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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我国国家治理的实践探索:政府机构改革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共经历了六次政府机构改革(表2-1),第七次改革也于2013年拉开帷幕。历次改革面临的环境、问题以及改革的成效不尽相同,但后一次改革往往是在前一次改革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六次机构改革作为一个整体,在顺应时代背景、优化行政管理体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表2-1 1978年至2008年以来我国六次政府机构改革梳理

资料来源:张攀峰. 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历程的思考.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3):57-59

一、1982年改革

(一)背景

以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和城市工业改革为代表的改革开放经过几年的实践至1982年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果。在农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被极大地调动起来;在城市,多元化的经济形势开始出现。随着市场的活跃,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逐步瓦解,与旧经济体制相配套的行政体制也遭到冲击。由于新的行政体制尚未建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一系列新政策不得不依托计划经济时期遗留的体制来执行。于是出现了这样的现象:一方面新政策的市场导向性客观上要求管理体制有更多的灵活性和自主性;另一方面旧体制又以其传统的管理功能和管理手段阻碍了新政策的实施。

(二)发起

1982年开始的机构改革是在邓小平同志的支持下进行的。1982年1月11日至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讨论中央机构精简问题。会上,邓小平发表题为《精简机构是一场革命》的讲话,指出:“如果不搞这场革命,让党和国家的组织继续目前这样机构臃肿重叠、职责不清,许多人员不称职、不负责,工作缺乏精力、知识和效率的状况,这是不可能得到人民赞同的。”他同时指出,精简机构“不是对人的革命,而是对体制的革命。”“如果不进行这场革命,不论党和政府的整个方针、政策怎样正确,工作怎样有成绩,我们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党和政府的机构这样地缺少朝气、缺少效率,正确的方针、政策不能充分贯彻,工作不能得到更大的成绩。” 此次会议后,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1982年3月8日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问题的决议。

1982年的机构改革由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简称国家体改委)统筹进行,作为事实上的决策中枢,国家体改委主要承担理论创新、总体方案设计、各方利益协调和组织开展试点四项任务。 国家体改委的前身是成立于1980年5月的国务院体制改革办公室(简称国务院体改办),其背景是1978年改革开放后,“迫切需要一个高层机构来规划和协调改革全局”。国务院体改办第一任主任是当时的国务院秘书长杜星恒。但是,国务院体改办仅仅是一个办事机构,无法协调各个部门推动改革措施的具体落实。为解决国务院体改办的权威问题,1982年5月,五届全国人大决定设立国家体改委,除1987—1988年间由李铁映 担任主任外,国家体改委从设立至1990年8月,一直由国务院总理兼任主任。

(三)目标

1981年,国务院共有100个工作部门,达到新中国成立之后的最高峰。臃肿的管理机构无法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针对这些问题,邓小平提出,改革的目标“首先是党政要分开,解决党如何善于领导的问题。这是关键,要放在第一个。第二个内容是权力要下放,解决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同时地方各级也有一个权力下放问题。第三个内容是精简机构,这和权力下放有关。” 精简机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十年“文革”造成的干部队伍严重老化、机构臃肿以及领导职务终身制等历史遗留问题。

(四)内容

1982年的机构改革是“文革”后第一次规模较大、目的性较强的机构改革,主要内容包括:第一,改革不适应新的经济政策的旧体制。具体措施是改革国务院领导体制,设置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副总理由13人减为2人。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国务院组织法》,该法将机构改革的权力授予了国务院,但要求机构改革方案获得全国人大批准。《国务院组织法》规定,设立国务院常务会议,由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组成。此外,遵循行政管理的规律,减少各级领导干部职数,规定部委副职数2~4人。同时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建立离退休制度。在此基础上规定部长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副部长和司局长一般不超过60岁。第二,进行既有行政机构的大精简。国务院工作机构总数由原来的100个减少到61个,国务院部委由52个裁并为42个,直属机构由43个裁并为15个,办公机构由5个裁并为3个。第三,在精简机构的同时相应对人员进行精简。国务院各部门人员编制从原来的5.1万人减为3万人。

地方的机构改革起始于1982年12月地方组织法的修订, 在1983年全面展开,上半年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进行,下半年在县级进行,到1984年春基本完成。地方改革的指导思想与中央政府的机构改革基本相同,在经济发达地区,将省辖中等城市周围的地委、行署与市委、市政府合并,由市管理县、管理企业。一些不发达的地区,仍保留了地委和行署。

