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初降,笼罩了卡姆登小镇。在清凉、暗蓝的暮色中,位于两条陡斜街道交汇处的一家糖果店,此时则如烟蒂一样闪烁着红光。或许将它比作正在燃放的烟花头更恰当,因为那团光灿烂多彩、五色杂陈,又受到周边许多镜面折射,舞动在鲜艳的蛋糕和糖果上。只见大批街头流浪儿,脸紧贴在这炫目的玻璃上压扁了鼻子往里瞧。橱窗里的巧克力全都包在泛着金属色泽的彩纸里,有红的、绿的、金黄的,看着比巧克力还有诱惑力。橱窗里巨大的婚礼蛋糕,通体雪白,虽然看着遥不可及,却也令人心满意足,仿佛广袤的北极冰原都变成了果腹的美食。这种缤纷绚丽的场景自然会招来街区里上至10岁甚至12岁的孩子们。但这街角同样吸引着稍大一些的年轻人。此刻,有个不下24岁的年轻人就正盯视着橱窗。对他来说,这家小店魅力四溢,尽管不能说他讨厌巧克力,但这种魅力的根由却并不全是因为巧克力。
这个年轻人,身高体壮,一头红发,面孔冷峻坚毅,举止却显得无精打采。他的腋下夹着个扁平的灰色公文包,里面装着些黑白素描。信奉社会主义的伯父(一位海军上将)剥夺了他的继承权,只因他在一次演讲中反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从此以后,他就四处推销这些素描,而且已经差不多成功地卖给了几家出版社。他名叫约翰·特恩布尔·安格斯。
他最终走进了糖果店,穿过店堂,径直进了类似点心店餐厅的里屋,中途只向在此工作的年轻女士脱帽致意了一下。她是个皮肤浅黑的姑娘,一身黑衣,举止优雅、机敏,面色红润,有一双黑亮、灵活的眼睛。她稍作停留便跟了过来,等候他开始点餐。
很显然,对他来说点餐已是驾轻就熟,跟往常没什么两样。“请给我,”他精确地说出,“一个半便士的面包,一小杯黑咖啡。”就在姑娘要转身走开的那一刻,他又加了一句:“还有,我要你嫁给我。”
年轻女士一下子愣住了,回敬道:“不许你开这种玩笑。”
红发小伙子抬起灰色的双眼,从中流露出令人意想不到的肃穆。
“我真心实意地向你请求,”他说。“就像半便士的面包一样真实、认真。它小面包一样珍贵,人们会为它付出;它又和小面包一样让人无法消受,令人心痛。”
黑皮肤年轻女子则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以几乎含有悲情的专注仔细审视着他。打量完毕,她脸上隐现出一丝微笑,接着坐到一把椅子上。
“难道你没想过,”安格斯心不在焉、自顾自地评说,“吃半便士的小面包是件很残忍的事吗?也许让半便士的小面包长大,两个人一起吃一便士的面包更合适。等我们结婚了,我就放弃这种残忍的掠食运动。”
黑皮肤年轻女子站起身,走到窗前,她明显已深陷不无感同身受的沉思当中。思忖良久之后,当她果断地猛然转过身来的时候,眼前的景象令她困惑不已:那人取来橱窗里的展品,精心铺摆在桌面上。其中有五颜六色堆成金字塔形的糖果,几盘三明治,两个圆酒瓶各装着用于油酥糕点制作、奇妙的波特酒和雪莉酒。他小心翼翼地搬动那个用来装扮橱窗的巨型白糖蛋糕,轻轻放在整齐布局的正中央。
“你这是在干什么啊?”她问道。
“办正事,我亲爱的劳拉。”他开口道。
“噢,看在老天的份上,先停下,”她大叫着,“还有,别用那种方式和我说话。我是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种仪式正餐,霍普小姐。”
“那又是什么?”她指着白糖包裹的蛋糕,不耐烦地问道。
“婚礼蛋糕,安格斯太太。”他答道。
姑娘径直走过去,一阵稀里哗啦之后把它请出桌面,放回橱窗;然后,她返身回来,优雅的胳膊肘支在桌上,并非不欣赏,只是满含愠怒地看着他。
“你都不给我时间考虑。”她说。
“我才没那么傻呢,”他回答道,“这就是基督的谦卑 在我身上的体现。”
她仍然看着他,不过微笑之下的表情越来越严肃。
“安格斯先生,”她平稳地说道,“在你接着说你的废话之前,我会尽量简短地跟你谈谈我本人的情况。”
“非常荣幸,”安格斯一本正经地回答,“在你介绍自己的情况时,不妨也顺便谈谈关于我的事。”
“得啦,闭上你的嘴,给我老实听着,”她说。“我不觉得这事伤天害理,也没什么对不住人的地方。但如果这事与我无关,可它又像梦魇一般缠着我,你说我该怎么办呢?”
