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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嘴汉子

以塞亚·惠特尼是圣乔治大学神学院已故院长伊莱亚斯·惠特尼的兄弟。

他整日沉溺于鸦片,而且烟瘾特别大。据我所知,他在大学读书时,由于读了英国作家德·昆西的作品中对梦幻和激情的描写,于是就突发奇想,跃跃欲试,把烟草在鸦片酊里浸泡后再吸食,以期产生同样的效果。正是这种愚蠢的怪念头才使他染上了这一恶习。他和许许多多的人一样,后来才意识到这样做真是上瘾容易戒除难。因此,他在随后的多年中,一直深陷其中,难以自拔。他的亲朋好友对他既深恶痛绝,又不无怜惜。他的那副模样至今仍然历历在目—脸色苍黄憔悴,眼皮耷拉着,两眼黯淡无神,身体在一把椅子上蜷缩成一团,活活一副落魄王孙的倒霉相。

一八八九年六月的一个夜晚,正值一般人感到睡意袭来,开始打哈欠,抬头看钟点的时候,有人按响了我的门铃。我随即从椅子上坐起身来,而我妻子则把她的针线活往膝盖上一放,脸上露出不太乐意的表情。

“有患者!”她说道,“你又得出诊了。”

我不禁叹了一口气。我刚刚出诊回来,忙了一整天,浑身上下疲惫不堪。

我们听到开门声和急促的说话声,接着传来一阵快步走过地毯的声响。

忽然,我们的房门被打开,走进来一位女士。她身着深色毛料服装,头蒙黑纱。

“请您一定原谅,这么晚了我还来打搅您,”她开口说道,随即她突然失去自制,向前跑了几步,搂着我妻子的脖子,伏在她的肩头抽泣起来。“噢!我有多倒霉呀!”她哭着说,“要是有人能帮帮我该多好啊。”

“哎呀,”我妻子说着掀开她的面纱,“这不是凯特·惠特尼吗?凯特,你可把我给吓坏了!你进来的时候,我怎么也想不到是你呀。”

“我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所以就直接跑来找你。”这样的事在我们家已司空见惯。人们有了什么犯愁的事,就如同黑夜里的鸟儿扑向灯塔那样,跑来找我妻子,以期获得慰藉。

“你光临寒舍,真叫人高兴。现在,你得喝点儿稀释了的酒,在这儿舒舒服服坐一会儿,过会儿再跟我们说一说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要不然我先打发詹姆斯去就寝,你看好吗?”

“哦,不用,不用。我还需要得到大夫的指教和帮助呢。是关于以塞亚的事儿。他已经两天没回家了。我为他都快被吓死了!”

我作为一名医生,我妻子作为她的老朋友和老同学,听她跟我们诉说她丈夫给她带来的种种苦恼,这绝不是第一次了。每一次,我们都搜肠刮肚,尽量找些话来安慰她,诸如,她知道她丈夫在哪里吗?我们有可能替她把他找回来吗?

这一次看起来好像有可能。她得到了确切的消息:近来,她丈夫烟瘾一发作,就跑到伦敦城最东边的一个鸦片烟馆去过瘾。他虽然常常在外面放荡,可是直到目前为止,还从来没有超出过一天。到了晚上,他就抽搐着身子,骨头像散了架似的回到家中。但是,这次已经四十八小时了,仍不见他的踪影,不知他是着了什么魔。这会儿,他准是和那些码头上的社会渣滓一块儿,正躺在那个烟馆里,吞云吐雾般地抽鸦片呢,或者正在那里酣睡,以便从鸦片所产生的作用中缓过神来。在那里一定能找到他,她对此确信无疑。那地方就是厄朴天鹅巷里的“黄金酒吧”。可是,她该怎么办呢?她这样一位年轻羞怯的女子,怎么好走进那种地方,再把自己的丈夫从一群恶棍中拽走呢?

情况就是如此,而且要把他弄回来,也不可能还有其他的办法。难道我不能陪她去吗?可是,我转念一想,她又何必非去不可呢?我是以塞亚·惠特尼的医药顾问,因此我对他有同样的影响力。倘若我独自前往,或许还能处理得更好一些。我答应她,如果他真是在她告诉我的那个地方,我就会在两个小时之内,雇辆出租马车把他送回家。于是,我十分钟以后就离开了我那把扶手椅和舒适惬意的客厅,乘坐一辆双轮双座马车向东疾驰。一路上,我心里觉得这趟差事可够荒唐的,然而,后来才真正显示出那是何等的荒唐。

确实,探查之初,我并没有遇到多大困难。厄朴天鹅巷是一条污秽的小巷,隐没于高大的码头建筑物后面。这些建筑物位于伦敦桥东,沿河北岸而建。在一家廉价成衣销售店和一家杜松子酒店之间,有一条陡峭的阶梯,直通一个类似洞穴口般黑漆漆的豁口。在那里,我发现了我搜寻的那家烟馆。

我吩咐马车停在那里等我,然后就顺着阶梯而下。阶梯石级的中部,已被川流不息的醉汉们踩踏得凹陷不平。烟馆的门上悬挂着一盏油灯,灯光闪烁不定。借着灯光,我摸到门闩打开了门,然后走进一个又深又矮的房间。房间里烟雾弥漫,浓重得呈棕褐色;靠墙处摆放着一排排的木榻,看上去就好像是运送移民船只前甲板下的水手舱。

透过微弱的灯光,可以隐约瞥见木榻上东倒西歪地躺着一些人,样子奇形怪状:缩着肩膀,蜷曲着腿,向后仰着头颅,朝天翘着下颌。他们黯然失神的目光从四下里望着新来的顾客。在黑影中闪现着红色光点,而且一会儿大一会儿小,忽明忽暗。这是金属烟斗中燃烧着的鸦片被断断续续地吸食的情景。多数人安安静静地躺着,也有些人嘟嘟囔囔地自言自语,还有些人在一起交头接耳,他们低沉而单调的说话声听起来古里古怪;这些人有时滔滔不绝,有时又戛然而止,各自嘀嘀咕咕地谈论着自己的心事,而对旁人跟他说的话充耳不闻。在房间的尽头,有一个小炭火盆,炭火熊熊。盆旁有一只三条腿的木凳,上边坐着一个又瘦又高的老头儿,只见他双拳托腮,两肘支在膝盖上,眼睛凝视着炭火。

我走进屋时,一个面无血色的伙计兴冲冲地跑上前来,这个伙计是个马来人。他一边递给我一杆烟枪和一份鸦片,一边招呼我到一张空木塌上去。

“谢谢你。我不会待多久,”我对他说,“我有一位朋友在这里,就是以塞亚·惠特尼先生,我想找他说句话。”

我听到右边有响动和呼喊声。透过暗淡的灯光,我瞧见惠特尼正睁大两只眼睛盯着我。他蓬头垢面,脸色苍白,憔悴不堪。

“我的天哪!原来是华生!”他对我说。他的反应显得可怜巴巴的,每根神经都十分紧张。“嘿,华生,几点了?”

