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罪犯激烈的反抗显然不是因为对我们大家怀有恶意,因为当他发现自己无力挣脱时,便友善地笑了起来,并且表示,希望他在挣扎的时候,没有伤害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人。他对福尔摩斯说:“我想,你要把我送到警察局去吧。我的马车就停在大门口。如果你们将我的腿松绑,我会自己走下楼上车的。我可不像过去那样容易被人抬起来了。”
格雷格森和雷斯垂德交换了一下眼色,似乎是认为这样的要求未免太大胆了些。可是,福尔摩斯却立即相信了罪犯的话,把我们捆扎在他脚踝关节上的毛巾解开了。他站了起来,伸伸双腿,仿佛是要确实一下它们是真的自由了。我还记得,当时我注视他的片刻,心中不禁想,我很少见到比他体格更为强壮魁梧的人了。他那张黝黑的面孔上表现出坚毅而精力旺盛的神情,就像他那力大无比的体格一样令人望而生畏。
他将目光投向我的同伴,言语之中流露出毫不掩饰的钦佩之意,他说:“如果警察局长一职有空缺的话,我想,你是最合适不过的人选了。你对我这个案子的侦破方法,实在是细致缜密。”
福尔摩斯对那两个侦探说:“你们最好同我们一起去。”
雷斯垂德说:“我可以给你们赶车。”
“好极了!那格雷格森就跟我坐车吧。还有你,医生。你一直对此案颇感兴趣,不如也同我们走一趟吧。”
我欣然同意了,于是我们就一块儿下了楼。案犯没有一丝逃跑的意思。
倒是平静地跨上了那辆原属于他的马车,我们随后也上了车。雷斯垂德爬上车夫的座位,执鞭策马启程,很快就将我们带到了目的地。我们被领进一间小屋,里面的警官把案犯的姓名以及他被控谋杀的两人的姓名一一记录下来。这个警官是个脸孔白皙,表情冷漠的人,机械而呆板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责,他说:“案犯将于本周之内提交地方法庭审讯。杰弗逊·霍普先生,在此期间,你还有什么要交代的吗?可我要预先通知你,你在此所讲的一切都将记录在案,而且可能作为指控你的依据。”
我们的犯人慢腾腾地说:“我有许多话要讲,我想当着诸位先生的面把事情从头至尾地交代清楚。”
警官问:“难道等到审讯时交代不是更好吗?”
他回答说:“可能我永远不会受到审讯了。诸位不必大惊小怪,我不想自杀。您是医生吗?”说到最后一句时,他把凶狠黑亮的眼睛转过来看着我。
我说:“是的,我是医生。”
“那好,请你用手按住这块儿。”说着,他微笑了一下,一边用铐住的手指了一下胸口。
我用手按压着他的胸部,立即感觉到他的胸腔里有一种不同寻常、杂乱的悸动。他的胸腔壁就仿佛是一座不牢固的建筑里开动了一台功率过大的机器,不停地震颤抖动。屋里寂然无声,我可以清楚地听到他胸膛里发出一阵阵嘈杂的嗡鸣声。
我叫了起来:“怎么,你得了动脉血瘤症!”
他平静地说:“他们都这么说。上个星期,我去找了个医生看病。他告诉我,过不了多久,血瘤就会破裂。这病一年年恶化起来了。我得这种病,完全是因为在盐湖城群山之中风餐露宿,过度辛劳,而且长期吃不饱引起的。我现在大仇已报,对于何时死亡一点儿也不在乎。只不过,我还是想在死之前,把这件事情交代清楚,我可不希望被人看成是一个普通的杀人凶手。”
警官和两个侦探匆促地讨论了一下准许他讲述事情始末是否恰当。
警官问:“医生,你认为他的病有突然恶化的危险吗?”