“那样的话,”男子严肃地说,“我该建议你把蛋糕带回家。”
“得了,你先听我讲完这个故事。”劳拉·霍普固执地说,“是这么回事,我得告诉你,我父亲在拉德伯里经营一家叫‘红鱼’的小客栈。我常常在酒吧里招待客人。”
“难怪我总觉着这糖果店里有基督氛围 呢。”他说。
“拉德伯里是东部郡里一个挺小的地方,绿草如茵,死气沉沉。来‘红鱼’客栈的主要是一些过路的商人,至于其他的客人,都是很可怕的人,是你压根儿就没见过的那类人。我说的是一群矮小、懒散、勉强能吃饱饭的人,他们整天除了泡酒吧、赌马,不干正经事。他们穿得也是破破烂烂,但也很对得起他们那副臭皮囊。即便是这些小混混也不常来我们这个客栈。不过,有那么两个人不一样,他们是常客,都是普通人,应该说他们方方面面都很普通。他们两个都靠自己的钱过活,特别讲究穿着,整日里闲得无聊。可我还是有些可怜他们,因为他们两个都有点儿畸形,常会受到那些乡巴佬的嘲笑,我觉得可能就为这,他们才没事儿就偷偷溜进我们这个客人很少的小酒吧。其实,他们也不算真的畸形,不过就是显得怪异而已。其中一个个子矮小,看着像侏儒,或者说至少像赛马的骑手,虽然没有一点骑手的样子。他的脑袋又圆又黑,黑胡须修理得很整齐,眼睛透着股灵气,滴溜溜地乱转;袋里的钱叮当作响;粗大的金表链不时发出哗啦的声音。他每次来的时候,都穿得比绅士还绅士,看着太假。虽说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但他一点也不笨。让人很好奇的是,他精通很多实际上没什么用的小技巧,有种能即兴发挥,当场变戏法的本事。比如让15根火柴自己逐个点燃,看着像放烟花;或者把香蕉之类的东西削成跳舞的洋娃娃。他叫伊西多尔·斯迈思。我现在还能想象出他的样子,一张小黑脸,朝柜台走来,用五支雪茄做成一只跳跃的袋鼠。
“另一个家伙更是寡言少语、平淡无奇。但不知怎么的,我总觉着比起那小不点斯迈思,他更让我心里发毛。他瘦高个儿,浅色头发,高耸的鼻梁,可以说他身上透着一股鬼魅般的帅气。他患有斜视症,说真的,我以前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那种瘆人的斜视。当他直视你的时候,你真不知道你自己究竟在哪里,更别说弄清楚他看的到底是什么。我敢说那种畸形让这个可怜的家伙很痛苦,因为就在斯迈思到处显摆自己会变戏法时,斜眼人詹姆斯·韦尔金独自躲在我们的酒吧间里狂饮,或者在周围灰蒙蒙的田野里四处乱走。当然了,我想斯迈思不见得不在意自己如此矮小的身材,但不管怎么说,他更想得开,能巧妙地应付。正因为这样,让我既疑惑又惊讶,而且于心不安的是,他俩居然在同一周向我求婚。
“唉,我做了一件至今想起来都觉着很蠢的事。可不管怎样,这两个畸形人也算是我的朋友,而且我害怕他们会想到我拒绝他们的真正原因是他们长得太丑,可以说是无与伦比。于是我就胡乱编个正儿八经的理由蒙他们,说我只会嫁给在社会上自己闯出一片天地的人,还说我做人的原则是绝对不会像他们那样靠遗产生活。我这样说也是好心,不想伤害他们。但我说的那些话惹了祸。两天之后,我听说他俩都离开家乡闯世界去了,这听上去真像童话故事,愚不可及。
“从那天开始一直到现在,我再也没有见过他们。但我收到过小个子斯迈思写的两封信,写得还挺激动人呢。”
“另外那个有音信吗?”安格斯问。
“没有,他从来没写过信,”姑娘迟疑了一下,说道,“斯迈思的第一封信只告诉我他与韦尔金一道出发去伦敦,但韦尔金是个飞毛腿,小个子被拉得很远,就在路边歇脚。凑巧一个巡回表演的杂耍班子看中了他,一是因为他近乎于侏儒的身材,二是他这人的确很机灵。他在表演界里混得不错,很快被送到水族馆游乐场,去表演我忘了叫什么的戏法。那是第一封信。第二封信就更惊人了。我上周才收到。”