(五)效果

1982年机构改革力度较大,效果比较明显,起到了由机构改革调整到领导体制和管理制度改革的先导作用。 其中最显著的成果是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减少了副职,建立了正常的干部离退休制度。未解决的问题主要是政未减、权未放、政企职责未分、政府的管理职能未真正转变。但是,作为改革的“试水”,此轮改革的思想和措施总体上起到了示范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为之后的行政体制改革指引了方向。

二、1988年改革

(一)背景

1988年机构改革的直接原因是国务院机构自身建设的要求,深层次原因则是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在1982年机构改革之后的5年内,国务院又增设了多个机构,至1987年底,机构总数达到72个,此外还增设了一些部委归口管理机构、非常设机构和事业单位等,地方增设机构的现象比中央更为严重。

(二)发起

1987年中共十三大报告在政治体制改革部分中提出要“改革政府工作机构”,建议国务院立即着手制定改革中央政府机构的方案,提请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后付诸实施。1988年4月9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1988)》,决定进行改革开放后第二次大规模的机构改革,此轮改革仍由国家体改委统筹。1990年9月,陈锦华接替当时的国务院总理李鹏担任国家体改委主任,总理兼主任的惯例被打破,但国家体改委的地位没有改变,仍与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同处政府组成序列的最高一层:宏观调控部门之列。

(三)目标

中共十三大报告将此次机构改革的理念阐述为精简、统一、效能。改革的主要目的在于解决政府机构庞大臃肿、层次过多、职责不清、互相扯皮等诱发官僚主义的深层原因。该目标被进一步分解为转变政府职能、行政精简、加强行政立法。在政府职能方面,改革矛头直指政企不分。当时的国务委员宋平在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表示,“由于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现有机构的弊端愈益突出,主要表现在:政企不分,结构不合理,在职能上微观管的过多、宏观调控不力;政府工作人员的素质和结构不适应经济的、法律的间接管理方式等。”

(四)内容

根据中共十三大报告内容,1988年的机构改革主要包括转变政府职能、机构调整、下放权力、搞好配套改革、加强行政立法等五方面内容。

一是转变政府职能。中共十三大报告提出,为了避免重走过去“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老路,这次改革必须抓住转变职能这个关键,实现手段则是政企分开。以此为指导,撤销石油部、组建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撤销核工业部、组建中国核工业总公司,标志着国家干预从微观经济领域的撤离。

二是机构调整。要按照经济体制改革和政企分开的要求,合并裁减专业管理部门和综合部门内部的专业机构,使政府对企业由直接管理为主转向间接管理为主。要从机构配置的科学性和整体性出发,适当加强决策咨询和调节、监督、审计、信息部门,转变综合部门的工作方式,提高政府对宏观经济活动的调节控制能力。要贯彻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清理整顿所有行政性公司和近几年升格的机构,撤销因人设事的机构,裁减人浮于事的人员。 通过改革,国务院部委由原有的45个减为41个,直属机构从22个减为19个,非常设机构从75个减到44个。

三是下放权力。主要是向企业和基层下放权力,逐步理顺政府同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之间的关系、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以及中央政府同地方政府的关系。

四是搞好配套改革。在改革政府机构的同时,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抓紧建立和逐步实施公务员制度,开办行政学院,培养行政管理人才。

五是加强行政立法。为了巩固机构改革的成果并使行政管理走上法治化的道路,必须加强行政立法,为行政活动提供基本的规范和程序。在此指导思想之下,1989年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该法的通过是中国行政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

(五)效果

1988年的机构改革同样是自上而下、先中央后地方、由政府主导的自我完善性改革。改革首次提出“转变政府职能”,重点针对与经济体制改革密切相关的经济管理部门。改革中,各部、委结合本部门情况拟订了定职能、定机构、定人员编制的“三定”实施方案。“三定”方案的出台,为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了先期探索。

改革只在部分地区进行了试点,并未在地方政府全面推行,一些改革举措未能实施,如十三大报告提出的完善行政组织法,制定行政机关编制法,制定预算法、监察法等在此轮政府机构改革期间并未完成。

三、1993年改革

(一)背景

1993年的行政体制改革是在经济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理论突破的背景下进行的,即1992年邓小平的“南巡”谈话以及中共十四大提出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

1993年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十五条“国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国家通过经济计划的综合平衡和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地协调发展”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标志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正式确立。1993年的机构改革主要是为了回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这次重大调整。时任国务院秘书长罗干表示:“这次机构改革和以往机构改革的不同,就是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作为改革的目标。”

(二)发起

1992年中共十四大报告在“90年代改革建设的主要任务”中指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根本途径是政企分开,并“下决心进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切实做到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 。据此,国务院于1993年3月向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交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并获得了通过。这次改革的统筹机关仍是国家体改委。

