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霍比特人
这本书讲述的故事,与霍比特人密切相关,读者从字里行间可以发现他们的大量性格特色和些许历史。从已经面世的《西界红皮书》节选,也就是题为《霍比特人》的书中,还可以找到更多信息。那个故事来自《红皮书》的开头几章,由首位扬名世间的霍比特人比尔博亲自编撰,并取名为《去而复返》,因为这几章讲述了他前往东方的旅程与归途,而这次冒险经历,后来把所有霍比特人卷入了本书述及的那个纪元的种种重大事件之中。
很多人也许愿意从头了解这个了不起的种族,然而有些人可能没有前一本书。为这些读者考虑,此处从霍比特人的传说中摘取了一些比较重要的记录,并简要重述了前次冒险的经历。
霍比特人不是个引人注目的种族,但他们的历史十分悠久,过去的人数比现在更多。他们热爱和平、安宁,以及犁垦良好的土地,最喜出没的地方是秩序井然、耕种得宜的乡野。尽管他们用起工具得心应手,但他们不理解也不喜欢比打铁风箱、水力磨坊和手动织布机更复杂的机械,过去如此,现在亦然。即便是在古老时日,他们也会照着惯例躲开“大种人”——这是他们对我们的称呼——而如今他们惊恐地避开我们,越来越难遇到。他们听觉灵敏,眼光锐利,虽说通常很胖,没有必要的话行动也不着急,但他们的动作敏捷又灵巧。当那些他们不想遇上的大号种族碰巧笨手笨脚地走过时,他们能悄然迅速遁去,这种能力他们天生就有,且发展到了人类觉得这是魔法的地步。但实际上,霍比特人从来没有学习过任何魔法,他们的逃遁能力纯系一种专门技能,来自遗传与练习,以及和大地的亲密联系,这些都是那些更大也更笨拙的种族模仿不了的。
他们是一个体型很小的种族,比矮人还小——这是说,他们不如矮人强壮结实,即便其实不矮多少。以我们的标准衡量,他们的身高从两呎到四呎不等。如今他们少有长到三呎的,但据他们说,他们的身高变矮了,古老时日里要高些。根据《红皮书》,艾萨姆布拉斯三世之子班多布拉斯·图克(吼牛[1])有四呎五吋高,能骑普通的马。以往所有霍比特人中,只有两个古时的著名人物超过了他,而那件奇事,本书后文会加以介绍。
至于本书故事中涉及的夏尔的霍比特人,他们在安宁繁荣的日子里是个快乐的种族。他们穿戴色彩鲜亮的服饰,尤其喜爱黄色和绿色。不过他们几乎不穿鞋,因为他们脚底有结实的厚皮,脚面上覆有浓密的卷毛,正像他们的头发,通常是棕色的。因此,他们当中惟一无人从事的手艺便是制鞋。不过,他们有着长而灵巧的手指,能制造许多其他有用且好看的东西。他们的脸通常显得和善而非美丽:圆脸,眼睛明亮,双颊红润,开口时惯于欢笑,且擅长吃喝。而他们也的确经常开怀大笑,吃吃喝喝,历来喜爱简单的笑话和一天六餐(当吃得到的时候)。他们热情好客,热衷聚会以及送礼——慷慨送出,雀跃接受。
显而易见,霍比特人与我们有着亲缘关系,不过后来两族疏远了。他们与我们,比与精灵乃至与矮人,亲缘关系都要近得多。古时他们照自己的习惯说人类的语言,喜欢和厌恶的事物也与人类十分相似。但是我们两族的亲缘究竟如何,如今已不可考。霍比特人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现已失落遗忘的远古时代,只有精灵仍然保存着那个逝去时代的记录,而那些传说几乎全都是关于他们自己的历史,人类很少出现其中,霍比特人则根本未被提及。然而有一点是明确无疑的:霍比特人其实在中洲平静生活了漫长的年月,而在此期间其余种族甚至丝毫没有察觉他们的存在——毕竟,世间满是数不清的奇怪生物,这些小种人似乎极其无关紧要。不过,在比尔博及其继承人弗罗多的时代,事情不遂人愿,他们突然变得重要且著名,影响了智者与伟人的决策。
