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第9条忠告 绝对不要对孩子说“你怎么这样没出息!”

每个孩子有每个孩子的天赋。父母们绝对不能画地为牢,限制孩子的自由,逼迫孩子按自己的兴趣与爱好学习自己喜欢的东西。

兴趣是不能强迫的

兴趣,是孩子学习知识的动力。 激发孩子的学习兴趣,能够使孩子的学习从自发走向自觉,温室里绝对培养不出参天的大树,强迫孩子也绝对不会把孩子培养成人才。

有位母亲特别喜欢钢琴。她小时候因为家里穷,买不起钢琴,一直耿耿于怀。她特别希望把自己的女儿培养成钢琴家。于是,就天天督促孩子练琴。幼小的孩子坐在琴凳上,一个音符一个音符地弹。她就拿把戒尺站在后面,时常是孩子一边哭一边弹,一边弹一边哭,眼泪落在黑白相间的琴键上。结果,孩子越来越害怕弹琴,以至于宁可剁掉自己的手指,也不愿弹琴了。这位伤心的母亲时常说:“你怎么这样没出息啊?我省吃俭用给你买琴,再忙再累陪你练琴,你竟然这样啊!”

这个孩子本来很有绘画天赋,但却被母亲扼杀了。以致后来女儿考上大学后,不愿回家,不愿看到伤心的琴和失望的母亲。

其实,只要父母用心,就会发现孩子的天赋。如果再代之以理智的能被孩子所接受的态度与方式,效果就大不一样了。

让孩子选择有兴趣的突破口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父母培养孩子选择感兴趣的事物,可能会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祖冲之是南北朝时代南朝的科学家。他推算的圆周率比欧洲早一千多年。他编制的《大明历》首先考虑到岁差问题的计算,对于日月运行周期的数据比当时的其他历法更为准确。

然而,有谁能相信,这样一位伟大的科学家,小时候经常挨打,曾被斥责为“笨蛋”、“蠢牛”呢!祖冲之的父亲祖朔之,是位小官员。他望子成龙心切,祖冲之很小时,就逼迫他去背诵《论语》,读一段,就叫他背一段。两个月过去了,祖冲之只能背诵十多行,气得父亲把书摔在地上不教了,并且怒气冲冲地骂道:“你真是一个大笨蛋啊!”过了几天,父亲又把他叫来,教训他说:“你要用心读经书,将来就可以做大官。不然,就没有出息。现在,我再教你,你再不努力,就决不饶你。”可是父亲越教越生气,祖冲之也是越读越厌烦。他皱着眉头,愤愤地说:“这经书我是说什么也不读了。”气得父亲额头上的青筋都迸出来了,忍不住伸手打了祖冲之几巴掌,打得他号啕大哭起来。父亲口里还不断骂“笨蛋”、“蠢牛”、“没出息”。正在这时,祖冲之的祖父来了。问明原因,就对祖朔之说:“如果祖家真是出了笨蛋,你狠狠打他一顿,就会变聪明吗?孩子是打不聪明的,只会越打越笨。”祖冲之的祖父对祖朔之还严厉地批评说:“经常打孩子,不仅不能起到任何好的作用,而且还会使孩子变得粗野无礼。”祖朔之说:“我也是为他好啊!他不读经书,这样下去,有什么出息。”“经书读得多就有出息,读得少就没有出息?我看不一定吧。有人满腹经书,只会之乎者也,却什么事也不会做!”“他不读经书怎么办?不能硬赶鸭子上架。”“他读经书笨,说不定干别的事灵巧呢。做大人的,要细心观察孩子的兴趣,加以诱导。”

祖朔之觉得父亲的话有道理,同意不把孩子硬关在书房里念书,就建议父亲领祖冲之到他负责的建筑工地上去开开眼界,长长见识。祖冲之随爷爷到了工地上,处处感到新鲜,问这问那。

有一次,祖冲之问爷爷:“为什么每月十五的月亮一定会圆呢?”爷爷解释说:“月亮运行有它自己的规律,所以有缺有圆!”祖冲之越听越有趣,从此,经常缠住爷爷问个不停。爷爷便对他说;“孩子,看来你对经书不感兴趣,对天文却是用心钻研,正好,咱们家里的天文历书多得很,我找几本你先看一看,不懂的地方问我。”祖朔之这时也改变了对儿子的看法,每天,教孩子读天文方面的书,有时祖孙三代一起研究天文知识。这样,祖冲之对天文历法的兴趣越来越浓了。

后来,祖冲之终于成为一名杰出的科学家。

祖父对祖冲之因材施教,依其兴趣所在选择突破口,去启发、引导孩子,获得了惊人的成功。

兴趣是可以培养的

大书法家王羲之的儿子王献之,开始并不怎么喜欢书法。王羲之也没有刻意去教他练习书法。王羲之每次练书法时,总是把门关得紧紧的。这引起了王献之的好奇。他时常从楼板上的洞里偷看父亲练书法。有一天,王羲之把楼板的洞给封了,快到练书法的时间时,王献之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王羲之见时机已到,这才教授他书法,并要求他勤学苦练。王献之果然聪明过人,后来在书法上很有造诣。

不是不可以要孩子按自己的意愿发展,只是方式方法很重要。只有这样,才能挖掘出孩子的潜力,也使孩子更有出息。

告诉孩子,只有做一个有学问的人,才能受人尊重,为国为民作贡献,也才能为自己将来找到理想的职业打下坚实的基础。这样将逐步使孩子认识到学习是一件很光荣的事,因而从心里形成一种敬学的精神。 0LEbf0rGIpY+xoCLnrFtBFzb/HZJLtAd3QeRCBeqK4tQLA6TRITBzXxmtgYWLih0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