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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梦的显著心理特征

人们假设梦是心理活动的产物,基于此才有了人们对梦的科学研究。但我们对已经做过的梦又很陌生。对此,我们总是不愿意承认,这是一种自然的习惯,就像经常说“我做了个梦”一样。我们为什么总感觉梦是从外界进入我们内心的呢?我们可以根据对梦的起源的争论得出以下结论:不管在梦中还是在清醒生活中,梦的材料都是非常简单的,所以,陌生性最终不会成为梦的材料。而心灵的加工过程是否会有所改变或加工,才出现了我们现在讨论的这种印象,所以我们需要描述一下梦的心理特征。

在诸多观点中,费希纳在他的《心理物理学基础》一书中对梦和现实生活的本质区别和从此得出影响巨大的结论讲得最为尖锐,强调得最为有力。他认为“并不是只要降低有意识的心理生活或从外部世界的影响下把注意力抽开,就可以将与现实生活相较之下的梦生活的特点解释清楚。”他还认为梦中动作的场景与清醒观念生活场景不同:“在梦中,如果那些心理物理活动的情景和在清醒生活中是相同的,那么对我来说,梦只是清醒生活材料、形式均相同的情形下的一种扩展,只是程度较低罢了,可事实并非如此。”

费希纳在讲这种心理活动地点的转变时,不管他的心里在想什么,我想没人向着他指出的道路前进。对于他的这句话,我们可以不用给它一个解剖学的解释,也可以认为它并不是生理上的大脑功能的定位或是大脑皮质的组织分层。但这个意见很有开创性和智慧性,如果可以把它应用到一种心理装置上去,那么就可以形成一个连着一个的一系列动力因素。

一些作者认为只需要关注更实际的梦生活的区别特征,还把这个当作研究的起点,希望能从这里得到更深刻的解释。

在刚刚进入睡眠的那一刻,梦生活的一个重要特征就在这时出现,也可以把它看作是预告睡眠现象。施莱尔·马希尔认为清醒状态的特征是这样的:思想活动并非以意象形成发生,而是以概念形式体现出来的。梦大致是在睡眠中莅临的意象思维,我们会发现,非自主念头会逐渐滋生出来,它们会变成意象群,而自主活动变得越来越困难,那些我们想要去做的观念活动以及意象的突现我们根本无法做到。这两个特征会留在梦中,我们也会由于梦的心理学分析而把它们当成是梦生活的主要特征,我看到入睡前幻觉这类意象在内容上和梦意象是相符的。

所以梦的思维主要是通过视觉意象来进行的,当然也不全是这种途径,有的是通过听觉意象进行的,也会运用别的感觉印象,只是程度较小而已。很多事情会作为思想或意念在梦中产生,可以说,这是一种言语表达的废品。但梦是以意象活动为内容要素,这是梦的真正特点,这并不是记忆的表现,它更像一种知觉。关于幻觉性质的一切争论,我们且先放在一边。我们先和这方面的专家一起探讨用幻觉取代思想的问题,这是他们一致认定的。视觉和听觉在这方面具有相同的表现:人们观察到,如果人带着音符的记忆进入睡眠,那么它们就会被这些记忆变成相同的曲调的幻觉,当他从睡梦中醒来时,这种幻觉又把主权还给了记忆,与之前相比,这些记忆会变弱,质量也大不如前。

梦和清醒时的思想在把观念转换为幻觉方面的区别并不是二者之间唯一的区别。意象在梦中创造出一个场景,它表现为一个看上去像是真正发生的事件,我们就像是在梦里体验某种经历一样,而非在思考,也可以说,对于梦中的幻觉,我们已经完全信任。可醒来后我们会发现自己并没有经历过那些事,只是在用一种独特的方式思考而已。真正的梦和白日梦也正是由这一特点区别开的,白日梦和现实并不是混乱不清的。

