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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木桶的插曲

警察是坐马车来的,我便驾着这辆马车护送摩斯坦小姐回了家。她是天使一般的女人,只要还有比她更脆弱的人需要帮助,她便镇定地承受危难。

我看到她安详愉快地坐在惊恐的女管家身边,然而上了马车她便昏倒了,接着嘤嘤抽噎—痛苦地熬过了这一夜离奇的遭遇,她再也忍不住了。事后她对我说,那天晚上一路上我对她太冷漠、太疏远。可她哪里知道我内心的斗争和强自抑制的痛苦呢。我的同情和爱意伸向了她,正如在院子向她伸出了手一样。如果没有这一天奇异的遭遇,多年生活的积习难以使我认识到她的温柔勇敢的天性。倾慕的话语已到嘴边,但两种考虑使我欲言又止。她脆弱无助,精神和神经都受了刺激,此时向她求爱,未免有乘人危难之虞。更令我为难的是:如果福尔摩斯的努力成功了,她将成为很富有的继承人。一个薪水不高的医生利用这种随机而来的亲近关系向她求爱,公平吗?体面吗?

她难道不会认为我不过是个粗俗的淘金者吗?我不敢冒险让她产生这种想法,这批阿格拉财宝成了我俩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

到达赛西尔·弗里斯特夫人家时差不多两点钟了。仆人们早已休息,但弗里斯特夫人显然对摩斯坦小姐收到的那封奇特的信放心不下,仍坐在那儿盼她回来。她亲自打开门,是一个优雅的中年妇女,看到她轻柔地搂着摩斯坦小姐的腰并以慈母般的声音问候她,我万分高兴。显然,她不仅仅是个受雇用的人,还是一个受尊重的朋友。经介绍后,弗里斯特夫人诚恳地请我进屋,给她讲今晚的奇遇。我只得向她解释我有要事在身,并真诚地答应她我会前来向她报告案情的任何进展。驱车往回走时,我回头看了一眼,仿佛看见楼梯上两个优雅的女人正手拉着手依偎在一起,半掩着门,大厅的灯光透过彩色玻璃照射出来,还有晴雨表和光洁的扶梯。在这纷纷扰扰、杂乱无章的事件中,看到这样一个优雅宁静的英国家庭,真让人倍感欣慰。

对发生的一切想得越多,越感离奇纷乱。驱车穿过被煤气灯照亮的寂静的街道时,我又回忆起这一连串的奇特事件。最初的疑问现在已经解开,摩斯坦上尉的死、寄来的珠宝、刊出的广告,还有这封信—这些都已水落石出。但这些事件又使我们陷入了一个更玄奥、更悲惨的大谜之中。印度财宝、摩斯坦行李中发现的奇特图案、舒尔托少校临死时的怪状、财宝的重新发现和随之而来的财宝发现者的被害、与谋杀有关的种种怪象、小孩的脚印、怪异的凶器、写着和摩斯坦上尉的图案上的字相同的字的破纸—这真是一座迷宫,一个不具备福尔摩斯那种天赋的人是无法找到任何线索的。

品庆巷是莱姆贝斯区尽头的一排破旧的两层楼的砖房,我在三号门上敲了很久才有人做出回应。终于,百叶窗里露出了一丝烛光,上方窗户里露出了一个人头。

“滚开,你这个醉鬼!”探出来的头说。“再叫嚷,我就会打开狗窝,放出四十三条狗来咬你。”

“放一条就够了,我正是为这个来的。”我说。

“滚开!”那人吼道。“我袋子里有把雨刷,再不躲开就会打中你的脑袋!”

“但我要的是狗。”我大声嚷道。

“少废话!”谢尔曼喊道。“站开点,我数到三就扔刷子。”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我这才说,但这几个字有神奇的功效,窗户立刻关上了,不到一分钟门打开了。谢尔曼先生是个瘦长的老头儿,双肩下垂,脖上青筋突起,戴一副蓝色的眼镜。

“福尔摩斯先生的朋友随时欢迎,”他说。“先生,请进。小心那只獾,它会咬人的。嗤!淘气鬼,淘气鬼。别咬这位先生。”他对那只从笼子钻出可怕的头来,有一对红眼睛的鼬鼠喊道。“先生,别害怕,是条蛇蜥,还没长毒牙,我把它放出来吃甲虫。请原谅我刚才的失礼,因为孩子们常来这儿捣乱,吵得我睡不安。先生,福尔摩斯先生要什么?”