我回答道:“情况的确如此。”
警官又说:“既然是这样,为了维护法律的公正原则,显然,我们的职责就是录下他的口供。先生,现在你可以自由交代了。我得再一次提醒你,你所说的一切都将记录在案。”
“请原谅,我得坐下来讲。”犯人一边说,一边就自个儿就坐了。“我的血瘤症很容易让我感到疲乏,况且咱们半个小时前还扭打了一阵,这对我的病只有坏影响而绝无好处。我是个行将就木的人,因此我不可能对你撒谎。我所说的一切绝无半句假话,至于你们如何处置,对我来说都是无关紧要的了。”
说完这番话以后,杰弗逊·霍普就靠在椅子上,开始道出下面这一篇出人意外的供词。他招供时态度镇定沉着,叙述有条有理,仿佛他所讲的事情极为平淡无奇。我可以保证,这篇供词绝对准确无误,因为我有机会看了雷斯垂德的笔记本,他的笔记本中逐字逐句地记下了案犯的供词。
他说:“我究竟为何痛恨这两个人,这一点对于你们来说是无关紧要的。关键的是,这两个家伙罪恶滔天,他们害死了两个人—父女两人,而杀人必须偿命,所以他们是罪有应得。他们犯下这桩罪行后,事隔这么多年了,我也不可能找到任何罪证,到任何一个法庭里去控告他们。但我心里清楚,他们罪责难逃,所以我下定决心,自己一人来担任法官、陪审员和刽子手。如果你们是男子汉大丈夫,如果你们处在我的位置上,你们肯定也会像我这么干的。
“我刚刚提到的那个姑娘十年前本来是要嫁给我的,可是她却被逼迫嫁给了这个德雷伯,以致她伤心过度,含恨而死。我从她遗体的手指上摘下了这枚结婚戒指,当时我就对天发誓,一定要德雷伯看着这枚婚戒去死;另外,在他临死前,我还要让他明白,正是由于他罪孽深重才遭此恶报。我带着这枚戒指寻遍了两大洲;最后才追上了德雷伯和他的帮凶。他们原想东奔西走就会把我拖垮,可他们却枉费心力。即使我明天就一命呜呼—这是极有可能的,我也知道了,我在这个世界上的任务已经完成了,而且完成得很出色。他们两个人都死了,而且是我亲手杀死的,这样一来,我就别无他求了。
“他们很有钱,而我则是个穷光蛋。所以,我要到处追踪他们,此事对我来说非常困难。当我到达伦敦时,我已经差不多是囊空如洗了。当时我发现自己得赶紧谋条生路。赶车、骑马对于我就像走路一样的平常,于是我就到一家马车行去申请工作,不久就得到了这份工作。我每个星期必须向车主缴纳一定数目的租金,剩余的钱才能归为己有。尽管剩下的钱很少,可我总是想方设法勉强度日。最头痛的问题就是不认得路。我认为在所有道路复杂难辨的城市中,伦敦城是最令人一筹莫展的。于是,我就随身带上一张地图;直到我能准确地辨认一些主要的旅馆和车站后,我的工作才开始顺手起来。
“过了一段时间后,我才查出这两个家伙的住址。我东查西问,直到最后我偶然碰见了他们。他俩住在泰晤士河对岸坎伯韦尔区的寄宿公寓里。在我找到他们的那时候,我就知道,他们总算落在我的手中了。我蓄了胡须,他们不可能认出我来。我要穷迫不舍,伺机杀了他们。我下决心,这次万万不能让他们从我眼皮底下溜掉了。
“尽管如此,他们还是差一点又死里逃生了。无论他们走到哪儿,我就形影相随跟在后面。有时候我赶车尾随他们,有时候也步行跟踪。可是赶车是最好的办法,因为这样他们就无法逃脱了。我只能在清晨或是深夜才能拉几趟客,赚点儿钱,可这样一来我就不能按时向车主缴钱了。然而,只要我能如愿杀了这两个家伙,其他的我根本就不管不顾了。
