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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家 境

1836 年春初,洪火秀到广州参加府试。一个月前,他刚在老家附近的花县县城考了县试,如今他得与来自广州府所辖十四县的生员竞争。老城城东的贡院每回总会有几千名考生,经过严酷淘汰之后,只有极少部分能通过。这年出现了一个异兆:广州下了一场雪。据当地老人说,广州有四十年没下过雪了,足足有两英寸厚,一时间,树梢屋脊便成银装素裹。这种异兆可以作各种解读。

洪火秀在备考的这些年都与家人同住——上有老父,洪火秀的生母亡故后,父亲再婚,但继母无出,有两个兄长及嫂子,还有一个姐姐。洪火秀在媒妁之言聘定的妻子夭亡后,新娶了媳妇赖氏。洪火秀是家里的读书人,亲戚都希望他能出头,但家里靠务农为生,供不起他专事攻读。洪火秀便在私塾里教书挣些收入——部分是银两,部分是用食物、灯油、盐和茶来抵付。

按当地风俗,会为考中广州府试的人举行庆典,这让人想起神配享的祭祀。虽然龙门之路遥遥,但是高中广州府试,一偿数年寒窗苦读,在乡民眼中,这总是一大成就。一发了榜,榜上有名者便头戴大红帽,身穿蓝长袍,脚蹬黑锦靴,一体乘轿往广州孔庙而去,恭参孔圣人。之后再去拜见主考官致谢,并接受两枚金簪、一条红绶带和一杯喜酒。这才一一离开府衙,在亲友簇拥、“鼓乐锦旒”之下荣归故里,祭祖,拜谢父母。翌日,带着备好的礼品拜谢业师多年教诲。 凡是年轻人都可怀着这般美梦。

洪火秀住的花县在广州以北,从陆路去广州需走三十英里,走水路则需四十英里。花县在 1685 年设县,算是个新县。此地本名花山,崎岖多岩、树木繁茂,由五县分辖,遂成土匪马贼盘踞之地,他们只要走个几里路,甚至连巢穴都不用离开,就能在各县辖区流窜,而五县会同剿匪的机会又是微乎其微。

1630 年代,明朝气数已尽,兵灾四起,清兵从 1645 年到 1680 年逐步征服南方,兵燹连天,此地几无人烟。当地士绅吁请官府整顿,被驳回了一次才有回应。将广州城周围两个人口稠密的大县北部,划出一块长四十英里宽三十英里的区域,新设为花县。花县有知县、县署、县学、典史衙、巡检司署、粮仓和养济院,县城筑有城墙,有城门四处和兵丁四百人。其中一半守卫县治,另一半散驻四周村庄。经过这番分辖,共有 5223 户注籍,含男丁 7743 人,妇女 6775 人,耕种约四万亩耕地。

洪火秀的祖上在 1680 年代从广东东北迁徙而来,其时新县治刚刚设立,定居在县城西面的官禄,地势开阔,水源充足,倚山面东。他们初到之时,官禄 只有几家店铺而已,但过了一百五十年,等到洪火秀赶考时,已是一座颇具规模的村落了;至少有三条土街,村前有一口大水塘,村民绝大多数是洪姓族人

洪氏家族是客家人,“客家”在广州方言读如“哈嘎”,以客家土话则读如“宁哈”。客家人与当地人有别。科考还留了两个特设的考席给客家人,以助其同化。祖上较早定居在此地的广州人自称“本地人”,以示优越。

但客家人也不完全是异族,这不同于广西的苗族人。苗族人有时驾船沿西江到广州来卖油,换些城里的东西。苗人的外表便异于汉人,他们有自己的宗教、自己的语言,客家人和广州人都听不懂;满人在 1645 年颁布薙发令,男子皆须剃光前额的头发,辫子扎于后脑,但苗族人则是披头散发 。客家人的社会地位并不低,他们可参加科举考试,也无通婚限制。不准参加科考、不准通婚的规定只限于戏子、剃头匠或居无定所的“疍民”——疍民住在长十二英尺的圆形船上,形如半月蛋壳,因而得名。他们一辈子在水上飘泊,即使有能力,也不准在岸上置地建屋或结婚。在这个地区,客家人和汉人最大的不同是,客家妇女不裹足,所以客家妇女可以四处走动,同男人一起下田干活;客家妇女多与客家男人结婚,因为别族的人会觉得她们不迷人

