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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诗经》新解

一人的机锋,多人的智慧

【国学笔记】

★乐器在中国似乎早就有了,《礼记》里说的土鼓土槌儿、芦管儿,也许是我们乐器的老祖宗。到了《诗经》时代,有了琴瑟钟鼓,已是洋洋大观了。

★由近及远是一个重要的原则。所歌咏的情事往往非当前所见所闻,这在初民许是不容易骤然领受的。于是乎从当前习见习闻的事指指点点地说起,这便是“起兴”。又因为初民心理简单,不重思想的联系而重感觉的联系,所以“起兴”的句子与下文常是意义不相属,即是没有论理的联系,却在音韵上(韵脚上)相关联着。……音韵近似,便可满足初民的听觉,他们便觉得这两句是相连着的了。这种“起兴”的句子多了,渐渐会变成套句;《诗经》中常有相同的起兴的句子,古今歌谣中也多。

【品读大师】

所谓诗,是一种为了吟咏言志的文学体裁,通过有节奏和韵律的语言反映生活,抒发情感。《诗经》是中国最古老的一部诗歌总集,朱自清对《诗经》作了深入的研究,集众家所长,提出了系统而又本质的见解,本章将逐一介绍。

朱自清在《经典常谈·诗经第四》的开头就说“诗的源头是歌谣。上古时候,没有文字,只有唱的歌谣,没有写的诗”。

我们知道,上古的人们在劳动时会唱一些歌抒发心情,一个人高兴或者难过的时候,常愿意把自己的心情表达出来,给别人或自己听。朱自清说:“日常的言语不够劲儿,便用歌唱;一唱三叹的叫别人回肠荡气。唱叹再不够的话,便手也舞起来了,脚也蹈起来了,反正要将劲儿使到了家。碰到节日,大家聚在一起酬神作乐,唱歌的机会更多。或一唱众和,或彼此竞胜。”他还引用传说葛天氏的乐八章,“三个人唱,拿着牛尾,踏着脚”作为例证。

虽然没有文字来记载歌谣,但它被人们口耳相传,流转在一代又一代人的记忆里,随着时间沉淀,传唱的歌谣越来越多。对于歌谣的发展,朱自清说:“有了现成的歌儿,就可借他人的酒杯,浇自己块垒;随时拣一支合式的唱唱,也足可消愁解闷。若没有完全合式的,尽可删一些,改一些,到称意为止。流行的歌谣中往往不同的词句并行不悖,就是为此。可也有经过众人修饰,成为定本的。”他引用《英国民歌论说》中的观点说歌谣是“一人的机锋,多人的智慧”,十分恰当。

朱自清把歌谣分为徒歌和乐歌。徒歌是在没有伴奏的情况下随口唱,乐歌则是随着乐器唱。二者都有节奏,徒歌中手舞脚蹈便是帮助节奏的,只不过乐歌的节奏更规律化。歌谣的节奏。最主要的靠重叠或叫复沓;本来歌谣以表情为主,只要将情感表达到位就行,用不着费话。重叠可以说原是歌谣的生命,节奏也便建立在这上头。字数的均齐,韵脚的调协,似乎是后来发展出来的。有了这些,重叠才在诗歌里失去主要的地位。

文字出现以后,歌谣被人记录下来,就是最早的诗了。朱自清对从歌谣到诗的过程有详细的论述:

但记录的人似乎并不是因为欣赏的缘故,更不是因为研究的缘故。他们大概是些乐工,乐工的职务是奏乐和唱歌;唱歌得有词儿,一面是口头传授,一面也就有了唱本儿。歌谣便是这么写下来的。我们知道春秋时的乐工就和后世阔人家的戏班子一样,老板叫做太师。那时各国都养着一班乐工,各国使臣往来,宴会时都得奏乐唱歌。太师们不但得搜集本国乐歌,还得搜集别国乐歌。不但搜集乐词,还得搜集乐谱。那时的社会有贵族与平民两级。太师们是伺候贵族的,所搜集的歌儿自然得合贵族们的口味;平民的作品是不会入选的。他们搜得的歌谣,有些是乐歌,有些是徒歌。徒歌得合乐才好用。合乐的时候,往往得增加重叠的字句或章工,便不能保存歌词的原来样子。除了这种搜集的歌谣以外,太师们所保存的还有贵族们为了特种事情,如祭祖、宴客、房屋落成、出兵、打猎等作的诗。这些可以说是典礼的诗。又有讽刺、颂美等的献诗;献诗是臣下作了献给君上,准备让乐工唱给君上听的,可以说是政治的诗。太师们保存下这些唱本儿,带着乐谱;唱词儿共有三百多篇,当时通称作“诗三百”。到了战国时代,贵族渐渐衰落,平民渐渐抬头,新乐代替了古乐,职业的乐工纷纷散走。乐谱就此亡佚。但是还有三百来篇唱词儿流传下来,便是后来的《诗经》了。

