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面对面地坐在书桌两边。现在书房被桌上的一盏带绿色灯罩的台灯照亮了。海托华坐在台灯后面的一把古式转椅里,拜伦则坐在对面的直背椅上。两人的面孔恰好避开灯罩下溢出的直射的灯光。窗户开着,传来远处教堂里的歌唱声。拜伦在讲话,声音不高,语调平板。
“那是桩怪事。我想一个人要是有个地方呆,一个坏事找不到他头上的地方,那就是星期六傍晚的刨木厂。而且那幢房子正在燃烧,可以说就在我对面。当时我正在用餐,不时抬头看看那烟柱子,心想:‘好啦,今天傍晚我在这儿总该见不到人影了。起码今晚没人会打扰我了。’然后我抬起头,巧得很,她站在那儿,整个脸都准备着要摆出笑容,嘴就要张开说出他的名字,就在这时她发现我不是他。不知咋的,我便把知道的整个事唠叨了一遍。”他勉强做了个怪相,不是微笑,只是上唇翘动了一下,脸皮刚皱起还没展开,这动作便几乎立即收敛了。“当时我绝没想到,我不知道的事还不是最糟糕的部分。”
“能够把拜伦·邦奇留在杰弗生镇过星期日的事,准是件怪事,”海托华说,“可是,她正在寻找他,而你帮她找到了他。你做的事不正符合她的愿望吗?这不正是她从亚拉巴马州一路来找寻的吗?”
“我想我把情况告诉她,这没错。我想这一点不会有啥问题。她眼睁睁地瞅住我,坐在那儿,大着个肚子,看她那神情,一个人就是想撒谎也办不到。于是我讲个没完,那边烧着的大火看得清清楚楚,好像有意在那儿警告我,要我留神讲些什么,只是我太蠢没有领会到。”
“啊,”海托华说,“是昨天烧的那幢房子吧。我看不出这两件事中间有啥联系——那是谁的房子?我也看见黑烟了,问了一个过路的黑人,但他不知道。”
“伯顿家的那幢老房子,”拜伦说。他瞧着对方,彼此对面相望。海托华个儿挺高,有阵子很瘦,但现在不瘦了。他的皮肤像面粉口袋的颜色,上半身的形状像松松装着面粉的口袋,驮着自身的重量从瘦削的双肩直往腿膝上坠。隔了一会儿,拜伦说:“你还没听说呀!”对方注视着他。他沉思地说道:“这也该由我来说了。两天之内跟两个人说话,说的是他们本来不想听到的事,根本就不应该听的事。”
“什么事你认为我不想听?有什么事我还没听人说起?”
“不是那场火,”拜伦说,“他们倒是都跑出来了。”
“他们?据我所知,伯顿小姐一个人住在那儿。”
拜伦再次凝视了对方一会儿,但海托华的表情一本正经,希望知道个究竟。“布朗和克里斯默斯呗,”拜伦说。海托华的表情仍然没有变化。“你还没听人说过,”拜伦说,“他们以前住在那儿。”
“以前住在哪儿?他俩在那幢房子里住?”
“不,是在后面的一处黑人住的那种小木屋。三年前克里斯默斯把它收拾了出来。那以后他一直住在那儿,而乡亲们还猜不到他究竟在哪儿过夜呢。后来,他和布朗伙在一起,他便把布朗带去一块儿住了。”
“哦,”海托华说,“可是我不明白……要是他们在那儿住得挺自在,要是伯顿小姐不——”
“我看他们合得来。他们在贩卖威士忌,用那个老地方当窝子,作掩护。我想她不知道,不知道卖威士忌这事。起码,乡亲们闹不明白她是不是知道。他们说那是克里斯默斯三年前自己干起来的,只卖给几个互不相识的老主顾。可是他把布朗拉入伙以后,我猜是布朗想扩大生意的,他腰间带上酒,半品脱半品脱地出售,无论在哪条小巷逢人就卖。就是说贩卖他自己从不喝的东西。他们卖的威士忌来路不明,我看经不起查问,因为大约在布朗辞掉刨木厂的工作,成天驾着新汽车到处乱窜的两星期之后的一个星期六的晚上,他喝醉了,在闹市区的理发店里,向一堆人炫耀他和克里斯默斯某天晚上在孟菲斯或者那附近的路上所干的事,说到他们把新汽车隐藏在灌木丛里,克里斯默斯拿着手枪,还大吹特吹什么一辆卡车,一百多加仑的什么东西。他一直吹牛吹到克里斯默斯赶来,走到他面前把他从椅子里拽了出来。克里斯默斯开口了,用他那特有的平静的既说不上快活也说不上发火的声音说道:‘你小心点儿,别喝多了杰弗生镇产的这种烈酒。喝了要上头的。首先你会莫明其妙地豁了嘴漏风。’他一手搀住他,一手打他的耳光。看上去不像在狠狠揍他;可是当克里斯默斯抽打时拿开手的间歇,大伙儿看见布朗髭须下的面颊都给揍红了。‘你出来吸点儿新鲜空气,’克里斯默斯说,‘你在这儿让乡亲们没法做事了。’”他沉思了一会儿。然后他又说:“她就坐在那儿,坐在木板堆上,两眼望着我,我一个劲儿地把这一切告诉她,她眼睁睁地注视我。然后她问:‘他嘴角上是不是有一小块白伤疤?”’