客家人来自黄河南岸开封一带的华中平原,从客家人的世代口传和成文宗谱,可知其数百年来为躲避外族、内战和经济掠夺,不断向南迁徙。对许多广州附近的人来说,客家话不啻是“外语”,但他们自己却认为这保留了纯正的汉语古音。此说不虚,在洪秀全出生前不久,音韵学者已开始细考客家话词语句法源头,来勾勒汉人的历史。

洪氏的族谱上溯 12 世纪宋朝的学者大臣,远至唐朝人物,洪姓最早见于 2 世纪的东汉。洪氏族人在这几百年间还有些在科举考试脱颖而出,甚至还有一人进士及第,先入翰林院,官至兵部侍郎 。移居官禄 的这支洪氏族人,祖上在宋代迁至靠近福建的粤省东北,主要集中在梅县(这是客家人的重镇,至今犹然),不过也有一些族人散居各地

洪火秀的四世祖迁至花县这不为人知之地,此举确是大胆,因为花县不像梅县是客家人生活和语言的中心。花县一带虽然很繁荣,盛产稻麦、大麻、大豆、各类蔬菜瓜果、酒、蜂蜜、食油、鱼虾家禽等 ,但洪氏族人即使想来此垦荒,也不太可能找到一整块地来耕种,所以无法整族迁徙,而必须零星行动。由于土地已有当地人定居,而且客家人风俗有别于汉人,在华南许多地方并不甚受欢迎。但即使客家人受到孤立,也透过方言纽带繁衍生息,团结一致。若有媳妇从外村嫁过来,操的是其他方言,那也不得不学说她夫家的话,所生的孩子自然也是如此

17 世纪洪家南迁,到洪火秀赶考这段期间,花县的洪氏家族还没有人中过府试。据洪氏族谱记载,洪火秀的父亲很受地方尊敬,排解邻里纠纷,但他的房舍却是不胜简陋:它位于从水塘往后数起第三排屋子的西端,中间是通风良好、颇为宽敞的客堂,客堂前有一小块空地,两旁是家人住的厢房,全是泥地土灰墙及板条瓦顶盖成的平房

官府制定各项仪典,由花县知县领县民履行。开年岁末、季节更替皆在县庙举行祭典,而远在北京的皇帝、太后、太子也是行礼如仪。康熙皇帝钦颁“圣谕十六条”,地方须定期宣讲,中考的举子会同当地文武众官,在礼乐声中奉祭叩拜 。“圣谕十六条”经过雍乾两朝大儒的诠注得以扩充,概括了在各地均应奉行的立身处世之道,宣扬“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儆愚顽,明礼仪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良善,戒窃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弭盗贼,解仇忿以重身命”

在春秋两季的祭典上,还要供奉龙王爷(云雨风雷坛)、土神爷(山川社稷坛)和城隍爷,祈求保佑花县。每尊神灵的祭品各有其规格,以显其品位:龙王爷配飨酒四爵、帛四端,土神爷配飨酒三爵、帛两端,城隍爷则配飨酒三爵、帛一端。不过遇到干旱,却是先恭祭城隍爷祈雨。城隍爷也主理冥籍。

这些神灵关乎社稷安危,因此祭祀多有繁文缛节。至于普通人家到祖坟祭扫祖先,知县并不闻问。但是那些死后无人祭祀的“孤魂野鬼”,官府是要管的。善心人士会在中元鬼节合祭这些亡灵,给他们烧些纸衣纸裤,供奉果菜酒饭,这叫做“烧路头”。不过,孤魂野鬼还有可能害人,所以官府会在城北搭建祭坛,由知县亲临主祭。当地文人曾撰有超度祷文,仍在花县回荡:

尚念冥冥之中,无祀鬼神者,昔众生民,未知何故而殁,其间有遭兵刃而殒命者,有死于水火盗贼者,有被人取财而逼死者,有被人强夺妻妾而死者,有遭刑祸而负屈死者,有天灾流行而疫死者,有为猛兽毒虫所害者,有为饥饿冻死者,有因战斗而殒身者,有因危急而自缢者,有因墙屋倾颓而压死者,有死后无子孙者。

