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莉娜坐在路旁,望着马车朝她爬上山来,暗自在想:“我从亚拉巴马州到了这儿,真够远的。我一路上都是走着来的。好远的一路啊。”她想着虽然我上路还不到一个月,可我已经到了密西西比州,这一次,离家可真够远的。打从十二岁起,我还没离开多恩厂这么远过呢。

父母去世之前,她从未去过多恩厂,尽管一年里她要去镇上七八次,每次总是在星期六,坐着马车,穿上邮购来的衣裙,一双光脚丫子踏在马车底板上,而鞋子却用张纸包好放在座位旁边。等马车快进镇子的时候她才穿上鞋。她长成个大姑娘后,总要叫父亲把马车停在镇口,让她下来步行。她不肯告诉父亲为什么她宁肯步行而不愿坐在车上。他以为她喜欢平坦的大街和街边的人行道。实际上,她认为这样一来,看见她的人,她走路遇到的人,都会相信她也是个住在城镇里的人。

她十二岁那年,父母在同一个夏天去世,死在一个只有三间小房和一处公用厅堂的小木屋里,死在一间点着虫绕蛾飞的煤油灯的房里,室内光秃秃的地板被光脚长年累月地踩踏,平滑光亮得像用旧的银器。她是家里活下来的孩子中最小的一个。先是她母亲去世,临死时她说:“好好照顾你爹。”莉娜这样做了。后来有一天,她父亲说:“你去多恩厂跟麦金利过日子吧。收拾收拾东西,做好准备,他一来你就跟他走。”说完他便咽了气。她哥哥麦金利赶着马车来了。下午他们便把父亲埋在乡村教堂后面的小树林里,用松木板立了块墓碑。第二天早上,她和麦金利一道坐上马车去多恩厂,从此离开了家乡,虽然当时她可能还不知道这一走便永远不会回来了。马车是她哥哥借来的,他答应过要在天黑以前归还。

她哥哥在厂里干活。村里的男人不是在这家厂里做工便是为它服务。这家厂采伐松木,已经在这儿开采了七年,再过七年就会把周围一带的松木砍伐殆尽。然后,一部分机器,大部分操作这些机器的人,靠它们谋生的人和为它们服务的人,就会载上货车运到别的地方去。由于新机器总可以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添置,有些机器便会留在原地:立在断砖头和杂草堆中的车轮,形容憔悴,扎眼刺目,不再转动,那副样子真叫人触目惊心;还有那些掏空内脏的锅炉,以一副倔头倔脑、茫然而又若有所思的神情支撑着生锈的不再冒烟的烟囱,俯视着到处都是树桩的、萧瑟肃静而又荒凉的田野——无人耕耘,无人栽种,经过年复一年的绵绵秋雨和春分时节的狂风骤雨的冲刷侵蚀,渐渐成了一条条红色的堵塞得满满的沟壑。于是,这个即使在全盛时期也上不了邮政部地名录的小村子便被人彻底忘却,连那些继承这份遗产的、肚子里有钩虫的子孙后代也记不得了;他们拆掉房舍,用来当烧饭取暖的柴火。

莉娜到来的时候,村里大约住着五户人家。这儿有条铁路,有个车站,每天有一趟客货混合的列车,发出尖厉刺耳的声音飞驶而过。人们可以挥动红旗叫列车停下来,但它通常总是像个幽灵似的突然从满目荒凉的丛山中钻出来,像个预报噩耗的女巫尖声哭喊着,从这个小得不像村庄的村子、这个像颗断线的项链里被人遗忘的珠子似的小村庄横穿而过。莉娜的哥哥比她大二十岁。她上他家去住的时候几乎记不起来他的模样。他跟一个老在生儿育女的老婆住在一栋没油漆过的、有四间房的屋子里;一年中几乎总有一半时间,嫂子不是在卧床生育便在产后调养,这时候,莉娜便操持全部家务,照料别的几个孩子。后来,莉娜曾喃喃自语:“我想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我自己也就很快有了孩子。”

她在屋后一间披房里睡觉。这间房有扇窗户,她学会了摸黑把它打开、关上而又不弄出一点儿声响;房里还睡着别的人,先是她的大侄儿,后来是老大和老二两个侄儿,最后是同三个侄儿一块儿住在里面。她在这儿住了八年之后才第一次打开这扇窗户,但开关了十来次便发觉根本不该去碰它。她对自己说:“我命该如此。”

嫂子告诉了哥哥。于是他注意到她的体形在起变化,他本来早些时候就该注意到的。他是个很严厉的人,汗水冲掉了他身上的温柔、豁达和青春气质(他刚四十岁),只剩下了在绝望中苦苦挣扎的毅力和固执,以及对并无多大指望的祖传血统的自豪感。他骂她婊子,斥责那个男人(他猜对了,因为年轻的单身汉或者满身锯木屑的色鬼比村里人家的户数还少),但她不肯认错,虽然半年前那男人便溜了。她说来说去总是那句话:“他会捎信给我的,他说了要来接我的。”她毫不动摇,绵羊似的等待着,充满卢卡斯·伯奇之流所依赖和深信不疑的耐心和忠贞不渝,即使到了真正需要他们的时刻,他们也不打算露面。两个星期后,她又一次从窗户爬了出来。这一次爬起来有些困难了。她想:“要是先前爬起来这么困难的话,我想现在就不会爬窗户了。”她完全可以在大白天从门口走出去。谁也不会阻拦她。这她心里也许明白。但她仍然选择了晚上,并且从窗口爬出去。她带走了一把棕叶扇,一个用印花大手帕扎得紧紧实实的小包。里面除了零碎东西外,还有三毛五分钱的硬币。她穿的是她哥哥穿的鞋子,他送给她的,还有八九成新,因为夏天他们谁也不穿鞋。她一走上泥土路,便脱下鞋来拿在手上。

她这样走在路上快有四个星期了。过去的四个星期,使人想起走了很远的这段日子,像一条宁静的通道,用坚定不移的沉着自在的信念铺成的通道,满是善良的叫不上名字的人们的面庞和声音:卢卡斯·伯奇?我不知道。没听说过这一带有谁叫这个名字的。这条路吗?通往波卡洪塔斯。没准儿他会在那儿。有可能的。这儿有辆顺路的马车,它会带你一程的;在她身后伸延的通道,漫长单调,平静而又一成不变,她总是在行进,从早到晚,从晚到早,日复一日;她坐过一辆又一辆一模一样的、没有个性特色的、慢吞吞的马车,车轮都吱嘎作响,马耳朵都软耷耷的,像是化身为神的无穷无尽的马车行列,仿佛是那古瓮上的绘画,老在前进却没有移动。

马车朝她爬上山来。刚才在大约一英里外的路上,她曾从它旁边走过。当时马车停在路边,套着挽具的骡马在打盹,脑袋朝着她前进的方向。她看见这辆车,还看见蹲在围栏那边牲口棚旁的两个男人。她只瞥了一眼马车和那两个男人,这一眼无所不包,疾速自然而又意味深长。她没有停步,围栏那边的人多半没注意到她看了一眼马车,也看了一眼他们。她没再回头。她径自走远了,步履缓慢,鞋带松散在脚踝上;她一直往前走了一英里,爬上了山顶。然后她在排水沟边坐下,脱下鞋子,双脚踏在浅沟里。隔了一会儿,她开始听见马车的声响。她听了好一会儿,终于看见马车爬坡上山来了。

马车年久失修,没有上油的木车轴和铁架子发出尖厉的吱吱嘎嘎的声响,缓慢而又刺耳;这响声像八月天午后的干燥而又拖沓的一连串声响,越过炎热而困慵的寂静,一直传到半英里开外的地方。尽管骡马仿佛受了催眠似的不懈地机械般一步一步走着,车身却似乎停滞不前。马车仿佛永远停滞在半路,老半天进不了一步,缓慢得难以察觉,好像一粒破旧的珠子穿在道路这条微红的细线上。这慢吞吞的劲头让人瞧着瞧着眼睛便不管用了:恍恍惚惚,视觉与感觉融为一体,看不见马车了;像这条路一样,在白昼和黑夜之间平静单调地变化着,像一段量好要用的线重新绕到卷轴上去。最后,马车的声响传过来了,好像来自天边外的某个无足轻重的穷乡僻壤,声音缓慢尖厉却又毫无意义,像是一个幽灵行进在离它自身形体半英里开外的地方。“隔得那么远,我听得见可还看不见,”莉娜想。她这样想着,仿佛已经上路,又一次坐着马车;她想这么看来,在我搭上那辆马车之前,在那辆马车来到我等候的地方之前,我似乎先坐着车走了半英里,而等我下了马车,它还会载着我又走半英里的路呢她等在那儿,不再理会那辆马车,听任心思懒洋洋地、自由自在地疾速驰骋,眼前浮现出陌生人的和善面孔,耳畔响起和善的说话声卢卡斯·伯奇?你说你在波卡洪塔斯找过了?这条路吗?去斯普林韦尔的。你在这儿等等,一会儿就有辆马车过来,把你载到它要去的地方她想:“要是卢卡斯·伯奇一路到了杰弗生镇,那他在见到我之前就能听见我坐的马车。他会听见马车的声音,可他不会知道谁来了。他能听见却看不见有一个人来了。然后他看清了是我,他会喜出望外。这样他还来不及转过念头想清楚,他就会看见两个人了。”

阿姆斯特德和温特巴登蹲着,靠在后者的马棚的那堵不向阳的墙边,看见她从路上走过去。他们一眼便看出她年轻,怀着身孕,是个异乡人。温特巴登说:“不知道她在哪儿怀的身子。”

“不知道她大着肚子走了多远呢,”阿姆斯特德说。

“我猜是去那边看望什么人吧,”温特巴登说。

“我看不是。要是的话,我早听说了。那一带没有什么人。要有,我早该听说了。”

“我想她知道她要上哪儿去,”温特巴登说,“从她走路的样儿看得出来。”

