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潜意识为基础的人格学说是弗洛伊德学说的核心。它涵盖了弗洛伊德的整个思想内容,反映了弗洛伊德思想的主旨——潜意识和性欲的发展,表现了弗洛伊德思想的基点——本能与社会的动态关系。
早期,弗洛伊德提出“心理地形学”(psycho-topography),虽主张人的心灵“二部结构”,但实际上却把它视为由潜意识(深层)、前意识(中层)和意识(表层)等三个层次所构成的。(1)潜意识(unconscious),指人的本能冲动、被压抑的欲望和本能冲动的替代物(如梦、癔症),即潜意识的心理本我。他反对把潜意识在逻辑方面解释为一个正概念的反题,力图证明潜意识是一个具有自身特征的能够给予某种定义的正概念的存在。就是说,潜意识是一种处于意识之外的有能量、有强度和有效率的心理系统。他认为,潜意识的主要特征是非理性(原始冲动性)、非语言性、非道德性、反社会性、非逻辑性、非时间性、不可知性。这些为人类社会、伦理道德和宗教法律所不容许的东西,是有强烈心理能量的负荷,总要按照“快乐原则”去寻找出路,追求满足。潜意识是心理深层的基础和人类活动的内驱力,它决定着人的全部有意识的生活,甚至个人和整个民族的命运。这是精神分析学派的理论基石。(2)前意识(preconscious),指潜伏的暂存的并从潜意识中可召回的部分,通常是人们能够回忆起来的经验。因前意识比潜意识更接近意识,故它是潜意识和意识之间的中介环节和过渡领域。弗洛伊德认为,从描述意义上说,有两种潜意识,即潜伏性潜意识和动力性潜意识;从动力意义上说,只有一种潜意识,即被压抑的动力性潜意识。他把潜伏暂存的而非动力意义上的潜意识称为前意识。真正严格的潜意识很难或根本不能进入意识,前意识则可能进入意识,所以从前意识到意识尽管也有界限,但两者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前意识处于潜意识和意识之间,担负着“稽查者”的任务,严密防守,把住关口,不准潜意识的本能和欲望侵入意识之中。但是,当“稽查者”丧失警惕时,有时被压抑的本能或欲望也会通过伪装而迂回地渗入意识。(3)意识(conscious),指心理非本质的外表部分,是同外界接触直接感知到的一纵即逝的心理现象。弗洛伊德反对把意识和心理等同起来的观点,认为意识是人的心理活动中比较小而非主要的部分。他把意识比作同“大前房”(潜意识)相毗连的一个小的“接待室”。在他看来,意识服从于现实原则,调节着进入意识的各种印象,压抑着心理中那种原始的本能冲动和欲望。如果说被压抑的心灵是严格意义上的潜意识,那么主要实施压抑的心灵则是意识。但是,意识同外部联系,与其同机体内部环境的联系相比,既要受较多条件的限制、又距离比较远些,所以,不仅潜意识系统,就是意识系统,归根结底,还是由先天的本能、抑或未发的欲望和冲动所决定的。
晚期,弗洛伊德在《自我与本我》(1923)一书中对此做了修正,提出了“人格三部结构”(tripartite personality structure)说。他认为,人格是由本我(id) 、自我(ego)和超我(super-ego)三部分所构成。(1)本我(又译为伊底、原我、它我、私我、潜我、兽我),指最原始的、与生俱来的潜意识的结构部分。潜意识性是本我独有的主要品质。弗洛伊德说:“本我是遗传的,是生来就有的,而首要的是,本我是由本能构成的。本能源出于肉体组织,并以我们未知的形式在这里(在本我中)得到了最初的精神表现。 它像一口本能和欲望沸腾的大锅,具有强大的非理性的心理能量。它按照快乐原则,急切寻找出路,一味追求满足。(2)自我,指人格结构中的管理和协调部分,是来自本我经外部世界直接影响而形成的知觉系统。它代表理智与常识,处于本我与超我之间,按照现实原则,充当仲裁者,监督本我,适当满足。它的大部分精力消耗在对本我的非理性冲动的控制和压抑上。弗洛伊德打了这样一个比喻:本我是匹马,自我是骑手。动力是马,骑手能给马指出方向。自我驾驭本我,但马也许不听话,这说明本我的潜力是很大的。他有一句名言:“本我过去在哪里,自我即应在哪里!”自我具有防御职能和中介职能。自我常常是“三个暴君”——外部世界、超我和本我的仆人。就是说,自我是外部东西与内部东西之间、本我与超我之间的过滤器。(3)超我,指人格中最文明最道德的部分。超我从自我分化、发展而来,大部分具有前意识的特性,但归根到底还是潜意识的。超我代表良心、自我理想,来自父母及其代理者传递的文化伦理规范,是父母管教和儿童社会化发展的结果。本我是完全非道德的,自我力求是道德的,超我则能成为超道德的。超我处于人格的最高层,按照至善原则,指导自我,限制本我,达到自我典范或理想的自我实现。在弗洛伊德看来,上述三者保持平衡,就会实现人格的正常发展;如果三者失调乃至被破坏,就会导致神经症。
