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财务骗术最大的撒手锏是什么?虚增收入(隐瞒费用)、高估资产(低估债务)无疑是罪魁祸首,但像万福生科这种以伪造银行回单虚构收入的会计伎俩属于传统财务骗术,本节介绍创新财务骗术核心之一——“将融资当买卖”。
目前发现的“将融资当买卖”可能存在以下的金融创新和销售创新中。
出售回购是指销货方在售出商品后,在一定的期间内,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又将其售出的商品购买回来的一种交易方式。《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规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应收账款保理是企业将赊销形成的未到期应收账款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转让给商业银行,以获得银行的流动资金支持,加快资金周转。理论上讲,保理可以分为有追索权保理(非买断型)和无追索权保理(买断型)。
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传统的证券发行是以企业为基础,而资产证券化则是以特定的资产池为基础发行证券。
“将融资当买卖”与“收益性支出资本化”一样会对三大报表造成全面冲击:
1.现金流量表
把融资性现金流入当成经营性现金流入,虚增经营性净现金流入,融资性现金流入是“体外输血”,而经营性现金流入是“自身造血”,如果把“体外输血”伪装成“自身造血”,则会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错判,当企业突然资金链断裂,我们才发现之前该企业一直靠“透析”生存。从十几年前的安然到5年前的雷曼,无不将融资性现金流入当成经营性现金流入欺骗投资者和债权人,只是两者手法略有差异。
2.资产负债表
安然是通过资产证券化路径将融资当买卖(证券化资产不能出表),而雷曼是国库券出售回购(出售资产不能出表),两者都导致资产和负债被严重低估。“将融资当买卖”与一般“虚构收入、虚增资产”的不同在于前者在资产负债表上表现为资产和负债同时虚减,因为它把融资性现金流入包装成经营性现金流入导致其负债低估的同时资产也被低估。资产低估导致资产周转率形式上上升,负债低估导致资产负债率形式上下降,而资产周转率上升意味着资产质量的提升,资产负债率下降意味着偿债能力的增强。
3.利润表
“将融资当买卖”其中有一个重要手法是出售回购,出售回购本质上是融资,但企业会将出售和回购做成两笔交易,一笔销售,一笔采购,如果出售标的是存货,则前者贷记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加),后者可能借记在建工程,这导致报告期内收入、成本、毛利虚增,在建工程也虚增(毛利虚增额亦即在建工程增加额),这导致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同时失真。当然,企业也将融资性现金流入记入经营性现金流入,而后将融资性现金流入记入投资性现金支出,在融资性现金流入和流出之间演变为经营性现金流入和投资性现金支出。
在此特别提醒核查人员注意存货出售回购变成在建工程和将有追索的应收账款包装成无追索的应收账款保理风险,前者不能确认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后者不能贷记应收账款,两者都应贷记债务。
2010年3月12日,主营石化、电站空冷的哈空调(600202)发布前期差错更正公告:
2008年,公司将430000000.00元的应收账款在银行办理了商业发票贴现,对该业务根据当时的理解按“买断式”进行了财务处理。
该差错导致2008年年报资产负债表同时虚减资产和负债4.3亿元,见表1-1。
表1-1 对2008年年末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该公司之前没有披露4.3亿元应收账款出售事项,因此不但会计处理有误,而且信息披露也存在重大问题,涉嫌故意隐瞒银行债务4.3亿元。该公司之所以在2008年年报同时虚减资产和负债各4.3亿元,怀疑主要是为了2009年配股需要(配股后被证监会否决),此举导致该公司2008年度经营性净现金流由调整前的3.15亿元变为-1.14亿元,见表1-2。
表 1-2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由于博达公司对海外人头公司的应收账款过高,且有逾期过久未收回的情形,2004年年初注册会计师强烈要求针对这些应收账款提取足够的坏账准备。为了掩盖应收账款恶化的情况,由叶素菲指使邱姓主管以其名义,于2004年1月间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登记设立AIM全球金融公司(简称AIM公司)。
