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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力马扎罗的雪

乞力马扎罗是一座海拔一万九千七百一十英尺的常年积雪的高山,据说它是非洲最高的一座山。当地的马赛人把西高峰称作“鄂阿奇—鄂阿伊”,即上帝的庙殿。在西高峰的近旁,有一具已经风干冻僵的豹子的尸体。没有人解释过,豹子为什么会到这么高寒的地方来。

“奇怪的是它一点也不痛,”他说,“你知道,它一开始时就是这样。”

“是真的吗?”

“千真万确,让你受着这样的气味,我感到非常抱歉。”

“别这么说!请你别这么说。”

“你瞧那些鸟儿,”他说,“它们是被这风景还是气味吸引了呢?”

男人躺在一棵含羞草树浓阴下的一张帆布床上,他透过树荫望向了那片阳光炫目的平原,那儿有三只硕大的鸟疲倦地蜷伏着,还有十几只翱翔在天空中,当它们掠过时,投下了急速移动的影子。

“从卡车抛锚那天起,它们就盘旋在那儿了,”他说,“今天是它们第一次落到地上来。开始我还仔细地观察它们的飞翔姿态,心想写短小说的时候也许会用得上,现在想想真可笑。”

“我希望你别写这些。”她说。

“我也只是说说而已,”他说,“我只要是说着话,就会感到轻松一些。但是我不想让你心烦。”

“你知道我不会为此而心烦的,”她说,“我是因为觉得帮不上什么忙,才感觉很焦躁的。我想在飞机到这儿之前,咱们不妨尽量轻松一点儿。”

“或者一直等到飞机压根儿就不可能来的时候。”

“请你告诉我,我能做点什么吧。总有一些事是我能干的。”

“你可以把我这条腿锯下来,这样就可以使它不会蔓延下去,不过,恐怕这样也不成,也许你可以打死我。你现在是个好射手啦,我教过你打枪,不是吗?”

“请你别这么说,我能给你读点什么吗?”

“读什么呢?”

“书包里不论哪本咱们没读过的书都行。”

“可是我现在听不进去啊,”他说,“只有谈话最轻松了。咱们来吵架吧,吵一吵时间就过得快。”

“我不,我从来就不想吵架。不管心里有多不痛快,咱们都不要再吵架了,说不定今天他们会乘另外一辆卡车回来的,也说不定飞机会来的。”

“我不想动了,”男人说,“现在转移已经没有什么意思了,除非能让你心里好过一些。”

“这是懦弱的表现。”

“你就不能尽量让一个男人死得轻松点儿,非得把他痛骂一顿不可吗?你这样羞辱我有什么用?”

“你不会死的。”

“别傻啦,我现在就快死了,不信你问问那些个牲畜。”他望向了三只讨厌的大鸟,它们把光秃的头埋在耸起的羽毛里。又有一只鸟急速的飞驰而下,然后,慢慢地挪向那几只鸟。

“其实每个营地都有这些鸟,只是你没有注意而已。要是你不自暴自弃,就不会死。”

“你这个大傻瓜,这是从哪读到的?”

“你不妨想想,不止你一个人,还有别人呢。”

“看在上帝的分上,”他说,“我可一直是这么想的啊。”

他静静地躺了一会儿,接着掠过那片灼热而炫目的平原,眺望灌木丛的边缘。有几只野羊在黄色的平原上,显得又小又白,他看见远处一群斑马,在葱绿的灌木丛的映衬下,显得白花花的。这是一个舒适宜人的营地,大树遮阴,背倚山岭,面朝清冽的水。附近有一个几乎已经干涸的水穴,清晨,沙松鸡总会在那儿飞翔。

“需不需要我给你读点什么?”她问道。她坐在帆布床边的一张帆布椅上。

“不用了,谢谢你。”

“也许卡车会来的。”

“来不来,我根本就不在乎。”

“可是,我在乎。”

“你在乎的东西多着呢,我可不在乎。”

“并不是很多,哈里。”

“喝点酒怎么样?”

“在布莱克出版的书里说,喝酒对你是有害的,你一滴酒都不能喝。”

“莫洛!”他叫道。

“是,先生。”

“拿威士忌苏打来。”

“是,先生。”

“你不应该喝酒,”她说,“你知道我为什么说你自暴自弃了吧。书上说酒是有害的。”

“不,”他说,“酒对我有好处。”

现在一切就这样完了,他想。以后不会再有为这种小事争吵的时候了。

自从他的右腿开始生毒疮以来,他就不觉得痛,随着疼痛的消失,也不再有恐惧感了,他现在有的只是一种强烈的厌倦和愤怒:这居然就是结局。而这个结局现在正在来临,他倒并没有那么奇怪。这样的结局许多年来一直萦绕着他,而现在并没有意义。真奇怪,只要你都懒得去厌倦了,就能很轻松地达到这个结局。

现在他也不用先写那些本来打算将来才要写的题材了,本来,他是想等自己有足够的了解之后再动笔的,这样还能写得好一些。唔,他也不用面临写作过程中的失败了。也许你将永远无法写出这些东西,这就是你为什么一再拖延,迟迟没有动笔的缘故。得了,现在,他永远不会知道了。

“真希望咱们根本就没有来过。”女人说。她咬着嘴唇望着他手里举着的酒杯。“要是在巴黎就绝不会发生这样的事儿,你不是一直都说喜欢巴黎吗?咱们本来可以待在巴黎或者上任何别的地方去。不管哪儿都行,我说过你去哪儿我都愿意跟着。要是你想打猎,咱们本来可以上匈牙利去,而且还会很舒服。”

“你有的是该死的钱。”他说。

“你这么说不公平,”她说,“那一直都是你的,就像是我的似的。我抛下了一切,不管上哪儿,都跟着你,你想干什么我就干什么。可我真希望咱们压根儿没上这儿来。”

“你说过你喜欢这儿。”

“我是说过的,那是你没受伤的时候。可现在我讨厌这儿,我不明白干嘛非得让你的腿受伤呢。咱们到底做了什么,需要付出这样的代价?”

“我想我做的事情就是,一开始把腿擦破了,忘了抹碘酒,接着又根本没去在意它,因为我从来没有感染过。后来它就变严重了,别的抗菌剂又都用完了,可能就因为用了药性很弱的石炭酸溶液,才使微血管麻痹了,于是开始生毒疮了。”

他望着她,“除此以外,我还做什么了呢?”