“不用再走多远,她就会有伴儿的,”阿姆斯特德说。女人缓慢地继续向前走,腆着个大肚子,一望便知道那是什么样的累赘。她走过他们身边,他们俩都没发现她瞥了他们一眼。他们见她穿着没有式样的褪色蓝布衫,手里拿着棕叶扇和一个小布包。阿姆斯特德说:“她不像是从附近地方来的。看她那慢吞吞的费劲样子,像是走了好长一段时间,而且还有更远的路要走。”

“她准是来这一带寻亲访友的,”温特巴登说。

“我想要是的话,我早该听说了,”阿姆斯特德说。女人往前走着,没有回头,一直走出了他们的视线;她大着肚子,慢慢吞吞,不慌不忙,从容不迫,不知疲倦地走着,如同这越来越长的下午一样。她走出了他们的视线,走得远远的,从他们交谈的话题中消失了,也许也从他们的思绪里消失了,因为不一会儿阿姆斯特德便说到正题上来。为了说这件事,他已经赶着马车来过两次,每次跑五英里来同温特巴登一起蹲在遮阴的墙边,以他这种人特有的磨磨蹭蹭、不慌不忙的劲头,绕着弯子聊天,边聊边吐口痰,对时间毫不在意,一蹲就是三个小时。原来,温特巴登有台中耕机要卖,他是来向温特巴登开个价钱的。最后,阿姆斯特德望了望太阳,终于把前三天晚上睡在床头就决定要出的价钱讲出了口。他说:“我知道杰弗生镇上也有台这样的机器,我用这个价钱能买上。”

“我看你就买那台吧,”温特巴登说,“听你这么说,是笔好买卖。”

“没错,”阿姆斯特德又啐了一口痰,又望了望太阳,站起身来。“好吧,我看我得动身回家了。”

他坐上马车,把骡子弄醒,也就是说让几头骡子开始走动起来,因为只有黑人才弄得清什么时候骡子是醒着什么时候是在打瞌睡。温特巴登跟了出来,走到栅栏边,两臂支在栅栏杆上。“不错,老兄,”他说,“这样的价钱,我一定会买那台中耕机的。要是你不买的话,我倒挺想买,傻子才不真心想买呢。那么便宜的价钱。那机器的主人该没有骡子要卖吧,五块钱两头,对不对?”

“当然啰,”阿姆斯特德说。他赶车前进,马车开始发出缓慢的能传到一英里外的吱嘎声。他没有回头,显然也没朝前望,因为马车快要到达山顶的时候他才看见那个女人坐在路沟旁边。他在看清那蓝色衣裙的一瞬间并不明白她是不是看见了马车。当然,谁也不知道他看了她一眼;虽然彼此都没有动静,他们却渐渐地接近了。马车艰难地爬着,以催人入眠的节奏在扬着红色尘土的道路上一步一步地缓慢地朝她爬去;骡子稳步走着,梦幻般地移动着,走一步挽具上的铃铛响一声,大野兔似的耳朵灵活地上下抖动一下;他喝住它们时,骡子仍带着先前那副似睡非睡、似醒非醒的神情。

她从褪色的蓝遮阳帽下——风吹日晒而非肥皂洗涤而褪色的蓝遮阳帽——平静而又高高兴兴地抬起头来:一张年轻快活的面孔,诚挚友好而又机灵。她仍然坐着,身上穿着同样褪色的蓝衣裙,看不出身材和体形,纹丝不动地坐着。扇子和行李包放在膝头。她没有穿袜子,一双赤脚并排地踏在浅沟里;两只沾泥带土、笨重的男式鞋子放在身边,懒洋洋地摊在那里。马车停了下来,阿姆斯特德坐在车上,驼着背,目光暗淡。他看见扇子沿边整整齐齐地镶了一圈同帽子和衣裙一样的褪色蓝布。

“你还要走多远?”他问。

“天黑前还想往前赶一段路呢,”她说。她站起身,拿上鞋子,不慌不忙地慢慢爬上大路朝马车走过来。阿姆斯特德没有下车去扶她,只是勒住骡子不让它们乱动;她笨重地爬过车轮登上车,坐上位子,把鞋放在座位下边。于是,马车继续前进。“谢谢您,”她说,“走路真累人。”

阿姆斯特德显然始终没有好好打量过她,但他已经注意到她没有戴结婚戒指。现在他并不瞧她。马车再次弹起缓慢吱嘎的老调。他问:“你从多远的地方来?”

她吁了一口气,不是叹息,只是平静地吐了一口气,像是略微有些惊异,安详的惊异。“现在看来,走了老远啦。我从亚拉巴马来呢。”

“亚拉巴马?拖着身子一路走过来?你的亲人在哪儿?”

她也没瞧他,只是回答道:“我希望这就去见他。说不定您认识他,他叫卢卡斯·伯奇。我来的路上有人告诉我,他在杰弗生镇,在一个刨木厂里干活。”

“卢卡斯·伯奇?”阿姆斯特德的调门几乎跟她的一样。他们并排地坐在软塌塌的弹簧坏了的座位上。他看得见她放在膝盖上的双手和遮阳帽下的侧面,从眼角瞟见的。她的目光仿佛注视着前面展现在柔软灵活的骡耳之间的道路。“这老远的路,你一直走着来的?就你一个人来找他?”

她没有立刻回答。过了一会儿,她说:“乡亲们都挺帮忙的,他们的心肠真好。”

“女人也一样吗?”他从眼角注视她的侧面,心想我不知道玛莎会说什么又想道:“我认为我还是知道玛莎会说什么的,我想女人心肠不坏,但不一定太肯帮忙。男人呢,倒有可能。可是,只有坏女人才会对另外一个需要照顾的女人百般体贴。”他想是的,不错,我完全知道玛莎会说什么。

她略微靠前坐着,平静安详;她的侧面,她的面颊,也同样安详。她说:“真是件怪事。”

“你是说,乡亲们看见一个大着肚子的陌生年轻姑娘走在路上,怎么就知道她男人离开了她吗?”她静静地坐着。现在,马车带上了一种节奏,没有上油的受压的木头发出的吱嘎声与过得很慢的下午、道路、炎热融为了一体,十分合拍。“你打算上哪儿去找他?”

她一动不动,显然专注在骡耳之间缓慢展现的道路,那一块明确的被切开的道路的距离上。“我想能够找到他的。不会太难。他会在乡亲们扎堆凑热闹的地方,大家说笑逗乐的地方。他一向喜欢热闹。”

阿姆斯特德咕哝了一声,恶狠狠地粗暴地吆喝道:“呶,驾,骡儿。”他似想非想、似出声又未出声地自言自语:“她会找到的。我猜那家伙会发现自己犯了个大错误,他不该在阿肯色州甚至在得克萨斯州这边住下来。”

太阳偏西了,再过一小时就会触到地平线,那时夏日的夜幕就会迅速降临。一条小路从大路边拐了出去,那儿比大路更安静。阿姆斯特德说:“到啦。”

女人立即行动起来。她俯下身,拿起鞋子;显然她不打算穿上鞋,免得让马车停留耽搁。她说:“真谢谢您啦,您可帮了我大忙。”

马车停住了。女人正要下车,阿姆斯特德说:“就算太阳下山之前你能赶到瓦尔纳的店铺,离杰弗生镇还有十二英里呢。”

她笨拙地用一只手拿着鞋子、小布包和扇子,腾出另一只手来帮自己下车。她说:“我还是继续赶路的好。”

阿姆斯特德没有扶她。“你下来,就在我家住一宿,”他说,“家里有女人——女人能……要是你——来吧。明儿一早我就送你到瓦尔纳店铺那儿,你可以搭便车进城。星期六总会有人去镇上的。他不会在一夜之间离开你跑掉,要是他真在杰弗生镇的话,明天还会在那儿。”

她安静地坐着,手里拿着随身携带的东西准备下车。她望着前方,望着大路在前面拐弯延伸,路面上纵横交叉着各种阴影。“我想我还有几天吧。”

“当然啰,你有的是时间。不过,你随时都可能有个不会走路的伴儿。跟我上我家去吧。”他不等回答便吆喝起骡子。马车拐进小道,一条晦暗的小路。女人靠后坐着,手里仍拿着扇子、小包和鞋子。

“我不想打扰别人,”她说,“不想给人添麻烦。”

“当然,”阿姆斯特德说,“跟我来吧。”几匹骡马一反常态,主动地开始快步走起来。“闻到玉米香味儿了,”阿姆斯特德说,心里却想:“跟女人一个样。她本人该是第一个女人,能先发制人,毫不羞愧地打败女人,她的姐妹们。她能够在乡下到处走动不感到羞愧,因为她知道乡亲们,男人们,会照顾她的。她才不会理会女乡亲呢。又不是女人给她惹来麻烦的,她甚至不把那叫做麻烦。是呀,先生。你只要让个女人结上婚或者不结婚就惹上了麻烦,你马上就发现她会从此脱离女同胞,脱离女人的行列,她后半辈子会想方设法跟男同胞混在一起。正是因为这个缘故,她们吸鼻烟,抽香烟,还想得到选举权。”

马车经过房舍朝牲口棚走过去时,他的妻子站在门口注视着。他并不往那个方向看,他不用看就知道她会站在那儿,这时候正站在那儿。“是的,”他一面把骡子往敞开的牲口棚赶,一面带着懊悔的心情自我嘲讽,“我完全知道她会说些啥,我知道得一清二楚。”他带住马车,他不必转过头就知道他老婆这时已经回厨房了,不再望着他而是去厨房等候他。他停住马车。“你上屋里去吧,”他说,他早已下了马车,而女人正慢慢地往下爬,小心翼翼地,仿佛在倾听体内的反应。“屋里要有人的话,那就是玛莎。我给骡子喝了水、喂完料就进去。”他并不看着她穿过场院朝厨房走去,没必要瞧着。他在心里同她一步步跨进厨房,看见他老婆望着厨房门口,神情完全同她刚才在屋前注视马车经过时一样。他想:“我完全知道她会说些啥。”

他给骡马卸了套,给它们水喝,把它们关进牲口棚,喂了草料,又把母牛从牧场叫唤回来。然后他到厨房去。她还在那儿,一个头发灰白的女人,面目冷峻,严厉暴躁。她六年里生了五个儿女,都给拉扯大了。她从不闲着。他不看她,径自走到水槽边,从桶里取了一盆水,然后卷起衣袖。“他姓伯奇,”他说,“至少这是她在找的那家伙的姓氏,卢卡斯·伯奇。她在老远来的路上有人告诉她,说他现在在杰弗生镇。”他开始洗了起来,背对着她。“她大老远地从亚拉巴马州来,说是独个儿来的,一路走着来的。”

阿姆斯特德太太头也不抬,只顾忙着准备晚饭。她说:“在她回亚拉巴马州以前,她会有好些日子不再单身一人的。”

“我看那个叫伯奇的家伙也一样,不再会单身一人了。”他站在水槽边,忙着擦肥皂洗脸。他感到她在瞧他,瞧他的后脑勺,瞧他因汗渍而褪色的蓝衬衣下的肩膀。“她说萨姆逊那边有人告诉她,有个叫什么伯奇的人在杰弗生的刨木厂干活。”

“她以为能在那儿找到他!他会在那儿等着,把房屋家具一切都准备好了!”

