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在我本人对梦进行研究以后,所考虑到的某些理由才能变得明白,我从梦的心理学这个主题内抽出这个特殊问题:清醒生活中的道德倾向和感情是否扩展入梦生活之中,并扩展到什么程度:我们在此也遇到了相同的矛盾观点,这相当奇怪,我们发现,不同作者对有关梦中心灵的所有其他功能所持的矛盾观点。有些作者断言道德教条在梦中没有作用,而其他一些作者则积极坚持认为人的道德本性在梦中依旧存在。
根据梦的一般体验,第一种观点无疑可以证明是正确的。耶森写道:“在梦中,我们并没有变得更完美或更有道德感。相反,意识在梦中似乎应该沉默,因为在梦中我们感觉不到同情,可能会犯下最丑恶的罪行——偷窃、暴力和凶杀,且对此毫不在乎,以后也毫无内疚之意。”
拉德斯托克说:“应当记住,梦中联想的出现以及观念相互联结在一起,从不考虑思考、常识、美感或道德标准,标准极其脆弱,道德冷漠占据统治地位。”
福尔克特说:“我们都知道,在梦中性是特别放纵的。梦者自己毫无羞耻感,缺乏任何道德感或道德标准甚至他能看见任何人,也包括他最尊敬的人,正在做着他的那件事,是我们在清醒时把他们与这件事联系起来都感到害怕的事,甚至想都不会想到的事。”
与此截然相反,我们发现叔本华有这样一个看法:任何一个人在梦中的所作所为与他的性格是完全相符的。斯皮塔引证K.P.费希尔的看法:主观的情感和渴望,或感情和激情,都在梦生活的自由王国中表现自己,人们的道德特性在他们的梦中都得到了反映。
哈夫纳说:“很少有例外……一个有道德的人在梦中也会有道德;他会拒绝诱惑,并远离仇恨、妒忌、愤怒以及其他所有罪恶。但是一般说来,一个邪恶的人在梦中发现的景象照例也与他在清醒时所见的景象相同。”
肖尔茨说:“梦中的事实是:在梦中,尽管我们都披上了伪装,但是,我们仍能认识自己(不管他们是高贵的或低贱的)……高尚的人在梦中也不会犯罪,如果他梦见犯了罪,也会因做了违反他本性的事而感到震惊。罗马皇帝杀了他的一个臣民,因为这个人梦见他刺杀了皇帝。如果说皇帝认为梦有所思者醒后必有所为,那么皇帝这样做就是正确的了。人们常说:‘我做梦也不会梦见这样的事’,具有双重的正确含义,它或许是指在我们内心或心灵深处无立足之地的话(与此相反,柏拉图认为,只有那些梦到他清醒生活中的其他人的人才是最好的人)。”
斯皮塔援引普法夫更改过的一句俗话:“告诉我你的一些梦,我就能说出你的内心自我。”
希尔德布兰特认为梦中道德问题是兴趣的关键所在(我从希尔德布兰特的那本小册子中已援引了很多),在我所遇到的所有有关梦研究的稿件中,它的形式最为完整,思想最为丰富。希尔德布兰特也制定了一个法则:生活越纯洁,梦也就越纯洁;生活越肮脏,那么梦也就越肮脏。他相信人的道德本质也持续于梦中。他写道:“即使算术发生了多么大的错误,科学法则发生了多么大的颠倒,年代出现了多么大的错误,都不可能使我们产生不安甚或引起我们的疑虑。然而,我们却决不会丧失区别好坏、明辨是非和判断善恶的能力。无论多少在白天与我们相随的事物在睡眠中消失殆尽,康德的绝对命令就像紧迫我们不放的朋友,以致我们梦中也无法摆脱……但是它只能这样解释:人性的基本本质即道德本质已经牢固地建立起来,以致不受变幻无常的扰乱所影响,而想象、理性、记忆和其他这样的功能在梦中无疑是屈从的。”
然而,随着对这个问题讨论的深入,双方作者的观点都开始出现明显的转变和松动。那些坚持人的道德人格在梦中不发生作用的作者,严格说来应当是对不道德的梦毫无兴趣。对于梦者对自己的梦应负完全责任,或者从梦中的恶行可推断出梦者邪恶的本质的任何尝试,只能一概拒绝考虑,正像他们断然否认从梦的荒谬性可以推断出清醒时的理智活动毫无价值一样。至于深信“绝对命令”延伸入梦里的另一类作者,从逻辑上应当接受对不道德的梦应负完全责任的观点。为他们着想,我们但愿他们不要做这一类应受指责的梦,以免动摇他们自己坚定的信念。
尽管看来没有人能够肯定他自己有多么好或是多么坏,因而也没有人能否认他自己曾做过不道德的梦。对双方作者而言,不管他们之间关于梦的道德观是如何对立,他们都力图解释不道德梦的根源,这又产生了两个新的不同观点,即不道德的梦的根源是要在心灵功能中去寻找,还是要到由于躯体的原因对心灵产生不良影响中去寻找。因此,迫切的事实逻辑迫使赞同和反对对梦生活负有责任的双方一致承认,梦的不道德性具有特殊的精神根源。