“快十一点了。”

“哪天的十一点?”

“星期五,六月十九日。”

“我的天!我原以为是星期三。不对,今天是星期三,你干什么要吓唬人?”他垂下头,把脸埋在双臂之间,号啕大哭起来。

“伙计,我跟你说,今天的确是星期五。你太太这两天一直在等着你回家呢。你应当为自己感到羞愧!”

“我的确感到羞愧。可是,华生,你怎么糊涂了呀?我来这儿才待了几个小时,只抽了三锅,四锅—我记不得抽了多少锅了。不过,我要跟你一块儿回家。我不该让凯特为我担惊受怕,我可怜的小凯特啊!扶我一下!你雇马车来了吗?”

“雇了,正等着呢。”

“那好,我就坐这辆马车走。不过,我一定欠了账。华生,替我看看欠了多少。我现在一点儿精神也没有,根本照顾不了自己。”

我穿过两排木榻之间的狭窄过道,屏息敛气,以免闻到鸦片燃烧时发出的那种令人作呕和头晕目眩的臭气,并四下寻找掌柜的。我走过坐在炭火盆旁的那个高个子男人时,觉得有人猛然拉了一下我上衣的下摆,还听到有人低声说:“从我这儿走过去,再回头看我。”这话我听得清清楚楚,真真切切。于是,我低头看了看。这话只能出自我身旁那个老头之口,可是,他此时和刚才一样,仍然聚精会神地坐在那儿。他瘦骨嶙峋,满面皱纹,弯腰驼背,老态龙钟,双膝间耷拉着一杆烟枪,好像是因为他疲乏无力而从他手里滑落下去似的。我朝前走了两步,回头看了一眼,不觉大吃一惊,我极力克制才没有失声喊叫出来。他已经转过身来,面对着我,因此,除了我,谁也看不到他的脸。他的身躯已经伸展开了,脸上的皱纹也已消失,昏花无神的两眼复又炯炯有神。他坐在炭火盆旁,望着目瞪口呆的我咯咯地笑个不停。

此人不是别人,竟是歇洛克·福尔摩斯。他朝我挥了挥手,示意我到他身边去。随即,他又转过身去,侧面对着众人,再次现出一副老态龙钟的模样:弯腰驼背,哆哆嗦嗦,嘀嘀咕咕。

“福尔摩斯!”我压低声音对他说,“你到这个烟馆来究竟想干什么?”

“尽量小点声,”他回答我说,“我耳朵一点儿也不背。请你行行好,把你那位瘾君子朋友打发走,我很高兴在这儿和你聊几句。”

“我雇的马车还在外边呢。”

“那就请你让他坐这辆马车回家吧。你对他大可放心,他看上去已经精疲力竭,不会再去惹事生非了。我建议你再写个便条,托马车夫捎给你太太,说你又要和我同甘共苦了。请你在外面等着,我过五分钟就出来找你。”

拒绝歇洛克·福尔摩斯的任何恳求都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他的恳求总是极其明确,而且提出的方式又总是那么巧妙。我倒也觉得,惠特尼只要一上了马车,我实际上就可以交差了。至于余下来的时间,有机会与我的朋友携手经历一次惊心动魄的探奇涉险,那是再好不过的事了,而这对他来说,已是家常便饭。我很快就写好了便条,替惠特尼付了账之后,就领着他出来坐车,看着他乘车消失在夜色之中。随后,只见一个老翁从烟馆里走了出来,于是,我就和歇洛克·福尔摩斯肩并肩地行走在大街上了。他驼着背,深一脚浅一脚地蹒跚而行。走过了两条街道后,他迅速地朝四周看了看,然后挺直了身躯,发出一阵尽情的欢笑。

“华生,我看,”他对我说,“你会以为我除了注射可卡因和其他一些无伤大雅的毛病以外,又添了一个抽鸦片的癖好吧。你从医学角度对我的那些小毛病并不反对吧。”

“看到你去那种地方,我当然是大吃一惊。”

“不过,在那种地方看到你,我更是大吃一惊。”

“我是去找一位朋友。”

“我可是去找一个敌人的!”

“敌人?”

“是的,是我的一个不共戴天的仇敌,或者说,是我的一个当然的捕获物。简单地说,我眼下正在进行一场非同寻常的探查,希望从这些烟鬼的胡言乱语中发现一点儿线索。这种做法我以前也用过。倘若我在那个烟馆里被人认出来,那我的性命可就危险了。为了侦探工作的需要,我以前曾经去过那家烟馆,惹恼了开烟馆的拉斯卡那个无赖,扬言非找我报仇不可。那所房子位于保罗码头附近的拐角处,房后有一个活板门,它能讲出一些离奇的故事,这些故事经年累月地发生在那里,而且发生在月黑风高的夜晚。”

“什么!你莫非说的是些死尸?”

“嗯,是死尸。华生,假如在那家烟馆里被搞死的倒霉蛋每人给我们一千英镑的话,我们可就发大财了。在沿河这一带,那是个杀人不眨眼的谋财害命之所,因此,我很担心内维尔·圣克莱尔,恐怕他是进得去,出不来。不过,我们的圈套应当就设在此处!”他说完后将两个食指放在上下牙齿之间,吹出尖声的口哨。作为信号,远处也响起同样的哨声,接着就听到一阵辘辘的车轮声和哒哒的马蹄声。这时一辆高轩双轮轻便马车穿过昏暗的夜幕奔驰而来,两侧车灯射出两道金灿灿的灯光。这时,福尔摩斯对我说:“哎,华生,你和我一块儿去,好不好?”

“我不知道能不能帮得上忙。”

“噢,一个志同道合又值得信赖的人,总是能帮上大忙的。把案子记录在案的人就更没说的了。我在雪松园的房间有两张床铺。”

“雪松园?”

“是啊,那是圣克莱尔先生的房子。我进行侦查时就住在那里。”

“那在何处呢?”

