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一位朋友送给我一本《伦敦塔集雨人》。他喜欢这书,送我一本,自是希望我阅读,然后同他讨论。我随手翻开《伦敦塔集雨人》,看到这样的描写:
“她把外套挂在衣架上,旁边是个真人大小的充气娃娃,嘴巴是个深红的洞,这件物品还没人敢认领。绕过转角,她站在旧式维多利亚柜台边,柜台门还是关着的……”
又翻开一页——
“别的还有哪些呢?一只科摩多龙,来自印度尼西亚总统。科摩多龙是世界最大的蜥蜴,可以打趴下一匹马。它们是食肉动物,咬起来很凶猛,会往猎物身上注入毒液。所以我会留意那只动物,如果我是你的话。”
我鼻子里哼了一声,把书放在一边了。这一“哼”的意思,不外是说,这是哄小孩儿的。在我看来,作者的描述有过多的“冗余”细节,意在迷惑意志不那么坚定的读者;而我,自诩为老练、世故的读书人,才不买账呢——如果与情节无干,谁在乎娃娃的嘴巴是什么颜色呢?
然后我就绝望地想,天哪,我真是老了。
这话是从何说起呢?如果是在四十年前读到这样的段落,我的眼睛会发亮!我会追踪、玩味每一个细节。科摩多龙!这名字就足够让一个孩子的想象飞驰一会儿了,我会停下阅读,在脑中构造“打趴下一匹马”的画面;这一小段话,够我享受好几分钟,咯咯笑好几次。经验是如此排他,现在的我,头脑塞满辛苦积攒起来的各式法宝,从而只会“哼哼”,不会“咯咯”了。
在詹姆斯·乔伊斯的小说《尤利西斯》第四章中,布卢姆磨蹭半天,总算要出门了:
“在门前台阶上,他伸手到后面裤袋里摸大门钥匙。没有。在昨天换下来的裤子里。得拿。马铃薯倒是在。衣橱吱吱格格响。没有必要吵她。刚才她翻身的时候就是还没有睡醒。他很轻很轻地把门拉上,又拉紧一点,让门下端刚够上门槛,虚掩着。看来是关着的。反正我就回来,没有问题。”
还记得那个“木枷,文书,和尚,我”的老笑话吗?我现在外出,关上家门之前,总要摸一摸口袋。钥匙永远是放在左边裤兜里的,右边则是电话,上装右面口袋里是钱包(现在的扒手不读文章,对吧?),左面有香烟。“钥匙,电话,钱包,烟。”我心里念叨着,放心地下楼了。亲爱的读者,您也这样吗?如果是,那么恭喜,您也老了,您和我一样,对外部世界,以及外部世界的外部世界,丢掉了兴致,您和我一样,每天出门,实际上一直留在门内。
在我还是个小不点儿的时候,从外祖母那里听了好多故事。有这样一类故事,主人公(通常是个傻气的老三)被父亲或坏心眼的兄弟赶出门,一天之内,或是遇见三件美事,或是学会了三句妙语。这些年我没少外出旅行。而每次旅行快结束时,我都在心里嘀咕:“人家傻小子出去转悠一天,还学会了三句话了。我都出来一个月了……”
可别小看那类故事,它们属于一个伟大的叙事传统,这传统的代表,在我国有《西游记》《水浒传》,有《儿女英雄传》《老残游记》等,在欧洲,则有近代小说之开端最显赫的一批作品,《巨人传》《小癞子》和《堂吉诃德》,有后来的《天路历程》《痴儿西木传》《吉尔·布拉斯》《汤姆·琼斯》……有美洲的《癞皮鹦鹉》《哈克·贝利芬历险记》,以及《麦田里的守望者》和《奥吉·玛琪历险记》,如果限定不那么严,还得算上我从小就熟悉的《格列佛游记》,以及曾很想读却至今没有读过的《克莱丽莎》,还得算上匹诺曹和爱丽丝。这书单子可以开得很长,这传统可以追溯到伟大的荷马,然后继续上溯,直到我们祖先的祖先,那最早的一批说故事人。
最早的一批说故事人……他们说什么呢?他们才不会说,“我今天早上,吃了两个煎饼……”,他们的故事,应该很像《奥德赛》的开头,说的是一个人“飘游到许多地方”,见到了许多在家中见不到的事物。是什么令我们的祖先守着炉火,眼睛闪光,听一个家伙絮絮叨叨地说话呢?这人是外邦人,传令人,还是还乡浪子?他的故事,像抛进波澜不惊的生活里的石头,激起了什么样的涟漪呢?这些涟漪传到了我们这里,减弱至什么程度呢?