“他要你的一条狗。”

“啊,一定是透比。”

“对,就是透比。”

“透比在左边第七只笼子里。”

他举着蜡烛慢慢地穿行在他收养的奇禽异兽之间。在微光中,我隐约看见每个角落里都有闪亮的眼睛对着我们窃笑。就连我们头顶上的椽子上也栖着一排罕见的野鸟,它们被我们的声响吵醒了。懒洋洋地将重心从一条腿移到另一条腿。

透比是一条丑陋的长毛垂耳狗,是长毛垂耳狗与猎狗的混血种,毛色黄白相杂,走起路来摇摇摆摆。迟疑片刻后,它吃掉了谢尔曼先生让我喂给它的那块糖。就这样我们之间建立了友谊,它跟我上了车,一路上很听话。我再次回到樱塘别墅时,皇宫的钟刚敲响三点。我发现曾经是职业拳击手的麦克默多被当作同谋逮捕了,他和舒尔托先生已被带往警察局。两名警察把守着那张狭窄的大门,但当我说出警官的名字后,他们就让我带着狗进去了。

福尔摩斯站在台阶上,双手插在口袋里,嘴里叼着烟斗。

“啊,你把它带来了!”他说。“好狗!阿瑟尼·琼斯已走了。你走后我们大吵了一阵。他不仅逮捕了我们的朋友塞笛厄斯,还带走了看门人、女管家和那位印度仆人。除楼上的检查员外,这地方就属于我们了。把狗留在这儿,我们上楼去。”我们把狗拴在厅内的桌腿上,再次上楼。房间还是老样,只是死者的身上罩了一张床单,满脸倦意的检查员倚靠在角落里。“检查员,借我用一下你的牛眼灯,”我朋友说。“把这块纸板系在我的脖子上,以便把灯挂在胸前。谢谢。现在我得甩掉靴子和袜子。华生,请把靴袜带下楼去。我要爬一爬,拿这块手绢在木馏油里蘸一蘸。好了,好了,跟我到阁楼上来一会儿。”我们从洞口爬上去,福尔摩斯再一次用灯照了照灰尘上的脚印。

“我希望你特别注意这些脚印,”他说。“发现什么值得注意的东西吗?”

“还不是小孩或小妇人的脚印。”我答道。

“除脚印的大小外,没别的了吗?”

“好像跟别的脚印没什么两样。”

“好吧。看这儿!这是灰尘上一只右脚印,我在这脚印旁再踩上一个。主要区别在哪儿?”

“你的脚趾是并拢的,那只脚印上的脚趾是分开的。”

“不错,这是关键。记住,请到那个吊窗前闻一闻木框的边缘。我站在这边,因为我手里还拿着这条手绢。”

我照他说的做了,立即闻到一股强烈的木馏油气味。“那就是他逃走时踩过的地方。如果你能追踪到他,我想透比肯定不成问题。好啦,下楼去,放开透比,当心布朗丁。”我下楼回到院子时,福尔摩斯已上了屋顶。我看到他像只大萤火虫在屋脊上缓缓爬行。他消失在烟囱后面,不一会又出现了,接着又消失在屋脊对面。我绕到那边时,他已坐在屋檐的一角上。

“是华生吗?”他喊道。

“是我。”

“就是这儿,下面那黑东西是什么?”

“是个水桶。”

“有盖吗?”

“有。”

“看见梯子没有?”

“没有。”

“混账东西!这是个最危险的地方。他能从这儿爬上来,我就能从这儿爬下去。水管好像很结实,我下来啦!”一阵窸窸窣窣的脚声,提灯沿着墙边稳稳地下降。然后轻轻一跳,落在木桶上,随后跳到了地上。

“跟踪他并不难,”他边穿靴袜边说。“沿路上的瓦都被踩松了,匆忙中还丢下了这东西。按你们医生的话说,它证实了我的诊断。”

他拿给我看的东西是个小袋子,或是一只用彩色草编成的烟袋,外面装饰着几颗俗气的珠子,形状大小很像烟盒。里面装着六根黑色的木刺,一头尖,一头圆,和刺到巴索洛谬·舒尔托头上的那根一模一样。

“这是危险的凶器,”他说。“当心伤着你自己。得到它我高兴极了,因为这很可能就是他的全部凶器。用不着担心它会扎在我们的身上了。我宁愿挨枪子也不愿中毒刺。华生,还能跑六英里的路吗?”

“没问题,”我答道。

“腿受得了吗?”

“受得了。”

“喂,狗儿!好透比,闻闻这,透比,闻闻这!”他把蘸有木馏油的手帕放在狗鼻子下,透比叉着多毛的双腿立起来,滑稽地抬起头,翘翘鼻子,就像一位鉴赏家在闻陈香的佳酿。接着福尔摩斯丢开手帕,在狗脖子上系了一根结实的绳子,把它牵到木桶边。这时狗发出一连串尖而颤抖的吠声,鼻尖贴地,尾巴指天,循着气味向前奔去,我们拉着绳子,以最快的速度紧随其后。

