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527年,查士丁尼 成为东罗马帝国的统治者。
这个塞尔维亚农民(他来自于斯屈布,上次大战里富有争议的铁路枢纽)觉得“书本知识”派不上用场。拜他的命令所赐,古老的雅典哲学院终于关闭;也正是他关闭了唯一的埃及神庙,只有这座神庙在尼罗河谷遭到新基督教传教士入侵数世纪后,仍香火不绝。
神庙伫立在一个叫菲莱的小岛上,距离尼罗河大瀑布不远。自从有历史记载以来,这块地方就用来敬拜伊希斯 ,出于某种不明原因,在她的所有埃及和希腊匹敌者都悲惨淘汰后,这位女神仍被供奉着。最后直到六世纪,只有这个岛上仍有人能看懂古老而神圣的象形文字,几个为数不多的祭司仍干着在基奥普斯 国土其余地方早已被遗忘的营生。
可是,在一个农夫文盲的命令,美其名曰皇帝诏书之下,神庙和毗邻的学院都被收为国家财产,雕像和塑像被运往君士坦丁堡博物馆,祭司和书法家被投进监狱,等他们中的最后一个死于饥饿和无人过问,古老的象形文字制作行当就彻底失传了。
真叫人扼腕叹息啊。
要是查士丁尼(不得好死的!)做得不那么彻底,在文学诺亚方舟里还保留了几位古老的象形文字专家,可以给历史学家省掉多少麻烦啊。虽然(多亏天才商博良)我们又能琢磨拼读出奇异的埃及文字,但要理解它们传递给后辈的内在信息却是难上加难。
古代世界的其他国家也不例外。
那些蓄着奇怪胡子的巴比伦人给我们留下了满满几砖场的宗教文字,当他们虔诚地疾呼“谁能理解天神的忠告?”时,脑子里究竟在想什么?他们不断祈求神灵,费力去理解神的律法,把神谕刻在圣城花岗岩柱碑上,他们对那些神灵究竟有什么体验?为什么他们可以是最心胸开阔的人,鼓励他们的祭司钻研天文,探索陆地和海洋,同时又是最残酷的刽子手,对违犯圣礼的邻居施以重典(而那些事放在当今根本无人注意)?
直到最近我们才有所了解。
我们派遣考察团到尼尼微,在西奈的沙子里掏洞,破译数英里的楔形文字书版。在美索不达米亚和埃及,我们到处尽力寻找钥匙,以期打开神秘的智慧石屋的前门锁。
谁知我们突然意外地发现,后门一直大大地敞开着,可以随意走进房子。
只是那扇小小的方便之门没有安在阿卡得或孟斐斯地区。
它被安在丛林深处。
几乎被异教神庙的木梁遮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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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祖先在寻找不劳而获的财物过程中,撞见了他们爱称为“野人”或“野蛮人”的人。
这次碰头会不尽如人意。
可怜的异教徒,搞不清白人的意图,箭矛齐发,权当欢迎。
来访者也用大口径手枪予以回敬。
这以后就不再可能心平气和而不带偏见地交换意见。
野蛮人无一例外地被描述成肮脏、懒惰、崇拜鳄鱼和死树、一无是处的浪荡子。活该他们倒霉。
接着,十八世纪的潮流出现了。让·雅克·卢梭开始泪眼婆娑地思忖这个世界,惹得跟他同时代的人也掏出手帕,加入啜泣的行列。
蒙昧的异教徒是他们心爱的话题,在他们眼里(虽然他们不曾见过一个异教徒),异教徒不幸沦为环境的牺牲品,也成为各种美德的真实代言人,而人类在腐朽的三千年文明制度中,已失去了这些美德。
今天至少在这个特殊的调查领域里,我们了解得更好。
我们研究原始人就像研究高度驯化的家畜,通常来说两者相去并不太远。
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劳有所获。要不是靠神的恩典,野蛮人就是恶劣条件下的我们自己。仔细研究他,我们开始理解尼罗河谷和美索不达米亚半岛的早期人类社会;彻底了解他,我们对许多奇怪的、隐秘的本能有了一鳞半爪的知识,这些本能深深地隐藏在礼貌和习俗的薄壳下,我们这种哺乳动物在五千年的进化中才获得了这么一层薄壳。
对野蛮人的剖析并不总能满足我们的虚荣。但另一方面,认识到我们所脱离的条件,加上对许多所取得的成就的欣赏,只可能给我们手头的工作增添勇气,如果还有别的什么,那就是让我们对没跟上趟儿的远亲多了一份宽容。
这不是人类学手册。
这是一卷有关宽容的书。
但宽容是一个宽泛的命题。
跑题的诱惑很大,我们一旦脱轨,只有天知道我们会在哪儿落脚。
所以,我建议拿出半页准确而具体地说明一下我对宽容的理解。
语言是人类最富有欺骗性的发明,所有定义势必都是武断的。一个谦卑的学者有必要求教于一种终极权威,这种权威必须是说本书所用语言的大多数人都认可的。
我指的是《大英百科全书》。
在第26卷的1052页上这样写道:“宽容(来自拉丁语tolerare,忍耐)——允许他人自由行动和自由评议,耐心并不带偏见地容忍与本人或公共舆论相左的意见。”
