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确实与遗传有些关系。癌症是一种基因病,而基因正是主导遗传的物质。但癌症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遗传性疾病,父母患了某种癌症,子女并不一定会生这种癌症,即是同卵的双胞胎,其中一个患癌了,另一个也不一定生癌。近代基因组学研究的结果表明,癌是一种多基因遗传易感性疾病。“遗传易感性”的意思是遗传了对某些致癌物质的易感性,而并不是遗传了癌的本身。比如,上一代有人吸烟,最后患了肺癌,因为吸烟的人并不全部都生肺癌,看来此人必是对烟雾中的致癌物质颇为敏感。这肺癌并不会遗传下来,但他对烟雾中致癌物质具有敏感性,这一体质问题完全可能遗传下来,若他的下一代人也吸烟,则很有可能罹患肺癌。因为其身体内在条件对烟雾中的致癌物质更易于接受。反之,如果他的下一代人不吸烟,那么也就或许与肺癌无缘了。
当然,也有极少数的癌是被认为有遗传性的,如视网膜母细胞瘤,据说若父母患此病者,子女中有2/3以上的几率患此病。不过此病生存率甚低,能生存到结婚生育的机会甚少,故关于遗传之说恐怕只是推算或只是小样本统计的结果。
还有些癌症有较为明显的遗传倾向,如由家族性大肠腺瘤性息肉症演变而来的结肠癌,由着色性干皮病演变而来的皮肤癌。不过,严格地说,遗传的是家族性大肠腺瘤性息肉症或着色性干皮病而不是遗传结肠癌或皮肤癌。
至于一个家族中有多人生癌,如果所生的癌并不相同,则应理解为由于癌症的高发病率在一个家族中的反映。有人研究认为有1/5至1/4的人一生中难免会生癌,那么一个有20个人的家族中有4~5个人先后患了癌症,那就不足为奇了。如果在一个家族中先后多人患相同的癌症,那么首先应该考虑的是,可能他们都处在一个有着相同的致癌因素的环境中。这种情况在某些癌症的高发区并不少见。如在一些肝癌高发区,有时可以见到在同一个家族中有数人同时或先后患肝癌的现象,现已查明这是与乙型肝炎病毒的感染有家族聚集倾向的缘故。这种家族中的成员常常都有乙肝病毒感染的历史,当然,他们所处的环境也相同,比如在饮食中摄入的黄曲霉毒素都较多,这些致肝癌的主因、辅因在这一家族成员中普遍存在,他们患肝癌的机会自然就多了,也非简单的遗传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