“那么布朗就是她要找的人,”海托华说,他坐着一动不动,以一种静静的惊讶的神情看着拜伦,既不感情冲动,也不义愤填膺,好像在倾听另一个民族的人所做的事。“她的丈夫原来是个私酒贩子。唉,唉,唉。”然后,拜伦瞧见对方脸上有种隐伏的东西即将苏醒流露,而这连海托华自己都未意识到,仿佛他内心深处有样东西正竭力警告他或者让他有所准备。然而拜伦觉得那只不过是他自己已经有过的体验,而且他正要讲述出来。
“这样,我不知不觉地把一切都告诉她了。即使在那个时候,在我认为那便是全部真相的时候,我也该稳住不说,哪怕把舌头咬成两段。”现在他不再瞧着对方。透过窗户,从远处教堂传来混合着风琴和歌唱的声音,声音越过静寂的夜晚,低微却很清晰。拜伦心想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也能听见。也许他老听,听得多了,时间久了,不再听见了,甚至不需要听了“我在干活的整个傍晚,她一直坐在那儿,对面的火焰终于渐渐消失了,我心里一直想着该对她说些什么呢,该叫她咋办呢。她当时就要去那儿,要我给她指路。我说那有两英里远呢,她听了只笑了笑,好像我是个孩子什么的。她说:‘从亚拉巴马州来的这一路都走过了,我还怕再走两英里不成。’然后我对她说……”他的话音停住了,两眼瞅着放脚的地板出神。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来:“我撒了个谎,是的。不过,从某一方面来看,这不算是撒谎:因为我明白那儿会有许多人看热闹,她却要上那儿去找他。我自己没有把握,也不知道他在不在,去后会怎样,会有多么糟糕。于是我告诉她,他正忙着干他的活儿,最好六点钟后到城里去找他。这话倒也不假。我相信他的确把那种事,把怀里揣满冷冰冰的小瓶子叫作活儿的;要是广场上没有他,那他准是暂时钻进了某条小巷,或者稍稍迟了一步还没从小巷回来。所以我劝她别急,等等再说。她等在那儿,我一面干活一面琢磨该咋办。现在想来当时情况不明我是多么着急,而今我知道了全部情况,相比之下当时的着急算不了什么。今天一整天我都在想,我要是能退回到昨天去,只有当时那点儿担心着急,那一切会容易得多。”
“我还是不明白你有什么可担心的,”海托华说,“那个男人干那种事,她落到这个地步,都不是你的错。你已经尽了力,一个陌生人所能做的你都做到了,除非……”他也说到一半住口了。话音一断,正说的事便渐渐消散,不经意的思索变为推测,接着竟成了关切之类的东西。拜伦坐在对面没有任何动静,他垂着头,表情十分严肃;而坐在拜伦对面的海托华,还没有想到爱情上面去。他只记得拜伦还年轻,过着独身和勤劳的生活;从拜伦的谈话里,那个与他素不相识的女人或许具有某种令人动心之处,即便拜伦仍然相信那不过是怜悯而已。于是,他更密切地注视着拜伦,既不是冷眼旁观也不是满怀热情。与此同时,拜伦继续以平板的语调讲述:到了六点钟,他还不知道该咋办,甚至在他和莉娜走到了广场的时候,他仍然犹豫不决。当拜伦不动声色地谈到,他们到了广场以后他决定将莉娜领到比尔德太太家时,海托华迷惑不解的神情才开始有所触动,有了某种预感,想要退缩逃避。拜伦静静地谈着,边想边回味:当时像是有什么东西渗入了空气,进入了夜晚,使人们熟悉的面孔变得陌生;而他还没有听人说起,也不用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弄明白是什么使他天真无知造成的困境显得十分幼稚;实际上他不用弄清事情的真相就知道不能让莉娜听到这一切。他不用别人明白地告诉他,便已确定无疑地发现了那溜掉的卢卡斯·伯奇。现在看来,他要再不明白就真是个愚昧无知的傻瓜蛋了。整整一天,命运,机遇,在空中竖起一道黄色烟柱,一个警告信号,而他太蠢,竟然没有能够领悟到。所以他得回避人们——旁边走过的人,回避周围尽在谈论这桩事的气氛,以免她得知真相。也许当时他明白,迟早她得知道,会听人说起,而且可以说她也有权利知道,但他似乎觉得只要领她走过广场,进入某个人家,他便尽到了责任。不是对那桩邪恶的责任,他的责任在于当她身无半文、长途跋涉三十天之后到达这儿,造化选择了他作为杰弗生镇的代表,在邪恶发生之际同她呆了一个下午。他没有回避这一责任的想法或愿望,只是为了让自己,也让她,有时间可以感受到惊讶和震动罢了。他静静地结结巴巴地谈着,低着头,始终是那平板的没有变化的声调,而坐在对面的海托华望着他,显出一副畏缩、不肯接受的神情。
他和莉娜终于走到他寄宿的住宅,走进了门。她好像也有某种预感似的,他俩站在门厅里,她望着他,首次开口问道:“街上的那些人想对你说什么?那幢被烧毁的房子是咋回事?”
