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处不再赘述摩门教迁徙者们在最终抵达乐土之前途中所经历的种种磨难和物资匮乏。从密西西比河两岸到落基山西麓的跋涉中,他们以前所未有的坚毅不拔的精神奋勇前进。他们以盎格鲁萨克逊人那种永不屈服的顽强精神,克服了野蛮人、野兽、饥渴、疲乏和疾病等上天所能降临的一切磨难。
然而,那漫漫征途,无穷无尽的恐怖,即使是他们中最顽强勇敢的人也曾为之心惊胆战,因此,当他们看见脚下辽阔的犹他山谷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之中时,当聆听到首领宣布这片处女地就是神赐予他们并将永远归属于他们的希望之乡时,无一不顿首跪倒,虔诚祈祷。
很快,事实就证明杨不仅是个坚毅果敢的首领,还是个精明能干的行政长官。地图和设计图绘制完毕后,未来城市的全景也就勾勒出来了。城市四周的所有耕地都依照每个教民的地位高低,按比例予以分配。商人依然从商,工匠仍旧做工。城市里的街道,广场像变魔术般地建成完工了。乡村里,挖沟修渠,筑篱划界,拓荒耕种,一片繁忙,第二年夏天,整个乡村就呈现出麦浪滚滚,一片金黄的丰收景象,在这片原本荒僻的移民区内,到处都显得欣欣向荣,蒸蒸日上;尤其是他们在市中心修建的大教堂,也一天天地拔地而起。每天从晨曦初露一直到暮霭沉沉,教堂里总是传来锤声叮当,钢锯声声,这座教堂是教徒们为感谢指引他们渡过千难万险终于抵达平安之境的上帝而建造的。
约翰·费里尔收养小女孩为义女,两人相依为命。两个落难者随同摩门教徒来到了迁徙之旅的终点。小露茜·费里尔十分招人喜爱,被收留在斯坦杰森长老的篷车里,与他的三个妻子和任性、早熟的十二岁的儿子住在一起。
由于孩子适应能力极强,小露茜很快从幼年丧母的打击中恢复过来了,成为三个女人宠爱的对象,也渐渐习惯了飘泊不定、以篷车为家的新生活。与此同时,费里尔也摆脱贫困,恢复了元气。因他是个好向导和不知疲倦的猎人而与众不同。他很快就赢得了新伙伴的尊重,因此当他们最终结束漫长旅程的时候,大伙儿一致同意:费里尔应当像任何一个移民(除去先知杨及斯坦杰森、肯博尔、约翰斯顿和德雷伯这四位长老之外)一样分得一大片土地。
在那片分得的土地上,约翰·费里尔建起了一座坚固的原木房屋,后来由于逐年翻修,慢慢变为一座宽敞的乡间别墅。他生性务实,诚恳待人,手巧心灵。他那副钢筋铁骨的身板使他能从早到晚辛勤地在田间耕作和改良。因此,他的农庄及其他家业都极其兴旺。三年之后,他就超过了邻家,六年后他已经成为小康之家;九年后他就非常富有了;十二年后,整个盐湖城里只有五六个人能与之齐名。从盐湖这个宽阔的内陆海一直到遥远的瓦撒齐山脉,约翰·费里尔一时名闻遐迩。
可是,只有一件事上,费里尔却刺伤了教友们的感情。无论怎样同他辩论,无论怎样规劝他,都不能说服他按同伴们的方式来娶妻成亲。他从不解释自己再三拒绝的原因何在,只是甘愿坚定不移而又极其死板地固执己见。
有人指责他对于自己信奉的宗教半心半意,而有些人则把这解释为吝惜钱财,不肯破费。还有一些人揣测他早先有过一段风流韵事,或许在大西洋沿岸地区有一位金发姑娘,曾为他憔悴不堪,郁郁而死。不论有什么缘由,费里尔还是我行我素,过着刻板的独身生活。除此之外,在其他任何方面,他都遵奉着这个新建移民区的宗教,而且赢得了恪守传统、正派诚实的美名。
露茜·费里尔在这座木屋里渐渐长大了,她帮助义父料理所有的家务。