“在肯特郡,离李镇不远。我们得坐车跑七英里的路。”

“我可是一无所知呀。”

“当然是喽,不久你就会了解所有的情况。上车吧!好了,约翰,就不麻烦你了。这是半克朗,拿着吧。明天十一点左右来找我。放开马缰绳吧,再见了。”

他挥鞭轻轻抽了马一下,马车就飞驰起来。我们穿过一条条昏暗的街道,街上空寂无人。路面渐渐地宽阔起来,最后我们飞也似的驶过一座两侧装有栏杆的大桥。桥下黑乎乎的河水缓缓地流淌着。远处,沉睡着一片旷野,到处堆放着砖和砂浆。万籁俱寂,只有巡逻警沉重而单调的脚步声,或者偶有一些留连忘返的狂欢作乐者,一边在夜色中赶路一边引吭高歌,狂喊乱叫,才打破死一般的寂静。一团阴云缓缓飘过天空,云缝中不时有一两颗星星闪烁着微弱的光芒。福尔摩斯在沉寂中驱车疾驰。他低垂着头,仿佛陷入了沉思。我坐在他的身旁,受好奇心的驱使,渴望知道他新接手的这个案子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竟然使他殚思竭虑;可又不敢打断他的思潮。我们驱车行驶了几英里,接近郊外别墅区的时候,他晃了晃身子,又耸了耸肩膀,接着点燃了烟斗,显出一副扬扬得意、自命不凡的神态。

“华生,你具有了不起的保持缄默的天赋,”他对我说,“这使你成为一个非常难得的伙伴。说实在话,和别人交谈,对我很重要;这是因为我自己的想法未必总是那么称心如意。当那位娇小可爱的女士今晚到门口来迎接我时,我真不知道该对她说些什么。”

“你怎么忘了,这个案子我一无所知。”

“我们到达李镇之前,我恰好有时间把本案的案情跟你说一说。这个案子看起来简单得出奇,但是,我却有点儿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毫无疑问,线索的确不少,但是我就是理不出个头绪来。华生,我现在就把这个案子简明扼要地讲给你听,也许你能在我困惑不解的时候,迸发出灵感的火花。”

“那么,我就洗耳恭听了。”

“几年前—确切地说,是一八八四年五月—有位腰缠万贯的绅士来到李镇,名叫内维尔·圣克莱尔。他购置了一座大别墅,把庭院布置得非常美观,过着挥金如土的豪奢生活。他渐渐地在邻里中结交了不少朋友,并于一八八七年娶了当地一个酿酒商的女儿为妻,生有两个孩子。他没有职业,但在几家公司有投资。通常,他早晨进城,下午五点十四分从坎农大街返回。

“圣克莱尔先生现年三十七岁,没有不良嗜好,堪称良夫慈父,而且深得人心。

“我还可以补充一句,据我们所查明的情况,目前他的全部债务高达八十八英镑十先令,而他在城乡银行的存款有二百二十英镑。因此,没有理由认为他会为经济而大伤脑筋。

“上周星期一,圣克莱尔先生动身进城的时间比平时要早得多。他在出发前说过,有两件要事需要办理,并且还说他会给小儿子买回一盒积木。喏,说来也巧,那天他出门后不久,他太太收到一封电报,电文大意是,她一直盼望的那只贵重小包裹已经寄到,请她到阿伯丁船舶运输公司办事处去取。

“熟悉伦敦街道的人都知道,这家公司的办事处位于弗瑞斯诺大街。这条大街有一条岔道通往厄朴天鹅巷,就是今晚你见到我的那个地方。圣克莱尔太太吃过午饭就动身进城了。进城后,她先在商店买了些东西,然后就去了那家公司的办事处,取出包裹,接着她返回车站,路过厄朴天鹅巷的时候,恰好是下午四点三十五分。你听明白了吗?”

“一清二楚。”

“你可能还记得,星期一那天特别的热,圣克莱尔太太边步履缓慢地走着,边四下张望,希望雇到一辆出租马车,因为她不太喜欢周围的那些街道。

“正当她朝着厄朴天鹅巷走去的时候,忽然听到一声喊叫,或者是哭号,同时发现她丈夫正从三楼的窗口朝下望着她,好像在召唤她,她顿时像触了电似的吓得浑身出冷汗。那扇窗子当时敞开着,她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他的脸,据她陈述,他看上去狂躁不安,样子非常吓人。他发狂般地向她挥着手,可是刹那间他就从窗口不见了,她觉得好像有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从他身后将他一把猛然拉了回去。女性所具有的敏锐目光使她一下子就发现了一个异常之处,他虽然穿的还是进城时的那件黑上衣,可是硬领和领带全不见了。

“她确信她丈夫准是出了什么事,于是顺着台阶飞奔下去。那所房子不是别的地方,恰恰就是今天晚上你发现我去过的那家烟馆。她跑过前屋,正准备上通往二楼的楼梯时,她在楼梯口遇到了我说过的那个无赖拉斯卡。这个无赖一把将她推了回来,随即又来了一个帮凶,是个丹麦人,把她从屋里推到街上。她心里充满了无尽的疑虑和恐惧,使她感到难以忍受,于是慌慌张张地沿着小巷奔跑着。万万想不到的是,她在弗瑞斯诺大街极为幸运地遇见了一位巡官和几名巡捕,他们正准备去值勤。那位巡官和两名巡捕随她回到烟馆;尽管烟馆老板再三阻挠,他们还是进入了刚才看到圣克莱尔先生的那个房间,可是没有发现任何他在那里待过的迹象。事实上,在整个楼上,只看见一个似乎住在那里的面目可憎的瘸子,再没见到任何其他人。

“这个家伙和拉斯卡那个无赖指天誓日地声称,那天下午没有任何人到过那间前屋。他们矢口否认,弄得巡官无所适从,差点儿认为是圣克莱尔太太看错了人。正在这时,她突然一声大叫,猛地扑在桌子上放着的一只小松木盒子上,接着一下子把盒盖掀开,哗啦一声,倒出来一大堆儿童玩的积木。这是他答应过要带回家去的玩具。

“这一发现,加之那个瘸子显得特别惊慌失措,使得巡官意识到事态严重。于是,他们对所有的房间都进行了仔细的检查,结果表明发生了一起令人诅咒的犯罪案件。那间前屋作为客厅,陈设简朴,通向一间小卧室。这间卧室正对着一处码头的后面。码头和卧室窗户之间是一条狭长地段,退潮时干干的,涨潮时则为河水所淹没,水深至少达四英尺半。卧室窗户很宽敞,由下边打开。在检查这个房间时,他们发现窗框上血迹斑斑,而且地板上也有几滴。在检查前屋时,他们猛然拉开一面帷幕,结果发现圣克莱尔先生的全套衣服都在帷幕的后面,只缺他的那件上衣。他的靴子、袜了、帽子和手表,都在那里呢。在所有这些衣服上没有发现任何暴行的痕迹,也再没有见到圣克莱尔先生待在那里的任何其他迹象。很明显,他一定是从窗户出去的,因为没有查出还有别的出口。从窗框上那些不祥的血迹来看,他游泳逃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这幕悲剧发生时,潮水已经涨到了顶点。