“没啥,”他说,他自己都觉得自己的话音听起来干巴巴的、轻飘飘的,“只是说伯顿小姐在这场火里烧伤了。”
“咋个烧伤的?伤得怎样?”
“我想不太糟糕。也许一点儿都没烧伤,乡亲们只是谈谈,像通常那样,他们总这样的。”他不敢看她,更不敢与她的目光相遇。可是他感到她在注视他,他仿佛听见各种各样的声音:谈话声,镇里各处紧张的小声交谈,他匆匆领她走过的广场那儿的声音,人们在那儿相遇,在熟悉和安全的灯光下谈论。寄宿舍里也仿佛充满熟悉的声音,但更主要的是沉闷,难忍的拖延,他注视着昏暗的门厅,心想她为什么不出来,为什么不露面正在这时,比尔德太太出现了:一位神态怡然的女人,手臂红红的,一头散乱的花白头发。“这是伯奇太太,”他介绍说,瞪大了眼睛,显得迫不及待,强人所难似的,“她从亚拉巴马州来,刚到城里。她要在这儿见她丈夫。他还没来呢。所以我带她先到这儿,好让她在陷入城里这阵子的热闹事之前休息一下。她还没去镇上,还没同谁交谈过,我想你可以先给她找个地方休息休息,她免不了会听别人议论的,还有……”他的声音停住了,不再往下说,但语气概括了一切,急切的强求般的口气。这时他相信她已经明白他的意思。后来他才知道,她没有把听到的事告诉她,并不是由于他的请求,而是她早已注意到她怀有身孕,认为最好避而不谈。她上上下下地打量莉娜,像四个星期来别的陌生女人常常做的那样。
“她打算在这儿住多久?”比尔德太太问。
“就一两夜,”拜伦说,“说不定只住今天晚上。她是来这儿见她丈夫的。她刚到,还来不及去问呀打听的——”他仍然简短扼要,话中有话。现在,比尔德太太打量起他来,他猜她还在努力领会他的意思。可是她却在注意他的吞吞吐吐的口吻,相信(或者即将相信)他这样支支吾吾另有原因,别有含义。于是,她再次打量莉娜,那眼神倒不一定冷漠,可也并不热情。
“我想她现在没必要马上去什么地方吧,”她说。
“我也这样想,”拜伦又快又急切地说,“她好久都没见过嘈杂和热闹,现在也许不得不忍受这一切……要是你这儿今晚很挤,我想她可以用我的房间。”
“那好,”比尔德太太马上答道,“反正过会儿你就要离开。你想让她住你的房间,住到你星期一早上回来?”
“今晚我不走了,”拜伦说,他并不转开目光,“这个星期去不了啦。”他直视着那双冷淡而且已经变得不信任的目光,看着她反过来又在观察他的神情,相信她领会了他的用意,而不是凭她自己的想象。人们常说:老练的骗子骗得了人。然而素有训练、一贯撒谎的骗子手常常只能骗自己,惟有一辈子都诚实可信的人撒了谎才会有人马上相信。
“嗯,”比尔德太太说,她又瞅了莉娜一眼,“杰弗生镇里她就没个熟人吗?”