他没法从她说话的语气里断定她是不是还在注视自己。他用一块破麻袋布当毛巾把水擦干。“她多半是这样想的。要是那家伙存心想溜走躲开她的话,我相信他很快就会发觉自己犯了个大错误。他不该停留的,他早该往前走,横过密西西比河的。”这时候,他知道她又在注视自己了:这个头发灰白的女人,不胖也不瘦,男人般坚强,能吃苦耐劳;她穿着一件便于干活的灰色长裙,粗野凶狠,双手放在臀部,脸上的神情同战败的将军一样。

“你们男人啊,”她说。

“你打算咋办?赶她出去?还是让她在谷仓里睡一宿?”

“你们这些男人啊,”她说,“该死的男人。”

她们一道走进厨房,不过阿姆斯特德太太走在前面。她直接走到炉旁,莉娜却站在门边。现在她摘下了头巾,头发梳得平平顺顺,连她那件蓝布衫也显得鲜艳明亮了。阿姆斯特德太太在灶边生火,把铁炉门碰得直响,以男人般粗犷的动作往灶里塞柴禾;莉娜在一旁看着,说道:“让我来帮帮您吧。”

阿姆斯特德太太头也不抬,粗手粗脚地干着灶上活儿。“你就呆着吧。这会儿你歇歇腿,也许你还得走一阵子,在歇身子以前。”

“您要是肯让我帮忙就好了。”

“得啦,你就呆着吧。我这一日三餐做饭干活已经干了三十个年头,要人帮忙的日子早过去了。”她忙她灶上的活儿,并不回转身瞧她一眼。“阿姆斯特德说你姓伯奇。”

“是的,”莉娜回答说,语气颇为严肃,异常平静。她静静地坐着,双手放在膝头一动不动。阿姆斯特德太太并不回头看一眼,还在忙着对付炉灶。她生火时使出孤注一掷、一了百了的蛮劲。现在这火似乎需要百般照顾。她全神贯注,小心伺候,仿佛那是块讲究的手表。

“你现在已经姓伯奇了吗?”阿姆斯特德太太问。

年轻女人没有立即回答。阿姆斯特德太太不再乱捅炉火了,却仍然背对着年轻女人。过了一会儿她转过身来,两人正面相对,忽然彼此毫无掩饰地打量着对方:年轻女人坐在椅子里,头发梳得整整齐齐,两手木然地放在膝上;年长的女人站在灶边,转过身来凝然不动,灰白的头发在脑后紧紧地拧成个髻,一张面孔像木刻石雕一般。过了一会儿,年轻女人才答道。

“刚才我没有对您讲真话。我现在还没姓伯奇呢,我叫莉娜·格罗夫。”

她俩彼此望着。阿姆斯特德太太的语气既不冷淡也不热情,什么都不是。“所以你想找到他,早些姓上伯奇。是这么回事吗?”

莉娜低下头,像在注视膝上的双手。她的声音平静而又固执,不过仍然心平气和。“我并不认为我要卢卡斯做出保证。当初只是很不巧,他非走不可。后来他的计划又总是落空,所以他没能像打算的那样回来接我。我觉得我跟他不需要赌咒发誓。那天晚上发现非走不可,他就——”

“哪天晚上发现的?你对他说有了孩子的那个晚上?”

莉娜一时没有答话。她的面孔像石头般沉静,但不那么冷硬,固执中带着柔和,一种内心澄明的安详与平静,一种不带理智的超脱。阿姆斯特德太太凝视着她,莉娜却埋头讲话不看对方。“在那以前,他早就听说也许得离开。他没有早些告诉我,因为他不愿意让我担心。他一听说得离开就知道离开了倒也好。他可以去别的地方,那儿的工头待他不会那么厉害,他会混得好一些。可他老不想走,一拖再拖。但出了这事以后,我们就再也拖不下去了。工头欺侮他,因为他不喜欢卢卡斯;因为他年纪轻,成天生龙活虎的;还有,工头想把卢卡斯干的那份活儿给他自己的一个堂弟。卢卡斯不想把这些事告诉我,怕我发愁,但出了这事以后,我们不能再等了。是我叫他走的。他说只要我说声留下,他就不走,不管工头咋待他。可我叫他走。他不想走的,就是那个时候也不想走。我坚持要他走。等他要我去的时候,给我捎个信就行了。可是后来,他的计划总是落空,没像他打算的那样早些让我去。他年纪轻轻,出去跟陌生人打交道,他得过些时候才能安顿下来。他走的时候绝没有想到,会要这么长的时间才安顿得下来,没想到比他预想的还要长。尤其像卢卡斯那样一个活蹦乱跳的小伙子,爱热闹,喜欢乡亲们,也讨乡亲们喜欢。他不知道他需要的时间比他计划的还要长;他年轻,乡亲们总爱找他,因为他总是有说有笑的,又会逗乐,误了自己的事也不介意,他从来不愿意伤害乡亲们的感情。而且我也想让他最后好好乐一乐,因为结婚对一个年轻小伙子,尤其对一个快活的年轻人,跟对一个女人不一样。对个活泼的年轻人来说,结婚实在不是这么快就能接受的。您不这样认为吗?”

阿姆斯特德太太没有回答。她注视着坐在椅子里的对方,见她头发梳得光光的,两手仍然放在膝头,面容温和而又带着沉思。“说不定,他早给我捎过信,可信在半路上丢了。这儿离亚拉巴马州可远着啦,我还没走到杰弗生镇呢。我对他说过,我不盼着他给我写信,他写信可不在行。我对他说:‘你准备好了,托人带个口信给我就行。我等着你。’他走以后,起先我有点儿着急,因为我还不姓伯奇,我哥哥和他一家不如我了解卢卡斯。他们咋会了解呢?”她的脸上慢慢浮现出一种柔和而惊奇的神色,好像第一次意识到她以前并不明白这一点。“你想想看,咋能指望他们了解呢。他首先得安顿下来,他到了陌生人中间会有种种麻烦,而我百事不管,只是等着;他的日子不好过,该他担心的麻烦事够多的。可是过了一阵子,我成天忙着怀孩子,等着孩子出生,没工夫为自己的名分发愁,也顾不上乡亲们会咋想。不过,我和卢卡斯之间用不着赌咒发誓。也许他出了点儿意料不到的事,要不就是他捎的信我没收到。就这样,有一天我决定上路,不再干等了。”

“上路的时候,你咋知道该往哪儿去呢?”

莉娜盯着自己的双手。手在动,在全神贯注地卷折裙子的一角。这不是缺乏自信,腼腆羞怯,显然是双手自身下意识的动作。“我沿途不断打听。像卢卡斯那样活泼的年轻小伙子,几下子就会跟人混熟的,我知道不管他到哪儿,乡亲们总会记得他。可不是,两天前我在路上便听人说他在杰弗生镇,在一家刨木厂里干活。”

阿姆斯特德太太望着年轻女人低俯的面孔,双手放在臀部,带着冷峻轻蔑的神情瞧着她:“你就相信等你赶到时他还在等你,就算他真在那个地方。你相信在他听说你到了同一个镇上以后,他还会呆在那儿等太阳落山。”

莉娜埋下的面孔显得严肃而又沉静。她的手不再卷折衣裙,现在平静地放在膝上,像钉在那儿似的。她讲话心平气和,却又固执己见:“我想小孩出世的时候一家人应当守在一起,尤其是生第一个。我相信上帝会想到这一点,会让我们团聚的。”

“我看上帝也只好这么办了,”阿姆斯特德太太说,声音粗野尖厉。阿姆斯特德躺在床上,头微微支起,越过挡脚板看见她还未更衣,正在梳妆台的灯影里弯着腰,粗手粗脚地翻抽屉。她找出一个铁皮匣子,用挂在脖子上的钥匙开了匣,掏出一个布包,又解开包拿出一只瓷公鸡来,鸡背上开着一道缝。她一摇便发出咔嗒咔嗒的碰响声;她把它倒过来,在梳妆台的上方用力摇动,钱币从缝口断断续续地落下。阿姆斯特德在床上望着她。

“深更半夜的,你拿出这些卖鸡蛋得来的钱打算干什么?”他问。

“我自己的钱,爱咋办就咋办。”她在灯光下弯着腰,面色古板严峻。“上帝明白,是我辛辛苦苦攒下这些钱的。你从来没动过手。”

“当然啰,”他说,“谁会跟你争高低,你养的那些母鸡除了黄鼠狼和蛇哪个敢去碰。这只存钱的瓷公鸡也是一样,没有人敢碰。”这时她突然弯下身子,扯下一只鞋,朝瓷公鸡狠狠一击。阿姆斯特德斜倚在床头,看着她从碎瓷片中间拾起钱币,连同刚才未抖出的几枚,一齐放进一个麻布小袋,打上一个结后又狠狠地打了三四个。

