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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东方文化研究

我曾在很多地方都说过,在清人所分的三门学问“义理、辞章、考据”中,我最不擅长、最不喜欢的是义理,大体上相当于今天所谓的哲学。堂而皇之的理由是不多的,我只不过觉得义理这玩意儿太玄秘、太抽象,恍兮惚兮,其中无象,颇有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味道。为禀赋所限,我喜欢能摸得着看得见的实打实的东西,那种有一千个哲学家就有一千条真理的情况,我的脑筋跟不上。

可是,万万没有想到,我到了耄耋之年,竟然“老年忽发少年狂”,侈谈起了东方文化,谈起了东西方文化的同与异。实际上,这都是属于义理范畴的东西,为我以前所不敢谈、所不愿谈者。个中原因,颇有可得而言之者。

我虽然专门从事语言考证以及文化交流的研究工作,但必然会与文化现象有所接触。久而久之,我逐渐隐约感到东方文化确有其特点,东西文化确有其差异之处。适在这时,我读到了钱宾四(穆)先生生平最后的一篇文章,我顿有所悟,立即写成了一篇文章《“天人合一”新解》,就发表在《传统文化与现代化》1993年创刊号上。这篇顿悟之作,颇受到学术界(中外皆有)的关注。同时我进一步阅读和思考,又写成了《关于“天人合一”思想的再思考》。这时我对东西文化不同之处认识得更具体更深入了,而阅读的结果也越来越多地证实了自己的想法。例子太多,不能多举。我只举两个,以概其余。一个是古代的而且是外国的,这就是法国学者(伊朗裔)阿里·玛扎海里的《丝绸之路——中国波斯文化交流史》。这里面讲到,在伊斯兰运动初期,在阿拉伯和波斯(今伊朗)一带,流传着一种说法:希腊人有一只眼睛,而中国人则有两只眼睛。希腊人只有理论,而中国人有技术。中国人有技术,此话不假。但如果说中国没有理论,则不符事实。这且不去讲它。古希腊可以说是西方文化的代表,而中国则是东方文化的代表。阿拉伯和波斯一带的人,在那样早的时候,就已经看出了东西文化的差异,真不能不令人钦佩其远见卓识。

另一个例子是当前中国的。大数学家吴文俊教授在他为《九章算术》所写的序中提到,在数学方面,中西是颇有不同的。西方古代从公理出发,而中国数学则从问题出发。连在自然科学的基础数学上,中西都有差异,遑论其他!我们不能不佩服吴文俊先生的远见卓识。

上面两个例子,一个是古代外国的,一个是当前中国自然科学的。这样两个例子都与我们今天的东西文化的讨论或者争论似无关联,然而结论却如此一致,你能说这是偶然的巧合吗?这岂不值得我们深思?

其他真正与文化或中西文化有关的言论,比比皆是。中国有,外国也有。而且在中国近现代史上,有关中西文化的大辩论是有过多次的;虽然都没有得到完全一致的结论,但中西文化之有差异,则系不容否定之事实。剩下的问题就是“中西文化之差异究竟何在”这一个关键问题了。

上面叙述的过程,在不知不觉中,对我起了作用。它逐渐把我从搞考据的轻车熟路上吸引了出来,走到另一条以前绝对想不到的侈谈义理之学的道路上来。俗话说:“一瓶子醋不响,半瓶子醋晃荡。”在义理之学方面,我是一个“半瓶醋”,这是丝毫也无可怀疑的,但是我有一个好胡思乱想的天性,是优点,是缺点,姑置不论。反正我的“乱想”现在就一变而为“乱响”了。

我想到的问题很多。这几年在许多文章中和座谈会上,我都讲到过。约略言之,可以有以下诸端,性质不同,但都与东西文化有某些关联。第一,汉语语法的研究必须改弦更张。第二,《中国通史》必须重写。第三,《中国文学史》必须重写。第四,中国文艺理论必须使用中国固有的术语,采用同西方不同的判断方法,这样才能在国际学坛上发出声音。第五,中国美学研究必须从根本上“转型”。第六,我认为,西方的基本思维模式是分析的,而中国或其他东方国家的则是综合的。第七,西方处理人与大自然的关系的“征服”手段是错误的,中国的“天人合一”的观点是正确的。第八,西方的科学技术,在给世界人民谋福利的同时,产生了众多的弊端甚至灾害。现在如仍不悬崖勒马,则人类生存的前途必受到威胁。第九,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关系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一切还只能算是荦荦大者。你看,这些重重怪论,累累奇思,怎能不引起人们的关注?我这个“半瓶醋”岂非过分狂妄不自量力了吗?我绝无意哗众取宠,我多年的胡思乱想让我不得不写。不管别人如何骇怪,我则深信不疑。

