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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译经历来是件大事,因为译家(或其委任者支助者)多抱有远大的理想:为传教,为拯救灵魂,为宗教改革(如马丁·路德),为结束教派冲突、赢得政治安定和国王陛下的荣誉(如钦定本,King James Version,1611),等等。

我的想法却是纯学术的和文学的,就是看到中文旧译舛误太多,无文学地位,希望改变这不理想的状况。

《圣经》来华,几经波折。通说可上溯至唐贞观九年(635),叙利亚基督教“异端”聂斯托利派教士阿罗本,自波斯抵长安,宣道译经,建波斯寺(又名大秦寺),封镇国大法主。所传景教,一度号称“法流十道……寺满百城”(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781)。直至武宗灭佛遭到波及,才衰微了,没有留下经书。之后,元初、明末有方济各会和耶稣会会士先后来华,如蓄须留发的“西儒”利玛窦(1552~1610),但并未促成中文译经。十九世纪初新教东渐,英国传教士马礼逊(1782~1834)参照大英博物馆所藏天主教“巴设译稿”,译出《神天圣书》(1823),“新旧约全书”始传中国。

自马礼逊以降,《圣经》中译(全本与选译)将近四十种,但现在流行较广的仅有三种:和合本、思高本、现代本。和合本(1919)是清末民初新教诸派妥协合作的成果,几代英美传教士在华译经的最高成就,“天鹅之歌”,对二十世纪白话译经的影响极大。但由于传教士译者的西学与近东语文造诣不深,又疏于考证,尽管用钦定本的修订本(1885)即英译而非原文善本为底本,仍不免屡屡误读。尤其希伯来语《圣经》(基督教“旧约”)中近东名物风俗,频频误译;如海枣(椰枣)作棕榈,纸草作蒲草,金合欢木作皂荚木,(亚当夏娃的)腰布作裙子,(上帝造来安放日月星辰的)苍穹作空气,不胜枚举。中文表达更是通篇病语病句。例如《创世记》第二章,上帝下达戒谕,禁食善恶智慧之树的果子。和合本作:“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2:17)——居然把“智慧”(或知识)误作“分别”,“日子”充当“死”的主语。这些缺陷,特别是动词、动宾搭配与介词使用不当(一般学外语,动词介词最难掌握),往往为后来的译本所继承,包括思高本跟现代本,给读者带来不少困惑。我在别处分析了(详见《宽宽信箱与出埃及记》,北京三联,2006),此处不赘。

天主教思高本(1968)对和合本有所订正;且因其注重原文字义与拉丁语通行本(罗马教会传统上的标准经文)的解释,基本直译,不修文采,较为可信。联合圣经公会的现代本(1979)译自英语今天本(Today's English Version,1976)。但后者是专为母语非英语的人士(如新移民)准备的,文字浅显易读,不求精确,难处或简化或略去;现代本亦遵循这一传教方针,“以初中学生的中文程度为标准”(序言)。

综上可见,《圣经》中译在新世纪的当务之急,是回到原文善本,重新理解移译;即在旧译之外,为普通读者(包括教友)和学界,提供一种基于现代学术成果的忠实畅达而便于学习研究的译本。这是拙译的首要目标。

其次,还要打破中文《圣经》同现代汉语文学的隔膜。旧译不入文学之林,一半是历史造成的。好些因素合起来,凸显了旧译的佶屈聱牙:“五四”发端,白话文学迅速成长、成熟;二十世纪下半叶剧烈的社会变革,加上推广普通话,促使文学语言口语化;以及大规模翻译宣传马列经典,欧化句式进入大众传媒——现代汉语从未像今天这样善于吸收、包容而生机勃勃。换一角度,也可以说,二百年《圣经》中译,第一次得了争取文学地位的机缘。

