是个丫头,但凭她个人的本事,终于爬上了这个家庭的一席重要位置。
过了一个星期,柔安的叔叔杜范林饭后正在他自己房里看报。第二个院子的格局和其他屋子一样,中间是客厅,两边是厢房。两厢房各用隔板隔成两间卧室,因为以前盖的房子都很宽敞,深达三十尺。太太的卧室在西厢,老爷的卧室在东厢,春梅和孩子睡老爷后房。
杜太太年届五十,正到达对自己家庭地位感到安全无虑,住得好、用得好,舒服但又寂寞的晚年。她替丈夫生了两个儿子。老大十六岁那年的夏天,在三岔驿的大湖里淹死了。后来老二祖仁又出国了。现在他长大成了家,却搬出去住,这是个令她难以接受的事实。她原以为在晚年能有儿孙绕膝,而今除了春梅生的两个儿子之外,屋里听不到小孩子的声音。虽然他们也奉命叫她“婆婆”,叫前市长“公公”,但不是她真正的孙子。
年轻的春梅掌管了她的家,在这生了根,证明了什么事都不能少她,而且聪明得难以匹敌,这实在伤透了她的心。唯一的好事就是丈夫不再来打扰她了。春梅很尊敬她,愈发使她感到无助。她不读书看报,以前常出去打打麻将,或是邀人来家里摆一桌。但是近来她常犯神经痛,不这么常出门了。没事的时候,她就翻翻箱子,看看自己的东西和丈夫的东西,然后监督一些家事,其实这些春梅都已经弄得有条有理了。她知道自己根本不是这个年轻女人的对手。
杜范林在桌灯下的一张广东运来的桃木躺椅上坐着,春梅则坐在后屋里做着女红,不去打扰他。但是他需要任何东西时,她一定唯命是从。他愈来愈少不了春梅,他被她年轻的风韵迷住了。春梅在附近时,他就觉得很轻松舒服。有时候他为自己找借口说,一个男人为公务忙了这么久,应该享有个人的一点娱乐。他觉得自己真有福气,能有春梅伴在身边,他对她的才干和自己的好命感到妙极了。他找不到比她更迷人、更聪明、更有用的妾了。一切都那么自然,虽然破坏了常规,他却觉得很舒服。
他对她喊道:“春梅,你要不要去笛笙楼听个女的唱大鼓?北京来的。我接到四张明晚的招待券。报纸上提过这个女的呢!”
春梅说她很愿意去。“婆婆去不去?”她问道。她知道太太闹神经痛,正躺在床上。
“我想她不会去。”
“我想带三姑和孩子去。”
“你们年轻人去,那个地方孩子去不好。叫祖仁和香华跟你们坐我们家那辆车去。我要他们明晚过来吃饭,打电话说我有事要和祖仁商量,然后你们再一起去看戏。”
她打电话给祖仁的太太香华,香华很高兴。来西安后,她一直觉得无聊极了。
春梅回房后,范林拿出一封大哥刚来的信给她看。
“我大哥真是疯了,莫名其妙地写了这封怒气冲冲的信来。他是气我赚钱。”
“信上怎么说?”春梅把全家发生的大小事情都看成是自己的职责。
“哦,说到我们大湖边的回族邻居,他认为我们该拆掉水闸,好让水流向回人的谷地。”
所有的家事中,春梅最不了解三岔驿的大湖。她只知道他们咸鱼生意全靠那里得来,但从没去过那里。每回杜范林和杜太太去,她都得留在家里照料一切。
杜太太把她留在西安,还有一个理由——祖宗的祠堂在三岔驿。杜太太绝不让春梅参加祭祖,怕她成为家里正规的一分子,那样会产生微妙的问题。年轻聪明的春梅可能凭着是“孙子们”的母亲而压倒她,杜太太连一回合也没赢过这个丫头。
春梅知道老爷每回看到柔安的父亲在信里提到水闸,就冷冷发笑。她知道那道水闸替三岔驿的老百姓带来困扰,也引起他们兄弟俩的不和。
“告诉我咱们那些回族邻居的事吧,柔安她爹怎么说?”现在她说。
杜范林知道春梅在管家方面很能干,可是他从不和她讨论重大的决策。如何对付回人是他要和儿子商量的事,对女人来说,不大易理解。所以他笑笑:“别让你这漂亮的头脑为这种事烦恼。”
春梅受了委屈,但是没说什么。
第二天晚上祖仁和香华来吃晚饭。祖仁是个方脸的年轻人,身材短小而精悍。他和时下的先进年轻人一样,穿一件扣着领口的海蓝色哔叽中山装,外衣口袋突出一支金笔。香华很时髦,穿一件紧贴的旗袍,瘦削的脸仔细地抹了胭脂。
祖仁来和他爹谈论生意。他不了解这些年轻女人为什么对听大鼓这么有兴趣。他从来不爱听音乐,管他是国乐或是西乐。在纽约大学念书的时候,他喜欢到露西剧院看表演。有一回别人带他去卡内基音乐厅听演奏,他在座位上局促不安,感觉像是被迫来听一小时不知道哪一国的讲演,而又不敢提早离席。今晚是因为香华很想去,他才勉强同行,他知道陪太太一块参加晚会是做丈夫的义务。
饭桌上他爹提起大伯的来信,他把信看了一遍。
“都是傻话。我们重视咸鱼的生意,唯一没做的当然是把湖水闸起来。自从我筑起那道水闸,湖里的水位升高了十尺左右。水量一增加呀,每年我们都抓到更多大鱼。现在我们的咸鱼还远销到太原、洛阳呢。生意将继续扩大,而且我们可以尽量地放鱼苗进去。只要不被河水冲走,鱼就会繁殖得愈来愈多。我真不懂大伯有什么好担心的。我已经要市政府的人在水闸上贴布告,凡是入侵者都要送法严办。几个士兵就够对付人了。”
“我爹就是担心这一点。他说士兵不能阻止战争,倒是会引来战争。他不相信我们可以凭武力去保护这个远在山里头的水闸。”柔安说。
祖仁带着急速、半谦虚的笑容看着堂妹。
“柔安,你爹是个大学者,但是他不懂得做买卖。”
他说得很客气,以免得罪了她。柔安知道水闸是他想出的鬼主意——他回来加入他爹业务之后所想出来的第一个赚钱计划已经发生效用了。她不想和他争辩,只说:“我听爹说过,爷爷就是不依靠武力,才使得三岔驿躲过了一场流血战争。”
春梅专心地听,没有插嘴。香华则一向对丈夫的生意不感兴趣。柔安一心想去听大鼓。在北平的时候,她就很喜欢去听人说书。那些说书的都有一种专门的技艺,把歌曲和音乐揉进故事里去。崔遏云是北平来的。何况,柔安读过一篇文章谈及这个女孩的表演,文章上署名“飞”。一吃完晚饭,大伙儿都准备好到笛笙楼茶馆去。
茶楼还是和平常一样喧闹,空荡荡的墙,早几年前就该粉刷的斑驳柱子,变了色的桌椅,边上还有一道灰乎乎的废梯。但是在气氛上迥然不同,而且观众之中不乏衣着考究的人士。报上评论都在赞扬这位唱大鼓的艺人。星期六晚上总是比较叫座,有学生,有店员,连市政府和铁路局的职员们也带着全家大小出动。茶楼的生意是空前地卖座,掌柜的看着人们一批批地进来,好几次笑得嘴都合不拢。
李飞三人来得很早,占了中央一张离戏台只三两尺的好台子。座位经过特殊的安排,其他客人看到几张台子柱上“已订”的牌子,都猜到了会有重要人物来。
掌柜的亲自跑来和文博他们打招呼。文博很忙,他认为帮忙就该帮到底。首先他到后台自我介绍一番,想借着安排招待券的机会,看看杜小姐,然后把记者带去见这位唱大鼓的名伶。经过这么一宣传,遏云的声名大噪,茶楼夜夜满座,于是她延长了两个星期表演。这件重要新闻的大标题和李顿爵士到达上海的消息一样,用墨色的铅字印出来,而且还更吸引读者。观众里有不少是游客和穿灰色制服的军人。观光客到了西安,崔遏云的表演竟成为必看的节目之一。
李飞紧张极了,他希望能再见到柔安。范文博最先看到杜氏一家人走进来。
“他们来了,小杜和他太太。”
李飞转身张望。走在前头的是位梳着高髻的摩登少妇。接着是前市长的儿子,手上拿着手套,一副参加盛大舞会的派头。在后面走着的是穿黑衣的柔安,以及一位比她们都漂亮的少妇。
李飞想起了几年前曾经在上海的一个舞会中见过小杜,祖仁——旁人介绍说是杜恒的孙子——大概比他大四五岁吧。后来他听说小杜出国留学去了。李飞认为祖仁可能不记得他了。
柔安穿了一身简便的旗袍,除了玉耳环之外,再也没佩戴其他首饰。她正忙着愉快地和那位神秘而又美丽的少妇说话。
李飞的心兴奋得怦怦跳。少女脸上那种高雅的安详和快乐的热情交杂的神态,特别吸引着他。他把柔安指给文博看。
“你该谢谢我。”文博得意地说。
“那个和她说话的漂亮女人是谁?”