“现在我再说说那几个歹徒,他们看来与这个案子直接有牵连。拉斯卡是个出了名的坏蛋,劣迹昭彰,不过,根据圣克莱尔太太的陈述,她丈夫出现在窗口后仅仅过了几秒钟,他就站在楼梯口了。因此,他顶多是这桩犯罪案件的一个同谋。他竭力为自己辩白,说他对所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并且一再表示,他对楼上的房客休·布恩的所做所为根本不了解,也无法解释为什么那位下落不明的先生的衣物会出现在前屋。

“烟馆老板拉斯卡的情况就是这些。再说一说那个阴险歹毒的瘸子。他住在烟馆的三楼,最后看到圣克莱尔先生的人肯定就是他。他叫休·布恩,相貌丑陋不堪,到伦敦老城常来常往的人对此无不知晓。他以行乞为生,为了躲避警察的管制,佯装卖蜡杆火柴的小贩。你也许已经注意到了,一走进针线街,靠左边有个小墙角,他每天就盘着腿坐在那里,膝上放着几盒火柴。

“他把一顶油腻腻的皮帽子放在他跟前的人行道上,人们见他长着一副令人哀怜的模样,纷纷解囊布施,小钱就像雨点般落到那顶帽子里。在我打算了解他的行当之前,我就曾不止一次地观察过这个家伙,他眨眼之间就弄到了不少钱,我不无惊讶。你看,他的长相非常引人注目,打他面前路过的人,没有哪个人不瞧他一眼。一头红发乱蓬蓬的;苍白的面孔被一块令人生畏的伤疤弄得丑陋不堪,而且这块伤疤一收缩,他的上嘴唇就卷起来;下巴长得像个哈巴狗似的;两只黑眼睛目光犀利,他的眼睛与头发的颜色形成了鲜明的对照。这一切都使他有别于普通的乞丐,同时,他的智力超群,不论过路的人把什么破烂东西扔给他,他都能应付自如。我们现在已经了解到,他就是烟馆里的那个房客,而且也是最后一个目睹我们正在寻找的那位先生的人。”

“不过是一个瘸子吗!”我说道,“光是他自己能把一个年轻力壮的男子汉怎么着?”

“他走起路来一瘸一拐,是个残废人不假,但是,在其他方面,他看上去却是不可等闲视之、深悉世事之辈。华生,从你的医学经验出发,你无疑会发现,一个肢体有缺陷,其他的肢体往往格外健壮,从而使之得到补偿。”

“请你继续说下去。”

“圣克莱尔太太一见到窗框上的血迹,就晕了过去。由于她即使留在现场也无助于他们的侦查工作,所以她随后由一位巡捕用马车护送回家。巴顿巡官负责本案,他将房屋上上下下仔细察看了一番,但没有发现破案的任何线索。他当时有个失误,就是没有立即逮捕休·布恩,从而使他获得了几分钟的时间,可能与他的狐朋狗党拉斯卡串供。不过,这个失误很快就得到了纠正:他被逮捕并受到搜查;但是没有发现任何可能将他定罪的证据。他衬衫的右袖子上的确有一些血迹,可是他边指着左手的无名指靠近指甲处的伤口,边解释说,血是从伤口流出来的。他还补充说,刚才他曾到窗口去过,那里发现的血迹毫无疑问也是从他伤口滴落的。他一口咬定,说他不曾见过圣克莱尔先生,并且信誓旦旦地表白,衣物出现在他的房间,他同警方一样感到大惑不解。至于圣克莱尔太太声称她亲眼看到她丈夫出现在窗口,他断言她要么是疯了,要么是白日作梦。后来,尽管他扯着嗓门喊冤枉,还是被带到了警察局。同时,那位巡官留在了那所房子里,希望退潮后可能查找到某些新线索。

“真的还查找到了!但是,在那片泥滩上,他们并没找到他们生怕找到的东西。他们找到的是圣克莱尔的上衣,而不是他本人。退潮后,那件上衣很显眼地出现在泥滩上。你猜猜,他们在他上衣的口袋里发现了什么?”

“我猜不出来。”

“对,我一想你就猜不出来。他的每个衣袋里都塞满了一便士和半便士的硬币—四百二十一个一便士的硬币,还有二百七十个半便士的硬币。难怪这件上衣没有被潮水卷走。不过,人的尸体就另当别论了。退潮时,那所房子和码头之间的水势汹涌澎湃。看来情况很可能是这样,这件沉甸甸的上衣没被潮水卷走,而那具一丝不挂的尸体却被卷进河里去了。”

“可是,你刚才说过,他其余的衣服都是在那个房间里发现的,难道他只穿着一件上衣不成?”

“不是的,先生。不过,这些事也许可以自圆其说。假定布恩这个家伙把内维尔·圣克莱尔推出窗外,但是没有任何人亲眼目睹这个过程。然后他会干什么呢?很自然,他马上就会想到,必须把那些衣服处理掉,以免暴露真相。他一把抓起那件上衣,正朝窗外扔的当儿,他可能会意识到,这件上衣不会下沉,而是会随着潮水漂浮。这时,他已听到那位太太要强行上楼,楼下传出扭打吵闹声;也许他的同谋拉斯卡已经告诉他,一批警察正风风火火从街上赶来。在这种形势下,他几乎没多少时间了,需要分秒必争。于是,他一下子冲到藏钱的秘密之处,这些钱是他行乞多年日积月累攒起来的。他大把大把地把硬币尽量往衣袋里塞,为的是确保上衣能沉到水里去。他把上衣扔了出去,要不是听到楼下传来急促的脚步声,他还会把其他几件衣服一起扔下去。等到警察出现的时侯,他刚刚来得及把窗子关上。”

“你这番话听起来不无道理。”