“我指的不是这个。”

“要是咱们雇了一个有本事的技工,而不是那个半瓶子醋的吉库尤人司机,他也许就会检查机油,而卡车的轴承也就不会被烧毁啦。”

“我指的也不是这个。”

“要是你没有离开你自己的人——你那些该死的威斯特伯里、萨拉托加和棕榈滩的老相识——偏偏选中了我——”

“不,是我爱上了你,你说这话对我不公平。我现在也爱你,永远爱你,你爱我吗?”

“不,”男人说,“我不这么想,而且从来没有这么想过。”

“哈里,你在说些什么?你昏了头啦。”

“没有,我已经没有头可以发昏了。”

“你别喝酒啦,”她说,“亲爱的,我求求你别喝酒啦。只要还有希望,咱们就要努力。”

“你去努力吧,”他说,“我可是累得不行啦。”

现在,在他的脑海里,出现了卡拉加奇的一座火车站,他正背着背包站在那里,现在正是辛普伦—奥连特列车的前灯划破了黑暗,当时在撤退以后他正准备离开色雷斯。这幅画面,是他为将来构思的,以及下面这段情节:吃早餐的时候,眺望着窗外保加利亚群山的积雪,南森的女秘书问那个老头儿,山上的那片白是不是雪,老头儿望着窗外说,不,那不是雪,还没到下雪的时候呢。于是那个女秘书把老头儿的话重复讲给其他几个姑娘听,不,你们看,那不是雪,她们都说,那不是雪,咱们都看错了。可是等他提出交换居民,把她们送往山里去的时候,她们脚下一步步踩着前进的正是积雪,直到她们死去。

那年圣诞节在高厄塔耳山,雪也整整下了有一个星期。他们那年是住在一个伐木人的屋子里,那口正方形的大瓷灶占了半间屋子,他们睡在装着山毛榉树叶的垫子上,这时有个逃兵跑进屋来,两只脚被雪冻得鲜血直流。他说宪兵就紧追在他后面,于是他们给他穿上了羊毛袜子,并且缠住宪兵闲聊,直到雪花把逃兵的足迹都覆盖了。

他们是在希伦兹度过的圣诞节,雪是那么晶莹闪耀,你从酒吧间望出去,能把眼睛刺痛,你看见每个人都从教堂回到自己的家里去。他们肩上背着沉重的滑雪板,走上那条被松林覆盖的、陡峭群山旁的、被雪橇磨得光溜溜的、尿黄色的河滨大路。那次大滑雪,他们就是从那儿一直滑到“梅德纳尔之家”上面那道冰川的大斜坡上,那雪柔软得就像糕饼上的糖霜,平滑极了。他记得那次悄无声息的滑行,快得就像是一只从天而降的飞鸟。

他们在“梅德纳尔之家”被大雪封了一个星期,那段时期,他们围着灯光,在烟雾弥漫中玩牌,伦特先生输得越多,赌注也随之而增加。最后他把什么都输进去了,连滑雪学校的钱和那一季的全部收益都输光了,还有他的资金也输光了。他看到了伦特先生那长长的鼻子,他捡起牌翻开说:“不看。”

那时候总是赌博。不下雪的时候,赌博,下雪的时候,还赌博,他觉得这一生都消磨在了赌博里。可是对于这些,他却一行字都没写过;还有那个凛冽而晴朗的圣诞节,平原那边的群山凸显出来,那天加德纳飞过防线,去轰炸那列运送奥地利军官去休假的火车,当军官们四散奔跑的时候,他用机枪扫射他们。他记得后来加德纳走进食堂,开始对大家说这件事。大家听他讲了以后,鸦雀无声,然后有个人说:“你这个该死的杀人坯子。”

而关于这件事,他也一行字都没有写。

他们杀死的那些奥地利人,就是不久前跟他一起滑雪的奥地利人,不,不是那些奥地利人。那年一整年跟他一起滑雪的奥地利人,是汉斯,他一直住在“国王——猎人客店”里,他们一起到那家锯木厂上面那个小山谷去猎兔的时候,他们还谈起过那次在帕苏比奥的战斗和向波蒂卡和阿萨洛纳的进攻。而这些他连一个字都没有写。

至于孟特科尔诺,西特科蒙姆,阿尔西陀,他也一个字都没写。

他在福拉尔贝格和阿尔贝格住过几个冬天?四个。于是他想起了那个卖狐狸的人,当时他们到了布卢登茨,是要去买礼物,他记起甘醇的樱桃酒特有的樱桃核味儿,记起在那结了冰的像粉一样的雪地上快速滑行,你一面唱着“嗨!嗬!罗利说!”一面滑过最后一段坡道,笔直地朝着那陡坡飞冲而下,接着转了三个弯滑到果园,从果园出来时越过那道沟渠,登上客店后面那条光滑的大路。你敲松缚带,踢下滑雪板,把它们靠在客店外面的木墙上,屋里的灯光照射着墙角,在烟雾缭绕、冒着新醅的酒香的温暖中,人们正在拉着手风琴。

“在巴黎咱们住在哪儿?”他问女人,女人就坐在他身旁的那只帆布椅上,他们现在是在非洲。

“在克里昂,这你是知道的。”

“我为什么要知道是那儿?”

“因为咱们一直住在那儿。”

“不,并不是一直住在那儿。”

“咱们还在圣日耳曼区的亨利四世大楼也住过,你说过你爱那个地方。”

“爱是一堆粪,”哈里说,“而我就是一只趴在粪堆上咯咯叫的公鸡。”

“要是你一定要死的话,”她说,“是不是一定要把你无法带走的赶尽杀绝?我的意思是说,你是不是要把一切都带走?你是不是一定要把你的马,你的妻子都杀死,把你的鞍子和你的盔甲都烧掉呢?”

“对,”他说,“你那些该死的钱就是我的盔甲——就是我的马和我的盔甲。”

“你别这么说。”

“好吧,我不说了,我并不想伤害你的感情。”

“现在说这个,似乎有点儿晚了。”

“那好吧,我就继续说了,这样还真是很有趣呢。我唯一真正愿意和你做的事情,现在也已经不能做了。”

“不,这可不是实话。你喜欢做的事情可多着呢,而且只要是你喜欢做的,我也都做过。”

“哦,求你看在上帝的分上,别再夸耀了,行吗?”