诗以言志,政治教化

【国学笔记】

★春秋时通行赋诗。在外交的宴会里,各国使臣往往得点一篇诗或几篇诗叫乐工唱。这很像现在的请客点戏,不同处是所点的诗句必加上政治的意味。这可以表示这国对那国或这人对那人的愿望、感谢、责难等,都从诗篇里断章取义。断章取义是不管上下文的意义,只将一章中一两句拉出来,就当时的环境,作政治的暗示。

★近来文学批评里常把言志与载道对言,以为言志是个人的抒情,而载道是文以载道。载道,为“五四”以来所反对。但最近又主载道,不过所载之道不同。但是,言志实即载道,二者不应对立。

【品读大师】

朱自清在《诗言志辨·比兴》中说:“在诗论上,我们有三个重要的,也可说是基本的观念:‘诗言志’‘比兴’‘温柔敦厚’的‘诗教’。后世论诗,都以这三者为金科玉律。”并在《诗言志辨·序》中说“‘诗言志’是中国历代诗论‘开山的纲领’”,给予“诗言志”在诗歌评论上最高的地位。

“诗言志”是一句古话“诗以言志”,“诗”这个字就是“言”“志”两个字合成的。朱自清认为古代所谓“言志”总是关联着政治或教化的。他在《诗言志辨·诗言志》中从献诗陈志、赋诗言志、教诗明志、作诗言志四个方面对“诗言志”的政治教化作用进行了阐述。前两方面主要考察以诗乐合一的先秦时代诗歌,后两方面主要考察以诗乐逐渐分开、诗义更受关注时期,特别是汉代以后的诗歌,从多个角度分析了“诗言志”的含义及其发展的史迹。

一、献诗陈志

朱自清首先引用杨树达的意见,肯定“诗”与“志”是同一个字,还肯定了闻一多对“志”的释义:记忆、记录、怀抱,然后提出“到了‘诗言志’和‘诗以言志’这两句话,‘志’已经指‘怀抱’了”,又从《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和《论语·公冶长篇》得出“这种志,这种怀抱是与‘礼’分不开的,也就是与政治、教化分不开的”结论。他又引用《诗经》中12处关于作诗的句子,说明相关诗歌的“作意”不是“讽”就是“颂”,而且“讽”比“颂”多,从中也可以看清楚“诗言志”究竟是指什么。最后,他从古代诗乐不分家的角度分析“乐语”,指出与“乐”合一的“诗”是“礼乐”的一部分。

所以朱自清认为,“诗言志”其实就是指抒发与政教意识相关的“怀抱”。公卿列士把抒发这种“怀抱”的诗歌献给帝王,或者唱给帝王听,以达到“讽、颂”的目的,这就是献诗陈志,或者谓之“歌谏”。

二、赋诗言志

赋诗言志即借诗言志。“赋诗”者只是“借诗言志”,他们不是诗歌的作者,而“献诗”者往往本人就是该诗的作者。朱自清认为“在赋诗的人,诗所以‘言志’,在听诗的人,诗所以‘观志’‘知志’”,赋诗即使是在应酬场合的也还“一面言一国之志,一面也还流露着赋诗人之志,他自己的为人”,这在《左传》襄公二十七年、昭公十六年、襄公十六年的内容中都可以看到。

朱自清讲了赋诗言志的两个特点:一是“从外交方面看,诗以言诸侯之志、一国之志,与献诗陈己志不同。在这种外交酬酢里言一国之志,自然颂多而讽少,与献诗相反。外交的赋诗也有出乎酬酢的讽颂,即表示态度之外的。……郑人赋诗,求而兼颂;鲁人赋诗,谢而后许。虽也还是‘言志’,可是在办交涉,不止于酬酢了。……但赋诗究竟是酬酢的多”;二是“献诗的都有定指,全篇意义明白。赋诗却往往断章取义,随心所欲,即景生情,没有定准”。总之,“赋诗”者把诗歌当做特定场合中应酬的工具,让听诗的人通过诗句了解他和他所代表的国家,从这个方面来看,“诗言志”依然与政治、道德相关。

三、教诗明志

“教诗明志”四字,是朱自清根据《国语楚语上》“教之诗而为之导广显德,以耀明其志”一语概括出来的,侧重在受教诲人的志。朱自清指出,“献诗陈志”是指“由下而上”传述讽旨,“赋诗言志”是指“在上位的人”互相称颂“表德”,而“教诗明志”则是指统治者利用诗歌自上而下对人民实施教化,引导风俗。仍然没有脱离政治教化。