“不过,他们也非常狡猾。他们肯定料到有人可能在跟踪他们,所以他们绝不单独外出,也从不晚上出门。两个星期以来,我每天赶着车跟在他们后面,可一次也没见他俩分开过。德雷伯多数时候都是喝得酩酊大醉,斯坦杰森却丝毫也不疏忽。我从早到晚窥探他们的行踪,可是根本没有机会下手。
“不过,我并没有因此而灰心丧气,因为我内心感觉到,报仇雪恨的时刻快要来到了。我唯一担心的就是我胸口的这个毛病说不定会过早地破裂,使我的报仇计划化为泡影。
“终于,有一天傍晚,当我赶车在他们寄宿的托魁街来回转悠的时候,我瞧见一辆马车停在他们住的公寓门口。不一会儿,有人搬出了几件行李,片刻之后,德雷伯和斯坦杰森也跟着出来了,上车走了。我连忙挥鞭催马追了上去,远远地尾随在后边。当时我心神不宁,生怕他们又要换住处。他们在尤斯顿车站下了车。我找了一个小男孩帮我看住马车,自己跟着他们上了站台。我听见他们要买去利物浦的票,可是站里的人说有班去利物浦的火车刚刚开走,几个小时之内不会再有第二班车了。斯坦杰森听了似乎很不高兴,可德雷伯却比什么都高兴。我混在嘈杂的人群中,与他们挨得很近,所以他们说的每一句话我都听得一清二楚。德雷伯说他有件私事要办一下,如果斯坦杰森愿意等他的话,他过一会儿就会回来。他的同伴却劝阻他,并提醒他说,他们曾经决定千万要一起行动。德雷伯说,这件事很微妙,他必须一个人单独去。我没听清斯坦杰森又说了什么,接着只听见德雷伯破口大骂起来,还说他只不过是自己雇来的帮工而已,怎能造次支使起主人来。听了这些话,这位秘书先生只好自认倒霉,不再多说了。只是他还是同德雷伯商量,如果没赶上最后一班去利物浦的火车,就去哈利戴旅馆碰头。德雷伯答应十一点以前赶回车站,说完他就走出了车站。
“我等候已久的千载难逢的机会终于来到了。我的仇敌已经完全落在我的掌握之中。他们俩一道行动,倒可以互相保护;可是分开之后,就任由我摆布了。尽管这样,我并没有操之过急,仓促行动。我早已制订了一套计划。
“我想如果不让仇人有时间知道究竟死于谁手,如果不让他明白究竟为何遭此恶报的话,那这种复仇根本不能令我称心如意。我的复仇计划已经安排妥当,根据这个计划,我要让这个害人不浅的败类有机会明白,他罪不可赦,死有余辜。凑巧的是,几天前一位搭乘过我的马车去布里克斯顿路查看房屋的先生;把其中一座房子的钥匙忘在我的车里了。尽管当天晚上他就把钥匙认领取回了,可是,在他取走钥匙之前,我早给它印下一个模印,并照样配了一把。有了这把钥匙,我在这座大都市里至少能找到一个可靠的地方,可以自由行动而不致受到干扰。这时我要解决的难题就是如何把德雷伯弄到那座房子里去。
“他沿街走着,进了一两家酒馆。在第二家酒馆中待了将近半个小时。他出来的时候,已是踉踉跄跄,显然是醉得不成样子了。在我的前面正好有辆双轮马车,于是就招呼他上车了。我一路紧跟在后边,我的马鼻子离双轮马车车夫只有不到一码远的距离。我们经过了滑铁卢桥,又在大街上跑了好几英里。然而,让我诧异的是,我们竟然又回到了他原来住的地方。我真的无法想象他回那儿去究竟打算要干什么。可我还是跟着往前赶,在房子约莫一百码的地方我把车停了下来。他走进屋去,他乘坐的马车也离开了。请给我一杯水,说了这么多,我的口都干了。”
我递给他一杯水,他一饮而尽。