他望着她,看见她已经哭了。

“你听我说,”他说,“你以为我说这些会快乐吗?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这些。我想,也许是想毁掉一切来换回自己的生命吧。咱们最初谈话的时候,我还是好好的。我并不是要刻意这么开场的,可是我现在就像个愚蠢的老傻瓜,对你狠心也无法真正狠到家。亲爱的,请别把我说的放在心上,我是真的爱你,这你也是知道的,我从来没有像爱你这样爱过任何别的女人。”他那段平时用来谋生的假话不知不觉脱口而出。

“你对我挺好的。”

“你这个坏女人,”他说,“你这个有钱的坏女人,这是诗。我现在全身都是诗,腐烂的诗,腐烂的诗。”

“别说了,哈里,难道你一定要变得那么凶恶吗?”

“任何东西我都不愿留下来,”男人说,“我不希望我死后会留下什么东西。”

现在已是傍晚,他熟睡了一会。夕阳也已经隐藏在山后了,平原上有一片阴影,那是一些小动物在营地近旁吃食;它们的头一起一落的,摆动着尾巴,他看着它们从灌木丛那边跑掉了,那几只大鸟也不在地上了,它们成群地栖息在一棵树上。那个随身侍候他的男仆正站在床边。

“太太打猎去了,”男仆说,“先生有什么需要吗?”

“什么都不要。”

她打猎去了,想弄一些兽肉来吃,她知道他喜欢看打猎,所以特意跑到远一点的地方,这样她就不会扰乱这一小片平原而让他看到她在打猎了。她总是那么体贴周到,他想。只要是她知道的、读到过的,或是听人讲过的,她都能想得很全面。

这并不是她的错,因为当他进入到她的生活时,就已经完了。一个女人怎么能知道你说的话,都不是出于真心呢?怎么能知道你说的话,不过是出于习惯,而且只是为了贪图享乐呢?自从他自己都不把说过的话当真时,就靠谎话跟女人相处,而且比他过去对她们说真心话时,相处得更好。

他撒谎并不都是因为他没有真话可说。他曾经真实地活过,但当生命完结时,他就又跟着一些不同的人,而且是更有钱的人,在从前那些最好的地方,以及另外一些新的地方重新活了下来。

让自己失去思想,这可真是了不起。你有一副好内脏,所以才没有那样垮下来,他们大部分都垮下来了,而你却没有垮掉,你坚信一种态度——既然你现在已经不能再做任何事了,那也就不必关心以前做的工作了。可是,你内心深处,还是想要写这些人,写这些非常有钱的人;你说你和他们根本就不是一类人,而只是他们那个世界里的一个卧底;你说你会离开那个世界,并且要写那个世界,而且是第一次让了解那个世界的人来写。可是他永远不会写了,因为每天什么都不写,安逸享受,他所做的事情就连自己都会鄙视,所以也磨钝了他的才能,松怠了工作的意志,最后他干脆就不工作了。他不工作的时候,那些他现在认识的人都感到惬意得多。他一生中最幸运的时候,感到非洲是最幸福的地方,他上这儿来的原因,也是想要从头开始。他们这次是以最低限度的舒适来非洲作狩猎旅行的。并不艰苦,但也不奢华,他曾经认为这样也许就能变回原来的他,这样也许能洗净他心灵上的脂肪,就像一个拳击手,为了消耗体内的脂肪,到山里去干活和训练一样。

她曾经也是喜欢这次狩猎旅行的,她说过她爱这次狩猎旅行。只要是让人心潮澎湃的事情,改变一下环境,结识新的人,看到愉快的事物,她都喜欢。他也曾经有过恢复工作意志力的幻觉。如果是像现在这样了结——他知道事实就是如此——他不必像一条蛇似的,因为背脊被打断就啃咬自己。这不是她的过错,即使不是她,也会有别的女人。如果他因谎言而生,那他就应该试着接受因谎言而死。他听到山那边传来一声枪响。

她枪打得挺好,这个善良的,有钱的女人,这个对他才能体贴的守护人和破坏者。废话,是他自己毁了自己的才能,他却把责任推到这个女人身上,就因为她爱他,她养活了他?他虽然有才能,但是因为弃而不用,因为背叛了自己,也背叛了自己所信仰的一切,因为经常酗酒而丧失了敏锐的感觉,因为懒散,因为怠惰,因为虚荣,因为傲慢和偏见,因为其他一系列的缘故,他毁灭了自己的才能。这算是什么?一张旧书目录卡?到底他的才能是什么?就算是有才能吧,他也没有好好利用它,而是用它做了交易。他从来不是用他的才能去做些什么,而总是用它来决定他能做些什么。他决意不靠钢笔或铅笔谋生,而靠别的东西谋生。这样说很奇怪,是不是?每当他爱上另一个女人的时候,为什么这另一个女人总是要比前一个女人更有钱?可是当他不再是真心的时候,而只是撒谎的时候,就像对现在的这个女人那样,这是他所有爱过的女人中最有钱的一个,她有的是钱,曾经有过丈夫,孩子,还找过情人,只是她不满意那些情人,她只倾心于他,把他当作一位作家,当作一个真正的男人,当作一个伴侣,当作一份引以为豪的财产来爱他——奇怪的是,当他根本不爱她,而且对她撒谎的时候,为了报答她为他花费的钱,他所付出的,居然比他过去真心恋爱的时候还多。

不管做什么,都是上天安排好了的,他想。不管你是以什么为生,这就是你的才能所在。他的一生就是出卖生命力,不管是以什么样的形式,而只要你并不那么钟情时,就越会看重金钱。他清楚地认识到了这一点,但是他决不会写这些了,现在也不会写了。不,他不会写了,尽管这东西很值得一写。

现在她的身影越来越近了,穿过那片空地朝营地走过来了。她穿着马裤,手里握着她的来复枪,身后有两个男仆扛着一只野羊。她仍然是一个很好看的女人,他想,她的身躯也很动人,她对床笫之乐很有才能,也很有领会,她的脸并不美,但是他喜欢,她读过大量的书,喜欢骑马和打枪,当然,她太能喝酒。当她还年轻的时候,丈夫就死了,有那么一小段时期,她全身心地为那两个刚长大的孩子,可孩子却并不需要她,她在他们身边,他们就感到不自在,她还很用心地养马,读书和喝酒。她喜欢在黄昏吃晚饭前读书,边阅读边喝威士忌苏打。到吃晚饭的时候,她已经喝得醉醺醺的,在晚饭桌旁再喝上一瓶甜酒,这时往往就已经醉得昏睡过去了。