首任花县知县在 1686 年将这篇祷文刻于碑上以飨亡魂:“虎狼尽远窜,盗贼永不生,万姓毕革面,国赋年年足,民心个个善,从此乐尧天,乾坤万古奠。”

即便是庄严仪典也会因夸张而有损品位,或成了喧闹场面。 1835 年,久旱不雨,广东巡抚不由向城隍爷祈雨的祭典,而以重金悬赏“仙人”或“术士”,无论来自何处、信仰为何,只要能施展法术“驱走”紧锁云层的“恶龙”招降甘雨就行。百姓公开嘲笑巡抚此举,写了诗贴在城墙上。但是有人自告奋勇前来驱赶恶龙时,众人还是蜂拥而至。这人自称是四川来的和尚,法杖朝地里一插,在巡抚衙门里的祭坛前站了三天,烈日当空,他脸上却一滴汗也没有,也没有疲倦的征象,祭坛上有一坛清水,旁边点着长明蜡烛。众人开始嘲笑起来,突然间,大雨滂沱,众人才止了笑声。巡抚为恭谢神灵,令十名妇人在广州城南门祭宰母猪一头,烧烤其尾,众人又讪笑起来。 先旱后涝,不到一个月,疫病四起,百姓将公元 2 世纪的神医华佗 [ 译按:原文作 Yingtuo ,疑误 ] 塑像从广州城正南门的庙中请出,在一群挑选出来的妙龄女子簇拥下,沿街敲锣打鼓

在这类祭典欢娱的场合常有人伺机行骗偷抢,因为这类活动所费不赀,人潮拥挤,若想维持秩序,有时还会以意外收场。中元鬼节原是最庄严的盛会, 1836 年的中元节,在广州城西郊一处村庄,有当地商人和富户筹了七千两银子之多,在庙前广场搭建竹席凉棚,施放焰口。知县下令修了两条通往庙会的路,彼此平行,一条供男子行走,另一条供妇人行走。结果有两个年轻人扮成妇人,想走妇人专道行抢,但是扮相露了馅,立遭拘捕,并“迫令示众”。

1836 年,二十二岁的洪火秀夹杂在生员之中,走在贡院附近布政使衙署外的大街,有两个人引起他的注意。一个是广州人,像是给另外一个汉语讲得结结巴巴的洋人做翻译。这洋人穿戴奇特,洪火秀后来想起,他穿一件似乎是前明式样的“宽袖短袍”,头发则是“在头顶结成一束”。此人透过翻译给旁观的人“算命”,虽然并没人要他这么做。他对洪火秀说道:“你将位居至尊,但伤感致病,须忌之。”

第二天,洪火秀又见到这两人站在龙藏街上,比他们昨天站的地方还南面一点,但更靠近贡院。这次他们没说话,但其中一人递给洪火秀一本书。洪火秀接了过来。这本书是梁发的《劝世良言》。

洪火秀对这洋人的描述不清不楚,用语也不着边际。但种种迹象说明这洋人就是史蒂文斯,他刚从那趟路途最长的沿海之行回广州没几个月。 1836 年初春,史蒂文斯除保有“美国海员友好协会”牧师的正式头衔之外,又担任“中国传教团”牧师的新职。他的友人说“散发《圣经》和小册子”此时成了史蒂文斯最热衷的事 。史蒂文斯在中国虽然已有好几年,但他还是需要翻译,他觉得汉语实在是太难了。他不久前才写道,对学习汉语一事有两种看法,“一种看法认为不可能学通汉语;另一种看法较新,认为学汉语易如学拉丁文或希腊文。吾人不取极端,但吾人承认偏于前者” 。史蒂文斯死后,有个在广州与他很近的人写道,史蒂文斯虽“在学习汉语方面造诣颇深”,但实情是,“他的进步主要在于准确,而不以速度见长”。只有纯正的语言在这个背景下才有用。想用商人和水手的那种洋泾浜英语去传播上帝福音,几乎是不可能的。