名叫安格斯的男子端起咖啡杯,一饮而尽,然后看着姑娘,眼神里流露出温柔和耐心。她嘴角微动,轻笑一声,接着往下说:“我猜你一定瞧见过关于‘斯迈思无声服务’的广告牌吧?不然的话,你就是世界上唯一不知道这件事的人。哦,我了解的也不多,它是一种带发条装置的发明,让机器包揽所有家务活。你该听说过:‘按下按钮——一个从不喝酒的男管家;转动拉杆——十个从不调情的女佣。’你一定见过那些广告。好吧,不管那种机器是怎么回事,反正它们很赚钱,哗啦啦地全流进了我在拉德伯里认识的小淘气鬼的口袋里。这可怜的小家伙终于有了自己的事业,我真为他高兴。但事实是:我真怕他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出现,告诉我他已经创出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他的确做到了。”
“另外那个人呢?”安格斯继续固执地追问,表面显得很平静。
劳拉·霍普突然站起身,“我的朋友,”她说,“我觉得你是个巫师。没错,这正是我要说的。我没见过那人写的一行字。我压根儿不知道他在做什么,人在哪里。但我最怕的就是他。我处处都能感受到他的存在。正是他快把我逼疯了。的确,我认为他要把我逼疯了,因为在他根本不可能出现的地方,我却感觉到了他的存在;在他根本不会说话的场合,我却能听到他的声音。”
“噢,亲爱的,”年轻人高兴地说,“就算他是撒旦,那他的鬼把戏也玩儿完了,因为你已经把这种感觉告诉了别人。小姑娘,从不跟别人交流才会让人发疯。不过,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感觉到我们的斜眼朋友,出现了幻听?”
“不是幻听,詹姆斯·韦尔金的笑声就跟你的说话声一样真实、近在眼前。”女孩镇定地说,“但周边确实看不到任何人,我就站在街角这家店铺门外,能够同时看清这条街的两边。我不记得他是怎么笑的了,只觉得那种笑声和他的斜视一样诡异。有将近一年了,我都没有怎么想起他。但是,就在我听到了他诡异的笑声之后几秒钟,我就收到了他的情敌寄来了第一封信。我说的可都是事实啊。”
“难道你做了什么事,才会让那个幽灵说话,发出尖叫之类的?”安格斯有些好奇地问。
劳拉突然打了个冷战,然后肯定地说:“是的,当时我刚读完斯迈思宣告他成功的第二封信。就在那时,我听见韦尔金说‘他还是不会拥有你。’声音非常清晰,仿佛他本人就在屋里。这太可怕啦,我觉得自己真的疯了。”
“如果你真的疯了,”年轻人说,“你一定会认为自己没疯。但在我看来,这个看不见的先生确实有点儿诡异。多一个人多一份智慧——不管是什么东西发出了声音,我倒是可以帮你解脱,说真的,我是个心智健全、脚踏实地的人,请你先让我把婚礼蛋糕从橱窗里拿过来吧。”
话音未落,外面街上便传来一阵刺耳的尖啸声,一辆风驰电掣般的的小汽车,冲至店门口,嘎地一声停住。眨眼之间,头戴锃亮高顶丝质礼帽的小矮个咚咚有声地进了外屋。
到此为止,安格斯一直表现得嘻嘻哈哈,没把她神神叨叨的说法当回事,这时却一下子紧张起来,突然跨出内屋,冲着这位新来的人迎了上去。仅仅看了一眼,便足以证实了这个热恋中的人出于极度醋意的猜想。站在他面前的是个衣冠楚楚、近乎侏儒的形象:尖挺的黑胡须傲慢地向前翘着,一双狡黠的眼睛滴溜溜地打着转,手指整洁却流露着紧张。很明显,他不是别人,正是劳拉描述的那个能用香蕉皮、火柴盒做出洋娃娃;靠着金属质地不喝酒的男管家和不调情的女佣,赚得钵满盆满的小矮人伊西多尔·斯迈思。这两个人本能地领悟了对方显露的痴情所指,心照不宣,冷眼相视,表现出情敌之间特有的那种好奇和大度。
然而,对他们之间充满敌意的缘由,斯迈思先生却没有丝毫暗示,只是短促而暴躁地说:“霍普小姐看见窗上的东西了吗?”
