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斯坦小姐走进屋来,步履稳健,仪态镇静。她是个年轻的金发女郎,轻盈、秀美,戴着手套,穿着十分得体。但她那朴素的装束表明她的生活并不优裕。她的外套是暗灰色的斜纹呢料的,没有装饰,没有镶边,戴一顶暗灰色的小帽,只在帽边上插了一根白色的翎羽。相貌谈不上匀停美丽,情态却温柔可爱,一双蓝色的大眼睛神采飞扬,含情脉脉。我到过三大洲,见过许多国家的女人,还不曾见过如此优雅聪慧的美貌。当福尔摩斯请她坐下时,我看见她嘴唇微微颤动,手轻轻发抖,表现出内心的紧张与不安。
“福尔摩斯先生,”她说。“我来找你,是因为你帮助过我的主人赛西尔·弗里斯特太太解决过一桩小小的家庭纠纷。你的仁慈和技术给她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赛西尔·弗里斯特太太。”他思索着反复念着这个名字。“我好像是帮过她一个小忙。但我记得那个案子非常简单。”
“她可不这么认为。至少你不能说我的案子同样简单。我几乎想象不出比我现在的处境更奇异,更令人费解的事情了。”
福尔摩斯搓着手,双眼放亮。他坐在椅子里,倾身向前,轮廓分明的、鹰一般的脸露出全神贯注的神情。
“请陈述案情。”他以放松而又郑重其事的口气说。
我感到我在场有些不方便。
“请原谅,失陪了!”我说,一边站起身来。
令我吃惊的是,这位年轻的女士抬起她戴着手套的手留住了我。“如果你的朋友愿意留下,他会给我很大的帮助的。”
我又坐回到椅子上。
她继续说,“简单地说,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是驻印度的军官,我很小的时候就被送回家。母亲去世后,我在英国举目无亲。我被送到爱丁堡一所条件很好的寄宿学校,直到十七岁才离开那里。1878 年,我父亲—他是兵团里资深的上尉—请了一年的探亲假。他从伦敦发电报给我,告知已平安到达,住在朗格汉旅馆,催促我前往会面。我记得他的电文里充满了慈爱。
“我一到伦敦就驱车赶到朗格汉旅馆。旅馆里的人告诉我,摩斯坦上尉确实住在那里,但头一天夜里外出后尚未回来。我等了整整一天,毫无消息。那天夜里,按旅馆老板的建议,我与警方取得了联系。第二天早上,各家报纸都刊登了寻人启事。寻找毫无结果。打那以后,至今没有我不幸的父亲的消息。他满怀希望,回家寻找安宁与舒适,可是……”
她将手放在喉部,泣不成声。
“日期?”福尔摩斯问,打开了记事本。
“他是 1878 年 12 月 3 日失踪的,差不多 10 年了。”
“他的行李呢?”
“留在旅馆。里面没有可提供线索的东西—一些衣服、一些书、还有大量安达曼群岛的古玩。他曾是那里监管囚犯的军官。”
“他在城里有朋友吗?”
“我们只知道一个,叫舒尔托少校,和他同在一个兵团,驻孟买的 34步兵团。少校在我父亲回来前不久退伍,住在上诺伍德。我们当然与他联系过,但他竟不知道我父亲已经回国。”
“奇怪的案件!”福尔摩斯说。
“最奇怪的事我还没讲呢。大约 6 年前,确切地说是 1882 年 5 月 4 日,《泰晤士时报》刊出征询玛丽·摩斯坦小姐住址的广告。广告上说,如果她回应,对她有利。没有署名也没有留地址。当时我刚到赛西尔·弗里斯特家当家庭教师。按照她的建议,我在报纸广告栏里登出了我的住址。就在当天,我收到通过邮局寄给我的一个小纸盒,里面装着一颗很大的、闪闪发亮的珠子。只字未留。从那以后,每年的同一天,我都收到一个同样的盒子和同样的珠子,寄件人的线索一点也没有。据专家鉴定,这些珠子是稀世珍宝,价值连城。你们自己看看吧,珠子确实很美。”
她边说边打开一个扁平的盒子,我看到六颗平生从未见过的最美的珍珠。
“你所说的有趣极了,”福尔摩斯说,“还发生了别的事吗?”
