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们如约见了面,并且一起去看了前一天会面时他谈到的贝克街221号B座的房子。这套房子包括两间舒适的卧室和一间宽敞通风的客厅,房间布置得让人赏心悦目,屋内的两扇大窗户使得房子敞亮无比。这套公寓无论从哪方面讲都让我俩称心如意,而且房租平摊后就更显公道合理了,于是我们当场成交,马上租了下来。当天晚上我就把行李从旅馆搬了出来;接着,第二天一早福尔摩斯也把几只箱子和皮包搬了进来。有一两天,我俩都忙着收拾箱包里的东西,尽可能合理地安置好所有物品。收拾妥当后,我俩就逐渐开始安顿下来了,慢慢熟悉起新的环境来。
福尔摩斯当然不是一个难以相处的人。他为人沉静,行为习惯也极有规律。他很少晚上十点钟以后还熬夜。早上他总是在我没起床之前就吃完早餐出门去了。有时他整天泡在化验室里,有时在解剖室;偶而他也长距离地散步,去的地方似乎是伦敦城的贫民区。每当他工作热情高涨的时候,那旺盛的精力无人能比;可不时地,他也会有萎靡不振、体力下降的时候,一连好几天,他会从早到晚躺在起居室的沙发上,几乎不说一句话,也不动弹。遇上这种时候,我都注意到他的眼睛里流露出一种迷茫、恍惚的神情。如若不是他平时自我约束,洁身自爱的话,我真的要怀疑他可能是服用某种麻醉剂上瘾了。
几周过去了,我对他本人越发感兴趣了,对于他生活目标的好奇心也渐渐加深了。福尔摩斯其人其貌即便是不经意地看一眼,也足以引人注意。他身高六英尺多,身体又非常单薄,因此就显得格外颀长。他的目光深邃(除了我上文提到的他怅然若失的时候之外);他那细长的鹰钩鼻更给他的面部表情增添了不少机敏果断;他的下巴宽大突出,更显示出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尽管他的双手总是沾满了墨水和化学药品,但动作却灵巧机敏得超过常人。因为,在他摆弄那些精致易碎的化学仪器时,我常常趁机在一旁观察他。
我已承认福尔摩斯其人大大激起了我的好奇心,而且我也时常努力打破他闭口不谈自己的缄默,这样一来,读者一定以为我是个不可救药的多事之徒吧。然而,在您下此结论之前,请您别忘了我的生活是多么乏味空虚,能够吸引我的事情也少得可怜。除非气候格外温和,我的身体状况是不允许我出门溜达的;而且,我又没有朋友的拜访来驱散日常生活中的单调乏味。这样的话,我就对我朋友本人这个小秘密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并且把大部分时间都花在设法解开这个谜团上。
他并不是在研究医学。他在回答我的一个提问时,进一步证实了斯坦福德的看法。看来,他既不是在钻研某些课程以获取科学学位,也不是走任何其他公认的捷径以进入学术界。可是,他对于某些领域研究的热情着实让人吃惊;对于某些怪诞的学科,他的知识却如此广博精确,以至于他的观察结果往往让我惊讶不已。的确,如果一个人没有明确的目的,绝不会这样勤奋地工作以获取如此精确的信息。盲目的,见书就读之人很少以学识精湛而著称。如果不是有充足的理由,一个人绝不愿让这些细枝末节之事使自己绞尽脑汁的。
他的无知与他的渊博知识一样令人惊叹。他对于当代文学、哲学和政治几乎是一无所知。当我引用托马斯·卡莱尔 的文章时,他傻呆呆地问卡莱尔是什么人,都做过什么事情。让我吃惊到极点的是,有一次我偶然发现他对哥白尼的理论及太阳系的构成全无了解。19世纪,一个有文化的人竟然不了解地球绕着太阳转的道理,这对我来说太奇怪了,让人费解。
“你好像很吃惊吧,”看着我惊诧的样子,他微笑着说,“即使我真的懂得这些,我也得尽量把它忘记。”
“忘记?!”
他解释说:“你要明白,我认为人的大脑原本像一间空空的屋子,必须有选择地用一些家具填满它。只有笨蛋才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都塞进去。这样的话,那些可能用得上的知识就被挤了出来;或者,充其量也只是把那些破烂同其他东西混杂在一块儿。结果,在需要时却难以找到了。因此,一个善于工作的人,对于将什么东西纳入自己的头脑里是非常仔细的。他只会容纳那些工作时用得着的工具,而且又将这些工具分门别类,安排得井然有序。如果认为这间屋子的墙壁富有弹性,可以随意扩展,那就大错特错了。毫无疑问,总有一天,当你增加点滴知识时,却把从前熟悉的知识给忘记了。因此,不要让无用的信息挤掉那些有用的信息,这一点是至关重要的。”我争辩道:“可这是太阳系学说呀!”