“窗上?”安格斯瞪大双眼,喃喃地重复。
“没时间解释那么多,”小矮个富豪急促地说。“这里发生了愚蠢透顶的事,必须要调查清楚。”
他抬起手中擦得锃亮的手杖,指着因安格斯为置办婚礼而搜罗一空的橱窗。后者惊奇地发现在玻璃外面贴着一张长条纸,他之前隔着玻璃朝里张望的时候肯定还没有。他跟着精力充沛的斯迈思来到街上,他看到玻璃上横向粘着一条约莫1码半(1.31米)长的邮票纸,纸上潦草地写着:“如果你嫁给斯迈思,他就得死。”
“劳拉,”安格斯的红脑袋探进店里喊道,“你没疯!”
“这是韦尔金那家伙的笔迹,”斯迈思气哼哼地说。“我很多年都没见过他了,但他总是骚扰我。就在过去的两周时间里,在我公寓里接连出现了他写给我的五封恐吓信。我甚至都查不出是谁把信送过去的,更别提究竟是不是韦尔金本人干的了。可公寓的门房发誓说他从未见过任何可疑的人,然后就在这儿,他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给商店的橱窗糊上了一道墙裙似的东西,而商店里的人——”
“一点没错,”安格斯平和地说,“店里还有人在喝茶。哦,先生,我可以说我欣赏你能直截了当地用常理来应付这类事情。稍后我们可以谈些别的事情。那家伙应该还没走远,我发誓十几分钟前我最后一次走近橱窗时,上面确实还没糊上纸。不过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他已经跑得无影无踪,没法儿追,因为我们闹不清他往哪边跑了。斯迈思先生,如果可以的话,我向你提个建议,马上找个行家里手暗中调查这件事,但不要张扬。我认识一个绝顶聪明的人,他最近刚开业承接这类的业务,办公地点离这里不远,开你的车过去只要五分钟。他叫弗朗博,尽管年轻气盛,但他现在绝对是个诚实的人。他聪明能干,不会让你白花钱。他住在汉普斯蒂德的勒科瑙公寓大厦。”
“真是无巧不成书啊,”小矮人扬起两道浓眉说,“我就住在喜玛拉雅公寓大厦,拐过街角就是他住的地方。或许你能跟我一起走,我回家去收拾好韦尔金写给我的诡异信件,与此同时你去帮我找来你的侦探朋友。”
“你安排得挺好,”安格斯彬彬有礼地说,“好吧,行动越快越好。”
两个人接下来的动作就像商量好的一样,竟是惊人的一致,他们先是正式向姑娘道别,然后双双跳进了那辆迅捷的小汽车。当斯迈思开着车转过一个大弯后,安格斯惊喜地看见了一块宣传“斯迈思无声服务”的大幅招贴画:一个像洋娃娃的无头铁皮人,手里托着平底锅,上写“从不闹脾气的厨子”。
“我在自己公寓里就用它们,”长黑胡子的小矮人笑着说,“一方面是为了做广告,另一方面是为了图方便。我跟你实话实说,只要你知道按那个按钮,我的那些上发条的玩偶可以给你搬煤,拿红葡萄酒或取来时间表什么的,比我知道的活人佣工勤快得多。但我不否认,我只是私下对你说,这种仆人也有不好的地方。”
“真的?”安格斯说,“还有他们办不到的事吗?”