“你把这个给她,”她说,“太阳一出来就套上骡子,领她离开这儿。要是你乐意的话,把她一直送到杰弗生镇。”

“我看,她可以从瓦尼纳的店铺搭便车去,”他说。

天没亮阿姆斯特德太太就起床做早饭。阿姆斯特德挤完奶进屋时,早饭已经摆在桌上。阿姆斯特德太太说:“去叫她来吃早饭。”当他和莉娜来到厨房的时候,阿姆斯特德太太已经不在了。莉娜望了一眼室内,在门口略微迟疑了一下,脸上早已摆好表情,露出笑容,表示要开口讲话,讲事先准备好的话,阿姆斯特德明白她想说什么。可她欲言又止,什么也没表白,只是略微愣了一下。

“咱们吃吧,吃了好赶路,”阿姆斯特德说,“你前头还有一大段路呢。”他看着她吃饭,还是晚餐时的高兴劲儿,娴静大方,彬彬有礼。不过现在过于客气,几乎显得有些拘谨。然后,他把打着结的布包给她。她接过手,脸上洋溢出欣喜的神情,却并不感到意外。

“哟,她太好了,”她说,“可是我用不着,我现在马上就到家啦。”

“我看你最好拿着。你多半已经看到了,玛莎办事不喜欢别人不领情。”

“太好心了,”莉娜说。她把钱放进用印花大帕裹着的布包里,把包扎好,随后戴上遮阳帽。马车等在外面。当他们穿出小道经过住宅时,她回头望了一下,说道:“你们俩太好了。”

“是她给的,”阿姆斯特德说,“我可不能冒领这个美名。”

“不管咋说,这太好心了。您得代我向她说声再见,我本想亲自见她一面的,但是……”

“当然,”阿姆斯特德说,“我想她太忙了,或者有别的事。我会告诉她的。”

他们伴着初升的太阳来到店铺,那儿早有不少男人蹲着,蹲在墙基被脚后跟蹭得表面剥落的门廊里,不时朝外吐痰。他们看着她从车座起身,拿上布包和扇子,小心翼翼地慢慢下车。阿姆斯特德没有起身扶她。他坐在车上说道:“这是伯奇女士,她要到杰弗生镇。今天有谁去的话,带她一起去,她会感谢的。”

她那双笨重的沾满泥土的鞋踩到了地面,她沉着镇静地望着他说:“多谢了。”

“不用谢,”阿姆斯特德说,“我看你现在能够进城了。”他从车上瞧着她。接着,他仿佛在看着自己的舌头搜索字句,心思平静而又疾速,思绪飞快地掠过脑海, 男人,所有的男人都会为了管一次闲事,一次用不着他管的闲事,而错过一百次做好事的机会。他会因为疏忽而失去机会,发财的机会,出名的机会,做好事的机会,有时甚至是作恶的机会。可是他不会错过管闲事的机会。 过了一会儿,他的舌头才找到话语,他谛听着,也许带着同她一样的惊异:“只不过要是我的话,我不会抱太大的希望……不会太相信……”心想她并不在听。要是听得进这些话,她就不会大着肚子爬下马车,手里提着布包和扇子,单身一人去她从未见过的地方,寻找她再也不可能见到的人,那个她已经多见了一次的人“你要是回这边来的话,任何时候,明天,甚至今天晚上……”

“我想现在不用发愁了,”她说,“大伙儿对我说过他在那儿。”

他掉转马车,往回家的路上赶,驼着背坐在软塌塌的座位上,眼睛没有神采,一面想着:“再讲也没用处。无论说什么,听见什么,她都不会相信,都听不进去;就跟她不会相信周围人脑子里的想法一样……她说过她已经走了四个星期。现在她不会再相信别人的想法,也不会觉得别人会有想法的。此刻她坐在台阶的最高一级,双手放在膝头,蹲在旁边的男人当着她的面照样朝大路上吐痰。而且不等他们询问,她就会开始讲起来,主动给他们谈起那个该诅咒的家伙,仿佛她从来没啥要隐瞒的,即使乔迪·瓦尔纳或别的人告诉她,那个在杰弗生刨木厂干活的人叫邦奇不叫伯奇,她听了也不会发愁。我猜,她知道得比玛莎更清楚,就像她昨天晚上告诉玛莎的,上帝准会让好事圆满实现的。”

只消有人问起一两个问题,莉娜就会从头讲述她的故事,像一个说谎的孩子,慢条斯理,一本正经;她坐在台阶的最高一级,扇子和布包放在膝头,穿工装裤的男人们蹲着静静地听她讲。

“那人叫邦奇,”瓦尔纳说,“他在那厂里干了七年啦,你咋知道伯奇也在那儿?”

她的目光注视着杰弗生镇方向的大路,面容沉静,带着期望,有点儿心不在焉但不显得迷茫。“我想他会在那儿的,就在那个刨木厂,不会错的。卢卡斯总是喜欢热闹,从来不愿意静悄悄地呆着。所以,他总觉得原来那个多恩厂不对劲。嗯,他——我们决定换个环境,想多挣点儿钱,日子过得快活些。”

“为了挣钱,为了快活,”瓦尔纳说,“卢卡斯可不是第一个扔下该干的活儿,抛下靠他干活的人,去寻找钱财和快活的年轻人。”

可是她显然没有听进去。她坐在台阶最上边的一级,注视着空荡荡的、渐渐升高的通向杰弗生镇的大路拐弯处。靠墙蹲着的人们不作声地端详着她沉着冷静的面孔,心里也产生了跟阿姆斯特德和瓦尔纳同样的想法:她在思念一个坏蛋,他使她陷入了麻烦又抛弃了她。他们相信她再也见不到他了,顶多能瞥见一眼他逃窜时飞起来的外套的后摆。“也许她在回忆那个叫斯罗恩还是多恩的工厂吧,”瓦尔纳想,“依我看,即使是个傻女子,也不至于要大老远地跑到密西西比州来,发现无论到哪里都不会有什么两样,家里不比现在到的地方更糟糕,即使家里有个反对妹妹在夜里偷偷摸摸干蠢事的哥哥。”心想我要是那位兄长也会反对的,当父亲的也一样。她没有母亲,当父亲的由于爱和自尊心会憎恶这件事,可当母亲的虽然反感却照样会疼爱女儿,与她一起生活……

她完全没想这些事。她想的是手中布包里裹的钱币。她记起了吃过的早餐,想着这会儿可以进店铺买些乳酪和脆饼干;假如她愿意,甚至还可以买点儿沙丁鱼。她在阿姆斯特德家里只喝了一杯咖啡,吃了一块玉米饼,别的什么也没沾,尽管阿姆斯特德劝她多吃些。“我吃饭时挺讲礼仪,”她想,双手放在布包上,知道里面有钱币,她记起喝下去的那杯咖啡,挺有礼貌地吃下的那一小块味道挺怪的饼,不禁暗暗感到自豪:“我吃东西像位贵妇人,像贵妇人那样旅行。现在我还能买沙丁鱼吃,要是我愿意的话。”

她望着突起的朝远处伸去的道路,似乎在沉思;蹲在旁边的男人慢慢地吐着痰,偷偷地观察她,满以为她在思念她的男人和那即将遇到的考验;而实际上,她在进行着一场温和的斗争,同自己生存于其间并与之共存的古老土地所赋予的谨慎。这次她胜利了。她站起身来,小心翼翼地、不太自然地举步,在众目睽睽下走进店铺,售货员跟在后面。“我要去买,”她心想,甚至在指名买乳酪和脆饼干时她还想着,“我就是要买。”她大声说道:“还要一盒花丁鱼呢。”她把沙丁鱼的音说讹了。“五分钱一盒的。”

“我们没有五分钱一盒的花丁鱼,”售货员说,“花丁鱼每盒一毛五。”他也跟着她说“花丁鱼”。

她沉默了一会儿。“那你们有什么五分钱一盒的东西卖呢?”

“除了鞋油,别的没有。我想你不会要它,那是吃不得的。”

“那我就买这种一毛五的花丁鱼吧。”她开始解开布包和结好的麻布小袋。解开一个个结子得费些工夫,但她满有耐心地解了一个又一个结,付了钱又结上小麻袋和布包,然后拿上买好的东西。她从店铺出来,恰好有辆马车停在台阶边,座位上坐着一个男人。

“这辆车要进城,”人们告诉她,“他会载你去的。”

她的面容慢慢地舒展开来,沉静而又热情地说:“哎,你们真好。”

马车缓缓地稳步前行,在这块太阳照耀的广袤而寂寥的土地上,仿佛置身于时光之外,无所谓时间的流逝,无所谓行色的匆匆。从瓦尔纳店铺到杰弗生镇还有十二英里。她问:“咱们晚饭前能赶到吗?”

赶车人啐了口痰,答道:“也许吧。”

显然他从来没瞧过她一眼,就连她上车的时候也没有。同样,她也一直没抬过眼。现在她更不用瞧他。“我猜您常去杰弗生镇。”

他说:“有时候去。”马车吱吱嘎嘎地前进。田野和树林像是老悬在中央,前后不见头尾,似静若动,海市蜃楼般地变幻着。马车慢慢地驶过它们。

“您不知道杰弗生镇上有个叫卢卡斯·伯奇的人吧?”

“伯奇?”

“我正要去那儿会他。他在一家刨木厂干活。”

“不知道,”赶车人说,“没有这印象。杰弗生镇上有好多好多人我都不认识。说不定他在那儿。”

“说真的,我希望他在。外出旅行越走越烦人。”

赶车人没有瞧她。“你从多远的地方来,来找他?”

“从亚拉巴马州,这一路够远的。”

他仍然目不旁视,漫不经心地问:“你家里人咋会让你出门,像你这样怀着身子的人?”

