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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癌症是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癌是一个多因素疾病,癌的发生也是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外因当然是重要的,但外因也要通过内因起作用。而且就外因而言,也多有主辅之分,主因为致癌因素,辅因为促癌因素。比如乳腺癌发病的主因应该是体内内分泌的失衡,但高脂肪饮食的摄入则是重要的辅因。乙型肝炎、丙型肝炎病毒感染是肝癌发病的主因,但酒精、黄曲霉毒素的摄入则是重要的促进因素。这些因素相辅相成,经过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多次地、反复地作用于相关基因,经过启动、促进、发展诸阶段而终于形成癌症。

由于确定癌症的“病因”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需要长期的论证和精确的动物实验研究方能确定,而且动物实验的资料在人体验证尚有一定的困难。所以目前肿瘤学家都愿意将这些与癌症发病相关的内因、外因称为癌症的“发病因素”,即与发病相关的因素,尽管也可简称为“病因”,但不宜简单地理解为因果关系的“因”。

癌的发生,问题出在基因上,但是基因突变的关键还是在于致癌物质的作用。所以从防癌的角度看,人们可能更应该关注致癌物的作用,因为前者对一个人来说是来自爹妈的、既定的、至少目前尚不能改变的,但后者却是可控的。 q9x/UQoIc0bpLgbLStInfJZDV117pmH0oj+nTx0FRew0pONCt3MqusYd0dI4tf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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