东方渐白,在灰蒙蒙的寒光中我看到了远方。四四方方的大房子,和它那灰暗、空寂的窗户,光秃秃的高墙,凄然耸立于我们身后。我们穿过院子朝右拐去,院内到处被弄得坑坑洼洼。散乱的垃圾和长势不良的灌木使得这块地方看上去如同昨夜笼罩在这里的惨案一样凄凉惨淡。

到达界墙时,透比跑上去,在高墙的阴影下焦躁不安地嗥嗥直叫,最后在长着一棵小山毛榉的角落里停了下来。两墙相合于此,有几块砖已经松动,其余的砖缝亦已磨损,矮处的砖缝已被磨圆,似乎常被当作梯子使用。福尔摩斯爬上墙,从我手中接过狗,放到墙的另一边。

“这儿有木腿人的手印,”我爬到他身边时他说道。“你看,白灰上留有血迹。幸好昨晚没下大雨!尽管时隔二十八小时,气味仍留在路上。”

我承认曾担心伦敦大街上川流不息的车马会破坏木馏油的臭迹。但我的担心很快就消除了。透比嗅着地面,摇摇摆摆,毫不犹豫地朝前奔跑。显然,木馏油气味比路上其他气味更强烈。

福尔摩斯说:“不要以为此案的破获仅仅依赖于作案的一人偶然踩在了化学药品上。我知道有多种不同的方法可以帮助我找到凶手。但既然命运已使这一方法送到了我们手中,我们就得运用这一最快捷的方法。如果忽视这一点,我应受到责备。然而,这使得本案简单化了,我们曾一度认为破获此案需要一点智力。假如没有这一显而易见的线索,我们或许还能从中得到一些赞赏。”

“还是功劳不小,真的,”我说。“福尔摩斯,我觉得你破获此案的方法比破获杰弗逊·霍普一案的方法更令我感到惊异。我以为这件事更深奥,更令人费解。比方说,你怎么那么自信地描述了木腿人的特征呢?”

“咳,老兄!那太简单,我不想夸张。事情明白地摆到了桌上。两个负责监管囚犯的官员听说了一个藏宝的重大秘密,一个叫乔纳森·斯茂的英国人给他们画了一张图。还记得我们在摩斯坦上尉的纸条上见过的这个名字吧。他自己签了名,还替他的同伙签了名—这就是他所谓的‘四签名’。

“凭借这张图纸,这两位官员—或其中的一个—找到了财宝并将财宝带回了英国。我们可以设想,他已接受过的条件并没有兑现。那么,乔纳森·斯茂为什么没有亲自去取财宝呢?答案很明显,画图的日期正是摩斯坦和囚犯们接触频繁的时候。乔纳森·斯茂没有亲自取财宝,是因为他和他的同伙都是囚犯,脱不了身。”

“这只不过是推测。”我说。

“不只是推测,是合乎事实的唯一假设。让我们看看它是如何吻合以后发生的事情的吧。舒尔托上校获得财宝后过了几年安稳的日子。后来收到一封来自印度的信,此信使他大为惊骇。为什么呢?”

“信中说他欺骗过的人都被释放了。”

“或是越狱逃跑了。这种可能性更大,因为他肯定知道他们的刑期,否则他不会感到震惊。然后他会怎么做呢?他处处提防那个木腿人—注意,是一个白种人,他误把一个白种商人打伤了。图纸上只有一个白种人的姓名,其他几个全是印度人或回教徒的名字,没有第二个白种人。因此我们满有把握地说木腿人就是乔纳森·斯茂。你认为这样推理有何漏洞?”

“没有,很清楚,很精辟。”

“好吧,让我们设身处地设想一下乔纳森·斯茂的处境,让我们从他的立场来分析一下事实吧。他抱着两个目的回到英国,一是要拿到他认为自己有权得到的东西,二是要报复欺骗他的人。他找到了舒尔托先生的住所,很可能还与他家里的某个人建立了联系。有一个叫拉尔·拉奥的男管家,我们还没见过。博恩斯特太太说他品行不端。斯茂并不知道财宝藏在什么地方,除了少校和他死去的忠实仆人外无人知道。斯茂突然得知少校病危,担心财宝的秘密会同少校一起消失,所以暴跳如雷,冒着被守门人抓住的危险,来到了垂死的少校的窗前。因为少校的两个儿子在跟前,才没有能够进屋。他对死者怀恨在心,当夜又潜入屋里,翻遍了少校的私人文件,希望找到财宝的线索,临走时留下一张写有简短留言的纸条以示他来过。他无疑早有预谋,准备杀死少校后在尸体旁留下‘四签名’的纸条,表示这不是普通的谋杀案,而是从四个同道的立场出发的维护正义的行为。这种怪诞离奇的想法在犯罪史上是常见的,通常可提供与罪犯有关的某些有价值的线索。明白了吗?”