然而那些主张道德延伸到梦中的作者都小心翼翼地避免为自己的梦承担全部责任。因此哈夫纳写道:“我们对自己的梦不负责任,因为唯一给予我们生活以真实性和现实性基础的思想和意愿已经在梦中被剥夺了……由于这个原因,梦中的欲望和行动也就没有善恶之分了。”不过,他继续说道,由于梦是由梦者间接产生的,所以梦者对邪恶的梦仍应负责。他们不仅在清醒生活中,而且特别应该在入睡以前,有责任在道德上洗涤自己的心灵。
希尔德布兰特为我们对这个对梦中道德内容既反对又接受的混合体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他认为,在考虑梦的不道德表现上,必须容许梦的隐含内容以戏剧化形式出现,容许梦中复杂的思维过程压缩在极短的时间之内出现,甚至承认梦的观念元素变得杂乱无章,丧失它们本来的意义。尽管如此,他仍承认自己对于是否可以把对梦中的罪过和错误所负的责任一笔勾销犹豫不决。
“当我们急于否认某种不公正的指责,特别是涉及我们的目的和意图,我们常常引用这句话:‘我做梦也从没有想过这样的事。’我们之所以这样讲,一方面是,我们觉得梦的领域是最遥远的和深广的,在梦中我们应对我们的思想负责,因为思想在梦中与我们真正的自我的联系是如此的松散,以致很难把它们看作是我们自己的;但是,不过由于我们觉得应当明确否认在梦中有这种思想存在,同时我们得间接承认,我们的自我标准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除非它扩展得很广。我认为我们现在正在谈论的,尽管是无意识的,但却是大实话。”
“不可能想象梦中任何动作的原始动机没有以这种或那种方式(不管是以愿望还是欲望或冲动方式)通过我们清醒时的心灵。”希尔德布兰特继续说道,我们必须承认,这种原始冲动并不是由梦发明出来的;梦只不过是进行了复制并把它扩展,它只是以戏剧化的形式将我们心中已经发现的历史片段表现出来,不过是把使徒的“仇恨他的兄弟的人就是凶手”这句话给戏剧化了。尽管我们醒后感觉到了道德的力量,我们可能只对整个罪恶之梦的精巧结构付之一笑,可是对构成梦的原始材料不能一笑了之。我们认为得为梦者的错误负责——不是指对全部,只是其中一定的百分比。“简言之,如果我们能对几乎是无可驳斥的这一基督箴言‘罪恶的思想来自心底’有所理解,我们就会坚信,对梦中犯下的罪行至少应有一种隐约的负罪感。”
于是,希尔德布兰特在梦中发现了邪恶冲动的萌芽和罪恶冲动暗示的不道德来源,它们是以诱惑的方式,在白天通过我们的心灵;他毫不迟疑将这些不道德元素包括在他评价一个人的道德观之中。我们知道,这些同样的思想以及这些相同的评价,使得每个时代虔诚和圣洁的人们承认他们自己是可憎的罪人。
当然,无疑这些不调和的思想是普遍存在的;它们不仅在大多数人的头脑中出现,而且也发生在除伦理学以外的领域之中。然而,有时它们受到不太认真的评价。斯皮塔援引了泽勒作出的与此相联系的一些评论:“心灵很少能恰当地组织起来,在每一时刻它都拥有充分的力量,在它自己有节奏和清晰的思维过程中,它足以使非本质的,而且还是相当稀奇古怪和荒谬的观念停顿。确实,最伟大的思想家也不得不抱怨这种梦幻般的、戏弄人的、折磨人的观念群,它们搅乱了他们深邃的思考,以及最庄严而诚恳的思想。”
希尔德布兰特的其他一些评价给这些不可调和的思想在心理学方面作了更深的提示,其意思是,梦使我们有机会把我们偶然的目光投向我们本性的最深层处。这是我们通常在清醒状态下难以得到的。康德在他的《人类学》中有一段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认为梦的存在是为了向我们显示隐藏的本性,向我们展示的,不是我们是什么样的人,而是如果生长在另一种方式中,我们将成为什么样的人。拉德斯托克也说,梦只不过经常向我们显示我们自己不想承认的事,所以,我们诬蔑梦是在说谎和欺骗是不公平的。埃尔德曼写道:“梦从不告诉我应该为一个人想些什么;但是,使我大感惊奇的是,我有时从梦中了解到我对一个人确实想了些什么以及我对他有些什么想法。”同样,I.H.费希特说:“与在清醒生活中通过自我观察所能知道的一切相比较,我们梦的本质为我们整个处理提供了更为真实的反映。”
