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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预算会计概论

什么是预算会计

预算会计是各级政府、使用预算拨款的各级行政单位和各类事业单位核算和监督各项财政性资金活动、单位预算资金的运动过程和结果,以及有关经营收支情况的专业会计。

预算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会计主体的经济业务进行连续、系统、完整的核算和监督的经济管理活动。具体讲,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含义:

1.从学术上讲,预算会计是以会计学原理为基础的一门专业会计,同其他会计一样都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采用一系列科学的方法,对会计主体的经济业务进行连续、系统、完整的核算和监督的经济管理活动。

2.预算会计的主体是各级政府及各类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主体是各级政府;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的主体,是指会计为之服务的行政、事业单位。

3.预算会计的客体或者对象,是财政性资金活动、单位预算资金的运动以及有关经营收支的过程和结果。具体讲,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核算对象主要是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等多项财政性资金活动。行政单位会计的核算对象主要是单位预算资金的领拨、使用及其结果。事业单位会计的核算对象主要是单位预算资金及其经营收支的过程和结果。

预算会计有哪几个部分组成

根据国家预算组成体系,我国预算会计分为财政部门总预算会计和单位预算会计。单位预算会计按单位业务活动特点分为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

财政总预算会计是指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核算、监督政府预算执行和财政周转性资金活动的专业会计。我国政权划分为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总预算会计也相应划分为五级,也就是一级政府要建立起一级总预算,每一级政府的总预算都在财政部门设立财政总预算会计。具体讲,在财政部设中央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设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在市(地、州)财政局设市(地、州)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在县(市)财政局设县(市)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在乡(镇)财政所设乡(镇)级财政总预算会计。

中央级财政总预算会计,负责和指导全国的总预算会计工作和单位预算会计工作;省、市、县财政总预算会计,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区域的整个总预算会计工作和单位预算会计工作;乡财政总预算会计,负担乡(镇)自筹资金的会计核算、反映和监督工作。

二、行政单位会计

行政单位是指进行国家行政管理、组织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单位,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各级党政和人民团体。

行政单位会计是指各级行政单位核算、反映和监督单位经济业务活动的专业会计。

行政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根据机构建制和经费领报关系,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向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的,为主管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级会计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向上级会计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下面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视同基层会计单位。

以上三级会计单位实行独立会计核算,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的全部会计工作。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实行单据报账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有些单位就其本身性质而言不属于行政单位,如党派、人民团体、协会等,但因其经费来源主要为国家财政拨款,或因其财政收支业务与行政单位类似,因而也视同为行政单位,实行与行政单位相类似的会计核算办法。有些单位虽未列为行政编制,但行使行政管理职能,也应视为行政单位。

三、事业单位会计

事业单位是指不直接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和流通,不具有国家管理职能,直接或间接地为上层建筑、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的单位。包括:科研、文教、广播电视、信息、卫生、体育等科学文化事业单位;气象、水利、环保、计划生育、社会福利等公益事业单位;公证、法律服务等中介机构。

事业单位会计同行政单位会计比较有较大的差别。过去,事业单位同行政单位采用相同的会计制度,改革后对两者已经分别制定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同行政单位会计既有共性,又有一定的差别。其主要特征表现为:

1.以核算收支余额为主,有些事业单位还要进行成本核算。

2.原则上实行权责发生制,有些事业单位则实行收付实现制。

3.事业单位可以兴办经济实体,进行对外投资,会发生对内、对外投资和投资收益的核算。

预算会计的对象包括哪些

预算会计的对象是指预算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基本内容。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一方面要组织各项收人;另一方面要安排各项支出。各项收支执行的结果又形成结余。收入、支出、结余构成了财政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运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资金运动又会形成各种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因此,预算会计的对象就是各级财政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资金收入、支出、结余以及由此形成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核算对象

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各级总预算。一方面,按照核定的预算,从国民经济各部门取得总预算收入,包括一般预算收入和基金预算收入;另一方面,按照核定的预算,将集中起来的预算资金分配出去,用于各项支出,形成总预算支出。总预算收入与总预算支出的差额,形成预算收支结余。同时,在执行总预算的过程中,由一级财政部门掌管的货币资金和债权形成一级财政的资产;由发行公债、与上下级财政、与预算单位之间的应付款项形成一级财政的负债;各项结余和基金形成一级财政的净资产。