斯图昌贝尔对于心灵对梦幻觉信任的问题是这样看待的,心灵在这个领域内正确地发挥了它的功能,也符合它的机制。梦的成分是像清醒生活中通过感官媒介产生的心理经验一样真实的,绝非只是一种表现。在清醒生活中,人的观念和思想是用言语意象和话语形成的,而在梦中则是用真正的感官意象形成的。另外,因为人的感觉和意象会像清醒的时候一样也占据外部空间,所以说,人在梦中会有种空间意识,所以说心灵在梦中与清醒时都与意象和感觉有着一致的关系,这点我们必须承认。但睡眠状态缺乏一种尺度,感官感觉到底是源于内部还是外部都是靠这种尺度区别开来的,所以这时做出的事往往会产生错误。至于它的梦意象,它无法对它的客观实际性进行检验,另外,我也是对分辨不存在任意性的情况和任意性相互转变的意象的不够重视,它无法把因果规律应用在梦的内容上,这是它的错误之处。

德尔波夫的结论同样肯定了对于梦意象的真实性的信任,因为我们在睡眠中已经脱离了外部世界,没有与它比较的其他印象,但我们之所以会对这些幻觉如此信赖,并不是因为无法在梦中检验它。一个梦似乎给我们提供了这样的检验:虽然我们还在梦中,但它可以让我们摸到眼前的玫瑰。德尔波夫认为我们醒来的事实这个经验主义的标准是唯一一个检验我们是梦是醒的标准。我们在半睡半醒时所经历的事都是幻觉,醒来的时候,我全身赤裸着躺在床上,由于我的个人习惯,经常在睡眠中把梦的意象看作是真实事物,认为必然有一个与自我对应的外部世界存在着。

决定梦生活显著特点的因素应该就是脱离外部世界。很早以前,布达赫就针对此问题有了相关论述,这对证实睡眠中的心灵与外部世界的关系有着很大的启发作用,而且现在就应该把它考虑进去,否则如果在最后几页做出结论再考虑的话,就会把我们的论述衬得太空洞。对此,他是这样描述的:“睡眠只发生于我们的心灵不受感官刺激的时候……对这种感官刺激的兴趣的匮乏是睡眠的真实先决条件,而不是感官刺激的匮乏。为了能让心平快速得到平静,有些感官印象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我们进入睡眠后听不到也感觉不到外界事物,只有在醒后才能听到或感觉到的话,那么我们可能永远都不会醒了,以下事实可以有力地证明这种感知的真实存在性,也就是说,是它的心理环境唤醒我们的,而不是印象的感性强度:一个人进入睡眠后,往往会被他的名字所唤醒,而不会被与它没关联的词语所唤醒……所以人即使在睡眠中,心灵也能辨别不同的感觉……所以要唤醒一个人,撤去感觉刺激也可以做到,只要对他来说,这个感觉刺激与某种观念重要性的事物相联系即可。

即使没有对那些迥异的意见进行过深入探讨,我们也不得不承认,我们已对梦生活的特征进行过论述,那些和外部世界分离的特征根本不可能将梦的奇异性质阐述完全,因为把梦中的幻觉变为观念的方法不止一个,许多方法都可以做到,把梦中的情景变为思想,再把梦的解析问题解决,其实我们也是这样在醒来以后从记忆中寻找梦的。但不管是不是所有梦或只有部分梦被我们成功地复制了,它都不像以前那样容易解释了。

清醒生活时的观念内容一定在梦中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一点被所有专家认定。斯图吕贝尔曾研究过这样一种变化:“心灵在感觉功能和正常重要意识中止后就失去了情感、愿望、兴趣、活动等培植的土壤。情感、兴趣、价值判断等各种精神状态也都臣服于一种莫名的压力,然后也中断了和以上意象的联系,清醒中的人、物、事件、动作等的知觉意象会成为很多分离的意象,但它们早已失去了原有的精神价值,于是它们就会自由自在地漂浮在心灵中。”