“从来没见过。”文博认为自己应该对西安的社会圈子了如指掌,答不出来似乎很没面子。
李飞背对着走进来的人。当杜家一行走过他身边时,柔安一眼看到他,霎时满脸羞红。她仿佛要说话,又忍住了,走向前坐在她的座位上。她兴奋地在春梅耳边说了一句话,然后离开座位走了过来。李飞立刻站了起来。
“你好吗,李先生?”
她并不想掩饰声音里的快乐。
“很好。你的伤怎么样了?”
就这样,他们像老朋友似的谈着。她打量着他,似乎要确定面前这个她一个星期前才认识的男人是活生生的。他的头发向后梳,仍是那顽皮的笑容,仍是那活泼的眼神。
“我猜你会来,收到招待券了?”
柔安眼睛一亮:“是你送的?”
李飞点点头:“我一直想再见到你,又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的朋友文博认识这里掌柜,于是我们碰碰运气。我本想打电话邀你来,却又不敢。”
他转身介绍他的朋友。文博照例摆了一副庄严的表情,站起来鞠个躬。春梅和香华都回过头来看。祖仁正在看别处,似乎不希望被人打扰。这个从美国回来的留学生,看起来好像和茶楼的一切都格格不入似的。
柔安回到她的座位,向他们说明招待券是谁送的。当她瞥向李飞的台子时,并不掩饰隐藏在眼里、嘴里的笑意。
不久其他的台子也客满了。掌柜的走上前向贵客打招呼,然后走到李飞的台子,对文博说:“范老爷,崔姑娘要谢谢您,她请您点一段您爱听的故事。”
文博征求两位朋友的意见,李飞朝柔安点点头:“问问那桌的小姐要点什么。”
当掌柜的走近柔安,她有点吃惊地挺了挺腰。
“《宇宙锋》。”她大声地说。
这时祖仁注意了一下。他看了看范文博,问柔安那桌的客人是谁。他忘了《宇宙锋》是一出冷门戏。
崔姑娘出场了。她穿了一身袖子长而紧的蓝缎旗袍,头发卷成时下最流行的发式,面前摆了一张直径十二吋的小鼓。观众热情地鼓掌喝彩,范文博也随着其他人鼓掌。她爹则穿着褪了色的旧蓝袍,正在将三弦调音。她对贵宾席上的客人看了看,然后宣布故事的名字,并且说明这是客人特别点唱的。
她徐徐地开始,圆润的声音轻易地传遍了整个大厅。《宇宙锋》是在说宇宙界的疯狂,一个女子拒绝被封后的戏剧故事。命老百姓筑万里长城的暴君秦始皇死了,善良的太子因为反对父皇的暴政,正被放逐边疆。于是宰相赵高假传圣旨,拥护始皇淫荡的次子继承王位。为了巩固在皇帝面前的势力,赵高希望把自己的女儿送进宫里当皇后,这件事皇帝已经答应了。但是赵高的女儿知道老百姓都在暴政的统治下痛苦呻吟,而国家的政权也四分五裂了。她还知道那位善良的太子也已被假圣旨害死了。当皇上亲自下诏娶她为妻,她无法做主拒绝,于是她将计就计,装疯卖傻,使他们的计谋无法得逞。
崔姑娘把她装疯的那段学得惟妙惟肖。她不认父母;她吐着猥亵、淫荡的言语,带着歇斯底里的狂笑。对她而言,世界变得颠倒混乱。上了金殿见到圣上,她疯得更厉害。击鼓声愈来愈快。她说了一大串的激烈言辞辱骂他,嘲笑他。这些话也只有疯子才敢骂。她质问皇上到底是如何处置他哥哥的,他为什么被杀了呢?
有时她温柔婉转,有时她又愤怒地扯紧嗓门儿,皇上怒火填膺地恐吓说要将她处死,疯女仍然发笑,只是沉迷在自己的幻想中。皇帝相信她是真的疯了,于是决定不立她为后。崔姑娘用歇斯底里的获胜狂笑声结束了这段说书。
每当赵高的女儿冷嘲热讽地辱骂暴君一句,观众就鼓掌一次。崔姑娘伶俐的口舌、动人的语调,完全掌握了台下的情绪。
柔安似乎很受感动,在故事结束时她大声喝彩。她真的是被吸引住了。当观众七嘴八舌地赞美时,她回头看了看李飞。
崔姑娘喝了口茶,坐下来喘着气。台下闹哄哄的时候,她和她爹说了一些话,然后站起来继续说其他的故事。她早已带起了整个场子。观众欣赏她的举手投足、一颦一笑,以及她声音里的感情。光是那一面小鼓在她熟练的敲击下发出来的各种节奏,就够听的了。
李飞并没有专心地听。柔安现在也活泼乱动,不再全神贯注地听了。她笔直地坐在位子上,身体微微地向前倾,好看到他。在这一身简便的黑裙衬托下,雪白的脸上充满了青春的气息。他真希望自己有这份勇气走过去坐在她身边;但是她们的台子没空出座位,何况祖仁又是一脸神气活现的表情。算了。李飞这辈子最讨厌对自负的人多礼,生怕别人误会他。
崔姑娘又结束了一段精彩的表演,台下掌声如雷。跑堂的在场子里来回穿梭,卖些橘子、梨、花生和糖果。茶楼里面很热,柔安摇着白手帕扇凉。台上休息的时间很长,茶楼趁机赚了一笔。祖仁不耐烦了,他拿出香烟,放在镶了金边的烟嘴里,摆了一个适当的角度。
茶楼是公共场所,任何人只要花两毛钱买票,就有权利进来。在遏云表演的这些晚上,称这批人是争抢拥挤的群众总比叫“观众”要恰当得多了。这些人包括了三教九流,而且还有很多闲游的败兵夹杂其中,算起来观众的举止已经是很文雅的了。
范文博可不是那种姑息养奸的人,他的保护网广布茶楼的里里外外。虽然屋顶是坚固而又防水,但是总免不了有拳头来坏事。范文博在“河南红枪会”中位居“大叔”,也就是说,在这个联盟组织里是第三号人物。秘密组织渗透到下层社会、戏园子、茶楼、酒馆,那种地方难免发生暴力纠纷,总是仰赖帮会来保护。
李飞向柔安招手,示意他这桌还有些空位。柔安和香华一块儿走过来。李飞和柔安说话,蓝如水则和香华聊天。春梅没和柔安她们一起过去,因为她知道自己的身份很难向人介绍。
“杜小姐,和你们坐在一起的漂亮姑娘是谁?”文博问道。
柔安看了看香华,犹疑了一会儿:“她是替我叔叔照顾孙子的保姆。”
如水对香华谈及他在城里参观了一座回教庙宇,那是几世纪前元朝建筑的。他告诉她远在一千年前唐朝的时候回人自中亚来中国的经过。香华从来没进过回教庙宇,因为她丈夫不感兴趣,而她又不敢单身前往。她听得津津有味。
柔安的心思里只有李飞。
“让我看看你的表。”
柔安伸给他看。她的手又白又嫩。“还在走,我拿去修过了。”她愉快地对他笑着说。
“很高兴那时候你把表弄丢了。要不然你跟其他女生回学校,我也不会认识你。这叫做缘分。”
她盯着他的眼睛,低柔地说:“你相信缘分?”
“大概吧。我也不知道,我宁可信其有。命运拉着线,而我们对它却毫不知情,这样比较有意思。主宰命运的神仙真是幽默大师,他喜欢捉弄人,看到一对男女为爱情受折磨,他就开怀畅笑,这才扭动了线,使他们团聚。等到那对男女顺利地定了亲成了婚,他就对他们失去了兴趣。有时候他也是个愚弄大师。”
李飞的眼光停在她身上。他喜欢刚才她走过来,只简单地说一声“你好吗?”的方式。那时她脸红了起来。他很健谈,她被迷住了。
“告诉我为什么点这段《宇宙锋》。”
“这出戏我曾经看过一次,过后一直忘不了其中的剧情。有些故事我不觉得怎么样,可是当初这出戏好令我感动。”
“我告诉你为什么。这出戏里面有位善良的太子和僭位的险恶王子。赵高的女儿爱上那位善良的太子,这就是为什么她疯了。”
“咦,我也是这么认为哩!别人从没有这种说法。那么她应该是真的疯了。真高兴我们的想法一样。”
“我们两个都对。”两人大笑。柔安很愉快地看其他人。李飞很孩子气。
“我可不可以再和你见面?”他问她。
“嗯?”
“我不敢打电话到你家。”
“你可以打电话说是要找唐妈。”
“你能不能出来和我吃顿晚饭?”
“出来是可以,不过不能吃晚饭。叔叔会找我,我又不想解释。”
祖仁在另一桌很沉不住气。他付了茶钱,丢一块大洋在桌上,然后点点头示意女士们跟他走。
香华还不想走,不理他。他多事地走过去拍拍她的肩。“走吧!”他说。香华恼极了,继续聊天。
这时候门口突然传来一阵喧闹。一个当兵的喝太多白干酩酊大醉,漏听了遏云的表演,他正用力地向前挤去。
“遏云,遏云,出来!你老子叫你出来!”