广州城城门雄伟,戍守兵丁身穿红黄相间的上衣,前胸后背写着大大的“勇”字,他们看似勇敢,实则懒散,贿赂也是家常便饭。史蒂文斯在广州城边上住了很久,对此当然是心知肚明 。而且,他最近从沿海之行对北方人和南方人之间的差异有所体会,他觉得北方人“多疑矜持”,相较之下,他所接触的南方人“易于结交”,还有点“痞”气

洪火秀对那洋人身边翻译的描述也是同样含糊。我们知道,这人不可能是梁发,因为梁发因违禁散发基督教小册子一度遭官府拘捕,已在一年前离开广州。虽然广州的洋人将他保出狱,但他觉得他不能再冒身家性命之险,于是迁到较为安全的麻六甲(即马六甲)去了。梁发以前曾与屈昂一道向赶考生员散发过小册子,但那人也不是屈昂。屈昂的仇家向官府告发他,说他与洋人过从甚密,之后也被迫逃离广州藏匿 。那人也不可能是梁发或屈昂的儿子,因为梁发的儿子已逃到新加坡,而屈昂的儿子则顶替父亲,关在牢里。我们顶多只能从一个住在广州的英国人在这年春天写的一封信来推断此人身份,他在这封信里提到,所有曾与梁发在一起的华人基督徒都散了,“只有一人除外,此人有些文学底子,校对了我们付印的许多小册子,作了些润色”。 如果这个中国人真有胆陪一个洋人进广州城里传播福音,他也未必会将此事形诸文字,公之于世。史蒂文斯也没有记下此事或与别人谈起。 1836 年年底,史蒂文斯在前往新加坡途中,突然头痛欲裂,高烧不退,群医束手无策。不到三周便蒙主宠召,得年三十四岁。

就洪秀全记忆所及,他当时没有细读梁发这套小册子,只是“草览其目录” 。洪秀全到底读到了什么?他并未明言。但是小册的目录有他的姓。“洪”这个字在小册子的第四篇第四条里非常醒目,说“洪”水摧毁了世上一切生灵。这一段不断重复这个骇人听闻的讯息,并说这浩劫是由创造万物的“爷火华”的意旨。中间这个“火”字又与洪秀全原名“火秀”相同,所以洪秀全与上帝之名有相同之处。小册子里有“洪水”,又有“火焰”。而“洪秀全”的名字居然这两种东西都有。

洪秀全读到,这位上帝对他亲手所创造之生灵的罪恶极为愤怒。只有一个名叫挪亚的人得上帝恩宠,因为在世人中间,只有挪亚一人行义。这个上帝叫挪亚造一艘船,此时挪亚已有六百岁,但他还是马上照办。他的三个儿子帮他造船。这艘船很大,有三层楼高,三百英尺长,五十英尺宽。船上有窗户和大门各一扇,各种走兽都来到船上,或是七公七母,或是两公两母,还有各种飞禽和爬虫。挪亚和妻子、三个儿子及三个儿妇也到了船上。上帝的洪水覆盖整个大地。上帝毁掉了一切,只有船上的生灵除外。上帝的洪水灭了巨人,所有的飞禽走兽,只有乘船漂到山顶的这一家八口活了下来,还有他们带在身边的动物

小册子有好几处也出现了“火”这个字。被称作“上主”的另一个上帝纵火烧毁两个名字古怪的城市,就像爷火华放洪水毁掉世人那般。这个神和第一个神一样愤怒,因为这两个城市的人恣意声色狂欢,犯遍了各种罪恶;上帝用火烧了它们,所有的人、所有的房屋荡然无存,连土地也没了,这地方成了一个大湖。不过,这一次上帝也选了一家人饶恕,这家的男人叫罗得。罗得有一个妻子和两个女儿,上帝救出了这四个人;罗得的妻子回头去看烈焰中的城市,结果变成盐柱。只有三个人保住性命。

梁发的《劝世良言》没有提到这两个故事的结局。挪亚一家八口后来如何?他们身边的飞禽走兽又如何?他们的方舟就这么继续漂流吗?他们是不是永远在倾盆大雨中乘着那条大船随波逐流,茹毛饮血,最后消逝在一片汪洋、枯木和狂风之中?还有,为什么是变成盐柱呢?

洪秀全落了第。他留下了这本书。 A/XZ2z+FIgYYMciiJ697d3/u8ESZh5IUlIuPCgdHuaV1CTpFCsmYptQYSSahW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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