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一位建筑师朋友寄来了这本书的手稿。在费城,工匠们改建一所老房子时,发现了一间密室。密室隐藏在卧室壁炉的下方,看上去小小的,大约有八平方英尺的样子,里面摆放着各式微型家具,全是殖民时期的东西。在这些家具中,有一张秘书桌,桌子上放着一本书稿,书页的大小和邮票差不多,上面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小字。
朋友用高倍放大镜才看清了里面的内容,也就是本书将要讲述的故事。
由于书稿太过奇特,真伪难辨,于是朋友将它送到各大权威机构进行专业鉴定。
布朗索文研究所的科学家很有把握地告诉他,经过他们分析,这份文稿的纸张和墨水都是美国早期制造的,上面的字也极有可能是用那时的羽毛笔写成的。
更让人吃惊的是,国家自然历史博物馆的官方报告称:尽管不可思议,但事实确凿,这,是一只老鼠的笔迹。
我没有尝试去做任何注解,只是修正了一些拼写和语法上的错误,并添加了一些插画,现将艾莫斯的故事用他自己的话讲给你们。
他对富兰克林职业生涯的描述在许多方面有别于后来的历史学家,个中缘由,我不得而知。但我相信,这只老鼠与伟人朝夕相伴、亲密无间,他写的东西应该比后来学者的记述可信度更高。
罗伯特·罗素1939年5月写于兔子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