这机缘的历史意义,如果我们站高一点,观察《圣经》的西文翻译例如英译的大形势,稍加对比即可明白。我举一部新近问世的英译《摩西五经》(诺登书局,2004)为例。新译出自加州大学伯克莱分校的奥特(Robert Alter)教授之手,注释详实,广征博引,颇受好评。奥特先生是比较文学兼圣经学专家,阐发经文义理,可以做到无一字无来历。但是他的译文,依我看,真叫吃力不讨好。本来他有一套“陌生化”或讲求“原汁原味”的理论,用来评骘各家译文,是不必在自己身上验证的;免得陷入“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窘境。奥特先生忘了,译经不光是做学问,更是译者之间文字功夫与风格意境的较量。而那较量,是要以前人的优秀译本在母语文学中的地位和实力为标准,来决定成败的。一个英译者,在钦定本的巨大阴影里译经,头上群星灿烂一个个“吮吸了钦定本乳汁长大”的不朽名字:从弥尔顿到惠特曼,由《白鲸》到《荒原》,叫他如何落笔?他又能期待什么?难怪奥特先生的新译的好些段落,读来似曾相逢又不相识了,如《五经》结尾“摩西之死”那一句出名的难译的长句(《申命记》34:10以下):

But no prophet again arose in Israel like Moses,whom the LORD knew face to face,with all the signs and portents which the LORD sent him to do in the land of Egypt to Pharaoh and to all his servants and to all his land,and with all the strong hand and with all the great fear that Moses did before the eyes of all Israel.

原来是从钦定本抄的,只改了几个词,删去四个看似无关紧要的逗号。然而每一处变动,都削弱了文句的节奏和力量。让我们大声念一念钦定本,感受一下经典译文之雄浑悠远;先知逝世,族人无尽的思念与希冀,如何全部托付了上帝之言:

And there arose not a prophet since in Israel like unto Moses,whom the LORD knew face to face,In all the signs and the wonders,which the LORD sent him to do in the land of Egypt to Pharaoh,and to all his servants,and to all his land,And in all that mighty hand,and in all the great terror which Moses shewed in the sight of all Israel.

如此,同钦定本的伟大传统,即英译者的历史负担两厢对照,中译者的幸运便一目了然:既有前贤译经留下的宝贵遗产——属于圣书却未曾开垦的文学处女地——还有百年文学与哲学翻译名家辈出,为我们锻造了又富于感性联想又适于抽象概括的文学语言。那全新的韵律与力度,灵活的句法和口语化表达,正是准确生动地再现希伯来语《圣经》的风格——“朴素、圣洁、雄健而热烈”(见《政法笔记/不上书架的书》,江苏人民,2004)——所必不可少的语言条件。

本书的体例,一如先前的《创世记:传说与译注》(2004;北京三联修订版,2012)。序言《谁写了摩西五经》,简介《五经》的文本源流及相关学术问题。附录两篇:一篇采访,是应友人彭伦先生之请写的,谈到拙译的缘起跟对圣书的看法,我想读者会有兴趣。另一篇圣经年表,记录一些于经文文本的生成、传播有重要意义或可资对比的人物著作、历史事件。书末的参考书目,则选列一批常用的基础圣经学著作和《五经》研究文献,俾便读者入门探索。

拙译所据原文,希伯来语《圣经》用德国斯图加特版Kittel-Kahle-Elliger-Rudolph传统本第五版(BHS,1997),希腊语《新约》则取斯图加特版Nestle-Aland汇校本第二十七版(NTG,1993),皆是西方学界公认的权威。同时参考古今各家评注并西文经典译本,如希腊语七十士本、拉丁语通行本、德语路德本、英语钦定本、法语圣城本和犹太社本。重要的文字校勘、异文异读、修辞释义同文本片断的分野衔接,均在插注中说明。

插注的好处,如《创世记/前言》所说,“一是方便阅读,省去眼睛来回寻找脚注或翻查尾注的麻烦。二是放慢速度。《圣经》不是小说游记,切忌快读,只看个浮光掠影;应该一字一句细细琢磨”。此外,有几章通行本的起止与传统本不同,也注明了。因为钦定本是按通行本划分章节的,传教士在华译经从之。读者若发现本书个别章节跟自己熟悉的旧译(如和合本)不一致,可根据插注,对上旧译的章节。