他不耐烦地打断我的话说:“这对我又有何意义?你说我们是围绕太阳转,可即便是我们围着月亮转,这对我和我的工作不会有任何影响。”
我正要问他都做些什么工作呢,可他当时的态度表明这个问题是不会受欢迎的。于是,我就反复地回顾我俩简短的谈话,竭力想根据我们所谈的内容做出推论。他说他不会去涉猎那些与他的研究内容无关的知识,所以他具备的所有知识都是对他有利用价值的。我心里默默地一一罗列出我所了解的他尤为精通的学科,我甚至还用铅笔写了下来。写完一看,我忍不住笑了。
内容是这样的:
歇洛克·福尔摩斯及其知识范围:
1. 文学知识—无。
2. 哲学知识—无。
3. 天文学知识—无。
4. 政治学知识—微薄。
5. 植物学知识—不全面。对颠茄制剂及鸦片等毒物所知甚详,但对实用园艺学没有了解。
6. 地质学知识—偏重实用,但很局限。一眼就能分辨出各种土质。他步行回来后,让我看过沾在他裤子上的泥点,并就其颜色和硬度为我分析是在伦敦什么地方溅上的。
7. 化学知识—渊博。
8. 解剖学知识—精确,却不系统。
9. 恐怖文学—广博,他似乎了解近一个世纪出现的每个恐怖案件的所有细节。
10. 小提琴拉得不错。
11. 擅长耍棍棒,精通拳术和剑术。
12. 对于英国法律具有全面而且实用的知识。
当我写完这些之后,失望地把纸条扔进火里,自言自语地说:“如果我把这些才艺联系起来,以求找出需要这些才艺的职业,可仍不能发现这位仁兄在搞什么名堂的话,那我不妨马上放弃这种努力。”
我记得在上文提到过他拉小提琴的本领。他的琴技很高超,但也同他其他的本事一样有些古怪离奇。我非常了解他能拉一些难度很大的曲子。因为,应我的请求他曾给我演奏过几支门德尔松的浪漫曲及其他一些他喜欢的曲子。但是,当他一人独处时,却很少能拉出什么动听的曲子或是大家熟知的曲调。夕阳西下时,他会斜靠在扶椅上,紧闭双眼,漫不经心地拨弄着横放在双膝上的小提琴。琴声时而响亮、忧伤,时而又变得怪诞、欢快。很显然,这琴声反映出当时左右着他的思绪,不过,究竟是他演奏的乐曲助长了他的思绪,还是仅仅是心血来潮,我就无法确定了。倘若不是他在结束这些刺耳的独奏之前,总是一连拉上几支我喜欢的曲子,作为对我的耐心的小小补偿的话,我真的要提抗议了。
开始一两个礼拜,我们都没有客人来访。我还以为我的同伴和我一样无亲无友。但是,不久我就发现他有很多熟人,而且三教九流都有。其中有一个面带菜色,贼头贼脑,生着一双黑眼睛的小个子,福尔摩斯向我介绍说这是雷斯垂德先生。这人每星期都要来三四趟。一天上午,一个衣着入时的年轻姑娘来访,待了半个多小时。那天下午,又来了一位头发灰白、衣着破烂的客人。他看上去像个犹太小贩,神情显得非常激动,他身后还跟着一个衣衫龌龊的老妪。另外一次,我的同伴接待了一个满头银发的绅士;还有一回,一个身穿棉绒制服的火车站搬运工也上门找他。每当这些迥异得让人难以形容的客人上门时,福尔摩斯总是要求使用起居室,我就只好退到自己的卧室去。他总是因为给我带来不便表示歉意。他说:“我必须用这间起居室办公,这些人都是我的顾客。”这一回我又有了一次直截了当向他发问的机会,可我为人拘谨,不想强人所难逼他向我吐露自己的秘密。当时我想,他避而不谈自己的职业定有一些要紧的理由,可没过多久他就主动谈及这个问题,消除了我的疑惑。
那是在三月四号,我记得非常清楚。那天我比平时起得早些,福尔摩斯还没吃完早餐。房东太太对我晚起早已习以为常,所以饭桌上我的位子还没布置好,咖啡也没备好。当时我不知怎么发起无名火来,于是按铃并粗鲁地三言两语通知房东太太,我已经准备就餐了。然后,我从桌上拿起一本杂志借以打发时间,而我的同伴则不声不响地嚼着面包。杂志上有篇文章的标题用铅笔作了记号,自然我就浏览起这篇文章来。