由叶素菲代表博达公司与澳大利亚共和银行香港分行及其子公司澳大利亚CTB公司三方签订契约,出售博达所拥有五大人头客户的应收账款给澳大利亚CTB公司,并且约定CTB公司所支付的款项存入博达公司在澳大利亚共和银行所开立的账户。
接着由AIM公司的挂名负责人邱姓主管与CTB公司签订契约,约定CTB公司将上述应收账款转售给AIM公司之后,博达须以共和银行内的存款,认购AIM公司以上述应收账款担保所发行的一年期零付息票据,博达并不能自由运用该款项。通过上述设计,博达又将原本出售的应收账款买回来,然而共和银行视博达已经购买零付息票据的资金为存款,博达因此巧妙地将应收账款转变成现金科目。
博达公司连续于2004年1~3月间,将所拥有的应收账款以九折出售给CTB公司,总共取得4500万美元,并存放于澳大利亚共和银行账户内。CTB再将应收账款卖给AIM公司,而博达将全数存款用以认购AIM公司所发行的零付息票据。由于AIM公司是叶素菲虚设的人头公司,自然无法偿还零付息票据,所以博达公司自始至终无法运用存于共和银行账户的4500万美元的资金。然而博达公司却将这些不能动用的存款列于财务报表现金科目,并未载明是受限制用途的资金,欺瞒投资者。
同时,上述契约也载明当博达公司发生信用违约或申请重整时,澳大利亚共和银行可以交付上述零付息票据给博达公司,抵消博达在该银行的存款。在博达公司申请重整之后,共和银行随即执行上述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使博达公司4500万美元的存款凭空消失。
通过上述设计,博达账面虚增了巨额的外币存款,其整个操作手法从头到尾都是一场空。先是博达自己虚设人头客户,假造销货收入、创造应收账款,进而通过国外银行将应收账款卖给海外人头公司,博达再将应收账款买回。
在安东·沃卢克斯(Anton Valukas)受美国破产法院委托,耗资3000万美元完成的调查报告中,破产前雷曼曾拼命想让公司财务状况表现得比实际更健康。雷曼曾将500亿美元资产临时移出资产负债表来掩盖债务危机,所采用的手法被称为“回购105”,这是对回购交易这种常规融资手段的恶意利用。2001年雷曼首次采取了“回购105”,在破产前的几个月里更是完全依赖于这种交易手段。
在正常的回购交易中,雷曼等金融公司可将资产出售给其他机构,并约定在短期内以较高价格购回,通常是隔夜拆借。本质上这种交易模式是以资产为抵押的短期贷款,由于期限很短,因此抵押品贬值的风险微乎其微,购买资产的贷方公司要求支付的利息也就很低。通过回购交易,公司能够以比长期贷款更低的成本借贷,而贷方公司所承担的风险也相应较低。
根据会计准则,正常的回购交易在资产负债表中相当于贷款,体现为资产增加、负债增加。但据沃卢克斯的报告披露,雷曼通常赶在每季度财报期末利用会计手段使回购交易在资产负债表上记为销售,从而将资产从账面上移除。这种临时表外交易使雷曼的债务水平看起来低于实际情况。报告称,雷曼利用暂时从资产负债表中移除的方法,在2007年第四季度末隐藏了390亿美元的问题资产,2008年第一季度末隐藏了490亿美元的问题资产,第二季度末隐藏的问题资产达到了500亿美元。
沃卢克斯报告称,雷曼利用“回购105”显然是为了欺骗大众。报告引用了一位高管的邮件,声称他们的做法只是为了“装装门面”。而拥有众多跨国业务的雷曼还设法从一家英国律师事务所取得了法律意见书,称其操作完全合法。
《金融资产转移》(CAS)要解决的重点内容就是资产证券化的会计问题,资产证券化最主要的问题是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标准,安然设立了近60页长名单的资产证券化载体(SPE),将其金融资产转移到SPE上。安然终止确认所转移的资产,并确认巨额的资产转让收益,但事后发现,安然对Raptor(安然设立的SPE之一)资产做出保值承诺,这样安然要承担Raptor资产减值风险。本来,Raptor作为安然资产证券化的SPE,安然以投入的资产为限承担责任,也就是只以转移资产为责任限额,如果SPE经营失败,也不连累安然其他资产,Raptor投资者的利益并不随转移资产价值的下跌而受影响,所以并不承担Raptor的风险,Raptor投资者购买的并不是Raptor的股票而是对安然公司的债权。同时,事实上这相当于一个期权交易,安然出售了一个Raptor资产的看跌期权,Raptor的投资者拥有Raptor资产的看跌期权 。为了防范安然类似的利润操纵,《金融资产转移》规定:企业因卖出一项看跌期权或持有一项看涨期权,使所转移资产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在转移日计量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以避免利用资产证券化隐瞒债务。
环球电信公司是20世纪90年代网络公司泡沫盛行时期得到飞速发展的高科技公司之一。当时,环球电信公司正在负责建设连接四大洲200多个城市的海底光纤电缆网络,因此,投资者对该公司发展前景似乎完全看好。不过,当该工程即将于2000年年末和2001年年初完工之时,有人质疑环球电信公司所出售的网络服务容量能否足够补偿该项目的众多费用以及巨额债务。