四、作诗言志

前面的“赋诗”“教诗”都是说明借用诗人的诗歌观念,“献诗”则是以讽谏为目的,重点在听诗的人,不在诗人自己。而“作诗言志”是从写诗者个人的角度出发梳理“诗”与“志”的关系,诗人表达个人的想法,为自己而写诗。朱自清认为,中国诗歌史上“真正开始歌咏自己的”是屈原为首的辞赋作者,到东汉五言诗逐渐发达以后,抱这种写作态度的诗人更多。然而,这些“歌咏自己”的诗人在他们的作品中或者讲述个人的穷通出处,或者吟咏他们所理解的人生义理,比如出世观和入世观,以这些为“诗言志”的引申义,其实也都没有离开政教。

综上所述,朱自清厘清了“诗言志”的内涵:“诗言志”的本义是讽颂,反映的是一种政教意识。

温柔敦厚的诗教

【国学笔记】

★《诗》教究竟以意义为主,所以说“以《诗》辞美刺讽喻以教人”;美刺讽喻不离乎政治,所谓“《诗》依违讽谏,不指切事情”,就指美刺讽喻而言。

★讽谏似乎就是“谲谏”,似乎就指献诗讽谏而言。讽谏用诗,自然是最婉曲了。谏诤是君臣之事,属于礼;献诗主“温柔敦厚”,正是《礼》教,也是《诗》教。

【品读大师】

“诗教”这个词最早见于《礼记·经解篇》:

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疏通知远,《书》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洁静精微,《易》教也;恭庄敬,《礼》教也;属辞比事,《春秋》教也。故《诗》之失愚,《书》之失诬,《乐》之失奢,《易》之失贼,《礼》之失烦,《春秋》之失乱。”

“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而不愚,则深于《诗》者也;疏通知远而不诬,则深于《书》者也;广博易良而不奢,则深于《乐》者也;洁静精微而不贼,则深于《易》者也;恭俭庄敬而不烦,则深于《礼》者也;属辞比事而不乱,则深于《春秋》者也。”

由上可以看出,《诗》教与《书》教、《乐》教、《易》教、《礼》教、《春秋》教并列,共称为“六艺政教”(郑玄语)。朱自清在《诗言志辨·诗教》中指出,诗教在六艺之教中地位与其他五家相当,但由于“诗语简约,可以触类引申,断章取义,便于引证”,《诗经》这种“富于弹性”的特点,又帮助了它流传,所以从社会流传、应用的广泛程度而言,儒家其他经典“到底不如《诗》”,这也使《诗》教的影响得以扩大。

汉人在著书立说时喜欢频繁而广泛地引证《诗经》,这既说明他们对《诗经》非常熟悉,也说明诗教深入人心。朱自清把汉人引《诗》概括为三类:一是关于人事的,包括德教、政治、学养,其中以涉及德教的引用数量为最多;二是关于天道的;三是关于历史、制度、风俗的。在此基础上,朱自清提出诗教这一意念的“核心”是“德教、政治、学养”,“温柔敦厚”四字就是从其中提炼出来的。《经解篇》孔颖达《正义》解释“温柔敦厚”为“温谓颜色温润,柔谓情性和柔。”《诗》依违讽谏,不指切事情,故云温柔敦厚是“诗教”也。可见,“温柔敦厚”的确是集中了诗教的精粹。

朱自清在《诗言志辨·诗教》的第三部分对“温柔敦厚”诗教进行了透彻的分析。他首先厘清了诗教与乐教的关系,而“诗教”更不能离乐而谈。一来声音感人比文辞广博得多,若只着眼在“《诗》辞美刺讽渝”上,“诗教”就未免狭窄了。二来以声为用的《诗》的传统——也就是乐的传统——比以义为用的《诗》的传统古久得多,影响大得多,“诗教若只着眼在意义上,就未免单薄了”。由此,他得出结论,“‘温柔敦厚’该是一个多义语:一面指‘《诗》辞美刺讽喻’的作用,一面还映带着那‘《诗》《乐》是一’的背景”。然后从以义为主,诗、乐、礼互为其用的角度,阐明“温柔敦厚”诗教的基本精神,“‘温柔敦厚’是‘和’,是‘亲’、也是‘节’、是‘敬’、也是‘适’、也是‘中’”。儒家重“中庸”之道,就是继承这种传统思想。

朱自清不仅阐述了“温柔敦厚”核心要义,还把唐以前和宋以后诗歌风格的变化置于“温柔敦厚”诗教传统的变迁中加以考察。他认为诗教在汉朝风气最盛,以后则“大减声势”,不过诗歌仍追求“优游不迫”,所以“还不失为温柔敦厚”。到了宋朝,以说理为诗,风格朝散文化发展,离开“优游不迫”“温柔敦厚”越来越远。 1LJQ/JntXCB+08/wDv24XXZPwseAczhsDBChfn3ozpRpOzE2MdKT24/feCUXSN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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