“我爹妈死了。我和哥哥住在一起。我自己决定出来的。”

“明白了。他带信叫你到杰弗生镇去的。”

她没有吭声。他看得见遮阳帽下她冷静的侧面。马车不停地慢慢前进。红色的道路在不紧不慢的骡蹄下,在吱吱嘎嘎的车轮下,没完没了地向前头延伸。太阳高照在头顶,遮阳帽的影子投射在她的膝上。她抬头望了一下太阳说:“该是吃饭的时候了。”他从眼角瞟了一眼,看见她拿出乳酪、脆饼干和沙丁鱼来请他。

“我一点儿也不想吃,”他说。

“请您别嫌弃,跟我一块儿吃吧。”

“我不想吃,你自己吃吧。”

她开始吃起来,慢条斯理地,一口又一口地,津津有味地咂着沾在手指头上的沙丁鱼油脂。过了一会儿,她住手不吃了;虽然不是突然停下,却一动不动,正在咀嚼的下颌也不再动,咬了一口的饼干拿在手里,面孔略微朝下,眼光一片茫然,仿佛她在凝神倾听远处的什么动静,那动静又似乎就在身边,就在体内。她脸上没了血色,全身的欢快的血液都似乎抽光流尽了;她静静地坐着,谛听着,感受着难以安抚却又无比古老的大地的躁动,既无恐惧又不惊慌。“至少是对双胞胎,”她喃喃自语,但连嘴唇也没动,丝毫没有出声。接着,一阵躁动过去了,她又开始咀嚼。马车没有停下,时光照常流逝。马车终于爬过最后的山岭,他们看见了烟柱。

“杰弗生镇到了,”赶车人说。

“哦,真的,”她说,“咱们就要到了,不是吗?”

这时赶车人却充耳不闻。他在凝视前方,越过山谷朝对面山岭的城镇望去。她顺着他用鞭指示的方向看见两道烟柱:一道是从高高的烟囱冒出的浓厚煤烟,另一道则是昏黄的烟柱,显然正从镇那边的一片树林中升起。赶车人说:“看见了没有?有幢房屋起火了。”

这下轮到她不闻不问了。她说道:“哎呀,哎呀,我上路才四个星期,现在就到杰弗生镇了。哎呀呀,人可真能走动呢。” Umg6t7ZVGVOUoiXmxrR34pEGvMfu8qGI/IJ+uUtc+l/s9RoTIYliihkpL5De4f6k



拜伦·邦奇记得三年前一个星期五早上的情景:正在刨木棚里干活的几个工人抬起头来,看见一个陌生人站在那儿观望。他们不知道他站在那儿多久了,他看上去像个流浪汉,但仔细看来又不像。他的鞋沾满尘土,裤子也弄脏了,但裤子却是哔叽料子缝的,裤缝笔挺;衬衣脏了,但原是件白衬衣。他结着一条领带,一顶还挺新的硬边草帽歪斜地戴在头上,面部毫无表情,显得既傲慢又邪恶。尽管他一身流浪汉的打扮,却不像个地道的流浪汉;他的神态清楚表明,他无根无基,行踪靡定,任何城镇都不是他的家园,没有一条街、一堵墙、一寸土地是他的家。而且他总是像打旗号似的显示他十分明白自己既无根又无基,带着一种严峻而又冷漠的、几乎是孤傲的神情。正像人们后来说的那样:“他好像刚走了霉运,既不打算倒霉下去,又懒得去管应该如何爬起来。”他年轻。拜伦瞧他站在那儿,两眼盯着大汗淋漓、工装湿透的工人,嘴角叼着根香烟,面部晦暗阴沉,鄙夷不屑,略微歪斜着避开纸烟冒出的烟气。过了一会儿,他连手也不抬便将叼在嘴上的纸烟一口吐掉,转身往工厂办公室走去;身穿又脏又旧的工装的工人都带着困惑不解的愤懑神情望着他的背影。“咱们应该把他推进刨床去,”工头说,“说不定那会刨掉他脸上那股子神气。”

他们不知道他是谁。从来没人见过他。“当着众人的面摆出那副神色,可是件冒风险的事,”有人说道,“他顶好收拾起那副脸色;要是他忘了,遇上一个不喜欢看的人,麻烦就大了。”这之后人们不再理会他了,至少不再谈论他,大家在皮带呼呼飞旋、车杠嘎嘎转动的工棚里又重新干了起来。可是不出十分钟,工厂的总管走了进来,背后跟着那个陌生人。

“给这人活儿干,”总管对工头说,“他说他会使铲子。你可以叫他去木屑堆干活。”

谁也没停下手上的活儿,但工棚里的人都一齐重新注视这个陌生人,他身穿弄脏的城里人常穿的衣服,一张难以容忍的阴沉沉的面孔,脸上满是冷漠傲慢的神气。工头迅速打量了他一眼,目光同那人的一样冷淡。“他就穿这身衣服干活吗?”

“这是他的事,”总管说,“我雇的不是他的衣裳。”

“好吧,他爱穿什么就穿什么,你要是不介意,我也无所谓,”工头说,“行啦,先生。到那边去拿上铁锹,帮大伙儿铲木屑吧。”

陌生人一声不吭地转身去了。旁边的人瞧着他走过木屑堆消失了,过一会儿扛了把铲子出来干活。总管和工头在门边交谈。他们分手后,工头回答说:“他的名字叫克里斯默斯。”

“名叫什么?”有人问道。

“克里斯默斯。”

“是个外国人吗?”

“你没听说过叫克里斯默斯的白人?”工头问。

“从来没听说有人叫过这名儿,”那人说。

拜伦记得,那是他第一次意识到一个人的名字——原以为只是一个人的称呼而已——还可以预示他的作为,要是别人能及时领悟其含义的话。在他看来,他们大家在听见这个名字以前谁也没有特别注意过这个陌生人。可一旦听见他的名字,仿佛那名儿的声音里有样东西在暗示人们应当期待什么;而且他自身还带着一种无可回避的警告意味,就像一朵花带着香气,一条响尾蛇尾巴会发出响声,只不过谁也没有足够的智力领会它。他们以为他只是个外国人。他们见他在星期五这天的其余时间里仍然结着那条领带,戴着那顶草帽,穿着那条笔挺的裤子,于是彼此议论纷纷,说他那个国家的人就是这样穿戴干活的;虽然也有人说:“今儿晚上他就会换衣服的,明早来干活就不会穿节日礼服了。”

星期六早上,晚来者赶在上工哨子吹响之前到达,人还未走过来已经在问:“他来了没有——在哪儿——”旁边的人用手一指。陌生人正独自站在木屑堆里,铁锹放在身旁。他仍然穿着昨天那身衣服,傲慢地斜戴着草帽,嘴里叼着香烟。“我们到时他已经在那儿了,”第一批到工地的人说,“就像现在这样站着。甚至好像他通宵没睡觉似的。”

他绝不同任何人讲话,也没有谁想理睬他。但是,人们都意识到他在那儿,不紧不慢地挥臂弯腰干活。(他干得挺不错,一副没好气的样子,却又克制着不停地干。)中午时分到了,除了拜伦,今天谁也没带午餐盒;大家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准备下班,下星期一再来。拜伦拿着饭盒独自往水泵房走去,这是工人通常午休进餐的地点。他坐下来用餐。不一会儿,有什么东西引他抬起头来。就在不远的地方,那个陌生人正靠着一根柱子抽烟。拜伦知道他进屋时陌生人早站在那儿,而且毫无走开的意思。更糟的是,他像是故意站在那儿,对拜伦的存在视而不见,仿佛他是另一根柱子。拜伦问:“你不想歇歇吗?”

陌生人喷出一口烟,然后注视着拜伦。陌生人面容憔悴,脸色像块死板板的羊皮革,不是他的皮肤而是他的脸如此;好像他的头颅是用死板的方方正正的模型浇铸,然后再放进炽烈的火炉煅烧过似的。“加班干活付多少钱?”他问。这一问拜伦心里顿时明白了。难怪他老是穿着节日礼服干活,昨天今天都没带午餐,还不跟大伙儿一起在中午收工。就像是这人亲口告诉他似的,拜伦知道他身无分文,两三天来多半就靠抽烟过日子。拜伦几乎随同这个想法把饭盒递过去,他的举动直接反映了他的心思。可这动作还未完成,那人早已转过脸去,仍带着先前那副傲慢不屑的神情,只从香烟飘散的烟雾里瞟了一眼递上的饭盒。“我不饿,留着这脏玩意儿你自己填肚子吧。”

星期一早上,拜伦的想法得到了证实。那人穿着崭新的工作服来干活了,还带了一包食品。可是中午时分,他不和大家一起蹲在水泵房里吃饭,他脸上仍挂着先前的神色。工头说:“别管它,西姆斯没雇他的衣服,也没雇他的脸色。”

拜伦心想:西姆斯还没有雇他的舌头呢。至少克里斯默斯不这么想,也没这么做。他对任何人都一声不吭,甚至半年后也一样。没有人知道他下班后干些什么。晚饭后,同他一块儿干活的人会偶尔在镇中心的广场上撞见他,可克里斯默斯却视对方为陌路人。这种时候他总是头戴崭新的帽子,裤子烫得笔挺,嘴角叼根香烟,面前烟雾缭绕。谁也不知道他的住处,他在哪儿过夜,除了偶尔有人在城边见他沿一条穿过树林的小道走出来,似乎他住在这条路那边的某个地方。

这些不是拜伦现在对他的了解,而是当时知道的情形,他那时的所见所闻。当时没人知道克里斯默斯的住处,只见他来刨木厂干黑人干的笨重的活儿,摸不透隐藏在这层面纱、这道帷幕背后的真相。要不是另一个陌生人布朗的出现,也许压根儿不会有人了解他的底细。然而布朗一旦谈起他,便有十几个人承认,他们从克里斯默斯那儿买威士忌喝已经两年多了,都是夜里单独到树林去找克里斯默斯。那个地方离城有两英里,在一座古老的殖民地时代的庄园背后,庄园里独自住着一个名叫伯顿的中年未婚女人。但即便是那些买酒的人也不知道克里斯默斯就住在伯顿小姐屋后那个破烂的、以前给黑人住的小木屋里,而且已经住了两年多。