观众拍手大吼。
“喂,遏云,出来!”
掌柜的走上前:“她已经唱过两回,累了。”
“她不认得她老子?你看她出不出来。”
这个醉鬼从腰带里掏出一把左轮手枪,向台上开枪。观众惊愕得大声尖叫。
一直在场观看的范文博站了起来,丢了一个眼色给满布在大厅里的“侄儿”们。他扬了扬头说:“把他扔出去。”
这个当兵的伸着颈子瞪着台上看,有一块酷硬的东西自后面敲了他的头。他双膝一软,就瘫在地上了。帮会里的兄弟们拿走他的枪,把他拖了出去。紧张的观众这才松了一口气,开始疏散。有人大叫:“干得好!”
祖仁已经开始向外面走,女士们跟着他。春梅经过时,迅速地朝李飞的两个朋友看了一眼。他们站起来笑着道别。当柔安走过李飞身边时,李飞问她:“怕不怕?”
“还好,幸亏他被撵出去了。”她说。
她离开时深深地看了他一眼。
杜家人离开的时候,茶馆外面围了一大群人。祖仁很不舒服。他到过国外,也见过比说书更好的娱乐节目。他是纯粹陪太太来的。这里没有通风设备,空气很坏,不加罩的灯刺痛了他的眼睛。他走出来吸了几口清新的空气,这才感到好过些。二月的夜里空气冷冷的。祖仁把车开到门口,让女士们上车。几个乞儿围着他们讨钱,祖仁有点生气,原则上他不赞成向人伸手要钱的乞丐。“别对他们施舍。上车吧,咱们离开这儿。”
香华扣上皮包,坐到前座上,感觉很气馁。柔安和春梅坐在后座。祖仁砰的关上车门,走到另一边,坐在他的位置。围观的人们还站在那儿,目瞪口呆地望着这辆大型派克名车黑亮又精致的车身。祖仁打开前车灯,按着汽车喇叭。喇叭不是嘟嘟响,而是发出“索、哆、来、咪”四个音符的旋律。引擎先是咳了一会儿,然后发出了咕噜咕噜的声音。他的汽车又作怪了。他猛然一踩油门,车子晃向旁观的人群,几个小叫花都吓得跑开了。
“哦,老天爷。”香华差点叫出来了。
“咱们真不该到这个鬼地方来。”
“你这样会撞死人的。”
“我从来没出过事。”
祖仁面带怒容,觉得跟一个紧张兮兮的女人争执根本于事无补。前车灯摸索着街道,照亮了几条直直的窄巷,他们开到大街上了。大部分的店铺都打烊了。黑暗中没有人说话,只听到引擎的哼哼声。祖仁停车点了一根烟,香华一言不发地偏头看着他。
“我看不出那有什么好看,既不是唱戏又不是演戏。故事嘛,更多是枯燥乏味。”他说。
“除了你,大家都爱听。”香华说。
“我实在是被迷住了,不管她说什么故事,我都百听不厌。”柔安说。
对祖仁来说,要他喜欢这个他已经回到的都市,一直都是个挑战。他到美国留学,专攻企业管理,简言之,他对身边那股懒散、不求效率的调调儿感到很不耐烦。他已经尽全力帮助这里走进现代了,全西安只有他的办事处有一组橄榄绿的铁柜,存放档案的夹子和一张会回转的椅子。不过烦恼也开始了,他必须训练土里土气的职员去习惯使用档案卡。把卡片弄得有系统之后,他这才发现在中国字中竟然没有索引制度,没有一个可以操作现有的资料。他咒骂《康熙字典》,他在这本字典里找不到“为”和“包”这两个字。“为”是猴子的象形字,他又怎么知道这个字的语源呢?“肯”字好像是“月”部,结果他是在“肉”部找到这个字,因为这个字的原意是“著骨肉”。他自觉中国文字应该废除。职员们把他的档案夹弄得一团糟,继续回去做他们旧式的记录本子。
当他想起在纽约大学修会计、大众传播和推广销售等课程,不禁失望得喃喃诉怨。由于没有铺设铁路,他那三岔驿大湖里的咸鱼仍利用驮车、马车和舢板对外运销。他的血液中流着一种杜家人遗传的神秘天性,如果他发觉自己不适应西安,处处格格不入,那么他要西安来适应他。他要开发道路,所以他着手经营水泥工厂。最近他体重大增,仿佛有无穷的精力可用似的。他本来就不想来听大鼓嘛。其实也不是失望,那就跟他原来所想象的差不多——原始,不经修饰,几乎可说是半开化的玩意儿。
他叹了一口气,说:“你们真该看看纽约露西剧院,那灯光、布景和舞群,一分钟都不用等,连一秒钟都算得好好的。”
一谈到美国,他总是很热烈。只有这时候他才有诚意和信心。车子里没有人搭腔,他不说了。真是对牛弹琴嘛!他觉得好孤寂。
香华没有反应,是因为刚才被弄得很气馁。再说,她多次听丈夫热烈地谈及美国。她没去过那里,根本接不上嘴,只有听的份儿。每次他因西安的某件事而作呕的时候,她心里都做了准备。平常柔安会问他一些美国情形,不过,她现在心不在焉。她正在想李飞,以及他说的缘分,尤其他说命运是位愚弄大师。车子转了好几个弯,在他们家大门停了下来。祖仁让柔安和春梅下了车,然后继续驶回自己的家。
春梅和柔安下了车,顺道经过门房看看一切是否正常,然后和门房老王笑笑道晚安。
老王年约五十岁,跟着杜家已经三十年了。他看了看天色说:“梅姐,你们回来得挺早的嘛。”
“是啊,你现在可以锁上大门了,可别忘了西院的边门哦!”
“不会的,梅姐。”
老王眼看着“梅姐”十七岁那年进杜家当小丫头,又眼看她爬上有权势的地位,能干得可以独当一面了。她常常帮他的小忙,替他掩饰一些过失。他感激她,愿意在她手下干活儿。例如前一天晚上他忘记锁上边门,春梅发现了就直接来告诉他,没有向老爷报告。
春梅和柔安走进第一个院子,唐妈正独坐在那儿等柔安回来。春梅向她们道了声晚安,就走进老爷和太太住的第二个院子。
她先进房去看两个孩子,九岁的祖恩和七岁的祖赐睡得正熟呢。她摘下珠宝首饰,脱下晚礼服,换上棉袍,走进厨房看看用人有没有依照她交代的,十点钟的时候把药汤端给老爷喝。
杜范林正在太太的房里说着话。春梅进来,向床边走去,问道:“婆婆,您需要些什么?我去泡杯茶来。”
“不用了,现在既然你回来了,你们两个可以走了,想睡了。”太太彩云说。
春梅的礼貌太周全了,彩云真是一点法子也没有。
春梅年轻有活力,她的脚步从早忙到晚没休息,家里大大小小的事情都留心处理,她已经成为这幢屋子里发号施令的灵魂人物了。虽然没进过学堂,可是她记得哪些日子该去收租,哪些日子该付款结账。很多地方她像是当家的少奶奶,只不过她还和老爷同榻而眠罢了。她懂得如何应付老爷,怀柔太太,赢得年轻一辈的好感。家里的用人都怕她,因为没人能瞒得过她,又因为她为人公正,不摆架子,他们也尊敬她。她很愿意亲自当家,而且避免责骂用人,所以每个人都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相反地,太太觉得越来越有必要对用人严厉,来维护自己的权势。如此一来,用人们对春梅比对大太太更有好感。春梅的地位很“暧昧”,这不是她本身的错。她对这点也有些不高兴,不过她真的应付得很好。
春梅的出头不单靠她本身的条件,也要归功于杜范林狡猾老练的特质。地方上仍公开流传前市长并未纳妾的虚言,如此一来,我们对书中混淆称谓更感困惑,读者一定也很好奇吧!
春梅到杜家那年,只有十七岁。她不但有令人侧目的身材,而且比其他女孩子有头脑。十八岁时她愈发标致艳丽。杜范林关心着公共道德,但却禁不住被这个聪明、貌美的少女给迷住了。他送给她大批的礼物,要她来侍候他,避开那些对他尊敬的众人的眼光,他向她求爱。
在帝制时代,丫头如果替老爷生了孩子,自然就会被纳做偏房。但是杜范林一向是公共道德的拥护者,身为现代先进的市长大人,他曾经对纳妾制度加以抨击哩。现在他不能公开地纳妾,可是他也不想不认自己的亲生骨肉呀。他暗想,要是他从未公开发表反对纳妾的言论该有多好。祖恩一出生落地,他匆匆把春梅许配给园丁,领养了孩子以继承亡故长子的香火。结果孩子的辈分降了一级,不过他不得不替长子的香火问题设想,于是他要孩子喊他爷爷,他一向想拥有做祖父的地位和尊严。那时他已经四十八岁了,如果祖正还活在世上,娶了一房媳妇,这时候杜范林是早就该当爷爷了。他把春梅安置在他卧室隔壁的后室里,就当做孩子的保姆。园丁一点也不喜欢这样。可是杜范林替自己免去了一场绯闻,立他的孩子为嫡嗣,而且也使自己升了一辈。
过了两年,祖赐跟着出世了,纸包不住火。他给园丁三百大洋,叫他自己另娶妻室。园丁一脚踢开了他的施舍,辞职不干了。“真是不识好歹的家伙,他哪儿还找得到三百块钱?”