“既然目前没有更好的解释,我们暂且就从这个假设出发吧。我刚才已经说过,警察逮捕了布恩,并把他带到了警察局,但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他以前有过前科。多年来,人们都知道他以行乞为生,但他好像也安分守己,从不惹事生非。目前的情况就是这样,而我们要解决的问题是:内维尔·圣克莱尔待在烟馆里干什么呢?他在那里的时候遇到了什么不测?他现在又身在何处?休·布恩与他的失踪有何干系?坦率地说,在我办过的案子中,还没有一起像本案这样,乍一看可真是简单,而实际上却困难重重。”

就在歇洛克·福尔摩斯详细地讲着这一连串稀奇古怪的事情的时侯,我们的马车旋风般飞驰在这座大城市的郊区,不久郊区边缘几座零零落落的房子就抛在身后了。接着马车行驶在一条两旁有篱笆遮拦的乡村土路上,经过两个稀稀落落的村庄时,福尔摩斯刚好讲完。我们发现还有几家窗户透出微弱的灯光。

我的伙伴对我说:“我们现在已经到了李镇的郊区。我们短短的行程竟路过了英格兰的三个郡县,从米德尔赛克斯出发,路过萨里郡的一隅,最后来到了肯特郡。看到树丛中的灯光了吗?那就是雪松园。我可以肯定,那盏灯旁坐着的那位女士,忧心如焚,着急地竖起了耳朵,早已听到了马蹄的哒哒声。”

我问他:“可是你为什么不在贝克街办这个案子呢?”

“因为有许多调查必须在这里进行。圣克莱尔太太非常客气,已经安排了两个房间供我使用。你可以放一百个心,对我的朋友兼同事,她一定会热忱欢迎的。华生,我现在真怕见到她呀,因为我没有带来任何有关她丈夫下落的消息。我们到了。吁!吁!”

马车停在了一座大别墅前,别墅的四周环绕着庭院。一个小马倌跑了过来,拉住缰绳。跳下车后,我跟着福尔摩斯走过一条弯弯曲曲的碎石小道,来到屋前。我们走近的时侯,房门砰的一声开了,门口站着一位金发碧眼的女士。她身材娇小,穿着一身浅色细纱布的衣服,衣领和袖口处镶着少许粉红色蓬松透明的薄纱边。她在明亮的灯光辉映下,亭亭玉立,一手扶着门,一手半悬在空中,神色急切。她探着身子,仰着头,双唇微张,两眼带着询问的目光急切地望着我们。她的站姿犹如一个大大的问号。

她大声喊道:“怎么样?怎么样?”看到我们是两个人,她先是充满希望地喊了一声,可是看到我的伙伴摇了摇头、耸了耸肩,旋即便痛苦地呻吟一声。

“没有好消息吗?”

“一点儿都没有。”

“坏消息也没有吗?”

“没有。”

“谢天谢地!请进来吧。你们足足忙了一整天,肯定累了吧?”

“这位是我的朋友,华生医生。他在我接手的好几起案子中,可帮了我的大忙。这回碰巧我又可以请他来和我一起进行调查。”

她热情地握着我的手说:“我很高兴见到您。如果你们考虑到这个打击对我们是多么突然,那么我相信我们招待不周的地方,你们一定能包涵。”

我说:“亲爱的太太,我当兵多年,身经百战,已经习惯于随遇而安;即便不是这样,您也不必这样客气。如果我能为您或者我的朋友助一臂之力,那我会感到十分高兴。”

随后,我们走进一间灯火通明的餐厅,餐桌上摆着冷餐。那位太太说:“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我很想直截了当地问您一两个问题,恳请您能坦率地回答我。”

“当然可以,夫人。”

“对我的情绪您不必多虑。我不是一个歇斯底里的人,也不会动不动就晕过去。我只是希望能听听您的肺腑之言。”

“在哪一方面?”

“请您说真心话,您认为内维尔还活着吗?”

这个问题好像让歇洛克·福尔摩斯很是为难。“请您实话实说!”她又说道。这时,福尔摩斯正仰坐在一把柳条椅里,而她则站在地毯上,目光热切地望着他。

“请您实话实说!”她又说道。

“那么,夫人,坦率地说,我认为不是这样。”

“您认为他已经死了?”

“是的。”

“被人害死了?”

“这不好说,但可能是这样。”

“他是哪一天遇害的?”

“星期一。”

“那么,福尔摩斯先生,也许您可以解释一下,我怎么会在今天收到他的来信呢?”

听了这话,歇洛克·福尔摩斯像触了电一样,从椅子上一跃而起。

“你说什么?”他大声嚷道。

“没错,今天。”她微笑着站在那里,手里举着一张小纸条。

“可以给我看一看吗?”

“当然可以。”

他急切地一把将纸条从她手里夺了过来,麻利地在餐桌上摊开,然后把灯挪过来,聚精会神地查看着。我已经离开座位站在他的身后,越过他的肩膀盯着那张纸条看。信封纸质特别粗糙,上面盖着格雷夫森德的邮戳和当天的日期,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前一天的日期,因为这时早已过了午夜。福尔摩斯喃喃地说:“笔迹可真潦草!夫人,这肯定不是您丈夫的笔迹。”

“对,可里面的信是他写的。”

“我还觉得,不管信封是谁写的,这个人一定得去问地址。”

“那您是怎么知道的?”

“您看,这名字是用黑墨水写的,自己干了。信封上其他的字呈灰黑色,这表明写过后用吸墨纸吸过。如果是一气呵成,然后再用吸墨纸吸过,那么有些字就不会出现深黑色。这个人一定是先写上名字,过了一会儿再写地址,这只能说明他不熟悉这个地址。这当然是件不值一提的小事,但正是小事才至关重要。现在我们就来看看这封信吧!哈哈!信里还夹了一样东西呢!”

“是的,里面有一枚戒指,是他的图章戒指。”

“您能肯定这是您丈夫的笔迹吗?”

“是他的一种笔迹。”

“一种?”

“是他急急忙忙写东西时的笔迹。这和他平常的笔迹不同,但我完全认得出来。”

“亲爱的:不要为我而担惊受怕。一切都会平安无事的。大错已铸成,纠正也许需要一些时日。请耐心等待。—内维尔”

“这封信用铅笔写就,写在一张八开本书籍的扉页上,纸上没有水纹。今天由格雷夫森德寄出,寄信人的大拇指很脏。哈哈!信封盖是用胶水粘住的,要是我没有弄错的话,用胶水封这封信的那个人,还一直嚼着烟草。太太,您敢肯定这是您丈夫的亲笔吗?”