山间清新的空气和松树林中散发的油脂香味都像慈母般抚育着少女成长。岁月悠悠,一年又一年过去了,露茜出落得亭亭玉立,健康美丽。她的脸颊日显红润,她的步态也愈发袅娜。许多人走过费里尔农庄旁的大道,每每看见露茜娉婷的少女身影轻盈地穿过麦田,或是看见她飞身跨上父亲的野马,纵马驰骋得心应手,显示出地道的西部少年那种特有的魅力时,那久违了的思绪又浮上心头。当年那嫩小的蓓蕾已经绽放出一朵奇葩,随着岁月的流逝,他父亲成为当地最富有的农民,而她则成长为太平洋沿岸山地少见的标致美洲少女的代表。
然而,第一个发觉小女孩长大成人的并不是她的父亲,这种事很少是由父亲觉察到的。这神秘的变化极其微妙,而且发生得极为缓慢,绝非能用时日来计算。少女自己也是在听到某人的嗓音或是触到某人的手时感到心头怦怦乱跳之际,才开始有所察觉;这时,她才明白,一种崭新的,更加奔放的本性已在她内心深处觉醒了。世间很少有人会记不起那个特殊的日子,或是不能回忆起预示自己新生命开端的那件微不足道的琐事。就露茜·费里尔而言,暂且不提此事对她的命运及其他几个人的命运将会产生何种影响,就事情本身而言,已经是非常严重的了。
那是在六月一个温暖的早晨,摩门教徒们像蜜蜂一样忙碌着—他们正是用蜂巢作他们的标志。田野中,街道上,到处都有人们辛勤劳动的嘈杂声。
在尘扬烟滚的大路上,大队驮负重载的骡群络绎而过,全都是向西方进发。
因为这时加利福尼亚已经掀起了淘金热潮,横贯美洲大陆的道路正好穿越摩门教徒选定的城市。大路上还有从远离城市的牧场赶来的羊群牛群;也有成群结队疲惫不堪的移民,在经过漫长的旅途之后,显得人困马乏。在这人烟辏集、车马骈驰的混乱之中,露茜·费里尔仗着自己娴熟高明的骑术,策马穿行而过;她美丽的面庞由于奋力驭马变得红扑扑的,一头栗色的长发在身后飘拂。她是奉父亲之命进城办事的;她仍像往日那样凭着年轻人无所畏惧的劲头,一个劲儿地策马飞驰,心中只考虑着如何办好事情。那些风尘仆仆的探险者们,不禁吃惊地注视着她;就连那些运输皮货的印地安人见了这美丽超群的白皙少女也十分吃惊,不禁放松了他们惯常的漠然刻板的表情。
当露茜来到城郊时发现有六个面目蛮横的牧人,从荒原上赶来一大群牛,把道路堵得水泄不通。露茜不耐烦极了,就打马冲进牛群中的一条空隙,竭力想越过这个阻碍。可她刚刚进入牛群,后面的牛就把她围得严严实实,她立刻发觉自己已经陷入了一片牛海之中,到处都是长角鼓睛的家伙蜂拥撵动。因为她平素也习惯了同牛群打交道,倒是对于自己的处境并没有惊慌失措,仍然利用机会催马前行,打算从牛群挤出一条路来。可是不幸得很,一头牛有意无意之中用角猛撞了那匹马的一侧,马因受惊而狂躁起来。它立刻将前蹄腾空跃起,狂嘶不已,它一会儿腾空甩蹄,一会儿猛尥蹶子,若不是骑术高超过人,任何人都难免会被它摔下来。当时情况万分危急,因为惊马每次跳起都使它再一次受到牛角的顶撞,更使得它狂跳不止。露茜当时只有紧贴马鞍,稍一失手,便会丧命于在惊得炸了群的牛蹄之下。由于没有经历过这种意外的情况,露茜只觉得头晕目眩,紧紧拉住的缰绳眼看着就要松开,骚乱扬起的尘土和乱成一团的牛群中散发出的刺鼻气味也使她透不过气来。
在这危急时刻,倘若不是她身边响起了一个亲切的声音使她相信有人伸出了援助之手的话,露茜极可能会在绝望之中放弃了。这时,一只刚劲有力的棕色大手,一把揪住了勒马的皮带,硬是在牛群中挤出一条路,很快带着露茜出了牛群。
这位救星彬彬有礼地说:“小姐,但愿你没有受伤。”
她抬头瞧了瞧他那黢黑而粗犷的脸,大大咧咧地笑了,天真地说:“我真是吓坏了。谁能想到庞乔这马儿竟被一群牛吓成这样儿。”
他诚恳地说:“感谢上帝你夹紧马鞍子了。”这位年轻人高高的个子,而且粗犷豪爽,骑着一匹高大的花毛骏马,身着一件猎人常穿的粗布衣,肩挎一杆长筒来复枪。他说:“我想,你就是约翰·费里尔的女儿吧。我看见你从他的农庄那边骑马过来。回去后,请你问问他是否还记得圣路易城的杰弗逊·霍普。如果他就是我说的费里尔,我父亲过去和他交情还挺深的呢。”
她略显拘谨地说:“你干嘛不自己去问问他,岂不更好?”