我们发现,入睡后精神活动(对观念秩序的有意识导向的能力)会立刻丧失。我们面对这样一个不管怎样都是很有见地的建议,也就是睡眠状态的影响会扩展到心灵的全部功能上去;而且其中部分功能无法发挥作用,其他功能仍能正常工作,这是我们目前面对的问题。可能有人会提出这样的疑问,睡眠降低精神效率这个理由是否根本无法解释梦的区分特征。在白天判断的基础上,这个观念能找到对梦所形成的印象的支持。梦不具有连贯性,它们可以自然而然地接受特别矛盾的内容,通常是那些现实中无法发生或出现的事会出现在梦中,却并不考虑那些我们白天非常重视的事,在梦中,我们体现出了人类低能和愚蠢的一面。如果按照梦中的方式说话或做事,一定会被当作是脑袋发昏或是疯子,我们认为梦中心智活动的功能已经不再发挥作用,或是认为事情在梦中受到了重大扭曲损坏,这才是真理所在。

专家们对待梦的这些论述意见一致,他们对梦的这种判断形成了一种特殊的理论,就是梦的解析。现在,我要暂时停止一般性论述,开始论述一些作者关于梦的心理特征的研究,这些作者有的是哲学家、有的是医生。

莱蒙认为“不连贯性”是梦的主要特征之一,对于他的观点,默里非常支持:“梦都是有些离奇且不连贯的,没有一个梦是全部合理的。”

杜加斯的观点是:“梦就是精神、情感和心理一种任意功能的发挥,梦没有目的性,又缺乏控制,人们的精神在梦中成为一种精神的自动化形式。”

西塞罗(《占卜》Ⅱ)是这样论述梦的荒诞性的:“我们的梦是最难以想象、最混乱或最意外的。”

拉德斯托克说:“梦的活动就像傻子的活动一样,想要给它制定规律是不可能的。梦将那些作用在白天观念上的理性意志和注意力的约束撇开后,就进入了奇妙而混乱的漩涡里。”

宾兹关于梦的理论是建立在这样的印象上的:“梦的内容几乎都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梦中会出现一些几乎没有任何联系的人与物,我们把它们放在一起,像万花筒一样转一转,之后又换了一批比前者更荒诞、更没意义的新的人和物。在醒来之前,我们没有完全进入睡眠状态的大脑就是这样不断地换着节目,在我们醒来后,会不禁怀疑,我们的头脑这样混乱,还能否进行正常的思维。”

默里对比了梦意象和清醒的思维的关系,他的这项研究对医生的意义重大:“对清醒的人来说,这些意象是由意志唤起的,在智力领域和在舞蹈病与瘫痪症中可以看到,这些意象的出现在活动领域所占据的地方是相同的……”他认为梦是一连串的思维能力和推理能力的降低。

至于其他多种关于高级心理功能的阐述都与默里的观点类似,就不必再去加以重复了,例如,斯图吕贝尔提出,即使梦的内容没有任何实际意义,而与心灵相关联的逻辑操作能力也被蒙上了一层阴影。斯皮塔也认为梦意象的产生是不符合因果规律的。拉德斯托克和其他一些作者则普遍认为梦是缺乏判断与推理特征的。约德勒认为梦没有批判功能,也缺乏凭借意识的普遍内容去改正某种感知的力量。他还提出这样的观点:“梦里发生的各种有意识的活动,它们展开的形式都是不完整的、带有约束性和孤立的。”梦的内容也和我们清醒意识的某些知识有着某种关联,可它们并不相同,斯特里克尔就这一点和其他作者做出了合理的解释,他们的观点是:这是由于失去了梦里事实的被遗忘和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

但总体来说,这些作者虽然认定梦中精神功能作用是消极的,但对于精神活动的残余依然保存在记忆中的这个事实给予了肯定。冯特将这一内容讲得非常清楚,对于很多这方面的权威人物来说,他的观点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可能你会有疑问,梦中残存的正常精神活动性质没有发生改变,大家对于这一点的看法一致,对复制功能、记忆功能产生的影响最小,而且它与清醒生活的同样功能相比显得更加出众,虽然可以用遗忘来解释梦中含混的部分;斯皮塔认为梦是由心灵中没有受到睡眠影响的那部分思想情感的生命所主导的。这里的“思想情感”是指“构成人类最深刻的、主观本质的、稳固的情感集合”。