“不错,”斯迈思冷冷地说,“它们不能告诉我,谁把恐吓信放在了我的公寓。”
车子像车主本人一样小巧、敏捷。事实上,与他的家政服务产品一样,这也是他的发明。就算他手艺一般全靠广告吹嘘,他也非常真诚地相信自己做的东西。亮如白昼的车灯撕破了死寂的夜色,在他们眼前照射出一条长长的弯路,他们行驶在蜿蜒的白色路面上,感觉越来越渺小,越来越快。不久后,弯道越来越急,路面也变得模糊起来。就如现代宗教里的一个说法,他们处在螺旋式上升之中。的确,他们在伦敦一角驶向顶峰,虽说这里不如爱丁堡风景如画,却也同样陡峭。他们驶过层层平台,终于看到了那个独特的公寓大厦,犹如一座埃及金字塔,高高在上,落日的余晖给它镀上了一层金色。当他们转过街角,进入名为喜玛拉雅公寓的新月形建筑时,仿佛突然开启了一扇窗,异样的风景豁然映入眼帘。他们看到的是,那一层层公寓房好似端坐在无数重叠的绿色石板之上,俯瞰着伦敦。在大厦的对面,也就是这个砾石砌成的新月形建筑的另一面,有一片圈起的场地,里面灌木丛生,与其说它是个花园,不如说更像一道陡峭的篱笆或堤岸。再往下看,有一条人工开凿的沟渠,像是一条壕沟围绕着那个掩映在绿荫中的要塞。当车子绕行半月形建筑的一个角时,他们看到一个卖栗子的流动摊位,而在他们刚转过弯时,安格斯就看到一名身着深蓝色警服的警察正慢悠悠地走着。在高远、孤寂的都市郊区,他们能见到的人影不过就这几个。但安格斯心里有种莫名其妙的感觉:这些人咏诵着伦敦无言的诗篇,恍若一个故事中的人物形象。
小车急速驶到一栋房前,刚一停稳,车主就从车内蹿出,跑向身披亮闪闪绶带的高个门警和只穿着衬衣的勤杂工,他要确认是否有人打探过他的公寓。他们向他保证,自他上次问过之后,没有任何人或物逃过他们的眼睛,他这才放心,和困惑不解的安格斯走上电梯,迅速升到顶层。
“进来一下,”气喘吁吁的斯迈思说,“我要给你看看韦尔金写的那些信。然后,你再去拐角那边找你那个朋友。”他按了一下藏在墙上的按钮,就见房门自动开了。
呈现在他们眼前的是长而宽敞的前厅。在常人看来,此处唯一引人注目的是两侧整齐摆放的几排高大的人形机械,如同裁缝店里的模特儿。这些模特儿与裁缝店里的一样,都没有头,而且肩部浑圆,虽然稍嫌夸张,倒也赏心悦目,胸部则像鸡胸那样凸起。但除此之外,与其说它们像人,不如说它们更像车站里跟人高度差不多的自动售货机器。它们有两个如同手臂的大钩子,端盘子;它们被漆成了豆绿色,朱红色或黑色,以便于区分;从其它各个方面看,它们不过是自动机器,没人会想着多看一眼。至少在此刻此时,没人顾得上仔细打量它们。因为在其中两排家务机器人之间,有样东西看来比世上大多数机械装置更有吸引力。那是一张白色破纸片,上面用红墨水潦草地写着一些字。敏捷的发明家几乎是在房门打开的同时,迅速拣起了它。他默默地把纸片递给安格斯。上面的红色墨迹还没干透,写着:“如果你今天去见她,我会杀了你。”
短暂的沉默之后,伊西多尔·斯迈思轻轻地说:“想来点儿威士忌吗?我觉得我该喝一杯。”
“谢谢,我觉得我更该去找弗朗博,”安格斯阴沉着脸说,“这事越来越严重了,我马上去叫他过来。”
“你说的对,”伊西多尔随即高兴地说,“那就尽快把他带到这儿来。”
但当安格斯回身关上前门时,瞥见斯迈思按了一个按钮,其中一个上发条的人形托着一个盘子离开原地,开始沿着地板上的凹槽滑行,盘子上有根弯管和细颈酒瓶。这场面的确有些异样,小矮人独自留在一群了无生机的仆人当中,一关上门它们就全复活了。
从斯迈思家出来走下六级台阶的地方,那个只穿衬衫的勤杂工正在一只洗衣桶边上忙乎。安格斯停下来,让他保证待在原地,直到自己带着侦探回来,同时要留意任何一个上楼的陌生人。为了提高他做事的积极性,安格斯还承诺会给他一笔报酬。然后,安格斯跑下楼梯,来到前厅,又交待给门警同样的任务,并且得知这座建筑没有后门,这样一来事情就简单多了。他仍然不放心,就揪住那个四处巡视的警察,说服他站在大门的正对面看着。最后,他在流动摊贩那儿停下,买了1便士的栗子,问那个摊贩还要在这里呆多久。