那段时期,也就是中洲的第三纪元,如今已是久远的过去,大地变动,沧海桑田。但那时霍比特人居住的地区,无疑和他们现在流连之处相同,也就是大海以东,旧世界的西北部。比尔博时代的霍比特人没有保留任何关于最初家园的知识。他们当中热爱研习学问(除了家系渊源)的人凤毛麟角,不过比较古老的家族中还有少数人钻研过本族典籍,甚至还从精灵、矮人和人类那里收集了有关古老时期和遥远土地的传说。本族的记录只从夏尔开垦之日开始,最古老的传奇故事也不过是追溯到他们的流浪时代。尽管如此,有一点却是明确的:从这些传奇故事以及他们特异的语言、习俗所提供的证据来看,霍比特人像许多其他种族一样,曾于遥远的过去向西迁移。从他们最早的传说中,似乎可以窥得那个时代的一斑:当时他们住在安都因河谷的上游,大绿林边缘和迷雾山脉之间。后来他们为何要取道艰难危险的路途翻过山脉进入埃利阿多,已不可考;但他们本族的说法提到,人类在那片土地繁衍,且有一片阴影笼罩了森林,令其变得黑暗,并因此得名“黑森林”。
霍比特人在翻越山脉之前,已经分化成三个略有区别的族群:毛脚族、斯图尔族和白肤族。毛脚族肤色较深,体型更小也更矮,他们没有胡须,不穿鞋子,手脚整洁又敏捷,偏爱高地和山丘。斯图尔族体型更宽,身体更强壮,手脚也都更大,偏爱平地和河畔。白肤族肤色更加白皙,发色更浅,比另外两族更高,也苗条一些,热爱树木和林地。
在古老时期,毛脚族与矮人交往密切,在群山脚下住过很久。他们很早就西迁了,漫游过埃利阿多,远至风云顶,而其他人还住在大荒野。他们是最普通、最典型的霍比特人,人数也最多。他们最爱在一处定居,也最久沿袭了居住在隧道和地洞中的祖传习惯。
斯图尔族在大河安都因两岸附近流连许久,也不太回避人类。他们继毛脚族之后向西而行,然后沿着响水河向南。很多人在沙巴德和黑蛮地边界之间住了很久,才再次北迁。
白肤族是人数最少的一族,来自北方。比起其他霍比特人,他们跟精灵的关系更友好;相对手工技艺,他们更擅长语言和歌谣。古时他们更喜欢打猎,而非耕作。他们翻越了幽谷[2]北方的山脉,沿苍泉河而下。在埃利阿多,他们很快便与先于他们到来的外族融合,由于他们略为大胆,也更有冒险倾向,经常成为毛脚族与斯图尔族部落中的领袖或首领。即便是在比尔博时代,仍能在名门望族中找到显著的白肤族血统,比如图克家族和诸位雄鹿地统领。
埃利阿多位于迷雾山脉和路恩山脉之间,在它的西部地区,霍比特人遇到的既有人类,也有精灵。事实上,从西方之地渡海而来的“人中王者”杜内丹人,仍有余部居住在那里,但他们迅速衰落了,他们的北方王国疆土大片沦为荒野。新来者颇有余地可以居住,于是不久之后,霍比特人便开始有条不紊地成批定居下来。他们早期的定居地,在比尔博时代绝大部分都早已消失,被人遗忘,不过其中一处最早成为要地的地方虽然地域缩小了,但仍保存下来:它位于布理及其周边的切特森林当中,夏尔以东大约四十哩处。
无疑,霍比特人是在这段早期时日中学会了字母,并开始遵循杜内丹人的方式书写,而杜内丹人则是很久以前自精灵那里学来了这门技能。那段时期中,霍比特人忘记了先前用过的各种语言,此后都说“通用语”——这就是名为“西部语”的语言,它流传开来,遍及阿尔诺和刚铎诸王统治的全部疆土,以及从贝尔法拉斯到路恩河的所有海滨。不过,霍比特人还保留着一些本族的词汇,还有月份和日期的本族名称,以及一大批继承自过去的人名。
大约在这个时期,霍比特人中流传的传说首次写成了历史,附以一套纪年法。在第三纪元的1601年,白肤族的兄弟俩——马尔科和布兰科从布理出发,从佛诺斯特的至高王处获得了许可,带领一大批霍比特人越过了棕河巴兰都因。[3]他们走过了建于北方王国鼎盛时期的石拱桥,占领了对岸位于河流和远岗之间的所有土地。而他们的全部义务就是:维护修缮这座大桥和其他一切桥梁道路,予国王信使以方便,并承认国王的统治。
就这样,夏尔纪年开始了,渡过白兰地河(霍比特人将河名改成了这样)的那一年成了夏尔元年,此后一切日期都自此时算起。[4]西方的霍比特人立刻就爱上了他们的新家园,并留在了那里,很快便又一次淡出了人类和精灵的历史。只要仍有一位国王在位,他们名义上便是他的臣民;但他们实际上由本族的族长统治,丝毫不参与外界的重大事件。他们曾派出若干弓箭手援助国王,参加了佛诺斯特对阵安格玛巫王的最后一战;这只是他们自己的说法,人类的传说中没有记载。但在那场战争中,北方王国陷落了。于是,霍比特人将这片土地据为己有,并从本族的首脑人物当中选出一位长官来代行已逝国王的权力。随后一千年,他们在那里不受战乱所苦,在黑死瘟疫(夏尔纪年37年)之后,他们繁荣壮大,直到遭遇漫长冬季之灾和随后而来的饥荒。那时几千人死去了,但相对这个故事发生的时代来说,“贫乏时期”(1158——1160年)已经过去了很久,霍比特人已经又一次习惯了物质丰裕。那里的土地肥沃又宜人,虽说他们来时已荒废多年,但从前曾被很好地耕作过,国王一度在那里拥有许多农场、麦田、葡萄园和树林。