然后大约半年前的一天,另一个陌生人出现在刨木厂,同克里斯默斯一样来找活儿干。他也很年轻,个儿高高的,来时就穿一身工作服,看来这套工装穿了已有一段时间了,而且似乎他来的一路上也没什么行囊。他神情机灵,面目也还清秀,嘴边有一道白色的小伤痕,为此他似乎在镜子面前花费了不少工夫;他有种迅速扭头往肩后一瞥的习惯,跟大路上的骡子走在汽车前面时的动作一样,拜伦想。但这不单纯是由于惊慌而往后看的动作,拜伦觉得这神情还带着自信、无畏,像在反复坚持和表明无论背后出现任何不测,他都能镇定自若。当工头穆尼瞧见这位新手时,拜伦相信自己和穆尼持有同样的看法。穆尼说:“好啦,西姆斯雇了这家伙,什么玩意儿都可以雇,就剩没雇穿开裆裤的人了。”

“这话不错,”拜伦说,“他使我想起那些沿街乱跑、装上收音机的汽车。车里装有收音机,你却听不清它在播什么,这汽车也没一定的目标。你走近一看,车里甚至连个人都没有。”

“对,”穆尼说,“他让我想起一匹马。不是一匹劣马,只是一匹不中用的马。在牧场上显得挺不赖的,可等你拿着缰绳走到牧场门边,它总是赖在泉水边的低洼地不想动。不错,它跑得挺快,但到了该派用场的时候,它的脚便躈拜了。”

“可我猜,说不定母马喜欢他呢,”拜伦说。

“当然,”穆尼说,“但依我看,他甚至没本事给母马造成任何永久性的危害。”

新来者去木屑堆同克里斯默斯一道干活。他喜欢比比划划,逢人就说自己姓甚名谁,到过些什么地方;说话的语调和神气足以表明他的为人本性,表明他那些话自相矛盾、虚虚假假。所以拜伦想,人们对他声称的名字和他说他做过的事都不敢相信。人们没理由说他的名字不应该叫布朗。不过看他那神情你就知道,他在生活中一旦犯了蠢遇上危机就会改名换姓;他会因为改名为布朗而十分欣喜,好像这名儿是什么发明创造似的。实际上,他干吗非得有个名字,非要个名字不行。谁在意呢,正像拜伦相信的那样,没有人(至少穿工装裤的人)在乎他从哪儿来,要到哪儿去,会在这儿呆多久;因为无论他走南闯北,不管他从哪儿来到哪儿去,大家都明白他像只蝗虫似的,只是靠这片国土生存。看来他一直东游西荡,现在已经精疲力竭,凌乱散落,只剩下一个透明的轻飘飘的空壳,毫不在意地毫无目标地随风飘飞。

然而,他好歹也干了一些活儿。拜伦相信,他身上不具备足够的能力让他精明地偷懒耍滑或者想要偷懒耍滑,因为一个人真还得具有过人的本事才装病装得在行;干任何事情都一样,甚至包括偷盗和谋杀在内,要干好都得有些本事。他得看准某个特定的目标,想方设法地为实现目标而努力。拜伦认为布朗不是这种人。他们听说了,他第一个周末晚上就下赌场掷骰子,一下子就输掉了整整一个星期的工钱。拜伦对穆尼说:“真奇怪。我以为他别的不行,掷骰子该有一手。”

“他?”穆尼说,“他连铲木屑这样轻松的活儿都不行,你咋会认为他干坏事会不错呢?他使铁锹都笨手笨脚,掷骰子那玩意儿他能糊弄过别人?”接着他又说:“噢,他干事不比别人强,我看不会有谁替他难过,因为他至少在什么事也不干这一点上比克里斯默斯强些。”

“当然啰,”拜伦说,“我看对懒人来说,规规矩矩是世界上最容易办的事。”

“我看他要学坏也挺快的,”穆尼说,“只要有人教,一教就成。”

“是呀,迟早他会找上那样一个人的,”拜伦说。他俩不约而同地转过头,瞧了木屑堆一眼。布朗和克里斯默斯正在那儿干活;一个人不紧不慢地想自己的心事,恶狠狠地挥动铁锹,另一个人手臂高高举起,轻飘飘地放下,就算走过场也做得不像,连自己都骗不过去。

“我想是的,”穆尼说,“但就算我想学坏,也绝不跟他搅在一块儿。”

同克里斯默斯一样,布朗来干活时穿的是上街的一身衣服。不同的是,他很久都没换他的装束了。“说不定哪个星期六晚上他会在赌场赢几个钱,够买套新衣服,还能剩五毛钱的钢镚儿可以在口袋里叮当响一阵,”穆尼说,“而后的星期一早上,咱们便不会再见到他了。”然而,布朗却继续穿着那套到杰弗生镇时就在身上的工作服来干活。周末他要么把一星期的工钱全输光,要么赢几个小钱,无论见到谁都照样傻乎乎地笑着大声招呼,对那些很可能在定期诈骗他的人也嘻嘻哈哈,笑笑闹闹。终于有一天,大家听说他赢了六十块钱。于是有人说:“好啦,这是咱们最后一次见到他了。”

“我看不一定,”穆尼答道,“六十块这个数目不对。要说是十块或者五百块,那也许你说对了,但六十块还不至于。现在他只会觉得自己在这儿站住脚了,总算每星期拿到的钱跟他的身价差不多。”星期一他果然来上班了,还是穿那身工作服。人们看见他和克里斯默斯一起站在木屑堆旁。自布朗来干活的那天起,人们就注意到他俩站在那儿:克里斯默斯慢吞吞地用力把铁锹插入木屑,像在剁一条埋在里面的蛇(穆尼说“也许是在剁人”);布朗则靠着铁锹,显然在讲故事或趣闻给克里斯默斯听,因为布朗很快便笑起来,纵声大笑,笑得前仰后合,而他身旁那个伙计却一声不吭,仍在粗暴地不停干活。然后布朗又动手干,以克里斯默斯的速度挥动铁锹,但一铲不如一铲,直到最后挥起铁锹连木屑都没沾上。接着他又靠上铁锹站着,显然在继续讲刚才还未讲完的故事,而对方却仿佛压根儿没听见他的声音。仿佛讲话人远在一英里之外,或者在讲着一种那人不懂的语言,拜伦想道。有时星期六晚上,人们会看见他俩一起呆在城里:克里斯默斯一身整洁端庄的哔叽西装,白衬衫,草编礼帽;布朗也穿上他的新西装(褐黄色,带有红色十字花纹,色彩鲜明的衬衣,帽子同克里斯默斯戴的一样,只不过多一条鲜艳的彩带)。布朗有说有笑,大嗓门响彻广场,回荡有声,有点儿像教堂里那种没有意义的声音,仿佛同时从四面八方传了出来。拜伦想,布朗在有意向大伙儿炫耀他和克里斯默斯是亲热的好朋友。接着,克里斯默斯会转过身,带着那副沉静阴沉的表情,摆脱布朗夸夸其谈的声音所招来的人群;布朗又跟上去,照样喋喋不休,笑个不停。每次遇到这种情形,一旁的工人会说:“好啦,下星期一他不会回去干活了。”但每次他都回去,星期一不再上班的首先是克里斯默斯。

他干了差不多有三年,连招呼也不打便在一个星期六晚上终止了这份工作。克里斯默斯不来干活的消息是由布朗告诉大家的。这些工人年龄不等,有的安了家,有的还是单身汉,都普遍过着丰富多彩的生活,然而他们在星期一早上总是带着严肃甚至是端庄的神情回来干活。他们之中有的人很年轻,星期六晚上要酗酒赌博,甚至还时常到孟菲斯去寻欢作乐。然而星期一早上,这些人仍然神志清醒、沉着冷静地回到工地,还换上干净的衬衫和工作服,静静地等候开工的哨子;他们不声不响地动手干活,仿佛还沉浸在安息日的绕梁余音里。无论一个人在安息日干了些什么,星期一早上整洁安静地回来干活已经成了共同遵守的信条,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

这也是人们经常谈论布朗的问题。星期一早上他总是还穿着上星期的那身脏衣服出现,连满面的黑髭须也没刮过。可是他的话却更多,嗓门更高,老在讲些只有十来岁孩子才会说的俏皮话,玩些孩子气的鬼把戏。在其他清醒冷静的工人看来,这有点儿不成样子,跟喝醉了酒或者赤身裸体跑来干活没什么两样。可是这天星期一早上,布朗却告诉大家,克里斯默斯不再来干活了。他到得晚些,这倒没什么;没有修面也是常事。但不同寻常的是,这天他沉默寡言,过了好一阵人们才觉察到他的存在;要是往常,他早已招惹起半数的人咒骂他了,有的人还挺认真地诅咒他。这天上工哨子刚一吹响他就露面,随后一声不吭地往木屑堆走去,甚至有人同他讲话他也不理不睬。于是人们注意到他独自一人呆在那儿,少了他的伙伴克里斯默斯。工头来的时候,有人说:“呃,我看你失掉了一个烧炉子的学徒工。”

穆尼瞟了一眼布朗干活的地方,见他铲木屑像在撮鸡蛋似的。他啐了口痰说道:“是呀,他发财发得太快了,这份微不足道的破工作留不住他。”

“发财?”另一个人说。

“他们俩之中有一个发了财,”穆尼说,仍然瞧着布朗,“昨天我看见他们坐在一辆新车里,他——”说着把头朝布朗一扭,“他在开车。当时我并不奇怪。奇怪的倒是今天竟然还有一人回来干活。”

“哼,我不相信这阵子西姆斯找人替代他会有啥困难,”那人说。

“他随便什么时候都不会有困难的,”穆尼说。

“我看,他混得挺不错。”

“哦,”穆尼说,“我明白了,你指的是克里斯默斯吧。”

“你在谈谁?布朗也说不干了吗?”

“你以为他会呆在这儿干活,让他的伙伴开着新车整天在城里逛吗?”