这是当她还没有情人的时候。在有了情人以后,她就不再喝那么多的酒了,因为她不必靠酒精的麻痹去睡觉了。但是情人使她感到厌烦。她之前的那个丈夫从没使她厌烦,倒是这些情人使她厌恶透顶。

接着,她的一个孩子因一次飞机失事而丧生,因为这件事情,她不再需要情人了,酒也不再是麻醉剂了,她必须拥有一种新的生活。突然间,她开始害怕独自一个人生活,她想要找一个她所尊敬的人在一起生活。

他们会在一起很简单,她喜欢他写的东西,她一直都羡慕他所过的生活,因为她认为他做的就是她自己想干的事情。她为了拥有他而采取的种种步骤,以及她最后爱上了他的那种方式,都奠定了事情的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她给自己建立起一种新生活,而他则出售他旧生活的残余。

他之所以那么做,是为了换取安逸,除此以外,他不知道还能因为什么?他所知道的就是,他要什么,她就会给他买什么。她还是个非常温柔的女人。他跟任何人一样,愿意立刻和她同床共枕;特别是因为她更有钱,很风趣,很有欣赏力,而且她从不大吵大闹。可是现在对于她重新建立的这一生活,将要结束了,因为两个星期以前,一根荆棘刺破了他的膝盖,而他没有给伤口涂上碘酒,当时他们挨近去,想拍下一群羚羊的照片,这群羚羊站立着,抬头窥视着,用鼻子嗅着空气,耳朵张开朝向两侧,只等一声响动就准备奔入丛林。他还没来得及拍下照片,它们就已经跑掉了。

她现在已经来到了他身边。

他在帆布床上转过头来看她,“你好。”他说。

“我打了一只野羊,”她告诉他,“它能给你带来一碗好汤,我还让他们捣一些土豆泥拌奶粉。你这会儿觉得怎么样?”

“好多啦。”

“这多好啊,你知道,我早就想到你会好起来的。我离开的时候,你睡熟了。”

“我睡了一个好觉,你去的地方远吗?”

“我没有跑远,就在山后面。我一枪打中了这只野羊。”

“我知道,你打得挺棒的。”

“我喜欢打枪,我已经爱上非洲了。说真的,要是你平安无事,这可是我玩得最痛快的一次了。你不知道跟你一起射猎是多么有趣,我已经爱上这个地方了。”

“我也爱这个地方。”

“亲爱的,你不知道看到你刚才那么对我,我有多难受,求你答应我,别再那样对我说话了,好吗?”

“不会了,”他说,“我都不记得自己说了些什么了。”

“你不一定要毁掉我,对吗?我不过是个中年妇女,一个爱你的人,你要干什么,我都愿意干。我已经被毁了两三次啦,你不会再把我给毁掉吧?”

“我倒是想在床上再把你毁几次。”他说。

“是啊,那可是愉快的毁灭。一定为咱们安排了那样的毁灭,明天飞机就会来啦。”

“你怎么知道明天会来?”

“我有把握,飞机一定会来的。仆人已经把木柴都准备好了,还准备了生浓烟的野草。我今天又下去看了一下,有足够的地方让飞机着陆,咱们在空地两头准备好两堆浓烟。”

“你怎么就那么肯定飞机明天会来呢?”

“我有把握它一定会来,你的伤已经耽误了。到了城里,他们就会把你的腿治好,然后咱们就可以搞点儿毁灭,而不是那种讨厌的谈话。”

“太阳落山啦,咱们喝点酒好吗?”

“你想喝吗?”

“我想来一杯。”

“咱们就一起喝一杯吧。莫洛,去拿两杯威士忌苏打来!”她唤道。

“你最好穿上防蚊靴。”他告诉她。

“等我洗完澡再穿……”

他们喝着酒的时候,天渐渐暗下来,在这暮色苍茫没法瞄准打枪的时刻,一只鬣狗穿过那片空地往山那边跑去了。

“那个杂种每天晚上都从那儿跑过,”男人说,“像这样,已经两个星期了。”

“每晚那种声音就是它发出来的,尽管这是一种讨厌的野兽,可我不在乎。”

他们一起喝着酒,没有痛的感觉,只是因为一直躺着不能翻身而感到不适,两个仆人生起了一堆篝火,光影在帐篷上跳跃,他感到自己默认了这种投降生活,而且还油然而生了一种愉悦的心情。她确实对他非常好,今天下午他那么对她,实在太狠心,也太不公平了。她是个好女人,确实是个了不起的女人。可是同时,他也想到自己就快要死了。

这个突然而来的念头冲击了他,不是流水或者疾风那样的冲击,而是一股无影无踪的臭气的冲击,令人奇怪的是,那只鬣狗却沿着这股无影无踪的臭气的边缘悄悄地溜过来了。

“干什么,哈里?”她问他。

“没什么,”他说,“你最好挪到那一边去坐,坐到上风那一边去。”

“莫洛给你换药了没有?”

“换过了,我刚敷上硼酸膏。”

“你觉得怎么样?”

“有点颤抖。”

“我要进去洗澡了,”她说,“我马上就好,咱们一起吃晚饭,然后把帆布床抬进去。”

这样,他自言自语地说,咱们结束吵嘴,是做对啦。他跟这个女人从来没有大吵大闹过,但他却和曾经爱过的女人吵得很厉害,而最后也是因为如此而腐蚀了他们的爱情,他爱得太深,要求得也太多,这样就把一切全都耗尽了。

他想起那次孤独地在君士坦丁堡的情景,离开巴黎之前,他吵了一场。那一阵他夜夜宿娼,但事后也仍然无法排遣寂寞,相反更加感到难忍的寂寞,于是他给她,他那第一个情妇,那个离开了他的女人写了一封信,告诉她,他是怎样始终割不断对她的思恋……

