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创新,学界一般都会想到一个人,他的名字叫约瑟夫·熊彼特。他是现代创新理论的鼻祖,而他的一生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简直就是一部创新大作的演绎。1883年对于经济学界来说发生了几件大事:马克思去世了,熊彼特和凯恩斯出生了,从此为经济学家们所津津乐道的两个人之间“既生瑜何生亮”的故事便开始了。
熊彼特自己曾经说过,他一生最大的野心就是成为维也纳最出众的情人、奥地利最潇洒的骑士和世界上最伟大的经济学家。前两者他是否实现我们不得而知,第三项桂冠则是他和凯恩斯一辈子的共同追求。据说1983年,也就是凯恩斯与熊彼特诞辰一百周年的时候,英国《经济学人》杂志留给凯恩斯的纪念篇幅是熊彼特的三倍,而美国的《福布斯》杂志则不但用熊彼特的头像作为封面,并且以一种非常富于哲学思辨的语气写道:“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没有人比凯恩斯更有光彩、更聪明。而熊彼特则相反,似乎平平常常,但他有智慧。聪明赢得一时,而智慧天长地久。”
熊彼特这么一位极具智慧的大师对创新概念的理解最早主要是从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角度,探讨技术创新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他认为社会的进步在于创新,而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家。熊彼特从资本创造利息、土地产生地租、劳动取得工资三位一体理论基础上创新性地走了出来,提出真正推动社会进步的三大创新要素是富于洞察力的科学家们开放式的研究、富于实践力的工程师们闭环式的开发以及富于创新力的企业家综合运用前两项成果进行商业化运作的才能。他特别强调企业家才能,这为企业家的创新地位奠定了基础。
老天爷似乎有时特别喜欢捉弄人,它显然赋予了熊彼特智慧,但同时也让一个关于创新的悖论一直困扰着他,这就是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哪一个更有利于实现技术创新的问题。
当我们回首熊彼特创新理论的发展轨迹时,会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那就是他似乎有着前后矛盾的两种观点。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熊彼特强调企业家与中小企业在创新中的作用,把中小企业看作是创新以及经济增长的主力发动机。他认为创新及经济增长动力的主要来源就是那些在经济周期复苏阶段中大量涌现的中小企业,正是这些中小企业不断将发明创造成功商业化,推进了创新,促进了经济增长。
到了后来,熊彼特又认为大企业更有利于实现技术创新,因为创新活动本身就是一种冒险,很难预知结果,风险很大,而大企业承担风险的能力显然比中小企业要强不少;另外,创新是有门槛的,需要不菲的研发资本投入,而大企业更具备这样的资本实力。正是由于这两个原因,熊彼特认为大企业更有利于实现技术创新,这也反映出了熊彼特的两个著名假设之一的内容:企业规模越大,技术创新就越有效率,也就是说,大企业比小企业更具创新性。
学界有一派对熊彼特的上述假设持否定态度。他们从企业创新的动力机制出发,认为中小企业更有利于实现技术创新,理由是大企业可以依靠垄断地位取得高额垄断利润,而从事创新活动虽然也有可能带来利润但是风险同时存在,所以大企业并不情愿承担高风险去进行创新活动,而中小企业呢,没有任何垄断优势,无法获得垄断利润,只能通过积极创新去实现创新所带来的超额利润,所以中小企业的创新动机更强。