妙的是,杜范林每天听到孩子一再地喊他“爷爷”,竟想使自己相信他真是这两个儿子的爷爷。这么一来全乱了,春梅的两个儿子只得叫亲哥哥祖仁“叔叔”,叫柔安“姑姑”。杜市长非但不受困扰,而且还引以为乐。一连串“姑姑”、“叔叔”、“爷爷”,把这个事实上只包括父子两代的家庭弄得像是三代同堂似的。
“我弟弟打牌都自创规矩。”有一次柔安的爹对她说。
杜范林利用杜恒大夫的名义替儿子命名,也正是显示他的一种天赋。四个儿子的名字第一个字都是“祖”,指的是杜恒大夫。祖正(祖父的正直)、祖仁(祖父的仁慈)、祖恩(祖父的恩惠)、祖赐(祖父的赐予)。
谈到“祖父的恩惠”(祖恩)和“祖父的赐予”(祖赐),“其实两个都是他自己的‘恩赐’。他生的,他种的,他自己去享有。”柔安她爹说。
春梅是女佣,不过不管你怎么称呼她,她总是个女人。古老传统里,她会被收做偏房,不能穿裙子,只能穿旧长裤。问题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现代女性突然换下短衣长裙,改穿旗袍了。没有任何传统规定姨太太不能穿旗袍。有一回,春梅开玩笑地说,她很想做一件旗袍穿穿。当时正流行穿旗袍,况且穿上旗袍显得好高雅。杜范林喜欢这个主意,大表赞成。杜太太仍然穿短衣长裙,样式稍稍地改变一下——就像军人制服上加一条杠似的——这对杜太太来说,地位上充满了极大的影响。春梅不但变得更漂亮,更时髦,而且也使得正室和半妾半婢的姨太太之间的利益混淆不清了。太太稍稍失势,春梅的权势却很明显地升高了。
刚开始那几年,“祖父的恩惠”(祖恩)和“祖父的赐予”(祖赐)还小的时候,春梅站在餐桌旁边服侍老爷太太吃饭。一天春梅为太太裁着衣裳。杜太太为了杜范林到春梅屋里睡觉的次数比进她的房间还多而生气,她喃喃地发着牢骚。那天早上春梅做的每件事都不对劲,她忘记把毛巾换掉,把茶壶放下时,又溅了一桌子的水,她只好去换另外一个茶壶。一切就绪之后,太太又发觉开水还不热,温温的。
“你这小巫婆、丫头、狐狸精,如果你心不甘情不愿,那就不要做好了。你简直忘了自己的出身。当初要不是我收留你,现在你还不知在哪里呢!穷人家的丫头片子!你这个狐狸精盯着男人不放,勾走男人的魂,凭你淫荡的……”太太说。其他话实在不宜记下来。“彩云”是太太的名字,女人的名字常常把人骗住了。
春梅忍下一切的侮辱,向她赔不是。现在太太正瞪着她看,使她手里的剪刀不觉抖了起来。
“多彩的云霞”气炸了:“你这个白痴、笨蛋,前世注定的万代仇家!”她拿下春梅手里的剪刀,不断地戳刺春梅的手臂。
那夜春梅伏在床上大哭,她再也受不了了,她求杜范林让她带着两个儿子搬出去住。
第二天午饭,春梅站在她两个稚儿身后,虽然臂上缠着绷带,仍然以女佣身份侍候大家吃饭。
“春梅,坐下来。”老爷说。
春梅吃惊地张大眼睛。
“春梅,这是我的命令。你是我孙子的娘。从今天起,你和祖恩、祖赐坐在一起。”
春梅胆战心惊地坐下来。彩云的眼睛在冒火,她知道这是丈夫在间接责备她的所作所为。
妻和妾之间的另一条界线又抹消了。在老爷嘴中,她是“祖恩的娘”。在太太眼里,她还是“春梅”。祖仁和柔安喊她“梅姐”。在两个孩子心目中,她是他们的“阿姆”,这在方言中意思是“娘”。要是老爷过世了,还非得要上海律师工会或者一流大学里的法学院才能判决春梅究竟算不算杜家合法的一分子。因为她既没迎娶入门,也不姓杜。
这是好几年前的事了,大家好在见惯不怪,接受了这个事实,您就甭去想这么多啦。春梅的伤心复原了,而且过了几年,连手臂上的疤也几乎看不出来了。
女人不知不觉中深受男人的宠爱,就如浪潮的升涨和森林的蔓延一样,细微而不易察觉。春天一到,森林就更接近田野。香华入杜家门之后,春梅不但开始搽胭脂、抹面霜,甚至头发也剪短、烫卷,像是个时髦的女人,当然这一切都博得杜范林的热烈激赏。他觉得十分得意。社会禁止他宠爱别的女人,他内心感受到一股反抗的胜利喜悦和报复快感。
彩云看着这一切事情的发生。为了报复,她故意雇用一个年轻漂亮的丫头。这个新丫头没做很久。春梅察觉了一切,没让她待下去。
香华第一次到杜家,有点看不惯这种情形。她是个受过大学教育的新时代女性,何况又出身上海的世家,家里的用人都很有分寸,而现在要她和一个女佣同桌,她觉得是一大侮辱。尤其,香华说话又直言无讳。能够安抚香华,把她争取到自己这条线上,才真正体现出春梅的本事。她跟着孩子们叫香华“二婶”,她坚持要谦逊得像个女佣似的侍候香华。香华一吃完饭,她敏锐的眼睛第一个注意到,立刻起身替她添饭。香华刚到西安的时候,春梅抽空陪她逛街买东西,把最好的商店介绍给她,总是微笑地喊她“二婶”,并且替她拿大包小包的东西。
那天晚饭时,春梅由父子二人的谈话和柔安被激怒的表情中,感觉出三岔驿谷地一定发生了严重的事情,引起家人的争吵。她一声不响地听着,因为她对三岔驿一无所知;杜范林也不愿意和她商量。第二天她来找柔安谈这件事。
“老头子收到你爹关于三岔驿水闸的来信,我搞不懂究竟是什么事让你爹和你叔叔这么一来一往地写信。”
柔安向她解释,又说她爹叫她在放春假时上三岔驿一趟。
“我已经将近一年没见到我爹了,不过他也曾在信上告诉我这件事。你也知道,祖仁打从美国回来后,就筑了那道水闸。回人住在湖西北的谷地里,那块谷地都靠湖水流下来灌溉。水闸一建好,河流的水位就降低了。我爹说,回人田里缺水闹灾荒,谷地里的居民都很反感,怨恨不已呢!”
“我懂了。当然,二叔建水闸是怕鱼群流入河里去。你还记得吧,他住在家里的时候,我们听他兴奋地说过这件事。他认为这是个了不起的计划哩!”春梅说。
“没筑水闸之前,鱼量还是有很多,根本用不着去截断回人谷地的水源。我觉得这么做真刻薄、恶劣、自私。我爹给我的信中说到,水闸会引起很多纠纷。”
春梅试图了解情况:“我想,剥夺邻居的水源实在与我们的家风不合。”
“叔叔怎么说?”