这片土地从远岗到白兰地桥绵延四十里格[5],从北部的荒原到南部的沼泽绵延五十里格。霍比特人将其取名为“夏尔”,作为他们长官的管辖区域,是一方井然有序之地。在这世间的快乐一隅,他们经营着自己那些井井有条的生计,对黑暗事物横行的外界越来越不关心,直到他们认为和平与富饶是中洲的定例,也是所有智慧族群的权利。霍比特人对那些守护者及他们付出的辛劳历来所知寥寥,如今更是忘记或忽略了他们,而正是他们令夏尔的长期和平成为可能。事实上,霍比特人是受保护的,但这一点他们已经不再记得。
不管是哪一族的霍比特人,都从来不曾尚武好战,他们也从来不曾自相残杀。当然,他们在古老时期曾常常要为本族在艰难世界中的生存而战,但在比尔博时代,那都是极其古老的历史了。故事开始前的最后一役,实际上也是夏尔境内打过的惟一一战,现已无人记得:那是夏尔纪年1147年的“绿野之战”,此役中班多布拉斯·图克大败一伙前来侵略的奥克[6]。自那以后,就连天气也变得温和了,曾经在严酷寒冬从北方前来劫掠的恶狼,如今只不过是祖父一辈讲述的传说。因此,尽管夏尔仍然存有一些武器,但它们主要被当作纪念品,挂在壁炉上方或墙上,或是收藏入大洞镇的博物馆。这座博物馆名叫“马松屋”,霍比特人把没什么迫切用处,但又不愿丢弃的所有东西都叫做马松[7]。他们的住所常有堆满马松的趋势,从一家送到另一家的礼物,许多都是这种类型。
尽管这个民族享受安逸和平,他们却仍然出奇地坚忍。事到临头之时,他们很难被吓倒或被消灭。他们也许极其孜孜不倦地追求美好事物,但这决不意味着他们一旦没有这些就不能生活。他们能挺过悲伤、仇敌和严酷天气的侵袭,这会使那些不够了解他们,只注意他们的肚皮和胖脸的人大为惊讶。他们虽然不爱与人争吵,也不以杀死任何活物作为消遣,但他们在陷入困境时非常勇敢,紧急时刻还能使用武器。由于眼力敏锐、瞄准精确,他们射箭很准,而且本领并不局限于弓箭。所有擅自过界的野兽都非常清楚这一点:如果任何一个霍比特人弯腰去捡石头,那最好赶快躲起来。
所有的霍比特人起初都住在地下的洞府里,反正他们是这么认为的。他们仍然觉得住在这样的住所里最舒服,但随着时间推移,他们不得不适应其他形式的住所。实际上,在比尔博时代的夏尔,通常只有最富有和最贫穷的霍比特人还遵循着旧习俗。最贫穷的就生活在那种最原始的地洞里,其实只不过是窟窿而已,窗子只有一扇,或是压根就没有,而富裕的人们依然兴建起比古时的简陋洞穴更豪华的住所。不过,适合修建这种宽敞分岔的隧道(他们称之为斯密奥[8])的地点并不是随处可见。在平地和洼地上,随着家族繁衍,霍比特人也开始在地面上修建房屋。事实上,就连在丘陵地带和较为古老的村庄里,比如霍比屯和塔克领,以及夏尔的首府、位于白岗的大洞镇,如今都有许多木材、砖头和岩石修成的房子。磨坊主、铁匠、绳匠、造车匠和类似职业的人,尤其喜欢这种房子。即便是还有洞府可住的时候,霍比特人也早就习惯了建造棚屋和作坊。
建造农舍和谷仓的习惯,据说是始自南边白兰地河旁的泽地居民。那个区,也就是东区的霍比特人,体型更大,腿更强壮,在泥泞天气里穿矮人的靴子。不过,他们的血统大半来自斯图尔族,这一点广为人知,其实也可以从许多人腮边长出的汗毛看出来——毛脚族和白肤族都是一点胡子也不长的。实际上,泽地的居民绝大多数都是晚些时候才从遥远的南方迁来夏尔的,他们后来还占据了河东岸的雄鹿地。他们仍然有着许多独特的名字和怪异的词汇,这些在夏尔别处都是找不到的。
就像许多其他工艺一样,霍比特人很有可能是从杜内丹人那里学来了建筑工艺,但也可能是直接从精灵那里学来的——在人类的青年时代,精灵是人类的老师。这是因为高等族系的精灵还没有放弃中洲,那时候,他们仍居住在西边遥远的灰港,以及其他离夏尔不远的地方。西部边境外的塔丘上,三座建于远古纪元的精灵塔楼依然在目;月光下,它们在远方闪闪发光。最高也是最远的一座,孤零零矗立在一座绿丘顶上。西区的霍比特人说,从那座塔顶远望,可以看见大海,但没听说过哪个霍比特人曾经爬上塔去。事实是,见过大海或在大海上航行过的霍比特人寥寥无几,而回来讲述这类经历的就更是少之又少。绝大多数霍比特人就连对河流和小船都心怀恐惧,他们当中会游泳的也不是很多。在夏尔生活得越久,霍比特人提起精灵的时候就越少,他们变得害怕精灵,也不信任那些和精灵打交道的人。在他们心中,大海变成了一个代表恐惧的词汇,一个死亡的象征,他们别过头,不再去看西边的山丘。