“明白了。”

“那么乔纳森·斯茂如何采取进一步的行动呢?他只能继续暗地里留心别人搜寻财宝的动静。也许他离开了英国,有时回来探听情况。后来阁楼被发现了,他立刻得到了消息。这又证明他是有内线的。乔纳森装有木腿,绝不可能爬上巴索洛谬·舒尔托家的顶楼。但他带来了一个相当古怪的同谋,此人爬上屋顶,却把赤脚踩进了木馏油里,所以找来了透比,还让一个脚筋受伤的薪水减半的军官跛着脚跑了六英里的路。”

“但凶手是那个同谋而不是乔纳森了。”

“是的。从乔纳森进屋后顿脚的情形来看,他反对这样做。他与巴索洛谬·舒尔托无冤无仇,他只想将他捆起来,堵住他的嘴。杀人抵命,他不想把自己的头伸进绞索。然而,事已至此,无法挽回:他的同伙蛮性大发,使用了毒刺。于是乔纳森·斯茂留下纸条,带着财宝跑了。这就是我对事件经过的解释。至于他的相貌,他自然是个皮肤黝黑的中年人,因为他在如同火炉的安达曼服刑多年。他的高矮很容易从他脚印的长短推算出来。我们还知道他留有络腮胡,这是塞笛厄斯·舒尔托从窗口亲眼看到的,我想没什么遗漏的了吧。”

“同谋呢?”

“啊,这没什么神秘的,不久就会真相大白。早晨的空气多么新鲜!天边的云霞像巨大的火烈鸟身上一片粉红色的羽毛在空中飘动,一轮红日已穿破伦敦上空的云层。阳光普照众生,但照不到像你我这样的负有奇特使命的人。在大自然的天威面前,我们这点儿雄心和斗志显得多么渺小啊!你熟悉约翰·保罗 的著作吗?”

“多少熟悉一点。我是读过卡莱尔 的作品后再研究他的作品的。”

“这如同顺着小溪找到了湖泊。他说过一句奇特而意味深长的话,‘人类的真正伟大在于他能认识到自己的渺小’。此话论及了比较和鉴别的威力,这种威力本身就是崇高的证明。瑞奇特的作品中富含精神食粮。你带了手枪吗?”

“我有手杖。”

“要打入他们的巢穴,用得着这类东西的。我把乔纳森交给你,他的同伙如果难以对付,我就开枪击毙他。”

说着,他掏出左轮手枪,装上两颗子弹,放进右边的口袋。

我们跟着透比上了通往伦敦的大道,路旁是半乡村式别墅,接着进入了向远方伸展的大街。街上的人们和码头工人都已起床,懒散的妇人正打开门窗清扫台阶。街角边四方屋顶的酒吧刚开始营业,粗野的男人走出酒吧,用袖子擦拭沾在胡须上的酒沫。野狗在街上闲游,好奇地盯着我们,但举世无双的透比从不左顾右盼,鼻子嗅着地,直往前奔,偶尔发出急切的吠叫,以示气味很浓。

我们经过斯特汉姆、布瑞克斯顿、坎伯韦尔,穿过奥弗尔东面的小街,来到肯宁顿小巷。我们的跟踪对象选择了这条曲折的道路,可能是想掩人耳目。只要能拐进平行的小巷,他们就不走大路。到达肯宁顿小巷的尽头后,他们穿过证券街和麦尔斯街向左拐。透比不再往前跑,只是来回乱跑,一只耳朵竖着,一只耳朵垂着,一副不知所措的模样。他摇摇摆摆兜了几圈,不时抬头望着我们,似乎在请求我们同情它的窘态。

“透比究竟怎么啦?”福尔摩斯说。“他们肯定不会乘车也不会乘气球逃跑啊。”

“他们可能在这儿停留了一会儿。”我建议道。

“啊,行了,它又上路了,”我朋友松了一口气说道。

透比的确又上路了,它四处嗅了嗅,突然下定决心,以前所未有的力气和决心飞奔。气味似乎比以前更浓了,因为它不再用鼻子嗅地,而是使劲地拖着绳子往前跑。从福尔摩斯的眼神看,我们就要到达他们的老巢了。

穿过九榆树我们来到白鹰饭店附近的布罗德里克和纳尔逊大木场。透比兴奋得发狂似的,从侧门跑进了锯木工已经上班的木场。它穿过锯屑和刨花向前奔跑,绕着两堆木头之间的过道跑到一条小路上,最后得意地叫了一声,跳到了仍放在手推车上的一只大木桶上。透比伸着舌头,眨着眼睛站在木桶上,想从我们这儿得到赞赏。桶板和车轮上沾满了黑色的液体,空气中散发着浓厚的木馏油气味。

福尔摩斯和我面面相觑,禁不住同时哈哈大笑。 wCsbWyYDMyRUH97d8V6srlhPWynK3KxSDP7OrZ3fbzgN5/ZUGtWgXsc/jSZq8H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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