他记起有一次在摄政院外面,他以为看到了她,为了追上她,他疯狂地奔跑,直到头昏眼花,恶心想吐。他会在林荫大道跟踪一个外表和她很像的女人,可就是不敢清楚地去看,怕看到的不是她,生怕就此失去了她在他心里引起的感情。他跟不少女人睡过,因为他无法摆脱对她的爱恋,所以这些人都只能使他更加想念她,他也绝不介意她干了些什么。他在夜总会冷静而清醒地写了这封信,寄到纽约去,恳求她把回信寄到他在巴黎的事务所去,这样似乎比较稳妥。那天晚上他极其想念她,心里空荡得直想吐,他徘徊在街头,一直溜过塔克辛姆,碰到了一个女郎,带她一起去吃晚饭。后来他们一起去跳舞,可是她跳得很糟,于是他把她丢下,又搞上了一个风骚的亚美尼亚女郎,她的肚子贴着他的身子摆动,摩擦得差点把肚子烫坏。他跟一个少尉衔的英国炮手吵了一架,就把她从炮手手里带走了。那个炮手把他叫到外面去,于是他们在暗地里,在大街的圆石地面上打了起来。他狠狠地朝他下巴揍了两拳,可是并没有把他打倒,这就意味着,免不了要有一场厮打了。那个炮手先打在了他的身上,然后又打中他的眼角。他又一次挥动左手,击中了那个炮手,炮手向他扑过来,抓住了他的上衣,扯下了他的袖子,他狠狠地朝他耳后回击两拳,接着在他把他推开的时候,又用右手把他击倒在地。炮手倒下的时候,头先磕在地上,因为听见了宪兵的声音,于是他带着女郎跑掉了。他们乘上一辆出租汽车,沿着博斯普鲁斯海峡驶向雷米利希萨,兜了一圈,在凛冽的寒夜回到城里睡觉,她给人的感觉就像她的外貌一样,过于成熟了,但是柔滑如脂,像玫瑰花瓣,像糖浆,肚子光滑,胸脯高耸,也不需要在她的臀部下垫个枕头。她还没醒,他就已经离开了,在第一缕曙光的照射下,她的容貌显得极其粗俗,他的一个眼圈被打得发青,手里提着那件没有袖子的上衣,他就这样来到了彼拉宫。

就在那天晚上,他离开君士坦丁堡动身到安纳托利亚去,后来那次旅行给他留下的印象就是,整天穿行在种着罂粟花的田野里,那里的人们种植罂粟花提炼鸦片,这让你觉得很好奇,最后——不管朝哪个方向走仿佛都不对似的——到了他们曾经跟那些刚从君士坦丁堡来的军官一起发动进攻的地方,那些军官屁都不懂,大炮都打到部队里去了,那个英国观察员哭得像个小孩子似的。

就在那天,他第一次看到了死人,穿着白色的芭蕾舞裙和绒球向上翘起的鞋子。土耳其人就像潮涌一般,他看见军官们朝那些穿着裙子奔跑的男人们开枪,接着军官们自己也逃跑了,他同那个英国观察员也跑了,跑得肺都疼了,嘴里满是铜腥味,他们躲在了岩石后面休息,土耳其人还是像波浪般地涌来。后来他看到了从来没有想象过的事情,以及更糟的事情。所以,这些事情在他回到巴黎以后都不能谈,即使想到都会让他受不了。他经过咖啡馆的时候,看见那位美国诗人的面前一大堆碟子,土豆似的脸显得那么愚蠢,他正在跟一个名叫特里斯坦·采拉的罗马尼亚人讲达达运动。特里斯坦·采拉总是带着单边眼睛,经常犯头痛。接着,当他回到公寓跟他的妻子在一起的时候,他又爱他的妻子了,吵架已经过去了,气恼也过去了,他很庆幸自己又回到家里,事务所把他的信件送到了他的公寓。所以,在一天早晨,它被一只托盘送了进来,当他看到笔迹时,浑身发冷,想把它藏在另一封信下面。可是他的妻子说:“亲爱的,那封信是谁寄来的?”于是那件刚开场的事就此了结。

他想起他同所有这些女人在一起时的欢乐和争吵。

她们总是挑选最妙的场合跟他吵嘴。为什么她们总是在他心情最愉快的时候跟他吵嘴呢?关于这些,他一点也没有写过,因为最一开始时,是他不想伤害她们任何一个人的感情,后来是因为,即使不写这些,要写的东西就已经够多了。但是他始终认为最后他还是会写的。他有太多的东西要写了,他目睹过世界的变化,不仅是那些事件而已。尽管他也曾目睹过许多事件,观察过人们,但是他目睹过更微妙的变化,而且记得不同时刻的人们变化也不同。他自己就曾经置身于这种变化之中,他观察过这种变化,写这种变化,这就是他的责任,可是现在他再也不会写了。

“你觉得怎样啦?”她说。现在她洗过澡从帐篷里出来了。

“没什么。”

“我们现在就吃饭吧,好吗?”他看见莫洛在她后面拿着折叠桌,另一个仆人拿着菜盘子。

“我要写东西。”他说。

“你应该先喝点肉汤恢复体力。”

“我今天晚上就要死了,”他说,“用不着恢复什么体力啦。”

“请你别那么夸张,哈里。”她说。

“你怎么不闻一闻?我都已经烂了半截啦,现在烂到大腿上了。干嘛还要跟肉汤开这种玩笑,莫洛,拿威士忌苏打来。”

“来喝点肉汤吧。”她温柔地说。

“好吧。”

肉汤太烫了,他只好把肉汤倒在杯子里,等凉得可以喝了,就一口气都喝下去了。

“你是一个好女人,”他说,“你不要再对我那么好啦。”

她仰起她那张在《激励》和《城市与乡村》上人人皆知,人人都爱的脸庞望着他,那张脸因为酗酒狂饮和贪恋床笫之乐而稍有逊色。可是《城市与乡村》从未展示过她那美丽的胸部,她那有用的大腿,她那轻柔地爱抚你的纤细的小手,当他望着她,望着她那招牌似的微笑的时候,他觉得死神又近了一步。这回没有冲击,它是一股气,像一阵使烛光摇曳,使火焰腾起的微风。

“待会儿他们可以把我的蚊帐拿出来挂在树上,再生一堆篝火。我今晚不想搬到帐篷里睡了,不值得搬动了。今晚的天很好,不会下雨的。”

那么,你就这样死了,在你听不见的悄声低语中死去了。好吧,这样就再也不会吵嘴了,这一点他可以保证。这个他从来没有经历过的经验,他现在不会去破坏它了。但是他也可能会破坏。但也说不好,因为你已经把一切都毁了。

“你能听写吗?”