“她在这儿一个人也不认识,”拜伦说,“离开了亚拉巴马州她没熟人。说不定伯奇先生明天早上就会露面。”
“那么,”比尔德太太说,“你到哪儿睡觉呢?”但她不等回答又说,“我想今晚我可以在我的房里给她搭个帆布床,要是她不反对的话。”
“好哇,”拜伦说,“那太好了。”
晚饭铃响时,他早已做好了准备。他找了个同比尔德太太谈话的机会。他从没有花过那么多时间去编造谎言。可后来证明这完全多余,他竭力掩盖的东西本身就是天然的保护。“男人们会在饭桌上谈论那件事的,”比尔德太太说,“我想,像她那样大着肚子的女人(而且还得找一个名叫伯奇的丈夫她带着冷嘲地想)犯不着再去听男人嚼舌头说怪话。你过阵子带她进来,等那些男人吃了以后。”拜伦这样做了。莉娜又一次吃得津津有味,但照样仪态庄重,彬彬有礼,几乎还没吃完饭便发困了。
“太累了,旅行真累人,”她解释说。
“你去客厅坐坐,我去替你搭帆布床,”比尔德太太说。
“我来帮一把,”莉娜说。但连拜伦也看得出来,她帮不了忙,已经瞌睡得要命。
“你去客厅坐着,”比尔德太太说,“我想邦奇先生会乐意陪你几分钟。”
“我不敢扔下她不管,”拜伦说。海托华坐在桌子对面,仍然没动弹。“于是我们坐在那儿等候。可就在这时候,城里警长的办公室里一切都抖出来了;这个时候布朗正在讲出那一切——关于他和克里斯默斯,还有威士忌以及所有的事情。不过威士忌对乡亲们来说已不是什么新闻,布朗入伙以前人们就知道了。我猜大伙儿想知道的是,克里斯默斯干吗看中了布朗。也许因为他们是一路货色,臭味相投,想避也避不开。然而就算是一路货色,彼此还有不同之处。克里斯默斯敢于不顾法律去赚钱,可布朗不顾法律却是因为他糊里糊涂,蒙在鼓里盲目行动。就像那天晚上,他在理发店喝醉酒大吹牛皮,直到克里斯默斯几乎是跑进去把他拽走。马克西先生说:‘你认为他正要把他和另一个人干的什么事讲出来?’麦克伦登上尉说:‘我完全没想这个。’马克西先生说:‘你不认为他们实际上在抢劫别人运酒的车吗?’麦克伦登说:‘难道你会感到奇怪,当你听说克里斯默斯那家伙一辈子都在干同样的坏事?’
“那就是昨晚布朗招认的,可这些谁都知道。大家已经谈论了很长一段时间:该有人去告诉伯顿小姐。可是我想谁也不愿意去那儿告诉她,因为没人知道会有什么后果。我看这儿出生的人中间还有不曾见过她的呢。我自己也不愿去那儿,到那幢老房子去;谁也没在那儿见过她,除了坐马车经过时偶尔见她站在院子里:长衣裙,遮阳帽,那式样就连有些黑人妇女也不愿穿戴,在她身上该像个什么样子。或者,说不定她已经知道了这事。因为她是个北方佬,北方那一套也许她不介意。于是,去对她说,谁也不知道会有什么结果。
“所以她上床睡觉之前我不敢扔下她不管。昨晚我打算马上来见你的,但我不敢离开她。那儿住宿的男人在门厅里走来走去,我担心会有人偶然闯进去,一旦谈起来就会把所有事都给倒出来。我已经听见他们在走廊里谈论这事,当时她一本正经地注视着我,又问起那场火的事。所以我不敢撇下她走开。我们坐在客厅里,她几乎睁不开眼睛,我告诉她没问题,会帮她找到他的,只是我得出来找一位认识的牧师,好帮助她去见他。她坐在那儿,闭上眼听我讲话,以为我不知道她和那家伙还没有结婚。她自以为把大家给蒙过去了。她问:我打算找谁去谈起她?我对她讲了,可她闭着眼坐在那儿。所以最后我说‘我讲的话你一个字也没听’,她这才稍微坐起身来,但眼睛还是没睁开,她问:‘他还可以帮人主持婚礼吗?’我说:‘什么?他还可以什么?’她说:‘他还是个正儿八经的牧师,可以主持婚礼吗?’”
海托华仍然坐着不动。他端直地坐在桌对面,两条胳膊平行地放在椅子扶手上。他既未穿衬衣也没披外套,面孔瘦削而又松弛,看来仿佛是两张面孔,一张叠在另一张上;呆滞的目光从眼镜片后面向外望,苍白光秃的头颅四周,围了一圈灰白头发。由于老坐着不走动,身体发胖,肌肉松垮垮的;他露在桌面以上的躯体不成个体型,近乎畸形。他坐得笔直,脸上那副带有保留和捉摸不定的神情现在却变得明朗了。他说:“拜伦,拜伦,你究竟要对我说什么?”