由上述可见,弗洛伊德的人格学说的基本出发点,就是把人作为自然的人、生物学上的人,作为同社会的根本对立物,夸大了人性与兽性的联系和潜意识生活的价值,否定了人的社会本质和有意识心理生活的主导意义,所以它是生物学化的、精神决定论的理论。
但也应肯定,弗洛伊德人格学说有一定的合理因素。其一,弗洛伊德认为人格的结构不是一个单维的构成物,而是一个多层次、多侧面的复杂的组合体。尽管我们不能同意弗洛伊德对潜意识的本质及其作用的解释,但是人的心理活动毕竟是意识和潜意识的对立统一体。其二,弗洛伊德认为人格的形成不是一个无冲突的迳直的过程,而是一个充满矛盾斗争的过程。弗洛伊德把人格视为潜意识与前意识、意识之间,本我与自我、超我之间的对抗与压抑的过程虽不尽然,但人格的形成总是充满着各种矛盾斗争,这也是事实。其三,弗洛伊德认为人格的发展不是一个平面的量的累积,而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自我完善的质的变化。虽然我们不能同意弗洛伊德把人格的发展视为一个本能的我、现实的我、理想的我的机械发展系列,但个体社会化的自我完善毕竟是人格发展的总趋势。
本能学说是弗洛伊德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他的人格理论的动力学基础。
弗洛伊德发现,人的潜意识心理世界正是各种本能欲望、情绪所构成的非理性王国,归根结底,它起源于人的先天的本能。他认为,本能是人的生命和生活中的基本要求、原始冲动和内驱力。
早期,他主张人有两种本能:一是性本能,即生殖本能;二是自我本能(life instinct),即自卫本能。晚期,他做了修改,提出人具有这样两种本能:一是生的本能,即爱和建设性的能量。他认为,真正的生的本能就是性本能,但是,自卫本能也同样指向于生命的生长和增进,所以他把两者合并为生的本能。二是死的本能(death instinct),即恨和破坏性的能量。他宣称:“一切生命的最终目标乃是死亡。”生和死这两种本能的作用相反,又始终同时并存,似乎就是人的生命活动中一切矛盾斗争的根源所在。
诚然,弗洛伊德的本能学说,从心理学角度证实了达尔文的观点,即指出人的本能是与生俱来的基本要求,“已产生于人的机体内部”,有其一定的生理基础。特别是以新视角提出具有辩证成分的本能二分法,关注人性、关注人的本能与人的发展、关注人的本能的作用有其合理性。但总的来说,弗洛伊德的本能学说是错误的。其一,弗洛伊德的生死观是否定人的生命价值、宣扬生不如死的一种性恶论和悲观主义的人生观。他认为,死的本能是生的归宿,人们应争取达到超脱生死的“涅槃”境界。其二,他还用生物学观点来解释诸如侵略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他认为,死的本能主要表现为求杀的欲望,当它向外表现的时候,它是仇恨的动机,成为侵犯、破坏、征服的动力;当它向外侵犯受到挫折的时候,它往往退回到自我内部,成为自我谴责、自我惩罚、进行自杀、嫉妒敌手、反抗权威的动力。这样一来,他除了用生的本能说明人的创造活动的起动因外,还用死的本能解释侵略、破坏等社会现象的推动力。似乎什么外边要杀、里边要死,这种生死搏斗就构成了人格发展的动因和一切侵略的根源。显然,这种用生物学和心理主义的观点来解释社会现象就陷入了唯心史观的境地。
以泛性论为基础的人格发展阶段说是弗洛伊德学说极端重要的内容,也是它区别于新弗洛伊德主义的主要标志。
关于性本能的作用问题,达尔文早就指出,在人类的起源中,自然选择起了主导的作用,其中性选择具有特殊的意义。弗洛伊德进一步发挥了进化论的生物学观点,宣称性本能被压抑不仅是产生神经症的主要原因,而且还是形成人格、创造社会文化和艺术的重要动力。