卖栗子的人翻起衣领,说他恐怕很快就得走,因为他觉得天要下雪。的确,夜空变得越来越灰暗,阴冷袭人。但安格斯费尽唇舌,想要卖栗子的人坚守原地。
“用你的栗子取暖吧,”他认真地说,“把剩下的全吃掉,我不会让你白干。只要你在这儿等到我回来,告诉我是否有任何人,无论男女老少,进了门警看着的那栋楼,我就给你1金镑 。”
然后,在他潇洒地离开时,又最后看了一眼这座被包围的大厦。
“不管怎样,我把那间屋团团围住了,”他叨念着,“他们四个人不可能全是韦尔金先生的同谋。”
在鳞次栉比的房屋环抱的那座小山上,喜玛拉雅公寓独占了山峦之巅,而勒科瑙公寓则屈居低一级的平台之上。弗朗博先生那套办公室兼居所的公寓在一楼。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它的风格都与充斥着美式机器、如宾馆般豪华但无生活气息的“无声服务”寓所迥然不同。安格斯的朋友弗朗博带他进了自己在办公室后面洛可可 风格的安乐窝,处处可见五花八门的饰物,有各式军刀、火绳枪、东方趣味的奇珍异玩、盛意大利红酒的烧瓶、古朴的炒菜锅、一只波斯猫,还有一个风尘仆仆的罗马天主教的小个子神父,他在这里显得很特别,与周边环境格格不入。
“这位是我的朋友,布朗神父,”弗朗博介绍道,“我常想让你会会他。今天天气真好,只是对我这样的南方人来说,稍微冷了一点。”
“是啊,我想天会保持晴朗的。”安格斯说着,便在带紫色条纹的东方搁脚凳上坐下。
“不,”神父平静地说,“天开始下雪了。”
还真是,他话音还没落,就如卖栗人预见的一样,几片雪花已经从暗下来的窗外飘过。
“哦,”安格斯心情沉重地说,“我来这儿是为一件正事,这事说起来很诡异。弗朗博,情况是这样的。在离你家不远的地方,住着一位老兄,他急需你的帮助。有个隐身的情敌一直纠缠并恐吓他,但没人见过这个恶棍。”安格斯接着往下说,从劳拉的讲的故事开始,又加上他自己的所见所闻,将斯迈思和韦尔金的来龙去脉原原本本描述一番,在两条空荡荡的街道交汇处,能听到一种不可思议的怪笑声;在别无他人的屋子里,能听到奇怪、清晰的话语。弗朗博表情越来越凝重,表现出明显的关切,而小个子神父似乎置身事外,只是屋中的一件摆设。当讲到潦草地写着字的邮票纸被糊到窗上时,弗朗博站起身来,他高大的身形顿时令房间显得促狭。
“如果你不介意,”他说,“你最好在路上把剩下的情况告诉我,咱们现在就抄近路去那人的住处。不管怎样,我觉着这事非常紧急。”
“乐意效劳,”安格斯说道,也站起身,“不过,他目前还很安全,我安置了四个人,紧盯着他那个小窝的唯一出入口。”
他们来到街上,小个子神父像只温顺的小狗一样迈着小碎步紧紧跟着。他心情还不错,没话找话地说了句:“真快啊,地上都有积雪啦。”
他们穿街走巷,崎岖的小路上已披上银装,安格斯边走边讲他余下的故事。在他们到达新月形公寓大厦时,他已经讲完,便将注意力转向他布下的四个岗哨。卖栗人在拿到那个金镑前后,一再发誓说他一直盯着大门,没见到任何访客进入。那名警察更是振振有词,说他跟各种坏蛋打过交道,不管是戴高顶礼帽的还是衣衫褴褛的,所以说他已经很老道了,不会只关注表面上看着可疑的人物,谁都别想从他眼皮底下溜过,老天有眼,他确实没见到任何人。当他们三人聚到衣着鲜亮的门警身边时,他仍然双腿叉开,笑眯眯地站在门廊处。他进一步确证了前两位的说法。
“我不管他是公爵还是垃圾工,我有权问任何人来为什么要进公寓。”态度和蔼、身穿金色饰带边制服的大个子说,“我发誓打这位先生离开后就再也没人来过。”
无足轻重的布朗神父站在后面,不动声色地注视着人行道,此时语气温和地说:“就是说,从开始下雪以来,就没有人上下过楼吗?我们还在弗朗博家时,雪就开始下了。”
“没人来过,先生,你大可相信我的话。”那个门官儿说话时,一副不容置疑的神态。
“那么我想知道那是什么?”神父问道,然后茫然地看着地面。
其他人也低头看过去,弗朗博惊叫一声,同时打了个法国人惯有的手势。毋庸置疑的是:从身披金色饰带的看门人守住的入口正中往下,实际上是从这个巨人叉开的两腿之间开始,有一串灰色脚印,清晰地呈现在铺满白雪的路面上。
“天哪,”安格斯不由自主地叫道,“隐身人!”