在骇异声中,赞同我的看法者有之,反对我的看法者有之,不知是赞同还是反对者亦有之。对于这些必然会出现的反应,我一律泰然处之。赞同者我当然会喜,反对者我绝不会怒。我曾编选过两册《东西文化议论集》,收入我主编的大型丛书《东方文化集成》中。我曾为该书写过一篇序,说明了我的想法。我不称此书为“辩论集”,也不称之为“争论集”,而只称之为“议论集”,意思就是我在该书序中所说的:“我认为,居今而谈21世纪,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文学创作问题,创作的就是‘畅想曲’。我们大家都不妨来畅想一下,以抒发思未来之幽情,共庆升平。”我曾拿京剧《三岔口》来作比喻,在舞台上,刀光剑影,发出森森的寒光;但是你打你的,我打我的,谁也碰不着谁,谁也用不着碰谁。这是一个有待于21世纪历史进程来证明的问题。在21世纪还没有来临的这一块匾下,我们大家都是猜匾上字的近视眼,谁也不敢说匾上究竟是什么字。

最近我在上海《新民晚报》“夜光杯”上发表了一篇短文《真理越辩越明吗?》。这个题目就告诉人们,我是不相信真理会越辩越明的。常见辩论者双方,最初还能摆事实,讲道理,尚能做到语有伦次。但是随着辩论激烈程度的提高,个人意气用事的情况也愈益显著,终于辩到了最后,人身攻击者有之,强词夺理者有之,互相谩骂者有之,辩论到此,真理宁论,哪里还谈得到越辩越明呢?

我在《东西文化议论集》中先把我自己的看法鲜明地摆出来,然后收入赞成我的看法的文章;反对我的看法的文章,只要能搜罗到,我也照收不误。我的意思是让读者自己去辨曲直,明是非。读者是有这个能力的。

我在这里想顺便澄清一个问题。在《西方不亮东方亮》那一篇发言中,我讲到了,有人告诉我说有的学者认为,搞国学就是想反对马克思主义,而且说文章就发表在《哲学研究》某一期上,言之凿凿,由不得我不信。我没有去查阅《哲学研究》。如果上面没有刊登过这样的文章的话,我向《哲学研究》表示歉意。说句老实话,即使有人这样主张,也只能说是“百家争鸣”中的一家,算不得“大逆不道”。每个人都有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别人阻挡不得。当然,我也有骇怪的权利,别人也阻挡不得。至于“西方不亮东方亮”那一个观点,我仍然坚持不放。

“我与东方文化研究”,想要写下去的话,还是大有话可说的,限于时间,先就写这么多吧。我还有两点要补充或者说明一下。第一是一点希望,希望不同意我的看法的学者们,要多读一点我写的东西,不要看了我一篇文章,对其中的要领并不完全清楚,也许是我没有完全说清楚,就立即反驳,或者要同我“商榷”。这有点失之过急,让我读了啼笑皆非。还有一点是,我的一些说法,看起来不管多么新奇,却是先有人说过的。我绝不敢立即到专利局去申请专利,希望某一些反对我的某一些看法的学者眼光放远一点,书要多读一点,不要急于把“荣誉”或者谴责都一股脑堆到我身上。

侈谈东西方文化,已经颇有些年头了,这违反我的天性,已如上述。但是既然已经走上了这一条路,我还要走下去的。特别是对东西文化之差异处,我仿佛害了“差异狂”,越看越多。没有办法,事实告诉我是这样,我只有这样相信。我这个“半瓶醋”晃荡了这样许多年,“醋”是否减少了一点,或者增加了一点呢?我看不出。我只是相信,如果“醋”增加到了装满了瓶子,那就没有晃荡的余地,想晃荡也不会出声。反之,如果“醋”减少到了一滴不剩,那么,瓶子里只剩下了空气,同样是不能出声的。我看而且也希望,我这个“半瓶醋”永远保留半瓶,给永远晃荡下去提供条件和基础。

1997年12月16日 fm6RROHfwDYfTSpRZQHHFuL9wH7VDKlo28c0NoTaEZHOfnzp5Bo7gqyHnHZYMS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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