拜伦住口了。他平静地看着对方,流露出同情和怜悯的神色。“我知道你还没听人说过,我早就知道该由我来告诉你。”
他们彼此望着。“什么事我还没听说过?”
“关于克里斯默斯的事。昨天发生的事和克里斯默斯的事。克里斯默斯是个混血儿。关于他、布朗和昨天发生的事。”
“混血儿,”海托华说。他的声音低微轻飘,像蓟毛扫帚倒了下去,没有任何重量,不出一丝声响。他坐着不动,隔了一阵还是一动不动。然后,退缩和拒绝的反应突然掠过他整个身躯,像是体内的各部分同他的面部五官一样可以活动;拜伦看见,那张呆滞松弛的宽大面孔上突然渗出了汗水。但他的声音低微平静,他问:“关于克里斯默斯、布朗和昨天的什么事?”
从远处教堂传来的音乐早已停止,屋里没有任何声息,除了拜伦单调的谈话和昆虫的从容不迫的唧唧尖鸣。海托华端坐在桌对面,两手掌心向下地平行摆放着,下半身被桌子遮住,那姿态活像一尊东方的偶像。“那是昨天上午,有一个乡下人和他的家人一道赶着马车进城,发现房屋着火的就是他。不,他是第二个去那儿的人,因为他说他破门进入后发现已经有一个人在那儿。他叙述了走近那幢住宅的情景;他对妻子说,那儿的厨房怎么直冒浓烟;马车往前走,他妻子说:‘那房子着火了。’我猜,他停住马车,先在车上坐着观望了一会儿,然后他说:‘看起来是那么回事。’我想是他妻子坚持叫他下车去看看的,她说:‘他们不知道房子着火了,你去告诉他们。’于是他下了马车,走上门廊,站在那儿‘喂喂’地叫唤了一阵。他说他能听见火在燃烧,就在屋内,于是用肩头撞开门进去,看见了第一个发现起火的人,那人就是布朗,但乡下人当时不知道。他只是说那人喝醉了,看来像是刚从楼梯上摔下来。当时他还没意识到那人醉到什么程度,他说:‘先生,你的房子着火了。’他告诉人们,那醉汉不停地说楼上没有人,而且说反正上面火势很大,用不着上去救什么东西了。
“可是乡下人明白,楼上不可能有什么大不了的火,因为烟火是从后面的厨房里冒出来的,何况那人醉成那样,怎么会知道呢。他告诉大家,从醉汉竭力阻止他上楼的情形看来,他怀疑楼上出了什么问题。于是他开始上楼,醉汉却竭力拖住他,他甩掉醉汉往楼上走时,醉汉还想跟上去,还一个劲儿地说楼上没什么;可等他从楼上下来,想起刚才的醉汉时,却不见人影了。可是我想,他准是隔了一会儿才想起布朗的,因为他上了楼梯,开始叫唤,一连打开几道门,才开了该开的一道,发现了她。”
他停了停。室内一片静寂,只有昆虫的鸣叫。窗户敞开着,户外昆虫扑打跳动,发出令人昏昏欲睡的种种声音。“发现了她,”海托华说,“他发现了伯顿小姐。”他坐着纹丝不动。拜伦没注视他,也许他一面讲述一面在看自己放在膝头的双手。
“她躺在地板上,脑袋差点儿被完全割断了。一位女士,头发刚刚花白。乡下人说,他站在那儿,能够听见哔哔剥剥的火势,他所在的房间也进烟了,像是跟着他灌进了室内。他不敢抱起她跑出屋外,因为他害怕那脑袋会掉下来。他说,于是他匆匆忙忙跑下楼,跑出楼外,甚至没留意到那醉汉已经不见了;他赶到路边,叫妻子赶紧催马去附近能打电话的地方,向警长报告。然后他又绕过房屋到后面水坑取水;他说他打起一桶水后才意识到自己实在太傻,因为整个房屋的后半边都烧起来了。于是他又冲进屋内,再次上楼,扯下一张床单把她裹好,然后抓住床单的边角,像扛面粉袋似的扔上背,把她扛出屋外,放在一棵树下。他说他担心的事果然发生了,因为床单已经摔开,她侧身向一旁躺着,头却转了一圈,像是回过头来观望后面。他说要是她临死前做了这个动作,也许现在便用不着这样做了。”
拜伦住了口,抬头望了一眼桌后面的人,海托华没有动静,眼镜架周围的面部不住地静静冒汗。“接着,警长来了,消防队也到了。可是来了也没用,因为救火的水管没水可抽。那座老房子于是烧了整个傍晚,我从刨木厂看得见火光和烟柱,她来时也指给她看了,因为那时我还不知道真相。他们把伯顿小姐的尸体运进城。银行里有她的一份文件,上面写着她死后该怎么办。这文件写着她有个侄儿在北方,那是她的老家,她的亲人是从那儿来这边的。他们给她侄儿拍了封电报,不出两个小时就收到了答复,他愿意出一千美金悬赏捉拿凶手。