“他说你爹疯了,他自己知道他该怎么做。”
“我听过爹告诉我一些新疆回变的故事。他这么担心,一定有他的理由。你想象不出来那边的情况,大湖以北全都是回人区,那边已经发生过流血事件了。”
柔安告诉春梅,她常常听她爹说起当年爷爷如何替三岔驿免除一场暴动叛变的经过。那边一向呈现一个不易处理、易爆发的状况,往往会引发民族间的战争和残杀。她也听过很多有关左宗棠把三岔驿产业送给杜家先人的好听故事。
柔安的曾祖父是一八六四年至一八七八年间追随左宗棠镇压回变的一员部将,大夫杜恒就是从他的手中继承了官职和三岔驿的产业。那时甘肃的回人侵犯西北两省,甚至攻入西安。整个新疆都在闹叛乱,由突厥名将雅霍甫伯克领导。
左宗棠是伟大的军事家,也是了不起的政治家。他是第一位成功地将汉人带入新疆的人。当部队向哈密沙漠西行推进时,他命令士兵种植树木,并且在沙漠边缘开垦了不少田地,作为他们的安全基地和粮食来源。为了传入养蚕事业,他叫士兵的眷属们利用腋窝及胸部挟带蚕卵。据说有些蚕卵在他们未到达新疆时,已经孵化了。士兵还带了柳树苗和弓箭、油布伞去。直到今天,新疆境内通往哈密的路旁的杨柳,还叫做“左公柳”呢。那是个伟大的成就。回乱弭平后,柔安的曾祖父得到甘肃南部大夫的荣衔,三岔驿的大湖封给他当私人产业。他死后,儿子杜恒继承他的官职、头衔和那片大湖产业。
虽然左宗棠是个行政人才,但是对土著却毫不留情。他认为千年以来,西北边疆上的突厥、龟兹、准噶尔、多萨克、鞑靼等十二部族产生的周期性大屠杀和宗教暴动问题,唯一解决的方法,只有建立汉人殖民地,强迫“蛮人”改变宗教信仰,以及接受汉人的生活方式。他杀回僧,毁寺庙。当武力镇压了叛乱后,许多部落被夷平,回人也被征服了,但是都怀恨在心,怨恨不已。所以他一死,叛乱又开始了。
三岔驿和西北的其他地方一样,南部的岷山稀稀疏疏地住了些藏族人,盖有一些城堡和喇嘛庙,北部在洮河上游的肥沃谷地里住了一支突厥的部落,他们是为了贸易和农业才流散到北边来的。杜恒手下的汉军本来也是动辄以征服者的姿态对付回人。但是,当剥削土著、残杀回人的事件传到杜恒耳朵里,他对手下一概严厉处分。钓鱼就是个问题。回人为了生活,想在湖里钓鱼,杜恒任他们自由地到他的湖里钓鱼,尽管这湖是他私人财产。他没有什么惊人之举,但是凭着公正待人,终于赢得回人的好感。
一八九五年西宁发生回变,为了报复左宗棠手下对回人施加的酷行,回人对汉人进行大肆屠杀。据说,无辜牺牲的汉人和回人多达二十万人!叛变眼看就要伸向甘肃南部了。杜恒把回人领袖“阿訇”叫到他的府衙,把整个局势告诉他之后,带着冷静的表情直直地看着他。阿訇微笑着,杜恒拍拍他的背,表示友谊。两个人什么话也没说,整个三岔驿就免掉了一场恐怖的屠杀,而其他地方却无一幸免。
春梅深受感动。“我不懂是什么促使二叔这么敏感、紧张、活跃,他眼中含着冷酷的眼神,脸上的肌肉也总是绷得紧紧的。”
“你也这么觉得?我觉得他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倒是很满意。他一定是从美国学到了那种紧张、活跃的态度。他吃饭好快,好像把吃饭也当做成例行公事似的。当然叔叔很高兴他帮着扩展咸鱼生意。”
祖仁和香华住在东区的一幢屋子。身为杜恒的孙子,不陪父母在老宅里,在他父亲的眼里实在是不忠不孝的行为,但是他们也有充分的理由。那幢房子有个紧挨着邻居的小花园,但是这座现代化的花园有白色的墙和绿色的百叶窗。最正当的理由就是房子里有个瓷浴缸,浴室里的白瓷砖一直铺到半墙上。祖仁装了个淋浴喷头,幻想自己又回到美国。他总是使劲地擦洗身子。他一丝不挂的身子不很好看,而且总是溅了一地的水,香华常常被吓着。她不懂,既然有个浴缸,为什么男人连洗澡也不肯安静坐下来。
那天晚上从茶楼回来,香华走进她的房间,脱下衣服,觉得刚才玩得很愉快,又认为今晚的气氛被破坏了。这有点像当你口渴时正喝着一杯水,却有人抢走了茶杯。你喝了水,但是没全喝,没喝过瘾。祖仁很会赚钱。回国之后,他就接下他爹的生意,凭着远见和他所谓“进取的策略”扩展生意。他眼见着新纪元的来临,中国将会有更多的道路和新的建筑物,这些都需要水泥。他发展得很顺利,很快就成为西安的杰出青年才俊之一。
祖仁夫妇分房而睡。他走向冰箱,找他那瓶进口的“白马”威士忌。他太太不喝酒。她的舞姿很棒,但是他们已经很久没跳舞了。全西安市连一家高档的舞厅也没有,再加上很少有跳舞的机会。
冰箱常发生故障,停电或嗡嗡作响。一旦他放弃了,却又恢复原状。有时电线短路,西安竟没有一个人会修理,装船运回上海去修理又太贵了。今晚冰块总结不起来,所幸晚上凉快,他可以不加冰块。他喜欢在上床之前喝一杯威士忌苏打。他觉得自己好高贵,牺牲一切回到这里为故乡和祖国效命。不加冰块的威士忌!
“我能进来吗?”他敲敲妻子的房门。他拥有受西方教育的人士的所有礼貌,地道的中国丈夫会直接走进去。他总是在太太上车前替她开车门,在街上他也走正确的一边。这是一种习惯,不过似乎没啥差别,香华并不觉得他真正尊重女性。开车门让妻子先上并不表示温柔,那种女人内心所渴望的温柔。香华发现,一个男人在国外留学多年,接受了全套的现代教育,然而他对女人的方式仍然不会有所改观。我们无权要求一个纽约大学的毕业生自动变成一个理想丈夫,或者穿西装、打领带就能使男人脱离乡下人的粗里粗气。不过香华和许多时髦的人一样,总是对西方教育及出国旅游的好处抱着一种莫名、夸张的观念。
“你去睡吧。我累了。”香华在卧房隔着门说。
“我只是想在上床之前和你谈谈,达令。”这句话是中文,“达令”却是英语。香华的英语会话还马马虎虎过得去。这个字眼怎么啦?它还是那个英语字眼。当祖仁追求她的时候,这个昵称听起来那么温柔,那么美妙——简直涨满了女人的心房;而现在,同样的字眼却变得发霉而枯燥,像走了调的音乐似的。
“你去睡吧。”香华一向对他很直率,说起话来像是结婚两三年的夫妻似的。
祖仁转身走开,觉得比往常更寂寞。
她已经脱下了衣服,放下结髻的长发。因为消瘦,肩胛骨很明显地突出。她的双颊因为很特别地晕着——并不是她抹上的厚厚胭脂,而充满了温馨。她对着镜子看自己的脸孔。婚姻对她而言,像是在吃烘了一半的面包似的,一头是松软的,另一边却是生粗的。她对自己的华服和首饰相当自傲,总是对着首饰仔细看个半天才锁起来,衣服也是小心谨慎地挂在衣橱里。然后她换上饰着软毛的拖鞋,滑入丝被里。她的睡床镶有闪亮的铜柱。她熄灯后,看见丈夫卧室的门下透出一道白光。
那道细细的光线令她无法入睡,她还在为茶楼的枪声感到紧张呢。她听到丈夫在隔壁房里不停地踱着步,自己咯咯地笑了出来。“活该,要是他在茶楼行为不这么粗野,我会放他进来的。”
丈夫是否仍像从前那样爱着她呢?他似乎少不了她,需要她,而且让她过得舒适。但是任凭他娶哪个女子做合法的妻子,他都会需要她,让她过得很舒适。对祖仁而言,他学的是经济,虽然不懂得情调,不过却是个很好、很规矩的丈夫,和值得尊敬的公民。他们刚结识不久,她就发现自己嫁了一个相当乏味的男人,似乎他的脑袋只朝一个方向发展,他看不出妻子强烈感受的事情。他一心要建立个好家庭,他所谓的好家庭就是住一栋房子,让太太穿美丽的衣裳,客人来的时候做些像样的佳肴。然而他自己却从未在意美味的菜肴,连汤里是否有火腿味,他都吃不出来。这些他根本就不在乎。人的神经就像是底片,有些底片感光好,能捕捉一切色调、音调的细微差别,有些则粗劣简陋。他胃口很好,精力充沛,但就是无法欣赏遏云那轻快的旋律和美妙的音色。他听到的只是表达意思的噪声。那个唱大鼓的名伶说的某些话,都是华丽、冗长,故意虚张声势的废话——他感到很不耐烦,他向来对文学敬而远之,甚至还有些害怕。他也很纳闷为什么太太打开皮包,把钱施舍给那些在街头发抖的乞儿。他说过他不赞成乞讨,这会助长人们偷懒怠惰。大寒夜里,往往会有乞丐冻死在路旁。
扎稳根基、受人敬重,这是他私底下的理想。干净、进步和水泥则是他理想中的中国。“中国需要的是水泥,嘿,美国的水泥地都是那么地干净,躺在水泥地上都不会弄脏衣服哩。”他曾向太太说过一千遍。
她是在上海认识他的。那时候他刚从美国回来,带着那股受了西式教育的年轻人的吸引力。香华已经从学校毕业两年了。虽然他的皮肤粗黑,但是体格倒是蛮健壮,加上衣着完美华挺,从任何一方面看来,他都具有清醒、能干、庄重、严肃、上进的青年的神采。他为自己吹嘘,而且大谈美国,香华被冲昏了头,嫁给喝过洋水的人是时髦的举动,也是现代社会的上流阶层风气。香华觉得这个男人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他们在上海快乐地度过了两个月,几乎每两天就到一些闪亮豪华、五光十色的夜总会跳舞。他们和朋友聚聚,到苏州、杭州、无锡旅行,最后才把他们的小家庭安顿在古都西安。
结了婚,女人会发现两个心灵。首先是丈夫的,深藏在大男人心里的想法和秘密都暴露无遗,不需要像在社交场合中掩盖和隐藏;人类性格里的限制、弱点、偏见、自我主义,以及无知都显露出来了。她通常也会发现她自己的心灵,找到自我,找到自己的命运,以及活下去的目标。第二个发现则要从孩子出生开始。香华已经发现了丈夫的灵魂和个性,却还没有找到她自己的。
她来到西安——奇异、陌生的西安——就迷失自己了。在这里,李白、杜甫、杨贵妃曾经住过;在这里,汉武帝建过都,远征匈奴;在这里,发生过多少战役,改朝换代,宫殿连烧数月,皇帝陵墓惨遭掠夺。祖仁没帮上她什么忙。她听说城外有唐朝和汉朝的废墟——“唐宫”和“汉镇”,但是她从来没有去看过。她丈夫把那里说得一文不值:“没啥好看的,不过是些土丘和村落罢了。”她在大学读过《景教碑》,一千多年前,由远来中国的景教基督徒建立的石碑,就竖在西安城外的一座庙里。她甚至也没见过景教碑。其实她丈夫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一块碑存在。他老是强辩说,他所学的只限于经济嘛!