“我没学过。”她告诉他。

“好吧。”

没有时间了,当然,尽管好像经过了压缩,但只要你能处理得当,就只需要一段文字就可以把那一切都写进去。

有一所圆木构成的房子,坐落在湖畔的一座山上,缝墙都用灰泥嵌成白色。门边的柱子上挂着一个铃铛,这是召唤人们进去吃饭用的。房子后面是田野,田野后面是森林。一排伦巴底白杨树从房子一直延伸到码头。另一排白杨树沿着这一带迤逦而去。森林边有一条通向山峦的小路,他曾经在这条小路上采摘过黑莓。后来,那所圆木房子烧塌了,挂在壁炉鹿脚架上的猎枪都烧掉了,枪筒、枪托和融化在弹夹里的铅弹也都一起烧坏了,就放在了那一堆灰上——那堆灰本是用来给那大锅熬碱水做肥皂用的,你问祖父能不能拿去玩,他说,不行。你知道即使坏了,但那猎枪仍是他的,而且他再没买过别的猎枪,也不打猎了。现在又重新在原地盖了所房子,漆成了白色,从门廊上你可以看见白杨树和那边的湖光山色;可是再也没有猎枪了。从前挂在壁炉鹿角架上的猎枪筒,仍旧放在那堆灰上,再也没有人去碰过。

战后,我们在黑森林里,租了一条钓鲑鱼的小溪,有两条路通向这里。一条是从特里贝格走下山谷,然后绕过那条被林荫覆盖(靠近那条白色的路)着的山路,走上一条山坡小道,穿山越岭,经过许多矗立着高大的黑森林式房子的小农场,一直走到小道和小溪交叉的地方。我们就在这个地方开始钓鱼。

另一条路是陡直地爬上树林边沿,然后翻过山巅,穿过松林,接着走出林子,就到了一片草地的边缘,再越过草地就到了那座桥边。小溪边上有一小排桦树,小溪并不宽阔,而是窄小、清澈而湍急,在桦树根边冲出了一个个小潭。

在特里贝格的客店里,这一季店主人的生意非常兴隆。这是件让人高兴的事,我们都是亲密的朋友。第二年通货膨胀,店主人前一年赚的钱,还不够一些必需物品的花销,于是他上吊死了。

这些还可以口授,但是那个城堡护墙广场你却无法口授,那里的卖花人在大街上给他们的花卉染色,路面上到处都是各色的颜料,公共汽车都从那儿出发,老头儿和女人们总是喝甜酒和用果渣酿制的低劣的白兰地,喝得醉醺醺的;小孩子们在凛冽的寒风中淌着鼻涕;汗臭和贫穷的气味;‘业余者咖啡馆’里的醉态;还有‘风笛’跳舞厅的妓女们,她们就住在舞厅楼上。看门的那个女人在她的小屋里款待一个共和国自卫队员,那顶标志性的插着马鬃的帽子放在一张椅子上。门厅那边还有家住户,男主人是个自行车赛手,那天早晨女主人在牛奶房打开《机动车》报看到丈夫在比赛中名列第三时,这可是他第一次参加盛大的巴黎环城比赛,她太高兴了,涨红了脸,大声笑了出来,接着手里拿着那张淡黄色的体育报纸跑到楼上,哭了起来。

他,哈里,有一次要凌晨乘飞机出门,经营“风笛”跳舞厅的女人的丈夫,驾了一辆出租汽车来敲门把他叫醒,他们两个动身前在酒吧间的锌桌边喝了一杯白葡萄酒。那时,他跟邻居们关系都很好,因为他们都很穷。

在城堡护墙广场附近有两种人:酒徒和运动员。酒徒以酗酒打发贫困,而运动员则在锻炼中忘掉贫困。他们是巴黎公社的后裔,因此,对于他们来说,懂得政治并不难。他们知道是谁打死了自己的父老兄弟和亲属朋友,继公社之后,凡尔赛军队占领了这座城市,任何人,只要是他们摸到手上有茧的,或者戴着便帽的,再或者带有其他任何能说明他是一个劳动者的标志的,一律格杀勿论。就是在这样一个如此困乏的地区,街对面是一家马肉铺和一家酿酒合作社,他从此开始了自己的写作生涯。巴黎再没有他这样热爱的地区了,那漫无目的生长的树木,那上白下棕的老房子,长长的绿色公共汽车,还有染花用的紫色燃料淌在了路面上,那从山上向塞纳河急转直下的莱蒙昂红衣主教大街,还有那另一条狭窄但是热闹的莫菲塔德路。那条通向万神殿的大街和另一条他经常骑着自行车经过的大街,是那个地区唯一的铺上沥青的街道,车胎驶过,感到平坦光滑,沿街都是高耸而狭小的房子,还有那家高耸的下等客店,保尔·魏尔伦就死在这里。他们住的那所公寓,只有两间屋子,他另外还在那家客店的顶楼,每月花六十法郎租了一间写作用的屋子,从这间屋子,他可以看到鳞次栉比的屋顶和烟囱以及巴黎所有的山峦。而从他自己住的那所公寓,看到的就是像这样的景象:经营木柴和煤炭的店铺,那里也卖酒,但却是低劣的甜酒。门口挂着金黄色的马头的马肉铺子,橱窗里摆着金黄色和红色的马肉,还有涂着绿色油漆的合作社,他们就在那里买醇美而且便宜的甜酒喝。其余就是灰泥的墙壁和邻居们的窗子。夜里,还会有醉酒的人躺在街上,在那种典型的法国式的酩酊大醉(人们向你宣传,使你相信,根本就不会有这样的大醉)中呻吟着,那些邻居会打开窗子,然后便是一阵低沉的念叨声。

“警察上哪儿去了?他们总是出现在你不需要的时候,警察准是跟哪个看门女人在睡觉呢!去把警察找来!”当不知是从哪个窗口泼下一桶水时,呻吟声才停止了。“倒下来的是什么?水啊,这可真是个聪明的办法啊。”

这时,窗户都已经关上了。玛丽,他的女仆,对于一天八小时的工作制,很不满意,“如果一个丈夫每天工作到六点,那他回家的路上也只是喝得稍微有点醉意,也不会花太多钱,但如果要是工作到五点,那他就会喝得烂醉,也就一个子儿不剩了。如果一旦缩短了工作制,那受罪的就是这些老婆们了。”

“你要再喝点儿肉汤吗?”女人现在问他。

“不要了,太感谢你了,味道好极了。”

“再喝一点儿吧。”

“我想喝威士忌苏打。”

“酒对你可没有好处。”

“是啊,酒对我有害。柯尔·波特写过这样的歌词,还作了曲子。也正是这种知识才让你我生气的。”

“你知道,我以前是喜欢你喝酒的。”

“啊,是的,只是因为现在酒对我是有害的。”

等她走开了,他想,我就会得到想要的一切,不是要求的,只是我所拥有的一切。哎,他累啦,太累啦。他想睡一会儿。他静静地躺着,死神还没来。它准是溜到了另一条街,它们成双结对地骑着自行车,静静地行使在人行道上。

不,他从来没有写过巴黎,没有写过他所爱的那个巴黎。可是还有好多他没写过的东西,又是什么样的呢?

