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要正直,要公正 |
三 |
正直和公正是武士最令人信服的行事规则。再没有比狡诈行为和幕后交易更令武士反感的了。正直的概念或许因为过于狭窄而有失偏颇。有一位知名的武士将它定义为决断力:正直,就是根据理智毫不犹豫地做决定的意志力,“当死则死,当击则击”。另一位武士这样描述:“义犹如筋骨,给予武士硬度与高度——无骨,头不可立于椎;无义,虽有才学不足以立于世。”孟子说:“仁,人心也;义,人路也。”他同时也对义的衰落大发感慨:“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人有鸡犬放,则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 读到这里,我们不就是“像在一面朦胧的镜子中看到”三百年后的另一个国度里那位自称正义之“道”的伟大导师吗?总之,对孟子而言,义是一条直而窄的小路,人只有走上这条路,才能重归天堂。
在封建时代的末期,尽管长期持续的和平让消遣走进武士阶层的生活,也让各种娱乐文艺广为传播,但义士(正直的人)的地位仍高于任何学者或艺术家。在我国国民教育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四十七名忠臣,在民间就享有“四十七义士”的美誉。
在一个动辄以阴谋诡计为战术、以弄虚作假为战略的时代,“义”这个率真而充满男子汉气概的美德如珠宝般闪烁着耀眼的光芒,受到最高礼赞。义和勇是一对孪生兄弟,同属武德。不过在论述勇之前,我暂且谈谈“义理”。义理可以看作是义的派生词,最初只不过稍稍偏离其原型,但后来逐渐产生距离,并最终在世俗用词中背离其原义。“义理”二字,字面看来是“正确的道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意义逐渐演变为在舆论要求下一种务必履行的含混的责任感。从其纯粹的涵义来看,“义理”仅仅意味着我们对父母、师长、下级以及整个社会所负有的责任。那么,所谓责任,不正是“正确的道理”要求我们去做的事吗?难道“正义的道理”不该成为我们的绝对命令吗?
义理的原义不外乎责任。据我所知,其词源学解释来源于:尽管爱理应是我们日常行为(比如我们对父母的行为)的唯一动力,但在没有爱的情况下必须有某种其他权威督促我们履行孝道。在这种情况下,人们用义理作为督促的权威就很有道理,因为在爱无法激发德行时,我们必须依靠理智来敦促人们正确地行动。其他道德义务和道理亦然:当前的责任成为沉重的负担时,义理便马上介入以防止我们逃避责任。照这样的理解,义理可以被看作一个严厉的监工,手拿桦条,鞭策怠惰者各司其职。义在伦理中属次要力量,作为一种动机,它远不及基督教中爱的教导,因为爱是律法。在我看来,义理是人为社会条件下产生的——出身造就阶级差别,在此基础上,家庭成为社会单元,年长者比有才能者在社会中更有话语权,天然的好恶必须服从于专制的人为规定。正是这种人为规定的属性,导致义理随时间的推移而堕落,最后演变成一种模糊的礼节观念,用来解释规定、制裁行为——例如,为什么母亲为了救助长子,必要时必须牺牲其他孩子?为什么女儿为了父亲放荡的花销,必须出卖贞操?在我看来,义理一开始的角色是“正确的道理”,却每每屈从于诡辩,甚至堕落成一种对职责的怯懦恐惧。我认为司各特对爱国心的阐释可以用来解释义理:“它是最美的感情,也因此常常是其他感情最可疑的掩护。”然而,如果在实际应用中义理的含义偏离了“正确的道理”这一解释,“义理”一词的应用就会变成一种可怕的用词不当,掩藏各种诡辩与虚伪,成为怯懦思想的温床。所幸武士道中还有热忱而正确的勇敢精神,也就是我们下一章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