为方便排版、阅读,希伯来文和希腊文词语皆用拉丁字母拼写,省略长短音和部分软音(dagesh lene)符号。词源或语音的演化方向,则以“>”表示。

希伯来语《圣经》里以色列子民的唯一神('elohim)的译名,民间和学界通作“上帝”,以与泛指的神或异教神相区别,拙译从之。汉语基督教诸派则各有选择,执为分野,如神、天主、上帝。从学术角度看,自然是无所谓对错的。原文为阳性复数名词(复数表尊崇),可兼指众神、天庭“神子”或天使,甚至阴间的亡灵(如《撒母耳记上》28:13)。上帝的圣名,经文用四个字母YHWH表示。圣名至圣,不可妄呼,读法早已逸亡。传统上念作耶和华,实为避讳圣名的婉称;即以希伯来语“我主”('adonay)的三个元音(a-o-a)训读圣名四音(y-h-w-h),重音落在尾音节而首元音弱读(受首字母半元音[j]影响,a>e),即:yehowah,耶和华。现代语言学家根据古希伯来语构词规则、后缀及缩略形式(如“哈利路亚”,halelu-yah:赞美耶[和华]),以及古代文献中的标音记载(如希腊文译音),推断应读作:yahweh,雅威。但这“雅威”只是学者构拟的“复原”,并无史料或文物的确凿验证;对于学界之外《圣经》的普通读者,完全是一个陌生的名字,缺乏历史积淀的文学意境与宗教象征。用于中文,就更显得突兀了(详见《宽宽信箱/禁忌的分寸》)。“名无固宜,约之以命”;我想,与其照搬生词,不如沿用约定俗成的译名:耶和华。

《五经》各篇初稿,照例请内子批阅,逐句逐段提出疑问或修改意见;“牛毛茧丝,无不辨析”,许多细小的遗漏和不妥就这样“逮着了”。所以我也期待着读者诸君不吝赐教,不管从什么立场观点,助我精益求精。《圣经》的原文,无论希伯来语、亚兰语还是希腊语,当初誊写成书福泽流布的时候,除了少数古歌古谚,大体是通俗易读的。我以为,理想的能够立于母语文学之林的译本也应当如此;和原文一样,也要朗朗上口便于记诵而让人感到亲切,能使今日的读者领会古人的精神乃至神的启示,而不觉得文字隔阂。

钦定本的译者班子里有一位大学问家史密斯(Miles Smith,1554~1624)主教。他本是屠夫的儿子,却从小酷爱读书,终于入牛津钻研闪语(希伯来、巴比伦、古叙利亚和阿拉伯文),成为学界翘楚。钦定本的前言便由他执笔,论述译经的原则,写得才华横溢,是十七世纪文学的名篇。其中有这么几句:

译经,不啻打开窗户放进光来,又如敲开果壳给我们吃果仁;是拉开帐幔让我们望见至圣所,是移开井盖帮我们取水——仿佛雅各发力,掀开那井口的大石……(《创世记》29:10)

是的,人都怕落入永生上帝的手里(《希伯来书》10:31),但其实那是得福,到头来要享永恒之福:每当上帝给我们训示,就聆听;当他将圣言置于我们面前,就诵读;当他伸手召唤,就回答:我在这儿!

“我在这儿”(hinneni),是亚伯拉罕、摩西和以色列子民蒙上帝召遣时的应答(如《创世记》22:1,11,《出埃及记》3:4)。我希望,当我最后发力,移动雅各之井的大石那一天来临,也能如此:hinneni。

二零零六年六月于麻省新伯利港铁盆斋 nj8tLVHht8SfF8R8qIFQlyweYtWdW0rdrcW6O1Mt8xaP9HSGyXhIwybXceIu1fp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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