大牧场和那银灰色的山艾灌木丛,灌溉渠里湍急而清澈的流水和那浓绿的苜蓿又是怎样的呢?那条羊肠小道蜿蜒着伸展到山里,而牛群在夏天胆小得像麋鹿一样。那吆喝声和持续不断的嘈杂声,那一群行动缓慢的庞然大物,当你在秋天把它们赶下山来的时候,扬起了一片尘土。群山后面,嶙峋的山峰在暮霭中清晰地显现,在月光下骑马沿着那条小道下山,山谷那边一片皎洁。他记得,当你穿过森林下山时,在黑暗中看不见路,只能抓着马尾巴摸索前行,这些都是他想写的故事。

还有那个打杂的傻小子,一次,把他单独留在牧场,并叮嘱他别让任何人来偷干草,有个从福克斯来的老坏蛋经过时,想弄点饲料,这孩子过去给他干活的时候,曾经被这个老家伙揍过。孩子不让他拿,老头儿扬言要狠揍他一顿。当他想闯进牲口栏去的时候,孩子从厨房里拿来了来复枪,把老头儿打死了,于是等他们回到牧场的时候,老头儿已经死了一个星期了,冻得直僵僵的躺在牲口栏里,狗已经把他吃掉了一部分。但是牧场的人还是把残留的尸体用毯子包起来,捆在一架雪橇上,让那个孩子帮忙拖着,有两个人穿着滑雪板,带着尸体赶路,然后滑行六十英里,把孩子送到城里去。他还不知道人家会逮捕他呢,他一直以为自己尽到了责任,你是他的朋友,他还想着要拿到报酬呢。是他帮着把这个老家伙拖进城来的,这样谁都能知道这个老家伙一向有多坏,是怎样想偷饲料,饲料可不是他的啊,等到行政司法官给孩子戴上手铐时,孩子简直无法相信。于是他放声大哭。这是他留着准备将来写的一个故事。在那个地方,他至少知道二十个有趣的故事,可是他一个都没有写。为什么?

“你去告诉他们,那是为什么?”他说。

“什么为什么,亲爱的?”

“没什么。”

她自从和他在一起,不再那么拼命喝酒了。但即使他活着,也绝不会写她。这一点他现在知道了。他也决不写她们任何一个。有钱的人都是愚蠢的,他们就知道酗酒,或者整天玩巴加门,唠唠叨叨的叫人厌烦。他想起可怜的朱利安和他对有钱人怀着的那种罗曼蒂克的敬畏之感,还记得有一次他是怎样着手写一篇短小说的,他开头是这样写的:“豪门巨富是跟你我不同的。”有人曾经对朱利安说,是啊,他们比咱们有钱。可是对朱利安来说,这并不是一句幽默的话。他认为他们是一种特殊的富有魅力的族类,等他发现他们并不是像他所想的那样,他就毁了,就像任何其他事物把他毁了一样。

他一向鄙视那些毁了的人。你根本用不着去喜欢这一套,因为你很清楚这是怎么一回事。什么事情都瞒不了他,他想,只要不在意,就不会被任何东西伤害的。

好吧。即使现在死去,他也不在意。他一直害怕的就是疼痛。他跟任何人一样能够忍住疼痛,除非痛的时间太长,致使他精疲力竭,可是这儿却有一种东西曾经痛得他无法忍受,但就在他感到快被这种东西撕裂的时候,痛却已经停止了。

他记得在很久以前的一天晚上,投弹军官威廉逊钻过铁丝网爬回阵地的时候,被一名德国巡逻兵扔过来的一枚手榴弹打中了,他尖声叫着,恳求大家把他打死。他是个胖子,尽管喜欢炫耀自己,但有时却有着叫人难以相信的勇敢,他是个好军官。可是那天晚上他被打中了,突然有一道闪光把他照亮了,他的肠子淌了出来,钩在铁丝网上,而那时他还活着,要把他抬进去,就不得不割断他的肠子。打死我,哈里。看在上帝的分上,打死我。有一回他们曾经对‘凡是上帝给你带来的你都能忍受’这句话争论过,有人认为,痛会随着时间自行消失。可是他始终无法忘记威廉逊和那个晚上。威廉逊身上的痛苦并没有消失,即使他把一直准备留给自己用的吗啡片都给他吃下之后,也没能立刻止痛。

可是,他现在感觉到的痛苦却非常轻松,如果就这样下去而不变得更糟的话,那就没什么事需要担心的了。不过他还是想要有个更好的同伴。他想了一下他想要的同伴。

不,他想,你不管是做什么事情,时间总是太长,而且也太晚了,你不可能指望人家还在那儿。人家全走啦。已经酒阑席散,现在就只剩你和女主人啦。

我对死越来越感到厌倦,就像厌倦其他一切东西一样,他想。

“真使人厌倦。”他禁不住说出声来。

“你说什么,亲爱的?”

“你不管做什么事情,都太久了。”

他瞅着她坐在自己身边和篝火之间。她靠坐在椅子上,火光照耀在她那线条动人的脸上,他看得出她困了。他听见那只鬣狗就在那一圈火光外发出一声号叫。

“我一直在写东西,”他说,“我累啦。”

“你觉得能睡得着吗?”

“一定能睡着,你怎么还不去睡?”