他说:“这就好多了。”嗯,我等了十五分钟,或许还要久一点儿,突然房子里传来一阵吵闹声,像是有人在里面打架。紧接着,大门砰地一声打开了,出来了两个人,一个是德雷伯,另一个年轻小伙子我从来没见过。那个小伙子揪着德雷伯的衣领,当他们走到台阶边时,小伙子便使劲儿一推,跟着又踢了他一脚,一下子把德雷伯踹到了大街中央。他挥着手中的大棒,对德雷伯大声吼着:“你这个狗东西!你再敢侮辱良家妇女,看我不教训你一顿!”小伙子怒气冲天,我以为他一定会用棍子狠狠揍德雷伯一顿呢,只不过那个恶棍拔腿沿街没命地逃开了。他逃到街拐角处,看见了我的马车,于是就招呼一声跳上了车,说:“送我去哈利戴私人旅馆。”
“当他在马车里坐好之后,我简直大喜过望,心脏狂跳不已。可我非常担心在这紧要关头我的血管瘤要迸裂了。我慢慢地赶着车,心里反复思量着该怎么办才稳妥。我满可以拉着他到乡下去,在某条荒僻的小径上同他来个最终的了断。我几乎主意已定的时候,他倒是帮我解决了这个难题。他又犯酒瘾了,他要我在一家豪华大酒店外面停了下来。他走进酒店,一边吩咐我一定要等着他。他在里面一直待到酒店打烊的时候,等到他出来时已是烂醉如泥了,我这次是稳操胜券了。
“别以为我会用残忍的手段把他除掉。如果我这么干的话,只不过刻板地进行公正的审判而已。可我不会这么做。我早已决定要给他一个机会,如果他愿意把握这个机会的话,他还可以有一丝活下去的希望。在我浪迹美洲大陆的日子里,我从事过许多工作,我曾经在约克学院实验室当过看门人和清洁工。有一天,教授正给学生们讲授毒药方面的知识,他将一种叫作生物碱的东西给学生们看。这种毒药是他从南美土人造的箭毒中提炼出来的,它的毒性极大,只要服下一丁点儿就能立刻使人致死。我记住了放毒药的瓶子的位置,当他们都走了以后,我就自己倒了一些出来。我是个相当高明的配药行家,于是我就把这些毒药配制成一些易溶解的小药丸,再将每粒药丸放在小盒子里,然后在小盒内放入一颗样子相像却无毒的普通药丸。当时我就下定决心一旦我有机会下手,我的仇人就必须从一盒药丸中挑出一粒吃下,而我则吞服剩下的那颗。这种做法与在枪口上蒙着手帕射击一样可以致人死命,并且声响小得多。从那天起,我就一直把药盒带在身边;现在终于到了它们能派上用场的时候了。
“当时已是下半夜,将近一点了。这是一个萧瑟的暴风雨夜,狂风大作,大雨倾盆。尽管天气这么恶劣,我的内心却欢天喜地,我高兴得几乎要大喊大叫起来。如果诸位先生中有哪一位为一件事情朝思暮想,二十年中从未忘怀,而一旦突然有机会得手的话,你们就会理解我的心情了。我点上一支雪茄,大口地喷着烟雾,试图稳定自己紧张的情绪,可我的双手颤抖个不停,太阳穴也突突直跳。我赶车前行时,仿佛看见老约翰·费里尔和可爱的露茜在黑暗中看着我,冲我微笑,那么清晰,就像我现在看见你们站在这间屋子里一样。一路上,他们一直在我前方,一边一个地站在马的两侧,直到我将车停在布里克斯顿路的那座空宅外。
“当时四周一个人影也见不着,除了哗啦哗啦的雨声之外什么声音也听不见。我透过车窗往车里一看,只见德雷伯蜷缩成一团,醉卧在座位上不醒人事。我摇晃着他的胳膊,说:‘该下车了’。”
“‘好的,车夫。’他说。
“我想,他是以为到了他所说的那家旅馆,因为他不再多言就下了车,跟着我走进花园。因为他仍是头重脚轻,我只得扶着他走,免得他跌倒在地。走到门口,我打开门,搀着他走进前厅。我敢向你们保证:一路上,那父女俩一直在前面给我引路。
“他乱跺着脚,一边说:‘这里黑得要死。’
“‘咱们很快就要有灯了,’说着,我擦亮一根火柴,点燃一根我带来的蜡烛。我一面转过身,一面将蜡烛举起照着自己的脸,接着说:‘好了,伊诺克·德雷伯,你看我是谁?’