他二话没说,转身冲上楼梯,弗朗博紧随其后。但布朗神父仍然站在原地,在白雪覆盖的街上朝周边张望,似乎已无意再对自己提出的疑问探个究竟。
弗朗博显然是要用他壮实的肩膀撞开房门。但苏格兰人动了一下脑子,或者说他少了一点直觉。他在门框上到处乱摸,终于找到了暗藏的按钮。房门缓缓开启。
室内基本上还是像他曾见到的那样,局促拥挤,未见什么异常。门厅里更昏暗了,只是有几处被落日余晖照亮。在朦朦暮色中,依稀可见,一两个无头机器不知何故离开了原地,站在别处。这些机器身上的红、绿漆色变深,身形有些模糊,这倒让它们更接近了人形。但就在它们中间,也就是此前发现那张写着红字纸片的地方,伏着一种东西,很像瓶中溅出来的红墨水。但却不是红墨水。
弗朗博的法国式头脑一动,简单地说了句:“凶杀!”便展现出他身上的法国式暴力倾向,迅速冲进公寓,在里面四处乱翻,足足折腾了五分钟。他几乎搜遍了每个角落,连碗橱也没放过,但是,如果他是在找尸体的话,他一无所获。无论伊西多尔·斯迈思是死是活,反正他不在这里。经过一番挖地三尺的翻查之后,两人在主客厅汇合,满头大汗,面面相觑。“朋友,”弗朗博一激动便说起了法语,“不但你那个凶手能隐身,他居然还把被害人变没了。”
安格斯环顾着这间暗淡的,充满人形傀儡的屋子。在他这个苏格兰人的灵魂深处,古老的盖尔人传说又开始蠢蠢欲动,令他心惊肉跳。其中一具真人大小的玩偶就站在那片血迹近旁。或许被杀者在倒下的一瞬间向它发出了召唤。它肩部用作手臂的钩子稍微向上抬起,安格斯突然感到惊恐不安,想象着可怜的斯迈思被自己的铁制孩子击毙了。这些机器造反了,杀死了它们的主人。但即便是这样,它们将他的尸体弄哪儿去了?
他好像正在做噩梦,有个声音在梦里说:“他被吃了?”一想到人体被那些上发条的无头机器生吞活剥,他就恶心得直想吐。
他奋力挣扎,终于恢复了神志,对弗朗博说:“喔,也只能这样了。这可怜的家伙就这么蒸发了,只在地板上留下一摊红色印迹。哪像是这个世界发生的故事。”
“不管他是否属于这个世界,”弗朗博说,“现在只能做一件事:我必须下楼,与我的朋友谈谈。”
他们走下楼梯,见到那个忙着摆弄洗衣桶的人,他重申没放过任何人,到了楼下见了门警和那个卖栗子的人,他们同样信誓旦旦,说自己没有丝毫放松警惕。但是,当安格斯要向第四个人求证时,却找不到了,他有些紧张地大喊:“那个警察在哪儿?”
“请原谅,”布朗神父说,“这怪我,我刚派他沿路去调查一件事,我认为那事值得一查。”
“不过,我们需要他尽快回来,”安格斯没容他往下说说完,“因为楼上那个可怜的人不仅被人谋杀,连尸体都不见了。”
“怎么回事?”神父问道。
“神父,”弗朗博顿了一会才说道,“我向你发誓,无论是敌是友,没人进过屋,但斯迈思不见了,像被神怪偷走了。如果这也不算超自然现象,那我——”
他正说着话,一个不寻常的情景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穿蓝制服的高大警察转过半月形建筑的一角跑了过来,径直来到布朗跟前。
“你说得对,先生,”他气喘吁吁地说,“他们刚刚在下面的河沟里发现了可怜的斯迈思先生的尸体。”
安格斯猛地一拍头。“是他自己跑出门跳下去淹死的吗?”