虽说霍比特人的建筑工艺或许是学自精灵或人类,但他们在应用时展现了自己的风格。他们不热衷于塔楼。他们的房屋通常又长又矮,而且很舒适。最古老的那种,其实就是模仿斯密奥修建,覆以干草或稻草,或用草皮做屋顶,也有着凸出的墙。然而那个阶段属于夏尔早期,自那时起,霍比特人的建筑物形态早已改变。他们用学自矮人或自创的手法加以改进。偏爱圆形窗子乃至圆形门户,是霍比特人建筑尚存的主要特色。
夏尔霍比特人的房屋和洞府通常很大,其中住着庞大的家族。(比尔博·巴金斯和弗罗多·巴金斯都是单身汉,这一点极不寻常。他们在其他许多方面也是极不寻常的,比如他们与精灵的友谊。)有时,许多代的亲戚都(相对来说)和平共处,居住在一处拥有许多隧道的祖传屋中,比如大斯密奥的图克家族和白兰地厅的白兰地鹿[9]家族。总而言之,所有霍比特人都喜欢群居,且十分在意他们的亲戚。他们绘制出冗长而精细的家族谱系树,分支不可胜数。与霍比特人打交道,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记住谁和谁是亲戚,关系有多近。哪怕要本书列出故事发生时较为重要的家族中较为重要的成员,都是不可能的。《西界红皮书》末尾的家谱树本身就够一本小书了,除了霍比特人,人人都会觉得它极其枯燥。只要它们是准确的,霍比特人就热衷此类事由——他们乐于拥有这样的书籍:写满自己已经知道的事情,无可非议,毫无矛盾。
二关于烟斗草
关于古时的霍比特人,此处还必须提到另一件奇事。他们有个惊人的习惯:通过黏土或木质的烟斗吸取——或者说吸入——一种药草叶子燃烧后得到的烟气,这种药草他们称作烟斗草或烟叶,很可能是尼古烟草的变种。这种特殊风俗,或按照霍比特人喜爱的叫法,这种“艺术”,其起源云遮雾罩。关于它,全部发掘得出的古老记录都由梅里阿道克·白兰地鹿(后来他成了雄鹿地统领)汇集起来,由于他本人和南区出产的烟叶在接下来的历史中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在此可以引用他在他那本《夏尔药草学》导言中的评论。
“这是一门艺术,”他说,“我们完全可以宣称它是我们自己的发明。霍比特人何时初次开始吸烟,我们不得而知,所有传奇故事和家史说法都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长久以来,夏尔的居民吸过各种各样的药草,有些难闻,有些甜美。但一切说法都赞同这一点:在南区的长谷,托博德·吹号最早在园子里种植了真正的烟斗草,那时候大约是夏尔纪年1070年,是艾森格里姆二世的时代。最优质的家产烟斗草仍然来自那个区,特别是如今称为‘长谷叶’、‘老托比’,以及‘南区之星’的几种。
“没有记载表明老托比是怎么发现这种植物的,因为他到死也没透露。他对药草所知甚详,但他不爱旅行。据说,他年轻时经常前往布理,不过除了那里,他肯定从来没离开夏尔去过更远的地方。因此,他很有可能是在布理认识这种植物的,而无论如何,它现在就在山丘南坡上茂盛生长着。布理的霍比特人宣称自己是首批真正吸用烟斗草的人——当然,什么事他们都宣称比夏尔人做得更早,还称夏尔人为‘殖民者’。但就这件事而言,我倒认为他们的说法可能不假。而且,最近几百年来,吸正宗烟斗草这门艺术确实是从布理传到了矮人和其他各色人等当中,诸如游民、巫师以及流浪者,他们仍然往来于那处古路口。因此,这门艺术的发源之处和中心便可以追溯到布理的老客栈,跃马客栈;这家客栈自有历史记载以来便是由黄油菊一家打理。