“他醉眼惺松地盯着我看了好一阵;突然两眼露出惊恐的神色,整个脸都抽搐起来,这说明他认出我来了。他吓得面色乌青,跌跌撞撞地连连后退,我看见大滴大滴的汗珠从他的额头上渗出滚落在眉毛上,两排牙齿也咯咯地上下打架。见此情景,我靠在门上痛快地大笑不止。我早就知道,报仇是一件快活的事儿,但却从没想到这滋味竟如此痛快。
“我说:‘你这个狗东西!我从盐湖城追踪你一路到了圣彼得堡,可每次你都逃脱了。现在,你逃亡的日子终于要结束了。因为,要么是你,要么是我,明天就再也见不着太阳了。’我说话的时候,他又连连后退了几步。
“从他的脸部表情看,他一定是以为我发疯了。当时我准是疯狂了,太阳穴里的血管像重锤挥舞似地突突直跳。我相信,当时倘若不是我的鼻孔流血不止,使我的病情得以缓解的话,我的病恐怕就会发作了。
“‘现在你来说说看,露茜·费里尔到底怎么样了?’我锁上门,叫喊起来,同时把钥匙在他眼前晃了几下,‘惩罚的确来得太迟了,可最终还是没让你逃掉。’我看见他的双唇哆嗦个不停,他还想求我饶他一命,可是他非常清楚这是白费口舌了。
“他嗑嗑巴巴地问:‘你要谋杀我吗?’
“我回答说:‘这根本不能称作谋杀。杀死一条疯狗,能算得上谋杀吗?在你把我可怜的心上人从她被谋害的老父亲身边拉走的时候,在你把她抢到你那该死的、无耻的新房里去的时候,你对她有过一丝一毫的怜悯吗?’
“他叫道:‘我又没杀死她父亲!’我高声吼着:‘可是,你伤透了她那纯洁的心灵!’我把药盒推到他面前说,‘让万能的上帝为我们做出公正的裁决吧!挑一粒药丸吃下去。有一粒吃了会致命,另一粒吃了就可以拣一条命。我吃你剩下的那一粒,让我们瞧瞧,这世界上是否还有公道,要么就让我俩都听天由命吧。’
“他叫嚷着,吓得躲开了,一面还哀告讨饶。但是我拔出尖刀,架在他的脖颈上,直到逼着他吞下了一粒药丸,接着我也吞下另一粒。我们俩面对面静静站立了一两分钟,等着看究竟是谁死谁活。当第一次痛楚发作时,他心里明白自己已服下毒药了,脸上显出惊恐痛苦的表情。他那副样子我永远也忘不了,目睹着这一切我开怀地大笑起来,我把露茜的婚戒在他眼前晃动着。可是只过了一会儿,因为生物碱的毒性发作起来相当快,又一阵痛苦痉挛使他的脸扭曲得变了形,他把两只手伸向前方,歪歪扭扭摇晃了几下,惨叫一声,重重地摔在地板上了。我用脚把他踢转过来,用手摸了摸他的胸口。他的心脏停止了跳动,一命呜呼了!