“噢,”那人也瞟了布朗一眼,“我不明白他们从哪儿弄到那辆车的。”

“不知道,”穆尼说,“我想知道的是,布朗是在中午还是干到下午六点才辞工不干。”

“唉,”拜伦说,“要能在这儿发财致富买辆新汽车,我也会辞去这份活儿的。”

有一两个人瞧了拜伦一眼,微微一笑。“他们才不是在这儿发的大财呢,”有人说道。拜伦瞧着他。“依我看,拜伦只顾自己的事,只想明哲保身,还不知道别人是怎样发迹的,”另一人说。两人都朝拜伦望了一眼。“布朗是那种你可以叫作跑外勤的人。先前克里斯默斯总是让人们老远地到树林里,到伯顿小姐住房后面的树林里,而且是在夜里;可现在布朗把酒直接带进城里。我听人说,你只要知道暗语,星期六晚上在任何街道巷口都可以从他那里买上一品脱威士忌 ,他会从衣襟里摸出来卖给你。”

“什么暗语?”另一个人问,“七十五美分?”

拜伦轮流地打量着两人的面孔,问道:“真的吗?他们真那么干吗?”

“至少这是布朗干的事。我不知道克里斯默斯的把戏,没有把握说得准。但布朗绝不会远离克里斯默斯的左右。正像乡亲们常说的一句话:一丘之貉。”

“说得对,”另一个人说,“克里斯默斯是不是那一伙的人,我看咱们可说不准。他不像布朗那样,成天吊儿郎当地在众人面前现眼。”

“他用不着,”穆尼说,一面瞧着布朗。

穆尼的话说对了。人们瞧见布朗在木屑堆边独自干到中午收工哨子响了的时候,这时人们都拿上午餐盒去水泵房蹲着用餐,布朗却闷闷不乐地进去,满面愁容,像受了欺侮的小孩似的蹲在人们中间,两手空空地悬在膝盖中间。今天他没带午餐。

“你不吃饭吗?”有人问。

“吃邋遢盒装的冷猪食?”布朗说,“天一亮就来干活,像他妈个黑鬼,整天当牛做马,中午休息一个钟头才吃他娘的几口脏盒装的冷食。”

“是呀,也许有的人像他们老家的黑鬼一样干活,”穆尼说,“可黑鬼要真像有的白人在这儿干活的样子,准熬不到中午吹收工哨的时候。”

然而布朗似乎听而不闻或者根本没听,他垂着一双手,满脸不高兴地蹲在那儿。他仿佛没有心思听任何人讲话,除了听他自己喃喃自语:“傻瓜。那样干活的人是傻瓜。”

“你可没有拴在那把铁锹上,”穆尼说。

“你说对了,我的确没有,”布朗说。

不一会儿,哨子又响了,大家又回去干活。人们看见布朗在木屑堆边,他干了刚一会儿,动作便开始减慢下来,而且越来越慢,最后他握着铁锹像握一条赶车的鞭子,这时人们会发现他在自言自语。有人说道:“这是因为他孤孤单单一个人在那儿,没有人跟他讲话。”

“不是那么回事,”穆尼说,“他自己还没有能说服自己,没有完全拿定主意。”

“拿定啥主意?”

“他还没有想清楚,他是不是真的比我想象的还要傻,”穆尼说。

第二天早上他没有露面。有人说:“从现在起,你要找他得上那家理发店了。”

“或者说在理发店背后那条小巷,”另一个人说。

“我估计咱们还可以再见到他一次,”穆尼说,“他会到这儿来领昨天的工钱。”

他的确这样做了。十一点钟左右他来了,这时他穿上了一套新西服,头戴一顶草帽。他在工棚边停下,站在那儿看工人们干活,正同三年前那天克里斯默斯的举动一样,仿佛是师傅的举止借尸还魂;他自己虽然没意识到,但作为弟子却早已耳濡目染、融会于心,学得太快也太好了。但布朗显露出的只是魂不守舍、妄自尊大的空架子,而当年的师傅却面色阴沉,一声不吭,像条毒蛇般咄咄逼人。“死命干吧,你们这些下苦力的龟孙子!”布朗咬牙切齿地说,声音轻快而又宏亮。

穆尼两眼盯着布朗。顿时布朗不敢狂了。“你在说我,”穆尼问,“是吗?”

布朗善于变化的面孔立即随机应变,摆出另一副人们熟悉的神色。拜伦心想,他这张面皮松松垮垮,没板没眼,所以想变就变,毫不费力。“我没跟你讲话,”布朗说。

“哦,我明白了,”穆尼说,语调十分自在轻松,“你管他们这些人叫龟孙子。”

马上有人接过话去:“你是不是在指我?”

“我只是在自言自语,”布朗说。

“唔,你总算平生第一次讲了真话,”穆尼说,“就是说,讲了一半的真话。你要不要我凑近你耳朵对你说出另一半?”

这就是人们在刨木厂最后一次见到他的情形。拜伦现在知道了也记得那辆新车(很快就有一两块挡泥板给撞弯了)在城里漫无目的地不停乱转,布朗懒洋洋地扶着方向盘,那副吊儿郎当、自鸣得意、无所事事的神气并不显得很高明。偶尔克里斯默斯会坐在他旁边,但不多见。现在他们在干什么勾当已经不再是秘密了。年轻人甚至小孩子都知道,只要碰见布朗,多半就能买上威士忌。镇里的人等着有一天看到他被人抓住,等着他伸手从雨衣下掏出酒来卖给密探。可是人们还不能断定克里斯默斯是不是与这事有关,不过没人相信布朗有能力单枪匹马地赚钱,即使是搞贩私酒这一行;而且有人知道布朗和克里斯默斯一块儿住在伯顿那儿的小木屋里。但即便是这些人也不清楚伯顿小姐是不是知道贩酒的事,就算是清楚也不会告诉她。她是个中年女人,独自住在那幢大屋子里。虽然她有生以来一直住在那儿,却仍然是个陌生人,一位外乡人,她的先辈是在南北战争后的南方重建时期从北方迁来的。她是个北方佬,一个宠爱黑人的北方人,迄今镇上还有人谈论她与镇里镇外的黑人之间稀奇古怪的往来关系,尽管现在离她祖父和哥哥遇害已经六十个年头了——一个从前的奴隶主在广场上把他们杀了,因为他们支持黑人参加州政府的选举活动。可是时至今日,往昔的阴影依然笼罩着她和她的住处:一种令人感到阴森可怕的怪异的阴影,虽然她只不过是个女人,只不过是曾经被镇里人的先辈颇有理由地(或者他们自认为有理由)憎恨和惧怕过的人的后代。往日的影响至今犹存:双方都是前辈的后代,都跟彼此先人的鬼魂有关系,他们之间还耸立着当初流血牺牲的幽灵,还游弋着往日的憎恶、愤怒和恐惧。

如果曾经有过爱情,无论女人男人都会说,拜伦·邦奇已经把她忘了;或者更像是这么回事:她(指爱情)把他忘了。这个矮小的男人已经满了三十岁,在这家刨木厂干了七个年头,往刨床里喂木料,每星期工作六天。星期六下午他仍然留下,独自在厂里干活,而别的工人都穿上礼服、系上领带进城去恣意玩耍,毫无目的地自由自在地享受劳动者的闲暇。

在这样的星期六下午,由于无法独自操作刨床,他把刨好的木料装上货车,一直干到他想象中的收工哨音的最后一秒钟。其他工人,镇里的人或镇里能记起他、想起他的人,都相信他加班干活是为了多挣钱。也许是这个原因。人们对自己的伙伴了解得实在太少。在他看来,要是他会蠢到别的男男女女干什么他就干什么,他便可以断定世间的男男女女干事情的动机。事实上,全镇只有一个人能有把握地谈起邦奇,但镇里人谁也不知道邦奇与这个人有任何来往,因为他们只在晚上见面交谈。这人名叫海托华。二十五年前他是本地主要教堂——也许要算最重要的教堂之一的牧师。惟独他知道每星期六晚上邦奇的去向,在邦奇想象中的收工哨子吹过之后(或者到了他那块大银表指出的该吹收工哨子的时刻)。比尔德太太,邦奇寄宿的女房东,只知道每个星期六晚上他在六点过后不久进屋,接着洗澡,换上一套廉价的哔叽布旧礼服;吃完晚饭,套上骡子——他把骡子养在屋后他自己搭起来的厩棚里——然后骑着骡子离去。她不知道他去哪儿。惟有海托华牧师知道,邦奇赶着骡子是去三十英里外的一处乡村教堂,星期日他在那儿的唱诗班里当领唱——教堂的仪式持续整整一天。然后半夜时分他又套上骡子,整夜骑着骡子慢悠悠地回到杰弗生镇。星期一早上,当上工哨子吹响时,他穿着干净的工装裤和衬衫又出现在刨木厂。比尔德太太只知道每周星期六晚饭后到星期一早餐这段时间他的房间和自盖的厩棚空着。惟有海托华知道他的去处和去那儿干什么,这是因为一周之内邦奇要去拜访这位往日的牧师两三次,上他独自居住的、镇里人称为不体面住宅的地方;没有油漆过,狭小而又不起眼,光线晦暗,充满男人的气息和男人污浊的臭味。他俩坐在牧师的书房里静静交谈:一个身材瘦小,长相普普通通,全然不知道一同干活的工人把自己视为神秘人物;另一位是个被遗弃的人,五十多岁了,早被自己的教会抛弃。

后来邦奇堕入了情网。他忽然爱上了一个人,完全违背养育他的朴实而好嫉妒的乡村人的要求:所爱对象应是贞洁处女的传统观念。事情是这样开始的:一个星期六下午,他独自在厂里干活。两英里外的一幢房屋还在燃烧,黄烟如柱,直冲天边。中午前,烟火开始冒出树林的时候,人们就看见了;那时还没吹收工哨子,人们还未离开。“我看拜伦今天也会停工不干的,”人们说,“那儿有场大火可以白看。”

“真是一场大火,”另一个人说,“烧的什么呢?我想不起来那一带有什么东西能烧起这样大的火,除非是伯顿小姐的住宅。”

“说不定就是呢,”另一个人说,“我爹说他记得五十年前大家就说过,那幢房子该烧掉,而且用一小块肥肥的人肉来引火。”

“也许是你爹溜去放的火,”第三个人说。大家笑了。然后他们继续干活,一面等待吹收工哨子的时刻,一面不时地眺望烟柱。不一会儿,一辆载着原木的卡车开来了。他们向穿过镇区的这位司机打听情况。

“伯顿,”司机说,“是呀。是叫这个名字。城里有人说警长已经去那儿了。”

“唔,我看瓦特·肯尼迪喜欢看火,即使他必须戴上那块警长标记也乐意,”有人说道。

“从广场上的情形看来,”司机说,“他不用费多大劲儿就能在那儿发现要抓的人。”

中午收工的哨子吹响了。别的人纷纷离开。拜伦却在用午餐,旁边放着打开的银表。表针指到一点,他又继续干活。他一个人装车,一趟又一趟地在木料棚与卡车之间往来,肩上放一条折叠的麻布袋当垫肩,垫肩上摞了一大叠木板,要换别人准会说背不起来、扛不动。正在这时莉娜·格罗夫从他身后进了门,她脸上早已带上沉静的期待的微笑,嘴已张开就要说出一个名字。他听见她进屋的声音,转身看见她面孔上的表情在逐渐消失,像一粒小石投进小溪后溅起的涟漪。

“您不是他!”她说,微笑消失之后显出一副孩子般稳重的惊讶神情。

“不,夫人,”拜伦说。他停住步,扛着一摞木板半转过身来。“我想不是的。你把我当作谁了?”