“尽管如此,据我在多次去往南方的旅程中的观察,我确信烟斗草本身并不是原产自我们这片土地,而是自安都因河下游传到北方来的,而且我怀疑它最初是由西方之地的人类漂洋过海带到那里的。刚铎盛产烟斗草,比北方的更大,味道也更浓郁。在北方,它从来不长在野外,只在长谷这样温暖且有遮蔽的地方茂盛生长。刚铎的人类称其为甜嘉兰那斯,只推崇它花朵的芳香。烟斗草必定是在埃兰迪尔到来和我们自己的时代之间的漫长数世纪里,从那片土地沿着绿大道传播过来的。但就连刚铎的杜内丹人也认同我们拥有这项荣誉:是霍比特人首先将烟斗草放进了烟斗,就连巫师也不如我们想到得早——尽管我所熟识的那位巫师很久以前就学到了这项艺术,并且就像他专心从事别的任何事务时一样,变得精于此道。”
三夏尔的管理方式
夏尔分为四个部分,也就是前文已经提到的“区”,包括北区、南区、东区和西区。它们又各自分为数片自治领地,仍然以一些古老望族的姓氏冠名,尽管在这段历史时期,这些姓氏也不再仅仅出现于他们原本的自治领地当中。几乎所有图克家的人都还住在图克地,但许多其他家族则不然,比如巴金斯家和博芬家。四个区以外,是东边界和西边界:雄鹿地(见卷一第五章开头),以及于夏尔纪年1452年加入夏尔的西界。
此时,夏尔几乎没有什么“政府”。各个家族基本都是自己管理自家事务。种植食物并吃掉它们占去了他们的大部分时间。涉及其他问题时,他们通常很慷慨,也不贪婪,而是心满意足,适可而止,于是他们的庄园、农场、作坊和小生意几乎毫无改变,而且代代如此。
当然,尊崇佛诺斯特至高王的古老传统仍然存留下来。佛诺斯特位于夏尔北方,他们称其为“北堡”。但近千年来,那里都没有国王,就连诸王之北堡的废墟也为青草覆盖。然而霍比特人仍然认为,野蛮民族和邪恶生物(比如食人妖)都“没聆听过国王教化”。因为霍比特人遵循古时君王的一切重要法令,而且通常他们都是自愿遵循法令,因为照他们的说法,那些都是“规矩”,既古老又公正。
图克家族确实长期拥有显赫地位,这是因为几个世纪以前,“长官”的职位(从老雄鹿一族)移交给了他们,于是自那时起,图克族长就担任这一职务。长官是夏尔议会的议长,也是夏尔民军和霍比特武装队的指挥官,但由于民军和议会都只在紧急状况下集结,而紧急状况已不再出现,长官的权力也就只剩了名义上的尊贵。当然,图克家族仍然特别受尊敬,因为这个家族依旧人多势众,财力非凡。他们差不多每一代都会出些特立独行,甚至天性喜好历险的人物。不过,后一种特质,如今与其说是被普遍赞同,倒不如说是(在有钱人圈子里)被容忍了。无论如何,将家族之首称作“大图克”的传统还是流传下来,若有必要就在他的名字后面缀以数字,例如艾森格里姆二世。
目前,夏尔惟一真正的官员是大洞镇(或夏尔)的市长,是每隔七年在仲夏日,也就是莱斯日[10],于白岗举办的自由集会上选出来的。作为市长,他惟一的职责差不多就是主持盛宴,夏尔每隔一小段时间就是节日,盛宴就在节日里举办。但邮局局长和夏警长官这两个职位也都归市长管辖,如此一来,市长还要同时管理邮递服务和治安警备。这两者是夏尔仅有的公共服务,其中邮差人数尤其众多,也忙碌得多。虽说显然不是所有霍比特人都通文墨,但那些有文化的,经常给所有住处离自己超过午后散步路程的朋友(和一部分亲戚)写信。
霍比特人称他们的警察(或与此最接近的职业)为“夏警”[11]。显然,夏警没有制服(这种东西俨然闻所未闻),只是在帽子上插了根羽毛而已。但在实践中,他们与其说是警察,不如说是牲口看守;比起人口走失,他们管得更多的是牲口走失。全夏尔只有十二名夏警,每个区三名,做“内部工作”。还有更多的一批人,人数视需求而定,被雇来“划定地盘”,还要确保任何外地人——不管是大是小——都不惹麻烦。
这个故事开始的时候,所谓的“边界守卫”人数已经大大增加了。有许多报告和投诉都表明,有陌生的人员和生物在边界附近潜行,或是越过边界。这正是个最初迹象,表明自故事传说里的久远时代之后,那些一成不变、一切正常的状况已然不再。没多少人注意这迹象,就连比尔博也还没意识到这预示着什么。自从他出发踏上那次值得纪念的旅程,六十年过去了;哪怕以霍比特人的标准衡量——他们往往活到一百岁——他也老了。但显而易见,他带回的那一大笔财富,也还剩下不少。他没向任何人透露具体有多少,连他最喜欢的“侄子”弗罗多,他也没有告知。而且,他依然秘密保存着他找到的那枚戒指。