以上几种观点是梦的形成过程的一些基本观点。第三节中,我将各种来源的梦中所发生的感官刺激罗列了出来,首先在心灵中形成一些思想观念,是幻觉形式,冯持则认为这是一种错觉形式,他的这种看法更为准确,它们的形成都是由于内部和外部刺激。联想规律一般人都很熟悉,用这个规律把这些思想聚合,由此将更深入的一连串思想或意象唤醒。在允许的情况下,心灵中残存的组织和思维的功能操作将这些材料进行了加工。动机问题到现在为止仍旧没有向前发展,是非外部来源唤起的意象是由哪一个联想链发展的问题都是由它决定的。

但我们往往认为把梦意象顺次连接起来的联想是种特殊的种类,它与在白天清醒思维中的联想完全不同。对此,沃凯尔特是这样认为的:“联想在梦中是依据可感知的偶然性和联系性而任意发挥的。这种复杂混乱时的联想存在于每一个梦中。”对于梦中的这种思想连接方式,默里认为是非常有意义,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他可以从中找到梦生活和一些精神病症的类似性,并将它们进行对比。他总结了delire(法语词,德语写法与之类似,是“错觉状态”的意思)的两个特点:“一、一种自动自发的精神活动;二、一种不正常或不规律的思想联想。”默里用自己亲历的两个梦例作为证据,这两个例子很能说明问题。仅仅因为两个词的声音类似,梦中意象就联系在一起了。在梦中,他一个人去耶路撒冷或麦加朝圣,路上偶遇化学家佩尔蒂埃,这位化学家将一把锌铲送给了他;梦的后半部分中,他的这把锌铲变成了一把剑。在另一个梦中,他走在公路上,时不时看看里程碑上的公里数,后来他到了一个杂货店,店里有一座巨大的天平,有人把以公斤为单位的砝码放在天平的一方,想要量一量它。店主对他说:“这里是吉洛洛岛,而不是巴黎。”在后来做的几个梦中,他又看到了半边莲和洛佩兹将军,他不久前在报纸上看到了这个人的死讯,后来又玩了六合彩,然后醒了过来。

但我们一定能发现,没人会支持对梦中精神作用的低估,不要认为这种争论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例如,斯皮塔认为:心理学规律对白天生活适用时,也同样对梦中生活适用。专家杜加斯对此问题持有这样的观点:“梦不缺乏理智,且与理智相协调。”但是,由于这些作者没有具体解释在梦中发挥作用的每种功能精神上的混乱和分裂,以此来证实它们的一致性,所以说这些论断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分量。他们好像只是从别的作者那里得到了一些启示,就认为梦中的紊乱可能是种模仿,而并非是无序的,就像梦传达给那位丹麦王子的高明判断一样。后来的作者自然无法从外表对其进行判断,因为梦向他们所呈现出来的外表与原本的情况一定是不相符的。

所以哈夫洛克·蔼里士没有把注意完全放在梦的表面的荒诞性,他认为:梦是不受任何事物管辖的世界,里面包含许多情感和零碎的思想,我们可以通过对它们的研究得知精神生活进化的原始阶段的情况。

德尔波夫没有为了使自己受到重视而反驳与他不同的看法,他曾这样说:“进入睡眠后,除感知以外的如智力、想象、记忆、意志、道德等一切精神功能都保留了下来,它们只对想象的和变动的事物起作用。一个梦者在梦中就像演员演出一样,只是他们是用自己的意志演出的,他们在梦中扮演着疯子、哲学家、刽子手、被杀头的人,巨人、矮子、魔鬼、天使等角色。”而圣·丹尼斯的马奎斯·赫维(1867)则认为梦中不存在精神功能,与上述看法形成对比。而默里在这个问题上与他的观点不同,可我经过多次寻找也没有得到他的作品。默里在自己的作品中这样写道:“赫维侯爵给了睡眠智力和行动与注意的自由,而且他的观点是:睡眠只存在于感官的阻隔之中,存在于它们与外界的封闭之中。所以他认为一个进入梦乡的人和一个将一切感官封闭了的人是相同的,他们还能靠自己的思想自由活动。睡梦者的思想有一个可见的和客观的形状,而记忆的外观则是现实事件,这是清醒者与睡梦者的思想的唯一区别。”默里对这一问题进行补充:“梦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差别,睡眠者的智力功能不再像清醒者一样平衡。”