“卢卡斯·伯奇。人们告诉我——”

“卢卡斯·伯奇?”

“人们告诉我,我会在这儿找到他的,”她说,态度安详,却带着怀疑、不眨眼地打量着他,仿佛相信对方在作弄自己。“我快进城时听人们老说邦奇而不说伯奇。可我只认为是他们说走了音,或许是我自己听走了调。”

“对呀,夫人,”他说,“没说错,邦奇。拜伦·邦奇。”他肩上还平稳地扛着那摞木板,两眼注视着她,她膨胀的身躯,肥大的腰腹,脚上穿的笨重的男人鞋子,鞋子上沾满红土。“你是伯奇太太吧?”

她没有立即回答,只是站在门槛内端详他;她并不惊慌,只略微显出困惑的、怀疑的专注神情。她的眼睛碧蓝,但眼底浮现出相信他在骗人的阴影。“我来这儿的路上,人们告诉我卢卡斯在杰弗生镇的刨木厂干活。好多人都这样告诉我。我到镇上后,他们告诉我刨木厂的地点。我在镇里打听卢卡斯·伯奇,他们说:‘也许你说的是邦奇。’因此,我想他们准是把名字念错了,这没有什么要紧。他们还说这人皮肤不黑,我还是觉得没关系。您不会说不知道这儿有什么人叫卢卡斯·伯奇吧。”

拜伦放下肩上的一摞木板,把它们码放整齐,准备过一会儿再扛起来。“是的,夫人。这儿没有这个人。没听说过有人叫卢卡斯·伯奇。在这儿干活的人我都认识。说不定他在镇里什么地方工作,也可能在另一家厂子。”

“这镇里还有一家刨木厂?”

“没有,夫人。倒是有些锯木厂,还不少哩。”

她注视着他。“一路上人们告诉我,他在刨木厂干活。”

“我在这儿从没听说过这个名字,”拜伦说,“我记不起来有谁叫伯奇,而我的名字叫邦奇。”

她继续注视他,那神情不是更多地关心未来而是怀疑现在。然后她抽了口气,不是叹息,只是深深地平静地吸了口气。“嗯,”她说。她半转过身,瞟了四周一眼,看见锯好的木材和堆成垛的木板。“我想我得坐会儿。从镇里穿过那些难走的街道到这儿来真累人。从镇里来的这一路好像比我从亚拉巴马州来更累人。”她朝一处堆得不高的木板走过去。

“等等,”拜伦说。他差不多纵身冲了上去,同时从肩上抓下麻布垫子。女人正要坐下又止住身,拜伦立即把麻布铺在木板上。“你这么坐会软和些。”

“哦,您太好了。”她坐下身。

“我想这样会软和些,”拜伦说。他从兜里掏出银表瞧了一眼,然后也坐下来,坐在这堆木板的另一头。“我看就算五分钟吧。”

“休息五分钟?”她说。

“从你进门起算五分钟。看来从那时起我已经开始休息了。星期六下午我自己记时间,”他说。

“每停一分钟您都记下来?他们怎么知道您停过工?休息几分钟不会有什么两样,对不对?”

“我觉得休息的时间不该拿工钱,”他说,“原来你是从亚拉巴马州来的。”

这下她开始告诉他了。她臃肿的身躯坐在麻布垫子上,面色沉静安详,他也同样静静地望着她;她告诉他的事比她自己意识到的还要多,因为她不断在对陌生人重述,在他们中间,她以季节转换的不慌不忙、无忧无虑的速度已经旅行了整整四个星期。拜伦脑子里出现一个遭受背叛和抛弃的年轻女人的形象,她不明白,还不知道自己并不姓伯奇。

“不,我想我不知道他,”最后他说,“总之,今天下午除我以外这儿没有别的人了。其余的人看样子多半上那边看大火去了。”他指着那边树林上空因无风而高耸直立的黄色烟柱。

“在进城的路上,我们从马车上就看见了,”她说,“火势真大。”

“那是一幢大房子,年代很久了。没有什么人住,只有一个女人独自住在那儿。我想现在镇里还会有不少人说这是她的报应。她是个北方佬。她家里人是南方重建时期来这儿的,来煽动黑鬼的。她家有两个人为此送了命。人们说她现在还跟黑鬼来往密切。黑人病了她就去看望他们,好像他们是白人似的。她不要厨子,因为要有就得是个黑人厨子。大家说她口口声声称黑鬼和白人一个样,所以从没有人去她那儿。除了一个人。”她望着他,认真在听。可他并不注视她,反而把视线移开了一些。“说不定有两个人,就我所听说的。但愿他们及时赶去帮她搬出了家具。也许他们去了。”

“也许谁去了?”

“两个名叫乔的人,住在那个方向的某个地方。乔·克里斯默斯和乔·布朗。”

“乔·克里斯默斯?这名儿有点儿怪。”

“人也是个怪人呢,”他的目光再次从她那专注的面孔移开,“他的伙伴也是个怪人,名叫布朗。原先也在这儿干活。可是现在两人都不干了。我看这对谁都不是什么损失。”

女人坐在麻布袋上,听得津津有味,安详极了。他俩的情景像是那种在安息日的下午,穿节日礼服、坐在乡村农舍前的绿油油的草地上的藤椅里聊天的人。“他那伙伴的名字也叫乔?”

“不错,夫人。叫乔·布朗。我认为他叫这名儿挺合适,因为一想起名叫乔·布朗的小伙子,你就会想到一个喜欢讲话的家伙,成天有说有笑,嗓门挺高。所以我认为他这名儿取对了,就算乔·布朗这名儿听起来有点儿来得太快太容易,不大自然,不像个真名,不过安在他身上倒也合适。我想那是他的名字,没错。要是他多嘴多舌,说话嘻嘻哈哈也有报酬的话,也许这会儿他已经成了这家工厂的老板了。大伙儿倒是好像都喜欢他。他和克里斯默斯也还合得来。”

她注视着他,面孔仍然沉静,但此刻变得很严肃,目光炯炯,全神贯注。“他在和另一个人干些啥?”

“我猜没干什么他们不该干的事情。起码他们现在还没被抓住。布朗在这儿干过一段时间,多多少少干了点活儿;他不是自己嘻嘻哈哈就是跟别人开玩笑。可是克里斯默斯早不干了。他们俩一块儿住在那边,就是现在房子起火的那一带。我听人说过他们靠什么过日子。不过,那不干我的事,再说许多议论别人的话也不一定真实。所以,看来我也不会比别人强。”

她凝视着他,连眼皮也不眨一下。“您说他的名字叫布朗?”这可算提了个问题,但她没等回答又问:“他俩干的事儿您听别人说了些什么?”

“我不想说别人的坏话,”拜伦说,“恐怕我不应当说这么多。说真的,看来一个人一旦不干活了,十有八九会去做坏事的。”

“您听说了些什么?”她问。她坐着没动,语调仍然平静,但拜伦已经爱上她了,虽然他自己还未意识到。他没注视她,但能感到她严肃专注的目光射在他的脸上和嘴上。

“有人说他俩在贩卖威士忌。把酒藏在房子起火的那个地方。有人听说,一个星期六的晚上,布朗在闹市区喝醉了,差点儿说出他不该说的话——关于他和克里斯默斯一天晚上在孟菲斯 干的事,或者是在快到孟菲斯的一条黑乎乎的路上,带着一支枪,也许是两支。幸好,克里斯默斯来得及时,止住了布朗的嘴,把他领开了。总之,那是克里斯默斯不想张扬的事,布朗要不是喝醉了,也不至于那么糊涂,也不会说的。这是我听人讲的。我本人并不在场。”他抬起头来可又不等与她的目光相遇便低下了。他似乎预感到出了一件不可改变、不可挽回的事;他本来相信,星期六下午独自在厂里干活不会有伤害别人的机会找到自己头上来的。

“他像啥模样?”她问。

“克里斯默斯?呃——”

“我说的不是克里斯默斯。”

“哦,布朗。唔,高个儿,年纪挺轻,黑黑的皮肤;女人说他模样好,我听见不少女人这样说。很会说笑,嬉闹,拿别人逗乐开玩笑。可是,我——”他停止说话。他不敢抬头瞧她,但感到她清醒坚定的目光正注视在自己的脸上。

“乔·布朗,”她说,“他嘴边这儿是不是有一小块白伤疤?”

他不敢抬头望她。来不及挽救了,他坐在木板堆上,恨不得早把舌头咬成了两段。 Umg6t7ZVGVOUoiXmxrR34pEGvMfu8qGI/IJ+uUtc+l/s9RoTIYliihkpL5De4f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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