四发现魔戒的始末
如《霍比特人》所述,大巫师灰袍甘道夫有一天来到比尔博门前,还带着十三个矮人——不是别人,正是流亡的诸王后裔梭林·橡木盾及其十二位同伴。连比尔博自己都一直觉得诧异的是,他居然跟着他们出发了,那是夏尔纪年1341年4月的一个早晨。他们的任务是寻找一大批财宝,这批财宝是矮人历代山下之王的宝藏,位于遥远的东方,河谷邦的埃瑞博山下。任务成功了,看守宝藏的恶龙被消灭了。尽管在他们大获全胜之前发生了五军之战,梭林被杀,还发生了许多著名事件,但倘若不是一个捎带的“意外”,此事就几乎不会影响到后来的历史,也不会在第三纪元漫长的编年史中赢得超出一条注释的篇幅。他们一行人向大荒野行进,途经迷雾山脉的一道高山隘口时遭到了奥克的袭击,导致比尔博在山底深处黑黢黢的奥克矿井中迷失了一阵子。就在那里,当他在黑暗中徒劳摸索时,他的手触到了一枚戒指,它就在隧道的地上。他把它放进了口袋。那时,他好像只不过是碰上了好运气。
比尔博想方设法寻找出路,他继续向群山的根基走了下去,直到无法前进。在隧道底部,有一个远离阳光的冰冷湖泊,而在水中的一座岩石小岛上住着咕噜。他是个令人厌恶的小生物,靠着又大又扁的脚拍打水面,推动一艘小船。他用苍白发光的双眼偷窥,用长长的手指捕捉盲眼鱼,把它们生吞活剥。他什么活物都吃,倘若不必搏斗就能抓住扼死,那就连奥克也会被他吃掉。他拥有一样秘宝:一枚金戒指,能使佩戴者隐形。这是他在很久很久以前得到的,那时他还生活在阳光下。这是他深爱的一样东西,是他的“宝贝”,他对它说话,即便没带着它也一样。他不猎捕也不刺探矿井中的奥克时,就将它妥善藏在岛上的一个洞里。
假如咕噜遇到比尔博时戴着戒指,他可能就会立刻袭击比尔博。但咕噜当时没戴戒指,而霍比特人手中举着一柄精灵匕首,这匕首在他手里就如同一柄剑。因此,咕噜为了赢得时间,便要求和比尔博玩猜谜游戏,说如果他出的谜语比尔博猜不出,他就宰了他吃掉;但如果比尔博取胜,他就得照比尔博的愿望行事,带他走出这些隧道。
比尔博在黑暗中迷了路,毫无希望,又进退两难,便接受了挑战。他们一个接一个,出了许多谜语考问对方。最后,比尔博赢得了游戏,(表面上)是靠了运气,而非机智,因为他到最后挖空心思也想不出谜面,而当他的手摸到那枚之前捡到又忘到脑后的戒指,他便大声问道:“我的口袋里有什么?”咕噜要求猜三次,却仍然没答出这个问题。
倘若依照游戏的严格规则判断,这个最后的问题究竟算“谜语”还是区区一个“问题”而已,权威人士确实会各执一词;但众人一致同意,既然咕噜接受了它,并努力猜答案,便受到自己承诺的束缚。这类承诺被认为是神圣的,古时除了最邪恶的生物,无不害怕食言,而且比尔博也迫使咕噜遵守诺言,因为他意识到这个狡猾的生物可能言而无信;但是,咕噜独自在黑暗中度过了漫长的岁月,心已变黑,于是打算毁约。他悄悄溜走,回到了不远处幽深水中的岛上,比尔博对这岛一无所知。咕噜以为,他的戒指就在那里。他当时又饿又怒,一旦他戴上“宝贝”,就什么武器都不怕了。
但是,戒指不在岛上,他失去了它,它不见了。他的尖叫令比尔博打了个寒战,虽然他还不明白出了什么事。咕噜终于灵光一现,可是为时已晚。“它的口袋里有什么呢?”他叫道。他迅速赶回去,要杀死霍比特人,找回自己的“宝贝”,眼中的闪光犹如两点绿火。比尔博及时察觉了危险,盲目沿着通道逃离水边,又一次被运气拯救了。因为他在奔跑的时候,把手插进了口袋,戒指悄然滑上了手指。结果,咕噜与他擦肩而过,对他视而不见,只是堵住了出路,以防“小偷”逃走。咕噜一路咒骂,自言自语地讲着“宝贝”,而比尔博小心翼翼地跟着他,从这些话中,到最后就连比尔博也猜出了真相,黑暗中他有了希望:自己已经找到了神奇的戒指,也获得了一线逃离奥克和咕噜的生机。
最后,他们在一处看不见的开口处突然停了下来,那出口通往山脉东侧的矿井下层大门。咕噜在那里潜伏蹲守,嗅着,听着。比尔博几乎要用剑杀了他。然而出于怜悯,他没有动手。而且,尽管他手握那枚被寄予惟一希望的戒指,但他还是不愿借助它来杀掉那个处于不利境地的悲惨生物。最终,比尔博鼓起勇气,在黑暗中跃过了咕噜头顶,沿着通道逃跑了,敌人满怀憎恨绝望的喊声在他身后纠缠萦绕:“小偷!小偷!巴金斯!我们永远都恨它!”