“十分肯定。这封信是内维尔写的。”

“而且还是今天从格雷夫森德寄出的。好了,圣克莱尔太太,现在已经云开雾散,但是我不愿贸然地说危险已经烟消云散。”

“可是他一定还在人世,福尔摩斯先生。”

“除非这封信不是一种误导我们的巧妙伪造。那只戒指毕竟证实不了什么,也可能是从他手上摘下来的。”

“不是的,不是的;这是、这是、这就是他的亲笔呀!”

“那太好了。不过,也许是星期一写的,而今天才寄出。”

“有可能。”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在这期间可能发生许许多多的事件。”

“噢,福尔摩斯先生,您可不要给我泼冷水啊。我心里清楚他平安无事。我们夫妻之间存在一种非常敏锐的感应力,万一他遭遇不测,我会感应到的。

“我最后见到他的那一天,他在卧室里割破了手。我当时正在餐厅里,但心里确定无疑地感到,准是出了什么事,于是立即跑上楼去。您想啊,对这样一件鸡毛蒜皮般的小事,我都能有所反应,要是他遇害了,我怎么可能毫无感应呢?”

“我经历的事太多了,不会不晓得一位女性所获得的印象,可能比一位分析推理专家所推断出的结论更有价值。的确,您从这封信里得到了一个强有力的证据,可以证实您的想法。可是,倘若您丈夫尚在,而且还能够写信的话,那他为什么待在外边而不回家呢?”

“我猜不出这是为什么。真是不可思议。”

“他星期一离开您时,没有对您说什么吗?”

“没有。”

“您发现他在厄朴天鹅巷,是否感到大吃一惊呢?”

“非常吃惊。”

“那扇窗子是开着的吗?”

“是的。”

“那么,他可能还招呼过您?”

“可能。”

“我猜想,他是不是仅仅发出了含含糊糊的喊叫声?”

“是的。”

“您认为他在呼救吗?”

“是的,他还挥动着双手呢。”

“可是,那也许是一声惊叫。他在那里意外地见到您,也许惊愕得猛地举起了双手。”

“有可能。”

“您认为他是被人硬拉回去的吗?”

“他一下子就无影无踪了。”

“他也许是突然跳了回去。您见没见到房间里还有别的人?”

“没有,可是那个长相丑陋的家伙承认他曾去过那里,还有那个拉斯卡当时就站在楼梯口。”

“的确如此。您看见您丈夫时,他还是穿着平日那身衣服吗?”

“是的,但没看见他的硬领和领带。我清清楚楚看到他裸露着脖子。”

“他以前是否提到过厄朴天鹅巷?”

“从来没有。”

“你发觉他有抽鸦片的迹象没有?”

“从来没有。”

“圣克莱尔太太,谢谢您。我想弄得一清二楚的要点就是这些。现在我们得吃点儿晚饭,然后去就寝,明天我们可能要忙碌一整天。”

用完晚餐,我们来到一间宽敞舒适的房间,里面安放着两张床铺,供我们使用。那天晚上一路奔波劳顿,我感到疲惫困乏,所以马上就上床休息了。

但是,歇洛克·福尔摩斯与我却大相径庭,要是他头脑里萦绕着一个尚未解决的问题,他就会连续几天、甚至一个星期废寝忘食,反反复复地考虑思索,重新梳理已经掌握的各种案情,从各个不同的角度进行审视,直至水落石出,真相大白,或者深信自己搜集的有关材料尚不充分,才肯罢休。我很快就发现,这次他又要通宵达旦了。他脱掉上衣和马甲,然后穿上一件宽大的蓝色睡衣。接着,他在房间里忙活起来,将他床上的枕头,还有沙发及扶手椅上的靠垫收集到一起,铺成了一个东方式的沙发。随后,他盘着腿坐在上面,面前摆放着一盎司劲儿很大的烟丝和一盒火柴。在幽暗的灯光中,只见他嘴里叼着一只欧石南根雕旧烟斗,两眼茫然地凝望着天花板的一角,嘴里吐出的蓝蓝的烟雾袅袅升腾,他泥塑木雕般一动不动地默默坐在那里,灯光恰好照射在他那山鹰般坚定的面孔上。他一直坐在那里,而我不久就进入了香甜的梦乡。他就那样坐了一个通宵,我大叫一声从梦中惊醒,睁开双眼才发现,夏日和煦的阳光已经照进我们的房间。他仍然叼着那只烟斗,烟雾缭绕,冉冉升腾,以致整个房间里到处都弥漫着浓重的烟雾,而我昨天晚上看到的那一大堆烟丝早已荡然无存了。

“华生,你醒了?”他问道。

“醒了。”

“早上我们赶着车去兜风怎么样?”

“好的。”

“那就穿衣服吧。这会儿还没人起床,但我知道那个小马倌睡觉的地方,我们很快就会把那辆轻便马车弄出来。”他一边说着一边咯咯地笑了起来,眼里闪烁着光芒,与昨晚那位冥思苦想的福尔摩斯判若两人。

我穿衣时,看了一眼手表。难怪还没人起床,才四点二十五分。我刚刚穿好衣服,福尔摩斯就跑回来告诉我说,那个小马倌正在套车。

“我想要检验一下我的一个微不足道的推测,”他说着穿上了靴子,“华生,我觉得,这会儿站在你面前的这个人,是整个欧洲里再愚蠢不过的一个白痴。我真该被人们一脚踢开,从这儿踢到查陵克罗斯去。不过,我感到我现在已经找到了侦破这个案子的关键所在。”

“在哪儿呢?”我微笑着问他。

“在盥洗室,”他回答说,“哎,是真的,我没开玩笑。”他看到我将信将疑的样子,就接着说了:“我刚刚去过那里。我已经把它带出来了,并且放在了手提旅行包里了。伙计,来吧,咱们看看它是否奏效。”

我们蹑手蹑脚地从楼上走下来,沐浴在明媚的晨曦中。马车已经套好,就停在路边,那个小马倌衣服尚未穿好,手牵缰绳站在那里正等着我们呢。

我们俩跳上马车,沿着通往伦敦的大道飞奔而去。路上有几辆满载蔬菜的农村大车,慢悠悠地朝城里走着,而路两旁一排排的别墅却犹如睡梦中的城市那般,仍然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儿声息,死气沉沉。

“这个案子在有些案情上显得挺离奇,”福尔摩斯说着抽了一鞭,马车迅疾飞奔起来,“我坦率地承认,我一度活像一只鼹鼠,什么都没看到,不过,学聪明虽然晚了些,但总还是胜过一点儿不学。”

进入了城区,我们行驶在萨瑞一带的街道上的时候,城里起床最早的人们,才刚刚睡眼惺忪地站在窗前望着外边的街景。我们驶过滑铁卢大桥路,越过那条河流,接着飞驰在威灵顿大街,然后向右来了个急转,就来到了彩虹街。那里的警察熟识歇洛克·福尔摩斯,当时在门口值勤的两个巡捕毕恭毕敬地向他行礼致意,接着其中一位拉住缰绳,另一位领着我们进去。

“谁值班?”福尔摩斯问道。

“先生,布拉兹特里特巡官值班。”

“啊,布拉兹特里特,您好啊。”这时一位身材高大魁梧的警官从石板铺的通道走了下来,只见他头戴一顶鸭舌帽,身着一件盘花纽扣夹克衫。“我希望和您单独谈一谈,布拉兹特里特。”

“好的,福尔摩斯先生。请到我的房间来谈吧。”这个房间不太大,看上去像个办公室,桌子上放着一大本分类登记簿,一部电话突出地安装在墙上。巡官在桌前落座。“福尔摩斯先生,我能为您做点儿什么?”