(三)目标

根据中共十四大精神,本次改革的核心任务是按照政企职责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是转变政府职能。

(四)内容

调整职能配置。各部门在“三定”过程中,对本部门原有的职能进行分析、分解,并在“三定”方案中规定可以下放的职能和需要调整的职能,作为改革的基础。通过“三定”方案,弱化了政府机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分钱、分物、批指标、立项目等具体的审批职能,同时强化了宏观管理、执法监督和社会管理等职能。

精简机构和人员。根据方案改革后,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41个,加上直属机构、办事机构18个,共59个,比原有的86个减少27个,人员减少20%。其中撤销能源部、机械电子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轻工业部、纺织工业部、商业部、物资部等7个部,新组建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电力工业部、煤炭工业部、机械工业部、电子工业部、国内贸易部,更名1个(对外经济贸易部),保留34个部、委、行、署。改革后的综合经济部门中保留国家计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专业经济部门的改革分为三类:改为经济实体的有航空航天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撤销后,分别组建航空工业总公司、航天工业总公司。改为行业总会的有轻工业部、纺织工业部,这两部撤销后,分别组建中国轻工总会、中国纺织总会。保留或新设置的行政部门包括:对外经济贸易部更名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撤销能源部,分别组建电力工业部、煤炭工业部;同时撤销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撤销机械电子工业部,分别组建机械工业部、电子工业部,同时撤销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撤销商业部、物资部,组建国内贸易部。

1993年4月19日,国务院决定,将国务院的直属机构调整为13个,办事机构调整为5个。国务院不再设置部委归口管理的国家局,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8个。

事业单位改革。1993年国务院《关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改革总体思路与主要任务。1993年工资改革首次把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从政府财政机关工资制度中分离出来,建立适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1996年中办、国办印发的《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推进事业单位社会化。

建立公务员制度。从1993年起开始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1994年出台《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初步建立起以职位分类为基础的公务员制度。

继续推进行政立法。自1988年中共十三大报告提出行政立法的框架后,本次改革期间,与行政改革有关的多项法律得以通过,如1994年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7年国务院通过《国务院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1997年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基本建立起行政法制的框架。

(五)效果

直观上来看,本次改革中国务院所属部委只减少了1个,直属机构和办理机构虽然减少11个,但其中部分划归党中央机关管理,部分划归部委管理,部分改为行政性的直属事业单位,也就是说这些机构基本上保留着,且继续行使其原来职能。 所以总体上,改革没有处理好机构精简和职能转变之间的关系,在实现核心目标方面成效并不显著。但是这次改革为1998年改革打下了基础。

四、1998年改革

(一)背景

1998年的机构改革具有历史转折意义。经过20年的经济高速增长,我国粗放经济的能量已经基本释放完毕。随着我国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随着我国社会生活的丰富化、多元化,我国旧的政府管理模式与新的市场经济、新的社会生活之间的深层次的矛盾已经浮现并日趋尖锐化。 这一时期改革面临的问题主要包括:政企不分,政府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能形成科学决策的投资体制,容易造成责任不清和决策失误,难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许多本来应该运用法律手段,或者通过社会中介组织来解决的问题,也是通过设立政府机构管理,把过多的社会责任和事务矛盾集中在政府身上;现有政府机构重叠庞大、人浮于事的现象严重。这不仅滋生文牍主义和官僚主义,助长了贪污腐败和不正之风,也给国家财政造成了沉重负担。

(二)发起

1997年中共十五大报告首次在党的文件中使用了“行政体制改革”一词。1998年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在此次改革中,国家体改委被撤销,改设为国务院体改办,人员由原先的200多人压缩为不到90人,国家体改委从此退出国务院内阁系列;同时成立一个虚设的国家体改委,作为国务院议事机构,主任由总理兼任,部长任委员。1998年机构改革后,国务院体改办并入国家计委,同时国家计委更名为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自1998年起开始成为包括行政体制改革在内的各项改革的统筹机关,其具体负责的司为经济体制改革综合司,人员最初多来自原有的国务院体改办。

(三)目标

本次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政府行政管理体系,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行政管理队伍,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中国特色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原则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调整政府组织结构,实行精兵简政;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调整政府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划分部门之间职责分工,完善行政运行机制;按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强行政体系的法制建设。

(四)内容

一是中央机构调整。此次机构改革直指前两轮改革都未能根治的顽症——政企不分,将9个专业经济部门一次性撤销或降格。1998年3月10日,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根据改革方案,国务院不再保留的有15个部、委,将原国防科工委管理国防工业的职能、国家计委国防司的职能以及各军工总公司承担的政府职能,统归新组建的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管理。此外,更名3个部、委,新组建4个部、委,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由原有的40个减少到29个。