今晚蓝如水会提到在唐代来西安的基督徒、突厥人和波斯人。蓝如水还跟她提到“波斯关”——唐代波斯人住的特别区。当他说话时,他的热诚感染到她。他说,有一天他和朋友救出了六块古代雕刻的画板,那些画板被一个穷人家当做踏板铺在院子里,每天踩来踩去。每个画板上都雕了一个女人的全身像,显然是波斯女人。画里的女人穿着外衣,戴着帽子,脚上穿的是翘起的小鞋。“真不可思议,看起来好像是波斯帽。那几块石板一定是八世纪左右的遗物。”蓝如水说。就在这时候,她丈夫走到她身后,轻轻拍她的肩说:“走吧?咱们回家!”他根本没有考虑到要坐下来,等他们把话说完。他天生就不会替别人着想,即使没有醉兵的出现。假如他坐下来等,他也不会对蓝如水的话感兴趣。
香华看着门缝下的光线,她在床上翻了个身,终于带着那种尝过半生不熟的面包的感觉睡着了。
如果有个甜甜的小宝宝躺在她身边,对她咕噜咕噜地撒娇,她就不会感到空虚了。唯有婴儿的小手能解开心结,打开女性潜能的水闸。没有人解开香华的心结,医生说祖仁不能生育。
柔安搭黄包车到火车站附近的“翠香楼”饭馆,心一直扑通扑通跳个不停。外面下着雨,黄包车前面紧紧地遮着,只有眼睛上面射进一道光线,好让乘客看到街景。虽然和李飞的约会并没什么不对,不过这样没有人看得见她,心里更舒服些。天色已近黄昏,她是从边门溜出来的。她必须回去吃晚饭。他到学校找过她几次,也打过电话给她,可是从来都没有约她出来过。
这是她第一次正式地和男人约会。车到了饭馆,心跳得更厉害。那天在茶楼李飞对她格外地坦白。她喜欢他说话的态度,仿佛他们已经认识很久了。这就是他。她也喜欢那双大而清晰的眼里那股锐利的眼光。从那篇谈磕头的文章里,就可以看出他的文笔,他充满才华和独立精神。她喜欢爱旅行的男人,能对生命一笑置之,这和她见过的所有认真沉着、能干的薪水阶级完全不同。她收过许多年轻人写来的情书,有的她认识,有的她不认识,内容千篇一律,都是自作多情,令她恶心。
她披着红色的羊毛外套,下了黄包车,走进饭馆,努力压抑脸上的兴奋,四处张望。李飞在等候她,立刻走上前帮她脱下外套。
后面的餐室正对着铁路广场,距离火车站五十码。雨已经转成微微的毛毛雨了。旅客和挑夫在月台上来来往往,一辆火车正沿着边轨缓缓前进。虽然只有他们两人独处,但是能看到外面的街景,柔安总觉得自在一点。
柔安把皮包搁在桌上,望着他。
“你得几点钟回去?”他说。
“七点以前。”
“我好高兴。我可以叫你柔安吗?我不喜欢叫人家小姐。”他慢慢地说道。
“随你。”表面上她实在比李飞还要兴奋。
“那么你喊我的单名吧。我打电话给你,是因为我要去趟兰州,想在走以前见你一面。”
柔安露出诧异的眼神:“要去多久?”
“不一定。这次远行是我自己向报馆要求的。我想去见识见识边疆,先探探新疆的情形。我总是对那片陌生的世界充满了幻想。”
“你的心定不下来,是不是?”
“我喜欢旅行,去了解其他民族。喏,咱们来谈个条件,你如果答应再和我见面,十天后我就赶回来。我可以搭飞机回来,报馆会替我付部分的旅费,这就是做记者的好处。我自己可付不起所有的费用,我是个穷光蛋,不像你。”
“我也不是很有钱呀!我爹的财产都被国民政府没收去了。”
“有这样的爹爹,一定很妙。”李飞说。
“我想是吧。我崇拜他。你知道,他是个保皇派。”她的眼睛直直地看着窗外。
李飞叫了两碗汤面。
“是的,我看过他的文章。你一定从你爹那儿学到不少东西。可以说,你出身于书香门第。”
“书香里还夹着咸鱼味哩。你知道我叔叔是‘咸鱼大王’。”
李飞大笑。她喋喋地说:“当然我听我爹说过许多康有为和梁启超的事。你喜欢梁启超的文章吗?”
“还不错。”
“近代作家里你最佩服谁?”
李飞很高兴,也有些吃惊,他早该料到“翰林”的女儿会问这个问题。不过他还得时时提醒自己,她是个爱幻想、睫毛浓密的聪明少女,她竟如此单纯地紧紧吸引着他。
“‘佳音学派’,很可惜这份杂志停刊了。唯有佳音学派把古典的优雅和现代的强劲糅合为一体,合乎逻辑的推理。古典风格的缺憾就是讲理不精,往往失之泛论。”他犀利地说。
柔安很惊讶,就像发现了同好。《佳音》杂志很早以前就停刊了。自然没有人效仿,因为如果不是一个十分精通古典文学,同时又彻底受过西方逻辑推理训练的人,根本做不成。《佳音》的主编姓张,是留英研究法律的学生。她只由她爹的嘴里听过“佳音学派”。
“我爹也这么认为。”她说。
这对恋爱中的人而言,是个奇怪的约会。在她来赴约之时,会期待李飞向她示爱。她不会生气的。
外面仍下着毛毛细雨。他们吃完汤面,他说:“想不想走走?我喜欢在雨中散步。”
她犹豫一下。她讨厌被雨淋湿,可是又不想让他失望,于是两个人一块儿走了出来。白昼很短,街灯疏疏落落地排了一串。她把两手插在口袋里,和李飞并肩漫步,迎面飘来一股新鲜泥土的芳香和令人舒服的蒙蒙雨滴。她发觉他的某些气质。雨中散步似乎能够刺激他的思考,他甚至没想到要去挽她的手臂。他看到路边一个个漏水的排水管,想起家里那漏水的水龙头。
“西方的东西总是做得比较耐用。蓝如水不相信西方的文明,我可相信。”
她回答说:“我爹常说‘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他仍然相信那套,你觉得怎样?”她急于知道他究竟接纳了多少她爹的看法。她见过他轻松愉快的一面,也见过他深沉严肃的一面。
和所有现代中国人一样,李飞深知中国正遇上优秀的西方文明,不论是在政治、机械、音乐、戏剧及医药方面都比中国优秀。
李飞不像蓝如水,他相信进化,相信该作某些调整。对现代中国而言,“调整”是一个温和的字眼,意味着社会和知识的巨大变动,人们不但面临了新的事物,而且也具有新的观念。最后总是又回到老问题上,中国的毛病出在哪里?或者是,中国该如何处理它?
两个年轻人在雨中专心地想着这个重大的问题。
李飞很熟悉“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这个对句,光绪维新派最喜欢这个说法。中国学识为本,西洋学识为器。意思是说,当我们把科学的成果用于日常生活上的时候,应该保持中国文化的精髓。稍稍地暗示中国文明是属于精神方面,而西方文明则属于物质方面。我们应该让心灵上仍保持中国化。
“我不信那一套,”李飞回说,“一点也不通嘛。根本和功能是不可分的。你钦佩一个国家,你是佩服她的产物。可是东西是人脑创造出来的,你不能把脑子想出来的东西和脑子分开。总不能说发明收音机的脑袋比制造漏水水龙头的脑袋缺乏灵性吧。这好比一边读孔子的哲学,还一边擦西式肥皂、听收音机、拍发电报一样。哦,我们是主人,而替我们发明电报仪器和肥皂的西方国家是仆人。我们根本是在欺骗自己嘛!个人行得通,一个国家却行不通。不懂得电学,当然发不出电报。光知道用东西,却不知其所以然,实在很悲哀。缺乏机械常识,你连钢索电缆和一根简单的长钢电线都做不出来。”
“所以你认为中国必须改变?”