“克里斯默斯和布朗都不见了。警长发现那间小木屋有人住过,这下人人都马上谈起克里斯默斯和布朗来,早就知道不是他俩一起便是其中一人杀死了那位女士。可是到昨天夜里为止,谁也找不着他们,两人都找不到。乡下人不知道他在屋里见到的那个醉汉就是布朗。大家猜想他和克里斯默斯都逃跑了。然而昨天晚上布朗露面了。他当时很清醒,八点钟左右来到广场,又野又狂地大喊大叫,说是克里斯默斯杀了那女人,声称他该得到那一千元赏金。人们找来警官,把他带到警长办公室。他们告诉他,赏金自然会归他,但得等他抓住克里斯默斯并证明那是他干的。于是布朗讲话了,说克里斯默斯和伯顿小姐像两口子那样住了已有三年,直到布朗与他结伙为止。布朗说,他搬去小木屋同克里斯默斯同住的时候,克里斯默斯告诉他,他一直在小木屋里睡觉。后来一天晚上,他还未睡着,听见克里斯默斯从床上翻身下来,走到他的帆布床边,像是听了一会儿,然后踮着脚尖开了门悄悄地出去。布朗说,他起身跟在后面,看见他朝大房子走去,从后门进屋,像是后门没关或者他自己有钥匙。然后,布朗回到小屋钻进被窝。可是他说他睡不着,因为他笑个不停,想着克里斯默斯还认为他自己机灵得很。他躺了大概一小时,克里斯默斯回来了。这时他再也禁不住笑了起来,对克里斯默斯说了句‘你这偷女人的扒手’。克里斯默斯立即在黑暗中站住不动了,而他躺在床上笑个不停,说克里斯默斯这滑头耍得并不高明,还取笑克里斯默斯去跟一个头发都花白了的女人胡缠;要是克里斯默斯真叫他去的话,他愿意一个个星期地轮流,大家免付房租。
“接着他说,就在那天晚上他发现克里斯默斯迟早要杀了她或者别的什么人。他说他躺在那儿笑,心想克里斯默斯会很快上床,而他却划了根火柴。于是布朗止住笑,躺着看克里斯默斯点上灯,把灯放在布朗床边的箱子上。布朗说,然后他不笑了,只是躺在床上,而克里斯默斯站在他床边俯视着他。‘这下你可捞到了一个好笑话,’克里斯默斯说,‘明天晚上你到理发店去宣扬,可以笑个够。’布朗说,那时他还不知道克里斯默斯发火了,还顶了克里斯默斯几句,但不是有意惹他发火。于是克里斯默斯以他那特有的冷腔冷调说道:‘你睡得不够,醒着的时候太多了,也许你应当多睡睡。’布朗问:‘多睡多久?’克里斯默斯说:‘也许从现在起一直睡下去。’布朗说,这下他才明白克里斯默斯发火了,懂得那不是取笑他的时候。于是他说:‘咱们不是好哥儿吗?与我不相干的事我干吗要去跟人说?难道你不相信我?’克里斯默斯说:‘我不知道,也无所谓。但你可以相信我。’他瞅着布朗:‘你难道信不过我?’布朗说:‘信得过。’
“他说就在那时,他担心克里斯默斯会在哪天晚上宰了伯顿小姐。警长问他为什么从未报告过这种担心呢。布朗说,他认为不说出来也许可以在那儿呆下去,不用惊动警方便可以阻止那种事发生。警长哼了一声,说布朗想得倒也周到,要是伯顿小姐早知道的话,一定会感谢他的。我想这时布朗才意识到他自己也有令人怀疑的地方。于是,他开始讲起那辆汽车是伯顿小姐为克里斯默斯买的,他曾设法劝说克里斯默斯,不要再贩卖威士忌,以免他们俩都陷进麻烦。警察注视着他,他越讲越快,越讲越多;他说星期六一大早他醒过来,看见克里斯默斯天不亮就起床往外走。布朗知道他去哪儿,七点左右克里斯默斯回到小屋,站在那儿盯着布朗说:‘我把那事办了。’‘啥事?’布朗问。‘上那幢房子里瞧瞧去,’克里斯默斯答道。布朗说当时他感到害怕,但绝没想到他会那样干。他说开初他只认为克里斯默斯最多揍了她几下。不一会儿,克里斯默斯又往外走,这时他起床穿好衣服,开始生火做早饭;他偶然往门外一望,却看见前面大房子的整个厨房烧起来了。
“‘那是什么时候?’警长问。
“‘大约八点吧,我想,’布朗说,‘这是通常人们起床的时候,除非他是个阔佬。上帝知道我不富。’
“‘而那场火将近十一点才有人报告,’警长说,‘下午三点钟房子还在燃烧。你是说一幢古老的木头房子,就算很大,能烧六个小时?’