“我发誓他没有走出来,”警察说,“而且他也不是淹死的,他胸口被人刺了一刀死的。”。
“你现在还会不会说没见过任何人进来?”弗朗博的语气很严厉。
“我们顺这条路走走吧。”神父提议说。
当他们到达半月形建筑的另一头时,神父突然悟到什么,“我真笨!忘了问那个警察,他们是否找到了一只浅棕色的麻袋。”
“为什么是浅棕色麻袋?”安格斯诧异地问。
“因为如果是其他颜色,我们就得重新开始,”布朗神父说,“但如果是一只浅棕色麻袋,呃,这案件就结了。”
“听你这样说真叫人高兴,”安格斯怪腔怪调地说,“就我所知,侦查还远未开始。”
“你一定要好好跟我们说说。”弗朗博说话时则像个小孩,单纯中不乏凝重,有些怪异。
在高大的新月形建筑另一侧,他们沿着既宽又长的一条大路向前走,不知不觉加快了脚步,布朗神父走在前面,步伐轻快,但一路沉默不语。最后他终于开口了,话说得很隐晦,令人有所触动。“哦,恐怕你们会认为办这事该顺势而为。实际上,我们总归要从存于具体事务之下抽象的一面入手,才能理出头绪,除此以外别无他法。”
“你们是否留意过,人们从来不会直接回答你的问题?他们只会针对你想要的答案,或者他们以为你想要的答案,予以相应的回答。假使一位女士在问乡间别墅中的另一女士:‘有人和你呆在一起吗?’那么另一位女士决不会回答:‘是的,一个男管家,三个男仆,一个客厅女佣,等等。’而女佣可能就在房间里,男管家就在她座椅后站着。她会说:‘没有什么人和我们在一起,’意思是说没有你心里想的那类人在场。但假设一个医生在查问某种传染病时,问道:‘谁呆在这个房子里?’那么这名女士便会想到男管家、女佣和其他的人。每种语言都是这样。你从不会按照字面意义去回答一个问题,即便你得到的答案完全属实。当那四个相当诚实的人说没人进入大厦时,他们并不是说真的没人进过大厦,他们的意思是,没发现可能是你要找的那种人。有个人的确进去又出来了,但他们根本就没注意到他。”
“隐身人?”安格斯的红眉毛一扬,追问道。
“一个人们视而不见的隐身人。”布朗神父答道。
一两分钟后,他接着刚才的话头,语气还像先前一样平易近人,边想边说。“当然,你不可能想到这样一个人,直到有什么东西引起了你的注意才会意识到他的存在。这就是他的聪明过人之处。而我也是受到安格斯先生讲的故事涉及的两三件事的启发,这才想到了他。首先,这个韦尔金有长距离散步的习惯。其次是糊在窗户上的大片邮票纸;接下来,最重要的是,那位年轻女士提到了根本说不通的两件事。稍安勿躁,”他注意到苏格兰人的头陡然动了一下,急忙插了一句,“她以为那些是真的。在即将拿到信的那一刻,她不可能孤身一人站在街上。而她站在那里开始读刚收到的信时,也不可能是孤身一人。一定有什么人就在她的近旁,而他一定是人们熟视无睹的隐身人。”
“为什么一定会有人在她边上呢?”安格斯问道。
“因为,”神父说,“除非用的是信鸽,总该有人将信交到她手里吧?”
“难道你要说的是,”弗朗博强压着火问,“韦尔金将他情敌的信交给了那位女士?”
“对,”神父说,“韦尔金把他情敌的信交给了那位女士。你要知道,他不得不这样。”
“喔,我实在听不下去了,”弗朗博忍无可忍,“那家伙是谁?长什么样?一个人们视而不见的隐身人通常是怎样一副打扮?”
“他衣着相当光鲜,身上有红,蓝和金黄三种颜色,”神父紧接着话头,回答很具体,“身着这身很显眼、甚至有些招摇的制服,他在四个人的眼皮底下大摇大摆走进了喜玛拉雅公寓,残忍地杀害了斯迈思,又手提着尸体下楼,走回到大街上——”
“尊敬的先生,”安格斯驻足站定,大声说,“到底是你疯了,还是我疯了?”
“你没疯,”布朗说,“只是不太善于观察,比如说,你没有留意这个人。”
他疾步向前跨了几大步,把手搭在一个碰巧路过的普通邮差肩上。他们没有注意到隐身在树荫中的这个邮差匆匆从他们身边走过。
“不管怎样,通常没人会留意邮差,”他不无体谅地说,“然而,他们和其他人一样,也有感情,更重要的是能携带可以轻松装下小矮个尸体的大邮包。”
那个邮差没有像常人那样自然地转身看个究竟,而是闪身躲开,被花园的栅栏绊倒。他外表很普通,瘦弱的身形,留着金黄色的络腮胡。但当他惊恐地回头张望时,三人惊呆了,怔怔地站在那里:出现在他们眼前的是近乎恶魔般的斜视。
弗朗博回到他的安乐窝兼办公室,面对他的军刀,紫色的地毯和波斯猫,他还有一大堆事情要处理。约翰·特恩布尔·安格斯回到店里的女孩那里,这个鲁莽的小伙子设法跟她好好相处。但布朗神父则披星戴月,在白雪皑皑的山间和那个凶手一起步行了数小时,永远不会有人知道他们之间到底都谈了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