对于质疑之声,环球电信公司似乎总能有力辩驳称“看看公司的现金流就行”。环球电信公司订立了许多重大合同,按照这些合同,公司通过出售未来容量可预先从客户处收取现金。这样,公司就可以借经营现金流量来反驳质疑者。2000年,虽然公司盈利为负17亿美元,但公司向投资者所报告的经营现金流为正9.11亿美元,见表1-3。
表1-3 环球电信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与净所得对比
通常情况下,如果公司的经营现金流远远多于净所得,投资者多会喜出望外。事实上,这里的差异一定程度上可以用对客户收取的预付款项进行合理解释。不过,相当一部分差异来自公司为操纵经营现金流而进行的对敲交易。
随着高科技行业发展的减缓,环球电信公司及其同行提出并实施相互销售产品的计划,目的在于增加收入。单纯就经济实质而言,这种做法就像从右口袋拿钱到左口袋那样,并未带来什么改变。该计划的运作过程如下:环球电信公司将未来网络容量分块出售给电信客户,同时再向这些客户购买金额相等的网络容量。换言之,环球电信公司在向客户出售网络容量的同时购买其他网络相等的容量。这种交易属于典型的对敲交易。这一做法正如环球电信公司的某些执行官与客户所说的那样:“你帮我,我也帮你。”
那么,这种做法对公司现金流有什么影响呢?环球电信公司记录这种对敲交易的方法导致了公司经营现金流的人为夸大。公司一方面将通过这些交易而收取的现金记录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另一方面则将支付给同一批客户的现金记录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从根本上讲,环球电信公司就是通过将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转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来夸大后者的。这样,环球电信公司的经营现金流入就得到增强,而这显然不符合交易的经济实质。虽然夸大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在数量上与减少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刚好抵消,但这一点并不重要,因为经营现金流是投资者更为关注的核心现金流指标。因此,这种做法称得上厚颜无耻、胆大妄为。
对公司的对敲交易,投资者须加以警惕。对敲交易不仅卑鄙而且不易察觉,使得投资者无法弄清楚交易的经济实质。勤勉的投资者在大多数情况下当能发现这些交易。虽然投资者可以查阅公司的10-Q报告和10-K报告,但不要期望公司会在信息披露中采用“飞去来器”这一术语。当然,公司不会让投资者轻松发现这些做法,所以投资者需要付出一些努力。不过,投资者总能找到许多有关这些交易的大量细节,尤其是大额交易方面的信息。例如,环球电信公司就在其2001年3月的10-Q报告中披露了有关对敲交易的信息。
第11页:
截至3月的第一季度,在4.41亿美元的经常性调整后的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以及16.13亿美元现金收入之中,就有3.75亿美元来自公司的主要营运商。这些营运商在该季度签订了协议,同意采购本公司5.00亿美元的容量。对此,本公司也签订了实质性的资本承诺协议。
第16页:
在该季度,本公司与各方营运商签订了协议,同意购买对方的容量以及并址空间。公司履行这些交易的目的包括:实现富有成本效益的局域网扩展;赋予公司在某些预期容量不足的市场进行更多富有成本效益的新项目建设的机会;增加公司实施全球网状架构计划时网络的物理多样性。这些新的资本支出项目总金额估计达6.25亿美元,包括之前所提到的建设加勒比海地区网络系统的费用。
单就这次信息披露而言,应该足以让投资者震惊了。在第11页,环球电信公司披露的4.41亿美元的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中有3.75亿美元来自于对这些客户的销售。对这些客户,公司承诺在该季度进行实质性的资本支出。第16页提醒投资者环球电信公司向客户购买容量并指出“新的资本支出项目总金额估计达6.25亿美元”。
如果发现对敲交易,投资者当引起警惕。一旦发现对敲交易,投资者应当加以调查,设法弄清楚交易的经济实质。若要了解更多的披露信息,不妨打电话给公司,请对方解释这一计划。对交易的经济实质进行评价,并设法弄清楚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投资者应考虑到公司是否一直在故意逃避信息披露或故意将信息披露弄得复杂化。公司的目的也许就是为了不让投资者清楚对敲交易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