“布朗坐在那儿,左顾右盼,警察围在他旁边,都在打量他。他说:‘我对你们讲的都是实话,这是你们要求的。’他的眼睛转来转去,突然头一扭,像是叫喊似的说:‘我咋会知道那是什么时间?你以为一个在刨木厂当牛做马、干粗活儿的人能有钱买表吗?’
“‘你已经有六个星期不在刨木厂或别的地方干活了,’警长说,‘一个开得起新车、整天乱逛的人,随时都可以经过法院大楼看看钟,弄清时间的。’
“‘那哪儿是我的车,我不是刚对你讲了!’布朗说,‘那是他的。她买来送给他的,他杀死的那个女人送他的。’
“‘这无关紧要,’警长说,‘往下讲吧。’
“于是布朗往下讲,越讲嗓门越大,越讲越快,一个劲儿地告发克里斯默斯而竭力把乔·布朗隐藏起来,好让他有机会把那一千块钱捞到手。有人会认为赚钱或者捞钱是一场不讲任何规则的游戏,这真使我难以理解。布朗声称,甚至看见起火了他还一点儿没想到她还会在房里,更不要说以为她死了。他说他完全没想到进屋里去看看,他一心想的是该如何把火扑灭。
“‘而这时将近八点了,照你说的,’警长说,‘汉普·沃勒的妻子将近十一点才来报告那场大火。你可真花了不少时间才发现不可能赤手空拳地把火扑灭。’布朗坐在警察中间,他们已经锁上门,但窗外挤了一大圈人,玻璃窗上挤满了一张张脸。他的眼睛东瞧瞧西望望,神色紧张,上嘴唇噘得离开了牙齿。‘汉普说他破门进去之后,屋里早有一个人在那儿,’警长说,‘那人竭力拦他,不让他上楼。’布朗被围在警察中间,他的眼珠子乱转不知往哪儿瞧才好。
“我猜这时候他感到绝望了,不仅那一千块钱离他越来越远,而且他开始明白拿到那笔钱的会是别人。我想,这像是他看见握在自己手里的一千块钱却由别人去花。他们说,看来他像是早就留着这一手,专等这样的时机才讲出来;像是他明白一到关键时刻,这些话准会救他,即使对个白人来说,承认布朗不得不承认的事,比起被控告为杀人犯还要糟糕。于是他说:‘好哇,来吧,控告我,控告一个用他知道的一切来帮助你们的白人。控告这个白人而让黑鬼逍遥法外。控告白人而让黑鬼逃跑。’
“‘黑鬼?’警长问道,‘黑鬼?’
“好像他知道这下抓住了他们的短处。好像他们相信,他干的事没有一件有他告发别人干的事那样坏。‘你们真聪明,’他说,‘全镇的人真了不起。上当受骗了整整三年。三年来一直称他是个外国人,而我只消三天就明白他跟我一个样,不是什么外国人。在他亲口告诉我以前,我早就知道了。’这时大家看看他,又面面相觑,不知是怎么回事。
“‘要是你谈的是个白人,你得小心你说的话,’警长说,‘我不在乎他杀人没杀人。’
“‘我谈的是克里斯默斯,’布朗说,‘那个杀了白人妇女的凶手,他在全镇人的眼皮下与她姘居,你们却让他远走高飞,反来控告一个知道他底细的人,能为你们找到他的人。他身上有黑人血液,我第一次见他就看出来了。可是你们这些人,你们这些聪明的警官先生们。有一次他甚至承认过,对我说他是个混血儿。也许他说这话的时候喝醉了酒,我不知道。然而他这样告诉我后的第二天早晨又来对我说(布朗现在又上劲儿了,几乎是龇牙咧嘴,瞪着眼注视周围的人,目光从一张脸移到另一张上),他对我说:“昨天晚上我犯了个错误,你可别也犯这类错误。”我说:“错误,啥意思?”他说:“你想想吧。”我想起有天晚上我和他在孟菲斯时他干的一件事,我明白要是得罪了他,我这条小命就完了,于是我说:“哦,我明白你的意思。跟我无关的事我不会多嘴多舌的,我从来不这样,这我有把握。”布朗说:“你们大家也会那样回答的,当你一个人离镇老远地同他住在那个小木屋里,就是喊叫也没人能听见。你们也会胆战心惊的,到头来你想方设法去帮助的人反过来指控你杀了人,而你一身清清白白。”’他坐在那儿,东张西望,屋里的人打量着他,屋外的人把面孔紧贴着窗玻璃。
“‘一个黑鬼,’警长说,‘我一直在想,那家伙的确有点儿古怪。’
“这时警长又问布朗:‘这就是你到今晚才说出那儿的一切的理由吗?’