“这是毫无疑问的。举个简单的例子,就说水龙头、螺丝钉,甚至绣花针、铁钉,西方的针织、铁钉、螺丝钉和水龙头做得比较好,那是因为有机械理论的根据。一般的家庭主妇才不在乎那根针是外国货还是中国货,她要的只是一根好针。我们无法拒绝去使用它们,我们只能拒绝自己去制造。除非我们已经具有那种发明东西的脑袋,不然我们自己根本造不出来那些东西。”
“我说不过你,但是我爹相信一件事。他常说,失了魂的国家必然会完蛋的。”
李飞对这次争辩并不陌生,他读过她父亲登在杂志上的讽刺作品。
“这是个错觉。如果国家有灵魂的话,绝不可失掉它。不过我们要搞清楚一件事,用肥皂而不用豆渣的人不见得较缺乏灵性。要说一星期才洗一次澡的人比每天洗澡的人更有气质,简直是谬论,根本是假话。”
“但是我们可以一面享受现代的舒适生活,一面保有灵性呀。我爹可能也正是这个意思。他说,我们可以用搪瓷浴缸,只是别忘了我们的人生观。”
“谈到物质上的舒适,我倒不觉得西方有什么值得我们效法的。光说舒适,我支持中国。没有人知道,其实我们很重视物质文明。住大厦公寓,乘坐电梯的西方人以为在享受舒适的生活。他根本不懂什么叫做舒适。住在用不着电梯的平房里不更好吗?别以为西方人懂享受。他打领带、系皮带、吊裤带,把自己勒得透不过气儿,而我们不论在屋里屋外都穿着家居长袍和睡衣。”
“我爹一定很高兴听到你说的这番话。你为什么不写书谈这个问题呢?”
“我也不知道。当一个文盲军阀在咱们头上作威作福,想杀谁就杀谁的时候,谈论文明未免太腐弱了。也许临到我站出来说内心话的时候,我又宁可得罪每一个人。”
他们走近市政府办公处。天色已经全黑了。他们走了半个多钟头,她的腿很酸。
“现在我得回家了。”她说。
他止步转身面对她,两手还插在口袋里。“真的非走不可吗?”好像他们正坐在客厅里,他是主人似的。
“真的该走了。你什么时候动身?”
“星期五的飞机。我下星期就会回来。你会让我再和你见面吧?”
她点点头,眼睛在黑暗中闪闪发亮。
“那就这么说定喽!”
他为她叫了一辆黄包车,伸手握别。他那个时候可以吻她,为什么他不吻呢?多奇怪的人啊,她想。但是她为他而感到兴奋。如果他只是跟许多年轻人一样,和女朋友散步时说一些甜言蜜语,那她一定对他失望极了。
逐渐进入三月了。早晨的阳光投射在柔安房间的格子窗上。看到摇晃的树影,她知道今天的风很大。刮风的时候,她总是听到挂在正院屋檐下的小铁铃叮当叮当地响着,小时候她多么熟悉这种声响。现在只有如故的铃声,其他人事几乎全变了。俯在枕头上,她可以看见正院弯弯的屋顶和屋顶边上几只青绿色陶土小公鸡。虽然有些假近视,不过她脑海里清晰地映着它们的影子,因为小时候她常常抬头望着屋顶上的那几只小公鸡。
今天一大早她充满了快乐、期待和认真,因为李飞已经回来了,昨天傍晚在电话里说要带她见他的家人。她听见唐妈在走廊上给秋海棠浇水。她叫人把早餐送到房里,一大碗面,带着两个荷包蛋和一片火腿肉。她看着屋外院子前面的那道白墙,她看到风里的两棵大梨树冒出了嫩芽,春天来了。去年春天,就在这座寂寞的院子里看着梨树花开花谢,听着同样的铃声响,她感到寂寞得可怕。然而今天早上看到梨树含着苞,她的心雀跃不已。风很大,她不想再散步了,真高兴李飞在电话里说,他们要在屋里坐坐。
傍晚当她屋里的电话铃一响,她就奔上前去。
“我今天下午刚到。”
“一路上好不好?”
“虽然有点辛苦,但是我很快乐。本来要待久一点,可是我想你。柔安,我想请求你一件事。你愿不愿意来见我娘?”
“我还以为我们是单独见面呢。城南郊外的桃花都开了,为什么我们不到那儿走走?”
“柔安,拜托拜托。”
“是你娘说的?”
“不,是我提出来的。”
她犹豫了一下:“我还是别去的好,我会紧张的。”
“你别紧张嘛。这件事对我来说很重要。”
“好吧。我倒很想看看你家,参观一下你的写作间。”
要到傍晚才和他见面,还有好几个钟头。她只期待能见到他,其他的事就都能忍受。她来到院子,观看梨树上的嫩苞,不再感到孤寂了。她希望李飞的母亲会喜欢她,而且她盼望这个显然是认真的年轻人能走进她的生命里,领她走出这个梨花盛开的时节的白色虚闷空间。唐妈透过窗口看看她,知道她恋爱了。
待在兰州短短几天,李飞已经探出回变的来龙去脉了。回变已经打了一年,最近在吐鲁番一带又重新燃起战火,从多方面的报道来看,很可能扩张战事,席卷整个中国新疆。
这回暴动的导火线是一个汉籍小税吏把一个回教女子带回家。回教女子是不能嫁给异教徒的。无法断定这次是两情相悦,还是仗势诱拐。但是哈密一带的回教徒早已心怀不满了。哈密王的大权被剥夺,专制的汉人金主席(注:指当时新疆省主席兼总司令金树仁)又开始重新划分土地。在这个伪善的借口下,这个地区的突骑施族——也信奉回教,占全新疆人口的百分之七十——被赶入一片贫瘠的土地上,而他们原来的富庶土地则划分给甘肃来的汉人和从满洲来的难民。回人愤愤地加以反抗。于是原是一场宗教事件竟把怨恨引发成毁灭的烈火。回教女子被中国官吏带走,整个哈密都起来反抗。据说,阿訇判决将中国官吏和那个他们自己族里的女孩双双处死,结果真的照办了。金主席把突骑施族人赶出哈密,他们只好退到吐鲁番平原。突骑施族的头领尧乐博斯向汉人回教徒名将马仲英求援,马仲英即刻带领五百名骑兵横越沙漠,前来助阵,和其他回人军队会合,围攻哈密城六个月之久。
马仲英是个传奇性的将领,年仅二十二岁,汉人叫他“尕司令”,回教徒叫他“死亡者守护神”。他一路打下来,直逼新疆省省会迪化。后来他受了伤,任性地宣告停战,回到甘肃省西北的肃州,抢夺西卓探险队基地的汽车、轮船、零件和发报机。然而和他保持联系的其他军队仍然继续作战。汉人省主席封锁了新疆边界,传出来的消息不多。
李飞本来要上肃州去见马仲英。这时有五位信奉回教的汉人大将,都姓马,都有亲戚关系。马仲英最年轻,最勇猛,野心也最大,在回人中间颇具盛名。然而肃州距离兰州有四百里,何况又有别的事占去了李飞的心——他答应过柔安,最迟也要在下个星期六回去。
一路上风沙滚滚,他坐了五天的车,走过四百多里的路。公共汽车翻山越岭,但是一过平凉气氛不同了。十天前他动身前往兰州的时候,景象仍充满着冬天的灰白。田野里泥土苍白,枝头也光秃秃的。现在他看到各处的麦芽都在萌发,有的已经一尺高了呢!拥挤的巴士越过土丘、田野和许多水渠,他真恨不得能飞回去,向那阔别了十天的女孩奔去。
到了家,他走回那间熟悉的房间。房里有一张他父亲用过的旧书桌,抽屉安有铜制的方形把手。墙上镶了一个没上漆的书架,还有几本纵列的书本排在地上。
晚饭时他对他母亲说:“娘,我可不可以带杜小姐回家来看您?”
“谁啊?”
“我跟您提过的那个女孩,市长的侄女。我要带她来看您。您会喜欢她的。”
李太太有点难为情,毕竟她是个旧式的妇女。在她那个时代,就算女孩订了婚,也不好意思上男方家去;和未婚夫的母亲见面,那就更甭提了。
“我该怎么做?该怎么称呼人家呢?”
“您就喊她杜小姐好了。什么也别做,只要把她当做我的一位朋友就成了。”
他母亲真的想见见这个合她儿子心意的女孩:“好,这个时髦的年头啊!不过,飞儿,娘很高兴。咱们什么事也不用瞒她。”
“您指的是什么?”
“我是说呀,咱们是穷苦人家。不像她家,咱们大门口可没有石狮子哦。如果她看到咱们家这样,还喜欢你,那她大概是个好女孩。你知道,咱们家可娶不起有钱人家的千金。”
他回到房里,坐下来写一些在兰州的所见所闻,回变和有关回人的所有话题他都感兴趣。他想写一系列的“新疆通讯”,每件事一定都很新鲜。新疆省的疆域广大,几乎是全中国的四分之一,然而却整个罩在神秘的气氛里。
第二天他没有去探望朋友,怕他们挽留他。他要把整天空下来。他到巷子口去接柔安。她发现自己被带进一栋朴实牢固的房子,心脏扑通扑通乱跳。她实在不该来这里,她抱着来探险的心情。她在想也许这就是李飞的作风吧:冲动、不落陈套,然而毫无邪念。
大门微开,他推门喊道:“妈,杜小姐来啦!”