二是地方机构改革。在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党中央各部门和其他国家机关及群众团体的机构改革陆续展开。1998年下半年开始研讨地方政府机构改革问题,并提出了改革方案。1998年底,中央政治局讨论并原则同意《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1999年初下发各地贯彻执行,省级党委和政府的机构改革分别展开;2000年,市县乡机构改革全面启动。截至2002年6月,经过4年半的机构改革,全国各级党政群机关共精简行政编制115万名。

三是事业单位改革。199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将事业单位定义为“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设立的“社会服务组织”,“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由此,开始探索“政事分开”。

四是行政法制建设。中共十五大报告与机构改革方案都强调了要加强行政法制建设,实现国家机构组织、职能、编制、工作程序的法定化。在这一方针指导下,国务院完善了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出台了《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行政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但编制、职能领域依据的仍是“三定方案”。

(五)效果

这次改革理论上的亮点是提出了“行政体制改革”的概念,比1993年提出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概念内涵更为丰富,视野更为开阔。这表明对机构改革的认识和实践,已经从以往简单地撤并和增减,拓展到行政体制、政府职能、管理机构、人员编制、运行机制相结合的综合配套改革,无论从内容还是从范围来说,都是以往几次改革所无法比拟的。 并且,此次改革第一次提出了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直接体现了政府行政理念的丰富化,体现了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即由直接管企业、管生产和分钱、分物转变到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来。此次改革的另一创新举措是建立了稽查特派员制度。

在解决“政企不分”方面,1998年改革使各部委以及各级政府部门、军警与所办企业脱钩。在机构、人员精简方面,本次改革的力度和效果也属空前。据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统计,5年间全国各级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共精简115万名,国务院组成部门由40个减少到29个,各级地方政府机构都有大幅缩减。中央政府的改革基本达到了改革方案的要求。国务院人员精简幅度,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次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是最大的。在省级政府机构设置方面,第一次明确省级政府机构分为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组成部门一般设置25个左右。除中央政府独有的外交、国防、铁道、中国人民银行外,省级政府组成部门的机构设置与国务院组成部门基本对口;直属机构15个左右,除一些事权比较单一的机构外,还包括一些地方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全部撤销了工业、商业、物资等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在机构综合设置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如一些地方将文化、广播影视和体育机构合设,将内贸、外贸机构合设,不断走向大文化和大贸易。

尽管1998年的改革影响深远,成效显著,但仍属过渡性质,如时任国务院秘书长罗干所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建立过程中,按完善的市场经济的要求改革政府机构,实现一步到位是难以做到的。”此次改革后最突出的一点,是“裁员后遗症”的蔓延——自中央部委到省级一些单位,机构改革结束后,人手不够,不得不从下属单位借人帮助工作。有学者认为这一情况的出现表明政府职能尚未转变到位,政府仍在“越位”管理很多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在非经济领域,政府部门间仍存在权责不清或管得过多过细的情况。

五、2003年改革

(一)背景

2003年行政体制改革的触发条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自身发展的要求。1998年的精兵简政为完成职能转变提供了组织保证,但政府机构中越位、缺位、错位现象仍然存在,政府和市场、政府和企业的关系没有理顺,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二是加入世贸组织的外部环境。2003年3月6日,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王忠禹向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的发展,现行政府机构还存在着一些不适应的问题,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自身发展要求政府从无限政府(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外部环境要求政府从有限政府向有效政府转变,要求政府不仅知道做什么,还要知道怎么做才是最好。 因此,这次行政改革除了如以往几次需要精简机构外,主要的任务还在于通过职能转变达到提高行政效能的目的。

(二)发起

中共十六大报告提出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根据这一部署,2003年3月10日,中共十六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意见》,依据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确定了七项机构改革任务,主管机关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更名而成)。

(三)目标

中共十六大报告将改革的目标确定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依法规范中央与地方的职能权限,正确处理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关系。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按照政事分开原则,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

(四)内容

一是转变政府职能。从改革的内容看,重点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尤其是经济管理方面的职能,以便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机构调整。机构调整以转变政府职能为基础进行,包括: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设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并入国务院体改办的职能;健全金融监管体制,设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继续推进流通管理体制改革,组建商务部;加强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仍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协调;不再保留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由28个部门组成。

三是事业单位改革。根据政事分开的原则,中央编办于2006年发布了《关于事业单位分类及相关改革的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现有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将其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公益服务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三个大类。这一分类与浙江、深圳等地的试点做法差不多。征求意见稿还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再划分为三个类别: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收取服务费用;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所需经费由财政按照不同方式给予不同程度的投入,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可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实行经费自理,财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相应的经费补助,具备条件的,应逐步转为企业,今后这类单位主要由社会力量举办。