长期以来,困扰智者熊彼特的创新悖论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争论一直在持续,到今天仍难以得出一致性的结论,实际上,这些争论并不妨碍我们做这样的推论:一个由中小企业构成的完全竞争型市场结构更有利于鼓励企业投资于研发。虽然创新有资金和知识门槛,后期更需要资金、知识以及抗风险能力的积累,可能垄断型大企业更具创新优势,但是随着市场越来越多样化,大范围垄断越来越难,而且从市场格局的发展来看,无论是大型企业还是中小型企业,它们之间的经济活动正在由赢家通吃的替代性经济转化为多赢模式的互补性经济,形成网络化互补关系。当整个企业生态圈在这种网络化互补的基础上逐步发展成熟时,就会进一步鼓励新的互补式的中小企业创新,而那些大企业虽然在某些特定领域处于垄断地位,但它们也会面临局部产品替代性威胁,也会通过内部激励机制和互补生态引导创新。简单总结一下就是,企业无论大小都有创新动力和创新贡献,都在推动社会进步,只不过在创新意愿大小和创新效率上存在差别。
从历史发展的脉络来看,早在福特主义时代,大企业的大规模生产可以获得规模效应甚至是垄断利润,小企业要想生存就必须找新路子,搞新产品,进行颠覆式创新,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从大企业的垄断中争取到生存空间。当然,后期随着市场进一步发展,产品需求的个性化越来越明显,消费者个性化需求也越来越强烈,如果那些大企业完全生产同质化产品,就可能离市场越来越远,甚至可能会失去自己的市场地位,正是迫于这种压力,大企业也必须开始创新。
我们不妨回忆一下,当时通用汽车是如何从行业老大福特汽车手中抢到巨大市场份额的呢?核心原因就在于通用汽车在创新方面付出了更多更有实效的努力。
如果我们从福特主义的发展阶段来看,在福特主义和新福特主义阶段,当大企业开始发现创新可以为自己带来更大的利润以后,就会凭借自己的资金优势和知识储备优势成为创新的主流。到了后福特主义时代,中小企业又开始活跃,它们利用信息技术设施,充分考量市场的多元化需求,寻找市场利基进行创新。
我们可以粗略地这么认为,在福特主义阶段,中小型企业更注重颠覆性创新,大浪淘沙之后,其中一些中小企业成长为大企业;而在新福特主义阶段,成本降低,大企业进行持续性和效率性创新更具有优势;当然,在后福特主义阶段,又有一批中小型企业更加注重颠覆性创新。如果换个角度,从组织结构方面来看,我们认为在垂直结构下,小企业更具创新活力;而在水平结构下,大企业则更具创新活力。
综合来看,让熊彼特这位智者产生困扰的悖论主要跟三个周期有关。首先当然是经济周期,经济比较稳定时,大企业成为创新主体,经济波动时,大企业船大不好调头,在形成垄断地位后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惰性,不少会陷入困境,而小企业弹性要强得多,会更加活跃地投入到创新大潮中去。第二个周期就是企业家自身的周期,无论是大企业创新还是小企业创新,都肯定会是一代代企业家的才能表现。企业家刚刚开始创业时,创新动机都会极强,而随着企业逐步成长为大企业时,企业家就会不由自主地靠“老黄历”吃饭,说得学术一点儿,就是那些推动大企业创新的企业家们更多地表现出对经验和自身成熟模式的依赖,创新动机有可能会相对减弱,创新主体一旦进入某一创新路径就可能对这种路径产生依赖,惯性的力量会使这一选择不断自我强化,并让企业很难走出对既有路径的依赖性,这种状况就会严重制约大企业的创新。一直到下一代企业家又开始崭露头角,展现出更强的创新欲望和创新能力,后浪推前浪,创建新的一批中小企业,成为创新时代的弄潮儿。第三个周期是技术的生命周期,技术发展有着自己的生命周期,这在很大程度上会导致大型企业与中小型企业的此消彼长,轮流更替。
虽然熊彼特这位智者早在1950年初就去世了,但他所高举的创新的火炬依然在带领一代又一代的企业家前行。即便他有生之年并未解决困扰他的创新悖论,但在他感召下的企业家们,无论推进的是大型企业还是中小企业的创新,都展现着过人的企业家才华,在创新的大潮中冲浪前行,描绘着社会进步的壮丽画卷。特别是当互联网时代到来之后,创新更成为时代的主旋律,成为时代最为华美的标志性音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