年轻人听了这个建议似乎非常高兴,他那漆黑的眼珠闪烁着快乐的光芒。他说:“我会去的。我们已经在大山里待了两个月了,而且事情还没结束,这副样子也不便去拜访。请你多包涵。”
她说:“他一定要重谢你的,我也一样。他特别喜欢我,要是那些牛把我踩死了,他肯定会伤心得要死。”
她的同伴说:“我也会伤心的。”
“你?哈哈,我可看不出来这究竟跟你有什么关系,你连我们的朋友都不是。”
年轻的猎人听了这话,黧黑的脸孔阴沉沉的,惹得露茜放声大笑起来。
“好了,我不是那个意思,”她说,“当然喽,你现在是我的朋友了。你一定要来看看我们。现在我得走了,要不爸爸不会再把事情交给我办啦。再见吧!”
“再见!”他一面道别,一面举起那顶宽边帽,低头吻了一下她的小手。
她拨转马头,扬鞭策马,在尘土飞扬的大路上急驰而去。
年轻的杰弗逊·霍普与他的同伴们骑马继续前进,可他一直闷闷不乐,沉默寡言。他和同伴们一直在内华达山区寻找银矿,正返回盐湖城,准备筹集足够的资金来开采他们已经发现的矿脉。原先他像同伴们一样对这桩事业格外热心;可是,这突如其来的遭遇将他的思路带到了另一条轨道上,与那美丽的姑娘邂逅,她那如山野微风般的清新纯洁,深深打动了他这颗奔放不羁而又炽热的心。当她的身影从他视野中消逝时,他忽地意识到这是他生命的紧要关头,无论是开发银矿,还是其他的什么问题也好,对他来说,都没有这件刚刚发生、令他神魂颠倒的事情重要。他心中萌发的爱情,绝不是小男孩那突如其来,变幻无常的恋爱,而是一个意志坚定,性格刚毅的成熟男子那种狂放炽热的激情。他做事向来没有办不到的,所以,他心中暗暗发誓,只要通过人类不屈不挠的努力能够获得成功的话,他这一次的努力绝不会失败。
当天晚上,他就拜访了约翰·费里尔;后来他又去了许多次,终于在木屋里同主人相处得不拘礼了。约翰·费里尔这十二年来被圈在深谷之中,埋头从事田间的劳动,所以很少有机会了解外界发生的一切。霍普却能够绘声绘色地讲述这些年间的所见所闻,使父女俩听得津津有味。霍普是早年加利福尼亚的拓荒者,所以他能娓娓道来许多离奇的故事,比如在那并不太平的年月里多少人一夜暴富,多少人倾家荡产。他还做过斥候、猎人,也曾探过银矿,经营过牧场。无论哪里有激动人心的冒险事业,他就出现在哪里,并积极地探求一番。他很快得到老人的青睐,老人总是对他的刚毅坚韧赞不绝口。在这种时候,露茜往往默不作声,可她那绯红的双颊,明亮而溢出幸福的眼睛,都已明明白白地显示着,她已芳心有主。她质朴的老父可能还没看出这些征兆,可这哪里能逃得过已赢得姑娘爱慕的小伙子那双锐目。
一个夏日的夜晚,霍普骑马在大路上飞奔,到了费里尔家门口才勒住缰绳,翻身下马。姑娘等候在门口,上前迎接。他把马缰抛在篱垣上,健步沿着门前小径走了过来。
“露茜,我要走了,”他握住她的双手说,一边温柔地凝视着她的脸,“这次我不能请求你跟我一起走,但是下次我回来时,你是否愿意跟我走呢?”
“可是,下次你什么时候回来?”姑娘羞着脸,笑着问。
“至多两个月。到那时,你就属于我了,亲爱的,谁也不能阻挡我们。”
她问,“可是,父亲会同意吗?”
“他已经同意了,只要我们的银矿进展顺利就行。在这一点上我并不担心。”
“啊,好吧;只要你和父亲把一切都安排好,当然没问题了,也就不用多说了。”她轻声细语着,把脸颊贴在他那宽阔的胸膛上。
“谢天谢地!”他声音粗哑地说,俯身去吻她。“好了,就这么决定。我待得时间越长,咱们就越难舍难分。他们还在峡谷那儿等我呢。再会吧!我的宝贝儿,再见!再过两个月我们一定会再见面的。”
说着,他忍痛放开了姑娘,猛地跃身上马连头也不回地飞驰而去,仿佛是只要稍一回头,顾盼他就要分别的姑娘,他的决心就会动摇了。她伫立在门口,呆呆地注视着他远去,直到他的身影消逝在远方,这才回到屋里,她已经是犹他州最最幸福的姑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