也许还会有其他定义,但出于本书的考虑,我不妨采纳《大英百科全书》的定义。
不论好坏,既然已为自己制定好明确的方针政策,我要回到我的野蛮人那里,跟你讲我在有记载的最早期社会所发现的宽容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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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仍然公认原始社会是非常简单的,原始语言只由简单的咕哝声组成,原始人拥有的自由度只有在世界变得“复杂”时才丧失殆尽。
近五十年来,探险家、传教士和医生在中非、北极地区、波利尼西亚的土著人中进行了一些调查研究,其结果与公认的想法正好相反。原始社会极其复杂,原始语言比俄语或阿拉伯语有更多的词形、时态和变格,原始人不仅是现在的奴隶,而且还是过去和将来的奴隶。一句话,是一个生活在恐惧中、死在恐惧中的可怜虫。
而公众的印象是勇敢的红种人欢快地在草原上游荡,寻找野牛和战利品,这与调查结果相去甚远,而后者却更接近事实。
怎么可能有另外一种解释呢?
我读过许多奇迹。
但有一个奇迹没读到:人类生存的奇迹。
哺乳动物中最柔弱的种类究竟如何、为何就能抵御细菌、乳齿象、冰冻、炎热,并且最终成为世界的主人?这个问题我不想在这一章里阐述。
然而,有一点是肯定的。他绝不可能独自一人做到这一切。
为了取得成功,他不得不把个性溶入部落的统一性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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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控制原始社会的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压倒一切的生存欲望。
生存很难。
于是,所有其他考虑都让位于一个至高无上的要求——活着。
个人毫无价值,整个团体才是价值所在,部落成为移动堡垒,靠自己,为自己,属于它自己,只有排除异己才能安全无虞。
可是,问题比最初表现出的更复杂。我刚才所说的只适用于有形世界,在人类的早期时代,有形世界与无形世界相比,不足挂齿。
为了充分理解这一点,我们不要忘了原始人有别于我们,他们不明白因果律。
假如我坐到毒藤上,我会咒骂自己不小心,找医生来,告诫我的小儿子尽快除去那玩意儿。判断因果的能力让我了解毒藤会引发皮疹,医生能给我一些药止住瘙痒,把毒藤挪走可以不再痛苦地重蹈覆辙。
真正的野蛮人就不同了,他不会把皮疹跟毒藤联系起来,他生活在过去、现在、未来交织缠绕在一起的世界里,他死去的领袖像神一样活着,死去的邻居像幽灵一样活着,他们都是家族的隐形成员,家里的活人走到哪儿,他们跟到哪儿。他们陪他吃饭、睡觉,站在门口注视着他。他有义务敬而远之或赢得他们的友谊。假如他做不到,马上就会遭到报应。因为他无法知道如何能一直讨好所有那些幽灵,他就会生活在无边的恐惧中:神的复仇将以厄运的形式降临。
于是,他把任何不正常的状况不是归于本质原因,而是归于隐形精灵的捣乱。发现胳膊上的皮疹后,他不是说:“该死的毒藤!”而是嘟囔道:“我得罪了神,神惩罚我了。”他跑去找药师,不是要解药,而是要一种符,力量可超过发怒的神对他施的魔法(而不是毒藤)。
至于那株毒藤,也就是造成他痛苦的罪魁祸首,他还是任其生长。间或来了一个白人,浇了一桶煤油,把毒藤烧个干净,他会诅咒他的。
也就是说,一个社会如果把所有事件都归结为隐形神灵直接干预的结果,那么这个社会的生存就得依赖严格遵守能够平息神灵怒气的律法。
在野蛮人看来,这种律法是存在的。他的祖先创立了它,并传给了他,他的神圣使命就是原封不动、完美无缺地把它传给自己的孩子们。
这在我们看来似乎不可思议,我们相信进步,相信发展,相信持续不断的改善。
然而,“进步”只是近年来形成的概念,低级社会形式典型的表现是,人们不觉得有必要改善(他们认为)已是最佳的世界,因为他们没有别的可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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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一切都是事实,人们又如何去阻止律法和现存社会的变化呢?