文章标题显得有些自命不凡,名为《生活明鉴录》。这篇文章试图说明:一个观察敏锐的人如何对他所观察的事物通过准确、系统的调查,会有多大的收获。在我看来,这篇文章引人入胜,尽管也写得精明机智,却也未免荒谬可笑。它在推理方面认真而严密,而它的演绎推论我却认为过于牵强附会,言过其实。作者宣称,根据某人瞬间的表情,肌肉的抽搐,或是目光的移动,他就可以揣测出他的内心活动来。根据作者的观点,对于一个观察分析方面训练有素的人而言,“欺骗”是行不通的。他所得出的结论像许多欧几里德的命题一样准确无误。对那些门外汉来说,他的这些结论着实令人吃惊,在他们了解这位作者借以得出结论的所有步骤之前,他们很可能把他看成一个神机妙算的巫师。
作者还说:“一个逻辑学家无需亲眼看见或听说过大西洋或是尼亚加拉大瀑布就能根据一滴水推测出它有无存在的可能。因此,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我们看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本质就一目了然了。像所有学科一样,演绎分析学也只有通过长期而耐心的研究才能掌握;而人的生命毕竟有限,一般人都不可能在这方面臻于完善,达到极致。然而,当一个人最初着手调查那些难度极大的事物的道德及心理方面的因素之前,最好从掌握一些基本问题入手。譬如在遇到一个人时,一眼就能判断此人的经历和职业。尽管这样做显得有些幼稚傻气,它却能磨炼一个人的观察能力,教会人们从哪些方面着手观察以及应该观察些什么。一个人的指甲、衣袖、靴子、裤子的膝盖处,以及拇指和食指上的茧皮,脸部表情,衬衣袖口等—上述任何一点都足以清楚地反映出他的职业。如果把这些方面综合起来还不能使案件调查的人有所启发的话,那真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读着读着,我把杂志往桌上一扔,大声地说:“无稽之谈!我这辈子也没读过这种废话连篇的文章!”
“哪篇文章?”歇洛克·福尔摩斯问。
“喏,就是这篇。”我一边吃早餐,一边用椭圆形小匙指着那篇文章说,“我想你已经读完了,因为你用铅笔作了记号。我不否认这篇文章写得挺巧妙,可读后还是不免让我生气。这套理论显然是某个无所事事的闲人躲在自己书斋里杜撰出来的谬论!太不切实际了。我倒愿意把他关进地铁三等车厢里,让他猜出车厢里所有乘客的职业。我愿下一千对一的赌注!”
“那你一定会赔个精光!”福尔摩斯平静地说,“那篇文章的作者就是我。”
“是你!”
“是的。我的观察和推理能力很强。我在文章中陈述的那套理论,在你看来是异想天开,可的确非常实用。而且我自己就是靠它挣面包和奶酪的。”
我脱口问道:“这怎么可能?”
“哦,我有自己的职业。我想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从事这一行业。我是一名咨询侦探,但愿你能理解这一行业的意义。伦敦有许多政府侦探和私家侦探,当这些人办案遇到麻烦时就来找我,我会想方设法找到所需的线索。他们把所有的证据摆在我面前,我呢,则借助于自己对犯罪历史的知识,一般能够纠正他们的错误。犯罪行为都有其相似之处;假如你熟悉一千件案例的细节,却不能澄清第一千零一件的话,那才叫奇怪呢。雷斯垂德先生是个颇有名气的侦探,他最近被一桩伪造案弄得糊里糊涂,所以不得不来找我。”
“那其他的人呢?”
“他们大部分是私家侦探社的人差遣来的。他们都遇到了难题,需要有人指点,我听取他们对事情经过的叙述,他们则听取我的评论和建议,我就对此收取费用。”
“你的意思是说,尽管别人亲眼目睹事件的所有细节,解决起来却束手无策,而你却闭门不出就能使这些难题迎刃而解吗?”