“布朗坐在中间,龇牙咧嘴,嘴边那块伤疤白亮得像颗爆米花,他说:‘你们指给我看看,有谁想得出别的办法,我只要求这一点;找个人来让我看看,这个人像我一样了解他又长期和他住在一起,可这个人的做法跟我不一样。’
“‘行啦,’警长说,‘我相信你终于讲了真话。现在你跟巴克去好好睡一觉。我会对付克里斯默斯的。’
“‘我想这话是说我得进监狱,’布朗说,‘你要把我关进监狱,自己好去得那笔赏金。’
“‘住嘴,’警长说,并没生气,‘如果那笔赏金该归你,我一定保证让你拿到手。巴克,把他带走。’
“典狱长过来拍了拍布朗的肩头,他站起身来。他们出门时,趴在窗户边看热闹的人围了上来:‘巴克,你们把他抓起来啦?是他干的吗?’
“‘不知道,’巴克说,‘你们大家回家去吧。去睡觉吧。’”
拜伦的话音停了,他那平板的、毫无变化的、像唱歌似的乡村声调陷入了沉寂。他带着怜悯、不安却又冷静的神情注视着桌子对面的海托华,看见他闭着眼,脸上的汗水像泪珠般往下淌。海托华说:“他有黑人血统的事确切吗?证实了吗?想一想,拜伦,那意味着什么,要是大家——如果他们抓住……可怜的人,可怜的人类。”
“布朗就是那么说的,”拜伦说,他的语调平静、固执、深信不疑。“好撒谎的人受了威胁也会讲真话的,就像诚实的人遭到严刑拷打也会撒谎一样。”
“是的,”海托华说。他闭着眼端正地坐着。“可是他们还没有抓到他。还没有抓到吧,拜伦?”
拜伦也没瞧他。“还没有。至少我最后听到的消息是他还没给抓着。他们今天带了警犬出去。但就我所知还没抓到他。”
“布朗呢?”
“布朗,”拜伦说,“他,他跟他们一道去了。他也许曾经帮助克里斯默斯干那事,但我不这样认为。我想他最多只敢放火。要是他真放了火,我看他也不知道自己干吗要那样做。也许他认为要是烧个精光,那就似乎什么问题也没有了,他和克里斯默斯还可以开着新车到处乱逛。我猜他估计克里斯默斯所干的不是什么罪恶而只是一个错误。”他的面孔朝下看,一副沉思的样子,然后又小声地说道,带着嘲讽的疲惫神情:“我认为他没事,现在她任何时候想找他都行,只要他没跟警察一起带着警犬外出。他不打算逃走,只要他头上还悬着一千元赏金,你也许会这样说。我认为他比他们当中的任何人都更想抓到克里斯默斯。他跟他们一道,他们把他领出监狱一道出去,回镇后又把布朗关起来。真是滑稽得很,好像凶手在设法抓住自己以便领到为自己设下的赏金。可他似乎不在意,只是抱怨他们不肯花时间外出追捕,说呆着不动是白白浪费时间。是的,我明天就告诉她。我只对她说,他目前关在牢房,和两条狗呆在一起。我也许会领她进城,在那儿她会看见他们,他和两条狗拴在一起,由别人牵着,它们使劲地拽锁链,汪汪乱叫。”
“你还没有告诉她?”
“没有告诉她,也没有对他说,因为他也许又会逃跑,管它赏金不赏金。要是他能抓住克里斯默斯,拿到那笔钱,也许他会及时同她结婚的。可是她现在还不知道这些,不比昨天乘马车到达广场时了解的情况多多少,当时她大着肚子从陌生的马车上缓慢地下来,周围全是陌生的面孔,她带着一种沉静的惊奇神情自言自语;不过我看不出有什么惊奇的,因为她一路上慢慢地走着,说这番话已经成了习惯:‘啊,哎呀,我从亚拉巴马州一路来这儿,现在总算到了杰弗生镇,这不会有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