可十分有趣的是,这并不是比尔博最初告诉同伴们的版本。他对他们是这样说的:咕噜答应,如果他赢得游戏,就送他一个礼物,但咕噜去从岛上拿它时,发现珍宝已失——那是一枚魔法戒指,是很久以前咕噜在生日那天收到的。比尔博猜想那应该就是自己找到的戒指,既然他赢了游戏,它就已经理所当然地归他所有了。但是鉴于当时境况紧急,他对此只字未提,并且让咕噜领他出去,作为替代礼物的奖励。比尔博将这种说法写进了备忘录,似乎自己从来没改动过,就连埃尔隆德会议之后也没有。显然,它仍可见于最初的《红皮书》,在几份誊稿和摘要中都有记载。但是许多份誊稿包含了真正的故事(作为另一种说法),无疑来自弗罗多或山姆怀斯的注释,他们二人都知晓真相,不过似乎不愿删掉那位老霍比特人亲自写下的任何内容。
然而,甘道夫一听到比尔博最初的故事,便不以为然,并且一直对那枚戒指十分好奇。他反复询问比尔博,一度令他们的友谊陷入僵局。但巫师似乎认为真相很重要,最终他从比尔博那里听到了真正的经过。但他认为另一件事也很重要,且令人不安(虽说他没有这样告诉比尔博):这个善良的霍比特人没有一开始就说实话,这与他的习惯背道而驰。同样,“礼物”这个点子也不仅仅是个具有霍比特人特色的创意。比尔博坦白,是他无意中听到了咕噜的说法,激发了这个灵感;因为咕噜确实多次称戒指为他的“生日礼物”。甘道夫认为这个称呼也是奇怪且可疑的,但正如本书所述,此后多年他都没能发现有关这一点的真相。
关于比尔博后来的冒险经历,此处不再赘述。借助戒指,他逃过了大门口的奥克卫兵,与同伴们重聚。他在任务中多次使用了戒指,主要是为了帮助朋友,但他尽量向他们隐瞒了它的存在。回到家中后,他除了对甘道夫和弗罗多,再也没对任何人提起它,夏尔也没有旁人知晓它的存在——他是这么认为的。他只对弗罗多展示过自己在撰写的旅途记述。
比尔博把自己的剑“刺叮”挂在了壁炉上方,把那件矮人从恶龙藏宝中取出来赠给他的神奇锁甲借给了博物馆——确切地说,就是大洞镇的马松屋。但他把旅途中穿过的那件有兜帽的旧斗篷收在了袋底洞的一个抽屉里,而那枚戒指,他用一条细链拴好,留在了口袋中。
他在五十二岁那年(夏尔纪年1342年)的6月22日回到了袋底洞的家中,从此夏尔再也没发生什么值得一提的事件,直到巴金斯先生开始准备庆祝他的“百十一岁”生日(夏尔纪年1401年)。本书这段历史,就从这里开始。
对夏尔档案的说明
第三纪元末,夏尔回归重新统一的王国。霍比特人在那些导致回归的重大事件里扮演的角色,在他们当中引发了一波研究自家历史的热潮,这一兴趣流传相当广泛。许多当时还口头相传的传统习俗,都被收集并记载下来。大家族通常也与整个王国中的大事息息相关,于是许多家族成员都研究起古代历史和传奇故事。到第四纪元第一个世纪末,夏尔已经有了几座图书馆,其中藏有许多历史书和档案。
这些收藏,规模最大的三处很可能要数塔底居、大斯密奥和白兰地厅。本书中这段对第三纪元末期的叙述,主要便是摘自《西界红皮书》。那是“魔戒大战”历史最重要的来源参考,之所以如此命名,是因为它长久保存在塔底居,而那是担任“西界守护”的美裔家族的家宅。[12]它起初是比尔博的私人日记,被他随身带去了幽谷。弗罗多把它连同许多页松散的笔记一起带回了夏尔,在夏尔纪年1420——1421年间,他以自己对魔戒大战的叙述,几乎填满了它的书页。不过,还有三本红色皮革装订的厚书附在后面一并保存,很可能单独装在一个红色箱子里,这些是比尔博作为离别礼物赠给他的。西界的学者又为这四卷书添加了第五本,包含评论、家谱和各种与魔戒同盟的霍比特人成员相关的材料。
《红皮书》的原本没能保存下来,但它有许多誊本,特别是第一卷,誊写给山姆怀斯大人的子女的后代用。但是,这些誊本中最重要的一份有段与众不同的历史。它被保存在大斯密奥,却是在刚铎写成,很可能是应了佩里格林的曾孙要求,誊于夏尔纪年1592年(第四纪元172年)。南方的书记官附上了这条注释:“国王之书吏芬德吉尔,于第四纪元172年誊抄完成。”这是米那斯提力斯那本《长官之书》的精确复制品,所有细节都与原书毫无偏差。那本书是应埃莱萨王之命,抄写《佩瑞安那斯的红皮书》而成,而此书是佩里格林长官在第四纪元64年退休后,前往刚铎时带给国王的。
因此,《长官之书》是《红皮书》的第一份誊本,其中包含许多后来遗漏散佚的内容。在米那斯提力斯,誊本上添了许多注解和修订,特别是精灵语的名称、词汇和引文,还补上了《阿拉贡与阿尔玟的故事》中那些游离于魔戒大战主线之外的内容的缩略版本。据悉,完整的故事是由法拉米尔宰相的孙子巴拉希尔所写,写于国王辞世后的某时。但芬德吉尔誊本的重要性主要在于,只有它包含比尔博那篇《精灵语翻译原则》的全文。这三卷书是技巧娴熟、知识渊博的著作,比尔博为此在1403——1418年间又是询问居民又是查找文献,动用了幽谷里一切他能找到的资料来源。但是,它们几乎全都只与远古时代有关,故而弗罗多也几乎没有用上,此处也不再为此多言。
