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柯林·鲍威尔
我曾经被派到德国法兰克福的军营服役,那时我还是一名年轻的步兵军官。那时,军队里最有威力的武器是一种口径280毫米的大炮。这种大炮要部署在树林里,由步兵排守卫,并且要由卡车拉着不停地变换地点,以免敌方得悉其位置。
一天,我所在的排受米勒上尉的指派去守卫一门大炮。我把命令下达给手下的士兵,给自己的手枪装好子弹,跳上吉普车就出发了。但是没走多远,我就发觉自己腰里别的手枪不见了。
在军队里,丢失武器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我当时完全慌了神。没有办法,我只好通过无线电把丢枪的事报告米勒上尉。“你把什么东西丢了?”米勒听上去有些不敢相信。他沉默了几秒钟,平静地说:“没事了。你继续执行任务吧。”
我完成任务后,米勒上尉来找我。我心里七上八下,不知等待自己的将是什么样的命运。“我这儿有东西给你。”他说着把一支枪递给我,正是我丢的那把手枪。“附近村里的小孩在路上捡到的。”
“是附近村里的小孩发现的?”我惶恐地问道。
“是。”米勒上尉说,“很幸运,他们刚开了一枪,我们就听到了,赶紧把它要回来了。”我感到非常庆幸,灾难性事件总算没发生。“谢天谢地,年轻人,以后千万要注意,别再发生这样的事情了。”米勒上尉又说。
米勒上尉一离开,我马上检查了手枪的弹仓,竞发现里面的子弹一颗都不少。根本没人开过我的手枪。后来我才得知,原来我出发时把手枪落在帐篷里了。米勒故意跟我说是村里小孩在路上捡到的,是想给我留下一个深刻的教训。
如果这件事发生在今天,肯定又是调查又是律师辩护,最后也免不了在个人记录上留下污点。但米勒上尉采取了完全不同的做法,他给我一个机会,让我从错误中吸取教训。毕竟,人走在路上,少有不摔倒的。当别人跌倒时,边上的人不应该再赶上去踩他一脚。我从米勒上尉那里学到了一条待人原则:把跌倒的人扶起来,给他掸去尘土,让他继续走下去——人没有不犯错误的,不要惩罚每一个错误。要给人一个改过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