弗洛伊德是一个泛性论者,他把人的一切行为动机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均涂上了性的色彩。当然,他所谓的性是广义的。在他看来,性的后面有一种潜力,常驱使人去寻求快感,弗洛伊德把它叫作“力比多”(libido)。本来,力比多是心身的能,但在他的著作中常以“性力”代以“心能”。因此,泛性论是弗洛伊德思想体系中一个极为重要的理论支柱。
弗洛伊德按力比多的发展,把人格发展分为五个时期:口欲期、肛欲期、阳具欲期、性潜伏期、性器欲期。随着性欲的发展,儿童由“自恋”(器官恋)发展到“恋他”(对象恋)。他用古希腊两个神话构成的两个情结——“俄狄浦斯情结”(Oedipus Complex,恋母情结)和“爱列屈拉情结”(Electra Complex,恋父情结),来证明女孩依恋父亲、男孩亲近母亲的结论。
在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的奥国,宗教气氛十分浓厚、社会禁欲非常严重的历史情况下,弗洛伊德的泛性论实际上是对传统的禁欲主义的一种反抗。同时,他把性的问题大胆地作为科学研究的对象,注意研究性心理的自身规律,重视性心理对正常人的心理、神经症的形成以及人类社会生活的影响,无疑是具有学术价值和历史意义的。
但是,由于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局限,弗洛伊德的泛性论在理论上是错误的。首先,他漠视了人的性心理的社会性,夸大了人的性心理的自然性,陷入了生物学化的境地。其次,他忽视了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文化背景等因素对性心理发展的重大作用,夸大了人的性心理自身发展的特殊性,陷入了唯心理论的境地。最后,他忽视了社会物质生产方式对社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决定作用,夸大了人的性欲对整个社会生活的影响,陷入了历史唯心主义的境地。总之,弗洛伊德的泛性论不仅在理论上是错误的,而且在实践上也是不良的。
释梦是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的重要方面,也是了解精神领域中潜意识活动的一条最重要的途径。
弗洛伊德认为,梦不是偶然形成的联想,而是被压抑的欲望(或潜意识的情欲)伪装的满足。因为潜意识中的原始冲动或性欲难以直接见人,加上意识对潜意识具有检查和控制的作用,所以必须通过伪装的方式才能满足自己的愿望。
弗洛伊德指出,人的梦境有两种:(1)显相,指梦的表面现象,即隐义的化装,类似于假面具;(2)隐义,指梦的本质内容,即真实的意思,类似于假面具所掩盖的欲望。做梦好比制作谜语,显相是谜面,隐义是谜底。
在弗洛伊德看来,梦的化装主要方法有:(1)凝缩,即几种隐义用一种象征(或符号)出现。他把梦看做简略的译本。弗洛伊德自己曾梦到著作中一种植物。据他分析,这“植物”一词,可代表园丁、教授和他美丽的夫人及名叫Flora的患者和他妻子所爱的花。(2)移置,即一个不重要的观念或小事在梦中却变成了大事或占据重要地位,说明这个道理,要用较长的梦做例子。这里,以日常生活经验为例,如一个客人已走出大门,又回来取手杖。据他分析,回过头来拿手杖是件不重要的显相,而渴望再瞅一眼女主人则是隐义。(3)象征,即以具体的形象来代替抽象的欲望。如一妇女梦见自己被马践踏,其实是代表她内心顺从了男性的要求。(4)润饰,即把梦中无条理的材料醒后加以系统化来掩盖真相等等。
这里,弗洛伊德提出了梦的心理分析的假说,分析了梦的象征性及其活动方式,指出了梦对了解神经症病因的意义,虽不是完美的,但却是有见地的。这一点,可与巴甫洛夫对梦的生理机制的分析相媲美。当然,他对梦的解释多属猜测性,既浪费时间又流于武断,易引入内省心理学的轨道。