由于梅里阿道克和佩里格林各自成了大家族的首领人物,同时又与洛汗和刚铎保持着联系,因此雄鹿镇和塔克领的藏书中包含了许多《西界红皮书》中没有出现的内容。白兰地厅也有许多著作探讨埃利阿多以及洛汗历史,其中有些是梅里阿道克亲自编纂或起首的,不过他在夏尔为人所知的作品主要是《夏尔药草学》和《年代计法》,他在后一本中讨论了夏尔和布理的历法与幽谷、刚铎和洛汗的历法之间的关系。他还写了篇短论文《夏尔旧词与名称》,着重探讨了诸如马松以及地名中的古老元素这类“夏尔词”与洛希尔人的语言之间的亲缘联系。
大斯密奥的藏书对研究范围更为宏大的历史更为重要,但夏尔的居民对它们不那么感兴趣。佩里格林一本书也没写,但是他和他的继任者们收集了许多刚铎的书记官所写的手稿:主要是关于埃兰迪尔及其继承人们的历史传奇的誊本与概述。在夏尔,只有此地能找到关于努门诺尔历史和索隆崛起的大量材料。《编年史略》[13]很有可能是在大斯密奥汇总的,梅里阿道克收集的材料对此也有所助益。尽管书中给出的日期,特别是第二纪元的,常常是猜测,但它们仍然值得留意。梅里阿道克不止一次造访幽谷,他很可能从那里得到了协助,获得了信息。尽管埃尔隆德已经离开那里,但他的两个儿子久久未曾动身,一同驻留的还有一些高等精灵族人。据说,凯勒博恩在加拉德瑞尔离去后前往幽谷居住,但没有记录表明,他最终是哪一天动身前往灰港的。中洲远古时代的最后一线记忆,也随他一同消逝。
[1]吼牛(Bullroarer),常译成“吼板”,是一种乐器,这里作为绰号有双关的意味。托尔金在《〈魔戒〉名称指南》一文中要求该名意译,可能的话要以B音开头,但遗憾的是,中文无法满足这一点。——译者注
[2]幽谷(Rivendell),精灵语名为“伊姆拉缀斯”(Imladris)。托尔金要求Imladris音译,Rivendell意译(本书附录六中将它作为适合意译的名称给出,《〈魔戒〉名称指南》中则指出是“意译,或音译,视情况择优”),而Rivendell按字面翻译是“裂隙中的深谷”,故译为“幽谷”。“幽”有“深”的含义,且有隐蔽之意。幽谷是迷雾山脉中的一处谷地,埃尔隆德之家就在这里。《霍比特人》中比尔博一行也曾造访此地。曾用译名为“林谷”或“瑞文戴尔”。——译者注
[3]刚铎的记载表明,这是在阿盖勒布二世统治期间。阿盖勒布二世是北方一脉的第二十代国王,这一脉在三百年后,随阿维杜伊死去而断绝。——原注。本书中未作特殊标记者均为托尔金原注,下同。
[4]因此,精灵和杜内丹人历法中第三纪元的年份可以由夏尔纪年加上1600年计算出来。
[5]里格(League),古时长度单位,一里格约五公里。——译者注
[6]奥克(Orc),复数是Orcs。他们是黑暗势力一方最常见的爪牙。托尔金对这种生物有独特的设定,他在《〈魔戒〉名称指南》中指出,尽管他在《霍比特人》一书中将其泛称为“哥布林”(goblin),但在他的设定中,这种生物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哥布林”,各国译者在翻译时也不可将其转化成本国语言中对goblin的叫法,而应保留Orc这一名称的拼写,以传达异化感。因此译成中文时,将Orc音译成“奥克”是最符合托尔金要求的做法,而不是意译成“半兽人”。相应地,由于托尔金有时仍会使用goblin一词作为Orc的通用语说法,他作品中的goblin也采用Orc对应的含义来意译,即“半兽人”。——译者注
[7]马松(mathom),意思类似于“鸡肋”。托尔金根据古英语的maðm(意为“珍贵之物,财宝”)一词造出了该词,并指明这并不是西部语,因此应音译。——译者注
[8]斯密奥(smial)。托尔金要求该词音译,且要体现出与“斯密戈”的联系。——译者注
[9]白兰地鹿(Brandybuck)。根据本书附录六,Brandybuck一名包含Brandy这一元素,它与Brandy River有关,Brandy River则来自精灵语的名称Baranduin,因此译名应当适当体现它们之间的联系。我们据此将Brandy音译为“白兰地”,Brandy River译为“白兰地河”,Brandybuck译为“白兰地鹿”,而Baranduin按照精灵语名称翻译规则译为“巴兰都因(河)”。——译者注
[10]莱斯日(Lithe)。托尔金在《〈魔戒〉名称指南》中指出,Lithe应音译,不可因其时间和节日性质意译。故将Lithe译作“莱斯”。——译者注
[11]夏警(Shirriff)。托尔金要求该词意译,意为Shire+Officer,但词首应体现出与Shire的联系。故译作“夏警”。——译者注
[12]参见附录二《编年史略》中夏尔纪年的1451年、1462年和1482年,以及附录三末尾的注释。
[13]附录二给出的便是经过大幅缩写的版本,时间直到第三纪元尾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