“我喜欢跟你一起坐在这里。”

“有没有感觉到什么奇怪的东西?”他问她。

“没有,只是我有点困啦。”

“我可是感觉到了。”就在这时候,他感到死神又向他迈进了一步。

“你知道,我唯一没有失去的东西,就是好奇心了。”他对她说。

“你从没失去过任何东西,你是我所知道的一个最完美的人了。”

“天呢,”他说,“女人知道的东西实在太少啦。你凭什么这样说?是直觉吗?”

正是这个时候死神来了,它的头靠在帆布床的床尾,他闻得出它的呼吸。

“你可千万别相信死神是镰刀和骷髅,”他告诉她,“它很可能是一个很从容的骑自行车的警察或者是一只鸟儿,再或者是像鬣狗一样,有一个大鼻子。”

现在死神已经挨到他的身上来了,可是它已不再具有任何形状了。只是占有空间。

“告诉它走开。”

它没有走,反而挨得更近了。

“你呼哧呼哧地净喘气,”他对它说,“你这个臭杂种。”

它仍旧一步步向他逼近,现在他不能对它说话了,而当它发现这一点后,又向他挨近了一点,现在他想默默地把它赶走,但是它已经爬到了他身上,这样,他的胸口承受着它的重量,它趴在那儿,他动不了,也说不出话,他听见女人说,“先生睡着了,把床轻轻地抬起来,搬到帐篷里去吧。”

他不能开口告诉她把它赶走,现在它趴得更重了,使他透不过气来,但是当他们抬起帆布床的时候,忽然一切又正常了,那股压力从胸口消失了。现在已经是早晨好一会儿了,他听见了飞机声。

飞机显得很小,接着飞了一大圈,两个男仆跑出来堆上野草,用汽油点燃了火,这样在平地两端就冒起了两股浓烟,晨风把浓烟吹向帐篷,飞机又绕了两圈,这次是低飞了,接着往下滑翔,拉平,平稳地着陆了,老康普顿穿着宽大的便裤,上身穿一件花呢夹克,头上戴着一顶棕色毡帽,朝着他走来。

“怎么回事啊,老伙计?”康普顿说。

“腿坏了,”他告诉他,“你要吃点儿早饭吗?”

“谢谢。给我来点茶就行了,你知道这是一架‘天社蛾’,那架‘夫人’,我没能搞到。只能坐一个人,你的卡车正在路上。”

海伦把康普顿拉到一边去,正在对他说着什么话。康普顿走回来时,显得更高兴了。

“我们得马上把你抬进飞机去,”他说,“我还要回来接你太太。现在恐怕我们得在阿鲁沙停一下加油。咱们最好立刻动身。”

“喝点茶怎么样?”

“你知道,我其实并不想喝。”

两个男仆抬着帆布床,绕着那些绿色的帐篷兜了一圈,然后沿着岩石走到那片平地上,走过那两股浓烟——现在正猛烈地燃烧着,风把火吹得更旺了,野草都烧光了——来到那架小飞机前。好不容易把他抬进飞机,一进飞机他就躺在皮椅子上,那条腿直挺挺地伸到康普顿的座位旁边。康普顿发动了马达,便上了飞机。他向海伦和两个男仆挥手告别,马达的咔嗒声开始吼起来,他们摇摆地打着转儿,康普顿留神看着那些野猪的洞穴,飞机在两堆火光之间的平地上怒吼着,抖动着,随着最后一次抖动,起飞了,而他看见他们都在下面挥手,帐篷和灌木丛现在都显得扁扁的,平原展开着,树林一簇簇的,那一条条野兽出没的小道,现在似乎都平坦地通向那些干涸的水穴,他发现了一处过去从不知道的水穴。现在的斑马,只能看到那圆圆的隆起的背脊了。大羚羊像手指头那么大,它们越过平原时,仿佛是大个的黑点在地上爬行,现在当飞机的影子逼近它们时,就都四散奔跑了,现在更小了,也看不出奔驰的动作了。眺望远方,现在平原是一片灰黄色,前面是老康普顿的花呢夹克的背影和那顶棕色的毡帽。接着他们飞过了第一批群山,大羚羊正往山上跑去,接着他们又越过高峻的山岭,浓绿的森林斜斜地竖在陡峭的深谷里,还有那满是茁壮的竹林的山坡,接着又是一大片茂密的森林,他们飞过森林,在一座座尖峰和山谷中穿行。山岭渐渐低斜,眼前又是一片平原,现在天热起来了,大地变成一片紫棕色,飞机热烘烘地抖动着,康普顿回过头来看看他在飞行中的情况。接着前面又是黑压压的崇山峻岭。

接着,他们不是往阿鲁沙方向飞,而是转向左方,很显然,他认为燃料已经足够了,往下看,他看见像是筛子筛出的粉红色的云,正掠过大地,从空中看去,却像是突然出现的一场暴风雪,他知道那是蝗虫从南方飞来了。接着他们往高爬,方向似乎是向着东方,接着天色晦暗,他们碰上了一场暴风雨,大雨如注,就像是穿行在瀑布当中,接着他们终于冲出水帘。康普顿转过头来,咧嘴笑着,用手指向前方,他看到,像整个世界那样宽广无垠,高耸在阳光中,而且白得令人不可置信,那是乞力马扎罗山的方形的山巅。于是他明白,那儿就是他现在要飞去的地方。

就在这会儿,鬣狗在夜里停止了呜咽,开始发出一种奇怪的几乎像人一样的哭声。女人听到了这种声音,在床上不安地辗转着。她并没有醒,在梦里她正在长岛的家里,这是她女儿第一次参加社交的前夜。好像还有他的父亲,他显得很粗暴。接着她终于被那狗的大声哭叫吵醒了,一时她竟不知道自己是在什么地方,她害怕极了。接着她用手电照着另一张帆布床,哈里睡着以后,他们把床抬进来了。在蚊帐的木条下,隐约可以看见他那条受伤的腿耷拉在床沿上,敷着药的纱布都掉落了下来,她不忍再看这副情景。

“莫洛,”她喊道,“莫洛!莫洛!”

接着她说:“哈里,哈里!”接着她提高了嗓门,“哈里!请你醒醒啊,哈里!”

没有回答,也听不到他的呼吸声。

帐篷外,鬣狗还在发出那种哭一样的叫声,她就是被那叫声惊醒的。但是因为她的心在怦怦跳着,她听不见鬣狗的哭叫声了。 QJ+NDd9SWz0q8RccVxtbv9xXE819Fd8sKZsMcs4tkvEhvD1QYbu980qPwQ1ToET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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