人们可以看到,出现与我们道德意识格格不入的冲动,不过是类似于我们已知的这个事实——梦已接触到了在我们清醒生活中不存在的或仅在其中起很小作用的观念性材料。因此贝尼尼写道:“我们一些已被窒息和被压制很久的欲望似乎又复苏了;陈旧的和消亡的热情再次复活了;我们从未想过的事和人又出现在我们面前。”福尔克特:“那些几乎没有受到注意进入清醒意识,也几乎从未在记忆中被回忆起的观念,经常通过梦在我们的心灵中宣布它们的存在。”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回忆起施莱尔马赫的看法:入睡过程总是伴有“不自主的观念”或景象的出现。
那么,我们可以将像不道德和荒谬的梦这一类引起我们疑惑不解的所有观念性材料归于“不自主观念”的名下。然而有一个重要的差别:道德范围内的不自主观念与我们心灵的正常态度相矛盾,而其他的观念仅使我们感到陌生。迄今为止,我们还没有进行更深的探索去解决这一种差异。
产生的下一个问题是:梦中出现不自主观念的意义,在心理学上,这些梦中与道德不相容的冲动出现,对清醒心灵和梦中心灵揭示出的内涵有什么帮助。在此,我们发现了新的意见分歧和另一组不同的作者。希尔德布兰特及其他一些作者坚定不移地坚持自己的基本立场,他们所采取的思想路线认为不道德的冲动即使在清醒生活中仍具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尽管它可能抑制而不足以付诸行动;白天被抑制的东西使我们感觉不出这类冲动的存在,在睡眠中则表现出活力。因此梦可展示出人的真实本性——尽管不是他的全部本性;梦也可以作为我们了解人心深处的隐私的一种手段。希尔德布兰特为梦具有预警作用奠定了基础,它把我们的注意力引到我们心灵中的道德弱点,就好像医生承认梦可以把未察觉出的疾病引起我们注意那样。斯皮塔也必定采取了这种观点,因为他在谈到(例如,青春期)侵及心灵的刺激来源时,满怀自信地安慰梦者,只要他在清醒生活中过着一种严肃的道德生活,只要他注意抑制随时出现的邪念并阻止它们发展成为行动,他就已经力所能及做了应做的事了。根据这种观点,我们可把这种“不自主观念”定义为在白天被“抑制”的观念,我们应该把它们的出现看作是一种真正的精神现象。
然而,其他一些作者认为这最后一种结论没有得到证实。因此,耶森认为,不自主观念,不管是在梦中还是在清醒时刻,不论是在发烧或其他谵妄的状态下,“总是具有一种处于静止状态下的意志活动的性质,有一种由内部冲动唤起的景象和观念,它们或多或少带有机械连续性的特性”。按耶森的观点,一个不道德的梦对于梦者来说,不过是有时能使梦者对梦中有关的观念内容有所认识而已,它肯定不能作为梦者自己精神冲动的证据。
至于另一位作者莫里,他似乎也赋予梦境一种能力,这种能力不是对精神活动的肆意破坏,而是将它分析为它的各个组成部分。他在谈到梦超越了道德范围时是这样说的:“这是我们在说话和使我们行动的冲动,我们的内心虽然有时向我们提出警告,但并不能阻止我们。我有我的缺点和邪恶的冲动,而当我在清醒时,我会竭力抵抗它们,并且往往能获得成功,我没有屈服于它们。但是在梦中,我总是屈服于它们,或者更多地是在它们的重压下行事,没有害怕和后悔……展现在我心灵面前的和构成梦的视像,显然是由我感觉到的冲动和被我那尚未出现的意志抑制的冲动所引起。”
要相信梦有一种力量能揭示出梦者的一种不道德倾向,尽管给予压抑或被掩盖,这种倾向确实能出现,没有人能把这种观点表达得比莫里更为准确了,他说:“在梦中,一个人将他的天性和软弱全部暴露无遗。只要他的意志力停止发挥作用,他冲破清醒时被意志紧固的压抑,激情奔放,爱憎分明。”在另一节中,我们又发现了下面较为精辟的话:“梦中所展现的主要是人的本能……可以说人在梦中回到了自然状态。他的心灵被获得的观念渗透得越少,在梦中他受到自然冲动的影响也越大。”他还通过举例说明,在梦中他没有成为迷信的牺牲者,这种迷信正是他在自己文章中所作的特别猛烈的抨击。
然而,莫里这种敏锐的观察在梦生活的研究中失去了价值,这是因为他把自己观察得非常精确的现象看作不过是“心理自主性”的证明。在他看来,这种心理自主性支配着梦,他把它看作是精神活动的对立面。
斯特里克勒写道:“梦不单单由错觉组成。例如,一个人如果在梦中害怕强盗,强盗确实是想象的——但是恐惧却是千真万确的。”这句话应引起我们注意,即不能像判断梦的其他内容那样去评判梦中的情感;我们面临着这样一个问题,即梦中所发生精神的过程部分可看作是真实的,也就是说,那部分可归入清醒生活的精神过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