社会文化学说是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论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中的扩展和应用,也是弗洛伊德主义的有机构成部分。
在社会文明起源上,他主张社会契约论。认为社会的形成、文明的创造,都是人们为了克服自然状态下所固有的各种困难而自愿缔结的契约。诚然,社会文明产生的心理因素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否认它产生的物质生产根源,则必然犯唯心理论的错误。他还认为,本能与文明永远处于二律背反之中。就是说,文明的起源、发展始终是出自本能的冲动,又是对本能享乐的否定。所以文明在本质上是与本能欲望的满足相对立的。这里,弗洛伊德片面地强调了社会与人的对立的一面,没有看到社会与人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统一的一面,因而他陷入了形而上学和悲观主义的境地。
在宗教的产生和功能上,他宣称宗教是人的一种“心理幻觉”,“产生于人的希望”,是“人反对现实贫困生活的一种神秘化的抗议”,“逃避苦难和追求幸福的方式”,一种“精神麻醉”的典型代表。他认为,宗教产生于原始图腾崇拜活动之中,它是人进化过程中所经历的异常心理,是一种“强迫性神经官能症”,属于文化神经官能症。由于他把宗教视为幼儿时期的愚笨心理的产物,因而宗教的衰亡必然同人类脱离少年期联系在一起。他相信,随着科学的发展,必然要否定宗教,使人们“从宗教的奴役下解放出来”。这里,弗洛伊德虽然没有阐明宗教的社会本质和阶级根源,把宗教的产生心理学化是不对的,但是他对宗教起源的心理分析,指出宗教具有安慰、自我解脱和精神麻醉的功能是颇有见地的,并显露出类似无神论的思想倾向。
在文艺的本质、起源和功用上,他坚持艺术是潜意识欲望的满足、幻想的创造和性力作用的结果。他认为,艺术活动和白日梦相似,均以幻想为特征,并追溯到儿童时期富有想象力的游戏活动。但不同的是,游戏的内容儿童并不隐瞒,而作家的艺术品的真实内涵却必须以伪装的形式表现出来。因为艺术是被压抑的本能欲望的宣泄,作家总要经过一番“改动”、“柔化”和“伪装”,才能以一种使人得到美的快感的形式将这一幻想予以展示。他还用力比多(或性力)的转移或升华来解释艺术创作的主要机制,并把俄狄浦斯情结(即恋母情结)视为艺术产生的根源。诚然,强调创造的想象力是艺术活动的本质特征颇有意义,但是他否认理性和社会实践活动时艺术创造的主导作用,坚持性力决定论则难以令人苟同。《蒙娜丽莎》这朵富有永恒的美的魅力的奇葩,并非是达·芬奇“恋母情结”的升华,而是植根于欧洲文艺复兴时代的土壤之中。蒙娜丽莎的绚美的微笑,正是新兴资产者黎明时期对于人的尊严与美的颂歌。
在妇女观上,他坚持“阴茎妒羡论”(penis-envy)。认为男女孩均存在“阉割情结”(castration complex),女孩无阴茎而自惭形秽,男孩诚惶诚恐而怕人阉割。他认为,女性性格上的差异,源于身体上的差异,主要由于缺乏阴茎的缘故。如女孩常自卑,好嫉妒,不知足,重情爱,较温柔,欠凶暴,易控制,讲求虚荣,缺乏正义感,社会兴趣不浓,升华能力薄弱等。弗洛伊德不仅对传统的父权制的偏见十分严重,而且还公开反对妇女解放和男女平等。他斥责穆勒关于妇女解放的观点为“荒谬”、“没有人性”。并声称男女平等“根本不可能”。所谓“两害相权,还是男人优越些好”。诚然,性差别及其与性格的相关的研究是必要的。但是弗洛伊德的妇女观不仅在理论上是生物学化的,而且在政治上也是不良的。
在对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革命的态度上,他断言马克思主义是“经济决定论”,诬称十月革命像“宗教一样残酷”。表面上似乎对马克思主义很客观,其实他做了不少歪曲。说什么马克思没有摆脱黑格尔的影响,忽视心理因素,把“经济的动机作为决定社会中人的行为的唯一动机”。进而又宣称十月革命是受“过激主义”的影响,由“过激党”所领导的“暴群”的“过激行动”。这些观点既反映了弗洛伊德立场的劣根性,又为后来形成的弗洛伊德—马克思学派(即把马克思主义弗洛伊德主义化)提供了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