二、行政单位会计的核算对象

行政单位为了履行其职能,一方面,从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领取行政经费并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收取预算外收人;另一方面,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开支标准,安排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各项经费支出。收支相抵为行政单位的结余。同时,在行政单位资金运动的过程中,由行政单位掌管的各种财产和债权形成行政单位的资产;各项应缴和暂存款项形成行政单位的负债;固定基金和结余形成行政单位的净资产。因此,行政单位会计的核算对象,就是各级行政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经费收支、预算外收入及其结余,以及在行政单位资金运动过程中所形成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

三、事业单位会计的核算对象

事业单位为了执行事业任务,保证业务活动的资金需要,一方面,要向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核定的预算领取经费,还要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组织创收,取得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等各项收入;另一方面,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开支标准,安排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各项专业业务和经营业务的各项支出。收支相抵为事业单位的结余。同时,在事业单位资金运动的过程中,由事业单位掌管的财产物资、债权和其他权利形成事业单位的资产;由事业单位承担的借入、预收款项和应付、应缴款项形成事业单位的负债;各项基金和结余形成事业单位的净资产。因此,事业单位会计的核算对象,是各类事业单位在单位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各项收入、支出和结余,以及在事业单位资金运动中所形成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

预算会计的特点有哪些

一、适用范围不同

预算会计适用于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各类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适用对象具有明显的非营利性,所以又称为非营利组织会计。而企业会计适用于以营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

二、会计核算的基础不同

预算会计中,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基础;事业单位会计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分别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企业会计均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

三、会计要素构成不同

预算会计要素分为五大类:即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企业会计要素分为六大类: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即使相同名称的会计要素,其内容在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上也存在较大差异。

四、会计等式不同

预算会计的恒等式为:

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

企业会计的恒等式为: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五、预算会计的核算内容及方法具有特殊性

在预算会计中,固定资产一般应与固定基金相对应,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对外投资一般与投资基金相对应;对专用基金实行专款专用方法;一般不实行成本核算,即使有成本核算,也是内部成本核算;一般没有损益的核算。

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控制

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控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预算的概念

预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结合管理服务目标及资源调配能力,经过综合计算和全面平衡,对当年或者超过一个年度的管理服务和财务事项进行相关经费、额度的测算和安排的过程。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预算管理体系,明确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分析、考核等各部门、各环节的职责任务、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

二、预算的编制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拟订预算目标和预算政策;制定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编制、审议、平衡年度预算草案;组织下达经批准的年度预算;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具体问题;考核预算执行情况,督促完成预算目标。

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编制环节的控制,对编制依据、编制程序、编制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预算编制依据合理、程序适当、方法科学。

单位可以选择或综合运用固定预算、弹性预算、零基预算、滚动预算、概率预算等方法编制预算。

三、预算的执行

对预算指标的分解方式、预算执行责任制的建立、重大预算项目的特别关注、预算资金支出的审批要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预警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预算严格执行。建立预算执行责任制度,对照已确定的责任指标,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实施考评。

单位预算管理部门应当运用财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向单位决策机构和各预算执行单位报告或反馈预算执行进度、执行差异及其对预算目标的影响,促进预算目标的全面完成。

四、预算的调整

需要调整预算的,应当报经原预算审批机构批准。

五、预算分析与考核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分析与考核环节的控制,通过建立预算执行分析制度、审计制度、考核与奖惩制度等,确保预算分析科学、及时,预算考核严格、有据。

行政事业会计的作用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是国家预算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通过会计的记账、算账、报账等一系列活动,如实、连续、全面地反映预算资金的运动过程和事业计划的完成情况,为单位领导及时地提供确实可靠的资料,起到反映情况的作用。

2.通过资金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合理地组织和使用资金,防止违法乱纪行为,堵塞浪费损失等漏洞,起到监督的作用。

3.通过检查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揭露财务管理中的矛盾,充分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不断改进和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起到促进加快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作用。

总的来说,会计除了记录反映和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以外,还有分析经济活动情况、核算经济效果、监督经济活动、预测经济前景、参与经济决策的重要作用。

行政事业会计的基本要素

一、资产

资产是会计主体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具体有如下三种含义:

1.各级财政资产

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资产是一级财政掌管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财政性存款、有价证券、暂付及应收款项、预拨款项、财政周转金放款、借出财政周转金以及待处理财政周转金等。

2.行政单位的资产

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资产是行政单位拥有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行政单位的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

3.事业单位的资产

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用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事业单位的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二、负债

负债是指一个会计主体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具体有如下三种含义:

1.各级财政负债。

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负债是一级财政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偿付的债务。包括应付及暂收款项和按法定程序及核定的预算举借的债务、借入财政周转金等。

2.行政单位负债。

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负债是行政单位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各项资产偿付的债务。包括应缴预算款、暂存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等。

3.事业单位负债。

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事业单位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各种应缴款项等。

三、净资产

净资产是指资产减去负债的差额,是属于一级政府、一个单位所有的资产净值。具体有如下三种含义:

1.财政总预算会计的净资产。

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净资产是指资产减去负债的差额。包括各项结余、预算周转金及财政周转基金等。

2.行政单位的净资产。

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行政单位的净资产是指资产减去负债的差额。包括固定基金、结余等。

3.事业单位的净资产。

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的净资产是指资产减去负债的差额。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结余等。

四、收人

收入是指国家或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具体有如下三种含义:

1.财政收入。

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财政收入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根据法令和法规所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是一级财政的资金来源。收入包括一般预算收人、基金预算收入、专用基金收人、资金调拨收入和财政周转金收入等。

2.行政单位收入。

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为开展公务或业务活动,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各项拨款,以及按规定取得的收入。包括拨人经费、预算外收入、其他收入等。

3.事业单位收人。

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和基本建设拨款收入等。

五、支出

支出是指一级政府或单位按照批准的预算所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具体有如下三种含义:

1.各级财政支出。

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财政支出是一级政府为实现其职能,对财政资金的再分配。包括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专用基金支出、资金调拨支出和财政周转金支出等。

2.行政单位支出。

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了完成公务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资金的耗费及损失。行政单位的支出根据资金管理要求,分为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

3.事业单位支出。

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以及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开支。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上缴上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等。

什么是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是对会计要素按其经济内容或用途所作出的科学分类。每一个会计科目都要规定一定的名称、编号和核算内容,它是设置账户和归集、核算各项经济业务的依据。科学地设置和正确地使用会计科目,是做好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要条件。

资金运行需要有一个完整的会计科目体系来全面地反映。各会计科目之间既有严格的区别,又有紧密的联系。会计科目按不同的标准分类如下:

1.按反映的经济内容分类。

借贷记账法下,会计科目按经济内容分类,通常可以分为五大类: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成本类科目、损益类科目。

2.按提供指标的经济内容分类。

会计科目按提供指标的经济内容进行分类,也就是按会计要素分类。实际工作中的会计科目表就是按这种分类排列的,它包括如下五大类:

(1)资产类科目。

(2)负债类科目。

(3)净资产类科目。

(4)收入类科目。

(5)支出类科目。

3.按提供核算资料的详细程度分类。

对会计科目按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一般可划分为总分类科目、二级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三个层次。总分类科目,也称一级科目或总账科目,是对会计对象的组成内容进行总括划分的科目。如上述会计科目按其经济内容或性质的分类就属于这一层次的科目。例如,“原材料”、“固定资产”、“应付账款”等都是总分类科目。它们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等内容的概括性最强,每个会计科目之间相互区别,各有特性。二级会计科目是对一级科目的进一步分类,即二级科目处于一级科目之下,在性质上,二级科目从属于一级科目。因而,二级科目反映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等经济内容比一级科目具体、明确。明细分类科目是对二级科目的进一步分类,它处于二级科目之下,一般而言,明细科目是会计科目的最低层次,在性质上,明细分类科目从属于二级科目和一级科目。与二级科目相比,明细分类科目反映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等内容更为具体,更有针对性。仍以“原材料”总分类科目为例,在其所属的“原料及主要材料”二级科目下,还可以按材料的品种、规格设置明细科目。

在行政单位会计中,要求对行政单位的资产、负债、基金、收入、支出和结余进行更为详细的分类,并按分类的结果设置账户,登记账簿,取得会计所需的各种资料。

行政单位使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应注意以下几点:

1.《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是汇总和检查行政单位资金活动情况和结果的总账科目。非经财政部同意,不得减并,不得擅自更改科目名称。不需要的科目可以不用。

2.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编号。各行政单位在使用会计科目编号时,应与会计科目名称同时使用。可以只使用会计科目名称,不用科目编号,但不得只填科目编号,不写科目名称。

3.各行政单位在全国统一的总账科目下,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置明细科目。 PS5DGBIxdgTrCrc68K81n/PXMw77E+bX8oJfE0n6J70dujFg9xfPGqZC9dMw6X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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