“我是为调查布恩才前来拜访的。这个乞丐被控与李镇的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的失踪有关。”

“对。他已经被押送到这里候审。”

“这个我听说过。他现在还关押在您这里吗?”

“关在单人牢房里。”

“他没闹事吧?”

“哦,他很守规矩。不过,这个无赖可脏透了。”

“脏透了?”

“是的,我们力所能及的就是逼他洗洗手,而他的脸黑得简直就像个补锅匠一样。哼,一旦他的案子定下来了,他就得遵守监狱的规定,定期洗澡。我想,您要是见了他,您一定会同意我的这个说法。”

“我很想见他一面。”

“是吗?这很容易。跟我来。您可以把手提包放在这儿。”

“不了,我想我还是随身带着它吧。”

“好吧,请跟我来。”他带着我们沿一条通道往下走,然后打开一道上了闩的门,从一段螺旋式楼梯下去,我们就来到了一个走廊,四周的墙用石灰刷得雪白,两侧各有一排牢房。“他就在右边第三个牢房,”巡官说道,“到了!”说着他悄悄地打开牢门上方的小拉门,朝里瞧了一眼。

“他还没醒呢,”他说道,“您可以看得清清楚楚。”我们两人从铁栅往里看去,只见这个囚犯正脸朝我们躺在那里,还在酣睡,呼吸缓慢而深沉。

他中等身材,穿着与他的行当相称的破衣烂衫,一件染色衬衣从他那件烂上衣的破洞中很扎眼地露了出来。他的确像巡官所说的那样,肮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但是他脸上的污垢却怎么也掩盖不了他丑陋可憎的相貌。一道宽宽的伤疤从眼角一直延伸到下巴,这块伤疤一收缩,他的上嘴唇就卷起来,三颗牙齿也就露了出来,那副样子活像一只龇牙咧嘴狂吠的恶狗。一头鲜亮的红头发乱蓬蓬的,遮住了两眼和前额。

“他是个美男子,是不是呀?”巡官说道。

“他的确需要洗个澡,”福尔摩斯说,“我有个主意,也许会使他同意洗个澡,而且我还自作主张,把洗澡用的家伙也带来了。”他一边说着,一边打开那只手提旅行包,拿出一块很大的洗澡用的海绵,这着实让我吃了一惊。

“嘻嘻!嘻嘻!您可真够逗的。”巡官咯咯地笑个不停。

“喏,如果您肯行个方便的话,请把牢门轻轻地打开,我们很快就会让他像模像样的。”

“可以,这有什么不行的呢?”巡官说,“他这副尊容不会给彩虹街看守所增光,对不对?”他把钥匙插入门锁的锁孔,牢门打开后,我们蹑手蹑脚地走进牢房。那家伙翻了一下身,接着重又进入梦乡。福尔摩斯俯下身,在水罐里把海绵蘸湿,然后在这个囚犯的脸上,上下左右使劲地擦了两遍。

“我来给你介绍一下,”他喊叫着说,“这位是肯特郡李镇的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

我活到现在也不曾见识过这样的场面。这个家伙的脸就好像剥树皮一样被海绵活活地剥下来一层。那个粗糙的褐色面孔已经无影无踪了!他横贯面部的那块令人生畏的伤疤和使他脸上露出一副可憎的冷笑的歪嘴也无影无踪了!他那一头乱蓬蓬的红发猛然一揪也掉下来了。此时此刻,坐在床上的竟是一个脸色苍白、愁眉苦脸、仪表优雅的男子,他头发乌黑,皮肤光滑。这时,他揉了揉双眼,睡眼惺松地凝神打量着周围,露出一副困惑不解的神情。

忽然间,他一下子意识到事已败露,突然尖叫一声扑倒在床上,把脸埋在枕头里。

“天哪!”巡官喊叫道,“他就是,没错,他就是失踪的那个人。我根据他的相片认出来的。”

听了这话,这个囚犯转过身来,摆出一副听天由命、满不在乎的架势。

“就算是这样,”他开口说,“请问,能指控我犯了什么罪?”

“指控你犯有谋杀内维尔·圣……哦,得啦,如果他们不把这个案子裁决为自杀未遂案,他们就不会指控你犯有这种罪,”巡官咧着大嘴笑着说,“哈哈,我当了二十七年的警察,这回可真该露脸了。”

“如果我是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那么,很显然,我就没有犯罪,因此,我现在显然是受到非法拘留。”

“没有犯罪,却犯了一个大错,”福尔摩斯说道,“你要是信得过你妻子的话,就会干得更漂亮些。”

“倒不是我妻子,而是我的儿女啊,”这个囚犯呻吟着说,“上帝保佑,我可不愿意他们耻笑我这个做父亲的。天哪!这件事说出去该多丢人啊!我可得怎么办呢?”