说起《奥德赛》,想起了《尤利西斯》。
《尤利西斯》的威名,是在大学里听到的。那会儿,欧美现代文学,刚刚挤进门缝儿,而其影响力,又绝不仅限于中文系的学生。“现代派”,对差不多所有人来说,都是有魔力的词儿,我们像在山洞里沉睡多年,醒来后的第一件事,自然是要赶上时代的进度。短短几个月里,每人都知道了一大批作品和作家的名字,急不可待地等着译作。译作出得很快,但无论如何,也供不及这批贪婪的学生——我们恨不得在一年之内,把所有的好东西都读到,仿佛读到之后,便成“现代人”,与世界齐头并进,而甩开周围的人几十步了。
完整的译本,来不及提供,便有些选段,出现在选本上,好比有口皆碑的餐厅,让香气飘到我们这些排着队、伸长脖子等座儿的人前,暂且慰藉大伙儿的饥肠。这些餐厅中,门口排队最长的,便是《尤利西斯》了。
我们从各种评介中,得知它是多么伟大,又是多么艰深——高越而险峻,还有什么品质,更能吸引攀登者呢?我在选本中读过它的一小角,说老实话,完全不知所云,这让我更加心向往之。图书馆里有《尤利西斯》的英文原版,很难借到,不过我终于借到了。我那时的英文程度,根本不配阅读《尤利西斯》,我压根儿也没有那痴心妄想,把它借到手,只不过是想看看它是什么模样,闻闻气味,掂掂分量,在枕头下压一压(或许希冀有什么神秘的通道,能让书里的内容就近往脑子里传一点儿?),如此而已。
我的朋友圈儿里,碰巧有《尤利西斯》的第一位中文译者的儿子。在他父亲着手此书的译事后,每个假期过完,他从天津回来,我们几个人,总要打听一番,其实他知道的也不多,而他那副慢条斯理的样子呀,真是气人,我又不免担心,他父亲多半也是这个慢脾气。可不是嘛,他老人家把译作出版,是十年后的事了。
十年……我从“文学青年”,变成了一个三十岁的、受偏头痛折磨的、得过且过的家伙。尤为要紧的,是我已经停止文学阅读了,就连《尤利西斯》汉译本的出版,也是在又两三年后,偶然得知的。我在朋友的书架上,看到了这译本。此时我已经想不起当时的心情,也许心跳了一下,也许没有,多半只是礼貌地瞥了一眼,或从书架取下,握一握手,寒暄两句,又放回去。
我能不觉得自己老了吗?
且慢。我想起了大学里读过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主人公满脑子想的“只是离开”,然后,“我一口气跑到大门边,然后稍停一下,喘一喘气。我的气很短,我老实告诉你说。”下面一段说抽烟和肺病的破事,接着,“嗯,等我喘过气来以后,我就奔过了第二〇四街。天冷得像在地狱里一样,我差点摔了一跤。”作者用好几行字写霍尔顿过马路时头脑中的念头。最后他总算穿过了马路,“我一到老斯宾塞家门口,就拼命按起铃来。”
我好奇的是,如果主人公在外面漫游了几年而不是几天,这书得写多长。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我喜欢的小说。我喜欢现代文学的许多品质,佩服当代作家对人的精神细致入微的探究,佩服这探究所需要的勇气和观察力,同现代文学相比,古典文学离真实世界——哪怕是古典世界——实在是太远了。
但是……是啊,但是,我多么向往古典时代的康健之气。我甚至想过模仿前人的笔法,编一个记行的故事,可是呀,便是编得出来,那故事怎么看也不像是当代生活的写照,不管我用多么实际的细节填充它。
打个比方,我连个陌生人都想象不出来。哪里还有什么陌生人呢?想象能遇见的最奇奇怪怪的“陌生人”,我差不多敢保证,从他那里听到的一切新鲜东西,实际并不新鲜,他的生活细节,不过在我(这里我很想使用“我们”一词)那个木橱的某些小格子里,填上新的材料,而没有什么,令我觉得应该为其腾出新的格子,甚至新造一只橱子。
是的,新的法度,新的范式(这个词儿倒是新的,我是头一次用),太难得了。在一切皆为一切人所知(我们自以为如此)的时代,在边疆已被推至人类暂时的极限的时代,我们可以坐拥事物的样本,在实际地遇见事物之前,已经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而我们的旅行,从头到尾都是设计好的。我自己的旅行也是如此,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坐在一个陌生的门廊下,看着陌生人从眼前走来走去,就是不想搭话,因为在我的感觉中,这一切都太熟悉了。这时我便沮丧地想:“我老了。”
“真实的旅行故事已不可能了。”列维-斯特劳斯曾经这么写道。他解释说,我们会“把真实经验用现成的套语,既有的成见加以取代”。那么,从来就不曾有什么“真实的旅行故事”,在古典时期,更加没有。但这里的“真实”是什么意思呢,不管它是什么意思,谁又在乎是不是“真实”呢?我们要讲故事;我们要听故事。
又过了几年,我在上海的一家小书店偶又见到《尤利西斯》,我买下了。我在火车上读了一些段落,回到家中,放在一边了。刚才我想从书架上翻出它来,没有找到。便是找到,十年前我没有把它读完,现在我更读不完了。
如前所说,我“老了”,对眼皮底下的许多事,以及对描述这些事的文字,失掉了兴趣。我知道《尤利西斯》是伟大的小说,但此时此刻,那不是我需要的那种伟大。我同意,有些时候我们需要把眼睛转向自己,我们甚至可以津津有味地谈论自己,但有些时候,我还是想听故事,粗糙的故事,外邦的故事,包含新的精神法度的故事,我们的文明在其中流动不居的故事。
《十日谈》的故事是这么开始的:十个人(还有一些仆人)到山中的一所屋子里躲避瘟疫。他们讲故事……不,换一个想象,想象一群人来到某处避雨,可是,他们再也不走了,他们太喜欢这地方了,就在这里盖房子,交往,婚娶,种植……他们对自己说:“雨还没停。”是啊,有些雨,确实是永远也不会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