约翰·斯塔克认为,对于梦的不衔接性,沃尔夫·戴维森早就阐释过,内容与上述观点相同,他的作品我并没有读过,他曾这样说:“联想规律是我们在梦中的思想跳跃性的建立基础,但这些联系在我们心灵里有时表现得非常模糊,其实它们之间并没有间隔,我们却认为它们之间有。”

研究者们在这个题目的文献对梦是一种精神产物的评价上有着很多不同的观点,人们起初对梦的功能看得非常低,后来观念有了很大改变,又高估了它的功能,甚至认为梦的功能高于在清醒中的功能。希尔德布兰特曾对梦的心理学特征进行过总结,他讲明这个问题是用了三组对立的形式,说明第三组矛盾依靠的是前面两组的绝然对立关系:“它强化了精神生活,这种强化往往会成为一种高超的技巧,它的另一面是衰败与弱化,使二者形成比较,而且这种衰败与弱化比人类水准的程度还要低。任何人都可以用自己的经验对前者加以证实:经常出现一些特别天才的梦,其中有清醒生活中很难出现的浓厚感情、细微感觉、清楚的图像、细致的观察、聪明的才智。在梦中还有可能会出现具有恰当的比喻、罕见的幽默、精彩的讽刺等特点的好诗。梦对待世界采用的是一种独特的理想主义观念,并在梦中加强了它对自然本质根本认识的效果。我看在清醒生活中看到的纯朴的美在梦中成为了崇高的壮丽,清醒生活中寻常的畏惧在梦中成为了恐怖,平时觉得有趣的事物在梦中成了趣味横生的笑话。甚至有时我们从梦中醒来后,还沉浸在梦中的美好世界中,感觉现实世界根本无法与之相比。”

可能我们会不清楚为什么对同一件事会有几种不同的评论,那些缺乏意义或是荒诞的梦和深刻而尖锐的梦,是不是被我们的研究者忽视了呢?如果这两种梦都出现了,那么说明这两种梦都是正常的梦,用这样的梦去探讨心理特征的区别是不是浪费时间呢?是不是认为梦中发生的事情都不充分呢?不管这种解决问题的方法多么简便,仍有一个事实对它非常不利,那就是对所有的梦进行努力时都要以梦确实存在着一种区别性的特性的信念为基础。在梦的主要轮廓上,这种特性不仅普遍适用,还能清除很多矛盾的问题。

后文中会讲到梦的智力阶段,梦的精神方面的研究成就在那个阶段中会得到简单而热烈的支持,那时人们的头脑会受到哲学的影响,而不是只受自然科学知识的支配。舒伯特认为,精神从外界自然力中得到解脱,灵魂从感觉中得到释放,这就形成了梦,今天只有神秘主义者和虔敬派的教徒们才会经常谈起这些观念,引进思维的科学模式会给梦带来全新的评价,尤其医学研究工作者,他们往往认为梦中的精神活动都是一些缺乏意义的小事;但哲学家和非专业性的观察者却不能不理会这个问题,他们对这个问题的观点完全符合常识,认为梦是有精神价值的。所有对梦的精神功能持有轻视态度的人,他们都会自然而然的认为梦来源于躯体上的刺激,有些人认为梦保存着清醒生活中的大多数能力,这些人没理由否认梦的刺激源于梦的心灵本身。

大量实例的报告和卡巴尼克斯(1897)的作品《实例集》,确信梦能够完成白天同样的智力工作,而且在梦中还能解决很多白天还没有解决的问题。不仅如此,梦还可以解决和处理难题,给诗人和作曲家带来创作的灵感。虽然这是事实,但它的含义还有很多重要的疑点。

最后,我们来看梦预言未来的能力问题。这时我们会感到非常矛盾,人们一方面对此观点抱着怀疑的态度,另一方面又有人深信这种观点。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会给予公正的分析,在下面的一些梦例中,可以在自然心理学领域内找到一种解释,所以我们不会认为这种观点没有事实根据。 pUaHpbjuhLAoyVE7raXJ/xdgcSRudmL61qnyO7SJ0Fs+wqqrpLUZyJ0ifZ8ORWm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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