歇洛克·福尔摩斯坐在他身边的床上,和蔼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如果你把你的案子交给法庭来裁决,”福尔摩斯对他说,“不被张扬出去,当然就不大可能了。反过来说,如果你可以使警方确信,这个案件不足以对你提出指控,那么又怎么会非将案子的详情公诸于报端不可呢?我很有把握地说,布拉兹特里特巡官一定会把你向我们所做的陈述记录下来,并且提交给有关当局。这样一来,案子就根本不会交由法庭来处理了。”

“上帝保佑您!”这个囚犯充满激情地高声叫喊着说,“我宁可去坐大牢,唉,甚至宁可被处决,也不愿让我那苦不堪言的秘密成为家庭的污点,而留给我的孩子们。

“我不曾向谁诉说过我的身世,这回跟你们说还是头一次。我父亲是切斯特菲尔德的小学校长,我在那里受过一流的教育。我在青年时期,酷爱旅行,喜好登台演戏,后来在伦敦一家晚报当了记者。有一天,总编打算通过一组报道系统地反映大城市的乞丐生活,我就自告奋勇来提供这批稿件。这就是我一生历险的真正开端。我只有乔装打扮,沿街乞讨才能收集到辑写这些报道的材料。我当过演员,当然学会了各种化装秘诀;由于我的化装技巧出类拔萃,在演员中我曾名噪一时。这时我的造诣恰好可以派上用场。于是,我把脸涂上化妆品,为了尽可能地把自己弄成一副可怜相,我用一小条肉色的橡皮膏,做成一块惟妙惟肖的大伤疤,再把上唇弄得卷起来,然后配上一头红发,穿上破衣烂衫,就在城里的商业区找了个地方,表面上是卖火柴,实际上是行乞。我就这样干了七个钟头,晚上回到家,我惊奇地发现,我竟然弄到了二十六先令零四便士。

“我写完了那些报道,就把这件事搁到脑后去了。直到后来有一天,我为一个朋友背书 了一张票据,可是我竟接到一张法院送达的令状,要求我赔偿二十五英镑。到哪里去弄这么多的钱呢?急得我走投无路,可是,忽然间,我计上心来。我央求债主再宽限半个月,又请求老板给我几天假,随后我就乔装打扮,用这段时间在城里行乞。只用了十天时间,我就凑齐了这笔钱,还清了这笔债。

“噢,你们不难想到,把脸涂上一点儿化妆品,帽子往地上一放,安安静静地在那儿一坐,我一天就能挣两英镑;我了解了这些以后,再要安下心来辛辛苦苦地去做那份一星期才挣两英镑的工作,真是难上加难。金钱诱惑着我,自尊心也在作祟,我的思想斗争了很久,但是最后还是金钱占了上风。于是我放弃了记者生涯,日复一日地坐在我已经选好的那个街拐角。凭借着我那一副令人毛骨悚然的尊容,引起人们的恻隐之心,我口袋里的铜板塞得满满的。只有一个人知道我的隐秘,就是我在厄朴天鹅巷寄宿的那个下等烟馆的老板。在那儿,我可以早上以一个肮脏的乞丐面目出现,而到了晚上摇身一变,又俨然成了一位衣冠楚楚的浪荡公子。我给拉斯卡这个家伙支付高价房租,所以我心里清楚,他对我的隐秘会守口如瓶的。

“喏,没过多久,我就发觉我已经攒了一大笔钱。我的意思并不是说,伦敦街头的任何乞丐都能一年挣七百英镑—这个数还够不上我的平均收入哪—我是说,由于我有一手巧于化装的独到的本领,以及能言善辩、巧妙应酬的才能,而且是越练越精,我的这些有利条件,使我成为伦敦城里一个备受赏识的人物。每天从早到晚,面值不同的各色银币,像流水般哗啦哗啦地流进我的囊中。要是哪天弄不到两英镑,那就算是倒运的了。

“我越发财,就越贪婪。我在郊区买了一所房子,后来结婚有了家。没有谁怀疑过我真正从事的职业。我的爱妻只知道我在城里做生意,却不晓得我究竟干的是哪一行。

“上个星期一,我刚刚结束了一天的营生,正在那家烟馆楼上的房间里换衣服,不料往窗外一看,忽见我妻子站在街心,大睁着两只眼睛正瞧着我。

“突如其来的这一切使我惊恐万状,我不觉惊叫了一声,连忙用手臂遮住脸孔,随即跑去找我的那个哥儿们,就是拉斯卡,恳求他阻拦任何人上楼来找我。

“我听到她在楼下的声音,但是心里清楚,不会让她上楼的。我飞快地脱下身上的衣服,穿上乞讨用的那身装束,接着就涂上化妆品,再戴上假发。这样一来,甚至连妻子的眼睛也无法识破这么地道的伪装。不过,我马上就意识到,也许要对这个房间进行搜查,而我的那些衣服可能会暴露我的身份。

“于是,我一把推开窗户,由于用力过猛,我那天清晨在卧室里割破的伤口又被碰破了。接着我抓起那件上衣,扔出窗外。通常,我把讨来的钱装在那个皮袋子里,当时我刚好把皮袋子里的铜板掏出来,塞进上衣的口袋里,所以那件上衣肯定沉甸甸的,掉进泰晤士河里就不见了。其余的衣服本来也要扔下去的,可就在这个当口儿,几个警察朝楼上跑来。不过,我得承认,使我感到欣慰的是,没过多大一会儿,我发现我竟然没有被认出是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而是被当作谋杀他的嫌疑犯给抓了起来。

“不知是否还有什么别的需要我解释的地方。我当时已下定决心,要尽量保持住我化了装的模样,所以宁肯脸上肮脏不堪。我知道我妻子一定忧心如焚,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于是取下戒指,乘警察没留神的当儿,连同匆匆写下的几行字一道托付给了拉斯卡,告诉我妻子大可不必担惊受怕。”

“她昨天才收到那封信。”福尔摩斯对他说。

“我的老天爷!这一个星期她是怎么熬过来的呀!”

“拉斯卡这个家伙处在警察的严密监视之下,”布拉兹特里特巡官说,“我很清楚,他要把那封信偷偷摸摸地寄出去,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或许他把信交给了某个当海员的顾客,而那家伙却一连几天给忘得精光。”

“就是这么一回事吗,”福尔摩斯边说边点头表示赞同,“我相信确实如此。可是你从来没有因为行乞而被起诉过吗?”

“有过多次,但是一点儿罚款对我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

“可是,一切都必须就此打住,”布拉兹特里特说,“如果要警方不把这事张扬出去,休·布恩这个人就绝不能继续存在了。”

“我已经郑重其事地发过誓了。”

“要是这样的话,我想大概就不会再深究下去了。但是,你如果下次又被带到这里来,那我们可就要和盘托出了。福尔摩斯先生,我一定得跟您说,是您帮助我们澄清了这个案件,我们对您实在感激不尽。我渴望知道您是如何破案的。”

“我破这个案子,”我的朋友说,“全凭坐在五个垫子上,抽完一盎司劲儿很大的烟丝。华生,我看我们现在坐车回贝克街,刚好可以赶上吃早饭。” +S7DqJ5RVYh5ffSa/uEFPHbeyzxTGh5wv6u4Yg9PqSh2BiJD0zreVBCl8YEfKS1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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