柔安看到这个通往屋里的院子,大约一二十尺见方。厨房延伸到接近大门,走上两级石阶就是堆放柴火和煤炭的地方。说这是大门,其实是后院。这栋屋子有东厢和西厢两翼,把南边围成一个小院子,正面对邻居屋后的一道墙。
柔安看厨房里一张少妇的脸,和客厅的窗栅后面的几张小孩脸。
李飞掀起厚重的门帘。里面院子的光线射进这个整洁而充满家具的房间。由蓝色的毛毡看来,这在陕西算得上是中等以上的小康人家。李飞注意到,嫂嫂把屋角的桌加盖了一层红色的绒布和一瓶鲜花,不禁露出笑容。
“喏,这就是我们的宅邸。”他笑着说。
三个孩子都站在附近,最小的才三岁。两个较大的,一个男孩,一个女孩,睁着圆眼好奇地盯着柔安。
李飞向柔安介绍孩子们。他们仍看着客人,开始咯咯傻笑。
“请坐。”他指着一张垫羊皮镶黑布边的旧藤椅说。
柔安很不自在地坐了下来。她看见一个少妇的身影晃过去,消失在东边厢房。听了半晌低声的交谈,这才见少妇搀着一个中年妇人缓慢地走出来。她的额上系着一条黑发带,中间镶有一块方形的翡翠,耳朵还戴着一列小小的玉耳环。
柔安立刻起身。
“妈!”李飞连忙上前搀她。他出去接柔安之前,他母亲就决定要穿上她那件最好的深蓝色镶有铜扣的长褂。他告诉母亲,这不是很正式的拜访;但是他母亲深受古老的传统礼节教育,对来访的小姐难免要正式点,何况她对她怀有一种特别的兴趣呢!李飞的大嫂端儿,在最后一刻奔进去,看看婆婆脸上的粉擦得匀不匀,足踝上的裙子是不是长度刚刚好。
柔安立身看着眼前的这个画面,愉快而尊贵的母亲由儿子和媳妇搀着走过来。她心中浮起一股暖流。李老太太挺挺地抬着头,看着这个有气质的小姐。柔安脸红了起来,不过她现在很高兴来到这里,看到他的家人,对他更了解几分。她羡慕李飞有个母亲。端儿迅速地看了她一眼。
“我娘。我嫂子。”李飞说。
柔安鞠了个躬,等老太太被搀上座位,这才小心翼翼地坐下来。
“我知道来看您实在很冒昧,可是令郎要我来。”这是柔安生平第一次尽力说客套话,根本不确定自己说错话了没有。
老太太的右耳不太灵光。她转向端儿,端儿把柔安的话重复一遍。
“正好相反,你的光临,是咱们家的荣幸。你可别见怪我们这破旧屋子。”老太太回答。
“娘!柔安!如果你们再说官语,我们根本插不上口。”李飞说。
“你可别见怪我这儿子,他不懂礼貌。我们这房子实在是不配招待像你这样的小姐。”老太太说。
“我娘要替这间陋室道歉呢。”他开玩笑说。
“杜小姐,过来坐,我右耳不太灵光,这样我们才好说话。”老太太指了指她左边的椅子说。
柔安的不安一扫而空。老太太虽然有皱纹,但是容貌仍然秀美,而且眼神清纯、明亮。柔安不再生畏了,端儿到厨房泡茶,几个孩子本来缠着她,这下全围到奶奶身边了。李飞拿了一张椅子靠近坐。
“我说到哪儿了?”老太太问道。
“娘,您正在说人家到咱们家来是咱们家的荣幸,再回头说这间破旧屋子。”儿子说。
老太太慈爱地看看他,正经地对柔安说:“你可别怪他没礼貌。如果熟一点了,你会知道他心地不坏。”
“他对我很好,我受伤的时候,他帮助过我。”柔安答道。
“是呀,他说他就是这样认识你的。”老太太说得缓慢而清晰。
“李伯母,您有个聪明绝顶的儿子。他名气很大呢!”
“我知道他很聪明,可不晓得他名气大。”
李飞起身到厨房去。
“嫂子,我来帮你忙。告诉我,你觉得她怎么样?”
“她是个态度很诚恳的女孩,不像我想象中那种神气活现的千金小姐。”端儿的爹是开店铺的,而丈夫事业也做得不错,她觉得自己蛮幸运。带三个孩子,又请了一个女佣帮忙,她对理家挺自得其乐。
李飞从砖灶上拿起一块抹布,动手擦一只旧茶壶的边缘,壶盖上有个缺口。他一手托着茶盘进入客厅,缓缓地把茶盘放在桌上,然后开始放茶杯和茶托。
“你该用那只好茶壶嘛!我们家有个新的。”他母亲说。
“这还好嘛,娘。每一只茶壶用久了都会裂的,对不对,柔安?咱们家这只茶壶已经用了十年呢!”
“我不希望客人以为咱们家里连个好茶壶都没有了。”
李飞倒茶,端一杯给柔安,然后又为他母亲端了一杯。
“别生气,娘。旧茶壶也没什么不好嘛!”他低头看母亲,手温柔地搭着她的背。
李飞的侄儿、侄女自然亲切。年纪最大的女孩小英走上前来,靠在柔安的椅子旁,用手指着她的发辫说:“你的头发好漂亮!”
“烫过的。”柔安低头看着小女孩说。
“我喜欢妈妈和你一样头发卷卷的。”小英说。
端儿拿一盘热腾腾的包子出来,李妈端着另一盘走在后面。孩子们向美味的热包子冲了过去。“孩子们!”他们的母亲大声制止,然后把包子端给客人。
“喏,一人一个。”她对孩子说。
“咱们没什么好的东西招待你。”李太太说。
“您不知道现在我有多高兴。”柔安答道。
小英慢慢地咬着包子,她知道只能吃一个。但是三岁的小淘也不管自己嘴巴有多小,两三口就把包子吃完了。柔安还没动包子,小家伙就走过去看着那个包子。
“你没吃嘛。”小淘满眼疑惑。
“走开,小淘,不要贪心。今天晚饭你一定吃不下。”他母亲大喊。
柔安看小淘露出失望的表情,摇摆地走开。
“来,小淘。让他再吃一个好了。”小淘走了回来,肥胖的小手慢慢地伸向柔安给他的包子,满脸得意样。
“这几个孩子真叫我难为情。”端儿说。
“你们家好幸福。”客人回答说,眼中露出欣羡的神色。她一直渴望的就是这种温馨快乐的小家庭。
现在屋里充满了妇女们的家常话。李太太问起客人的家庭状况,孩子们更增添了热闹的气氛。只有小花立在母亲身边,静静地听大人们谈话。
时间过得很快,柔安站起来说她该走了。
“我可以参观你的房间吗?”她问李飞。
他带她到西厢的大房间,窗户正对着内院。她浏览书桌和地上的一堆书。书桌靠着里侧,窗户旁边。穿过卷起的窗纸,傍晚微暗的光线落在堆满书籍和纸片的书桌上。她看到桌上有一本翻开的《香妃志》。
“你在看新疆的资料。”她顺手在桌面上摸摸,“你还用油灯?”
“小时候用过,现在还很喜欢它。我喜欢闻煤油和臭气的味道,它能激发我的灵感。”
柔安大笑:“你真奇怪。这里很安静。”
“只有小鬼们上了床睡觉,才会安静下来。”
他们走出房间,老太太正在等他们,柔安谢谢他们的招待。
“我送你一程。”李飞说。
走出巷子,李飞转过头看着她:“你觉得我娘怎么样?”
“命好,有这么慈祥的母亲。谁都会喜欢这么一位亲切的老太太。”
“我好高兴。我好担心呢!”
“担心什么?”
“我希望在这世上我最关心的两个人能够彼此留下好印象。”
她脸红了。他是这么自然地脱口而出。她在考虑该说什么。
“我羡慕你有这样一个家庭。”
“是啊,家就该这么稍微挤一点,吵一点,乱一点。我嫂子也很单纯,但是她很满足。”
“我想象中的家就该像这样。我们家像座坟墓,外面看起来富丽堂皇,里面却是空荡、冷清。”
他们继续走着。夕阳柔化了那一律灰色的巷子和邻居房子。乌鸦在天空盘旋。在荒野开垦的庄稼汉结束了一天的工作,正走在回家的路上。温和的春风轻拂着他们的双颊,几棵桃树的枝头开满粉红色的花朵,伸出墙头看着他们。
他们走着,李飞谈到他去兰州的经过,以及他很想去边疆看看塞外民族。
“我对他们很感兴趣。”他说。
“如果你想去看他们,你应该到三岔驿去。那儿的湖水很美,附近还有座喇嘛庙。而且你会看到鸡、小狗在屋顶上走来走去呢!”
“听起来真有意思。”他叫了一辆黄包车,送她回家。
他一进屋,母亲就问他:“咱们有没有给自己丢脸哪?”
“没有,娘!您不知道您看起来多美。”
他个子高,而他母亲的个子矮小。他把手放在她的肩上,赞美地俯视她。她甩开他的手说:“嗟!我都是老太婆啦!你真不该拿出那只破茶壶。”
他大笑。屋角传来端儿银铃般的声音:“杜小姐真漂亮。”
李飞高高兴兴地回房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