“情况的确如此,我在这方面有直觉。偶尔也会出现一些较复杂的案子,那我就得忙碌一阵子,亲自去查访一番。要知道,我有许多特殊知识,可以用来解开这些谜团,而且能轻易地解决问题。那篇文章中讨论的推理的原则,让你很鄙视,但对我的实际工作却是无价之宝。敏锐的观察力是我的第二天性。我们俩第一次见面时,我说起你是从阿富汗来的,你那时似乎还很惊讶。”
“肯定有人告诉过你。”
“绝对没有。我当时一看就断定你是从阿富汗回来的。由于长年养成的习惯,当时一长串的想法飞快地掠过我的脑海,我几乎没有意识到其中的步骤就下了结论。可是,这过程中还是有一定的顺序的,我推理的过程是这样的:‘这位先生是从事医务工作的,但又具有军人的风度,那显然是位军医。他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的脸晒得黝黑,而从他白皙的腕部又可看出那不是他本来的肤色。从他憔悴的脸色分明可见他历尽艰辛并受尽病魔的折磨。他的左臂受过伤,因为他的左臂有点僵硬而且有些吃力。试问,在哪个热带地区,一个英国军医可能历尽千辛万苦而且致使手臂受伤?很明显是在阿富汗。’这一长串的思考发生在一秒钟之内。然后我就对你说你是从阿富汗回来的,当时你非常惊讶。”
我笑着说:“你这么一解释,事情就简单多了。你让我联想起埃德加·爱伦·坡 笔下的人物—侦探杜宾。我真没想到现实生活中居然也有这样的人存在。”
福尔摩斯站起身来,点燃烟斗说:“毫无疑问,你以为把我比作杜宾实在是抬举我了。可我认为,杜宾不过是个技艺拙劣的侦探。他要沉默一刻钟后才能一语道出朋友的心事,这伎俩未免太浅薄了。的确,他是有些分析天才,但绝对不是爱伦·坡所想象的那种奇才。”
我又问他:“那你读过加波利奥的作品吗?你认为勒高克这个人物怎么样?算得上是个侦探吗?”
福尔摩斯挖苦地哼了一声说:“勒高克也是个笨头呆脑的可怜家伙,”
他的语调颇为不满地又说,“他只有一点值得称道,那就是他过人的精力。这本书着实让我厌烦透了。其实书中的问题关键就在于如何找出不知名的罪犯。我可以在二十四小时内解决这个问题,但勒高克却花了六个来月的时间。这么长的时间足以写出一本侦探教科书,供侦探们学习如何避免犯错误。”
我钦佩的两个人物居然这样让他瞧不上眼,心里十分窝火。我走到窗前,站在那儿望着下面热闹的街道,自言自语地说:“这家伙可能真的非常聪明,可也未免太自高自大了!”
福尔摩斯牢骚满腹地说:“这些日子没有发生什么案件,没有罪犯可分析,那要干我们这一行人的头脑作什么?我深知自己的头脑足以使我功成名就。古往今来,无人像我一样对刑侦方面做过如此深入的研究,更不会有我这般高的天赋,可结果又如何呢?现在居然没有案子让我施展才华。充其量也只有一些拙劣幼稚的犯罪行为,其动机也太显而易见了,就连苏格兰场的警探也一眼能看破。”
我对于他话语中自命不凡的腔调余怒未消,于是想最好换个话题。
“不知道这个人在找什么?”我指着一个体格健硕,衣着普通的人问。
那人正在街对面慢慢地走着,神情焦虑地看着门牌号码,他手中拿着一个蓝色的大信封,显然是个送信的。
“你是说那个退役的海军陆战队中士吗?”福尔摩斯说。
我心里暗自想:“又开始夸夸其谈了。他明知我无法证实他的揣测正确与否。”
这个念头刚在我脑际闪过,我就看见我俩注视的那个人瞧见我们的门牌号码,快步从街对面跑了过来。紧接着传来一阵敲门声,楼下响起低沉浑厚的嗓音和上楼梯的沉重的脚步声。
那人走进屋子后就把信递给我的朋友,说:“这封信是给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
这恰好是杀杀他傲气的机会。刚才他信口开河,压根儿想不到眼下这结果。我用很温和的语调问:“小伙子,请问你从事什么职业?”
“门卫,先生。”那人粗鲁地回答道,“我的制服送出去浆补去了。”
“以前是做什么的?”我问道,一面幸灾乐祸地看着福尔摩斯。
“中士,先生,我在皇家海军陆战队轻步兵中队服过役。先生,您没有回信吗?那好吧,先生。”
他的脚跟并拢,抬手敬了个礼,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