“那时我的鼻血不停地涌了出来,可我一点也没有注意到。我也不知怎么想到的那个主意,蘸着血在墙上写了一个字。这也许只是一个恶作剧的念头,想让警方误入歧途;因为我当时的确心情非常轻松愉快。我记起纽约曾发生过一起谋杀德国人的案子,那个死者身上就写着‘拉契’这个字。当时报纸上就争论说一定是某个秘密党干的。我想这个让纽约人大惑不解的字也可能会让伦敦人摸不着头脑。于是,我就用手指蘸着自己的血,顺手在墙上写下了那个字。然后我走回到自己的马车那儿,发觉四下里一个人都没有,夜晚依然是风狂雨骤。我赶着车走出好远后,伸手到常放露茜婚戒的口袋里一摸,才发现戒指不翼而飞。我大吃一惊,因为这个戒指是她留下的唯一的纪念物了。仔细一想,可能是我弯腰察看德雷伯尸体时,把戒指掉出来了。于是,我又赶着马车往回走;我把车停在一条背街上。我大着胆子走向那座空屋;因为我宁愿冒任何风险也不愿失去这戒指。我走到那座屋子外,就与一个刚从屋里走出来的警察撞了个满怀。我只得装出一副醉醺醺的样子才消除了他的怀疑。
“这就是伊诺克·德雷伯之死的经过。这之后我要做的就是以同样的办法对付斯坦杰森,来为约翰·费里尔报仇。我知道斯坦杰森住在哈利戴旅馆,于是我整日在那家旅馆附近徘徊,可他根本就不出来。我猜想,可能是因为德雷伯没有如约回来,让他起了疑心。斯坦杰森的确非常狡猾,总是小心提防着。可是,如果他以为只要待在房子里就可以不让我接近他,那可就是大错特错了。我很快就查明他卧室窗户的位置。第二天一大早,我利用放在旅馆后面一条小巷里的梯子,趁着晨曦未明的时候,爬进了他的房间。我叫醒他,对他说,他许多年前杀过人,现在到了他偿还血债的时候了。我把德雷伯死时的情形讲了一遍,并让他同样选一颗药丸服下。他不愿意接受我给他活命的机会,而是从床上一跃而起,扑上来掐我的喉咙。为了自卫,我一刀扎进了他的心脏。无论是用什么方法,其结果都还是一样,因为上帝不会让他那只罪恶的手拣起那粒无毒的药丸的。
“我还有几句话要补充,说完了也好,因为我也活不了多久了。事毕后,我又赶了一两天车,我本打算再干上几天,攒够回美国的路费。那天我正站在车行的院子里,忽然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打听是否有个叫杰弗逊·霍普的车夫,他还说,贝克街221号B座有位先生要雇他的马车,我丝毫没有生疑就来了,接下来我只知道这个年轻人用手铐铐住了我的手腕,而且身手干净利落,我生平从未见过。先生们,这就是我的全部经历。你可能以为我是个谋杀犯,可我认为我跟你们一样都是执法者。”
霍普的叙述如此令人激动,他的态度又如此镇定自若,使得我们大家都听得聚精会神,一言不发。即便是熟知种种刑事犯罪细节的职业侦探也都饶有兴趣地听着。他叙述完后,我们都静静地坐了几分钟,只有雷斯垂德记录最后几句速记供词时铅笔划在纸上发出的刷刷声,打破了屋内的寂静。
“只有一点我还想多了解一点儿。”最后歇洛克·福尔摩斯开口说话了,“我登招领广告后,到我这儿认领戒指的你的同伙究竟是谁?”
案犯俏皮地对我的朋友眨了眨眼睛,说:“我可以泄露自己的秘密,但我不能连累别人。我看到你的广告就想到这可能是个骗局,但它或许真是我想找回的戒指。我的朋友自告奋勇来探探虚实。我想,你不得不承认他干得很漂亮吧。”
“毫无异议。”福尔摩斯由衷地说。
警官一本正经地说:“好了,先生们,法律程序必须遵守。本星期四,该罪犯将提交地方法庭审理,届时诸位必须出庭。开庭之前,该犯完全由我负责。”说着,他按了一下铃,接着杰弗逊·霍普就被两个看守带走了。我和我的朋友离开警察局,乘上马车回贝克街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