答案很简单。
那些拒绝承认公共法规为神圣意志的人将遭到即时的惩罚,通俗地说,用一种苛严的不宽容制度来阻止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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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由此断定野蛮人是最不宽容的人类,我没有侮辱他的意思,我得赶紧补充一句,在他生活的那种条件下,不宽容是他的责任。假如他允许别人干预他的部落赖以保证安全和心灵平静的无数规定,部落生活就会陷入危境,而这可是罪大恶极的事情。
可是(该问题值得一问),相对来说人数有限的一群人又如何能保证口头流传的、极其复杂的条例体系完好无损呢?要知道在今日,我们就是有上百万的士兵、上万的警察也难以确保几条普通的法律得以实施。
答案还是很简单。
野蛮人比我们聪明多了,无法用武力做到的就靠精明的盘算。
他发明了“禁忌”这个概念。
或许“发明”这个词不贴切。这类东西很少产生于突如其来的灵感,它们是长期发展和实践的结果。不管怎么说,非洲、波利尼西亚的野人设计出一套禁忌,因而省去不少麻烦。
禁忌(Taboo)这个词来源于澳洲,我们或多或少都知道它是什么意思。我们自己的世界就充满禁忌,一些我们决不能做或说的事情,比如在饭桌上提刚动过的手术,或把勺子留在咖啡杯里。但我们的禁忌都不严重,它们只是礼貌手册的一部分,很少干扰我们的个人幸福。
相反,对原始人来说,禁忌至关重要。
这意味着某些人或物要与整个世界“区别对待”,这些人或物(用希伯来概念来说)是“神圣”的,提一下或碰一下都会当场死亡或遭受永久的折磨。这虽然是一道苛刻的命令,但胆敢违抗精神祖先意志者都会尝到苦果。
禁忌究竟是祭司发明的,还是发明了祭司来维护禁忌,这个问题一直悬而未决。由于传统比宗教古老得多,十分有可能早在人们听说巫术和巫师之前,禁忌就存在了。但巫术、巫师一出现,他们就成了禁忌这一概念坚定不移的支持者,他们对禁忌的精湛运用使得禁忌成为史前的“禁物”标志。
头次听到巴比伦和埃及的名称时,这些国家仍处在一种特定的发展阶段,禁忌占着至关重要的位置。这种禁忌不是后来在新西兰发现的那种粗糙而原始的东西,而是已庄严地改头换面,成为不能违逆的行为准则,也就是“你们不许”之类的条例,看看我们摩西十诫中的六条就清楚了。
不用说,在早期的那些国土中,宽容闻所未闻。
有时候我们误以为是宽容,实际上只是无知造成的无所谓。
但我们找不到任何迹象(哪怕是一点点)表明,国王或祭司愿意允许他人有行动自由或评论自由,或者“耐心而不带偏见地容忍与公共舆论相左的意见”,这只是我们这个现代世界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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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除非是从否定的角度,不然的话,这本书对史前历史或通称为“古代历史”的这段时期不感兴趣。
个性的价值被发现后才开始了为宽容而奋斗。
而这份功劳,这个现代世界里最伟大的启示,应归属于希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