“是的,就在今天。所以我来找你。今天早上,我收到这封信,你自己看看吧。”
“谢谢,”福尔摩斯说。“还有信封。邮戳:伦敦西区,7 月 7 日。啊,信封角上有一个男人的大拇指印,也许是邮递员的。最好的纸张,六便士一扎的信封。此人非常讲究。没留地址。
今晚七时请于莱西姆剧院外左第三根柱处等候。如见疑,请偕二友同来。你是受屈女子,将获公道。切勿带警察,否则尽皆徒劳。你不知名的朋友。
“啊,这真是一桩小小的怪事!摩斯坦小姐,你有何打算?”
“这正是我要问你的。”
“那我们一定得去。你和我,噢,还有华生医生。信中不是说‘请偕二友同来’吗?他和我做过搭档。”
“他肯去吗?”她恳切地问道。
“如能为你效劳,我将无上荣幸。”我热情地说。
“你们俩真好,”她答道。“我过着隐居的生活,没有可求助的朋友。我六点到这儿,行吗?”
“不能再晚了,”福尔摩斯说。“还有一点,这封信的笔迹与珠宝盒上地址的笔迹相同吗?”
“我全带来了,”她说着便拿出六张纸。
“你是一个模范的委托人,考虑周到。好,让我们看看吧。”他把纸全摊在桌子上,一张接一张飞快地扫视了一眼。“除信之外,全做过手脚,”
他说。“但必须承认这是原作。请看这个希腊字母E显得多么突出,再看末尾的 S 的弯法。毫无疑问,全出自一人之手。摩斯坦小姐,我无意给你奢望,但这手迹与你父亲的手迹无任何相似之处吗?”
“绝无相似之处。”
“我就希望听到你这样说。我们等着你,六点。请允许我留下这些纸,我想去之前再研究研究。现在才三点半,好吧,再见。”
“再见!”我们的客人答道。善良的明眸看了我们一眼,把珠宝盒塞进怀里,匆匆走了。
我立在窗口,看着她轻快地朝街那边走去,直到她那灰暗的帽子和白色的翎羽消失在阴郁的人群中。
“多么迷人的女郎!”我转身对朋友说。
他又点燃了烟斗,合上双眼靠在椅子里,懒洋洋地说,“是吗?我没注意。”
“你真是一台机器—一台计算机,”我嚷道。“有时简直没点儿人性。”
他温和地笑了,大声说道:
“最重要的是,不要让你的判断力受到个人特质的影响。对我来说,委托人仅仅是一个单位,一个问题里的一个因素。情感的特质有损于清醒的理智。我认识的最迷人的女人,为了保险金毒死了三个小孩,结果被绞死。我认识的最不讨人喜欢的男人,是个慈善家,他捐了近 25 万镑给伦敦的贫民。”
“可是,这一次……”
“我从不把任何事当作例外。例外证伪法则。你不是研究过笔迹特征吗?对这个人的笔迹,你有何高见?”
“字迹清晰、规整,”我答道。“是个有商人习惯且性格坚强的人。”
福尔摩斯摇头道:
“看看他写的长字母。它们差不多都没高于一般的字母。d 像个 A,L 像个 E。有个性的人无论字迹写得多么潦草,字母的长短总是分明的。写 k 时犹豫不决,写大写字母时充满自信。我要走了,去了解一些情况。我介绍一本书给你—一本最杰出的著作,是温伍德·瑞德写的《殉道者》。我一小时后回来。”
我捧着书坐在窗前,但思维全不在本书作者大胆的推测上,我在想着刚才来过的客人—她的笑容、深沉圆润的嗓音、威胁她生命的怪事。如果她父亲失踪时她只有十七岁,那她现在二十七岁了—芳龄正妙,这个年龄的人稚气已脱,经历已使她变得成熟。我坐在那儿这样幻想,直至脑子里产生危险的念头,于是赶紧坐到桌前,仔细研究一篇最新的有关病理学的论文。
我是什么人,一个军医,跛着一条腿,银行里没存几个子儿,怎敢有这样的妄想呢?她只是案件中的一个单位,一个因素—再不是别的了。假如我的前途黯淡,也得像个男子汉直面它,而不能凭缥缈的想象使它变得光明起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