四是行政法制建设。本次改革中,从1996年开始酝酿的行政审批制改革取得成效,2003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务员制度改革也提上立法议程,2005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6年鉴于以前审计制度存在的问题,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修订,从四个方面完善了审计监督机制; 为推进编制的法制化,2007年中央编办、监察部出台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

(五)效果

整体来看,本次机构改革的关键成果在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在机构数量上,与1998年改革的大动作相比,这次改革只减少了一个部门,基本未精简人员。

在构建新的职能体系上,本次改革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在建立责任政府、效率政府上迈出了一大步,主要表现为:政府经济职能更加集中;政府组织结构更为优化;政府行为更加协调规范;部门分割状态得到改善。 从依法行政的角度看,2003年改革所涉及的国有资产管理和金融监管职能的调整,都遵循了法律先行的原则。为使银监会成立后正常履行监督职能,国务院提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的监督管理职责的决定》;为使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依法进行,国务院颁发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这两个文件成为金融监管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法律依据。最为重要的是,2004年7月1日开始生效的《行政许可法》,标志着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面临的部门协调分工的复杂问题仍有很多需要探索和总结经验的难点有待攻克。

六、2008年改革

(一)背景

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和快速发展,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发展阶段。时任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在2008年机构改革的报告中分析了开展新一轮行政体制改革的迫切性。

当时,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起点,改革开放进入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行政管理体制仍然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方面。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对微观经济运行干预过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仍比较薄弱;部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和效率不高的问题仍比较突出;政府机构设置不尽合理,行政运行和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完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现象仍然存在。这些问题直接影响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因此,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客观规律的必然要求,贯穿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必须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消除体制性障碍,切实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发起

2007年中共十七大明确提出了要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2008年中共十七届二中全会讨论通过了《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意见》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作出重大部署,是党的历史上第一份系统阐述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中央全会文件,是今后较长一个时期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三)目标

根据中共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部署,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从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出发,统筹兼顾,在一些关键领域迈出重要步伐。改革突出了三个重点:一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科学发展;二是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三是积极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通过改革,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转变,实现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加强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为实现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打下坚实基础。主要任务是,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加强能源环境管理机构,整合完善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体制,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与整合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

国务院机构改革完成阶段性任务后,中央又通过《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提出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是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调整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完善管理体制等。中央要求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制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四)内容

本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八项:一是合理配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形成科学权威高效的宏观调控体系。二是设立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负责研究拟订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同时,为加强能源行业管理,组建国家能源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发展新能源,促进能源节约等。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由国家能源局承担。三是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同时组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四是组建交通运输部,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等。同时,组建国家民用航空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国家邮政局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五是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整合划入该部。同时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六是组建环境保护部,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政策和标准,协调解决重大环境问题等。七是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城乡建设统筹。八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明确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理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经过改革,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27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6个,办事机构4个,直属事业单位14个。

(五)效果

本次改革也是一次自上而下的改革,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完成阶段性任务,2008年底省级政府机构改革基本结束,2009年市县级机构改革陆续展开。这次机构改革着力解决了政府运转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在转变职能、理顺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三定”中加强了宏观调控、能源管理、环境保护以及教育、人口计生、食品安全、住房、社会保障、文化、卫生、安全生产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把不该国务院部门管理的事项,有的取消,有的下放,有的转移,61个部门共取消职能70余项;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解决部门职责交叉、推诿扯皮等问题,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集中解决和理顺了一些领域的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问题。针对在政府运行中存在的权责脱节、重权轻责问题,在合理界定政府部门职能的同时,“三定”中明确和强化了部门260余项责任,做到权力与责任对等。

在人员精简方面,本次改革虽然没有规定人员精简的具体比例,但明确要求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改革后的行政编制总额没有突破。

2013年,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指出:“行政体制改革是推动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必然要求,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健全部门职责体系,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按照这一精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正式出台。此轮改革的重点是转变职能、理顺职责关系、稳步推进大部制改革。其中,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重要任务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实行铁路政企分开,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不再保留铁道部。二是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保留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三是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单设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四是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不再保留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五是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六是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不再保留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职能转变的内容包括十个方面:一是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二是减少和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三是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四是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和收费。五是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六是改革工商登记制度。七是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八是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九是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十是加强依法行政。

这正式开启了我国第七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CrQCzqIf4WpI9PogYYt0d4Rsw0bYlXabWdht0vO+knr09YCOEqsGVcEmFdYiS2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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